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觀唯心主義與辯證唯物主義的這幾個觀點對不對?

最近扯淡扯了點各種主義,有些疑惑請大家解答,主要是A客觀唯心主義和B辯證唯物主義。

  • 問題1:

我了解的兩點的區別是,辯證唯物主義認為真理是相對的,既然真理是相對的,A中的絕對真理(朱熹的理)就是一個唯心的產物,這時候雖然A是承認物質的客觀性,但是也是唯心的,因為追求研究的」絕對真理「是唯心的產物。
不知道我了解的這點區別對不對。

  • 問題2:

假設和真理近似的道理也在很多場合可以代替真理,那麼客觀唯心主義在這些場合中屬於正確的的世界觀。例如格物致知(研究事物的本質來得到道理指導應用),或者心即是理(人的意識是外界的映射,研究這個映射就可以獲得道理指導應用)。
或者我們承認定義一個真理需要順便定義一個適用範圍(三大力學只適用於宏觀慢速),那麼A也是有道理的。

  • 問題3:

真理是相對的。那麼這句話本身就構成了邏輯上的矛盾,這句話是不是真理?如果是,那麼這句話也是相對的,有的時候是錯誤的。另外,真理是相對的是不可以證偽的,既然不可以證偽,那就說明這不是科學。因為要知道,這句話可是一個非真即偽的語句

  • 問題4:

如果1,2,3成立,那麼客觀唯心主義的著作對於今天仍然是一部巨著,值得我們去拜讀,而且與現在的辯證唯物主義誰對誰錯,不好說。


謝邀。

最近雖然狀態不好,但答答馬哲問題好像還是可以的。

首先我強烈建議你先了解一下這些概念出現的來龍去脈以及一些辨析,可以參考我原來的這幾個答案:

為什麼教材里的馬克思主義令人反感?到底什麼是馬克思主義?
唯心主義和唯物主義,有沒有對與錯?為什麼?
如何區分馬哲書為唯物主義、唯心主義劃分的幾種具體形態?(這個坑至今沒填完,只有個開頭)

當然,我對教科書里的馬哲是持明確反對態度的,有些地方的文字可能讓人反感,但是我寫的反對意見會儘可能做到有理有據,不會瞎噴。

你的問題一

我了解的兩點的區別是,辯證唯物主義認為真理是相對的,既然真理是相對的,A中的絕對真理(朱熹的理)就是一個唯心的產物,這時候雖然A是承認物質的客觀性,但是也是唯心的,因為追求研究的」絕對真理「是唯心的產物。

辯證唯物主義並沒有說真理是相對的。標準的馬哲教科書的說法是,真理是絕對性與相對性的統一。[1] 我是不喜歡這種「辯證」的說法的。以教材後面闡述的話來看,其實他想表達的意思是:世界上存在著絕對真理(真理符合論意義上的客觀真理),但是人的認識都是有局限的,所以人們認識到的永遠只是一定程度上的真理,永遠有尚未認識的東西。所以辯證唯物主義是承認有客觀真理的,只是不承認客觀真理會被人們完全把握,只能一定程度上把握。所以他也不會說因為某個理論追求絕對真理,所以它就是唯心的。

[1] 《馬克思主義哲學》,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2009 年版,第 289 頁
(如果沒有新版的話,這本教材是國內馬哲教科書最權威的版本,權威的意思僅指代表官方意見。)

在馬哲教科書這裡,是唯心還是唯物判斷依據是本體論或宇宙論上的第一性問題,真理問題其實是認識論問題,所以跟唯物唯心沒多大關係。再引一遍恩格斯的原話:

哲學家依照他們如何回答這個問題而分成了兩大陣營。凡是斷定精神對自然界說來是本原的,從而歸根到底承認某種創世說的人(創世說在哲學家那裡,例如在黑格爾那裡,往往比在基督教那裡還要複雜荒唐得多)組成唯心主義陣營。凡是認為自然界是本原的則屬於唯物主義的各種學派。(《路德維希·費爾巴哈和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

你的問題二

假設和真理近似的道理也在很多場合可以代替真理,那麼客觀唯心主義在這些場合中屬於正確的的世界觀。例如格物致知(研究事物的本質來得到道理指導應用),或者心即是理(人的意識是外界的映射,研究這個映射就可以獲得道理指導應用)。或者我們承認定義一個真理需要順便定義一個適用範圍(三大力學只適用於宏觀慢速),那麼A也是有道理的。

上一個問題里已經說過了,馬哲教科書承認有一定程度上的真理(原話是「在一定範圍內、一定程度上、一定條件下的認識」或「的正確反映」)。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它認為客觀唯心主義在某些場合就是正確的。

