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夜店到底有什麼好玩的?


瀉藥
超級無聊
我不喜歡夜店


作為一個經常要陪客戶去夜店的苦逼來回答一下:一點都不好玩
先看看夜店能提供什麼樣的服務:
1、帶五顏六色燈光的場所
2、酒精飲料
3、設備:主要是音響
4、妹子
5、肯能有搖頭丸之類的軟毒品
這些服務你需要嗎?這些都不是必需品,對大多數人來說,這些東西完全是有害的。
那麼看看這些服務到底適合什麼樣的人群:
1、我這樣苦哈哈的銷售人員
2、精力旺盛且工作不累的年輕人
3、孤獨寂寞想尋找熱鬧的人
其他人我相信更願意去泡澡、洗腳以及找個不錯的餐館去吃上一噸,喝一點酒,然後早點回家睡覺。我認為我列舉的這些比任何夜店都更讓人第二天早晨起來感覺舒服,只是夜店更刺激。
對了,去夜店,也就是為了刺激一下。也許很多人以為去夜店刺激一下最近平庸的生活,但我更以為是刺激你努力地工作,因為太燒錢了。
一瓶啤酒20元起,一瓶紅酒380元起,其他酒精類飲料基本上都貴了十倍不止,且假酒居多。既然去了,你遇到的都是酒托或其他各種托,也就是妹子。這些妹子你以為是陪你唱兩首歌,奉獻胸部給你摸是為了300元的小費,你錯了,我以為她們是在銷售酒精,她們是銷售人員。她們正在銷售著各種酒精和所有夜店能提供的服務,價格不俗,且不還價,出門後你只能刷卡買單,所有在夜店亂七八糟使用現金的傢伙我認為都是裝逼,富二代除外,他們除了揮灑現金之外已經沒有其他娛樂了。
另外妹子還提供性服務,分兩類,第一種是你消費過多,覺得你好有錢,於是充當陪床;第二種是確實對你動情了。實話實說,第二種一點也不必第一種少。人是感情動物,在夜店這樣充滿物質的地方也不例外,人只有精神感覺滿足了,物質上的東西可有可無。
直接說我的結論吧:去夜店是實在沒什麼地方去,只好去,也只能去這個地方。


看玩什麼,有人去打粉,有人找妹子。沒人真正是為喝酒去得。無論酒吧還是夜總會,都有陪酒的,基本上都是500起步。k粉一般來說300到500一包。泡吧其實很便宜,真的


我喜歡夜店。

從還沒成年的時候就溜入夜店喝酒。而現在,我也搖身一變從夜店常客華麗轉身到夜店業主,我「練功」發自真心。

夜店,在百度百科裡面指的是通宵營業場所,而在大多數人的眼中,夜店指的就是英文里的nightclub. 而Nightclub又包括什麼呢?其實,它無所不包。從大巴黎的卡巴萊,到倫敦明星薈萃的大Party。而從二十世紀開始,夜生活的逐漸豐富,也是一種時代變革的信號。

夜店一直是年輕人的領地,很多時候也一直是引領著新文化和新潮流的場所,這樣的地方,從上世紀爵士樂在二戰時期的盛行就拉開了帷幕。戰後也是搖滾樂打響名號的地方,而且夜店更是電子音樂得到了足夠展現的舞台。

夜店不算是藏污納垢的地方,只是國內有一些所謂的夜店和酒吧曲解了夜店的意義,太多的妓女在店裡面吞雲吐霧,令人覺得不太舒服。如果是踏出國門,在很多地方,尤其是歐美國度,夜店其實和卡拉OK沒有什麼太大的差別。在歐風美雨的地方,夜店其實也就是一種在晚上找個地方喝幾杯的場所,即便有約炮也是偶爾為之的,試看你們去唱K的時候,碰到美女,難道也不想約著一起回家然後共度良宵么?

