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中國有奴婢,但沒有出現奴隸階層?
用馬克思史學觀講述中國春秋戰國時,會發現中國所謂的奴隸時代是不存在的,和羅馬和希臘時期以奴隸形成一個穩固的階層相比,中國的文獻記載雖然中國有奴婢,但均未有此階層。所謂奴隸階層,比如
曾經有人把夏商周三代歸為奴隸制社會,但是近年來這種說法逐步被推翻。
想弄清楚為什麼希臘和羅馬有奴隸制,我們就沒有的話。正規歷史書籍上好像都沒有寫。
那我就寫寫我自己的推測吧。
一,過早的統一。
二,生產生活方式的不同。三,宗法制。由於夏朝現在關於文字的考古發現基本是空白,夏朝和夏朝之前的事情基本上都屬於傳說性質,但是分析這個事情有必要從這些傳說入手。
這個事其實要從傳說中的黃帝身上說起,黃帝和蚩尤一戰之後,統一了中原各部落。首先這個戰爭的起因,現在很多人分析說是為了爭奪河東鹽池,也就是今天的山西省運城市的鹽湖。鹽這個東西在古代是極其重要的戰略物資。鹽不僅僅是生活必需的調味品,用來保證人體正常需要的鹽分攝入量。更重要的是可能腌制各種肉類。想想古代的部落集體出去打獵,好不容易打到幾頭大動物,結果大家使勁吃了兩天肉,還是沒吃完就變質了,剩下的就全都浪費了。誰掌握了大量的鹽,誰的部落就可以集中幾天時間玩命狩獵,打回來的肉類全部腌制起來存儲。就不再需要頻繁的出去狩獵,節約下來的時間可以更好的打磨器械,精細農耕。在和其它部落作戰的時候,被一部分糧食,帶點臘肉。既高熱量,有不佔太多地方。而缺乏鹽的部落就只能背純糧食。這一點點差距在上古戰爭中幾乎就可以決定雙方的命運了。
所以,黃帝戰勝蚩尤之後,可能就控制了河東鹽池這一重要戰略要地,於是天下臣服。但是,這之前黃帝和其它部落也是打了好幾次硬仗。軒轅黃帝的功績之一是「藝五種」。「五種」,是指「黍、稷、菽、麥、稻」五穀。然後禪讓制讓來讓去,讓給了傳說中的大禹,我們都知道他之前治水治了那麼多年。從這些傳說中,我們能看到些什麼?
首先,上古時期,中國的農耕就比較發達了,農耕發達就要求部落的人口和有效勞動力比較穩定。所以家庭單位之間的關係因為農耕的協作而更加的緊密。這樣私有制出現之後,債務奴隸出現的可能就非常低,因為是小家庭為單位,一旦有人缺乏糧食等生活必備品,有會家庭其它成員暫時性周濟。其實,洪水和戰爭經常發生,華夏文明發源於黃河流域,黃河的泛濫和改道是經常性,所以就需要經常性的治水,治水這樣浩大的工程往往需要不同部落間的協作。這種協作會將一個部落或者幾個部落集中到一起,治水有成效的話,部落首領將更有權威,地位會更加鞏固。同時,由於洪水頻發,那麼最好的可耕種土地就不會總是在同一個地方,洪水出現的時候,農業生產受嚴重影響,土地優劣又可能互易。加上鹽等重要戰略資源的問題,唯一的辦法就是戰爭。戰爭依舊不能解決問題,那就只能一直打下去。一直打到出現像黃帝這樣的公認領袖,進行管理和分配,這個事情才能徹底的結束。
但是剛才我們都說了,中國的農耕屬性導致他難以出現大面積的債務奴隸,那麼大量奴隸的來源是什麼?那麼可能就只有戰爭中的俘虜或者是戰敗部落的人民了。那麼這些奴隸後來為什麼沒有形成一個階層膩?我的猜測是因為農耕不是很需要奴隸的,各部落留下一部分女性奴隸,而一些工匠型奴隸之後,可能也就需要點老實的,打理日常生活的奴隸就夠了。剩下大批的奴隸很可能都被派去治水。治水有功的,可能回來重新成為平民,但是更多的的奴隸都累死在治水的過程中了。後來史書上有明確記載的,出現大量奴隸的時期是,商紂王時期。紂王討東夷成功。俘虜了數萬人,全部變為奴隸。可是一時又沒有使用這些奴隸產生價值的地方。十萬奴隸,天天吃飯都是個大問題啊。後來牧野之戰,紂王派正規軍押這十萬奴隸大軍上戰場,結果倒戈。紂王最終戰敗。毛澤東早點評24史時就曾經指出。紂王可能不是那麼荒淫之人。