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王室所代表的這種君主立憲制度,能否算作生來就不平等?如果是,為什麼又會被現代英國人所接受?

如果溥儀的後代仍然一代一代地做著皇帝,住在故宮裡,每天都有御林軍換崗守護,雖然沒有實權,卻生下來就能在北京有著好幾千平的房子,選個妃子都要上報紙,找最漂亮的,沒有付出和努力卻得到了比大多數人奮鬥一生都得不到的財富和地位....

這不可笑嗎?這不是畸形的嗎?


最高票 @吳天微 的答案是非常偏頗的。特別是「而在歐美特別是盎格魯-撒克遜文明圈中,儘管有文藝復興和啟蒙運動,儘管有科技革命和民主制度,但『社會的分層』這種概念根本就是天經地義的……從來沒有也不會有眾生平等的社會理想」這種說法是非常有誤導性的,接近於胡說八道。

任何穩定的社會都存在社會分層和階級固化,也很可能存在某一些群體有意無意的系統性壓制另一些群體,這是任何社會都難以避免的情況,但是這並不代表不存在「眾生平等的社會理想」。事實上,要提歐美的「眾生平等的社會理想」,至少可以毫不費力的上溯到斯多葛學派和基督教的傳統。而政治哲學意義上的「眾生平等」則是啟蒙運動最重要的成果之一。在啟蒙運動之前,社會分層的確是一種有著悠久歷史傳統的政治哲學觀念。不少古代政治哲學家都認為一個社會穩定和繁榮的核心就是各個不同階層的人安於制度給自己規定的身份。實踐中,絕大多數古代社會都存在基於種姓、出身、職業確定的不同類型的社會分層制度,比如印度的種姓制度,中世紀貴族教士平民三分等等。但是在啟蒙運動之後,就很難找到繼續堅持這種觀念的政治哲學家了。順便說一句,美國同樣屬於所謂「盎格魯撒克遜」文明圈,而美國是最早在思想理論和制度上消滅貴族制的西方國家。這是美國獨立過程中取得的最重大的成就之一,就這麼被一筆勾銷了?

這裡的「眾生平等」不是指財富上的平均主義,而是指一個國家所有的公民擁有相同的權利能力,而不存在某個群體生來就擁有某種超出其他人的特權。再強調一次,這種「眾生平等」的理想和19世紀系統性的歧視工人、女性、有色人種、少數民族權利的實際情況是並存的。但是可以很肯定的說,「眾生平等的政治理想」到20世紀已經是不可動搖的,儘管許多國家因為其各自的傳統和歷史存在一些特權階級的殘留,但是任何一個現代國家在法理上都不存在特權階層,也沒有任何一個政治哲學家堅持一個國家中的不同階層的公民可以擁有不同的權利。所以我們看到《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條第一款規定:本公約每一締約國承擔尊重和保證在其領土內和受其管轄的一切個人享有本公約所承認的權利,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國籍或社會出身、財產、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區別。

說了一大通為什麼吳天微在胡扯,回到正題。答案包括幾個方面:

一、英國現行的政治制度的基礎是內戰和光榮革命奠定的,光榮革命比美國立憲要早一百年左右,比啟蒙運動也要早半個世紀。所以英國人制定本國制度的時候,雖然已經有了「政治平等」的強大呼聲,而且英國人還一度嘗試了建立共和國(這件事現在被視為內戰時期的一個插曲甚至鬧劇,但其意義我個人覺得被低估了),但是這個概念和相應的制度還非常不成熟。相反,英國在光榮革命之後搞君主立憲在當時已經算是很激進的做法了,不可能要求英國人做的更多。

二、君主制和「平等」的原則並不衝突。「政治平等」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政治原則,但是任何政治原則都不是絕對的,也不可能絕對的凌駕於其他各種政治原則之上。「自由」不是絕對的原則,「平等」同樣不是絕對的原則。在制定一個國家的基本政治制度時,需要考慮和兼顧的因素非常多,既包括各種抽象的原則,也包括既有的歷史和文化傳統,以及現實的利益分配。所以在制定基本政治制度時,對於有些國家來說,君主制是一個可接受的選項,有時甚至是最令人滿意的選項。除了英國,歐洲的荷蘭、比利時、西班牙、丹麥等都保留了君主制度,其中有些國家的制度還是二戰之後恢復和重建的。這些都和堅持「平等」原則不衝突。

三、修改一個國家的國體和政體是一件影響非常非常大的事情,除非出現非常現實和嚴重的政治危機,否則一個國家是不會輕易改變自己的國體和政體。英國廢除君主制的民間呼聲始終是存在的,但也只是呼聲罷了。


