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羅馬時期用短劍和短打,然而中世紀不繼續沿用而是使用重劍等重裝兵器?哪個實用性更強呢?
看到這個話題,技癢答之。
歷史呈現的結果,其實往往是一個多維因素集合協調的過程,例如軍事裝備這種東西,其實是典型的社會結構、經濟狀況和戰術結構的產物,再擴大就是地緣政治的結果。從小小的一把短劍上,其實可以引申出很多有意思的歷史故事來。
PS:沒有任何一把古代真正的劍會長成LZ圖中的那樣的!!!
說到短刀短劍,日本維新時期的志士坂本龍馬曾對土佐勤王黨成員檜桓直治說:「今後的打鬥在室內的情況會變多。因此用小太刀比較好,小太刀比太刀實用(太刀就是標準的日本刀)。」為什麼龍馬會這麼說呢?就是因為室內空間狹小,阻擋和隔斷較多,視線也不能充分延展,因此迴轉範圍小、使用更加迅速的短小兵刃比長兵器更適合發揮。(然後他在室內被太刀暗殺了!要你亂說人家壞話!)
那麼,這跟羅馬軍團使用短劍有什麼關係?
很簡單,你拿塊門板大的盾牌往那兒一站就明白了,右手的兵器要是太長,你的作戰空間反而多了很多死角。
而在羅馬方陣出戰的場合里,前後左右都是盾牌屏障,作戰空間非常狹小,可以說跟坂本龍馬所說的室內狀況相差無幾,因此最適合的武器就是作戰半徑小、出擊速度快的短劍。如圖下這種場合,到這種情況下還堅持使用長兵器作為方陣常規作戰裝備的,你大刀一揮是砍怪還是砍隊友啊?這種設計,往淺了說是傻帽,往深了說叫坑爹啊(LOL小學生即視感有木有!)。
PS:所以羅馬短劍設計來主要的用途是刺擊。因為除了比砍殺更加致命、消耗體力更少之外,刺擊在狹小的空間內最不易誤傷自己人。所以,在一個緊密協作的方陣中,什麼嗜血開橫掃,開飾品旋風斬之類的揮砍動作都是被堅決禁止的。你需要的是從一扇扇盾牌的縫隙中找到機會去捅人。
這一點想明白之後,樓主的疑問就迎刃而解了。羅馬軍團,乃至雅典、斯巴達、馬其頓等泛希臘軍隊的戰術核心是什麼?
是方陣。
方陣的特點是什麼?
紀律性,攻防一體,同種、同源、同文化、同階層的訓練有素的士兵,從而產生極佳的配合。但和後期笨重缺乏運動性的希臘長矛方陣不同,羅馬軍團很快就走上了更加靈活機動的道路。早期的羅馬方陣還留有很深的希臘印記,那時候短劍的地位還沒有中後期那麼高。比如這張早期羅馬軍團方陣圖中,羅馬早期的長槍Hasta還是很重要的武器裝備。當時羅馬著名的三線戰列中,第三列的成年老兵Triarii就是持Hasta的士兵。但是到了中後期,Hasta就被更具戰術想像力的pilum取代了(pilum:羅馬重標槍)。
pilum和spear的大小相仿,但基本著重於投擲的功能,只在極少情況下用來肉搏(因為在羅馬軍團成熟的中後期,正面對抗中能衝破羅馬軍團陣線的敵人已經寥寥無幾),而且槍頭經過特製:
1,槍頭和槍身連接處投擲之後容易折斷,敵人無法完整拔下再投擲回來;
2,配重重新設計,槍頭輕槍身重,配合標槍易折斷的功能,插在敵人身上容易造成更深的創傷。如果插在盾牌上,上前踩踏,也很容易使敵人的盾牌失重無法使用。註:pilum的構造有著不斷的改進,馬略將重標槍槍頭的一個鉚釘換成木製,使標槍在受到撞擊後即刻斷裂,使敵人無法再用。凱撒在軟金屬桿上加了一個堅硬的鐵槍尖,這樣標槍穿透力更大,但槍頭頂點非整段淬火,撞擊後會彎曲而難以拔出。後來又出現在木鐵連接處加上鉛坨的輕型標槍,這種標槍飛行射程更遠。
所以羅馬軍團和敵人見面一般都是「少年不先來一發嗎!」——一頓標槍齊射,對對方前排的tank兵種造成強力傷害之後再一擁而上,這顯然比隔著三步遠拿長矛亂捅更能打亂敵人陣型,從而為埋身戰發揮短劍+盾牌的優勢創造有利戰機。標槍從近戰到投擲的演變,事實上使得羅馬短劍在接近戰中的地位進一步提升。
這是美劇《羅馬》中的一幕,方陣前方的士兵抗住了敵人第一次衝鋒,在敵人再次攻擊的間歇中通過方陣間隙撤回後方休整(紅圈所示士兵)。後排的士兵緊抓前排士兵的肩帶,成為其在承受衝擊時的支撐,使方陣更難撼動;另一方面,在前排受傷的情況下可以迅速補位掩護或者將隊友拖至安全位置。這種羅馬共和中後期發展出來的戰術,在《全球通史》中也有陳述。它有效減少了部隊減員,使得部隊的續戰能力大幅提升。這估計就是凱撒所說的「野蠻人強壯甚於羅馬人,但羅馬人耐力長於野蠻人」的緣故。
PS:下圖來自於我大愛的《全面戰爭:羅馬 2》,大家可以帶著欣賞史詩的眼光去賞析鐵與血交織的戰場之美,看看這些在刀劍和陽光下揮灑的青春!請自動忽略左下方的某些狀況。
方陣前後替換固然是效率大增,但這樣一來,勢必要求前後排的士兵都使用適合一線作戰的兵器,短劍自然比長槍更加合適埋身戰。事實上,在羅馬和早期宿敵——以長矛方陣聞名天下的馬其頓反覆對戰的漫長過程中,羅馬人以更加機動靈活的短劍軍團在運動戰中撕裂了馬其頓的鋼鐵方陣,突入貼身戰最終擊敗了馬其頓的無敵軍隊(BC 171年,彼得那會戰)。自此,羅馬軍團誕生於希臘的方陣戰術終於青出於藍,但紀律性、集體榮譽感等方陣軍事傳統被繼承了下來。(下面有位說面對馬其頓長槍短劍是浮雲的同學……少玩點遊戲多看看歷史書吧,彼得那戰役中馬其頓人看到被短劍肢解的同伴都嚇傻了)
有一個說法是羅馬時代的鐵質兵器不夠好,所以無法鍛造更長的兵器。這個說法是站不住腳的,因為3世紀時羅馬騎兵就配備了類凱爾特長劍的spatha(下圖)。而且同時期的著名長兵器很多,曾讓羅馬人大吃苦頭的色雷斯大砍刀(拉丁語Rumpia)和達西亞彎刀(Flax)就是出名的例子。後期的羅馬軍團逐漸放棄了大盾,短劍的優勢就不存在了,自然需要使用更長的制式武器,這是因為追求更機動靈活的作戰方式(因為後期中亞的敵人大都是機動性強的游牧民族)。
另外,需要強調的是,羅馬短劍和羅馬盾牌(Scutum)是攻防一體的絕配,盾牌除了防禦攻擊,還可以在進攻時抵住敵人身體,使其無法有效施展攻擊,從而暴露弱點以便進行刺殺;此外盾牌的邊緣也是具有殺傷力的兵器。這個體系里,盾牌是tank,短劍是dps。所以它們一起出現,也一起消失,中間的幾百年冶金技術不斷進步,但它們連基礎樣式都沒怎麼改變過。
那麼,歐洲中世紀為什麼流行長兵器而不是短劍了呢?
