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看待中國禁止販賣玩具槍?

打群架時也沒看見有拿手拉雞biu biu的呀。雖然可能拿去搶劫一類的,但至少不會造成人員傷亡啊。
(不知道這個屬於什麼問題分類。。隨便填了個)


在美國時,我帶著兒子一起去沃爾瑪購物,我問收銀員有沒有健達奇趣蛋賣。     「哦沒有的,先生。那個在我們美國是違禁品哦——因為裡面送的玩具有健康風險!」     「好吧,」我說,「那請給我來兩把突擊步槍謝謝。--------內容來源於網路


我個人的看法是:你要禁槍,可以,但別TM濫竽充數地收繳

那些拿著瓦斯或氣動電機作為動力;拿著到處亂射或炫耀的腦殘,歡迎你去抓。
但那些乖乖躲在家的軍宅們,玩玩手裡的紙膜;TD聲光玩具;兒童橡膠軟蛋槍被莫名奇妙的扣上高殺傷力模擬槍的帽子.......你還能說什麼?

只要打穿個餐巾紙,就變成模擬槍..................

.呵呵呵...............
下面這段話估計被盒鞋,我截圖算了


雖然身為軍宅(mang)我對這個政策十分的不爽 但是不得不說 有必要 絕對有必要

我國是個人口大國,平均軍事素質並不高,對於絕大多數人來說,就「被害人與劫匪」的距離,無法認出模擬槍與真槍的區別,舉個例子,不久前發生在北京王府井的一起案件,外籍劫匪所使用的就是模擬槍(隨後他就在7點的2環被抓了),這尚且是普通的手拉雞,即塑料(半金屬)手拉彈簧動力模擬槍,如果是製作精良,用材考究,力求還原真實的電動,氣動bb槍(二氧化碳動力),甚至射擊鉛彈,鋼珠的氣槍,我想即便是對於武器有一定了解的軍事愛好者,乍一看也未必能夠認出

再有對於孩子以及無良商販來說,模擬槍的安全問題也很值得關注,即便只是稍微有些力氣的手拉雞,近距離擊中眼球仍可致盲,我相信知乎上的各位小時候一定玩過這類玩具,更不要說初速更大,射速更快的電狗,氣狗,事實上這手拉雞類玩具在我國目前管控仍然曖昧,想買的人隨時可以買到(別問我哪裡有),加上絕大多數家長對於此類物品的不甚了解,一旦開放,勢必會造成相關事故增多,那麼這個責任誰來負呢?

據說當年有人打鳥擊碎了中南海or人民大會堂的玻璃才導致全面推行槍禁,這就由涉及到部分違法犯罪的問題,一是打著模擬槍的旗號販賣走私真槍,二是能工巧匠們的改裝,據我了解,目前有些模擬槍製作選材都十分精良,稍加改裝即可具備犯罪用途,更不要說禿鷹這類本身就具有極大殺傷力的氣步槍


說白了還是我國人口眾多,素質良莠不齊,我相信知乎上的知友不會犯上面我所提到的錯誤,可這能代表什麼呢?知乎所代表的高素質群體的數量對比我國人口基數,連個屁都算不上,為了絕大多數人的利益,這個模擬槍,當下來說,必須要禁

你問我支持不支持,我支持,你問我喜歡不喜歡,我當然不喜歡,希望隨著我國人口素質,觀念的改善,未來5~15年內我能玩上狗

個人觀點,理性討論,無腦噴不要怪我


我不明白了,很難理解嗎?我在銀行工作,我手裡又沒槍,真tmd來一哥們手裡拿著黑漆漆的這麼一玩意頂著我腦袋或者客戶腦袋,你說他拿的是什麼?反正我寧願相信他拿的是真槍,我也是媽生的,我可不打算上去賭一把這玩意是真是假。


說難聽的,你拿菜刀,拿匕首,甚至是拿砍刀我都有可能上去跟你丫拚命,起碼我手裡有消防斧比你長,倆人拿起客戶做的長椅子扔過去,一般人直接能被干躺下,要知道你搶銀行的話可真是弄死你都不犯法的,問題是你真拿槍出來,我就慫了,真拿個卡拉什尼科夫,拿個mp5我倒還想想一般都不是真的,拿個ppk我決不去試錯


有些人真是太小看了狗的玩法。以為只有裝成真槍一個玩法

我拿一個沒有殺傷力的汽狗,然後每天隔條街偷偷打你家玻璃。
現在好了,首先你很難找到小剛珠,說不定是石頭打的
找到了小鋼珠,然後這東西可以在五金鋪買到代用品
然後你說每包小鋼珠有數目,點數,我一次玩可以打出幾十顆,誰還能數多一顆少一顆?