題主也認識到了原因之一:當今世界五大國,唯有中國在兩千年前就有維克托陳和布萊德吳,就有自發的」造反合法性「,」寧有種乎「可以說是華夏帝國的一種文化基因;而唐宋之變後憑藉科舉建立的扁平化農業社會更是固化了這種觀念;就更別提近代中國的民族國家主體構建恰恰是藉助了左翼運動的武器完成的了;包括太祖領導的第一共和國更是在無政府主義的實踐上走得過分地遠,以至於斷送了自己的法統,也讓目前的部分國民暫時放棄了平等理想。(以上只有事實描述,不涉及任何價值判斷)

而在歐美特別是盎格魯-撒克遜文明圈中,儘管有文藝復興和啟蒙運動,儘管有科技革命和民主制度,但」社會的分層「這種概念根本就是天經地義的,深層次上這個現象涉及到西方古典封建社會的封建自由關係了,不展開。

總之,需要明白的是,此種社會實行憲政制度是為了在權力運行機制上做最優化的妥協,從來沒有也不會有眾生平等的社會理想。不會有人認為皇帝在紫禁城裡有什麼不好,不會有人認為貴族公學是教育資源不平等分配,不會有人認為某些人在名字前後加各種頭銜稱號是階級壓迫的體現,甚至血統論在英國至今仍然會體現在方方面面。

(有人提到美國在立國初期有平等主義理想,不過我寧願把美利堅式的的平等描述為《動物莊園》的平等,即:雖然人人平等,但WASP比愛爾蘭人和德國人平等,白人比印第安人和黑奴更平等。。23333)

第二個原因,恐怕是英國有別於大陸君主制國家的一個重要特點。

我看了很多答案,都沒有人提到:英國作為憲政制度的發源地,具有一個很典型的特徵——君主或者說王室不是一個一元的單極統治核心,從《大憲章》簽署起,土地貴族和王室的關係就是一個創業公司中各個股東和董事長那般(後者的持股比例是很低的)。

樓主的失誤在於以己度人,用我們中華帝國天家的地位去比較英國的王室,這是不合理的。要注意,農業時代長期延續的中央帝國那種原子化平民社會是儒家文明造就的特例,而一元君主權是這個特例的一個重要特徵。

簡要歸納:

古典英國:農民依附領主-領主效忠大領主-(循環幾節)-大領主效(tou)忠(zi)王權,層層依附,下級對上級有義務,上級對下級有責任,這樣的社會是金字塔狀的。

(教會什麼的就省略掉吧否則答案寫不完,只要記得英國聖公會的負責人是國王,也就是說獨立於羅馬教廷就好了)。

古典中國:士農工商所有人統一效忠於皇帝—皇帝對自然(天道)和歷史(人道)負責。這樣的社會是「一個中心」的蜘蛛網狀的。

至於皇權通過科舉+文官制度進行委託代理操作,那是一個責任制管理的創新罷了。當然,限於生產力,古典中華帝國也只是在縣級行政區以上實現了一元權力,縣以下和西方類似,也是由土地領主自由行使治權。但是要注意的是,我們有儒家宗法制度,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道德價值/政治邏輯(道德和政治在古典中國是一元化的),把地方的自治權用宗法和經義統一在了帝國的整體政治倫理下。從而,華夏帝國完成了古典時代最複雜也是最精密的政治構建。(這裡不評判制度的優劣之分)

基於這樣的認識,不難得出結論,在英國而言,階級矛盾即使爆發,鬥爭的矛頭不必然指向王室,特別是克倫威爾他們處死國王以後並沒帶來合適的政治秩序,英倫的貴族們選擇了與王室妥協,建構了延續至今的君主立憲制度。隨著工業革命和殖民擴張,大英帝國成為了世界金字塔的頂端,發展的紅利是可以緩和階級矛盾的,因此英國自然也就告別了那種自下而上的矛盾總爆發導致的社會洗牌,是故王室可以在這個信息化時代安然於「國家象徵」的地位——至少到目前為止,還是這樣。


英國王室確實應該算作人生來不平等的一個例證。

但是這種不平等,其實並不是一概而論的不平等(好像有點繞口),否則我們根本看不到這種不平等的實質,樓主的舉例實際上反而是抱怨錯了地方

首先,我們要承認,把王室財產上所帶來的不平等視作英國特有的不平等,其實是十分偏頗的,因為其他國家也同樣存在這種財產繼承的嚴重不平等(某些國家的貧富差距比英國更加嚴重得多),所謂「生下來就能在北京有著好幾千平的房子,選個妃子都要上報紙,找最漂亮的,沒有付出和努力卻得到了比大多數人奮鬥一生都得不到的財富和地位」這種形式的不平等,並非英國獨有的,在其他國家也比比皆是,天天上電視報紙的名媛二代到處都有,只不過他們不叫國王女王而已。

