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 Pin 作者發文指責鎚子科技 Big Bang 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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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永浩(又)怒了。
起因是獨立開發者指出鎚子科技的BingBang功能抄襲了他的「Pin」,並稱 「從想法到交互,相似程度都只能用無恥來形容」,希望用這樣的事實「把(被抄襲)的這份『噁心』丟還給他」。
憑藉鎚子科技的話題影響力,再加上「錘黑」的鼓吹,這件事成了上周末最大行業熱點,羅永浩也以平均每小時2條微博的更新頻次開始了危機公關。
然而即便是考慮到老羅是一個非常忙但卻一貫「來之必戰」的火爆性格,對於這件事的處理似乎還是有些用力過猛了:除了常規的舉證闢謠外,老羅將另一個槍口對準了「媒體人」——他希望那些「錯怪」鎚子科技的媒體或個人主動在微博下留言道歉,以誠懇地獲得來自鎚子科技的原諒——這種以品牌作為賭注的公關博弈策略,顯然配不上一個無關硬體體驗,也不影響整體系統環境的功能。
羅永浩將自己的這種情緒定義為「冷靜溫和、嬉笑不怒罵的做了些澄清」,但小題大做的背後或許是身處「生死線」的驚心動魄,和只能爬過生死線的膽戰心驚。
一家實現價值觀的科技公司
快播庭審上的那句充滿 geek 范兒的「技術無罪」至今還為人津津樂道。支持者們相信,技術僅僅是為用戶的發揮創造提供了一個開放平台,其本身站在一個絕對中立的位置,並不扮演對外輸送價值觀的角色。
這句話還有了升級版,來自於備受智能演算法技術的今日頭條。在面對「low」、「沒有調性」、「擦邊博眼球」等質疑時,張一鳴堅定地表示「演算法沒有價值觀」,自信地表達出對自己產品團隊的充分信任。
質疑的聲音也不小,最直接的回應來自於豌豆莢的聯合創始人王俊煜。他覺得一種技術發展到一定程度肯是有所追求的,比如這個技術可以幫助人們「直面現實,而不是沉迷於現實,不斷放大人性的弱點」,因此也得出了結論,「技術是有價值觀的。」
不過爭論歸爭論,無論快播、今日頭條、豌豆莢如今有著怎樣不同的現實境遇,在這個問題上他們起碼擁有著一個共同的出發點:技術為核心,價值觀形而上。也就是說,價值觀是技術發展到一定程度後的情緒追求,技術是所有產品安身立命之本。
顯然這個規則並不適用於鎚子科技。
作為鎚子手機項目的最終負責人,老羅曾經將三分之一的發布會時間,投入到了產品的工業設計品鑒當中;作為一個立志改變行業結構的顛覆者,老羅曾經分配了發布會三分之一的權重,向用戶們展示他為鎚子/堅果精心設計的系統部件和小功能;作為一家科技公司的老闆,老羅將大部分的發布會爆點,選擇以段子或者雞湯的形式進行表現……
這些鎚子科技歷史進程上的重要節點告訴我們,技術與價值觀並不一定是「成就與被成就」的關係。如果創業者前期有足夠積累,如果創業者善於拿捏公眾情緒的痛點,那麼「價值觀」也是可以代替技術成為產品內核的。
所以即使質疑的是整條產品線之下,一個用於額外加分的技術副產品,即便目前可能受到影響、正在主推的旗艦機型只是價值不過2000的中低端手機,甚至肯定了老羅引以為傲的設計團隊,老羅依舊有理由大動干戈:
硬體無法體現價值、系統無法體現價值,情懷成為了唯一能驅動錘粉們買單的價值所在,而抄襲這種行為顯然否定了這樣的價值觀——傷害了鎚子的生死線,當然要,發微博。
無法站著過的生死線
其實生死線有兩種,一種是自認為的生死線,另一種是市場規則下的生死線。前者是創業公司的浪漫主義情懷,後者是創業公司的現實主義悲哀。
