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越自衛反擊戰中犧牲的軍人撫恤真的很少嗎?為什麼?
【烈士犧牲30年家人才知葬處 母親生前幾乎哭瞎-觀察者網】http://m.guancha.cn/society/2016_04_25_358181
其實我是看到這個新聞後有的這個疑問,我知道這是個例,但還是很痛心。
之所以這裡的回答兩極分化,是因為大家默認全國應該通用一套經濟標準。但實際上,為了在城市人口中構築新領導班子的合法性,八十年代的中國,正處於城鄉壁壘最嚴格,最不可逾越的階段。當時雖然沒有多少完全脫離普通人視線的"X二代",但在停止知青下鄉,國企接班制合法化,以及放縱企業財務紀律的時代,中國城鄉平民通行的是兩套經濟模式。所以,當時的撫恤是否夠數,要看是哪一邊的撫恤。
所謂撫恤,無非是兩方面:
1 家庭經濟補償。
2 照顧生活,精神安撫。
就家庭經濟補償方面,城市和農村士兵是一樣的,都是幾百元。但是要看到,城市士兵的父母一般有養老金,弟弟妹妹上學基本不需要錢,妻子在分房方面不僅沒有歧視,反而會優先——當時分房往往是夫妻兩個共同排隊,同在一個單位工作有優勢,但沒有哪個單位敢因為烈屬家裡少一個人而往後排。這意味著,犧牲本身沒有導致城市家庭的實際物質收入暴跌。
說到底,在糧食(票)/房子/醫療/子女教育/養老都由單位包下來的情況下,城市居民的工資只是勞動力收入的一部分,可能也就實際收入的三分之一,即買衣服買電器的錢。城市家庭(指全家都有"單位"的那種)少了一個勞動力收入,只是損失了一個人明面上的工資,剩下的三分之二可能還比以往要豐厚,人命換幾百塊的現金,雖然悲痛。但經濟上不會有絕望感。
(當時一個礦工在井下殉職,也是幾百塊撫恤金,比士兵少。但子弟接班,妻子分房和父母養老的隱形撫恤遠遠超出農村士兵,和城市兵差不多。所以很少聽到因為撫恤金有矛盾)
農村官兵就不一樣了,在分田單幹的情況下,父母養老,家裡蓋房,子弟上學,親屬治病,都要靠壯勞力種地或打工,少了一個二三十歲的壯男勞動力,家庭經濟循環瞬間崩潰。所以,雖然當時農村的「合理」月開支比城市要低,但少了一個壯勞力,經濟上的缺口反而更大。幾百塊的經濟補償當然不夠了。
至於日常照顧生活和精神安撫,80年代的城市基層組織做的是最好的。一方面街道其他方面事務減少(不再發動群眾),另一方面「單位」小集團利益加強,資金充裕。無論是烈屬臨時的要求,還是單位主動的定期慰問,都相當說得過去。而農村……公社沒了,大隊基本沒用,基層都是自己顧自己,黨組織雖然還沒黑社會化,但威信已經基本歸零。在土地這份最大的資產已經分出去的情況下,就算還有人想照顧烈屬,也是有心無力,何況根本沒人主動操心這事呢?
