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 Dylan 到底出色在哪?
1,老爺子拿了諾獎之後,被慫恿來回答這個問題。按道理我這樣的腦殘粉沒資格回答這個問題。因為對迪倫粉而言,這個問題還需要回答嗎?下面是一點淺見。
2,時代感。馬丁西科塞斯拍過一部鮑勃·迪倫的傳記電影。裡面有一個鄉村大媽教育年幼的歌手迪倫:在你自己的時代,唱你自己的歌。迪倫一度成為美國青年的英雄,跟他的歌里表達的時代感和對時代情緒的捕捉是有關的。簡單點說,迪倫是一個跟時代共振的人。
3,對其他天才的創造力的激發。鮑勃·迪倫的創造力不用說了;更難得是,他是一個激發者。不少知名的樂手翻唱過迪倫的歌,包括槍花翻唱的叩擊天堂之門。除了音樂領域,他還影響到包括史蒂夫·喬布斯和山本耀司等各個領域的大師級人物。
4,改變的勇氣,以及還能駕馭改變。格雷爾·馬庫斯的《老美國誌異》里講過迪倫在上世紀六十年代曾有過一次著名的風格的轉變。他的歌迷都罵他傻X,叛徒之類。似乎他已過氣。換作其他人極有可能會妥協。但是迪倫堅持了下來。很少有藝術家有勇氣改變成功路徑,然後堅持下來,然後繼續牛X著。這就是偉大的迪倫。
5,創造力的不衰。在他的自傳《編年史》里,迪倫自己也寫了自己面對創造力衰竭時的絕望,以及他是如何走出的。非常精彩。很少有藝術家能夠做到保持創造力不衰減。中國人就更別提了。我們只有夭折的天才。但夭折都是有原因的。
6,性格魅力。低調、傲嬌、驕傲、拽……不屑於搭理時代,「誰有空跟時代同步」。
7,他就是寫得很好啊!強烈推薦他的自傳。是用詩在寫作。可以同很多大作家的自傳媲美。
8,最後還是想說一句:鮑勃·迪倫根本不需要一個諾貝爾獎來證明自己。
鮑勃出色在哪呢?相信他的歌迷們心中或多或少都會有類似的答案。不過,愛范兒作為一個科技媒體,想說點兒不一樣的——從科技圈的蘋果教父喬布斯與他的君子之交說起。
他是喬布斯的偶像
2011 年 12 月,已故蘋果聯合創始人喬布斯被追授為格萊美理事獎,以表彰其對數字音樂產業做出的卓越貢獻。在 2012 年 2 月 12 日的頒獎典禮上,蘋果互聯網軟體和服務主管、iTunes 業務主管的 Eddy Cue 代表喬布斯接受了獎項。
格萊美獎素有 「音樂界的奧斯卡獎」 之稱,是美國音樂節的一大盛事。主辦單位美國唱片藝術及科學院(The National Academy of Recording Arts Sciences)每年會將格萊美理事獎授予為音樂事業做出特別貢獻的個人。迪斯尼創始人沃爾特 · 迪斯尼(Walt Disney)也曾榮膺這一大獎。
喬布斯以 iPod +iTunes 變革音樂產業的成就已無需贅言,驅動喬布斯引發這一場變革不僅與他 「數字中樞」 的理念相關,更源於他內心對音樂的熱愛。Eddy Cue 曾在頒獎典禮上回憶說道:
早在 iPod 發布的時候,就有人問他為何蘋果要做音樂播放器,喬布斯寥寥數語:「我們熱愛音樂,做自己熱愛的事業總是很美好的。」
【愛范兒精選】喬布斯的最愛——鮑勃迪倫和披頭士 - 騰訊視頻視頻
喬布斯熱愛音樂,而鮑勃迪倫就是喬布斯最愛的音樂人。
喬布斯通過 iTunes Store 創造了單曲購買的消費方式,儘管他認為專輯可以且應該被拆分,但具體到鮑勃 · 迪倫,喬布斯的 iPod 里幾乎總是完整無缺的專輯。他的 iPod 中收藏了 12 張鮑勃迪倫的專輯,7 張 Beatles 專輯,6 張 Rolling Stones 的專輯,以及 Joan Baez(瓊 · 貝茲) 的 4 張專輯。
1984 年 1 月 24 日,Macintosh 的發布會上,喬布斯用鮑勃 · 迪倫的一首歌《The Times They Are A-Changin』》為這款跨時代產品的開場白。
鮑勃 · 迪倫,永遠一副高傲冷酷的面容,用他的音符和史詩般如箴言的歌詞注入 60 年代美國民族的骨髓中。沉浸在《Blowin』 in the Wind》、《A Hard Rain』s A-Gonna Fall》,喬布斯度過了他的少年時光。喬布斯身上反文化的烙印、拒絕受規則約束的叛逆…… 無不來自於這個眉頭緊蹙、嗓音沙啞的迪倫。迪倫儼然成為了喬布斯早期的精神領袖。儘管他們來自完全不同的領域,卻在以各自獨特的方式表達相同的理念——摒棄墨守成規,顛覆一切,Think Different。
說起來,作為鮑勃迪倫的老本行,他個人自然是拿格萊美獎拿到手軟,多達十數次,終生成就獎也拿了。
除此之外,鮑勃迪倫還拿過奧斯卡獎(最佳原創歌曲),金球獎(最佳原創歌曲獎),普利策獎(特別榮譽獎),加上今年的諾貝爾文學獎,鮑勃迪倫獲獎級別之高,跨度之大,幾乎可以說是前無古人。
除了都獲得過格萊美獎,喬布斯和鮑勃迪倫兩人的精神上的共同點其實要更多。
在喬布斯 1997 年重新執掌蘋果後,他為喚醒迷茫的蘋果員工而錄製的一則名為 Think Different(不同凡想)的廣告。畫面由甘地、鮑勃 · 迪倫、愛因斯坦、馬丁 · 路德 · 金等改變世界的人構成。這個廣告有一個喬布斯的配音版本,這裡面的表述完全可以歸結為喬布斯對鮑勃迪倫這類人的概括,以及自況:
向那些瘋狂的傢伙們致敬。他們特立獨行,他們桀驁不訓,他們惹是生非,他們格格不入,他們用與眾不同的眼光看待事物,他們不喜歡墨守成規,他們也不願安於現狀。你可以讚美他們,引用他們,反對他們,質疑他們,頌揚或是詆毀他們,但唯獨不能漠視他們。
因為他們改變了事物。他們發明,他們想像,他們治癒,他們探索,他們創造,他們啟迪,他們推動人類向前發展。也許,他們必須瘋狂。
你能盯著白紙,就看到美妙的畫作么?
你能靜靜坐著,就譜出動聽的歌曲么?
你能凝視火星,就想到神奇的太空輪么?