當然從理論上講,這兩種生死線可以兼得。只不過這種兼得的前提有很多前置條件,比如市場的足夠耐心(比如馬斯克和他的特斯拉,尤其是Model 3),比如本身的足夠實力(比如三紅危機下的Xbox,和強行續命的鮑爾默)。
如果沒有這些前置條件,或者創業者混亂了這兩條生死線的優先次序,生死線效應都會導致不可逆轉的嚴重後果,而諾基亞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在諾基亞宣布被收購之後的幾年時間裡,人們為埃洛普投奔微軟陣營找了許多可歌可泣的理由,其中最令人信服且流傳度最廣的說法是:當慣了行業老大的諾基亞不甘於屈居安卓陣營,他們希望將核心技術掌握在自己手中,在保證行業內足夠話語權的情況下,繼續以「直營」的方式保持品控,所以投奔WP陣營是無奈卻也必然做出的選擇。
然而被人們忽略的是,在微軟完成收購諾基亞以前,已經投靠WP陣型的諾基亞也已經慘淡到依靠低端功能機來維持出貨量;而在接盤之前,WP陣型中也只剩下了HTC、聯想等二三線品牌作為友軍,微軟在與蘋果、谷歌的手機操作系統之爭中已經呈現全面塌陷的趨勢。
所以2013年決定那筆交易完成的真正生死線,並不是諾基亞作為行業老大的天生驕傲,而是擺在銷量層面上赤裸裸的數字。而同在2013年推出第一款產品Smartisan OS的鎚子科技,在浪漫情懷了四年之後也終於想清楚了生死線的問題。
於是到了2017年的春季新品發布會,例行晚點的老羅脫口秀+發布會現場BUG頻出的保留節目之外,壓軸演講居然留給了一個說著標準商務普通話的中年男人——他既不是某設計大師,也不是某技術大牛,更不是不忘初心的錘粉,而是京東集團副總裁、3C事業部總裁胡勝利——這象徵著一份電商報銷40萬台的大訂單。
要知道一個月後,胡勝利同樣的打扮、同樣的語氣、同樣的表情出席了微軟新品發布會,手捧著Surface pro 2017,微笑著暢談著這款產品的光明前景,和此前在老羅身邊的樣子並沒有什麼區別,也從側面將老羅推向了「匠人」的對立面。
是的,不再站著、不再驕傲,在嚴酷的生死線面前,老羅選擇了爬著過去。
誰最該給羅永浩道歉?
連發24條澄清微博期間,羅永浩置頂了一條微博,大體意思是希望那些誤解、錯怪了鎚子科技「抄襲」、「效仿」的媒體或個人在他的微博下留言道歉。同時他也表示,道歉不僅是為了獲得鎚子科技的原諒,更是為了讓「剛走進社會的年輕人對人性抱有希望」。
這句話顯然是說兩撥人聽的。
第一撥人,老羅不知道該怎麼說,似乎也說不得。
這撥人給了老羅足夠大的動力,讓老羅在夢想里擁有了一個價值觀帶動消費的完美市場,甘願一次又一次地不斷試錯;也正是這些人稱為了老羅足夠大的壓力,讓他再也沒有力量站著交出他們理想中的產品,只能爬著邁過生死線,為不知道還屬不屬於自己夢想的產品續上一秒。
當然,這種解讀肯定也可能屬於妄加猜測。但為什麼老羅一方面覺得「品牌不應該敦促媒體道歉」這句話很有道理,一方面又僅僅是取消置頂,而捨不得撤回或刪除呢?
所以羅老師只能旗幟鮮明地打倒另一撥人——「媒體人」。然而羅老師溫和之下又踩過了和媒體相處的生死線,媒體在沒有捏造和誹謗只是傳播的時候,你讓媒體道歉?換來的結果只能是被群嘲,這不在微信群裡面已經有程序員做出來一個開源的道歉程序,羅老師怒氣之錘打到了棉球上,哎。
直播、問答、摔手機、上訪談,拼盡全力折騰出藍綠大廠一周銷量的老羅,爬到了生死線的彼岸,也慢慢模糊了自己搏命翻越的初衷。
「價值觀」是一根細細的紅線,羅老師在這頭,羅總裁在那頭。
Pin作者指責的其實並非抄襲,而是鎚子獲取的BigBang創意很可能與Pin有關卻是隻字未提,但是當搜狗輸入法來致謝鎚子時又是一副開派宗師的模樣,受之不愧嗎?
即便BigBang的創意真的是羅永浩在上廁所時候拉肚子得到的靈感,是上帝選中了他,但是截圖裡明顯有鎚子的產品經理在找Pin的作者諮詢,就是說鎚子明顯知道有一個相同創意的產品功能存在,然而看看發布會上老羅怎麼說的:「10年來竟然從來沒有人來解決這個問題」,這讓Pin這樣的先行者情何以堪?
