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在愛爾蘭的避稅方法出現了什麼問題,為何會收到歐盟委員會的超大罰單?
蘋果可能於今日接到歐洲最大的稅收罰單,歐盟競爭專員瑪格麗特·維斯特格(Margrethe Vestager)周一上午向歐盟行政部門的同僚傳達了最終裁決。此前歐盟委員會針對蘋果在愛爾蘭的避稅問題展開了為期三年的調查,最終出爐 130 頁的判決書。
新聞:Europe to hit Apple with its "largest tax penalty" ever
之前的知乎討論:蘋果公司避稅所用的 『double irish with a dutch sandwich』 方法具體怎麼操作?
實際上歐盟對蘋果在愛爾蘭的納稅調查從2014年就開始了,在蘋果的2015年財報中有這麼一段 :
For
example, in June 2014, the European Commission opened a formal investigation of
Ireland to examine whether decisions by the tax authorities with regard to the
corporate income tax to be paid by two of the Company』s Irish subsidiaries comply
with European Union rules on state aid. If the European Commission were to
conclude against Ireland, it could require Ireland to recover from the Company
past taxes covering a period of up to 10 years reflective of the disallowed
state aid, and such amount could be material.
大致就是說,歐盟委員會2014年6月開始了一項針對愛爾蘭的調查,旨在了解愛爾蘭稅務當局對蘋果在愛爾蘭的兩家子公司的納稅情況,是否符合歐盟的標準。
蘋果當時就說,如果調查結果不利於愛爾蘭,可能會需要支付過去10年未繳足的稅款,金額將會非常「巨大」(material)。從目前歐盟委員會公布的145億美元金額來看,確實是很大一筆數目。
蘋果在愛爾蘭是怎麼做的?
細心的你一定發現了,財報中提到蘋果在愛爾蘭有「兩家子公司」,為何是兩家呢?這就涉及到蘋果所採取的叫做「Double Irish With a Dutch Sandwich」(雙重愛爾蘭及荷蘭夾心三明治) 的複雜稅制結構,很多跨國公司都會藉此避稅。
說起來略複雜,用一張圖片來看看是如何實現的:
(雙重愛爾蘭及荷蘭夾心三明治稅制結構圖)
這種稅制安排需要在海外註冊兩個愛爾蘭公司(以I1公司和I2公司指代)以及一個荷蘭公司(以D公司指代)。
I1公司在愛爾蘭註冊,但實際運營地位於百慕大等避稅天堂,I2公司同樣在愛爾蘭註冊,同時I1公司對I2公司擁有絕對的「管理和控制權」。
首先,母公司A向I1公司授權專利,I1公司再向D公司授權,D公司再向I2公司授權。
隨後,A公司的所有海外業務收入全部歸入I2公司的財報,由於I2公司需要向D公司支付授權費,因而I2公司的應稅利潤相應減少。
同樣,D公司需要向I1公司支付授權費,I1公司向母公司A支付授權費。
根據愛爾蘭的公司稅制度,公司納稅者的界定不是由其註冊地決定,而是對該公司有實際上的「管理和控制權」的實體才是納稅者。因而從上述安排中可以看出,對I2公司有著實際「管理和控制權」的I1公司才是納稅者。
另外,如果I2公司直接向I1公司轉移收入,是需要被收取預扣稅(Withholding Tax)的(即事先收取的一部分公司稅),但如果這筆收入首先匯入位於荷蘭的殼公司D,再匯入I1公司,則不需要被收取,因為愛爾蘭與包括荷蘭在內的歐盟部分成員國有協議,即從這些國家獲得的收入不進行預扣稅的徵收,這就是在這一結構中,作為三明治「夾心」的D公司存在的意義。
最終,A公司的所有海外收入主要集中於I1的財報上,這筆錢既避免了回到美國本土母公司A所需要支付的高達35%的公司稅,也避免了被愛爾蘭收取12.5%的公司稅,同時通過中間夾層殼公司D的安排,避免了收入流轉過程中可能被收取的預扣稅。
為什麼歐盟競爭委員會會出手?