更何況,夜店也是一門利潤率頗高的暴利行業,有很好的drink offers,然後播放一點自己鍾情的音樂風格,看著摩肩接踵的人潮,這樣的一筆投資,財富難道也不是滾滾而來的事情?

無論如何,至少對我而言,夜店給了我很多愉快的晚上,無論是在家裡,還是在路上。


瀉藥

去夜店其實各人有各人的目的。

男人來說,我見得最多的是:尋歡作樂。直接來說:泡妞。

夜店那種迷離的燈光,黑暗的場景,震耳欲聾的音樂,加上烈酒,還有身邊青春靚麗的女孩子。我相信每個正常的男人都會想入非非。

不用想了,想做就做唄。直接搭訕,不行就算了。反正誰也不認識誰。

這就是夜店給予男人的機會。你在白天去街上搭訕個女孩子,分分鐘被打死。但在夜店,對面最多也是擺擺手拒絕。


女人來說,更複雜了。有的為了ONS,有的釣凱子,有的釣帥哥,有的陪朋友,有的純來嘗試一下泡夜店。


刷了兩小時知乎。


個人感覺,聽音樂不如Live house,喝酒不如餐館


大三大四那會和室友會經常去杭州的SOS,QUEEN等酒吧,所以我就以學生的角度來講一講,我們這幫屌絲大學生去酒吧的體驗。

下面正文:

在大部分人的印象中想要去的酒吧實際意義上更接近於夜店。

為什麼想去?

說不好。也許是因為空氣里充滿曖昧,快要溢出來的荷爾蒙令人感到愉悅。

也許是因為孤獨,震耳欲聾的音樂可以讓人暫時忘卻。

也許是因為體驗,和一群浪子在一起,自己也變得自由了。

而當人變得自由以後,與他人的時間才就真正開始。


1、準備

那天晚上我們一伙人準備去夜店,時間是早早就定好的,也是為了慶祝,於是有女友的拉上自己的女友,單身的也難得的約了幾個女生,呼朋引伴,叫了上上下下將近有20號人。算是格外熱鬧的一次了。

下午6點我們就開始忙碌起來。

「我這樣搭配還行不?」

「可以,挺騷氣的」

「我記得你有件襯衫的,就是白紅相間的那件,拿給我搭配下」

「你穿上這件和西瓜太郎一樣,哈哈哈」

……

足足用了兩個小時,訂酒店,一起搭配衣服,訂位置,一伙人輕車熟路的終於把前期工作的做好了。


2、喝酒

在認識的朋友中,喝酒基本上可以分為4類。

第一種是你跟他玩遊戲,他就跟你喝;就算輸成狗,喝酒也跟溜湯似的。

第二種是只要你跟他喝,他就跟你和;這種人一般酒量極好,要是實誠的跟他一杯杯來,一個就能幹扒三個。

第三種是電話不斷型,喝酒的狀態有時候跟女人的大姨媽差不多,總會有力不從心的時候,這個時候有人會出去接個電話,然後至少半小時是不會再次出現。

第四種是奸詐狡猾型,這類人一般酒量一般,但是口才極好,跟他來硬的不行,你跟他說理由到最後反而是你自罰三杯。

喝酒,其實是門學問。一味的蠻幹,最後絕對苦的是自己。

聰明的喝,你要是女生,往酒杯裡面放個聖女果,或者撒個嬌叫個男生替你喝,沒人會說你。其實男生很賤的,巴不得你叫他替喝。我常常遇見一些男的,女生還沒開口,他就主動請纓,開啟護花使者模式,「我替她喝,我兩杯頂她一杯」

如果你要是男生,酒桌上你是聰明不起來的,這時候你要的不是智商而是一架僚機。你要喝酒,僚機要幫你把酒換成紅茶。或者,僚機先幫你幹掉對面一般生命力,然後你再上,對面妥妥崩。