財產繼承的不平等實際上並不是王室所代表的最大的不平等,真正的不平等是王室世襲的政治權力和經濟權力(被法律所確認的不平等世襲權力)

很多人都以為英國是立憲主義的典範,其實嚴格來說並非如此,因為英國根本就沒有成文的憲法,構成憲法作用的,是大憲章和《權利法案》等一系列法案。這些零散的憲章和法案,確實限定了君主在立法、財政和司法上的權力,但是並沒有(明文地)使得君主處於一個從屬地位,在法理上,行使政治權力的內閣,只不過是國王手中的樞密院的一個下屬機關而已(當然,實際情況並非如此)

就法理上來說,其實英國應該算是一個強勢君主國(類似於法蘭西第二帝國或者德意志第二帝國那樣的國家),英國的所謂自由平等的政治體制,更多地是依靠多年來歷史沿襲所造成的潛規則來維護,而不是依靠真正的成文法律——沒錯,英國是一個靠潛規則運行政治的國家

從近代直到今天,英國首相都要將大量文件、條約晉呈女王御批,然後等待女王批准。雖然女王肯定會批准,但是這一道手續卻一直都沒有改變過。也就是說,王室的世襲政治權力是受法律承認並且保護的,真正使得王室不能行使權力的是潛規則。

同時,法律還直接認可了王室對英國大量土地的佔有。

在理論上上,英國王室一直是英國的最大世襲領主。英國諸位國王,將幾乎所有皇室產業都交由政府經營管理。作為交換,國會每年都要給皇室支付年俸作為其主要開銷。

直到今天,這些皇室物業還包括了倫敦中央地帶的無數地產,遍布全英各地的十幾家大型商業中心、14萬多公頃的土地和森林,英國一半以上的海灘


當然王室雖然名義上擁有這些領地,但是實際上他們是不能使用這些土地的,政府和議會以他們的實際權力壓迫王室無法伸張自己的名義權力——你看,又是一個潛規則。


所以,在法律上,直至今天英國都是一個極端不平等的貴族社會,王權並沒有受到想像中那麼大的限制,並且握有全國的很大一部分財富(而不是僅僅只有王室津貼和薪俸而已)。稍稍克服這種不平等、維護英國人民利益的,並不是英國的法律,而是查理一世腦袋落下之後所形成的政治禁忌和潛規則


還是那句老話,沒有什麼東西是天生應得的,哪怕自由也是如此。

英國王室所代表的這種「君主立憲制度」,在19世紀可以看成先進的代表,在21世紀則怎麼看都有些不倫不類,英國人特有的保守性和心照不宣的精緻感,使得這種建立在潛規則之上的體製得以運行,但是別國則難以沿襲。

另外,其實我個人覺得中國人也沒有必要刻意地為這種歷史和現實的不平等感到驚詫。


雖然在古時候有那麼一些人喊過「王侯將相寧有種乎」之類的話,但是在大多數時候,中國的王侯將相就是「有種」的(哪怕到了科舉盛行的宋明也是如此),對最廣大的勞動人民來說,平等思想到底有多麼流行,不可高估。


中國古代勞動人民對暴政和苦難的忍受力也是極強的,就算是明末那種時候,也是出現了連續幾年的大規模餓死人的災荒之後才掀開了大規模暴力起義的開端。


在古代,「皇帝是好的,只是奸臣誤了大事」的聖君崇拜比平等思想更加流行,指望著青天大老爺或者巡撫巡按巡視組來伸張正義的想法,要比「平等主義」更加流行,甚至我認為今天還有不少人同樣有意無意地抱持著這種看法。


真正意義的平等思想,我覺得還是從近代發源並且傳入中國的民權思想。

(這個看法可以不接受,我不做爭論。)


我們叫皇帝,英國叫君主?看出區別了嗎?

