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要是丟了小孩,你會發微博求助通緝罪犯嗎?
曾瞬間親歷過,近乎於 @yskin 所說那種狀態。
女兒三歲時,我帶她外出,在地鐵出口接了通電話,只是短短聊了1分鐘,分了一下神,然後就發現女兒不見了。
那一刻,腦袋嗡的一下子變得空白,之後迅速看了一下四周確認是否她被抱走,然後看不到她,這時候心跳開始加速、口乾、冒汗、整個人開始顫抖、腿發軟,腦海閃現父母、妻子的極端反應,閃過家破人亡的字眼。然後,就在馬路邊上向各個方向癲狂嘶吼女兒的名字。
就在這時,看見女兒從地鐵口裡面走了出來,怔怔地看著我。然後,衝上去跪在地上抱著她,一邊大聲斥責她,一邊都快哭了。
真的,當時就是這樣!一個三十好幾的男人,抱著自己三歲的女兒,跪在馬路邊嚇得快哭了。
那一刻,只要能找回女兒,別說燒香拜佛中醫中藥跳大神,殺人放火跳樓我都干!別管你平常如何牛逼淡定,那一瞬間你和所有的父母一樣。丟了小孩趕緊110報警,不管信不信任這個程序先啟動,然後自己發動親朋好友身邊的人開始找,個人覺得微博作用不是太大,畢竟大家不在一座城市吧,即便在當地產生一定影響力了也是很長時間後了,與其發微博不如找靠譜的人找線索。
說說一下年前我跟一個走失小孩奇妙的經歷吧。
一天下午六點多和朋友看電影出來走在步行街上,一個小孩(目測3歲樣子,後證實2歲)蹦蹦跳跳的踩地上彩燈,一個人跟著燈一路跑,當時我多了心眼觀察他身邊的人,發現沒有一個人關注他的似乎父母不在身邊,我就好奇的跟了上去。看他越跑有點遠了我就追過去問:你爸爸媽媽呢?小孩似乎沒聽懂我說什麼,嘴裡嘰里咕嚕的說了一大堆但一句都聽不懂,只聽出來爸爸媽媽這兩個詞,他也似乎有點怕生人,有點躲著我。
我就保持三五米的距離一直跟著,並跟他說著話,大概過了五六分鐘,他走的更遠了,越發覺得不對勁問他什麼他也答不上來,我當時是懷疑小朋友精神有問題。然後我撥了110報警說看到一個走失的小孩,電話那頭警察讓我等他們的工作人員來聯繫我。
一邊等警察過來一邊繼續跟著小孩,大概有十多分鐘了吧,小朋友跑向一條岔道了,那邊樹比較多路燈也昏暗,行人稀少,我立馬跟緊他,走近他身邊繼續問:你爸爸媽媽在哪裡?我們不要跑遠了好不好?不然你爸爸媽媽找不到你了。說完這句,之前還蹦蹦跳跳的小孩突然安靜了,走在我面前,拉起了我的手。55555我當時感動的快哭了,他咕嚕咕嚕又開始自言自語了,這次我聽懂了大概意思是爸爸媽媽不要他了,很委屈的樣子。我蹲在他面前說:爸爸媽媽怎麼可能不要你呢,他們一定在找你,你跑這麼遠他們哪裡找得到。看的出來小傢伙突然意識到事情嚴重性了,撇著嘴隨時要哭出來的樣子,我不停的陪他說話寬慰他告訴他爸爸媽媽會來找他的,同時再次撥打了110,110那邊沒有說警察還要多久過來不過提供了一條信息:有人剛報警孩子走丟了,描述中走失的小孩年級大小和穿著這個小傢伙差不多,警察問我是否可以把我聯繫方式告訴剛報案的人,我說可以。
大概五分鐘左右吧,接到陌生來電,是一位很焦急的女士,問是不是看的一個小孩,我說是的,讓她說了他丟失孩子的體貌特徵,詳細核對了衣服的花色,並且讓小傢伙也通了電話和對方。確認到就是小傢伙的媽媽了,我告訴了她我們具體位置,然後開始等。
小朋友可能是有點累了,開始是拉著我手,後來乾脆就趴在我背上,趴著不舒服又要坐我腿上。。。此時的他已經完全信任我並且有點依賴了。。。心裡覺得暖暖的,半小時前我們還是陌生人,而此時我卻能讓他如此的信任和依賴,真的很感動。
我拉著他在路邊花壇邊坐著等,他就那樣一直靠在我身上。大概十多分鐘過去了,我們終於等來了那個焦急的女人,看到孩子的瞬間衝過來一把將孩子抱懷裡:寶寶寶寶一直喊著,眼淚嘩嘩的流,小傢伙也喊媽媽嚎啕大哭起來,一旁的我實在受不了這個畫面竟然也跟著一起哭起來。。。因為朋友在身邊怪不好意思的,不一會兒我倆就默默的走了。