靠編段子來吹牛逼的人,節操往往都已經不要了。
補充一下,看到有錘粉說BigBang是拇指按壓觸發的,兩者不一樣。那我就想知道搜狗輸入法向你們鎚子致敬的是什麼? 是拇指按壓觸發的創意嗎?相同的事情,搜狗做的那才叫有情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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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一下,朱蕭木昨晚上發文放出了證據,可以肯定「分裂搜索」這個idea的產生與Pin無關。
那麼實際上我的回答也無需修改,所以以上原答案隻字未動,只重複補充如下:
1.我並沒有去斷定BigBang抄襲,而且還認為Pin作者的初衷不是以抄襲為罪指責鎚子,我認為的是BigBang確有借鑒的話就應該學搜狗給個credit。
2.鎚子其實知道Pin這款產品的功能——分詞後通過組合選擇再複製或搜索,它解決的是複製一大段文字後想要提取其中某幾個部分的一個痛點——再插一句,這東西真的可以去申請專利的,但在發布會上不止一次說從來沒有人來解決這個問題,完全無視掉了Pin及類似功能的產品。
3.那句話不複述了。
1.站在普通大眾的觀點來看,這個事情本身就是一種不能說的事情,苦主只能吃啞巴虧。而鎚子科技那群人也正是看到這一點,才能恬不知恥的站出來冒充一下「首創」。在這裡佩服鍾穎的勇氣!!
2.鎚子bigbang項目組的人,絕對不可能忽略市場上存在Pin這個產品。因為專業做產品的都知道,在一個產品開發過程中,肯定會找尋市面已經存在的同類產品來進行對比。雖然對比的本意,並不一定是想抄襲對方,而是想藉此找出自身的產品存在哪些不足(正常企業),但是這種行為的實質還是一種借鑒,對自身產品肯定是有啟發的。
3.正常企業一般在這種情況下是不會提「原創」「首創」這類字眼的,有品德的還會致謝、致敬。只有道德低下的才會說「多少年了都沒人管這事」(請允許我寫到這裡笑幾聲)。
4.最後鍾穎發這個文,真的是吃力不討好。因為點子、思路這些東西都太唯心了,雖然bigbang它就是按壓後炸開文字,呈現方式也是這麼排列,但有人就臉皮厚,說這是我自己想的,還能怎樣?有人舉例牛頓-萊布尼茲公式,那請看清楚也不是萊布尼茲-牛頓公式吧?先提出的人也是放前面的:)
公道在人心吧。這次確實打到鎚子科技的痛處,一旦剝離這些偽原創的東西,鎚子科技真是什麼都不是了~希望這次事件對鍾穎不會產生太大影響,繼續開發出更多更好用的工具軟體。
有兩個事實:pin用中文分詞炸句子的子功能遠在big bang之前發布。鎚子產品經理遠在big bang發布之前聯繫過作者,問他中文分詞用什麼庫實現。
這些事實說明一點:鎚子產品經理知道有類似產品先做出來了。鎚子產品經理知道big bang的創意跟pin類似(如果不類似為什麼要專門問作者?)。(事實上只是跟pin的一個子功能類似啦)
就算真是巧合,鎚子如某些錘粉所說,是自己想到用中文分詞來」炸「,那麼在發現已經有人做了類似創意的時候,也不應該自稱這個想法是原創了。至少應該給足原作者足夠的credit,然後說明自己的改進。這應該是最基本的常識吧。
否則的話設計、科研這些需要創意的產業也太簡單了。你也可以提出牛頓三定律了。
而發布會居然完全把創意竊為己有,完全不給作者任何credit。羅老師一口吹成在馬桶上想出的創意,只能說是無恥之尤吧。
羅永浩:鎚子OS「大爆炸」功能是坐馬桶上想出來的
我懷疑鎚子的產品經理是不是一天就從一些小眾一點的軟體中找靈感。
逼格幫明明是當年龍哥坐馬桶上把自己炸一身以後尋到的靈感
我來幫大家順順邏輯:
1、Pin 開發者鍾穎認為 Big Bang 抄襲 Pin 的創意,從 Pin 這裡獲取了靈感。翻譯過來的意思就是:鎚子的產品經理因為看到了 Pin 的分詞功能而產生了做 Big Bang 的想法,這叫獲取靈感。而朱蕭木的澄清文中展示了鎚子在 Pin 上架前就有了這個想法,那麼是不是可以推出 Big Bang 的靈感不是從 Pin 這裡得到的?