亡國極有可能是征東夷消耗了國力,受降奴隸數量過多導致財政緊張和政權不穩定。所以,周朝在制度設計上就一改商朝的巫卜文化和奴隸制度。再次強調宗法制。用先祖崇拜替代鬼神崇拜。而且周朝可能意識到奴隸數量過於龐大的危害,所以並沒有將商這一支人,全部抄籍為奴,而是給一個一塊邊遠的封地。其實,周朝的制度也是有比較明顯的奴隸制的意味,比如,人分為國和野。國是指貴族,可以從政,從軍。野是庶人,只負責耕種,上繳糧食給貴族。但是土地還不是貴族的,土地是國家的。所以國和野之間還不是那種奴隸式的純粹的人身隸屬關係。不是說想打就打,想殺就殺的。後來隨著春秋時候魯國「兵甲制」開始一直到商鞅變法成功,這種井田制和奴隸制就被打破而不復存在了。
我們再看希臘和羅馬。我們都知道希臘當時的商業是比較發達的,所以比如雅典公民基本都是公務員,軍人,商人。所以奴隸的用處就是耕種和航海的水手。而到了羅馬時期,除了公務員,羅馬人基本上都是軍人,征服各處土地後奴役當地人耕種和賦稅。後來羅馬人都不夠軍隊的數量需要了,於是將一些蠻族人編入輔軍。從這裡可以看出,農耕一直都不是希臘——羅馬文明的主旋律,主旋律是商業和戰爭,所以奴隸負責耕種。而且統一的比較晚,周邊蠻族比較多,奴隸來源比較豐富。希臘時期小城邦林立,互有征伐,戰敗被俘者為奴,而經常性的交戰可能導致每次奴隸數量都不是爆發性增長,不會像紂王那樣一下被十萬奴隸撐死。所以一邊打一邊消化奴隸。同時,希臘的海洋性文明和商業的發達導致家庭這種小的單位十分不牢固,成年男性不是外出從軍就是航海。家庭關係比較淡,所以相對於古代中國,希臘出現債務奴隸的比例可能會比較大。
未完最核心的原因是中國是一個農業國,地主佃農的生產關係最為適合農業國的經濟模式。 而奴隸制最適應於工商業+貿易的經濟模式。 在中國歷史上的一些大型工程也是使用了類似奴隸的民夫完成的,只不過農業始終是中國的支柱產業,民夫還是要回去務農,只能短期從事一些工程建設的活動。
在工商業中, 勞動者作為生產要素之一是成本構成的重要組成部分。 奴隸的成本僅是維持一個人生存,而自由民的勞動力成本則要維持一個家庭生產還要附加繁衍後代,娛樂等消費。 因此在工商業+貿易的經濟模式下中使用大量的奴隸,是非常有利於提升自己產品競爭力的。現代社會最類似於奴隸生產的是監獄犯人生產,因此各國對監獄犯人生產產品的出口都有極為嚴格限制。
中國就算是夏商周時代也沒有大規模的奴隸工商業行為,奴隸更多是戰爭俘虜的一種待遇。 但西方從羅馬時代就是大規模的奴隸在礦山和作坊從事工商業。
哪個馬克思史學家跟你說春秋戰國是奴隸制大行的時代,你可以直接大耳刮子抽丫的,隨便罵他不學無術的東西還敢出來四處胡扯。用馬克思史學觀講述中國春秋戰國時,會發現中國所謂的奴隸時代是不存在的
特殊環境下有,比如大型工程中的民夫,礦山的礦工等。主要還是種田用奴隸效率低。比如收成不好的時候,可以對農民逼債逼租,但是沒法對奴隸如此做,因為奴隸類似於牛馬,沒有財產權,反而還要養活。而美國大種植園的畜奴模式也不符合中國國情,中國是小農經濟而非大宗商品的產出,記得蒙元和滿清都嘗試過蓄奴生產,但效果不好就放棄了。
秦代以來的奴婢是奴隸制的一種變異,但是已經不是社會主流了,這些奴婢跟之前的以及歐洲的奴隸不同,除了因戰爭或犯罪而被牽連的官奴,其餘多是簽有賣身契的,一種合約關係,奴婢的權益得到了一定的保護,而結合中國的鄉土文化,地方紳士家裡的奴僕會成為類似於家人的低一等的存在,他們會有歸屬感,其實這個群體還是相當龐大的,但是因為他們無所求,所以沒有發出聲音,也會使人忽略他們的存在。
你不就是你父親的奴隸嗎,
很多奴隸,名字上不叫,事實上卻是,就這麼簡單
