車子被人划了,4S修車要2500元,比較貴。有沒有刑偵方面的專家可以幫忙分析如下信息?
本人車子於昨天下午發現右側前後門被人為劃傷,詢問4S店補漆要2500元左右,110來過了搗搗漿糊跟我說這點小痕迹算了吧就回去了。找不到劃車人就得自掏腰包了(沒劃痕險)。昨天晚上在門衛處調閱了監控錄像,發現探頭位置正好只能照到車右側後門,範圍見圖示,現羅列一下事實:一,車子停的地方是一個垃圾桶存放點門口,此處有四扇鐵門,左邊兩扇常年開著供人丟垃圾,右邊兩扇常年不打開,因小區車位近半年來越來越不夠用,這個位置變成了公共的停車位,基本是誰先到先停了。小區其他地方大多是固定車位,另外還有少數2,3個這種性質的公共停車位。我是父母住在這裡,最近帶3個月大的寶寶來父母家住為老婆上班後做準備,所以我一直流竄於這幾個公共停車位之間。
二,看過錄像後發現14號白天由於沒開車上班,車子一直停在此處,之道下午4點前都是可以看到沒有劃痕的。4點時帕薩特回來了,他是固定車位,停好車車主下車走了(車主住在圖左邊的樓里),因為帕薩特停好車後我車子的側面劃痕處就正好被擋住了,通過慢放可以看到帕薩特車身有明顯震動一下,判斷是車主下車了,過了3-4秒後車主進入監控視角往自家走去,離開兩車範圍時可以看到他把什麼東西從右手交到左手然後放入上衣左口袋。判斷是車鑰匙之類的東西,但是由於車主在未離開車身範圍前肩部以下都被帕薩特車頂擋住了,無法看到他手部有沒有劃車的動作。然後到了下午5點15分車主從樓里出來,他上小學的兒子先進入鏡頭,上了副駕駛的位置,2秒後車主進入鏡頭後去到了駕駛位置,同樣因為遮擋,也無法看到他左手有沒有劃車,然後帕薩特駛離了,這時能明顯看到我的車有後門上出現一道半扇車門寬的劃痕。三,下午4點15分,也就是帕薩特進來車主離開後,圖上方樓里出來一個60多歲老人,他手上拿著一袋東西目測是垃圾,走向垃圾筒,然後消失在了鏡頭右側盲區,然後從下方帕薩特的右側(圖示為帕薩特的下方進入鏡頭上半身一閃而過)往小區大門走去。我的推斷如下,4點我車被帕薩特擋住之前車身看不到劃痕,5點15分帕薩特離開後我車身看到劃痕,判斷被劃時間就在這一小時15分鐘內,瀏覽錄像後只看到這兩人經過我車。由於之前小區有過2輛停在此位置的車被划過,判斷應該不是小區外路人進來劃得車(我們小區就3幢樓,全獨立封閉的小區,進出只有圖示一個大門),犯人應該就是這兩人之一了。這裡還有一個故事,老人的女婿開一輛CRV,垃圾筒前停的最多的就是他,他基本是晚上5點左右過來老人家吃飯,一周3-4次,晚上8至9點離開。誰如果早來佔了這個位置,他女婿很可能就沒地方停了。我這次2天沒開車上班,占著這個位置沒有動過車,也就是說很可能他女婿2天都沒地方停。
我上來看第一遍錄像覺得嫌疑犯只有帕薩特車主了,他由於是第一個車位,平時停車喜歡壓過左線,和他右邊的車拉開很大距離。可能他嫌我停的離他太近,他上下車不舒服了。但是我後來想了想要很笨的人才會想到去劃停在自己左邊的車子吧。所以我再去看錄像,才發現了第二個人的嫌疑。請注意圖中紅色箭頭所示為老人丟垃圾後消失在鏡頭外然後又出現在鏡頭中的路線,推測他的路線應該是丟過垃圾後從我車頭和垃圾站之間擠過去(為什麼說擠過去,因為那天我停車是比較貼近垃圾站的,空開不會超過30CM),然後再經過帕薩特車頭,從他車右側經過往小區大門走去。這裡有一點不太好表達,門衛的人在垃圾站和圖中最下面的牆之前拉了一根晾衣繩,高度不會超過1米6,這跟繩子其實就在帕薩特車頭上方。也就是說老人要經過我車再經過他車,需要先彎腰鑽過晾衣繩,經過帕薩特車頭後還要再彎腰鑽過晾衣繩出來,才能從鏡頭裡經過然後出小區。正常丟完垃圾後要出門,應該是經過圖中我的車和帕薩特的車尾直接往大門走就對了。,他這一反常情況就讓我覺得較為可疑了。再加上門衛告知他女婿是一直停在垃圾站門口的人,也等於我給他造成了一定影響,所以我目前比較懷疑他。期間看完第一遍錄像後我看完錄像後我去敲過帕薩特車主家的門,我說我的車子被划了,想問問看你上下車的時候有沒有注意到我車上的劃痕,他說沒有,我說我調閱了監控錄像,那天下午他回來前我車上沒的,他走後我看到有劃痕了,這期間有個人好像經過了我車子但沒有拍的很清楚,他給我來了一句那麼監控到底拍到人了嗎?還問了兩遍。我警惕了一下,回答他具體還要再仔細看剛才就粗略看了一下就告辭了
說了這麼多還是希望有刑偵專家能給點意見到我,幫我分析一下有什麼可能的遺漏之處,到底哪個人嫌疑大。我好去想辦法追回損失,非常感謝。事件已解決,謝謝大家。
我想知道你為什麼要找刑偵,還要找專家?
我憑淺顯的對這個案例的感覺,我覺得不夠觸犯刑法的,讓刑偵專家們歇會,換個網站找找法律援助之類的網站唄?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行為,必須達到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才構成犯罪。所謂情節嚴重,是指毀壞重要物品損失嚴重的,毀壞手段特別惡劣的;毀壞急需物品引起嚴重後果的;動機卑鄙企圖嫁禍於人的,等等。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情節較輕的,是一般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應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3條規定,處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單處或者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同時按該條例第8條規定,責令行為人賠償損失。
故意毀壞財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怎麼解決的?
怎麼解決的?哪個是案犯?
我只看了一下題目,車損2500,不夠刑事立案標準……不過題主這圖畫的簡單明白,贊一個
唉!早說過讓你先買個二手車,不聽啊!肉疼了吧?上商業險了么?快愁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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