「皇帝」大多數在我們老百姓眼中都是荒淫無度,聲色馬犬,或者平庸無能。但也不排除好的皇帝。
君主立憲制走了多少年?如果我們把第一次簽署《大憲章》得時間來看,是1215年。如果我們把時間算在光榮革命的話,是1688年。這些時間點意味著什麼?意味著我們口中「皇帝」開始聽話了,從開始聽那些有大片土地的上層社會人士到由上議院和下議院議會的意見。

聽取意見,按照憲法辦事,乖乖作人民的最高榜樣,他們的君主就是這樣活到今天的。最重要的還是君主按照「基本法」辦事,如果個個都像查爾斯一世那樣,那不知道多少個頭要掉在了英國的土地上。

再補充一點,上議院(house of lords)。上議院與下議院不同,上議院就是像當年的王室和貴族一樣,公爵,子爵,侯爵,男爵等等,這些都是世襲制的,主要也是幫忙審查下議院傳過來的法案,有時候law lords幫忙主持主持法律案件。這不都幹事兒著嗎?

在1999年,議會也決定把世襲制的席位降低到92位,原來可是一共是700位。

王室,在今天英國人民看來,是Paid servent,是人民公僕,是要辦事的,女王這麼大年紀還得簽簽法案,搞搞公共工程,有時候還得搞外交啥的。英國人民對此表示十分欣慰,可是不要忘了,亂來可是要砍頭的哦?哦不,在今天應該不會,應該會被議會請出王宮。

所以,你看吧,什麼都得按照憲法辦事,而不是題主所說的「畸形」「可笑」。

以上。


不接受的在新大陸另起爐灶了


樓上的回答偏離了主題。

每一個名人都面臨著隱私問題和被人抨擊。但是娛樂明星好歹是自己打拚出來的,跟英王室這種生來貴族的階層是不一樣的。

英王室不承擔政府責任,也不是統治者,所以不能跟我國統治集團類比,要類比,請用唐寧街來比。

而樓主的問題,只能說樓主你生在中國,從小受的教育就是「王侯將相寧有種乎」,長大了接觸到的不管是正面反面官方江湖,都講的是平等,只是在自由和民主方面大家吵得不可開交而已, 可以說,中國人的平等意識,是世界前茅的。

而英國不同,英國從光榮革命走過來,沒有暴力革命歷史,英國王室其實是跟英國政府做了一個交易,放棄實質統治權,換來政府對其特殊位置的承認。英國首相就任,還是需要女王正式授權才能組建內閣。

所以當年的貴族並沒有遭受破壞性的清洗,他們以這種特殊的方式保留了下來。 你從理論上細究起來,英國還真是不是一個我們一般意義上的「民主國家」。 人家是君主立憲,君主的存在,本身就是特殊的一個階層。英國人對此也是非常擰巴的,他們一方面受現代思潮影響,推崇人人平等的現代意識。另一方面,他們對王室、貴族、爵位等等,又難以捨棄,甚至帶著點民族自豪感,上升到文化認同方面了。

要知道,不僅僅你有這個問題,很多英國人也對此很糾結。也就像樓上說的,經常會有人說廢除王室,或者取消王室待遇。但是最終都不了了之, 因為雖然王室是特殊階層,但是你不能說他們就比一般國民高多少, 至於有錢,那是遺產,大富豪的兒子也不用付出什麼就能得到很多,那也是合法合理的。

所以,千萬不要用我們理解的「平等」去套世界上所有的國家, 自由平等博愛,民主立憲科學,這些都不是天然正確的,都不是憑空出現的,更不是生來就有,普世一樣的。只是在樹百年歷史中,世界人民根據各自不同的機緣,做出的選擇而已。

對剝削者的厭惡,是階級仇恨,這種仇恨太過於激烈,而且在21世紀回頭看,這種情緒害處比好處大得多。 階級矛盾即使不可調和,也不一定需要通過仇恨,通過暴力,通過血和鐵去打破。歷史提供了我們足夠多的參考和借鑒了。