2、這件事是鍾穎認為 Big Bang 抄襲 Pin,但鎚子並沒有說其他做類似功能的產品只要在「鎚子將想法記入 Google Doc」這個時間點之後,都是抄襲 Big Bang。這是兩碼事,網上各種說自己在小本本上寫了個點子,那麼之後做出產品就是抄襲了他的創意的諷刺文,跟這件事沒什麼關係,沒法論證 Big Bang 從 Pin 獲取了靈感。
3、有人說證據是偽造的。要知道在邏輯上只能「證有」而不能「證無」,因為「有」只有一種情況,而「無」有無數種情況,沒法全部證明。說鎚子這個證據造假,鎚子是沒有辦法證明自己「沒有造假」的,但你可以拿出鎚子造假的證據,來證明鎚子「有造假」。
鎚子為什麼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造假」?比如鎚子說我這個日期改不了,你就可以說這個圖是 PS 的;鎚子說這是原圖,我可以給你看操作視頻,你就可以說這個操作視頻是剪輯過的;鎚子說不是剪輯的,你可以來公司,我當場給你演示,你就可以說你們截取了網頁數據包在傳輸過程中做了修改。。。沒完沒了,這種事證明不了的。
而你是可以證明鎚子「有造假」的,只需要拿出造假證據即可。拿出證據的方法就是去做公證,如果公證結果證明了鎚子造假,那就證明了你說的「有造假」是正確的;或者你拿出了其他證據可以直接證明鎚子造假,那就證明了鎚子「有造假」。
總結:從我有限的認知和對這件事情的了解上看,我認為朱蕭木的澄清文邏輯嚴謹,確實證明了「Big Bang 的靈感不是從 Pin 那裡得來的」,當然可能之後還會有更多信息曝光,而且鍾穎晚上還會發文,有可能推翻了朱蕭木的澄清文,大家可以等等看。
網上有一大部分人不會好好說話,張嘴就是髒話、問候爸媽、諷刺、人身攻擊、動機揣測、資格論。。。跟這些人是沒有辦法講道理的。分享一篇梁歡的「好好說話 2.0」給大家,我沒有辦法讓所有人都按照這個要求說話,但希望關注我的同學可以看一看,這樣大家在我的微博下討論問題的時候,所有人都可以愉悅一些。我現在也在按照這個標準要求自己,爭取做到。
不認錯是人類的本性,因為認錯的話就證明了自己之前是錯的,臉上會掛不住。我也有這樣的問題,在努力改正,承認自己是錯的確實不容易。所以我才會說:不要在雙方都發言完之前就站隊下結論,很容易因為信息不完整導致錯判。由於信息不完整導致錯判又不願認錯就進入了詭辯的死胡同。最好的辦法是等信息完整再下結論來盡量規避「錯判」,如果還是錯了,那就在「錯判」後勇於認錯來規避「詭辯的死胡同」,認錯不是說非要發個微博或者留個言什麼的,自己在心裡承認自己錯了,不再去詭辯鑽牛角尖就可以了。
最後,近朱者赤人以群分,你和什麼樣的人在一起,你微博上關注什麼樣的人,你認為什麼樣的人說的話是對的是合理的,你就會慢慢變成那樣的人。而如果你認為一個人是傻逼,最好的辦法就是離他遠點,取關拉黑,而不是去懟他。因為你認為他是傻逼的時候,他也可能認為你是傻逼,如果別人只是因為看你不順眼就過來懟你,你也會覺得很莫名其妙很不爽對不對?你也沒招他,只是因為他看不慣你就來懟你,你說你自己多冤枉。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別人沒招你,只是因為他說的你不認同,或者你看不慣他,就到處去踩人,追著別人屁股後面罵,累不累?講不講道理?
人和人的三觀本來就千差萬別,求同存異才是最有效的溝通方式,允許別人和自己想的不一樣是一種美德,實在看不慣就躲著走嘛,硬要綁在一起或者融入一個圈子,何必呢?