首先要說明的是,跟這個問題下幾個答案所默認的「歷史總是在進步的」「後世總比古代強」不一樣,除了冶金這類技術性質上的進步,中世紀的軍事制度、作戰水平和軍隊素養,是全面落後於羅馬時代的。而羅馬軍團可能是人類冷兵器史上最強的軍隊,至少是西方最強(對此有疑義的同學請查《全球通史》)。
單看一組人口數據就知道了:羅馬在公元2世紀的時候人口就約為120~160萬,而作為當時歐洲最大的城市倫敦,到1800年人口才達到95萬。而羅馬人的生活水平,歐洲恐怕還要更晚才能達到。
因此不是歐洲諸國不想學羅馬軍團,而是臣妾做不到啊!!!
為什麼做不到呢?這就要從萬惡的體制說起了。
馬略改革之前,羅馬士兵的來源是擁有土地的羅馬公民,役齡在二十七歲至六十五歲,應執政之徵召而入伍。這種徵召稱classis,最後演變為英文中「階級」一詞的來源(class)。徵召士兵要求有能力購置全套金屬盔甲,或者可以買兩匹馬成為重騎兵,其他非核心兵種徵召令則給予較貧窮的人。這種要求在中世紀只有貴族或者富裕的平民階層才能達到。
而在馬略改革之前,羅馬大量的奴隸和土地兼并已經破壞了原有的社會結構,大量平民失去了勞動力優勢和生產資料,因此羅馬兵源匱乏。馬略將傳統徵召制改成了職業募兵制,使得軍隊的服役時間和訓練水平都有了大幅度提升。相應的,裝備也由國家統一發給,短劍、盔甲、盾牌、標槍作為制式裝備被普及。
軍火,是昂貴的玩意兒,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在1304年,一件鏈甲衫成本為10英鎊(佛蘭德斯),另外在更晚一些的時候,需要花兩倍的價錢才能買到。因此購買一個鏈甲需要花費一個工匠60~120天的工資。歐洲的大多數中小領主,也不過能供養幾個到十幾個騎士,幾十個侍從和幾十個弓手(14世紀中期,領主理查德.塔爾伯特的隨從包括14名騎士,60名侍從和82名弓手;而牛津伯爵約翰.德.維熱的隨從則由23名騎士、44名侍從和63名弓手組成)。
無論是馬略之前還是馬略之後,社會的制度和經濟水平決定了羅馬軍團的兵員質量和作戰水準。羅馬時代的羅馬軍團多則上萬人,少則數千,羅馬的軍團數量時多時少,但最少也有十幾個,這麼龐大的軍隊以及後勤,不是封建社會時期生產力低下的歐洲諸國能夠負擔得起的。
一張中世紀盔甲價格和平均工資對比:
表頭從左至右分別為「時間」、「地點」、「步兵甲費用」、「騎兵甲費用」、「相當於工資天數」
£F = Flemish pound(佛蘭芒英鎊)
rg = rhenish guilders(萊茵舊版荷蘭盾)
fl = florins(佛羅林)
s = scudi (斯庫多)
ABC = Armourers" Company of London這是什麼概念呢?2011年,我國城鎮居民人均月收入2000元,那麼等於一件步兵甲從500~7500不等,一件騎兵甲從4000~120萬不等。穿上盔甲,這哪裡是打仗?分明是炫富嘛。
阿娜塔,人家這件全身甲好幾十萬呢!雅蠛蝶你要溫柔一點哦!
羅馬軍團的士兵往往來自於同一階層甚至同一社區,彼此不僅是戰友,也是朋友或者親戚,大家是為了捍衛自己的家園和土地而戰。這種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整體感、歸屬感和榮譽感貫穿了整個羅馬帝國的輝煌年代。到了後期,羅馬的土地兼并、階層分化日益嚴重,原本作為帝國中堅的市民階層逐步被侵蝕腐化,帝國不得不依賴於大量的僱傭兵和輔助部隊,甚至連禁衛軍都不得不用日耳曼人(因為皇帝怕他們和政敵勾結),羅馬軍團的榮耀才終成往昔。
理論上,封建國家的國王也可以動員起數量不菲的軍隊,但這些軍隊成分是很複雜的,國王的軍隊,貴族的軍隊,僱傭的軍隊,軍事修會,城市軍隊,亂七八糟的各自為政不說,這些士兵里還有大量四十天服役期的地方民團(posse comitatus),這些人必須自己購置裝備擔任中型或者輕型步兵,士氣低落容易想家,總是想盡一切辦法回到故土,讓他們留在戰場上特別困難,更遑論讓這些人一起經歷長時間的訓練呢?相對比下,羅馬公民需要在軍隊里服役16年,隨後作為老兵再延期服役4年。到羅馬帝國後期,這個期限分別延長至20年和5年。這個長度的訓練和軍旅生活,可以保證足夠的軍團作戰水平。因此,方陣戰術這種強調紀律性、協調性、組織性的作戰方式,在封建時代的歐洲很難複製,少數精銳騎士或者職業僱傭軍人,或可小規模組織方陣對抗,但近千人的職業方陣實在是太超出中世紀的想像了(晚期有了西班牙大方陣和瑞士方陣)。
PS:話說,軍隊中的戰友有共同的階層和價值觀真的很重要,要是平民跟李天一、李剛什麼的編在一隊,不捅他們兩刀雙江都不相信。
(我大愛的Paradox的大作《王國風雲2》真實地反應了中世紀這種蛋疼的軍事制度,看看左邊那一排五花八門的徵兵法。不過這種對立制衡也促成了西方文明分權的政治基礎,那是後話了)
因此,歐洲時代的騎士制度催生出了重騎兵戰術,並使用更長的武器作戰,但本質上還是沿襲了古代的方陣戰術,只是圍繞盾牌防護+短劍搏擊的軍團核心賴以生存的社會基礎已經不復存在,加上冶金技術的發展,已經能使用更長更結實的金屬兵器,也就順理成章了。
另外,其他幾個答案里可能有點誤導。第一,古羅馬的短劍搏擊絕對不是簡單的訓練能掌握的;第二,羅馬除了最最早期的Xiphos短劍為青銅製,其他時期的羅馬短劍都是鐵制的。不是羅馬人無法做出凱爾特長劍那種武器,而是揮砍武器本身就不適合方陣戰術。
至於樓主說的實用性,其實任何一個時代的軍事鬥爭、技術發展和文化傳統都是有其合理性的。羅馬軍團的重步兵方陣適合於地中海沿岸的作戰,但到了非洲就累贅了;披掛整齊的中世紀騎士對缺乏訓練的步兵是如神一般的存在,但遇到蒙古人就捉急不已。不過,中世紀的歐洲由於騎士階層的存在,大量的繁複禮儀和裝飾花費,而羅馬卻是以學習敵人而見長的。因此,基本可以認為中世紀的很多作戰技術和裝備實用性低於羅馬時代。
此外,我也不認同@李志恆 所說短劍是為了對付鎖子甲而生的推論。這個說法是站不住腳的:
1,羅馬短劍以刺殺為主,但也有砍劈功能。鎖子甲恰恰最不怕的就是砍,因為無論箭簇還是刀刃,被鐵環絞住就威力大減,如果真要對付鎖甲,更容易製作的錘就夠了,犯不著用短劍。鎖甲最怕的是工農階級的無敵大鎚啊!