回家路上朋友把我一頓猛誇,要請問吃飯慰勞慰勞我,我也挺開心的,一路得意。吃飯過程中小孩的媽媽發來簡訊:感謝祝福一類的,我十分的滿足。
人著急了什麼事情都會象救命稻草一樣抓住。我們家要是丟了小孩,燒香拜佛中醫中藥跳大神我也要去做呀~
求助微博還是有用的,尤其是在移動互聯網如此發達的今天。群眾們看了微博再看見車,問題就解決了。
廣播很重要。在路上的司機都能聽到,對找到車和車裡的孩子也是很有幫助的。
不僅找車和車裡的孩子的人刷微博、聽廣播。偷車的人,也有可能會刷微博聽廣播。。
(昨天看田浩講的勾引毒販先開槍的事兒,大概就是你們被包圍了什麼的。。
微博上和廣播上把偷車的人圍得水泄不通了。。他就慌不擇路了。
我覺得至少廣播中的DJ在播報這條消息時應該加一句:如果您碰巧聽到了這條消息,請您歸還車輛,並好好對待車裡的嬰兒。相信您是一時衝動的,如果孩子平安,車主一定不會追究的,謝謝您。
微博上似乎也當如此。
近些年來,媒體總容易犯二逼,很不從容。也不淡定,也不博愛。
2010年貌似接二連三除了四五六起持刀殺入幼兒園的事件。。不得不說,第一期事件的產生,並被報道,為後面的暴徒提供了新的發泄路徑,這很不好。。媒體報到時,應該加強正向引導。
惡人始終是惡人,惡人想做惡的話,和外界刺激無關。另外,對惡人逃亡途中還有空有心情刷微博表示懷疑。
這問題問得,重點應該是找小孩吧?小孩找回來您再去通緝罪犯都不遲。
我覺得小孩在當地走丟,在微博上擴散到市就差不多了。發到全國有什麼作用,除非人販子把小孩帶出省市。不然還是要靠當地警方,查監控錄像這些才靠點譜。
另外,靠微博打拐究竟有多大效果現在本來就是一個存疑的事兒。薛xx這些人感覺沽名釣譽的成份多於做實事。
最後,我絕不會讓這類事情出現在我身上,家長的責任心是最主要的。真出了事說啥都沒用。不然天涯上也不會總結出那麼一大票讓人罵的sb家長。
據報道,新華社記者與長春盜車殺嬰案嫌疑犯周喜軍在看守所里交談了一個小時。周喜軍描述,剛開始不知車上有孩子,開出不久孩子突然哭了,這時他也一直在聽廣播,電台不斷發布查找信息,播報丟失車輛特徵及車內嬰兒的消息。為避免被人發現,便停車將前後牌照掰下,並將輪轂上的紅布條解下置於車內。他知道警察和市民都在找我,孩子哭聲特別大,不知怎麼處理好,更不知怎麼辦。
當時他也想過把孩子放在路邊,但由於天氣很冷,路上全是大雪,過往車輛也很少,擔心孩子會被凍死。也想過把孩子送到姐姐家,她家比較偏僻,也有地方,得知不可行後,心情就更煩躁。他還知道不遠處2公里左右有一家醫院,想把嬰兒扔到醫院附近,但嬰兒哭得很嚴重,聲音很大,很急躁,先掐他,後用紅布條勒他。
兇手的心理及事態演變果然不出我所料!但我絲毫沒有言中的喜悅,心情反而更加沉重。原本可以避免的慘案,因為長春警方的過失而既成事實。
2013年3月4日,事件發生當天晚上19:05,得知長春出動近萬名警力,連夜上崗,全面展開大範圍清查搜捕時,我第一時間於騰訊、新浪發布微博,呼籲警方減少街頭警力,許諾輕判,給嫌煩足夠時間地點,好讓他交出孩子。否則,嫌煩壓力過大可能會對孩子不利。因情感原因,我沒有用孩子遭遇不測的字眼。
2013年3月5日晚上八點多,得知兇手已經殺死嬰兒,作為一個一歲多孩子的父親,心情無比沉痛!我於騰訊、新浪連發四條微博,批評長春警方考慮不周致事態惡化。
在長春警方興師動眾時,據說當地媒體、計程車甚至私家車都一呼百應,自發的走上街頭尋找被盜車輛。對於後者,僅僅是好心辦壞事,沒有職務過錯。而作為刑事案件的直接責任人——警方,不能用普通百姓的行為模式來評價,我們有權利要求他們更加的理智、專業。
遺憾的是,長春警方此事的表現,深深的暴露出他們的不稱職!