1.作者被羅鎚子抄還是比較可憐的,比較羅鎚子是相聲演員,cyan罵不過他
2.羅鎚子的廁所真是神奇,上帝專線節奏
3.搜狗作為一個搞app的根本不可能不知道這玩意創意是cyan的,而且作者截圖也說明了鎚子方面也早知道了Pin
4.至於羅鎚子說要cyan道歉。。。我只能說鎚子是家要收購Apple的公司。。。不加評論。
總之,還是支持cyan,雖然對Pin的需求不是很大,沒買Pin,但是至少也是小歷的用戶,近期應該會補齊兩套,比較也不是特別貴會分開買。
cyan在我心中一直是個愛折騰的工程師形象,能在iOS上做出這麼多好評功能確實不容易
1.如果沒有專利保護,從廠家角度出發,不抄白不抄,因為這會改善產品的功能和體驗。
2.不管是誰,抄了後被罵、被諷刺都是天經地義的。
----羅永浩
有點可能是串通好(或者老羅藉機發揮)想蓋住21萬的事情,就像之前丟手機視頻之後就去鬥魚直播懟知乎,轉移觀眾注意力。
如果是這回事,說明老羅對那21萬還是很緊張的。
http://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129906832357182
自己看吧,我本人不做任何引導
寫一些題外話
目前雙方並沒有在法律方面真的要追究責任的問題,而且鎚子和PIN作者都清楚,這裡有模糊的很多問題 只是在微博這個有限的空間撕逼
但是從這個問題 反應出很多我們這個時代的縮影
老羅作為新東方著名的老師,以老羅語錄風靡當時那個留學年代。他也是以啟蒙者的姿態,討論過中醫問題、教育問題和新東方的問題。更甚者,他在創辦英語學校和冰箱維權這兩件事情上,也揭露了很多社會風氣、行業霸權、知識產權保護問題和他創業的苦惱。
當然了,老羅積聚的粉絲和價值觀,讓他的人品和口碑達到了頂峰。這也讓大眾接受了這麼一個類似挑戰舊有制度,有道德,有b格,講規則的代言人。
那麼老羅創立手機公司,徹底走上商業之路,脫離教育的時候,大眾期待的當然是他這個代言人,怎麼樣遵循他曾經顯露的價值觀和理念,並改造這個社會。說白了,就是怎麼樣體面的掙錢……
但是,因為老羅,因為他曾經的教育屬性,給他創業帶來了很多商業成功上的羈絆
1. 這是不是體面掙錢的時代
當然特么的不是,當老羅被京東稱作是網紅的時候,我沒有看到羅老師的臉,不知道他是扭曲還是得意的。我們只記得,他曾經調侃過自己是百度十大網紅。
這個時代,就是資本的時代,投錢可以,融資也可以,但是當你在台上津津樂道你已經掌握了大量變現能力的時候,你自己心裡也清楚,再特么虧下去,就該滾蛋了。
當然了,老羅哭了,他可能必須在盈利和價值觀之間有個抉擇和平衡。但是他知道,手機作為高度競爭的行業,他已經不能像喬布斯那樣改變世界,根本不可能了。更心酸的是,他可能連體面賺錢的初衷都模糊了。
畢竟一家公司不能只輸出價值觀,而不盈利!
2.在一群拚命自小的陽痿面前,感覺自己就是個猛男
畢竟自己吹的牛逼要實現,作為這麼有原則的代言人,公司從各方面都要體面。無論是培訓機構的椅子、學生用的廁所加門還是一直以來老羅奉行的正版軟體政策,老羅都在告訴世人,我老羅堅守原則、為人性服務。
當無數有理想有報復的年輕人為之歡呼時,老羅也說過,國內認真做事的太少,他只是正常而已。
但是,我估計大家都在為之歡呼時,也都忘記了我們只是扭曲為蠅,忘記了老羅做的這些只是正常,他不是聖人和天才,他只是有那麼點認真而已。當然了,公司是體面了,只是財務報表上面不好看罷了……
3.等有一天我做的手機連傻逼都在用,你們要記住,這個手機是為你們而做的
你們是誰? 當然是自認為有理想、有抱負、講原則,想改變世界的"文青們"。
但是,我聽出的都是洗腦…… 這個世界太累,所以我們總是希望救世主出現,代表我們去奮鬥和抗爭。我們需要領袖,需要他鼓勵我們和生活每天決戰。我們知道,我們的理想是那麼的宏偉,以至於世界上不理解我們的,都是傻逼……
當然,這個世界總是有左有右。這次微博撕逼,也愈演愈烈變成了又一次站隊。你說是激發民間討論也好,是作秀也好,這事實上也是好事。為什麼? 這讓我們看清了,我們這個時代缺失的東西:法制和獨立思考!
