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看待音樂付費下載?

然而其中沒有網易雲...


我發現大家普遍的誤區是將版權和收費攪和在一起,誰說正版的音樂一定要收費了?我要是音樂網站,我就想個辦法,即能給音樂的作者付版權費,又能讓網民免費聽。這可是互聯網啊,羊毛出在狗身上的例子多了去了,幹嘛一定要向聽音樂的人收費呢?


音樂既然要收費,那麼質量是否符合要求,關乎消費者的利益所在。如此看來,簡單地標註音頻文件的碼率是不夠的了,因為碼率也是可以做假的,把一首64K的MP3文件轉壓放大到320K是很簡單的操作,消費者並不會馬上聽出來。所以,正版音樂必須要有一個認證標準,並不是簡單的碼率可以規範起來。如果真實的碼率達不到,或者ID3信息錯誤甚至亂碼,消費者應該保留有投訴或退款的權利。


在一些音樂論壇上,很多網友都表示自己花在整理歌曲、規範文件名格式、做ID3信息,嵌入封面圖片等方面花的時間,比下載的時間還多。所以如果正版歌曲有統一的規範,歌迷們也不至於如此辛苦,埋單也變得願意。畢竟在現在,一份文件名規範、碼率質量好、帶封面歌詞圖冊、ID3文件完整不含廣告的專輯壓縮包,已經變得難求至極,哪怕是付費。


據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表明,很多付費網站的音頻文件都是來源於網上下載,並沒有通過唱片公司。既然這樣,就算在版權完備的情況下,正版音樂文件的音頻質量的掌控權竟然只會在發布資源的網友手上,這明顯有損正版音樂的體驗。拋開網站是否得到過正版授權,單是這種免費在論壇上交流的發布的壓縮包,被「轉存」一下就變成了「正版」,要求高的歌迷肯定不會買賬,更不要說付費。


個人對互聯網版權問題一向關注,那麼就來談談我對這件事情的看法吧!

首先回答關於網易的問題,侵權問題每家都有,只是網易雲音樂都感覺沒啥地位,真要列侵權名單,好多聽都沒聽過的初創企業都得上榜,那就是真閑的蛋疼。這上面沒有網易的名字估計網易要哭了,大V發微博罵一類人都直接忽略你,「老子原來那麼沒地位」因為你的地位小到人家直接忽略不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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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主要內容,怎麼看?肯定不能只看,不想

這事絕對影響深遠。

我們每一個普通用戶的「利益」都會受到影響,當然不會一覺醒來點擊下載全部都成了付費音樂,但是將來很可能會出現如今天視頻網站那邊的趨勢:

大部分非熱門音樂免費,但是熱門的獨家音樂就會很可能付費。即使收費也有很多種,有可能像現在iTunes那樣一首就是一首的價格,也可能是以會員費的形勢每月收取固定費用,更有可能是兩者相結合。如果按這種趨勢發展的話,很可能會帶來相當大的不便(不過感覺到這一天還很遠,目前的格局下我想沒有哪家願意那麼激進,肯定會慢慢來)。付費的不便自不用說,更大的不便還在於各大音樂應用背後的財主都熱衷於購買獨家音樂版權,以後真要是嚴格執行起來也許我們會為了聽幾首歌而下載好幾個音樂類APP,或者跑好幾個音樂類的網站,這樣的情況足以讓人抓狂。而視頻網站現在的情況其實就有些類似,經常為了追劇而跑特定視頻網站的情況不少見,只是視頻網站的大格局已經基本穩定下來了,追劇都是追幾十分鐘的長視頻,所以跑來跑去不算什麼,但是音樂就不一樣了,一般一首音樂都不超過五分鐘,跑來跑去也確實辛苦,你受得了花那麼多時間,你的手機也不一定受得了那麼多APP。

這是短期確實帶來了不便,但是從中期來看,它會加速互聯網音樂的洗牌,互聯網音樂版權就應該付費的概念也會深入人心,互聯網音樂將會慢慢成為燒錢的戰場,合縱聯合,大吞小,快吞慢,版權來擋刀的現象將會上演,這個行業將會加速洗牌,密密麻麻的音樂類APP將會慢慢從手機中消失。

長期來看我認為將是百利無一害的,咱拿數據說話。

1、2014年我國互聯網音樂市場總體規模75.5億

2、互聯網音樂用戶數佔網民總數的比例高達73.7%,絕對完爆草榴

3、但是我國音樂版權方的收益僅僅占產值的2%左右,在發達國家是70%——90%

還有一件事情我印象特深刻,女子十二樂坊,這個一傳統中國古典音樂表演為特色的組合收入最大的來源地居然是日本,身在盜版盛行的國度里的人我想都能理解其中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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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是否想過beyond、鄧麗君之後話語月壇難有天才歌喉,天才之作,可是又有多少人想過背後的原因呢?並不是法律變寬鬆了,而是時代變了,那個時代聽歌都是用唱片,用磁帶,版權問責很容易,而且盜版的聽起來都感覺聲音畫面明顯不對,就是體驗很差勁。但是互聯網時代完全都變了。可是又有多少人關係過哪些默默無聞卻極其有才華的藝人的生存狀況?

就像我當初看到中央下定決心要政治互聯網盜版行為時下面一片罵聲,說政府不為人民辦實事等等(當然我現在看到罵的人少了可以看出版權意識大家也在慢慢接受)。而這也是我在新浪評論區不曾留下隻言片語的根本原因,因為沒有共同語言。

中國擁有世界第一的音樂人口,可卻沒有像樣的音樂市場,這絕對不是好事情,更不是正常的事情,更不是藝人的錯,這是那些打著藝術就該純潔的「正義」旗號的噴子們的錯。中國流浪藝人挺多的,我去桂林旅遊時就結識了算半個流浪藝人的人,也談及了他的藝人朋友,聽了感覺挺心酸的,社會給予他們的尊重不管是精神還是物質上的尊重都太少了,聽到他有朋友被城管打得住院,其實挺心酸的。我也經常在流浪藝人面前駐足,濫竽充數不在少數,但是有才華的確實也不少,這也可以算是整個華語樂壇衰敗的一個縮影吧。扯遠了......