反過來,你要玩真槍(包括火藥銃),子彈、火藥都是可以清點的
每次開槍也都非常容易事後追查
更別提,禁槍的最大原因之一不是持槍傷人,而是玩家自己傷到自己啊!美國80%槍傷是槍主和他的熊孩子熊老婆搞走火啊!
模擬槍發生問題的主流也不是玩家,而是玩家家裡的小孩偷出來玩。

同樣的道理可以應用到弩上面。殺傷大,可以用普通鐵棒,普通人可用。
為什麼不禁弓?不用專用箭,準頭殺傷都是玩笑,大多數人也沒那個力氣。
你們要想合法玩,辦法不光是說模擬槍不要太像(當然這點是基本)
一定要有保險等防呆裝置
不能用通用鋼珠只能用彈鏈供彈的彩蛋、強制射擊發聲、槍身必須加裝射擊記錄裝置
(比如一次性彈鏈有隨撕開時間氧化變色的染料)等等
這才是解決之道


我比較支持禁玩具槍,因為我自己就是玩具槍的受害者。

大概是在1997年的時候,那時候的我們還是小學生,那時候還沒有《古惑仔》,最流行的是《英雄本色》,玩具槍自然成了男孩子們最喜歡的玩具沒有之一。

那時候我們學周潤發,學狄龍,一邊帥氣的揚起下巴走向敵人一邊不停地開槍,幻想自己是電影中自帶主角光環的主人公,身後有白鴿飛起。不過我們那時候BB彈都是打完後回收再利用的,新的太貴買不起……

有一年過年,我們在廢棄小工廠里進行槍戰,因為我方的戰術太臟,打一下換個地方,搞的對面的小夥伴一直找不到我在哪。打著打著對面就沒動靜了,我就開始歡快的撿起對面打過來的BB彈,沒有槍沒有炮敵人給我們造嘛。

意外就這麼發生了,我歡快的撿起了一顆BB彈,一邊想著又能用它來消滅敵人了一邊站了起來。

就在這個時候。

我一回頭。

一個黑洞洞的槍口離我的左眼只有5cm。

原來小夥伴繞到了我們後方…

槍響,世界一片鮮紅。

不太疼,有點漲,但是看什麼都是紅的。

慢慢的,左眼看東西開始變得模糊,紅色變成了紅黑色。

媽媽帶我去了醫院,先檢查了視力,那時候左眼的視野已經糊成一片了,基本什麼都看不見。

醫生說可能會造成永久的視力損傷,當時我媽就哭了。

接下來是長達三個月的住院。

開始是卧床休息,每天往眼睛裡打一針,眼睜睜看著銀色的針頭扎進自己的眼睛我卻不能躲開。
隨後是上藥+蒙眼,醫生說本來可以只蒙受傷的那隻眼睛,但是為了防止我右眼看東西左眼跟著動,怕影響恢復,索性雙眼都蒙上了。

期間我聽說了打我眼睛的小夥伴被我舅舅削了好幾頓。

小夥伴的爸媽還帶著他來看我,叔叔阿姨一直在道歉,但是我一言不發,我心想要是我瞎了,你孩子也好不了…

舅舅和舅媽不斷地給我帶好吃的,表弟帶來了他的隨身聽和BEYOND的磁帶,說住院期間給我聽。

從此愛上BEYOND,他們給了我太多希望。

三個月說快也快,解開紗布的那一天到了。你們猜怎麼著?