首先英國是一個君主立憲制國家,君主立憲制國家如果沒有君主,就變成共和制國家了,謝謝。至於所謂的出生不平等,這一點是需要承認的,但是誠如伏爾泰所主張的那樣,出生的確會有不平等,所以才要追求機會的平等。王室也不是整天只開開聚會喝喝茶,每一個直系的王室成員都有相當多的工作,並且可以說是24小時生活在媒體的眼皮下,任何動向都會被追蹤。所以不存在題主所說的「什麼也不做」。況且我們所熟悉的白金漢宮 溫莎城堡等都不是王室的財產,王室只是擁有其居住和使用權。
然後題主又說到了溥儀,這個關溥儀什麼事情,人家都已經作古那麼多年了。題主分明是在用君主專制的特點去衡量君主立憲的精神。要搞清楚的一點是英國早在1689年就已經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個資產階級民主政權,也就是我們經常說的君主立憲制,準確地應該稱之為議會君主制。換句話說,英國人在300多年前已經解決了政體問題,而中國到了1911年才爆發辛亥革命,並且要注意壓垮中國君主政體的最後一根稻草是清廷自己任命的皇族內閣,那個時候的英國王室已經要開始準備為一戰打氣了,這樣的區別是顯而易見的。當然,我們退一萬步說,假使中國在1911年皇族內閣堅持了下來,並在以後的日子過渡到了現代內閣(這裡只是為了區別於違反憲政精神的慶親王內閣所引出的說法,實際上皇族內閣已經是現代內閣),那麼滿清皇族也會向英國王室一樣進行工作和生活。故宮也會成為國家財產,皇帝雖然能夠住在其中,但也會不得不將其開放給民眾參觀,而且一夫一妻制思想的深入,皇帝也只會有皇后一個妻子,而整個皇室都會被給予工作,例如公開演講慈善活動等。不要簡單地認為當皇帝就是往龍椅上一坐,戴一個頂戴花翎就了事的,否則誰都可以做皇帝了。
最後來說說題主很糾結的平等,這個我在第一節就有所提及。的確,王位世襲相傳,君主的孩子可能是未來的君主,但是首先這並沒有阻止農民的兒子成為社會的上流,其次題主所說的平等實際是一個社會階層問題,農民的兒子和國王的兒子都是人,那麼就都有相應的權利和義務,國王的兒子最多也就是多了一個王位繼承權,他們只是處於不同的社會階層。當然如果題主一定要把它理解成不平等,那麼我們經常說的富二代是不是也是不平等呢?(無意攻擊富二代)是不是應該把他們都廢除,還是都關起來?不過題主所說的要養著王室這就錯了,英國王室每年向議會繳納地產收入約3億英鎊,但是從議會那裡返還的王室薪金不到4000萬英鎊,可以說是王室自己出錢養自己,還不能把自己賺的錢全部都用掉。
另外我又看到一些回答說貴族幹了什麼,貴族的城堡莊園都是剝削來的,我真是不知道說什麼好,又是拿中國古代土地貴族去直接類比英國土地貴族。英國的貴族之所以能夠獲得冊封,就是由於他們在政治軍事等領域有傑出的貢獻,例如擊敗拿破崙的威靈頓公爵。而他們的城堡莊園都是自己掏錢建造的,例如馬爾伯勒公爵的布萊尼姆宮建造時期,由於安妮女王駕崩導致議會停發建築資金,公爵夫婦自己籌錢完成了宮殿的建造。
總而言之,英國作為一個君主立憲制國家,王室是其必然的存在。所謂的不平等只是社會階層的不同,公眾可以選擇不支持王室,但王室本身的存在絕對是維繫英國政治體制的核心之一。


所以說在英國,其實有很多人是主張廢除王室的,比如工黨領袖科爾賓!

鐵骨錚錚科爾賓,堅決不向王權低頭!註:本圖片拍攝於17年英國大選後,科爾賓於特蕾莎面見英國女王!


1、被接受不意味著正確。英國王室的存在,是各方面勢力博弈與妥協的結果,沒有更好的辦法下的辦法。
2、當年溥儀退位時,袁世凱等人開出的條件就是清朝王室可以繼續享有「外國君主」的待遇(後來沒有兌現)。如果不能以和平方式讓清帝退位,那麼又免不了戰爭。英國也類似,英國的民主化是逐漸完成的,硬碰硬是要流血的。
3、統治階級的剝削與洗腦,並不會讓所有人憎惡,只會讓被剝削且沒被洗腦的那部分人憎惡,而這部分人的能力還不足以現狀,因此只能繼續憎惡。
4、題主問:「沒有付出和努力卻得到了比大多數人奮鬥一生都得不到的財富和地位,這不可笑嗎?這不是畸形的嗎?」的確看上去有點可笑也有點畸形,但是,反過來想,題主的這個反問句,反對的其實是「繼承權」。而「繼承權」的背後則是「私有制」。而」私有制「其實是人類文明建立的基石。無數人嘗試過推翻私有制,但是,目前人類所有嘗試推翻私有制的行動,從實際效果上說都失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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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憲章(拉丁文Magna Carter, 英文Great Charter)是英國於1215年訂立的憲法,用來限制英國國王(主要是當時的約翰)的絕對權力。
大憲章是英國在建立(無文)憲法政治這長遠歷史過程的開始。