中國的確沒有 明文上的奴隸制,但是和羅馬奴隸相對應的生活水平差不多的人是有的。 像漢朝的佃農就生活的很悲慘,但沒有被圈養。 我覺得 中國沒有奴隸制度,一方面因為,雖然戰爭不斷,但中國沒怎麼對外擴張,所以新的人種的加入,論起來大家都有親戚,所以有壓迫 不會有奴隸,第二點, 中國從秦漢以來的治國思想 都是延習諸子百家。沒有哪一家的思想有奴隸制度的影子。再有,我不覺得奴隸制度是一個發展的畢竟階段阿, 中國在亞洲的關係並非是殖民地體系,而是朝貢體系,所以就談不上奴隸的事。 何況 奴隸制度也不划算阿,美國南北戰爭廢除奴隸制度以後 經濟也沒下滑阿。 雖然廢除之後的100年,以前的奴隸依舊過的很慘。 奴隸制度比不上僱傭對經濟的發展, 中國古代的人會算清這筆賬的~
奴是自願而為的奴隸,一般組成是失地的農民。婢當然是女性奴隸,就算是宮女也是,只要是男權社會,婦女就擺脫不了物質和精神上的奴隸的尷尬地位。中國自秦漢以來奴隸的出身發生了變化,但不表示奴隸階層在中國並不存在。元清非中國,當然有奴隸階層
我們受到的教育讓我們反感奴隸制。不過 ,工作條件的社會化選擇與價值和道德的關係不大,主要取決於如何進行勞動獲取的利潤更高。(指地主階層)。即付給他們工資與讓他們成為奴隸、給他們提供吃穿住再加上看管相比,哪個更划算。
中國的封建制度起源於原始時代末期,因為中國是農業的發明國,中國的農業歷史已經有萬年以上,在五千年前的原始時代末期,中國依然實行著刀耕火種的農業方式,直到建國初,西南彝族依然保持刀耕火種的農業方式,而這種方式對土地面積有極大的需求,所以誕生了封建制度,來平衡矛盾。西方的奴隸制時代與中國商周交際之時,農業已經較為發達,對土地面積的需求極大的降低到城邦附近的土地就夠了,反而對勞動力的需求成為主要矛盾。五千年前的原始時代末期開始,中國就一直實行封建制度來緩和部落之間的矛盾,並一直保留到夏商周。周朝初期,與羅馬共和制中期類似,實行的是有利於中產階級小奴隸主的一家幾個奴隸的小奴隸主制度,這種制度有利於中產階級民兵發揮戰鬥和侵略的興趣。羅馬共和制早期,出身拉丁族和薩賓族的五大家族(手下占人口的一半,但是手下除了打手基本都是佃農,分不到戰利品,戰鬥慾望不大)推翻了伊特拉斯坎族入侵者的統治,開始實行寡頭共和制。因為平衡不了貴族與自耕農民兵的矛盾,利於平民的法令無數次朝令夕廢,總票數由王政末期的193票減少到102票,基本為貴族把持,最終在征討維愛城時爆發,導致高盧人火燒羅馬城。此後貴族開始向民兵妥協,很多新的利於平民的法令得以長久保留生效,羅馬進入全盛期,很快統一了義大利半島,中產階級增多,總票數提高到373票。分析這一時期羅馬民兵的構成,第二第三等級在此時期極大的增加了,分析羅馬公民份地的耕地面積(30猶格=61500平米,據蒙森《羅馬史》,第1卷,羅馬王政時期的和後來的共和國的農民,都以平均小麥五羅馬斗,即可播種一猶格田地,種一收五,25羅馬斗。30猶格就能收750羅馬斗,20猶格收500羅馬斗。據卡托《論農業》第56章估計,一個勤勞的成年奴隸每年吃小麥五十一斗。20猶格基本能養活自己一家加上奴隸一家,成為中產階級。在公元前3世紀,約有4至5萬公民至少獲得一百萬猶格的土地,每人20猶格),就知道他們自己是負責不了這麼大片土地的,進攻西西里和迦太基時對船隻的徵用數據也表明,羅馬擁有奴隸的公民至少超過萬戶。周朝初期,戰勝商朝後,也是實行類似的政策,確保勝利果實不至於激化內部矛盾。根據周禮和禮記的記載,結合衛星地圖,西周初期實行的是對下級人員平分土地的政策。禮記記載(《禮記·王制》「諸侯之下士,視上農夫,祿足以代其耕也」,擁有差事的士人階層,可以得到肥沃的上地,然後由奴隸代替他耕種,以讓士人有時間脫產辦差。沒有差事的人,分到的是貧瘠的下地。面積雖然一樣,產量卻可以相差一倍多(《周禮》「辨其野之土:上地、中地、下地,以頒田裡。上地,夫一廛,田百畮萊[采]五十畮(50當100),余夫亦如之。中地,夫一廛,田百畮(100當100),余夫亦如之。