沒錯,整個世界是反的。

我強行下床,走路東倒西歪。從床前到門口都廢了好大的力氣。

所幸視力恢復的還可以,影響不大。

不過這三個月,我錯過了開學,媽媽為我遷移了戶口,為了後續治療,全家從西安搬到石家莊,爸爸原來單位分的一室一廳的房子不要了,一家三口只能擠在小平房裡。接下來三年我們家的生活可謂艱辛,爸爸媽媽的事業要從頭開始,我也要重新認識小夥伴。

總之我們的生活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所有這一切,都因為這一顆BB彈。


中國的槍指的是槍形物體,才不在乎你的射程、威力、殺傷力。
來看看禁槍理由吧:
第一,小朋友浪射傷人。你管不好自己家小孩跟玩具槍有什麼關係?小朋友用鉛筆戳瞎眼睛的事例也不比玩具槍少多少吧,你是不是給規定只能用戳不瞎眼的鉛筆?
第二,子彈威力過大。那你告訴我為什麼發射橡皮子彈打穿一張餐巾紙也能威力過大?根本無法對人體造成絲毫傷害或者傷害比扔橡皮大不了多少的槍根本不構成武器性質好么?
第三,外觀具有恐嚇性。這條也很好解決啊,高相似度模擬槍不得攜帶出門,嚴格管制什麼的都可以解決啊。真搶銀行你以為沒有模擬槍就不搶了?
所有的問題都來自管理不利,相應應該負責的管理人員(父母、警察、立法機構)卻很順水地推卸到了槍的頭上,對真正的問題不理不睬,我並不是反對禁槍,而是反對懶政,懶政的代價是政府的效力和人民的自由。


不會造成人員傷亡?你確定嗎?

我小時候住機關單位的家屬院子,都是一大群小孩十幾個一起玩。

差不多是小學的時候吧,流行起了玩具槍,就是塑料彈的那種,是叫bb彈吧?

由幾個大一兩歲的哥哥帶著,全在一起玩槍戰。到現在還記得有一個帶頭的小哥哥,隔著四五米給對著肋骨那開了一槍。掀起來一看一大塊都青黑青黑的。我自己也被打過,打在手上腳上賊疼,要是打在眼睛上,殘廢也不奇怪吧。

我家裡現在還留著一把那時候買的m4a1,前兩年還試過隔著二十米左右打對面樓的花盆,都能嘭一聲。

題主覺得沒危險可以自己試試~反正我是很慶幸小時候沒給打到哪裡。

回家了上個圖~ 不是很懂槍械,不過我覺得這應該是模擬比例吧。壞了有點心疼(?_?)


太小兒科
知道釘槍吧,到處有賣


同意政府此項措施
1.本身這種「玩具槍」就具有危險。如果不加控制,不說被不法分子拿去為非作歹,被孩子用來把玩會有很高的受傷風險。輕則蹭個皮之類的,中的話傷到眼睛也不是沒有先例
2.我認為製造具有破壞性的玩具本身就是有問題的
3.另外說對槍支愛好者是個打擊的那位,有錢去美國吧,沒錢攢錢去美國。這玩意在國內不可能合法。偷著玩吧
4.發現認為此項措施是為了鞏固政權無腦黑的答主,請大家自覺拉黑,凈化網路人人有責


1.我小時候在爭奪b101玉米垛時被馬力最大的黃河m1直中面門,10m內左眼中槍我擦了擦站起來又投入到下一波進攻中,是否可以證明玩具槍殺傷力不大?

2.籃球場上見過最慘的一幕,倆人爭搶籃板一個眼眶爆裂一個舌頭咬斷,神奇的是那半截舌頭又接回去了。是否可以證明籃球運動危險較大,可以禁掉?

3.一個人想真的整你,凍豆腐都可以

4.一個小孩通過玩具槍收穫到的快樂和打cs的快樂是不是對等的?一個現代小孩通過玩具槍獲得的快感是否大於一個古代小孩擲沙包獲得的快感?

5.或許你已經意識到這是一個標準問題,那麼京城四狗少之一王爍王府井飆車,撞奧迪失火,拿出真槍威脅對方,轟動京畿結果取保候審+判三緩四,二筆小伙從台灣「走私」 24 支氣動模擬槍終審被判無期,標準在哪裡?