總而言之,2005年以來,地方政府重新有錢後,對烈屬和傷殘軍人(注意不是普通退伍兵)的照顧,大家基本都覺得還可以。但在此之前,撫恤好不好,關鍵要看士兵兵的家庭情況。有好「單位」照應的,一次性撫恤金後的生活還算體面,甚至說得上榮耀;沒有單位照應的農村兵,無論家裡是不是像梁三喜那樣有欠債,缺口都不是幾百元撫恤金能補償的。當然,90年代大下崗時期,那些破產企業的烈屬也體會到了當年農村烈屬的窘境。
最後,70-80年代除了對越作戰部隊外,犧牲最大的兵種是鐵道兵。這裡轉一段當年撤銷鐵道兵前後的討論:
鐵道兵撤銷始末
國務院有關部委和總後勤部決定,從1979年起,鐵道兵的經費同國防費分開,所需經費從國家鐵路工程費中開支。於是,鐵道兵在國家下達的鐵路修建任務「吃不飽」時,主動承擔國家鐵路計劃外的建設任務,努力實現鐵道兵軍費自給。1979年鐵道兵經費自給率為78.4%,到1981年實現了全部自給,並略有結餘。從此,軍費開支不再包括鐵道兵,為軍隊減輕了經費負擔。
……1982年3月25日,軍委秘書長楊召集我和兩位政委以及鐵道部劉建章、劉林祥同志開會,傳達了鄧的指示。楊同志說,撤銷鐵道兵的建制,已經決定了。鐵道兵脫離軍委,脫軍裝,合到鐵道部。我們把你們的意見向軍委鄧主席作了彙報。說到要求保留鐵道兵時,鄧主席說,撤銷鐵道兵已經定了,這沒有二話可講。當彙報到打起仗來還需要鐵道兵時,鄧主席說,打起仗來,鐵道部都是鐵道兵。當彙報到鐵道兵、基建工程兵都是自負盈虧,不增加國家負擔時,鄧主席說,基建工程兵、鐵道兵實行徵兵制,增加農民負擔。至此,鐵道兵併入鐵道部大局最後敲定。
這段對話很有意思,鐵道兵的戰績很輝煌,經濟上也不需要國家養——不是自己開店走私發財,而是承擔鐵道部/交通部/建設部的重點工程來對沖軍費。軍方認為堂堂正正搞建設賺錢,這是功勞,有充足的理由來避免被裁撤。但最高領導的分析一針見血——鐵道兵戰士是徵兵制征來的,津貼和福利遠遠低於承擔同樣工作的城市工人,也低於危險性接近的煤礦工人。在一個快速工業化的年代,鐵道兵貌似賺錢,實際上強行用軍隊的信譽壓低了勞動力價格(包括撫恤金),不能用「不花國家錢」給自己辯護。(當然允許軍隊去「市場化」的賺錢是更高層次的腦殘,但那是另一個問題)
尤其是那句「增加農民負擔」,清楚地反應了八十年代對農村烈士撫恤不足的事實——城鄉統一報酬和撫恤標準,鐵道兵可能就做不到自行解決軍費了。21世紀的武警交通部隊雖然也會修路開隧道,也有工程烈士,但撫恤水平肯定不是八十年代鐵道兵農村士兵的水準,也不會分類對待,所以不會扭曲勞動力市場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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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前卒:為什麼有些人說八十年代是新中國的黃金年代?
馬前卒:為什麼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報刊新聞文章中很多時候會使用「共和國」這個自稱?後來為什麼就很少見到了?
哪些有趣的細節可以從側面反映 1949 年後中國社會的變遷?
去年的照片了。
老兵們身體狀況良好,喊號聲中氣十足。圍觀群眾也蠻慷慨的。
據他們所說,這些捐獻不是給他們自己的,他們家庭狀況還好,當地政府也挺照顧,但是有好幾個身體殘疾的日子比較苦,所以他們出來募集一些捐款給戰友。
不一會城管來了,鑒於是老兵並且數十群眾挺著他們,也不敢管,打了個電話讓公安局來人。
來的警察看了看老兵的一本小綠冊(老兵證嗎?我不是很清楚),最後客客氣氣地請八個老兵坐車帶回警局去了。
不少了,我外公三兄弟兩個是老兵,戰爭中外公右手少了一根半指頭,大腦也留下了後遺症,戰後回國無非也就轉業進鋼鐵廠踏踏實實賣力氣養家。我外婆當然經常抱怨這抱怨那,但老爺子一向看不起那些想拉他鬧的人,印象很深他說一次:"當過兵的,沒點當兵的覺悟!賴賴賴賴賴,整天就知道賴天賴地賴政府,當兵打仗天經地義,打完了的又不是沒補過錢,打殘的有哪個餓死啦?這群xxx!是進廠也不好好乾,是機關也嫌管的嚴,一個個要自己耍,什麼保也不交,耍乾淨了就去鬧事,兵痞!"(原話大量不雅詞部分刪減)