愛爾蘭是歐盟成員國,成員國之間實施的是單一市場政策,很多管理規範和重要的政府功能都是在歐盟層面運作,由歐盟委員會實施。但是,歐盟境內的稅收又是由各成員國自行處理。
所以許多跨國公司利用這樣的特點,將歐盟總部設在公司所得稅稅率只有12.5%的愛爾蘭,合法避稅。
(歐盟成員國公司所得稅稅率,單位:%,來源:2015畢馬威全球稅率調查)
雖然歐盟沒有統一的稅收管理機構,但有統一的反壟斷機構,歸歐盟競爭委員會管理。這個機構主要工作就是打擊國家壟斷,保證歐盟境內的公平競爭。
所以,歐盟限制成員國向個別公司提供資助。如果不這樣的話,法國可以直接資助法國標緻公司,顯然這樣做對義大利的菲亞特是不公平的。
不過近年來,歐盟競爭委員會認為,和個別公司達成優惠稅收交易,也是非法資助的一種形式。他們還列出了一個數字,蘋果的實際納稅佔全球收益的比重,已經從2003年的1%下降到了2014年的0.005%。
不過,對於這個指控,庫克在公開信里完全不承認,「我們從來沒要求任何稅務優惠,也沒有得到過這樣的優惠。」
愛爾蘭為什麼堅決不要蘋果的錢?
愛爾蘭政府當然也想要145億美元的意外之財,但他們更想細水長流,不願竭澤而漁。
愛爾蘭只有640萬人口,地理上稍偏僻,歷史上經濟發展就一直停滯不前。都柏林是一座精緻的城市,居民主要講英語,多數受過很好的教育,是個做生意的好地方。近幾十年來,藉助在促進總部經濟方面的努力,當地經濟發生了可喜的變化。
(蘋果位於愛爾蘭Cork的總部)
一定程度上來說,公司稅徵收體制是愛爾蘭的經濟政策的基石,也吸引了谷歌和Facebook來到都柏林。即便是6年前愛爾蘭被迫向國際社會求援的時候,政府仍然頂住了壓力,沒有改變這種體制。
但是經過這次的蘋果事件後,歐盟可能會考慮要求成員國實施更加一致的企業所得稅政策。對於愛爾蘭來說,這是顯而易見的威脅,所以必然會選擇抵制。
就像愛爾蘭財政部長說的,「不這樣做的話,無異於殺雞取卵。」
by 紀振宇 羅松 (想和他們交流?關注騰訊科技微信公眾號「qqtech」回複姓名即可獲取郵箱)
現在罰單已經下來了,145億美元。並且歐盟說這不是罰單,是蘋果虧欠歐洲人民的。庫克表示要抗爭到底 庫克公開信:對於歐盟的裁定,蘋果將抗爭到底_36氪
David Du的回答蘋果公司避稅所用的 『double irish with a dutch sandwich』 方法具體怎麼操作? - 知乎用戶的回答 已經涵蓋了如何操作這件事情。補充一個更狠的。美國的規定是,海外子公司把利潤轉回美國才需要交稅。而Google等公司的做法是,總部跟海外子公司貸款。貸款是不用交稅的,而且也可以讓資金迴流入總部。這樣整條資金鏈都可以用最少的稅收完成同樣的流動。蘋果公司和愛爾蘭政府觸發了歐盟條款107, 關於state aid.
"Any aid granted by a Member State or through State resources in any form whatsoever which distorts or threatens to distort competition by favouring certain undertakings or the production of certain goods shall, in so far as it affects trade between Member States, be incompatible with the internal market."