光榮革命,(Glorious Revolution),1688年,英國資產階級和新貴族發動的推翻詹姆斯二世的統治、防止天主教復辟的非暴力政變。這場革命未有流血,因此歷史學家將其稱之為「光榮革命」。1689年英國議會通過了限制王權的《權利法案》,國王統而不治,國家權力由君主轉移到議會。


即,光榮革命發生之前,英國已經有了400年歷史的憲法政治。
在當時而言,資產階級和貴族們內部矛盾難以調和,因此選擇王室作為調和人。
是基於現實的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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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英國制度確定之後,王室對英國本身有很大作用,英王室是英國政治不可缺少的一個組成部分。
以美國對比,為了限制最高領袖總統的權力,精細設計了三權分立制度。
而英國三權並不互相制約,總體而言,英國制度允許出現權力較為集中的情況,而王室的存在,一方面在困難時期作為精神領袖,另一方面可以很好的對權力進行制約和監督。避免出現法國大革命的混亂,或者德國希特勒獨裁的情況。


謝邀!

英國現王室(不是皇室,他們的元首是女王/國王,不是女皇/皇帝)的確立,並不是「生來就不平等」。有興趣可以了解一下英國的王室歷史,尤其是「光榮革命」開始的這段,就知道原因了。

而且現在的英國王室,雖說「不勞而獲」,可責任卻不輕,限制也不小。看過《女王》這部片子么?王室自己的「家務事」被全國媒體民眾拿來評頭論足,甚至當時都有報紙在說要考慮廢除王室。然後所有王室成員的一舉一動,都有大報小報記者狗仔隊盯著,放個屁都會上報被調侃一番......這比我朝的統治集團,日子要難過多了。


居最高位者不掌握實權,掌握最大實權者不享有最高的政治地位。前者代表一個國家的法統,後者進行實際治理,這是很高明的制度。

進行實際治理的人(首相)與最高位者(國王)都無法把自己打扮成「神人」「聖人」「偶像」去蠱惑百姓,使得全民族陷入癲狂。

你們不覺得歐洲乃至世界最近三百年來政治最穩定的國家之一是英國么?


如果中國有朝一日能夠民主化,希望也能吸收這種制度的優點,不要讓實際處理大政方針的人享有最高的政治地位,應該讓有最高政治地位的人站在更高處冷眼觀察甚至監察那個處理政治經濟等具體事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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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是我之前寫的一個答案,複製粘貼到這裡。本答主身為地地道道的漢族人,你讓滿清皇室或者蒙元皇室在君主立憲體制下再度君臨中華我都擁護。


因為君主立憲對於英國非常重要,哪怕它是不公平的。

首先,英國實行的是不成文憲法。
所謂的「一整套對於成文法、習慣法的統稱」,其實就是「一小撮利益集團別有用心的阻攔」,以王室為核心的貴族、上議院和聖公會拒絕用成文憲法來作繭自縛。
在「議會至上」的名號下,英王依然享有解散議會和罷免首相兩項實權,不使用只能證明王室的政治智慧和大勢所趨,吉祥物云云笑笑就好了。

其次,英王的身份。
英王現時是包括英國、澳大利亞和加拿大在內16個國家的最高元首,在這些國家她按照各國法律享有不等的權力,比如任命總督和解散議會。而在殖民體系崩潰之後,英聯邦作為擁有54個成員國的共主聯邦,事實上是依靠國王——而不是英國聯繫在一起的。
哪怕是放在英國國內也很麻煩,因為英王是三軍元帥、聖公會領袖和司法部門最高首領,而這些又是被那個不成文憲法法所確定下來的,所以你知道了……

最後,這是一個很嚴肅的歷史問題。
革命這兩個字有褒有貶,有內涵有糟粕,放在歷史上則有兩個模版——光榮革命和大革命,分別起源於英國和法國這兩個百年冤家,分別造就了君主立憲制和共和制這兩種現代制度。
當大革命被一場意外、一次演說和一個謠言點燃,血流不止眼看著就要掀翻歐洲大陸的時候,已經為自己的光榮而沾沾自喜百年的英國人,會為了窮途末路的波旁王室圍剿革命?
真正讓「嚴守中立」的英國下決心參與乃至領導反法同盟的原因,在於其傳統紅線低地國家受到攻擊,以及大革命所帶來的激進主義對於英國政治制度的災難性破壞——