下地,夫一廛,田百畮菜[采]二百畮(200當100),余夫亦如之。」羅馬一猶格相當於一摩爾干(德意志單位),是按照產量來算土地的,豐腴的土地,一猶格大概是20公畝,貧瘠的土地,一猶格大概是40公畝),以此法來養活閑人。一家一戶只有一、兩個奴隸代替下士本人的勞動,下士可以成為職業武人,非戰時可以脫產辦差,大貴族則全家不用勞動,還能養奴婢服侍。基因研究證明陝西的周人數量是極少的,周人只是王室,周民兵的主力是交人和遂人。交人和遂人類似羅馬的公民和客民(proletarius非公民自由人)。羅馬王政時代,習慣上把鄰近簽訂盟約的或被征服的拉丁城市居民遷居到羅馬,強制其在羅馬城內及周邊居住,以達到控制的目的。這些被遷徙(也有主動遷徙的氏族,比如克勞迪族)的拉丁人(也有其他民族的人),羅馬只會挑那些特別有勢力的給予公民權,剩下的絕大多數,是沒有公民權的。沒有公民權,那麼就不受羅馬法的保護,客民受羅馬公民侵犯、掠奪是無法上訴的,羅馬長官也不受理這類案件。不過羅馬自古就有庇護制度(國內譯作保護人制度),客民只要尋求一個人身依附就可以,羅馬允許羅馬公民利用其權利提供法律上的保護(通常是保護客民的個人財產,理論上客民財產是非法的,人人都可以侵佔),客民作為回報,就要為公民效力,充當佃農,或者給點錢。客民最大的問題,就是對羅馬資產只有使用權,沒有占有權。所以從這一點上說他們是無產者,也有點道理。不過客民並不是不能有資產,通過其庇護人,他們大可以其名義購買一些財產。不過不要忘了,這些人雖然沒有羅馬公民權,卻是有拉丁公民權的——實際上這些人在泰伯河以內無法購買財產,在拉丁姆卻是有土地的(別忘了他們在來之前也是地主)。客民擁有地產(拉丁地區產業),卻可以在羅馬城裡享有公共服務,並接受羅馬軍隊和城牆的保護,卻又免服兵役,這讓羅馬人非常不爽。公元前534年,第六代王塞維烏斯改革,新成立的立法機關森圖裡亞大會(就是軍隊大會咯)大聲疾呼,要求這部分寄生蟲參軍,客民同意參加,但是附加條件是給予公民權。後來羅馬人採取了一個折中的辦法,羅馬委任大法官(法官一職起初就是因為這事來的,但並非主管法律)前往拉丁地區清查客民財產,然後讓客民依比例繳納戰爭稅。再一段時間,客民作了讓步,放棄了公民權要求,但是要求羅馬人給予政治上的保護。這先是導致了《客民法》(對某些感情特別深厚的拉丁城市,則是另外簽署了條約),之後這些權利也有部分被銅表法接受。因為有錢,所以客民必須要參軍,但是因為客民參軍不能分配土地,所以他們不參加開始的戰鬥,而是在軍隊遭到損失後領取武器補充缺額。第六級的公民,只要出2個百人隊(總共只要200人),而出百人隊的目的,不是打仗,而是參加森圖裡亞大會的投票,實際上基本最後輪不到他們投票,就是個擺設。而客民,卻要按照100:28的比例出兵,這種兵,被稱為補充兵。
西方研究認為,公民兵一般占成年人總數的5%~10%,與「凡起徒役,毋過家一人」相符,羅馬公民兵時期,1萬野戰重裝軍1萬預備役重裝軍,對應8萬可戰之人,20萬成年人,40萬人口,總人口也與渭河谷地人口相符,只是武王舉全國之力達到了6萬軍隊,然後出征4萬5。
請唱國歌!
沒想明白為什要問中國沒有此階層。暫且不論是否存在此階層(夠論一篇論文的,且從歷史學的角度講,若論述沒有要比論述有,困難大的多)。只是想反問為什要套用馬克思主義史學來思考中國的歷史呢?這種史學理論在某些方面是並不適用於中國歷史的。
馬教炮製的名詞而已,你賭球輸了逃債,就給莊家收賬單給別人下注服務抵債。你變成無產者階級。奴隸階級可以造反了,如果莊家是你老婆,老爸那就是馬教為了讓你殺人沒有恐懼感而製作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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