背景:
1) 蘋果公司在歐洲的銷售收入全部計入蘋果公司愛爾蘭總部。
2) 蘋果公司和愛爾蘭稅務當局有協定, 允許蘋果分配它在歐洲的銷售額。 在這樣的條件下,大部分利潤流入一個"head office". 不過這個"head office" 不在屬於國家(所以沒有due tax),所以蘋果大部分在歐洲的銷售額不用納稅。
所以,歐盟委員會認定這種稅收的優待違反了歐盟的法律,構成不正當競爭,要求愛爾蘭當局收繳稅款(也就是這13 billion 歐元)。
罰金:
這個罰金是未付稅款,從2003年累計算起。
後續:
愛爾蘭決定上訴。
這應該會成為state aid里具有很大影響力的判例。 有興趣可以繼續關注。
這個問題下面,匿名用戶的回答足夠準確,可讀性也很好,就是簡略了點。我狗尾續貂,把他的回答稍微擴充一下,略作補充。
首先是這個歐盟條約107條,State Aid,也就是國家援助的定義。
匿名回答所引的英文,翻譯成中文是這樣的:「由某一成員國提供的或通過無論何種形式的國家資源給予的任何援助,凡通過給予某些企業或某些商品的生產以優惠,從而扭曲或威脅扭曲競爭,只要影響到成員國之間的貿易,均與內部市場相抵觸。」
通俗來說,就是企業從國家資源那裡獲得了不正當的援助,影響了「公平競爭」這個共同市場運行的基本原則。
那麼我們可以理解,稅收措施由於是政府機構對國家財政資源的運用,因此符合國家援助措施的定義。特別是當成員國針對某些行業或產品給予稅收優惠措施時,由於既是使用國家財政資源,又能增強特定企業或產品的競爭力,就更容易被認定為國家援助措施。
接下來我們再來了解一個稅務名詞,叫「稅收事先裁定」,中國對這個概念的定義是這樣的:「納稅人對其預期未來發生、有重要經濟利益關係的特定複雜事項,難以直接適用稅法制度進行核算和計稅時,可以申請事先稅收裁定。」
什麼意思呢?就是說,我打算做某個業務,但是太複雜,所以我先把情況跟稅務局講清楚,讓稅務局按照稅法,事先裁定,到底我應該怎麼交稅。這個裁定對於雙方都是有約束力的。
這樣做有什麼好處呢?最大的好處,就是確定了稅收的成本,我不用擔心出現違法違規的事情,安心做生意就行了。對於稅務局來說,執法成本也大大降低。大家都是透明的,理智的。
好了,到現在,這都不複雜,很好理解。
接下來,蘋果公司在愛爾蘭設立一家公司,蘋果(國際銷售)。1991年,愛爾蘭做出的稅收裁定明確了蘋果(國際銷售)的應稅利潤;2007年, 該裁定被另外一份內容相似的裁定所取代;2015
年,蘋果公司改變了經營架構,因此2007 年裁定相應被廢止。
具體來說,這兩項稅收裁定批准了蘋果在愛爾蘭切分稅收利潤的方法,即:大部分利潤從愛爾蘭剝離,被分配給蘋果(國際銷售)內部的「總公司」。這個「總公司」在任何國家都沒有僱員或辦公場所,其主要活動就是偶爾召開董事會。上述利潤中只有一小部分被分配給蘋果(國際銷售)的愛爾蘭分公司,在愛爾蘭納稅;分配到 「總公司」的大部分利潤未在任何國家納稅。
所以這個稅收裁定主要是確定蘋果(國際銷售)內部,也就是蘋果的愛爾蘭公司,對上述利潤的分配,而非蘋果在整個歐洲的利潤分配。
但是蘋果呢,通過設計好銷售網路,蘋果把在歐洲的銷售由實體店直接銷售產品給消費者的模式,轉變為消費者從位於愛爾蘭的蘋果(國際銷售)購買產品的模式。由此,蘋果將歐洲市場上所有的銷售及其產生的利潤直接歸屬於愛爾蘭。
所以這個裁定,如果說影響了整個蘋果從歐洲獲取的利潤,也沒有錯。
到現在為止也還好,比較好理解對吧。更加具體的可以看高票回答。
那麼歐盟委員會的罰單是怎麼來的呢?歐盟從2013年就已經開始要求蘋果提供信息進行調查了,調查持續了2、3年。
歐盟首先肯定了愛爾蘭稅收裁定的合法性,但是呢,歐盟還有一個職責,是確保成員國不會通過稅收裁定或其他手段給予部分選定的企業優於其他企業的稅收待遇。也就是非法國家援助。
所以,歐盟的調查重在審核愛爾蘭兩份稅收裁定所批准的內部利潤分配方法是否給予蘋果公司以不當優勢。調查顯示,這一內部利潤分配方法不具備事實或經濟依據。對蘋果(國際銷售)來說,被歸屬大部分利潤的「總公司」沒有僱員或辦 公場所,僅負責董事會成員做出股息分配、行政安排及現金管理等方面的決策,能夠歸屬的利潤僅為利息而已,絕大部分的利潤,應該在愛爾蘭交稅。
由此,歐盟認為,愛爾蘭的兩份稅收裁定給予蘋果優於其他企業的突出優勢,構成非法國家援助。歐盟可以命令愛爾蘭自2013 年歐盟首次提出提供信息的要求起,追繳前十年非法國家援助給蘋果帶來的利益,即相當於2003-2014 年的稅款130 億歐元,並另外加收利息。
這個也就是為什麼從2003年開始算的原因。