在美國,對於兒童被盜等,都是頭等大事,一般都要出動FBI。但這並不表明就要興師動眾。很多時候,FBI都會靜悄悄的進行,以免打草驚蛇。
中國警方對於重大刑事案件的處理,一貫的模式即是興師動眾。動輒數十人上百人,更有甚者上萬人。似乎出動警力越多,表明高層領導越重視,警方破案決心越大,勝算也越大。他們往往沒有想到,刑事案件的偵破需要人力,更需要理智。對兒童失竊案尤其如此——對犯罪嫌疑人心理及其行為模式的了解,然後針對性的採取措施。
很多時候,嫌疑人帶走兒童,並不一定表明他們將行兇殺人。或者他們會勒索,或者會拐賣,或者是猥褻,、或者是教唆犯罪,或者是自己撫養等。如果警方布下天羅地網,高調的追捕,嫌疑犯往往被嚇的失去理智。衝動之下,他們覺得自己犯了滔天大罪無可赦免,於是僥倖心佔了上風,覺得殺死嬰兒天不知地不知,便是最好的自我保護。
如果長春警方通過電台發布消息,勸告嫌疑犯不要衝動,理解他的緊張與矛盾心理,曉諭他只要不傷害孩子便可以向法官請求輕判;如果警方發布通告,勸告市民及媒體不要上街尋找失竊車輛,好給嫌疑犯放下孩子的機會;如果警方甚至發布虛假消息,說孩子沒有放在車上,已經在商場找到,現在就在父母懷裡,讓嫌疑犯覺得自己根本沒有被發現、被抓住的可能……那麼嫌疑犯出於利害得失,完全沒有必要傷害孩子而將自己推向不歸路。
太多的如果都沒有發生。我們只得知在長春警方大動干戈之前,嬰兒的父母請求電台幫助。有關電台對嫌疑犯做了情緒安撫與勸誡。然而,這原本正確有效的做法,很快就被淹沒在警方來勢洶洶的過失之中。
行為往往是環境的產物。一個簡單的事實是,平素粗魯無禮之人,在高雅、安靜場所,可能都會不自覺的降低自己的嗓門、約束自己的行為。很多時候犯罪分子的行為也是如此。沒有誰是天生的殺人犯,也沒有誰是天生懦夫。兔子急了都會咬人說的就是這個道理。中國古語說的攻心為上,對待犯罪分子尤其適用。這些常識,一般人都懂。但長春警方卻不懂。他們只知道有的是警力,布下天羅地網,讓你插翅難逃。結果自然事與願違。如果說周喜軍死有餘辜,那麼,長春警方作為促使其犯罪的環境或者說幫凶,是否應當有人負責呢?最低限度來看,他們慮事不周,而至惡劣後果,難道就沒有人受罰嗎?
我們至今沒有見到長春警方的檢討,更沒有見到相關負責人為此承擔責任。我不怕以最壞的心思猜想:很可能做出萬人追捕的決策者,正邀功請賞或者對下屬論功行賞吧。畢竟,沒有功勞也有苦勞的,這是中國有關政府部門的的一貫模式。
我的想法很可能讓人覺得不可理喻。長春警方可能第一個就反對,甚至覺得受了心理傷害。他們可能覺得,警方出動了上萬人,難道還不足夠重視嗎?他們甚至上報了公安部,難道還不盡職嗎?他們連夜上街追捕,難道有瀆職嗎?按照中國警方的行為模式,長春警方真的無可挑剔甚至讓人稱道。我只能說,對專業事情的判斷,要用專業的標準。那種門外漢的觀點,說的不好聽就是無知。
警察部門不應當是四肢發達頭腦簡單之輩。對他們的考評不應當簡單的以出動多少人、是否連續作戰、流了多少血和汗為唯一標準。而是應當以處事方式作為主要標準。事實邏輯上推測,明知大動干戈將加害於被盜嬰兒,他們還是堅持。那麼,警方就是過失殺人罪。如果警方不懂得基本的犯罪心理而蠻幹,那麼,他們就是不稱職。
我不知道事件伊始,警方是否有人反對大動干戈。如果有,而決策者沒有採納,那麼,決策者應當負領導責任。如果偌大的長春警方,竟然沒有人懂一點犯罪心理,都是些莽夫,這真讓人擔心!如果長春警方在行動之前,沒有請教相關犯罪心理專家,那麼足以說明他們剛愎自用。如果這正是專家的意見,那麼該專家至少要受到輿論批評……
嬰兒被害之後,似乎有消息稱嬰兒父母想追究警方責任,但這事很快就不了了之。我想,嬰兒父母或許很清楚的知道,正是警方的行為不當,導致嬰兒被害。