雙方既然不訴諸於法律,也就是為體面和榮譽。正如牛頓和萊布尼茨撕逼一樣,第一個發現的人才是牛逼,後面的人只能引用我的公式,而不是大談特談"發明"。當然了,雙方撕逼的具體細節有些不同,但是所謂的錘粉和錘黑們在爭執的什麼呢? 當然是老羅有沒有體面的賺錢!
4.這個世界的分裂
老羅公司的遠景是: 乾乾淨淨的掙錢,讓人們相信乾乾淨淨的掙錢是可能的。
相信很多人經歷過撕裂,自己工作中老闆和同事說的事情和做的事情和公司提倡的遠景不一樣……
當然,老羅的公司肯定是體面的,但是真的體面到公司嚴格審查各個環節,跟聖人一樣體面嗎? 肯定不是啊
老羅說要做好手機,他哪有錢讓2000的手機達到蘋果的質量? 兩千的手機有點問題算不算體面? 這當然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是因為老羅這個代言人的屬性,使得其成為了口誅筆伐的對象。
所以,聖人怎麼可能借鑒?聖人怎麼可能沒有關注到國內優秀的PIN軟體? 聖人怎麼可能忘了,有沒有自我審查,去感謝自己的同行的貢獻?聖人怎麼可能沒有關懷到我的小努力?
對不起,你的領袖或者你的上帝不會救你,天助自助者!
這個世界依舊分裂,你吹你的鎚子多麼高大上,他黑他的鎚子怎麼下賤無恥……
當然,時代變了。大家現在太忙,忙著站隊,忙著撕逼。我只看到,現在的鎚子是一幫門徒。小企業需要關懷,媒體別有用心,種種…… 這都是我們塑造的時代。不要把自己的遭遇投射到鎚子上去,我相信這個鎚子已經離他的初衷、離他的價值觀很遠了。這不是因為羅老師變了,而是我們還沒有改變。
企業的更迭和新衰都是正常的事情,老羅也會知道別人的吹和黑都不改變企業太多的問題,核心還是自己。只是在微博上撕逼和教化一幫門徒並不改變什麼,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補路無屍骸,這也是有可能的……只是,體面可不好辦,要不然姜文也不會拍讓子彈飛了!
文青們害怕,害怕老羅倒了,他們體面掙錢和改變世界的夢想就坍塌了……
老羅說過,你來過世界就會改變世界。所以即使鎚子倒了,他也改變過一些東西。
文青怕了,老羅開公司有沒有耍過他嗤之以鼻的流氓,如果有,我還能支持他嗎?
即使耍過,也不要再聖人居之,道個歉也就完了 ,畢竟輿論就是監督你公司的。
最後,世界一直是撕裂的。我們希望領袖不要培養門徒,門徒不要培養領袖,而是好的鼓勵,壞的打壓! 我們文青,永遠堅持獨立思考和中立,為改變世界而努力!昨天晚上看了還覺得 Pin 的作者有說的有道理的地方,今天早上再想想發現就是在帶節奏。理由如下:
㈠
這個討論本質上是圍繞著兩方推出的產品和對其的態度的,所以從交互和用戶體驗的角度把這個事件和類似產品對比一下:
Smartisan OS 最早的時候做過一個全局的下拉懸停 feature,屬於手機 OS 第一個全局下拉懸停。和大爆炸觸發方式一樣是用拇指操作。後來小米蘋果都做了不同的下拉懸停,觸發方式不盡相同(小米是滑動底部按鍵,蘋果是雙擊輕觸 home),但實現的效果一樣都是下拉懸停方便單手操作,鎚子有任何動機和原因值得說他們赤裸裸的抄襲嗎?
同理,Pin 和大爆炸觸發方式不同,實現的效果也有一些差異,唯一的共性就是分詞,這和下拉懸停實現的都是懸停是相似的。
㈡
大爆炸實現的操作和目的 Pin 基本上都辦不到。
作為 iPhone 和堅果 Pro 同時用的用戶,大爆炸我基本上天天用,Pin 的分詞用過一次就不用了。
如上圖,Pin 能夠實現的功能僅有第一張圖的右邊兩項。
㈢
我覺得 Pin 的作者在大爆炸最初發布的反應是最得體的:大家都在說有借鑒,他不否認也不承認,為自己保留了 credit。而其現在這樣拿著比大爆炸 0.5 都不如的產品去嚷嚷抄襲,就好比施樂現在說 iOS 是他們的。
㈣
圖片來源: @少數派 Pin 開發者專訪。
以上。
Pin 是一個好產品,大爆炸是一個好產品, @鍾穎Cyan 沒有一個正常且正確心態。
羅老師所看不起那些手機廠商們.