2,羅馬人最早的敵人不是蠻族,而是泛希臘文明,先是推翻伊特拉斯坎的暴君統治(這就是羅馬共和時代不設王的由來),再是打敗了馬其頓稱霸希臘,最後消滅了迦太基,這裡面沒有任何一個敵人的軍隊是使用鎖甲的。
3,說一種敵人就可以影響到羅馬的軍事基礎,明顯是違反歷史現實的——羅馬的敵人從深山到海洋,從沙漠到草原,親,你改得過來嗎!!(當然細節調整是隨時都在進行的,比如這把兇殘的大刀Rumpia曾經迫使羅馬軍團改進了頭盔的橫隔和腿部的防護。玩全戰2的朋友可以在色雷斯勢力中看到拿著這種武器、攻擊超高、造型好似春遊老農的割草兵種)下面不少答案都把冶煉技術的落後作為羅馬人使用短劍的主要理由,這是個謬誤,事實上這個原因肯定是次要的。如果沒有把羅馬軍團的整體性,盾牌和短劍的協同性考慮進去,得出一個羅馬人幾百年間都不知道製作長兵器的結論,未免太輕率了。就上面這種大鐵片子需要多高的冶煉技術嗎?羅馬人之所以不用,就是因為這些個長兵器本來就不適合羅馬方陣,拋棄團隊協作和高度紀律性的優勢,要一群訓練有素的士兵拿著大砍刀哇哇衝鋒?要是你,上面這兩套裝備你選哪個?
文明人首先是最怕死的!又不是蟲族可以爆兵海!
另外,方陣戰術真的非常經典,在我接觸古代戰爭的軍事資料以來,這一部分的史料給予我很多思考和閱讀上的延伸。它作為唯一被保留到現代社會的古代戰陣,是有其深刻卓越之處的。(你看解放軍叔叔也沒有拿長棍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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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謹以此答案紀念我和兄弟們傾注無數心血卻最終未能面世的《AD 400》。
兩者起源不同,長劍源於北方蠻族款式,見圖:兩者配合相應的戰術,很難說孰優孰劣。
與網上流傳的不同,古羅馬使用短劍(Gladius)並非是因為鍛造技術所限(羅馬技術總比北方蠻族要先進,蠻族喜用長劍),而是因為戰術要求,羅馬密集陣列兵不需要花哨的劍術,短劍可以配合盾牌看準機會刺殺,最大限度的避免暴露自己一側軀體。
韋格蒂烏斯在《羅馬軍制》里寫道:「古人練習廝打時重視操練刺殺敵人,而不是亂砍一氣。對於那種戰鬥時只會亂砍亂劈的人,羅馬人不僅很容易戰而勝之,而且往往拿來取笑。如果一味砍劈,不管你用多大的力氣,往往不會致命,因為對方對身體的重要部位總會用武器進行護衛,骨骼本身也會起到保護作用。」
三世紀後期,羅馬帝國傾頹,羅馬軍團隨之退化,沒有嚴密的軍團戰術,沒經過嚴格訓練的人,砍殺較為適合,因為揮擊是本能的動作。適合揮砍得長劍(Spatha)開始出現在羅馬軍隊的配置中,最後羅馬短劍逐漸消失在歷史舞台。
題主貼的那把「阿基里斯的劍」應該是臆造的,造型也太奇幻了,古希臘也曾使用過長達80cm的長劍,有一些大致在900BC時期的鐵劍出土,步兵方陣成熟後開始大量使用短劍短刀(短刀樣式有些像現在的狗腿刀),共同點時都是為了適應戰術而形成的,兩者有一定的傳承關係,不同就是可能技術條件沒有以後的羅馬成熟。
ps:關於羅馬短劍一次就彎的傳言,流傳已久,追其根源,實際上是一種訛傳,可能源自波里比阿對羅馬人的對手——高盧人的武器描述,史書中稱在泰拉蒙戰役中,高盧人的長劍經常彎曲和折斷,不知為何,這段描述在漫長的歷史流傳中附會到了羅馬人身上。部分反對 @塗子 先生的答案。
先說結論:退一萬步講,就算中世紀早期蠻族國家有點慘兮兮,你說人家得到十四十五世紀才趕得上羅馬也真是把中世紀黑成碳了,這些所謂民兵絕不比羅馬軍團差,甚至某些方面還可以說是有進步。
——————以下正文,略長——————
其實無非就是中世紀軍隊中文翻譯的時候叫民兵所以很多人覺得民兵肯定都是臘雞。
(我知道你們肯定是這樣想像民兵的)
早期日耳曼人眼中的理想化社會結構是打仗的打仗,種地的種地,打仗的別管種地的事,種地的也別摻和打仗的事。所以嚴格來說,戰士和農民是兩個互不干涉的階級。
所以有一種假設是,早期的貴族結構也是基於此建立的。農民沒有足夠實力保護自己,戰士需要吃飯,於是達成一種默契,農民供養戰士,戰士保護農民。
這種「種地的種地」「打仗的打仗」的社會形式,雖然不是一直嚴格落實的,但是直到中世紀也沒有非常徹底的改變。(不是完全沒有改變,只是這種思想仍然深種於人們的腦海中)
這種社會的一個例子就是盎格魯撒克遜人。盎格魯撒克遜人早期的「民兵」(或者民團)概念,指的就是部落首領和他麾下的職業戰士,並沒有種地的什麼事。
當盎格魯撒克遜人跑到英格蘭島上的時候,隨著戰爭需要,上層的自由人,也就是種地的也有義務加入民兵或者民團,但至少是富農級別。
直到公元八世紀,下層自由人,也就是貧農雖然得到了攜帶武器的權力,但仍然不是民兵的一部分,只有實在需要的時候,他們才會應徵參軍。這種兵是「應徵兵」,而不是「民兵。」此時的民兵概念,仍然是國王和貴族麾下的職業戰士和上層的自由民。
到阿爾弗雷德時代,為了對付維京人,阿爾弗雷德進行了軍事改革,但是沒有改變基本結構。國王和貴族麾下的戰士,以及上層自由民仍然是民兵的主力構成部分。
不過,阿爾弗雷德組建了另一個軍事部分——城鎮和要塞的衛戍部隊,這些部隊,則主要是中下層自由人組成的,戰鬥力不如民團,但是守衛城鎮和要塞也足夠了。
(民兵至少也得這種裝備)
而隔海,法蘭克人其實很早就幹了類似的事,雖然職業化的貴族私人武士仍然是主要結構甚至有些泛濫(於是後來這導致了一些問題),但法蘭克人很早就讓中上層的自由民也履行軍事義務。
而查理大帝就希望他國土內每個自由人在需要時都能拿起武器參戰,那時的法蘭克軍事體系中存在一種叫做lantweri的部分,它的概念既是通常意義上的戰前動員兵。
所以說,如果你思想中的「民兵」是這些戰前動員、臨時徵召的部分,那麼他們的確不是中世紀軍隊的主要結構。
中世紀所謂的民兵,其實普遍都是國王和貴族麾下的職業軍人,最次也至少是富農級別的傢伙,這些人絕對脫產,就算保守一點說也至少早就過了半脫產的線了。
而對於中世紀軍制的另一個誤解,在於拜占庭的農兵。很多人一看這名字,就覺得必然是臨時徵召撐死半脫產的垃圾民兵,而實際上拜占庭的農兵幾乎是小軍事貴族。
僅舉一例,早期拜占庭社會的工人和農民年收入約在10~12nomisma,注意是年收入。而農兵的軍餉,每年至少3~10nomisma左右,與此同時,農兵是有大量土地的。
以普遍步兵為例,規定至少擁有150modius(還是100我記不清了)的土地,那麼150modius的土地價值大約是多少呢?約是60~75nomisma。 價值75nomisma的土地是怎樣一個概念?
