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音樂的公播權(Performance Right)收益現狀是怎樣的?應該怎樣做才能使音樂版權所有方獲得合理的公播權收益?

原本想問「公播權(Performance Right)收益可以看作反映一個國家音樂產業法制環境健康度的標杆嗎?」,經過思考,覺得這個問題似乎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應該是想辦法創造、提升這塊收入。

歐洲國家公播權收益比例普遍佔到整個音樂產業年收益的 5%-15% 左右,好點的甚至能到 25%(匈牙利,2010),美國雖然比例低(2%),但金額很大。

數據來源:http://ifpi.org


考慮傳統模式下的公播權收入鏈:

1) 歌曲使用方(電台,電視台,音樂會演出商)付費給區域的Collecting Society
2) 區域Collecting Society付費給版權擁有方(版權公司,或獨立詞曲作者)

舉例說明。
BBC的任何節目,包括電視台,或者電台,播放的每一首歌曲,BBC都有自己的專人記錄,並根據英國當地的法律,將公播權這部分的版權費用,支付給英國當地的Collecting Society - 即PRS/MCPS (http://www.prsformusic.com)。而後PRS/MCPS將收到的錢分發給相應版權公司,版權公司再除去管理費後發放給詞曲作者。

因此對以上問題的回答是:

在現有的體制下這是不可能的。除非放開私營企業經營電台電視台。

國內的問題在於:
1)電台和電視台都為政府所有,從原則上是沒有支付版權費用這個概念的。
2)中國區域尚沒有一個有執行力的Collecting Society來收取這些版權費 - (更重要的是)以及發放這些收上來的版權費。

最大的問題是,國內的音樂使用方,還並沒有形成付費使用的觀念,更別提付費使用中的種種細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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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

近期得到一些新的消息,以上相關評論不再完全正確。具體情況還在進展中。


前言:雖然電台、電視台等公播場所及單位是國家經營的,但是從市場化的角度來看,公播的收入仍然有很大的一塊來自於商業場所。拿版權作為經營用途,自然是不能繳著QQ音樂10元包月的錢來做為經營工具來使用的。商業用電和民用電價格還不一樣呢,何況是音樂,畢竟買了放給自己聽,跟買了放給營業場所的消費者聽,還是區別蠻大的。

問:應該怎樣做才能使音樂版權所有方獲得合理的公播權收益

答:
1.政府出台公播版權收費的基礎標準;
2.加大公播違法查處力度及舉報措施;
3.政府聯合群眾打壓盜版的同時給予商戶公播正版使用的產品出口(例如視頻類的優酷樂視的出現盜版DVD的被需求就少了);
4.版權方及政府聯合支持「互聯網類公播產品」,而非線下賣CD光碟的;
5.此互聯網公播產品需要具備:
1)互聯網化,以支持使用及播放數據公開透明,以保證給不同版權方/權利人付費時有據可依;
2)服務好,針對商家做定製化公播產品。即,為了適應更多商業場所,做相應的環境分類的音樂播放設計,畢竟是給商業場所使用,不能跟給個人使用的產品一樣,商戶沒有時間自己排歌單,也不會排 ;
3)便捷高效,有需要的大小商家可以在網上可以隨時使用、隨時付費;
4)總體性價比比盜版高。
5)當正版比盜版又便宜、又便捷、又好用的時候,盜版一旦不被需要,就沒有存在的空間了。
6)QQ音樂類的互聯網個人產品,也需要做出一個不建議公播使用的提示。
6.總而言之,不能什麼事情都靠法律維權和政府出政策,應該從需求和解決需求的角度出發,推出好的產品,讓侵權者可以有更好的產品可以使用,其實也不是所有人都是主觀的要去侵權。如此是主動解決之道,其它的措施法律之類的都是被動的。
7.剛剛在百度查詢公播音樂關鍵詞,搜索到了一個叫LavaRadio環境音樂電台的網站和App,並看到這個LavaRadio和版權局一起開了一個新聞發布會,新聞內容是互聯網公播音樂平台問世。貌似是個正版公播音樂產品,樓主可以了解下試試。


我所了解到的一些一線的或者老牌的歌手,公播這塊的收入基本是可以忽略不計的,每年一頓飯錢而已。還不是大餐。

最可怕的這個好像也是音著協管理的,音著協是我所了解到最無所事事的××機構了。

以上信息道聽途說,不完全準確。


我覺得你說的公播權具體應該指的是「表演權」和「廣播權」。這兩個概念的解釋你可以在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MCSC)的網站上找到。
目前在國內,這兩個權的收費是由MCSC來組織管理。從我所在的行業來說,商戶對公播的收費已經有了認識,這種認識不論是從國外品牌入駐所附帶的影響還是由於近兩年媒體輿論的導向,都對付費播放背景音樂有了積極的認知。
從原則上來說,商戶播放音樂付費渠道通過MCSC,然後MCSC再分配給其會員。而實際上它的可操作性存在一些問題。比如商戶播放了哪些音樂,一天一年播放了多少遍,這些都是沒法具體統計的。一旦有商戶違反了相關規定,比如不付費播放,那麼MCSC這類的組織或唱片公司可能要組織人力去取證,這都是非常耗時耗力的。
目前國內有了一些專門提供背景音樂服務的公司,他們通過唱片公司或一些機構獲得相關許可,以設備為載體在公共場所播放背景音樂。這種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播放統計回傳信息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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