Emmm,最後是影響,應該如何看待,這是我最喜歡的部分。
歐盟干這個不是第一次了,之前也搞了亞馬遜啊,星巴克啊等等幾個大新聞,而且都是大張旗鼓地將其避稅手法公之於眾並開出巨額稅單。這些公司有個特點,他們的避稅籌劃意圖非常明顯,效果也十分顯著。歐盟拿它們開刀,契合當前國際社會攜手打擊跨境逃、避稅的呼聲與行動,可謂「師出有名」。
但是歐盟走的有點激進。歐洲法院在判例中早已明確,歐盟國家援助調查,應該著重在成員國的稅收立法上。但是歐盟對這些公司的國家援助調查卻改變了以往常規做法,越過了對國內法的審查,直接認定稅務機關在稅收裁定中適用的轉讓定價方法錯誤,從而構成非法國家援助。這將成員國的國內稅收立法和稅務機關的工作置於尷尬的境地:到底我是稅務機關,還是你是稅務機關?我一個國家到底有沒有稅收主權?這也是愛爾蘭決定上訴的原因。
而歐盟對於轉讓定價的認知也比較激進。業內人士都知道轉讓定價立法的基本技術依據是OECD的《轉讓定價指南》,另外OECD也用了十幾年的時間去解決跨國公司避稅的問題,開始實施BEPS項目。但是歐盟對於此的態度,似乎並不「全以為然」,只強調可加以參考借鑒(may have regard to),並提出了本質上與獨立交易原則一致但實際運用方法似乎有所偏離的「可產生接近市場結果的可靠方法」。
也就是說,歐盟通過國家援助調查,採用歐盟自己似乎相對獨立的轉讓定價交易原則,對一國的稅收主權提出了挑戰。
所以美國財政部作為這些公司的娘家人,特意發布了白皮書,反擊歐盟的調查和結論。美國認為歐盟的調查方法是另起爐灶,將「優勢(advantage)」與「不具有普適性(selectivity)」這兩者混為一談,偏離了歐盟判例法和歐盟以往的裁決慣例。在這一新方法下,只要歐盟不認可成員國實施獨立交易原則的方法,就可以得出給予企業非法國家援助的結論。如此一來,歐盟委員會競爭總司將超越其本職,成為審查成員國轉讓定價的超國家稅收機構。
所以美國財政部在回應歐盟關於蘋果稅案的立場文件中強調,美國積极參与BEPS 項目,相關爭端應在BEPS 框架內解決,不應採取單邊行動。而歐盟之所以甘冒天下之大不韙,猜測是試圖藉助BEPS 項目在全球實施的東風,將權力從對成員國稅收立法的審查擴張到對稅收征管領域的監督,從而加速推動歐洲稅收一體化進程。
所以這場戲,我們還需要繼續看下去。對於中國的一些公司,比如在歐洲開發布會的,更加需要去關注一下這個事情。不要上來就學著蘋果、谷歌的稅務安排去做,容易被歐盟盯上。事實證明,就算你拿到了歐盟成員國的稅收裁定或者預約定價安排,都有可能被推翻。另外一點,歐盟搞的這個工作,會不會被其他國家效仿,也很難講。如果大家都這麼搞,好不容易搭起來的BEPS框架,又要出變故。
以上都是從國際稅收的角度上去說的,很有意思,但是比較枯燥。如果從其他角度解讀, @FlossDeGloss 的回答就很友好。
看了一下目前的所有答案,好像都沒有在認真回答這個問題的。
@叛逆者 在他回答下所提的利用貸款來避稅,根本和題目的所得稅無關。子分公司或控股公司間的利潤分配和往來貨幣資金流完全是兩碼事,後者不算利潤所得,是不需要繳納所得稅的,他是子公司存放在母公司的資金,母公司可以把這些錢花到任何地方去,可以以任何形式還,並且沒有貸款期限,更不存在什麼壞賬。當然,貸款並不是完全不用繳稅的,比如,按中國的法律來說,子分公司間統借統還的歸集資金在低於等於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情況下是不收取任何稅費的,高於基準利率的在高處部分收取的利息要繳納「增值稅」,而利潤分配後盈利部分是繳納所得稅。完全兩碼事。
至於題主所說的蘋果公司問題出在哪。我目前比較支持@啃豬蹄的魚骨頭 的教授的觀點,因為參考目前閱讀的少量資料蘋果公司的手段並沒有違背愛爾蘭的稅法,關鍵在於荷蘭的這些空殼公司,不製造利潤單獨用來存放利潤,會讓愛爾蘭在吸引高利潤的公司入駐起到很大的優勢,而愛爾蘭也是目前歐洲少數經濟狀況相對平穩的地方。這對於歐盟其他國家來說存在不公平性。
庫克說了,愛爾蘭政府表示他們沒有虧欠稅款,所以,這個不公平我覺得更傾向於愛爾蘭的稅收政策對它國不公平。
從稅法、逃稅避稅角度分析蘋果這事就跑偏了,你得從歐盟競爭法入手。其實有個細節直接就說明了問題,制裁蘋果的是歐盟競爭委員會,調查人和發言人也是反壟斷專員。歐盟沒有統一的稅務機關和稅法體系,無權向成員國徵稅,但是它有維護市場內競爭的責任,有基於此目的監督審查成員國內經濟組織的權利。
所以從經濟層次考慮,這個問題其實是,蘋果的避稅規劃為什麼違反了歐盟競爭法?