在當時,超過100nomisma的土地就是大地主了,也就是說這樣一個普通步兵是接近大地主的存在。而我們知道,顯然地主不會只有土地收入,農兵的收入除了軍餉和土地,還可能會經商或是租出土地以收取租金。
而且,農兵是免稅的。也就是說,你們以為農兵是農民?放屁!丫的全是一群大土豪!
然而在更早的時候,如公元七世紀時期,農兵更加有錢,如何有錢?當時農兵每年的軍餉為12~18nomism,再加上土地等雜七雜八的收入,你們可以自行想像。
這還只是普通步兵。
那麼,你們可能會問,假如有地方沒有足夠富裕的農戶怎麼辦?那麼,就採取幾戶合力維持一個人出兵役的方式,而每個士兵至少應該得到村社16~18個solidus的支持(solidus價值和nomisma差不多)。
「我是一個兵,來自老百姓(中的土豪)。」
看了大家的答案,其實大家把這個問題複雜化了。武器的演變其實就是一種「用進廢退」,沒有那麼複雜的背景因素。下面引用點史料的乾貨給大家參考一下吧。
------------------------------------------------------------------------------------------------------------------------------------------武器
在共和早期直至第一布匿戰爭,羅馬軍團士兵所使用的劍主要是兩種流行於地中海地區的樣式:短葉片刃式(Xiphos)和前曲劍刃式(Kopis),鑄劍的材料為青銅或鐵。這兩種劍的樣式上都帶有彎曲的劍刃設計,能夠有效的砍擊,適宜對付那個時代的青銅盔甲。
公元前3 世紀末,古羅馬軍隊淘汰了用於砍殺的劍,改用可用於刺殺的稍短的劍。據波里比阿和李維的記載,這種劍是按照西班牙短劍的樣式設計的。在第二次布匿戰爭期間,羅馬軍團在西班牙戰場,見識到對手一種很有價值的武器,很快,舊的樣式被拋棄,西班牙短劍變為標準樣式,並在後來的戰爭中逐漸發展為羅馬特色的短劍(Gladius)。孟德斯鳩形容道,「當他們知道了西班牙式的劍以後,他們就不再使用自己的劍了。」在這之後,羅馬短劍成為羅馬帝國最重要的象徵之一。
一般,羅馬短劍均是雙面刃設計,劍身細,劍尖長,劍身上無槽,長48~50厘米。劍柄的上下護手為木製,下護手為半球形,中間鑲嵌著與劍尾相接的金屬。而上護手則為了平衡重心而設計成球形,柄身為骨制或木製。在劍柄的圓頭上往往雕刻鷹的圖案,而劍身上也經常刻有各類幾何圖形。
在歷史上,羅馬短劍出現過兩種主要樣式和一種過渡樣式。根據它們的發現地,分別被命名為美因茨式(mainz)、富勒姆式(Fulham)以及龐貝式(Pompeii)。美因茨短劍是羅馬短劍經典樣式,劍身較長,劍柄厚重,劍腰較細,劍尖長而犀利。這樣的設計對當時典型的盔甲都是致命的。劍鞘上一般包有金屬,雕刻著體現擁有者所屬軍團特色的裝飾圖案。在共和末期的內戰時,這種短劍經常作為獎勵給予有功的戰士。
第二種富勒姆式作為一種過渡類型,基本遵循了美因茨短劍的設計樣式,不過稜角更為分明,劍尖更為尖銳鋒利。
第三種龐貝式短劍是羅馬帝國後期的主要樣式,它相對較短,劍鋒基本平行,劍尖很短且開角更大,已經不是以前那種細劍腰長劍尖的犀利設計。劍鞘則包以皮革,點綴著青銅裝飾。出現這種樣式上的巨大變化,主要原因來自於經濟因素——龐貝式短劍雖然外觀上更刻板,也不如美因茨式短劍更有威力,但是在各種羅馬短劍的樣式中,不難發現龐貝式短劍是最容易製造的樣式。羅馬帝國時期,面對各軍團和輔助部隊的大量武器需求,在生產上必然要求製造工藝上能夠盡量簡化的量產型武器——因而龐貝式短劍成為了羅馬帝國軍團的標準武器,直至羅馬帝國衰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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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具
早期的羅馬重步兵與希臘重步兵一樣,身著銅甲。但對於重步兵來說,其所使用的防具對其機動性的影響是巨大的。如何實現良好的防護力與機動性的結合是一個難度很大的問題。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羅馬很快開始採用機械性能比銅更好的鐵製作盔甲。在共和晚期到帝國早期,使用最多的兩種是鏈甲和鱗甲。自愷撒時期起,鏈甲最先在羅馬軍團里得到廣泛的使用。帝國初期,鏈甲被裝備給輔助部隊使用。至帝國中後期又被大規模裝備給了所有軍團。就防護力而言,鏈甲的防禦效果雖比鱗甲略差,但鏈甲比鱗甲更為輕便,成本也更為低廉,因而得到了廣泛的使用。
公元前1 世紀,羅馬人在鱗甲的基礎上發明了羅馬特有的羅馬環片甲(Lorica)。它仍然靠一片片鐵甲葉從內部以皮帶相連接,不過,它把原來鱗甲的小甲葉放大成了與中世紀板甲相類似的大片的弧形甲片。盔甲內穿著及膝的束腰外衣(Tunic),一般紅色,冬季為羊毛,夏季為亞麻布製成。也有學者認為這種紅色束腰外衣一般不配發給駐北非與中東的羅馬軍隊,因為那裡氣候炎熱所以
