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虐待一個動物比殺死一個動物更讓人憤怒?


因為找不到仁慈的理由來粉飾


人有慾望讓自己活的更好,人有慾望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情。吃,是人最本能的慾望之一。

人要活著,就得吃東西,這個很現實。有些人想要吃的好一點,有些人不太在乎,而那些想吃的好有因為不想殺生而剋制自己慾望的人,這種人算得上慈悲。

現實一點講,菩薩可以為了避免傷害他人,或者其他生靈,而放棄一些慾望。比如,口腹之慾。

而人,是人,大多數人不是活菩薩,你也不能要求大多數人都是菩薩心腸。不現實,為了慈悲而放棄一切屬於人的慾望,太痛苦了。強行給一個正常人換菩薩心腸,其實也等於是一種折磨,並沒慈悲到那去,當然這是一個完全不同的問題。

換句話說,好人與壞人之間有一個地帶,叫做普通人。

一個人可以選擇做好人,好人是高尚的,值得讚揚。也可以選擇做普通人,無可指責,這個世界上大多數人都是普通人。

我的問題在這,假如一個人對什麼事情,未必是道德的事情,現實一點講,大多數人都多某些事物有破壞欲,這是人的一種本能,一種原始的,繼承自進化過程的本能。

每個人都或多或少的會有一些超出道德標準的幻想。

當這種幻想停留在幻想階段,哪怕是計劃階段,沒有真正將他變成現實的時候,這個人不值得過分的指責。因為這個人足夠自律,自律可以幫人克服很多慾望。

但是,當一個人真的去虐待動物的時候,或者說一個人破壞的慾望,從幻想轉化成現實的時候。你要如何說服我,這個人足夠自律,不會把這種傷害的慾望拓展到人,你,我,任何一個人身上?

失控的慾望是會膨脹的。

而人,多數人,最難控制的慾望,絕不是破壞欲。

就這麼簡單的一個問題,你要如何說服一個好人,或者一個普通人,接受一個可能傷害自己的壞人?


弱肉強食可接受,但單純為了有趣而虐殺任何生命都尤為可憎。

雖然貓本身就是這種生物…


虐殺和殺死是不同的性質,我們可以為了生存去毀滅一個生命,但是請帶有對生命的敬畏心。


人從小到大對於各種各樣動物的屍體是見怪不怪的,出去趕個集,有被切成一片片看不出原來形狀的五花肉,有未被切割但是被拔光了毛的雞,要是冬天趕集,還有連皮都沒有剝掉的兔子。

殺死一個動物大多是為了飽腹,佛祖知道也不會見怪。
虐待則是為了殺生而殺生,是不道德的。


恐懼


好像虐待一個動物比虐待一個人更令人憤怒,就算是ryona向作品的粉絲,恐怕也不會原諒虐待動物


因為虐待一個動物是以樂趣為導向的。而以他人的痛苦為樂趣是主流的價值觀無法接受的。出發點不同導致的結果不同,可以類比戰爭中的殺敵與虐囚。


這個其實就是一個典型的同理心發生作用的例子

人類的良心是一個特別神奇的東西

它不但要求自身的行為符合自身的良知

它還要求他人,不必是外在的行為,而尤其是內心的動機,也符合自己的良知,當我們認為這種符合存在時

我們就說,"啊,可以理解",理解萬歲。

反之我們就說,"這個殘忍的混蛋",或者"真是個無私的聖人"

無論混蛋與聖人,都與"我"不同

為了吃肉屠宰牲口,能與我們中的大多數人的良知達成理解,吃是我們所有人最基本的需求

為了快感而虐待一隻可愛的貓,人群中以此為快的變態有幾個?當用我們吸貓的心去丈量一顆虐貓的心時,得到的結論自然是變態

所以說,這是一個主觀的心理判斷,不是一個客觀的價值判斷

非要去認為這兩種行為"客觀上都傷害了動物的",所以人就應該把這兩種行為等量齊觀的同學,請把下面這個經典命題默記一百遍:

"人是萬物的尺度"


因為大多數人都吃肉,所以理所當然為屠殺動物找個正大光明的理由:為了生存。但一小部分人骨子裡喜歡以殺戮為樂,這與很多動物一樣,也是大自然原始的規律。原則上來說,這兩種行為沒有高低之分。但吃肉且愛好和平的人佔了大多數(畢竟人是群居動物),並以自己的標準來要求別人,就造成了輿論上的「虐殺遠比屠殺可恥」。不是給虐殺洗地,我也排斥虐殺動物,但是只想說眾生皆平等,沒有誰比誰更高尚,多換位思考,不必假惺惺地譴責價值標準跟你不一樣的人。


很正常啊,動物有一個區別於死物的屬性叫做「有生命」。
它會動,會排泄,會繁殖,會讓人認為它會感到痛苦。越是高級的哺乳動物越會給人一個感覺:它和人很像。把一個和人很像的生命體以換作是人會感覺非常痛苦的方式處死,情感上讓人不太敢接受。
(植物和低等動物就不那麼容易讓人產生共情,一條蚯蚓做魚餌,是不是活生生地掛到鉤子上,似乎沒那麼多人介意。)


我們對別人做的事就是我們對自己的內心做的事

我們虐待動物,說明我們一直用一種無能的觀點來生活

我們就是那個在生活中被虐待的人

當這種壓力爆發時,我們才虐待動物或其它人或其它東西

無能的觀點導致被虐待的生活體驗

被虐待的生活體驗導致虐待其他事物

我們無比憎惡那個導致被虐待的生活體驗的,無能的觀點

虐待的慘狀和外科手術的區別就是觀點的差別

好的音樂跟壞的音樂也是如此區別的


為什麼不能虐殺動物?這個問題太簡單了…
簡單來說,關乎人類道德和利益。道德是,你看到因為你的行為而身受痛苦的動物竟然無動於衷,或許心中還升起一絲爽感。這個是你在道德層面對於非你生物的殘酷,你不在乎他人感受,你不為他人的痛苦而不忍,你是怎麼一個自私、願意傷害他人的人?~
第二個,利益。為什麼人類都提倡道德?因為在均衡層面上,道德滿足了大部分人的利益。即你在能吃飽喝足,滿足動物基本需要下,為什麼要進一步掠奪其他生物的基本權益?你將自己的私慾強加於它們,你在侵犯它們的基本利益。
道德便是滿足大部分人基本需求下,能夠理智考慮他人感受,不做出傷害它們的行為。虐殺動物容易產生一顆殘忍的人心,當你面對人累的時候,你會做出什麼事情來傷害其他人的基本利益?


非常簡單,你覺得一刀給個痛快好過些,還是慢慢用變態的方法折磨到死好過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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