往者不可諫,來者猶可追。嬰兒被害已經讓人無比痛心。而長春警方乃至全國的警察部門,如果都沒有從這件事中得到教訓,長點見識,那才是我們心裡無比的痛。有次在外地,我和姐姐帶著五歲的侄兒逛超市,人很多很擠,不過一個轉身,他就從我視野里消失了。
一瞬間腦袋轟的一聲,無數可怕的念頭湧現,腰酸腿軟,還好馬上就看到他的背影,正在一邊向電梯跑去一邊叫媽媽,我手推車一扔就衝過去一把抓住他,形象什麼的早就不要了,路上撞到什麼人也不管。
真是天旋地轉,一身冷汗,我還算是比較鎮定的人,當時焦急慌亂到連心臟都隱隱作痛,我姐事後更是後怕不已。
這還不能算走失,只是不超過30秒的失散。而且說句不太什麼的話,這還不是親生的,只是侄兒都把我急成這樣,當然並不是說一定親生的就如何如何,只是覺得,人在那時候雙Q真的是零,昏招頻出太正常了。我倒是覺得不需要微博這麼誇張,一般小孩丟失都會只是剛剛發生在身邊的,你通過微博求助也並不能夠起到多大的作用,比如擴散搜索圈,到不如實實在在的安排人手在丟失地方向四周搜索詢問,也許效果還會更加好一點~而且由於微博評論的不可控制性~~會激起搶匪的緊張心理,可能會對小孩產生傷害,警察還教育我們遇到危險不要盲目反抗求助呢~~所以這個只是一種手段,但是不能靠微博有多大的效果,一不小心還會危及小孩呢!
堅決不會通過微博求助這樣的傻逼方式。
1.即使這個微博傳播度很高,離開手機有幾個人能記住微博的信息?
2.人人都低頭玩手機,誰在乎周圍的人長什麼樣。
3.我一直很好奇之前在微博上看的尋人啟事種種,有沒有通過微博而找到的。
發微博,必須的!藉助互聯網時代的各種工具,哪怕是傾家蕩產挖地三尺也要把丟了的孩子找回來。不拋棄,不放棄!
我覺得如果是一些普通人利索能力的幫助事件,比如尋找走丟的老人可以運用微博力量,我贊同不能什麼都依靠政府,社會本身的運作就該有安全互助職能。但是,如果運用微博輿論影響力迫使警方優先偵破某個案件,我不贊同,因為那些警察平時也不是閑著的,如果被輿論影響集中起來辦一個案件,就會使得其他案件的偵破受到影響,而刑偵是一個專業性很強的職業,案件的偵破過程和優先鑒別只能依據專業判斷,不該受到輿論左右。警方服務的是整個社會,一個孩子不比其他人的安全更有價值。
會順便再微博上附上一句:喊他隨便找個正常點的地方停車,然後搞個小號把照片和具體地點私信一下~~~然後沒損失當什麼沒發生算了。
通過社交網路尋找罪犯,有好處也有壞處
好處:可以迅速發動市民的力量,增加找到罪犯的幾率,獲得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在慘劇已經發生後,會引起社會廣泛的同情。並給其他父母一個血淋淋的教訓,使他們會更關注下一代
壞處:
1.可能會導致罪犯鋌而走險
在長春這個事情發生後,我第一感覺就是這個案件引起了如此大的震動,大家一瞬間對召開兩會的怒氣全部轉移到罪犯身上,罪犯在巨大的社會壓力之下,本來可能會歸還小孩,但對自己歸還後境況的擔憂導致其殺掉了小孩。雖然後來證明我的判斷是錯誤的,但是這種可能性還是非常之高。
2.引起莫名的攻擊
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在新浪、網易關於長春案件的新聞下面有大量的謾罵之詞,當然這裡的攻擊不是針對罪犯,而是針對丟孩子的父母:為什麼要買日本車?這是對漢奸最好的懲罰。偷車罪犯因為是看到是日本車才偷的,這是愛國者。有很多類似這樣的評論存在,中國人一直以來就是一個喜歡內鬥的民族。此外在吉林公安發布的罪犯已經自殺、嬰兒被殺的那條微博下面,竟然獲得了3000多個贊,我不知道這些點贊的是出於那種目的,但是不排除就是那些腦殘愛國主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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