只配發白色外衣。
環片甲顯著特徵是,護甲的肩部是多層鐵片疊加而成的,這是因為羅馬人的對手在公元前1 世紀主要是高盧人和日耳曼人。羅馬士兵普遍身高低於他們。為了防止他們居高揮砍肩部,故將肩部做成這樣。另外一個好處是環片甲質量較輕,便於活動,且防禦效果比鏈甲更為優秀。在羅馬共和末期到帝國初期,環片甲被裝備給正規軍團。但大規模的裝備從三世紀中期後就結束了,因為那時帝國衰落,國家財政已經根本無法負擔的起這種昂貴的胸甲了。整個環片甲只是胸甲,對於裸露的四肢,則需要羅馬大盾保護了。由於短劍成為了羅馬士兵在共和中晚期到帝國時期的主要武器,但它又不像長矛那樣能夠拒敵於較遠距離之外,加之環片甲的保護範圍不及四肢,因而羅馬人將盾牌作了較大的改進。羅馬軍團開始採用橢圓形大盾(scutum)以彌補這些缺陷。波里比阿對橢圓形大盾做出了詳細的記載:「這種表面凸出的大盾寬約2.5英尺,高約4 英尺,最薄處約一掌厚,由兩塊厚木板粘合而成。表面最初蒙有帆布其後改為牛皮,上下兩邊緣以金屬條加固,以防止盾牌置於地上的磨損。」橢圓形大盾可以將身體的大部分遮蓋住。一般為紅色,上面刻有持盾者所屬軍團的團徽,番號。到羅馬帝國時期,橢圓形的大盾逐漸變為長方形的凸面體。經過盔甲和盾牌的進步與結合,從公元前1 世紀起,羅馬軍團已經擁有既靈活方便又堅固可靠的防具。
除了環片甲與橢圓形大盾之外,頭盔也是羅馬重步兵的主要防具。頭盔的防禦面積很大,除了眼睛之外,從頭部到頸部都在頭盔的防禦面積之內。不過當帝國走向衰亡後,頭盔的製作也隨著生產力的下降而簡化。每一級的軍官都有他們相應頭盔樣式,通過頭盔的不同可以很直觀的看出其所有者的軍銜。此外,頭盔上常裝飾有不同樣式的冠,通常是馬尾製成。在羅馬軍團中,頭盔上的冠除了裝飾作用,還用來區分不同的百夫長,他們每人所帶的頭盔的外觀都是不同的。
羅馬史專業的怒答!
任何軍用武器,基本取決於三種因素:技術,戰術和士兵素質。
單說技術的話,就是青銅和鐵的區別。青銅比較軟,且脆,,這決定了兩件事:劍無法鑄造得太鋒利,而且不能太長,否則易斷。所以,青銅的羅馬劍短,而且以刺擊為主要攻擊手段,這樣短反而是好事了,因為好發力啊。而鐵器就不存在這種情況,這是硬體上的限制。
其次,講講戰術吧,這個太複雜,局限在個人格鬥方面吧。我們稍微觀察一下就會發現,中世紀的盔甲,也就是個人防護,要比羅馬時代高多了。短劍這種刺擊武器根本不能破甲,只有那些體量大的揮砍用的大長劍才能破甲啊。小短劍於是失去了存在的必要了。
最後…羅馬人還是比較矮的,<高盧戰記>中就提過,高盧人和日爾曼人要比羅馬人身材高大且力氣大,即使在沒有長劍的時代他們也愛用斧子這類重武器。但是凱撒認為,羅馬人耐力比他們好。於是因地制宜,羅馬人發展出了"穩固防守,承受攻擊,趁機反擊"的戰術。
談得比較亂,好像雜糅到一塊了,本來這三者也是無法分開的。作為一個希臘羅馬文化的死忠,這個問題當然不能錯過。
首先支持一下@塗子 的回答,羅馬使用短劍+盾牌快速精準刺擊戰術的確是比較科學的搭配。但用與防具的配合和戰術方面來解釋武器的選擇,似乎有一些本末倒置。應該是首先選擇能殺傷敵人的武器,才會圍繞武器而發展出相應的防具和戰術去配合。
選擇短劍的原因是:羅馬的敵人-蠻族是鎖子甲的發明人與使用者。蠻族是羅馬人對凱爾特人、日耳曼人、高盧人的蔑稱,其實他們製造兵器鎧甲的水平相當厲害。鎖子甲雖然對於刀砍有超強的防禦能力,但是對於尖利的刺擊幾乎沒有什麼防護,羅馬短劍的劍尖角度正好可以輕易地撬開鎖甲刺入蠻族身體里。
而如果用長劍刺的話,角度不好掌握,如果刺歪了力量相比短劍也有更大損失,而且士兵殺急了也容易用長劍亂砍不起作用,短劍反而能讓士兵知道自己兵器不擅長砍殺,專心致力於刺殺。另一點就是古羅馬時期缺乏高速作戰單位,沒有馬鐙的騎兵只能起到騷擾敵軍側翼的作用,步兵才是古羅馬軍隊的絕對主力。步兵標槍投擲後就要立刻與蠻族進行近身肉搏,於是盾牌的使用也讓其他的長刺殺武器不好發揮作用。
所以無高速主戰單位+敵人穿鎖甲+近距離肉搏=短劍是最佳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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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中世紀不使用短劍的原因同樣是因為敵人的裝備變化。
放一張中世紀部隊組成的圖(雖然是遊戲圖,做得挺全面,就懶得找一大堆散圖了)第7位用龜派氣功的僧侶和最右的天使請自動忽略。中世紀的階級和羅馬非常不一樣,出現了戰爭中的貴族-騎士階級,於是軍隊從國家軍隊變成了騎士(高富帥)帶領的一幫小兵(屌絲)甚至是農民(戰5渣)的私人軍隊.