我們為這些傢伙製造工具。
或許他們是別人眼裡的瘋子,但他們卻是我們眼中的天才。因為只有那些瘋狂到以為自己能夠改變世界的人,才能真正地改變世界。
在蘋果的發布會上,鮑勃迪倫的名字出現的次數實在太多了,喬布斯用他的歌做現場演示,用他的名字演示搜索功能。
關於喬布斯的 「傲嬌」 故事我們已經聽過夠多了,這裡僅舉兩例來說明鮑勃迪倫的孤傲:
美國總統奧巴馬曾在白宮舉行紀念美國人權運動音樂會,邀請迪倫獻唱《The Times They Are A-Changin』》,迪倫依然特立獨行,非但不參加排練,就連音樂會當天與總統夫婦拍照的環節也絲毫不感興趣。奧巴馬說兩人僅有的互動就是禮節性握手和迪倫離開時報以的一個微笑,「如果他做些別的什麼,那他就不是鮑勃 · 迪倫了。」
對於以 「迷弟」 身份出現的喬布斯,鮑勃迪倫實際上並未與之有太多交集。《喬布斯傳》裡面有一節其實專門記錄了兩人的關係,其中有個故事很有趣:鮑勃迪倫問喬布斯最喜歡什麼歌,喬布斯提到了《多餘的清晨》(One Too Many Mornings),於是迪倫當晚唱了這首歌。演出結束後,喬布斯走在回家的路上,一輛旅行車駛過他身旁,發出了刺耳的剎車聲,車門滑開了,「喂,你聽到我為你唱的歌了嗎?」
頗有些高山流水遇知音,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意味。
他愛過的女神,喬布斯也愛
搞搖滾和民謠的,一般都不會太專情,喬布斯同樣是的。事實上,喬布斯的婚姻和感情一直都是他人生中的 「黑點」。喬布斯和鮑勃迪倫除了有著強烈的精神共鳴之外,就連對女性的選擇也頗為一致。
鮑勃的第二任女友是瓊 · 貝茲,兩人同為民謠歌手,在他們相好的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初,瓊 · 貝茲當時已經是天后級別的人物,而鮑勃迪倫還不怎麼出名。在瓊 · 貝茲還只有二十一歲的時候,她就已經成為《時代》雜誌的封面人物了。
在二人分手的十年後,1975 年,瓊為鮑勃寫下《Diamonds and Rust》這首歌,據說是以此紀念他們無疾而終的感情。而在電影《阿甘正傳》中出現的女聲《Blowin』 in the Wind》其實是瓊 · 貝茲唱的。
回到喬布斯這邊,他還在上大學的時候就與當時的女朋友分手,目的只是為了和瓊 · 貝茲約會。其時,喬布斯二十多歲,瓊 · 貝茲四十齣頭了,他們之間有十多歲的年齡差,而瓊 · 貝茲與鮑勃迪倫是同歲。
後來,瓊 · 貝茲也承認過,她和喬布斯有過一段短暫的感情。
有人說喬布斯是因為瓊 · 貝茲的音樂才華喜歡上她,也有人說因為她曾是鮑勃迪倫的前女友,喬布斯才被她吸引。
令人惋惜的是,喬布斯在 2011 年去世。在喬布斯的紀念儀式上,瓊 · 貝茲和 U2 樂隊的 Bono 為去世的喬布斯演唱,那首歌是《Swing Low, Sweet Chariot》。
時至今日,瓊 · 貝茲仍是民謠女神,而鮑勃迪倫已經是一種文化現象,至於喬布斯,則已經在科技史上封神。
一句話概括:Dylan frees your mind the way Elvis frees your body.
出自Bruce Springsteen對Dylan的評價:"The way that Elvis freed your body, Dylan freed your mind, and showed us that because the music was innately physical did not mean it was anti-intellect. He had the vision and talent to make a pop song so that it contained the whole world. He invented a new way a pop singer could sound, broke through the limitations of what a recording could achieve, and he changed the face of rock"n"roll for ever and ever."
70 reasons why Bob Dylan is the most important figure in pop-culture history
1.迪倫影響了一代音樂人,不論中外,很多搖滾樂人都把他當作自己的偶像,信仰。很多音樂人都將like a rolling stone和Knocking on heaven"s door當成一生摯愛。
2.他的造詣不僅在音樂上,還在文學上,他像一個詩人一樣將自己的思想表達進歌詞里。有對人生的思考(blowing in the wind),對底層人民的關心(Working men"s blues),有關愛情(Girl from the north Country),他是一個將歌曲注入詩歌的人。這也是迪倫獲諾貝爾文學獎的原因。
3.時代的選擇。搖滾樂從貓王開始,但披頭士將它發展到興盛,迪倫幾乎處於搖滾樂鼎盛時期,他的音樂也像那一塊滾石,經典而不可超越。
在這裡轉載下李宗盛先生的評價:
Bob Dylan…. 我喜歡他的流暢與隨遇而安,不管外在的旋律聽起來如何,他從不低估語言的張力,不因為刻意經營旋律而犧牲了當文字轉換成語言,被聲明朗誦時的力道,他巧妙的將語言的美延伸到旋律上.