老兵這個群體其實和基層社會沒什麼區別,有好人硬漢也有閑人騙子,仗著老兵身份耍花頭的人真的不算少,別太高估了老兵的道德水平。而且中國對老兵的真算不上差,當然如果你想指著這些待遇安度後半生肯定是不可能的,除非哪天中國回到秦漢才有可能(之前寫明朝,後來發現明朝也不能)。
我姥爺在發勳章前的那個年關因為老年痴呆過了,這個紀念章是我二老舅帶來祭奠我姥爺的,可惜他老人家現在也已經癌症晚期了,這個章要隨他下地。
簡單說明一下,我外公是山西盂縣人,抗日時期最早是國軍,然後解放戰爭中跟了林總,最後第三次戰役入朝受傷(結合歷史來看沒一步是對的)。複員後分配在一家鋼廠工作,但五十多歲的時候因為經常犯頭疼病就提前退休交班給了我大舅,爾後三十年一直靠著農村的小菜地過活。
澄清下,我外公沒得到紀念章,因為他當時已經過世了,得到紀念章的是我二老舅(外公的二弟)。
10.25更新,剛收到舅舅的微信,二老舅昨夜在醫院走了。
謝邀,關於這個問題,很多人有一個極大的誤解:認為一次性撫恤金髮放之後,國家就不管烈屬了,但事實絕非如此。
經濟方面的補助包括給烈士的一次性撫恤金(這只是1979年的標準,此後有了大幅度提高):
次年又增發了一次:
還有給家屬的定期定量補助:
還有給家屬的定期撫恤:
除了經濟方面的直接補助之外,還有在上學、招工、入伍方面的優先照顧,這都是改變命運的機會,這都是國家對烈屬的撫恤,對不對?是不是和你想像的不一樣?國家對於對越作戰烈士及其家屬的撫恤,不能說有多好多好,起碼也不能盲目地用少,用差來形容吧?
至於80年代的商品經濟大潮以及90年代之後的市場經濟大潮給烈屬帶來的負面影響,當然也是不爭的事實,過去有所虧欠的,現在慢慢地在補回來。這是關係到軍心士氣、關係到國防建設的大事情,馬虎不得。否則將來遇有戰事,恐致不利影響。
至於近些年來老兵維權的事情,太過複雜,不好一概而論。不宜情況不明就感情用事,還是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好。有的當然是合理維權,但有的就是無理取鬧。有位網友說得很好:打了一次仗,(四肢健全)就要國家管一輩子,還得是小康水平,全世界都沒有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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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註中越戰爭史,兼習解放軍其他歷史時期戰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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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相關,目前是處於老兵維權信訪工作第一線,每天都能接待幾個退伍老兵。
首先這個回答偏題了,題主問的是犧牲老兵,我回答的是整個退伍老兵的群體。犧牲越戰老兵的家屬,在我的接訪生涯中還沒遇到,可能是我接觸該項工作時間短的原因。
目前的老兵維權,主要分幾個群體,一個是參加過越戰的,一個是志願兵,一個是傷殘軍人,一個是普通退伍義務兵。首先說志願兵。志願兵相當於一段時間內(一般8-14年)以軍人為職業的軍人。這一部分人在部隊是比普通義務兵高級的人,但又不是軍官。按照志願兵轉業安置條例,志願兵轉業後可以安置到事業和企業單位。實踐中既有安排到事業單位的,也有安排到企業的。僅就我們地區說,志願兵大部分都安排到了效益比較好的企業,但是後來隨著國企破產改制,大部分工人都下崗失業,這批志願兵也沒能倖免。目前大部分下崗志願兵主要訴求重新安置工作,部分人說志願兵是帶著崗位回到地方的,理應安排到事業單位,並說當時被安置到企業是因為有人把他們的崗位賣給自己人了,完全忘了當時在企業拿高工資高福利、而事業單位人員工資低的事實,我還見過本來安置到事業單位,要求重新安置到國企的退伍老兵。當然,確實存在個別志願兵安置不合理之處,應該說,大體的志願兵安置,遵守了志願兵轉業安置條例。至於後來國企改制下崗,應該是另一個話題了。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志願兵都有一定數額生活補貼,我們這邊是每月1千多。