6.我們村和鄰村交火這麼多年,玩具槍出事從沒聽說過,進院的都是約群架的,你見過哪個約群架帶的傢伙是幾十塊一把玩具槍的?這玩意超過二十米打死個雀都難(當然可能是我沒見過高級貨,打兔子的氣槍獵槍不在討論範疇,那玩意是父輩們下副本玩的)

7.是否可以因為你怕狗,而禁止別人上街遛狗呢?大部分玩具槍走火的殺傷力,是不如一隻博美的

8.我個人是不支持,把管制刀具槍具的範圍劃好(氣狗,電狗)做到依法治國比一刀切掉玩具槍好得多,何況現在大部分小孩子一出生臍帶上就掛著智能手機ipad,玩具槍對我的誘惑力在我接觸到cs,三角洲部隊,使命召喚,戰地,甚至穿越火線的時候早已消失殆盡,別說ak47,坦克我都開給你看

9.接下來大家可以討論禁掉電子遊戲的問題


上面那麼多回答說了這麼多我發現問題還是有些人根本不遵守遊戲規則啊,關玩具什麼事啊,小孩子吞了玩具跟玩wargame不戴眼鏡不是一碼事么,還有人拿打金屬珠的跟這說。。。那是airsoft嗎?那不是禿子之流么?還有就是根本這就是懶政,大青干一刀切的事幹得還少嗎?


廣電總局為了防止廣大人民群眾受到毒害,對中國電影審查作出了卓越貢獻。一刀切的政策廣受人民群眾追捧。
一位家長表示,現在很放心,小朋友們走進電影院里看到的都是脖子以上的部位。
美帝資本主義的電影分級制度是萬萬不適合我國國情的。

你們在聊啥?我真不懂。


玩具槍無論從什麼角度看都不屬於違禁品,禁止銷售玩具槍明顯超出了zf的權力範圍,隨意地重新解讀法律中「槍支」的定義,任意地干涉商業自由,體現了無限政府的典型特徵。至於玩具槍是否危險,其實並不重要,螺絲刀也能傷人,難道也要禁售嗎。關鍵在於zf有沒有這麼做的權利,這一點是值得質疑的。


禁玩具槍和禁槍被統一而論,和電影不分級性質是一樣的,估計什麼時候電影在天朝分級了,那麼槍迷就有見到亮的一天了。
至於 @王腦洞等愛國人士之前提到槍模是幼稚的,那麼我只能說有些東西您一個月不吃不喝還真不一定能買的起!


附議 @一夜知秋

補充一點,大部分人都忘了中國從几几年開始禁槍,在那之前各大單位都有民兵訓練,有自己的槍庫,每月甚至有打靶考核,一度比美國槍支還要開放。然而也幾乎沒有聽說有出現傷亡。

但是自從中國開始有敵對的間諜之後,這種中國槍支管理就不合適了。於是長者開始了大規模的繳槍。


始皇帝收天下之兵,聚於咸陽,鑄十二巨人,

以求萬世基業,


一點淺見,

ps:固國不以山溪之險,兵戈之利,


禁槍,我完全支持。禁模擬槍(模擬槍指瓦斯電動手拉一類,不包括CO2禿等)我覺得就沒必要了。要說模擬槍威力大,彈弓,傳統弓,弩的威力大的多。要說外形像真槍容易被壞人利用,那是職能部門無能,模擬的都搞不定,人家用真鐵你不是更沒轍了。小朋友玩會傷害到小朋友,這本來就不是給小朋友玩的。


i禁吧,我們已經轉玩弓箭了,咻,50磅,尖銳的鋼頭。


我認為人大常委應當徹底檢討自我 審查公安部的《槍支認定標準》(1.8根本不能總體達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中規定的「槍支是致人傷亡或者失去知覺的武器」標準)既然台灣20 香港17左右 那咱們可以規定16以上就算槍支 持有25以上兩支以上或者18-25四支以上應追究刑事責任
其次 對於模擬槍 應該立法 不僅規定「禁止銷售生產」並且禁止公民持有超過4.5的模擬槍 對於持有又達不到槍支標準的追究行政責任 予以沒收罰款拘留 銷售製造量大的另立罪名 非法經營罪本來就是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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