高富帥=土豪+勇敢浪漫,但是沒有哪個土豪為了當高富帥願意把命都丟了,所以騎士的裝甲就變得非常變態,幾乎打不死(屌絲的命不用管,有基本的防護就行了)。高富帥開打的時候是第八位那個樣子,拿著這樣的長槍就是為了和對方的高富帥對沖,但是衝上了一般也死不了,最多落下馬來,就變成了第六位的樣子。同樣是鐵罐頭一樣的鎧甲,如果還用羅馬短劍的話,幾乎不可能對對方造成任何傷害。而這種鐵罐頭鎧甲的弱點幾乎只有腋窩脖子等縫隙部位(鈍器打那裡都很厲害,但是高富帥用鈍器形象就徹底毀了,必須用劍這樣高貴的武器),長劍正好可以用慣性滑進縫隙進行殺傷罐頭盒。
而且如果騎士在馬上居高臨下殺穿著鎖甲(蠻族的鎖甲終於變成了「文明族」的裝備)的小兵,那種變態槍實在太長是不適用的,短劍距離不夠,所以就只能用長劍。
中世紀的長劍騎士用的:上馬可刺鎖子甲小兵,下馬能砍鐵罐頭騎士。補充一下軍事技術外的東西。從宏觀的歷史行程上看,短劍被長劍取代,與歐洲日耳曼化是同步的,而非「用進廢退」技術更迭。一個顯而易見的現象是,羅馬帝國後期蠻族化的軍隊戰鬥力遠遜於職業化的重步兵軍團。也並不是冶煉技術問題,因為同時期蠻族都在使用長劍。更不是騎兵取代步兵的問題,比如法蘭克時期的普瓦捷戰役,擔當主力的依然是結陣而戰的步兵。
在羅馬文明的時間維度上,短劍和長劍是長期並存的。羅馬人的對手,高盧人、凱爾特人以及之後的日耳曼諸部族都喜歡使用長劍。但長劍成本相對其他武器成本更高,揮動起來又需要較高的技巧,因此只有武藝高強的勇士才能使用。但羅馬人並非不使用長劍。在個人空間局促的方陣中,短劍適合與方盾配合使用,但需要揮砍的騎兵部隊顯然用長劍更合適。
最右邊一炳應該是步兵短劍
中間一柄長劍應該是羅馬騎兵用的,可見與中世紀長劍相比,護手為圓形,也更小,是因為羅馬騎兵持盾作戰的緣故,其盾牌為橢圓形,面積較步兵更小,適合馬上使用,劍身長度也適中)
隨著卡拉卡拉皇帝普發公民權和基督教會的影響,羅馬公民參軍的動力大大削弱,公民軍隊逐漸沒落。匈人西征導致浪潮般的民族大遷徙,使許多日耳曼人湧入帝國境內。邊防軍無力阻擋,加之西帝國後期土地兼并嚴重,羅馬統治者也樂見日耳曼人來開耕土地,定居納稅。大量日耳曼人也因此加入軍隊(在此之前日耳曼人在軍中已有相當比例,比如皇帝近衛軍基本都是日耳曼人)。日耳曼人比例的大幅提升、公民與軍隊關係的瓦解,使軍隊在組織與戰術上大幅倒退,士兵們已經很難在基於公民社會組織和法律關係的軍事紀律的約束下,嚴格聽從複雜的命令進行方陣作戰。方盾、短劍、標槍武裝起來的重裝步兵徹底被重拾圓盾、長劍、長矛的蠻族化步兵取代。(儘管如此,羅馬軍事單位的編製通過一些存留的文獻,如弗朗提努斯的《謀略》小冊子,依然被中世紀所沿用,雖然其時已很少能有君主組織羅馬時代規模的軍隊,指揮官與麾下封臣、僱傭兵、軍事修士會間的複雜關係也往往使得所謂編製形同虛設)。
隨著羅馬帝國末期的頻繁內戰,軍隊規模急劇擴充(其中相當大部分為日耳曼人,他們為財富而戰,他們的忠誠度往往取決於指揮官給予的待遇),更引發了軍隊規模擴大—士兵素質下降—戰鬥力弱—軍隊規模擴大的惡性循環。到後期,儘管結陣作戰的模式得到保留,但步兵的素質已使其很難作為決定性力量決定戰鬥的勝負。通常情況下,步兵的任務是接敵前以投射武器持續削弱敵人,然後肉搏混戰,儘力維持戰線,騎兵負責進行突破。而此時由日耳曼人組成的軍隊,更習慣使用自己的長劍進行混戰。
隨著西帝國的崩潰,西歐在日耳曼人的一支——法蘭克人的統治下建立了封建制。日耳曼人的武器傳統——長劍也隨之普及歐洲。隨著封建政治經濟體系的建立、莊園化的歐洲經濟和碎片化的政治實體、封建附庸的軍事關係,使得一支大規模的、使用標準化裝備、根植於社會組織關係、受軍事紀律約束的公民軍隊成為了遙遠的歷史。重步兵的武器——短劍也隨之退出歷史舞台。儘管普瓦捷戰役中,查理的步兵以緊密的方陣戰勝了穆斯林騎兵,但他們手中的武器已經是日耳曼特色的長劍和圓盾了。
(圖片為作者攝於布拉格弓箭手小巷的武器博物館中)1.羅馬人拋棄原來的希臘劍,採用西班牙劍,本質上還是西班牙劍的刺穿威力遠大於主要用於劈砍殺傷的希臘劍。為了發揮出這種短劍的最大殺傷力,羅馬人採用了大方盾來配合短劍近身使用,也就是我們最熟悉的羅馬兵團作戰的樣子。凱撒征服高盧時,高盧人使用的就是長劍,但是長劍在密集的方陣前並沒有長度上的優勢。
2.羅馬帝國後期,軍團的實力大為衰退,一個是羅馬越來越依賴蠻族傭兵,而蠻族作為羅馬同盟,本身也學會了羅馬軍團的戰術和武器,反過來削弱了羅馬軍團的實力。在戰術和武器裝備上,兩者並沒有本質上的區別。但是匈奴人/匈人帶來的騎兵戰術使得騎兵的價值大於了步兵方陣,這時羅馬方陣的戰術也慢慢被拋棄了。西歐重新使用類似高盧劍的這種長劍方便騎戰。
3.西羅馬滅亡到法蘭克王國真正被法國和神聖羅馬帝國取代之間,很難講西歐出現了勝於羅馬時代的鍛造技術。基本上武器和護甲水平還是停留在羅馬帝國的末期水平,比較有革新技術的是維京劍,這種劍兼有鋒利和韌性。不久之後十字軍興起,十字劍出現,但此時的主要護甲仍然是鎖子甲(相對於羅馬時代還沒有提升)、之後歐洲的鍛造技術提升,才使得護甲越來越厚重,所以武器也變得越來越有針對性。騎兵常常會使用鎚子榔頭這種重擊武器,並不唯一使用長劍。
4.從另外一個角度。東羅馬帝國作為羅馬的正統,在長期與薩珊波斯人的戰爭中比西羅馬更早的放棄了步兵方陣,而是採用了類似波斯騎兵的重裝騎兵作為軍隊的核心,步兵的作用並不大。看看下圖會發現,拜占庭軍隊裝束變得越來越像波斯人,全部都用長劍。
看了樓上幾位前輩的回答,在下有不同的意見。
樓上幾位的意見,多數是說因為羅馬軍團的戰術要求導致了這樣的裝備取捨,這個觀點有本末倒置的嫌疑。試問,是因為排槍列陣的戰術需要而導致燧發火槍的發明嗎?還是因為散兵戰術的需要而發明出線膛槍?這兩個問題一問就清楚了。是兵器的發明才導致戰術的發展。但是戰術要求會促進兵器的進步。其完整邏輯是,兵器的發明一定會導致戰術的發展,但是戰術要求對兵器發展的促進作用卻是概率的。