喝酒,一定要量力而行,到最後402有個不成文的規定:「你要是真喝不下了說一聲,其他人會替你喝。」


3、搖骰

酒吧裡面遊戲很少,周圍的聲音也很大,所以搖色子基本上是唯一的娛樂。

記得有一次,對手連續出了3把豹子,喝的我都喝懵逼了。第二天,小夥伴悄悄跟我說,其實他動骰了。

於是乎我就有了經驗,要是在酒吧,如果對面要跟你來個生死戰,一把定輸贏喝個痛,那麼下一把基本上對面是豹子。


4、泡妞

我記得有一次去夜店的時候,是我的一個同學失戀,大晚上打電話給我讓我去喝酒,我緊趕慢趕。那時去的夜店還不多,我們兩個都是新手,等我到了夜店,其他卡座人都很多。我那同學也點了一個卡座,桌上有一份洋酒和一打啤酒,一個人坐在那抽煙。我走過去,「你在幹嘛呢?」他仰起失戀又想找艷遇的臉,「不是說酒吧里只要有酒,姑娘就會聞著味兒過來么」

哈哈哈,我當時笑到不行,現在提起,同學那張逼臉還歷歷在目。

在夜店,你真的想要泡到完全不認識的妞,真的很難。

難到什麼程度?

402全寢室一起去夜店妄圖空手套白狼多次,也就有過一人,也只過過嘴癮,而且還是在送隊友下地獄的情況下。

電影電視劇里,某某女生幾杯下肚,就柔情似水,其實也就是演演。

如果真的要去夜店泡妞,記得叫上女人緣好的哥們。


5、最後

夜店,是大學哪會兒小群體聚會的最大娛樂活動。

奇奇怪怪的事情見怪不怪,

有喝懵逼之後,開始哭天喊地,大喊前女友;

有互相攙扶,一起在馬路邊,對著一個坑,一個吐完,下一個接著吐;

……

到大四下的時候,一幫人就再也沒有去過夜店,去的是真正的酒吧。

還是一群男的。

把每一天都當作畢業的最後一天。

當時我們掛在嘴邊最多的一句

「都要畢業了,以後再想一起喝酒都沒機會了」


END,可能不夠逗比,倒是挺想大學那一群夥伴的。


我覺得超級無聊,第一次朋友帶去的,震破鼓膜的音樂,閃瞎眼的燈光,說話就算耳貼耳也很辛苦,唯一的好處感覺就是不容易被竊聽
昨天萬聖,外國朋友又帶我去,我更發現自己完全跟夜店不合拍


醜人不想進夜店


喝大了搖


高中開始去酒吧後來開始去夜店(我知道這樣不好有控制不亂來 勿噴)一群小姑娘結伴去喝喝酒玩玩骰子搖搖頭 算是忙碌生活中的一點點放鬆 在裡面音樂炸的很大聲 大家都醉醺醺的沒有人會在意你怎麼出洋相 可以做平時不敢做的事 大聲尖叫不停喝酒 有些人可能不適應 看人吧


1. 自己能喝酒想喝酒有喜歡的酒類,能承受能接受的消費水準。

2. 有喜歡的音樂,如chill out , lounge, Jazz,House,Trance, 或者是民謠。

3.享受微醺後釋放的感覺或突然想喝醉的衝動。

4.放下平日的拘謹,跟三兩好友或閨蜜或Bartender 或鄰座男女顧客的輕鬆交流。如分享對酒,音樂,旅行,甚至工作,生活的看法。

5.艷遇? 萬分之一的概率。放棄這種目的(企圖),順其自然比較好.

6.理性飲酒,文明"泡妞",不迷失,不沉淪,收放自如。


沒什麼好玩的,只覺得耳朵要爆炸,可能我這人比較無聊吧orz.


推薦閱讀:

一名 DJ 的水平通過什麼體現?
夜店 DJ 在現場的時候會根據現場的狀態更改歌曲順序嗎?有可能做到根據現場觀眾的需求放歌嗎?
為什麼夜店的甩手動作都一樣?
北京三里屯工體都有哪些酒吧?消費怎麼樣?
大連有哪些不錯的酒吧?

TAG:夜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