實際上像朱熹、王陽明這樣的思想更多的是在討論儒家倫理道德的問題,又不是在討論類似物理學這樣的自然科學。馬哲教科書的認識論其實主要是討論類似自然科學意義上的對錯,而不是討論倫理道德的對錯。這兩個問題混淆起來就會很奇怪,我強烈不建議這樣混在一起思考。

馬哲教科書的真理觀是真理符合論的思路。真理符合論簡單地說就是如果一個認識和客觀世界相符合,那麼這個認識就是真理(或者說就是對的)。比如我認為 A 現在穿的是短袖,和 A 現在的確穿了一件短袖的事實是符合的,那麼我的「認為」就是對的,這是非常貼近普通人思維方式的真理觀。但是當你討論道德問題的時候,我就不知道真理符合論怎麼解釋得通了。難道解釋成「我認為不應該殺人」和「不應該殺人」這個客觀真理是符合的?那「不應該殺人」為什麼是一個客觀真理?這又該怎麼判斷?如果你也認為這種符合論很奇怪,那麼我建議你把倫理學和認識論分開討論,至少在最開始不要混在一起。對待朱熹和王陽明的思想更多地從倫理學的角度去看,而不是從本體論、宇宙論的角度去看。

你的問題三

真理是相對的。那麼這句話本身就構成了邏輯上的矛盾,這句話是不是真理?如果是,那麼這句話也是相對的,有的時候是錯誤的。另外,真理是相對的是不可以證偽的,既然不可以證偽,那就說明這不是科學。因為要知道,這句話可是一個非真即偽的語句。

真理觀這種問題本來就不是科學,它就是哲學。波普的「證偽」這個概念也是哲學。只要你不把科學理解成「正確」的意思就行了。

關於「科學」可參考:辯證法是否科學?
關於「不可證偽」可參考:如何理解「不可證偽」?為什麼可證偽性是區分科學與非科學的標誌?

至於「真理是相對的」這句話本身是不是邏輯上矛盾的問題,我不建議在討論抽象問題的時候摳字眼。如果我來分析這句話,我只會把它當作一句自然語言,然後找出它想表達的意思。在馬哲教科書這裡它表達的意思就是我在第一個問題那裡寫的(「但是」後面的話):

世界上存在著絕對真理(真理符合論意義上的客觀真理),但是人的認識都是有局限的,所以永遠只是一定程度上的真理,永遠有尚未認識的東西。

是否認同這種觀點撇開不談,我覺得上面這個表述並沒有任何邏輯問題。

當然馬哲教科書會寫出「真理是絕對性與相對性的統一」這種話,並以它的「辯證邏輯」作為依據,反對「形式邏輯」對這些語句的簡單審查。這個就另說了。雖然我不喜歡這種表述,但把這種表述解釋出來之後(也就是上面我引的那句),我覺得並沒有邏輯上的問題。我只能說我個人認為「絕對性與相對性的統一」這種表述是惡趣味,屬於有話不好好說非要追求某種古怪的審美。

你的問題四

如果1,2,3成立,那麼客觀唯心主義的著作對於今天仍然是一部巨著,值得我們去拜讀,而且與現在的辯證唯物主義誰對誰錯,不好說。

我仔細看了幾遍還是沒有看出你的 1 2 3 怎麼推出 4 的。你可以嘗試寫一個更簡單清晰的論證版本,把 1 2 3 的結論用一句簡單的話拎出來。

我看不清你的論證邏輯,就說說你的結論吧。

首先我是不建議給別人扣「客觀唯心主義的著作」這種帽子,我相信過不了多久也沒人繼續這麼給傳統典籍這麼扣帽子了,這種事純粹是政治侵蝕學術造成的。那些書是不是巨著、值不值得讀我不知道,但是「因為它是客觀唯心主義所以就不值得讀」這種理由肯定是不成立的。想去讀就去讀,讀之前看看別人的介紹和評價就行了。任何書都是這樣吧。

誰對誰錯的問題我就不展開說了。我覺得只要解決一個問題就夠了。沒有理由直接認為「辯證唯物主義」是對的,「辯證唯物主義」、馬哲教科書批判的東西就是錯的。不要停留在權威說什麼就是什麼這種判斷標準上,自己讀了什麼自己判斷就是了,沒讀過的、不了解的或者說不準的不下結論即可。哲學這種東西我認為重在打開思路,理清思路,而不是分個你對我錯。最無聊的就是像教科書這樣反覆強調自己是對的,又不作任何有效論證,還經常在歪曲他人觀點的前提下做扣帽子一樣的批判。當然,本來我也不承認那是一本哲學書。