再說參戰士兵。越戰十年,基本幾大軍區都輪了一遍,每個地區都有不少參戰退伍士兵,也有不少烈士。參戰士兵也基本都安置到國企。應該說,參戰安置的士兵,基本享受了90年代國企的巔峰期待遇。後來隨著國企改制,大部分都下崗再就業。參戰士兵同樣享受每月的補助,數額一般比志願兵少。
然後是普通義務兵。這個我不想多說,當兵就是一種義務。在2010年之前,當兵都靠跑關係,才能去部隊,不是想當兵就當兵的。這裡邊又分兩部分,一部分是城鎮戶口的,複員後一般也是安置到國企。另外一部分是農村戶口的士兵,複員後回原地從事農業生產,基本各項政策和他們都無緣。
最後說下傷殘軍人。據我所知,凡是傷殘人員,當地政府都按月發放一部分生活費,根據傷殘級別發放數額不等,總體來說,都能滿足目前的傷殘軍人治療費用。
說到老兵維權,不說具體個案,我接觸的退伍老兵,絕大多數的訴求是,要求政府補繳下崗後的養老保險,並發放下崗後生活補助,具體到每個人,可能還有一些個人不同的訴求。
從以上可以看出,國家對志願兵、參戰士兵、傷殘軍人都有一定數額的補助。結合時代背景,退伍士兵的安置工作也基本都能讓剛退伍的老兵滿意。至於後來企業破產改制,這就是另外一個大的問題。所以,由此看來,目前絕大多數的老兵維權,都是無理取鬧。僅就繳納養老保險一項來說,不能說你當過兵就給你交,這對任何其他人都是不公平的,至少我認為要交,就應該把其他工人,農民的一塊交了,軍人,農民,工人,只是革命分工不同,都是社會的一部分。
第一次作答,有點緊張。
我有一位直系親屬,參加過對蘇小規模作戰。退伍後分配到我們這的國企,一家在當時工資待遇遠遠超過機關銀行鐵路系統的企業,後來因為國企改革,下崗了。一晃已經下崗十多年(沒什麼技術各種打工)的老兵前幾天聽說社區在統計老兵基本情況,頓時喜出望外的去了,回來家人一問才知道沒有什麼待遇或者是補助,單純的調查統計。然而,這位老兵內心並沒有什麼波瀾,並說出了以下觀點:(大意)當年當兵的時候提倡革命,工人農民分工不同而已,且軍隊生活水平比地方要好,純粹是為了吃飽穿暖去的。後來分配工作,因參站原因且表現良好(他爸爸是志願軍)分配到了不錯的企業。再後來國企改制下崗了,買斷什麼的補償一樣沒少,現在混的不好純粹是個人能力問題(好多他們單位下崗的都創業成功)。所以現在沒什麼不開心的。ps:有過老兵聯繫他上訪要待遇,他認為是胡鬧從沒去過。
本人觀點,當兵是為國家做貢獻了,但是什麼崗位沒有呢?國家怎麼能滿足你們群體性要求(企業好的時候去企業,事業強的時候去事業)而不影響整個社會的公平和秩序呢。
1979年中越邊境自衛還擊作戰犧牲烈士的撫恤金標準是:師級700元、團級650元、營級600元、連排級550元、班戰士500元、民工470元、病故降低100元。由政府一次性向烈屬發放。
這筆錢,當時可以買幾輛鳳凰牌自行車、幾塊手錶,在農村也就勉強能買一頭牛。
衡量撫恤金是多是少的標準是什麼呢?筆者認為,只能是對烈士遺屬家庭生活影響程度的大小為標準。
一個烈士走了,對於一個家庭而言,可能是父親,可能是兒子,也可能是兄弟。總之,是一個家庭的重要勞動力。特別是對於當年絕多數軍人都是農村子弟,而農村又是普遍貧困而言,等於失去了一個家庭中非常重要甚至是至關重要的勞動力。參考一下《高山下的花環》中梁三喜和靳開來那樣的家庭情況,很容易就能看清楚這個損失是有多麼重大。而在那場戰爭中,類似於梁、靳二人的烈士可以說比比皆是。
那麼就很清楚了:500元到550元人民幣的撫恤金,夠1980年代初期的農村人口生活多長時間?對於失去家庭重要經濟支撐的彌補能有幾何?恐怕簡單算下賬就能知道。
這個問題的關鍵在於,絕對不能僅向烈士家庭支付些撫恤金就完事大吉,而應該設計制度性的救濟保障,不能讓烈士流血又流淚。在建國前三十年,這樣的制度性保障,如軍烈屬、五保戶等還是有的。儘管普遍保障水平不高,但和那一時期的國民經濟情況也是相符的。然而,隨著80年代後改革開放逐漸深入,大量社會基層組織被打散重組,利益訴求出現變化,國家甚至還一度放手不管,這些合力造成了原先多少享受一定保障的軍烈屬和退役軍人失去了重要的救濟渠道,很大一個群體陷入了困境。
就看這些年層出不窮的老兵聚集上訪,他們要求的是什麼,就能知道這個遺留問題是因何而來的。活人尚且如此,況軍烈屬乎?