歐盟競爭法,也就是歐盟的反壟斷體系,其目的是為了維護歐盟內的正當競爭,建立有序的經濟秩序。其中有明確的國家援助和稅收相關規定,禁止成員國不正當干預市場經濟活動,包括提供不正當tax benefits。
TFEU 107:國家給予或利用國家財產給予的幫助不論方式如何,凡優待某些企業或某些生產部門,以致破壞競爭或對競爭產生威脅,從而對成員國間貿易產生不利影響時,被視為與歐盟市場相抵觸。
歐盟競爭法主要是成文法,跟美帝反托拉斯法不同,它是行政執法模式,其中歐盟委員會同時充當檢察官和法官兩種角色,這也就是為什麼是歐盟委員會直接處罰蘋果。當然,基於程序正義和司法公正原則,如果當事人對裁決不服,有權向歐洲法院提出申訴,也就是蘋果和愛爾蘭現在表示要做的,雖然並不覺得會有反轉。
整個事件就是,歐盟競爭委員會調查顯示蘋果利用愛爾蘭的稅收體系以及和愛爾蘭政府間的特殊約定,對其在歐洲市場的經濟活動進行避稅。蘋果支付一定的金錢,政府同意以低於official rate的稅率寬免蘋果稅款但表示自己足額徵稅,蘋果遵守了歐盟法規。愛爾蘭政府對此當然樂意之至,以此來吸引跨國企業來自家紮營築寨搞投資,「刺激」GDP。不然它這樣一個市場不大無甚潛力、地理相對邊緣、經濟服務業不發達並且歷史上出了名的經濟經常停滯的地方,如果不是因為稅收政策,憑什麼PK掉倫敦(那時候還沒脫歐)巴黎法蘭克福等地方呢?何況尤其是高科技和生物製藥這些擁有眾多專利收入的產業,對HQs位置並不是很依賴。
那麼問題來了。你愛爾蘭的公司稅12.5%已經是歐盟最低了(法國比利時30%+德國20%+,感受下差距),你跟蘋果的約定稅率又遠遠低於法定稅率,這就是你國家行為變相補貼蘋果,對相同稅收體系下的其它企業、對歐盟市場內的其它國家,形成了一種不正當競爭。除非其它成員國跟著降,不然這種「補貼」一定程度會導致其它成員國就業市場縮減以及稅收收入減少,這對現在歐盟各家經濟低迷的情況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而且,這種特殊政策同樣也意味著,愛爾蘭的稅收收入虛假變相地「增加」,蘋果的營業收入虛假變相地「減少」,它在愛爾蘭幾千員工的僱傭成本間接變相得更加廉價。競爭法的存在就是為了防止這種現象的出現。
歐盟競爭委員會過去幾年一直在調查成員國對跨國企業的各種特殊政策,不僅僅是蘋果,之前星爸爸和荷蘭也被歐盟懟過。愛爾蘭現在表示不服要申訴,懟不懟得過歐盟委員會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愛爾蘭在向跨國公司表態:我是個負責任的國家,我既然給你這麼個offer,我就會負責,歐盟懟你的時候我絕不會假裝看風景。
從政治上講,英國脫歐後歐盟內部被擺上檯面的矛盾是越來越激化。另一方面,跨國經濟間的政治因素無處不在,談不上誰打擊報復誰。主要是這次數額不算小,之前星爸爸麥記的罰單也就是millions,現在直接就是billions了,美帝表態很正常,因為這是間接從美帝政府手裡拿錢,你拿我十塊跟拿我十萬差別大了去了。美帝企業稅on global basis,但是有foreign tax credits可以抵稅,具體蘋果這130億歐罰款能不能抵以及能抵多少要看地區、收入類型等等。還有一點,奧巴馬政府至少態度上是打擊跨國企業海外逃稅避稅行為的,近兩年也是轟轟烈烈查自家企業的海外行為,而共和黨態度就曖昧了。考慮到現在美帝大選,歐盟這張罰單配合媒體鋪天蓋地的「美帝很生氣後果很嚴重」論調,也是有意思。