於是,他的詩在轉變成歌的時候,仍然保持了詩的結構.並沒有因為去遷就承載著歌詞的旋律而變得支離破碎.屬於語言的節奏仍然清晰可辨,旋律只是輕輕托著它往前走罷了.
一首歌曲當中歌詞與演唱的部份,基本上是經過三個狀態與兩次轉換的結果.第一個狀態是文字,是在一個讀的狀態,也是最早的階段.第二個是語言的狀態.第三個纔是有旋律以後的狀態.就如詩在閱讀,朗誦,吟唱每個階段都有各自不同的力量.我見到在創作上很容易有的一個盲點就是經常忽略了文字所具備的第二個」語言」的狀態.這樣產生的問題是語言的氣味完全被旋律所取代.處在一種失真,無重的狀態. Bob Dylan的旋律,基本上是扮演著」為歌詞服務」的角色.與詞之間的主從關係十分清楚.我猜想,Bob Dylan的創作應該沒有所謂」先譜曲,後填詞」的事.創作的起點在歌詞, 歌詞其實已經給旋律提供一個很好的情感基礎.旋律只是將原來其實就隱藏在其中的,文字本身的張力;以語言的面貌出現時延伸出來的力量加以調和,是順著該句話本身情緒所自然而然產生的.
對Bob Dylan的音樂有著以上的理解,也意味我的音樂生涯也受到啟發影響.這樣的影響在我詞曲作者,歌者,製作人三個身份中都能明顯的察覺.在配唱室中,我最基礎理論是….如果你不知道這句歌詞要怎麼講,你將無從知道怎麼唱.跟我合作的歌者,往往我都叫他們別急著唱,或乾脆叫他們不要唱.先看明白了,再出聲讀.…歌唱是說話的延伸,別急著唱,人類應該是先學會講話才開始唱歌的….先試著說明白.感動自己才可能感動別人.
Bob Dylan對我而言是很素的,若是拿畫做比喻…他都是素描.肌理分明,毫無遮掩. 旋律,歌詞,歌聲….如同紅,綠,藍三原色.三者都要純粹無暇,才能映出大千世界. 隨遇而安應該是他給我最意義非凡的禮物.他的詞無論叫囂,尖銳,陰沈,低迴,咒罵,提醒,安撫…他都在簡約的和聲進行裡找安頓.人生何嘗不是? 這是Bob Dylan給我的啟發.不管你知不知道他……找一首他的歌,對照我上述的文字聽一聽,但願他對你也有所啟發.
當有一天你學了很久吉他,彈過很多歌以後,你的朋友一天讓你出個有意義的節目。想了一天,最後你架起口琴,拿起撥片,翻著Dylan的歌集。
我只想對那些認為迪倫不配拿諾貝爾獎的人說,第一,如果你沒有認真讀過他的作品,那麼你不配說他配不配拿獎;第二,諾貝爾獎作為知名度最高的文學獎,並非以單純的文學價值作為評判標準,歷史上也多次頒給了眾多文學價值低於社會價值的作家,因為其核心理念是「具有理想主義」的文學作者,迪倫在這個意義上當之無愧。
喜歡討論文學性的,請移步龔古爾比較合適。60-65 民謠復興中段 (American folk music revival)
http://zhuanlan.zhihu.com/rockChronicles/19892168
64-76 - 美式民謠搖滾、鄉村搖滾 (Folk rock Country rock) 這篇新寫的歡迎還沒點贊的來點贊哈
我這三篇專欄涉及到他。
總的來說,他作為一個政治抗議歌手,早年是民權運動的精神領袖之一,脫離抗議民謠之後,結合英倫入侵搖滾的他,開創了民謠搖滾這個品類,拓展了搖滾樂的精神內涵。
我們老說,搖滾的精神在於反叛,其實是錯的,早年搖滾就是歡樂肆意或者愛情悲苦,關於女人關於衝浪關於飛車,其實和流行樂毫無區別,而自Bob Dylan始,他把抗議民謠所關注的社會問題帶入了搖滾,極大擴展了搖滾的主題範圍,帶動了一批樂隊關注更大的世界。
這是其歷史上最大的價值。
其次的價值是後面又開創了鄉村搖滾,這個美國兩大音樂都市:紐約和納什維爾碰撞出的火花,對美國後面鄉村音樂的發展影響也很大。
再次的價值是74年Blood on the Tracks,和先後Neil Young的Tonight"s the Night等一起,又以內省、內心情緒澎湃、關注私人情緒表達的風格,在主流搖滾界開先河。