我們正在捍衛世代相承的君主制,正在同企圖摧毀我國政體的人進行戰爭。

這是英國人薪火相傳數百年,甚至不惜發起戰爭來捍衛的傳統。
考慮到從諾曼底公爵之後的近千年都沒人征服過他們的小島,這種古怪的堅持也就不那麼奇怪了。


因為你讀書太少 英國國王和中國皇帝根本就不是一個概念 王室是養著政府並且交稅的 別問我為啥人家有大房子 因為我也沒抓住一個富二代問為啥你家有大別墅 而且人家沒有像選秀那樣選個最漂亮女人的上報紙 王室付出的努力是無數代人的妥協 犧牲 為國家和人民的奉獻

最簡單的看看唐頓莊園 二戰爆發貴族首先上戰場 沒有來人護駕的說法


君主立憲制是人類迄今為止實踐中表現最好的政治制度。


反對第一名答案。陳勝吳廣勝利了還不是要當皇帝(注意可不是虛君哦),根本算不上平等的楷模。

你天朝玩來玩去幾千年都是專制獨裁的政體;英國雖有君主卻是民主政治,再往上推也是共和政體。由此已高下立見了。

更何況英國的君主在歷史進程中往往能為國家作出正面貢獻,而中國的皇帝總是當豬一樣的隊員,所以人家英國當然願意保留皇室了。


原因是土鱉養出了一群相信人人平等是天上掉下來的理所應當的政治巨嬰


1. 權力的世襲和財產的繼承是兩回事。更況且英國人不講人人生而平等,這個是美國人講的。(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是美國獨立戰爭時期的宣言)。而且就算是說人人生而平等,也是是指在法律上的平等,而不是指在財產上的平等。

2. 題主覺得只有勞動才應該享受榮華富貴。但其實保護財產的私有和繼承(即保護繼承人不勞動也能獲得財產的權利)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別人的子女不愁錢,其實是因為他們的祖輩的努力。不管你願不願意承認,我們的社會進步是一群有錢人來推動的。如果他們的財產沒辦法讓他們的子女繼承,他們就少了很多讓社會進步的動力。Jobs會想,ipod賺的錢只要這輩子就夠花了,還開發什麼iphone,ipad。題主的想法在解放的時候很好(被利)用,勞動最光榮,打到地主階級和富二代。但是過了那個年代了,咱們的同一個政黨今天都不講這個了。因為現在大家都知道,推動社會的不是work harder, 而是work smarter。不一定勞動就創造最大的價值,玩金融也是一種本事。

3. 題主問為什麼英國人能夠接受這樣一個設定,那麼其實就是問為什麼這樣一種設定在英國社會達到了平衡。為了說清楚這個問題,必須要講一些英國歷史。你會發現英國走到今天,其實也是政治鬥爭的結果——權力的分配在政治鬥爭中走向了平衡。

4. 我們上面講英國最早不講究人人生而平等,因為它就沒想創造一個人人平等的社會。1215年頒布的大憲章(Magna Carta),其被認為是英國的老憲法。Magna Carta維護的是貴族的統治和權利。John Millar在Historical View中評論Magna Carta說道:
"The parties concerned...were not actuated by the most liberal principles; and ... it was not so much their intention to secure the liberties of the people at large, as to establish the privileges of a few individuals. A great tyrant on one side, and a set of petty tyrants on the other, seem to have divided the kingdom, and the great body of the people, disregarded and oppressed on all hands, were beholden for any privileges bestowed on them, to the jealousy of their masters."
簡單說來,除了統治階級(貴族)外,其他的都是奴隸和農民,他們沒有自由和權利(liberty and natural rights of mankind)。

4. 但是哪怕在貴族中間,這樣的制度也很難平衡政治權力的劃分。誰說英國沒有「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的想法?其實是有的。憑什麼君主決定一切?正是因為這種想法,才有了現在的英國內閣制度。最早的英國內閣只是負責給君主建議,16世紀開始,內閣的權力才慢慢加大,直到君主立憲制以後,內閣開始具體負責行政。Dicey評論憲政後的內閣時說"The executive of England is in fact placed in the hands of a committee called the Cabinet." 這樣的轉變,正是不屑於權力世襲的政治鬥爭的結果。

5. 內閣的出現只是平衡了統治階級內部的矛盾,統治階級和被統治階級的矛盾其實一直沒有解決。到了17世紀,底層人民和君主的矛盾開始加大。一方面是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底層人民開始變得富裕和獨立,另一方面君主招募民兵,企圖加強自己的權力。在這樣的對抗下才有了1688年的Bill of Rights,限制貴族權利,明確國會權利,允許人民參政。這樣英國的統治內外才得到平衡。