最後,真心覺得130億歐罰單對蘋果不算高,稅率0.005%啊,而且這隻涵蓋了十年,要知道蘋果從1991年就跟愛爾蘭有稅務約定。再加上漫長的法律程序,最後能支付多少誰知道呢。罰單是開給美國政府的,只是蘋果幫忙掏錢
簡單的說,這是根本和稅收沒有直接關係,根本是歐盟找美帝IT企業的茬。你可以反對,沒問題,那先解釋一下,這個Juncker當年做盧森堡頭子的時候,和Amazon還有麥當勞搞的稅收優惠是咋回事?為啥歐盟不管管?這個和蘋果在愛爾蘭拿到的特惠措施本質完全一樣。
歐盟為啥要找事?自己沒有牛B的IT公司啊!尼瑪自己條條款款的限制太多,這個不行,那個也不行,然後碼農收入只有美帝的一半,你還真指望牛人來歐洲?
結果怎樣?放心,歐盟絕對不可能真收錢,愛爾蘭更不可能收。那邊英國的例子已經放著了,歐盟真那麼想自殺?
題外話:你要真看歐盟的SB事?話說,上周歐盟表示,你丫的芬蘭航空,在國內的機票價格太便宜了,比你的國際航班收費底,這個不合理,你得給老子漲價!卧槽泥馬馬哦!
昨天聯邦州稅法上教授有解釋過。
說歐盟是對著愛爾蘭上的,歐盟有一個協議就是不能關稅不統一…因為愛爾蘭沒有管控好讓蘋果避稅了影響了歐盟其他成員的市場經濟…所以責任他們覺得在愛爾蘭身上。
美國這邊派律師過去打是因為不想讓蘋果賠錢…萬一蘋果賠了美國會失去好大一塊income tax from Apple
不知道聽力聽得對不對
題外話。表面上看,這場官司很滑稽。歐盟判蘋果欠愛爾蘭一百來個億,結果"債主"和"欠債人"居然都要上訴說沒這回事 lol
其實這很能說明問題,所謂歐盟的"原罪"。歐盟算是人類歷史上的很不錯的創舉,但從開始就有先天畸形。理想中的歐盟應該是鐵板一塊,但現實中各個國家畢竟還打著各自的小算盤,愛爾蘭荷蘭盧森堡這類的避稅國家其實損害了其他成員國的利益。而另一方面,每個成員國又畢竟是主權國家,越來越多的歐洲國家的右翼說歐盟讓大家喪失了獨立制定政策的主權,嚷嚷著要退出。
罰了蘋果,會有愛爾蘭荷蘭等一眾吵著要退出; 不罰蘋果,高稅收的那些個成員國又不滿。與其說罰的是蘋果,還不如說罰的是表面受益的愛爾蘭。愛爾蘭也自然不會要這個錢,不然以後還怎麼吸引投資。
總之歐盟好尷尬。。。
可以參見我在另一個問題下的回答。
鏈接:歐盟與美國科技互聯網巨頭有著怎樣的矛盾?深層原因是什麼? - 約翰曰不約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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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就是跨國公司有避稅的需要,而一些競爭力不強的小國,利用低說率來吸引跨國公司的投資。
這次是歐盟、美國、愛爾蘭打起來了,其實沒蘋果什麼事。
企業通過跨國公司來避稅是非常常規的做法,畢竟稅收是成本啊,蘋果的做法沒什麼問題,你操盤這麼大企業你也避稅,幾十上百億的錢,自己留著用多好啊。
就愛爾蘭來說,這麼點稅算什麼,這麼多資金都存我這裡(如上所訴避稅的公司會把收入都做到註冊在愛爾蘭的公司),充足我的銀行流動性(當然不只是蘋果),帶來繁榮的金融產業,帶來的利益完全可以無視那點稅啊。