至於音樂本身,我自己覺得么,呵呵。除了Desire還挺好聽的,~~~-------------------------------
貌似昨天知乎bug了,吃掉了所有推送,別人看不到新發文章的,所以重新在這裡發下推廣下哈哈。
在於
他影響了很多樂隊和歌手。也有很多人翻唱他的歌,並且唱得都比他好。
可是我只喜歡他唱的。Bob的偉大值得用反問式來回答,Bob有那點不出色?不管從音樂的那個方面去評價Bob,都可以至少用出色,甚至更多的用偉大去形容。聽得越多,越能體會這點。
當十六歲的我想要找點英文民謠來裝逼的時候,我找到了鮑勃迪倫,點開了排行第一的blowing in the wind 然後聽的渾身發麻,然後百度了這首歌,然後百度了越戰,然後百度了肯尼迪。後來在歷史課本上發現了這首歌的歌詞,然後給我同學安利這首歌,然後他們覺得不好聽。。。。
這個逼沒裝成,只是讓我喜歡上了這種破鑼嗓
他擁有一代人中最敏銳的嗅覺,敏感地捕捉到了當時60年代美國最微妙、最纖細、最敏感的社會氛圍,並用意象豐富、想像力驚人的歌詞把他們描述出來。他是天才。
他及時發現了搖滾樂的創造力,像蘇軾開闊宋詞的境界的一樣,賦予了搖滾樂更深邃的靈魂,從而引領流行音樂進入一條大道。
他終其一生筆耕不輟,他的創作經歷了巔峰、跌入過低谷,但從來沒有停止過創作,而且即使在他創作力有所不逮的時候也還是能寫出諸如Hurricane這樣優秀的歌曲。
他很酷,酷了一輩子。
他像游吟詩人一樣到處開演唱會。
如果你真的想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就應該去把迪倫的專輯都聽一遍,至少把代表性專輯聽幾遍。除此之外,別人說的再天花亂墜,你也不明就裡,難探其珍。
Bob Dylan 的音樂,聽起來,就在你身邊,簡單的旋律,低聲的吟唱,多麼像你我,就這樣,有點激動,更多的是抒情的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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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勃·迪倫1941年生於明尼蘇達州德盧斯城,6歲時全家移居到希賓。
https://imgsa.baidu.com/baike/s%3D220/sign=ae706fd3e31190ef05fb95ddfe1b9df7/314e251f95cad1c88cc343197b3e6709c93d5197.jpg
鮑勃·迪倫年輕時期(2張)
少年時期的迪倫便顯示出音樂天賦,10歲時迪倫自學了吉它、鋼琴、口琴等樂器。高中時,他就加入了一個小型搖滾樂隊,並組織過一場小型的演出。[2] 高中畢業後他來到明尼蘇達大學繼續學業。大學時期,他開始使用藝名鮑勃·迪倫。
俺喜歡迪倫,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歌詞。本來聽外國歌歌詞什麼的無所謂啦,可是突然有一天看了些迪倫歌詞的中譯本,卧槽絕壁是高水準的詩歌啊!連金斯伯格都說迪倫才是那個時代最好的詩人,所以有人提名他諾貝爾啥的一點都不奇怪。迪倫是把自己當游吟歌手的,俺覺得應該是荷馬那樣的吧。
其實迪倫的風格就是民謠、鄉村、藍調這些,是個很傳統的路子。不同於搖滾樂後來那些創新出的音樂類型,迪倫始終在守著傳統的根基。從這個角度來說,他和現代搖滾不是一回事。就像中國的搖滾樂,你如果喜歡重塑、卡西卡斯和粉筆線,那麼迪倫就是野孩子五條人。搖滾真是一個好大的筐啊。
關於迪倫的嗓音,有人表示接受無能。其實這種唱法是有淵源的,就是美國白人民謠Pete Seeger、Woody Guthrie這一類的唱法,以及一些民間流浪藝人的唱法(比如80年代末,迪倫的唱法變化,就是受到某酒吧藝人的啟發)。這種接近念白的唱法,讓俺想起京韻的白雲鵬,雖然比起講求歌唱性的駱派,似乎旋律表現差些,但韻味是足足的。話說回來,旋律其實不差嘛。