國家應該負起這個責任,力度不夠都不行,因為這事關執政倫理,事關人心向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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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學在一家私人單位打工的時候,認識了一個大哥(其實歲數比我爸還大,他要我叫他哥),對越自衛反擊戰的時候他上過前線,還是偵察連的。後來聽我們那個老闆說,招遠(煙台下邊的一個縣)和他一起的同年兵去了十幾個,回來了8個。
他沒和我們講過戰場上的事。只和我們講過有什麼事,直接去武裝部,一般立馬就給解決了。當地武裝部的對他們都特別的客氣,過年過節都給送禮。
後來10年煙台有一些老兵,要組織退伍老兵和政府要錢什麼的。他沒去。他說:給的足夠多了,組織這事的那幫人戰場都沒上過,就是找了些上過戰場的人鬧事呢。平時不幹活就等著政府養活。電影《高山下的花環》裡面梁山喜烈士身後欠了一屁股債,烈屬來部隊拿著撫恤金還債的故事大家都知道,很多人都批判這是不真實的,玩悲情,抹黑。
我這裡講個真實故事
陸軍11軍31師91團的王永志烈士,被昆明軍區追記一等功,戰後烈士遺孀來部隊,唯一的要求是:他們家在遵義郊區,生活非常困難,希望能照顧一個「商品糧戶口」。由於種種客觀條件限制,最後無法解決。這就是當年真實的烈士家庭的待遇。
跟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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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80後的【馬前卒】急於在這裡借著問題夾私活,攻擊改革開放和包產到戶。可惜他一個80後,當時還沒生出來,連基本歷史過程都不清楚。我也懶得和他辯論,只是指出:對越還擊戰是79年2~3月的事情,烈士撫恤工作基本在79年年內完成。包產到戶的事情要到82年以後才開始。看看歷年黨的「一號」文件就清楚:從1982年開始的五個「1號文件」,每年一個主題。1982年,正式承認包產到戶的合法性;1983年,放活農村工商業;1984年,疏通農村和農業的流通渠道,解決發育市場機制的宏觀問題。1985年的「1號文件」,正式取消了統購統銷;1986年,「1號文件」決定增加農業投入調整工農城鄉關係。【馬前卒】這個人不學無術,對基本的歷史毫無尊重,剪切,甚至偽造歷史,把文章做到烈士頭上,真是無恥。
坐標江蘇某地,我司走訪的村裡還真有幾個老兵,而且都是參加過戰鬥還受過傷的。
從走訪情況來看,現在各類撫恤整體上是夠的,畢竟這些年能發的錢也越來越多了,比如某老兵罹患心腦血管疾病將近十年,沒法勞動,天天吃藥,因為有各種報銷減免,所以醫療負擔並不重
但是進一步跟村裡人溝通時,發現還是有至少兩種特殊情況會導致老兵貧困,以下例子不單單在本地,在全國都很普遍:
1.精神不穩定的(PTSD)。這樣的老兵回鄉後打幾架就會被大多數人孤立,即便有一技之長,也很難找到一份穩定工作,連帶著妻子兒女也受拖累。所以他們生活上一般都比較困頓。
2.傷殘喪失勞動能力的。部分老兵回鄉後會被安排個到學校、機關等看門打更等輕鬆工作,但是從世紀初開始,這樣的崗位一直在縮減,老兵們如果之前沒有足夠的積蓄,很容易一夜回到解放前。
另外也不能光認為有錢就夠了,比如有位老支書(五零後參過軍但是沒打過仗)提出了一個觀點:榮譽感的缺失。
由於種種原因,官方已經二十多年沒正八經宣傳過對越自衛反擊戰了,老兵們會有一種非常明顯的失落感。特別是當九零後一代都不太知道有這場戰爭時,作為戰爭的親歷者,老兵們會想老子是不是被賤賣了?我參加的是不是正義的戰爭?