好了,明確了這個思路之後,我們講講具體的。
曾經看過一篇文章,講的是關於羅馬帝國和漢朝的區別。裡面提到過青銅冶煉技術。當時的羅馬帝國的青銅冶煉技術主要是整體冶煉技術,也就是說整把劍的劍刃的青銅合金比例是一致的。使用這種技術造出來的青銅劍極限長度基本在55CM左右,再長一點的話,銅多一點的話一碰就碎,錫多一點的話一碰就彎,完全不能用來打仗。所以,不是羅馬不想玩大的,而是玩不起。受制於技術,羅馬根本造不出長的青銅劍。
【那有沒有很♂長的青銅劍?有。為什麼我大天朝能造那麼長的青銅劍?還能保存這麼長時間?請百度青銅複合金屬鑄造工藝和表面合金化技術,這就不贅述了。(不得不佩服咱祖先)】
而大名鼎鼎的羅馬方陣就是被落後的技術逼出來的不太落後的戰術。利用大盾、配合去彌補武器的不足。利用密集的方陣,在單位寬度內將戰鬥人員配置數量最大化,利用人數優勢將攻擊力MAX。
密集方陣的消亡主要的原因是馬鐙的大規模裝備。馬鐙這種大殺器,讓騎兵的衝擊力和機動性極大提升,方陣這種機動性極差的戰術,菊花就非常難保住了。(別給我說他們可以排成一個圈,菊花對菊花就沒事了。乛.乛)所以密集方陣戰術根本沒挺到中世紀。有同學問:那中世紀出現的超長槍方陣是咋回事?那只是為了剋制重騎兵那種變態兵種沒辦法而弄出來的權宜之計,而並非作為主要戰術使用。
而到了中世紀,冶鐵技術和鍊鋼技術的發明和發展,使得製造更大的兵器成為了可能。為了打破鐵甲的防禦,歐洲人造出來了大鐵劍、大鐵鎚、大鐵斧,為了防禦大鐵劍、大鐵鎚、大鐵斧,歐洲人又造出了各種各樣的鐵甲,經過幾百年惡性循環,然後就催生一大堆出了亨利八世步行重騎兵那樣的怪物出來。
額,跑題了。最後回答題主的是,要無視歷史來硬說青銅短劍和重劍那個好用的話,那是不可比的。如果你要羅馬帝國跟中世紀的法國打一仗的話,那中世紀的法國毫無懸念贏定了。但是你要用青銅短劍和重劍單挑的話,那就不好說了。
羅馬不用長劍並不是他不想用,煉鐵技術限制使然。羅馬的鐵兵器,是塊煉鐵,由一種夾雜大量礦渣的海綿鐵製成,是熟鐵,並非鋼,鋼和熟鐵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取代青銅的是熱處理後的鋼,而不是熟鐵,熟鐵的機械性能不如青銅,熟鐵的硬度很低,低到什麼程度?釘書機用的釘子就是熟鐵,手指稍微一用力就能扭成麻花,而且羅馬的熟鐵是海綿鐵,含礦渣很多,還不如現代熟鐵的質量,許多文獻記載羅馬人的鐵劍一刺就彎,要在地上踩直了再用。所以羅馬多用寬短的短劍,因為他們的技術生產長劍比較困難,只能少量給軍官和騎兵用,武器首先影響戰術,而不是戰術首先影響武器,所以羅馬到3世紀之前,只能維持少量騎兵,步兵短劍只能在大盾後面使用,整個羅馬歷史中都需要從東方進口鋼鐵,當時的亞歷山大港的貨物通關記錄中進口鋼鐵占很大比例。
這裡的大多數答案恐怕都是來源於漫畫、遊戲和臆想吧?
正確答案如下:
這跟羅馬軍團步兵的戰術有關。羅馬步兵的標準配置如下:2根標槍、一柄短劍、一個盾牌、盔甲。兩軍交鋒,前排士兵首先於30米處將標槍快速投入敵陣中,然後左手持盾身體左側前傾右手持劍藏於盾後以陣列快速抵近,交鋒後從下斜向上將短劍刺入敵人身體。
羅馬軍隊嚴格近似殘酷的軍紀可以確保此戰術確實有效。
下圖是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受審的還原圖,裡面有羅馬士兵的形象
殺死一個戰坦容易,還是殺死一個武器戰容易?
劍盾配標槍的戰鬥方式非常複雜,需要高度的技巧 勇氣,古羅馬軍團戰士常年訓練不事生產,這樣才能掌握種種複雜的軍團戰術。
自羅馬滅亡之後,整個中世紀也沒有哪個國家能夠維持超過十萬的常備軍。封建騎士們熟悉的作戰方式是高速衝鋒,而不是列隊作戰。畢竟騎士的封建義務每年只有區區幾十天,而一個大貴族徵兆到的騎士能有幾百就不錯了。
往往國王出征也只能徵兆到幾千名騎士 侍從騎士,數量不等的僱傭軍,這些七拼八湊的作戰人員只能用自己擅長的方式作戰。
國王也沒有那個錢重新訓練他們了。
冷兵器格鬥愛好者補充一下羅馬短劍、騎士劍的用法吧。僅從格術角度出發。
任何一種武器都不能說是劈砍還是戳刺主力,他們的使用方法都是一整個體系的。任何一種武器和武術都不能說有絕對的必勝把握,他們都有他們適應和不適應的環境。
比如說刀盾,以雙方兵器來說,在人擠人的戰場上,刀盾兵是步戰兵種。其戰法,往往是盾與盾相抵,雙方互相找角度砍手、腿為主。以羅馬短劍為例,很多用法都是將盾和劍一起頂出去,盾一防禦敵兵器,劍就能靠手腕角度扭轉,繞擊對方肘關節內側、肩窩、不管砍中還是刺中,都是一拖。光是這麼一招,練熟了,就能對付當時大部分單兵了。
再來說說騎士劍。其實很多人以為騎士劍的用法以劈砍為主。但事實上,騎士劍可劈可刺,但用法精髓卻在於對十字護手的運用上。舉個例子,你上段砍我,我以劍面側碰,你劍順我劍下滑欲斬手,我往上一推一擰,以護手擋住你劍,往外一推,角度若正便可入咽喉。
順帶一提,外行人都以為兵器以斬刺為妙,其實在敵人身上,懂了切、推、拖這幾手,才是懂行的。
讓兩個熟練度差不多、裝備的材料工藝也相差不遠的劍盾手和騎士劍手,步戰對決的話,如果場地是寬闊的平地,那麼羅馬盾兵標配的一方,雖說未必言敗,但也很容易被走偏門殺入。如果是窄巷之類的地方,則有一定的優勢——因為手裡有盾,特別是羅馬那種方盾,能在一定程度上抵消對方的長度。
但如果你非要"只拿羅馬短劍" 對決騎士長劍的話……祝你好運。
其實也不是沒有思路,短進長,誰都知道難,但各國古典武術中也有方法傳下來。這就看個人修為和經驗了。最簡單的比如對方劍來時看準來勢,一個纏頭裹腦進去。比的是下盤的爆發力,以及對應的變化能力。
目前排名靠前的答案都是沒有道理的。答案很簡單,第二張圖裡都是重甲步兵,重甲步兵對打,最有用的是有分量的東西,才有機會敲暈人,敲壞砍壞鎧甲。中世紀技術比古羅馬進步,作戰主力由自備武器的領主組成,是典型的貴族精銳部隊,板甲得到普遍使用。對古羅馬兵團來說,他們的敵人沒幾個會有板甲,那麼標槍和短劍就是首選了。造長劍或長刀的成本高得多,面對馬其頓長槍兵的時候,劍的長短只是浮雲。