6. 在這樣的一個社會裡,階級沒有固化。平民想往上爬,你可以努力做內閣。反正內閣也不世襲;你想變得有錢,在這樣一個重視商業的國家,一切也皆有可能。越是自由的國家就越是需要聰明才能成事,而不是單純得出賣體力。


很久以前也有和題主一樣的困惑,所以說說為什麼現在不這麼想了:
1、英國皇室為英國的社會的進步是有過巨大貢獻的(主動被動暫且放下)。世界範圍內的資產階級革命過程,基本都是見了血的。由於皇權的不妥協,長時間內戰會消耗巨大的社會成本和人力成本,而且最終結果還不好說。英國皇室的妥協,基本上是幫了所有國民一個天大的忙,懂點歷史的人應該心懷感謝的(英國的受教育程度不低)。

2、私權神聖。物權的定義,最早是不是在歐洲產生忘記了,但是在歐洲是作為一種常識的存在。我的茅草房」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這跟「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是有巨大區別的。歐洲的王權受法律約束,同理也就受法律保護。他家的東西自然歸他家所有,打土豪分田地不管對不對,人家沒經歷這些。

題外話:這裡確實涉及到一個對法律的理解問題。英國有很多小說里,描寫某人窮困潦倒,突然有律師找他,給他一個根本沒見過的親戚的遺產。因為根據法律規定就是這樣。中國的小說,不會這麼編。法律在歐洲是為了維持社會正常運轉,並不天然的為了是維護國王統治的。所以才有資產階級可以依法和國王商談,雙方各讓一步的局面。同時期的中國,皇帝火了可以把臣子的褲子扒了,打個血肉模糊。

3、平等更多是人格意義上的。一個有底線的社會,物質分配合理的社會,仇富情緒不總是佔上風的。我每天擠地鐵,死去活來,你坐勞斯萊斯還有司機,那我們的關係自然是你死我活;如果我開著帕薩特,也一樣有音樂聽有空調吹,我們的關係可能更多是你玩你的,我玩我的。屌絲對高帥富自然是羨慕嫉妒恨,大高帥富和小高帥富之間,只要你不天天在我面前礙眼,說起來都是朋友啦!

4、傳統的傳承。記得有朋友從英國回來,講到去了一個博物館,看到有一個木頭人偶被很好的保存了下來。據說是在河灘上發現的,沒有來歷就是看起來很古舊,好像測試過也確實也有些年頭。
這是我們這些小時候把古錢幣當玩具的人,完全無法理解的行為。英國皇室,某種意義上也算是英國歷史的活化石。想想我們國家現在花了多少錢來重建仿古建築,可以肯定的是效果沒人家好。

5、娛樂效果。換位思考,如果溥儀的後人依然生活在故宮裡,再去故宮的時候是不是多那麼些看點?如果他還能和我握握手,主動說句「你好」,我難保自己不昏死過去。尼瑪,這放200年前,要牛B到何種程度才能做到的事情,今天我就花點門票錢就做到了。書上說的社會進步反覆講100遍,也不如這現場演示效果來的好吧!再讀歷史書,優越感破表有沒有?

綜上,比起各種文工團,我是更願意掏錢養皇室啦。


首先,從祖先那裡繼承財富和權力並不可恥,這是很常見的事。默多克家族的子孫生來就能住在好幾千平的房子里,戀愛結婚都能上報紙,控制的媒體能影響輿論,這可笑嗎?
第二,很多答案都講到了,英國王室之所以能獲得今日的地位,是跟歷代國王或女王對權力的讓渡是有關係的。這是一種交換以及博弈的結果。這我就不細論了。
第三,現代國家的王室成員,並非只是吃喝玩樂,虛耗國庫。王室有很多公務,雖然大部分都是吉祥物性質,剪綵婚禮葬禮,但也有確實需要自身努力也有作用的。瑞典女王儲因為政治訓練、軍事訓練壓力太大曾得了厭食症骨瘦如柴(現在好了)。哈里是真的去阿富汗前線執行任務的。比利時上任國王在國家沒有政府的五百多天里奔走斡旋總算拉起一支使國家免於分裂的隊伍。黛安娜王妃在艾滋病倍受歧視的時代與病人握手擁抱。西班牙上任國王在軍隊政變的時候去電視演講號召國家要民主。這就是他們的工作。可能題主覺得這種工作跟他們獲得的一切太不成比例,但是,人家祖上積德了,你有啥辦法?而且,換一般人,這個活兒也未必就幹得來。幹了,民眾也未必承認。
最後,就算他們被廢絀了,住的房子還是比一般人大,也還是容易上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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