為什麼就沒人說說1979年一個普通工人的月平均工資是多少……20-30元左右。一個士兵的月津貼是6元左右。那時很多士兵每月只給自己留一元錢買牙膏肥皂信紙,5元寄回農村老家,就能給家裡人解決很大困難。那麼500元的撫恤金算不算冷血?那個年代偷個自行車都是涉案價值大的案子。上海牌手錶是在監獄裡完成最後組裝才出廠,保證不被盜竊。
一切脫離當時歷史條件而評價歷史的行為,不是蠢就是壞。那些以「我身邊」「我鄰居」「我同學爸爸」為例就敢說官方對老兵安置不錯的傻逼,你們就不怕趙佔英烈士晚上找你么???
當然有安置得不錯的,但大部分的安置撫恤工作,是很糟糕的。為什麼?因為這個事情是分地方的,中央財政並沒有拿出一塊專項資金來安排退役的參戰老兵和烈士家屬。可是老兵打仗,又不是為河北省打,也不是為江蘇省打,為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打。這個錢,理應就是中央財政專款專用。地方政府當然知道老兵該撫恤,可是沒錢怎麼撫恤?於是就只能分地方。哪個地方財政寬裕,或者擁軍傳統基礎紮實一些,哪個地方的撫恤安置就好一些。現在有多少地方政府是工資都快發不出來,完全就是吃飯財政,貸款財政,指望他們做好老兵撫恤,現實么?
我們國家就是這個樣子,老百姓們喜歡說,中央的政策都是好的,都是下面的貪官污吏念歪了經。你就說退役軍官的住房安置,文件里也是這麼幾句話,「經費由各單位自行籌措,經費由各地方人民政府自行籌措」,這叫什麼?這叫當了婊子,還立了牌坊。人家當兵,保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經費當然就得你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財政出。你話說的輕巧,人家的青春血肉,你榨乾了,然後把人退給地方,咋什麼好事都你的?當然好事都你的,你是領導嘛。
謝邀
就我所見,反擊戰老兵絕大多數活的還不錯,我們大隊長83年入伍,參加過兩山輪戰,打過很多惡仗,92年副營級轉業到地方分局,一干就是二十多年。同期的老兵有安置到國企的,自主創業的,他們大多數也已經年近60。有人已經是地方黨政一把手,有人創下金山,但大多數後半生平凡,主動提起往事的倒真不多,他們表示30號一定去看馮小剛導遊《芳華》
真正上訪的倒是近幾年的退役士官,安置被地方政府胡作非為弄沒了。
我一個叔叔的親家母,獨子在對越自衛反擊戰中犧牲了。
當地鄉政府和縣政府除了過年過節安排人去她家慰問外,平常她家有什麼需要,只要不違反政策,也都是一路綠燈不會怠慢的。
我和叔叔聊起過這個,叔叔說烈士的母親,哪個政府官員敢不高看一眼。這一方面可能是各級官員怕自己被問責,另一方面也是我們這地方普遍存在的一種樸素情感:人家兒子的命都獻給了國家,社會對這一家人有虧欠。另外我家鄉曾被評為全國雙擁模範城市。
我這個叔叔的親家母在當地草原沙湖景區附近開一個小飯店,和鄉政府隔路口相對。十幾年前我去吃飯的時候還是幾間平房,四年前再去的時候已經是上千平米的三層樓房了,她家的手把肉做得相當好。趙佔英烈士生前為35207部隊58分隊戰士,出生於1963年4月,1982年一月入伍,1984年4月28日犧牲.烈
士為國捐軀後,他的母親因為生活的困苦而無法來看望長眠在地下的兒子.一直到今年的清明節,她在當地政府撥款的資組下來到烈士陵園,得以撫摸自己兒子的墓碑,但這已經是整整過去20年了.面對這一切,九泉之下的烈士能說些什麼.........
據麻粟坡烈士陵園管理人員介紹,麻粟坡烈士陵墓園埋葬著957位老山作戰犧牲的烈士。其中30多位烈士的家屬從未來過,大部分是因沒有路費而不能前來,有些家屬來到陵園竟沒有路費回家。
因為有了政府的撥款,母親才能時隔二十年看望一下自己兒子的墓碑,她應該感謝政府。
兒子為國犧牲二十年母親連掃一次墓都做不到,她應該恨誰呢?