最後向大家推薦俺弄的迪倫歌單,希望你們能愛上他。分享小塗塗神的歌單《大神迪倫》大神迪倫 - 網易雲音樂 (來自@網易雲音樂)
Bob不應該被定義成是一個好歌手,他更應該是一個詩人。
管窺一下,一首 knocking on heaven"s door。被不停的翻唱,改編,翻唱,從槍花到Avril,經久不衰。迪倫是詞曲作者,一人包辦,
音樂可以模糊語言邊界,可是迪倫的歌詞沒有語言邊界。
Mama, take this badge off of me
I can"t use it anymore
It"s gettin" dark, too dark to see
I feel like I"m knockin" on heaven"s door
Knock, knock, knockin" on heaven"s door
Knock, knock, knockin" on heaven"s door
Knock, knock, knockin" on heaven"s door
Knock, knock, knockin" on heaven"s door
Mama, put my guns in the ground
I can"t shoot them anymore
That long black cloud is comin" down
I feel like I"m knockin" on heaven"s door
Knock, knock, knockin" on heaven"s door
Knock, knock, knockin" on heaven"s door
Knock, knock, knockin" on heaven"s door
Knock, knock, knockin" on heaven"s door
短小,朗朗上口,沒有辭彙量的要求,初中生也能讀懂的簡單意思,卻寫出了同時飽含絕望和希望的奇特意境。
配上幾個簡單和弦,信手拈來的作曲,在深入人心的同時,帶你穿越時空以及想像力的邊界,似乎我就是那個即將敲響天堂之門的警察。
所謂大巧不工重劍無鋒不過如此。
我從初二開始喜歡艾薇兒。《knocking heaven"s door》因為被艾薇兒翻唱過至少三次,我也初二時開始聽,不知如何形容當時的震撼…開始對這首歌有很深的情結,歌詞到現在每一句都記得。我當時的日記是這樣寫的:「藝術作品的主題不只有小女生世界的情情愛愛而已,我們應該有更廣闊的胸襟去關懷人類和世界。」
我的視野我的心好像都從那首歌開始發生了一些變化。從那時起我記住了Bob dylan這個名字。雖然也不知道拿了文學獎是什麼道理,但我相信他是值得的——他能用他的作品在一個與他生活在不同時空的小女孩心裡埋下熱愛和平的種子,這很偉大不是嗎。1961年20歲的青年Zimmerman在明尼蘇達大學平時喜歡受捧一本詩人Dylan Thomas的詩集,並開始寫歌,用Dylan作為自己的名字。50多年後他獲得了諾貝爾獎,因為他詩一樣的文字,更因為這個鄉下白人樂手,相比他的那些來自60年代垮掉一代的同行相比,夠長壽。
那一波嬉皮士基本在上世紀死於,艾滋,毒品和手槍,很少倖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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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音樂 | 鮑勃·迪倫BobDylan | 2016年諾貝爾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