雷軍生態產品一年都能賺百億了,羅老師還在賣手機殼和膜.
看不起藍綠廠人家滿大街是以整個店面起碼一整個櫃檯來稱分店,
羅老師是手機大賣場擺一張桌子也叫分店開張了.
就連羅老師最看不起的魅族,一年也賣上千萬
羅老師還在怕被人問銷量.
手機還是關門好了.
蓮花寶典都還沒練,人就變成陰陽怪氣了.
怪不得鎚子手機重點推一個記事本功能,原來是為了自己有個什麼天馬行空的想法就記下來,過兩年看到有別人實現了,就可以抄過來也無妨,被追問的時候,把兩年前的記事本文件show給別人看就行了,牛逼!
看了朱蕭木的回應,也太話癆了。從法律上來說,這問題根本沒那麼複雜。
Pin 的作者 @鍾穎Cyan (下稱「P方」)在其 7.14 文中長篇大論說了一堆有的沒的,其實要表達的中心意思無非是質疑鎚子科技(下稱「錘方」)對其作品 Big Bang 的「靈感」(屬於一種「思想」)來源,根本無關作品本身及其技術實現的部分。
若要認定 A 作品的「靈感」來自於 B, 必須同時滿足「實質接觸」與「近似」兩個要件。證明要件該當的責任,在主張積極事實存在的一方,在本件中即是P方。
在 7.14 文中,P方除提供了錘方某員工曾向其詢問一個鍾自認早已存在的「思想」在其作品中的具體實現方式(該實現方式是一個作者為第三人的「作品」)的截圖外,並沒有提供與前述兩要件相關的任何證據。而根據公開的信息,Big Bang 實現前述該「元素」的方式與 Pin 不具有任何相似性。既然P方未能證明前述兩要件同時該當,就應當承擔舉證不能——即認定 Big Bang 的「靈感」來源並非 Pin——的不利後果。
退萬步言之,即便 Big Bang 的「靈感」真的與 Pin 有關,根據「思想表達二分法」,錘科不署名、不告知、不理睬也完全合法,不用承擔任何責任。反倒是P方,可能因為其言行導致錘方社會評價降低而被追究法律責任。
然而,錘方畢竟求體面,是我就直接發律師函了。
您(們)好,鑒於鎚子的澄清已經出來了,答主及各位的觀點是否有所改變呢?是否介意在自己錯誤、誤解、臆斷、甚至是單純黑的部分上道歉呢?我祝願知乎仍有善意如初。
過幾年咱在看看。
本質是他賺不到錢了就開始蹭熱度,然後還要裝自己忍了很久也是醉了!
可以質疑加反對,請不要罵人,只會顯得你有素養,唉,早知其蠻不講理就應該無視!
從本質上及分析鎚子科技一慣做事風格,說鎚子科技抄襲簡直是荒唐,不可理喻,鎚子科技大爆炸項目早於pin。現在大爆炸已經進化到2.0版本。
如此尊重版權,連windows都是清一色正版的鎚子科技有必要抄一個普通的ios的開發者那點不起眼,拿不上檯面的東西?說出來實在令人笑話。
大爆炸功能乃鎚子科技原創並擁有版權,不存在任何版權爭議。
所謂的Pin無非是有點像大爆炸,甚至疑似抄襲大爆炸,但是鎚子科技及ceo羅永浩本著開源共享,造福世界的願景,沒有過多追究其抄襲行為。
沒抄就是沒抄,反被抄襲者反咬一口,羅老師還是太善良了,真是現代版的「農夫與蛇」。
聲明有了,抄沒抄大家知道了吧。https://media.weibo.cn/article?id=2309404129906832357182jumpfrom=weibocom
PIN 的下載量都比鎚子的銷量高。
你問我怎麼看待?我們拋開所有說這件事:羅永浩想出來的創意,鍾穎是獨立完成的作品。
PIN 從 App Store 上架到現在都上了 nnnnnn 次最佳 App 榜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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