江蘇,家旁鄰居,對越反擊戰戰士,沒有犧牲。只聽他講過,退伍後原來一直有什麼補貼,每年都有。後來突然沒有了。然後他去市裡問,市裡說是已經取消了,已經沒有。他不信,然後他們幾個老戰友去北京請他們老首長去問。結果回答是有的,而且比他之前領的要多的多。
本來是從北京打錢到省里,省里打到市裡市裡打到縣裡。縣裡再發給他們。後來直接從北京那邊打給他們了。。。。
我爸單位同事,對越作戰走半道,弔兒郎當不抬頭,沒看到坦克炮管,猛一抬頭撞到了,左眼眉毛處撞破,判定二級傷殘,送回後方。
至今國家補助,坐火車都優惠。
我爸說就一個疤,不仔細看看不清。生龍活虎。
此為一例,你自己判斷。
怎麼說呢,這個事情很複雜,但是對老兵和烈屬照顧不周這鍋是跑不掉的,知乎里的答案很理性是因為你沒有經歷那場戰爭,正如年輕人現在去越南小清新很開心,而父親去越南回來以後卻非常生氣,現在又是同志加兄弟了,當年的戰友都白死了,不是說他們格局小,想想自己是班長,年輕的戰士大腸流了出來,抱著你,哭喊著:「媽媽,救救我」,沒錯就是這麼喊的沒喊錯,因為到了那個時候也許他們心中最後的鏡像就是媽媽吧,父親用茶缸幫他把腸子裝起來扣住,這樣的戰士他身邊犧牲了70個,最後他自己也和被越軍搜索中掉進懸崖(他們負責炮兵定位,經常需要接近甚至穿插敵後,屬於報完坐標就得跑,然後一片火海,所以越軍對這種部隊是深惡痛絕的),摔斷了腰昏迷三天被友軍所救留置在境內老鄉家裡,原部隊則報了犧牲回家裡,最後身上帶著3塊彈片回來,所以很多國家的強硬派保守派往往是經歷過戰爭出身,涉及到戰爭和那些士兵,他們就不會那麼理性,因為,沒辦法理性!而這些老兵如果當時沒退伍轉業的還好,一旦離開部隊的確實絕大多數過的不如意,那些犧牲身後無人照顧家庭的里更可想而知了,你們覺得我們的地方政府會去照管他們家人???那個年代獨生子女的比例還不高,多少還有兄弟姐妹照應,而現在呢?我到現在都不知道國家對於犧牲戰士的補助對家庭的照顧,應該有的,但是普通大眾誰知道?英雄家庭配套的榮譽呢?西北英雄子女的加分還沒某些生物體的高!!尤其現在部隊現役的主力獨生子女的比例已經非常之高。你們可以想像一下就目前國內撫恤的氛圍和配套能否支撐的起一場大規模的戰爭。正如當年支持計劃生育的現在的失獨家庭境地有多麼悲慘這個是我們每個人看的到的,當年誰讓他們生一個的,這不也是一種犧牲嗎?最後換來了什麼?
我爸當時在瀋陽軍區空軍高炮部隊,83年所在部隊被派到廣西,他們戰友聚會的照片上寫的是「入桂輪戰紀念」。雖然最後他們並沒有實際參戰,但他顯然很珍視那段經歷,家裡的銀行卡密碼就是當年部隊被派駐到廣西的日期83XXXX。退伍後,由於在部隊學過無線電修理,所以回來後搞起了家電維修,生意還行,在我們當地也算小有名氣。至於他的戰友們,除了回家種地,退伍就意味著失業,現在還有好幾個戰友以當保安為生,勉強維持生計。前幾年學會使用微信後,第一時間建了戰友群,但我爸說他們的戰友群老被封,想想真讓人心寒。
我媽單位的一叔叔,越戰英雄,全國巡迴做報告的那種,好像是奪高地的時候他們連隊當尖兵連,最後死的就剩幾個了。退伍後轉業到銀行,當時待遇非常好,不過後來,銀行改制,像他這樣沒技能的就離崗了。感覺你可能一時依賴國家,但不能一世依賴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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