寫在最後

前段時間看到很多人引用據說是楊絳給一名學生的回信里的話,你的問題是讀書太少,想得太多。我並不是說必須要讀很多書才能思考。但是思考哲學問題容易出現這樣的狀況,在閱讀不夠的時候自己的思路可能會比較混亂。讀過很多入門書之後,因為有人幫你梳理,所以出現混亂思路的情況可能會少一些。如果你能夠靠自己把論證、分析寫得很清楚,那麼讀書多少也就不那麼重要。

所以我的建議是,拋開馬哲教科書的束縛去思考你真正感興趣的問題,盡量避免抽象的語言思考,這很容易把自己繞進去,儘可能把自己的觀點、論點、論證過程表達得更具體、更清楚。

如果你對哲學有興趣,可以考慮買入門書籍來看(想系統地學點哲學,應該從哪裡入門?)。比如說真理觀你會接觸到符合論啊、融貫論啊、實用主義真理觀啊這些不同的觀點,倫理學你可能會讀到功利主義倫理學、康德倫理學、美德倫理學等等各種價值理論,經過這些梳理之後你的思路應該會比現在清晰不少。雖然這也只是入門而已,但至少這些書是把不同的理論、不同的觀點平等地擺在你面前,而不是說一個理論是對的,其它理論因為違背這種理論所以是錯的……馬哲教科書這貨真心不推薦啊。


關於你第三個問題 這個問題 之所以容易產生邏輯誤區 是因為在論證邏輯矛盾的時候出現了概念的偷換,雖然你自己可能都不知道如何偷換的。我來給你詳細的解釋一下。方便你理解。

「真理是相對的」是不是自相矛盾,首先我可以明確的告訴你,在邏輯上來說,並不矛盾。

就以你所舉得論據為例:」真理是相對的,那這句話是不是真理?「你的觀點是,如果這句話是真理,那麼真理不就是絕對的了么?如果這句話不是真理,那這句話不救是錯誤的么?

我閑來解釋一下」真理是相對的「這句話的本義。這裡的」真理「是抽象的真理,即所有的真理。並不是具體的」真理「,也就是說,所有主觀符合客觀的認識的正確性都是相對的,而不是說某一個具體的主觀符合客觀的認識是相對正確。因為某一個具體的主管符合客觀的認識可能是絕對正確的。因為具體的,本身已經限制了條件 範圍 框架。已經不再是普遍意義上的描述,而是具體條件下的描述。

那麼」真理是相對的「這句話的本意就是,任何主觀符合客觀的認識在沒有條件 框架 範圍的約束下都可能是正確的,也可能是錯誤的(即相對正確性)。只有明確了條件 和框架 以及範圍 才能做到真正的(絕對的)主觀符合客觀的正確的認識。當在某一個條件下的正確認識(具體的真理,即結論),突然改變了條件,那麼原有條件下的正確認識(具體真理的結論)可能就不再正確了。

舉個例子,」跳起來會落地「 在地球的範圍內,就是真理,即正確的。但如果把這個條件拿掉,放在沒有引力的條件下,就會出現」這句話「就是錯的。 那麼」跳起來會落地「這句話本身就不存在絕對的正確。 即它可以是正確的,也可能是錯誤的(基於條件的變化),所以任何真理都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因為絕對只有條件下的絕對,沒有絕對的絕對。相對正確正是基於某種條件下的正確 而非所有條件下的正確。

那麼,我們來看你的論證。」真理是相對的,那麼這句話是不是真理?」翻譯過來應該是"那麼這句話(具體認識和結論)是不是相對正確的呢?

基於之前的分析,我們說過,任何具體的結論的正確性都是相對的。基於條件的變化。而如果你把「這句話是不是真理」中的「真理」理解成了「絕對的正確」,那這本身就是一種概念的偷換,把真理的」相對正確性"理解成了"絕對正確性"
所以,"真理是相對的「這句話所表達的本意是任何認識的正確性都是有條件的。而這句話是不是真理?並沒有唯一答案,因為真理本身就是有條件的,所以,你只能給出條件之後,我才能具體判斷所謂的真理性(正確性)。所以」真理是相對的,以及「真理是絕對的」 這兩個具體結論和認識 都有可能是正確的(基於條件 範圍 框架的描述),而這個可能也正印證了」真理是相對的「這句話本意所表達的正確性。所以,你的這個舉例,並不能對真理是相對的這句話的本意構成邏輯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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