美國一直在討論美國企業海外現金問題,希望這些錢迴流,但其方式是拿稅務問題敲打類似蘋果這樣的企業。美國從2013年就開始調查蘋果避稅了,美國認為這個稅應該是他們收的,而不是歐盟收的。結果美國還沒下手,歐盟先動手了,所以美國急了,說歐盟這個做法不厚道。
歐盟一方面是在乎逃掉的這些科技公司的稅,另外也是要考慮到區內各個小弟的飯碗。本來歐洲是有稅務協議,有規定最低稅率的。這樣大家都有飯吃,結果愛爾蘭不跟著玩,自己給外國公司提供低稅率,結果大家都跑他那裡去了,歐洲其他地方沒落到好處,不開心了,所以要愛爾蘭補稅。歐盟OS:搞我家大眾是吧,來啊,互相傷害啊
看來TTIP徹底沒救了,可以放棄治療了。
說句題外話,這次的罰單看似是歐盟與避稅企業的矛盾,實際上卻可以說是歐盟的內部矛盾。
圖中為歐洲各國的公司稅,可以看到愛爾蘭的稅率僅和塞普勒斯相當,而愛爾蘭的地理位置比塞普勒斯可是優越了不少。所以大量公司,尤其是科技公司相繼進駐了愛爾蘭。
這張圖裡,我們可以看到愛爾蘭的經濟是怎樣的一番景象。就在去年歐盟的GDP聊勝於無的增長了百分之零點幾的同時,愛爾蘭的經濟卻強勢增長了26.3%,推高了整個歐元區的增速0.26%。
而推高愛爾蘭經濟的,恰恰就是這些避稅公司的高收益。
剝離避稅公司的影響之後,愛爾蘭的gdp增速大概回落到了6%的水平。
所以這次是歐盟競爭委員會主導著對蘋果的罰款,而愛爾蘭政府卻沒什麼動靜。這就可以隱約看出歐盟結構的缺陷,以及歐盟前景的不確定性。
蘋果對白宮:老爺,這哪是在打我的屁股,這是在打您的臉啊!
通俗點說,就是愛爾蘭和荷蘭等國為了錢把所得稅調得很低,讓很多科技企業(輕資產,技術服務高)利潤各國之間稅法和稅收協定的漏洞把美國以外的利潤轉移到那裡,然後享受極低的稅率。假設蘋果在中國賣一部手機5000元,所有成本1500元,在中國繳增值稅可能就500元左右,而本應該在中國繳800塊左右的企業所得稅,結果把這利潤轉移到愛爾蘭,只需要繳150元左右企業所得稅就好,而中國一分錢所得稅拿不到,愛爾蘭空手就拿了150元所得稅。(以上數據不嚴謹,純粹拿來舉例)當然谷歌蘋果亞馬遜這些在美國本土不敢這麼玩,而在大部分發展中國家都是大爺,利潤轉走就轉走,咱們有增值稅就心滿意足了,求別走的孫子模式,而歐盟則是最緊張這些了。
蘇聯倒台冷戰結束,俄羅斯外強中乾張牙舞爪的舔傷口,中國又離歐洲這麼遠,崛起挑戰的也只是美國在亞太的勢力。
在外部沒有了強大的敵對壓力,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內部分贓不均的內部矛盾爆發了。08金融危機之後歐盟德法意經濟停滯,年年不是負增長就是零點幾,而08危機明明是美國自己搞事,搞出事了美國卻憑藉軍事經濟霸權快速走出危機泥潭重回4的增長率,歐盟國家哀嚎一片。
德法已經看不慣很久了,再加上大眾天價罰單事件的引爆,老歐洲不禁疾呼:歐盟可以說不!
蘋果罰單事件和法國總統拒絕ttip(總統原話:美國什麼都不給我們,只給殘羹剩飯)只是一個開始,好戲還在後頭,美國這個世界警察麻煩事只會越來越多,中國悶聲發大財的時候到了。
正好把大眾的140多億罰款又罰回來了 搞來搞去 薅企業家的羊毛
資本沒有祖國,跨國公司也沒有祖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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