用文化傳承來解釋一切問題是很不靠譜的,打架的時候一般比較多的想打贏而不是傳承某種文化傳統。
古羅馬軍團所在的時期歐洲鋼鐵質量不好,打造出的用於劈斬的長劍性能較差,而古羅馬軍團的近戰戰術是用盾擋住自己前方的敵人,抵盾推進,刺擊側面敵人,然後回到陣型中,整個動作完成得很快
http://v.youku.com/v_show/id_XNjAxNzc3ODg0.html
雖然是遊戲宣傳,但是總體沒錯
到了羅馬後期和中世紀,冶煉,鍛造技術有了較大進步,鎧甲的防禦力提高了不少,鎖子甲的流行讓以往的戰術不在好用了,為了擊破鎧甲,鉤鐮,大斧等武器流行起來,後來又有板甲的出現,導致戟的流行,披甲作戰對於陣型的要求降低了,但需要使用者能發揮出更強的力量,匕首和短劍還是很流行,不過主要用於刺入眼窩或腋下等鎧甲防禦不了的部位,而不是傳統戰術
http://share.renren.com/share/428889278/14483134915?from=0101090202shfrom=010301002
這段視頻展示了十五世紀的板甲首先對原問題提出一些看法,中世紀並非偏好重裝兵器,事實上更多地考慮如何破甲,重裝兵器是一種策略即鈍性傷害,而另一種破甲策略就是穿刺,比如劍身呈三角錐狀的細長劍,不能劈砍但是熟練運用之後穿透效果驚人,騎士在缺乏騎槍的時候甚至可以暫時用其代替(這種其實就是我們常說的西洋劍,誕生於中世紀晚期的義大利,故又稱義大利細劍,後風靡歐洲,沒記錯的話是現代擊劍用劍的前身)。
下面來回答問題。兵器的選擇關鍵還是盔甲所限,而盔甲和破甲兵器之間的關係就好比雞和蛋、盾和矛,孰先孰後、孰優孰劣都不是一朝不變也不是一時半會能說清的,要不然也不會出現這麼多紀錄片還有各種破甲實驗了,但有一點可以確定的是,直到近代火器的出現才結束了冷兵器之間的這種矛盾之爭。這裡先不扯開去談煉鐵和造甲工藝,簡單地就圖論圖。中世紀的圖應該出自15世紀英國的玫瑰戰爭,下馬封建騎士和長槍兵之間的混戰;羅馬的圖應該是對某個蠻族(日耳曼?)。圖中羅馬時期士兵穿戴的是鏈甲,而中世紀士兵穿戴的是全身或半身板甲,羅馬士兵使用的是短劍,中世紀士兵使用的是大戟、晨星棍、鴨嘴鋤和細長的穿甲劍(註:除戟是長兵器外這些都是單手武器,圖中沒有出現雙手破甲武器,如大劍、雙刃大砍刀、戰斧、戰錘等。除了近程破甲武器之外,還有遠程的弩,英格蘭長弓也算吧。)所以從裝備上就可以直觀地看出來,羅馬的短劍可以有效地對付連鏈甲都沒有的蠻族,而對付鏈甲、板甲以上的盔甲時,沒有鈍擊或穿刺能力的破甲武器顯然是不行的。
關於實用性的問題,除了以上要考慮的殺傷效果之外,經常還要考慮攻擊速度的問題。比如單手武器攻擊頻率肯定高於雙手,短兵器肯定高於長的(所以蘇格蘭高地民族以及維京人為什麼這麼愛用斧頭,速度快又破甲,一手拿盾一手持斧打盔甲跟開罐頭一樣,便宜又好用能不爽么,當然前提得近身。。。),還有弩遠慢於弓。
綜上,選擇武器應該根據對方的防禦裝備和實地情況具體分析,而武器和防具的矛盾發展又不是簡單的因果關係,受限於各種外界因素。要讓短劍羅馬士兵去對付中世紀下馬封建,戳又戳不進,敲又敲不暈,這不是坑爹么。。。
因為戰場的主力從步兵變成了騎兵。適合步兵的短劍就被適合騎兵使用的長劍取代了。至於古羅馬和古希臘的武器差別。前期王政時代,古羅馬和古希臘步兵沒有任何區別,完全是希臘重裝步兵的翻版。經過塞爾維烏斯-圖裡烏斯改革,卡米盧斯改革,馬略改革三次大規模的改革後才變成目前人們常識中的羅馬軍團。
實用性都有。
短劍主要是用來刺,而長劍是揮砍。
這也很正常,羅馬時代仍多是皮甲和布甲,短劍可以很輕易的刺穿。而中世紀出現的鎖甲甚至後來的板甲,連長劍都難以穿透。
還有,羅馬的戰術是使用軍團方陣,通過盾牆進行推進,然後近身時用短劍格鬥。但是中世紀後出現的大量騎兵完全可以衝散這種陣型,所以只能漸漸依託矛兵陣型。相比較而言,長劍的攻擊範圍只比矛短一點,能夠有效對付騎兵。反對排名第一的答案,赤果果的倒果為因。
在我們居住的這個地球上,這個世界上,戰陣只有一個作用:最大限度、最有效率地組織起來現有 兵器的威力,造成最大的傷害輸出,並儘可能保存自己的實力。
用土八路的話說,就是 有什麼武器打什麼仗
羅馬時代的青銅器水平是很落後的,長度甚至還比不上中國戰國時期的青銅器。排名第一似乎很看不起大鐵片子。事實上大鐵片子才是真正的時代進步。羅馬帝國崩潰了也沒有趕上。
Gladius 這種小匕首隻能做這麼長,再長就斷了。所以只好研究怎麼能把小匕首的殺傷力發揮到最大。因為冶金技術的落後,羅馬步兵除了標槍之外沒有什麼太靠譜的遠距離輸出兵器,裝備的基本都是比修腳刀不長什麼的短打兵器。
中國古人說,一寸長,一寸強;一寸短,一寸險。這把小匕首隻能捅這麼遠,怎麼保護自己?配盾。要是正面拿盾防住了,側面怎麼辦?讓側面那孫子別跑,拿盾護著你。這就是羅馬步兵陣的由來。 至於羅馬方陣牛逼,所以要用小匕首是扯淡,最大的扯淡。 不信?羅馬步兵盾擋得住箭,擋得住投石機么?人家扔石頭的時候,牛逼的小匕首捅得到人家么?小匕首埋身近戰很NB, 可人家不和你埋身近戰怎麼辦?
不信?在我們居住的地球上,打仗只有一個要點:自己的傷害輸出比對方要遠,範圍要廣,不然就是死。
把兵器往短里做?那是作死,而且會馬上死。這麼淺顯的道理就不解釋了吧。所以,地球上,戰場上用的武器基本上都在追求遠距離大範圍的傷害輸出。羅馬短劍被歷史淘汰的原因就是,太短了。冶金業只要允許,冷兵器都是往長了做的。到熱兵器時代這個趨勢更為明顯:槍的射程要長,炮的射程要遠,洲際導彈這種大殺器最NB:萬里之外一揮手,你的國家就完了。
不要迷信羅馬小匕首了,那只是個沒辦法的傳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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