那麼多藝人合法的版權收益都得不到尊重,怎能指望優秀作品更不要說天籟之音了。

天才之火只有澆上利益之油才能爆發耀眼的火花,互聯網音樂版權保護規則的嚴格執行無疑能最大限度的激發天才藝人的創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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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來繼續談談趨勢:

1、版權尤其是獨家版權的價值將會越來越大,各大音樂平台會越來越重視藝人,尤其是那些幾乎未曾露臉的新興藝人,就像如今互聯網文學一般,將會有真正優秀的作品在互聯網上出現。

2、自營電台,自製音樂的價值將會真正爆發,首先當然自制不用擔心版權費的問題,其次能成為各大平台差異化競爭的砝碼,例如我把我用了三年的天天動聽換成了我認為其實體驗並不特別優秀的酷我音樂,因為它的自營電台做得是在太棒了,對我這種想看長文章,但是不喜歡動眼的懶人來說真的是種享受。這和各大視頻網站大力發展自製視頻內容是一個道理。

3、音樂真人秀將會成為更激烈的戰場,前面提了自製內容的價值,音樂真人秀也算是自製內容,只是這個戰場的主角更多,是視頻網站和音樂類網站的交叉點。但是我覺得這個戰場跟多是靠賣相,而非考賣喉,所以對發掘音樂人才意義不大;

4、音樂平台的市場格局將會趨於穩定,版權的壁壘將使誰也吃不掉誰,而市場格局也將慢慢趨於穩定。

5、最後吧,音樂領域中的快播我想也會一個接一個,只是我看到國家對版權的決心,這方面我想也就是數量龐大的初創公司小打小鬧。


誰說沒有網易雲?咱不能看半截新聞說話啊。
再說了,你覺得下了就是下了?有些不知歸屬的內容,誰知道他有沒有版權......


我一直覺得,在沒有把審查和引進的問題搞清楚前,談反盜版簡直他媽的就是耍流氓
然而還有一些傻逼閉著眼睛瞎叫支持正版。


1,千禧一代更愛聽歌,也更會聽歌
關於中國人的音樂消費,尼爾森4月中旬發表了一份《尼爾森中國音樂360》報告,來看看音樂在中國人的生活中到底扮演了什麼角色。

根據這份報告,72% 的中國受訪者聽音樂,他們每周聽音樂的時間約為 16小時,66%的人用智能手機聽音樂,而24%的消費者已經使用專業耳機聽音樂。

而這些趨勢在年輕的千禧一代中都更為明顯。

(圖片來源:尼爾森)

2,越有錢,也越捨得花錢聽歌

這份報告把中國人口分為3個收入階層,並提供了一個有趣視角:

平均家庭年收入3.38萬美元的家庭平均每周花19個小時聽音樂,音樂支出占娛樂總消費的18%。

而收入稍低的2級(平均家庭年收入1.96萬美元的家庭)及3級收入階層(平均家庭年收入9300美元的家庭)的音樂聽眾比例降低,投入的時間和金錢也都越少。

(圖片來源:尼爾森)

3,中國富人比美國人還更愛音樂現場

尼爾森的報告還將中美兩國音樂消費做了比較。

雖然音樂在美國文化中消費率為91%,則中國為72%。但細分來看的話,在中國最富有的城市和區域,音樂的消費率也已經達到了83%。

對這些中國富有的音樂消費者來說,看演唱會比在美國還流行。

在中國, 57%的「中國1級」(平均家庭年收入3.38萬美元的家庭)音樂消費者會看現場音樂演出, 而對於美國消費者則是51%。

至於改變了整個美國音樂產業的音樂在線播放,也就是流音樂服務,在中國同樣流行。

(圖片來源:尼爾森)

4,中國網友最愛的音樂付費渠道是QQ

說到音樂在線服務,雖然從2013年起,各大音樂平台就開始推出了VIP付費業務,但對於普通用戶而言,這影響完全不大。

因為國內普遍採用「免費+增值」的模式,而各大平台的基本免費業務對於國內大多數觀眾來說已經足夠。

不過,隨著2015年音樂平台對版權的規範,加之Apple Music的入華,完全付費的模式也進入了中國。

(圖片來源:新音樂產業觀察)

在這樣的平台建設背景下,中國網友為音樂付費的習慣正在形成。

根據微信公號「新音樂產業觀察」針對消費者對各平台的付費意願的調研數據,QQ音樂還是略勝一籌,這也得益於QQ的龐大用戶群和已經運營快8年的綠鑽模式。

(圖片來源:新音樂產業觀察)

在這一點上,學生族和上班族沒有太大差異。他們的傾向區別,主要在於對網易雲音樂和蝦米音樂的態度上。

(圖片來源:新音樂產業觀察)


之所以這條短微博沒有出現網易雲,完全是因為基本沒怎麼侵權,版權問題很重視,只下架了642首,和友商的以萬為單位計算的侵權數量不值一提。

分享網易新聞:「220餘萬首未授權音樂下線 網路音樂版權秩序好轉」 鏈接 http://163.fm/R6ZVmNS對不起,打臉了。


我覺得很好啊~ 反正我也不聽。


不怎麼看。
我覺得,雖然版權這東西是大勢所趨,但是對版權的過度保護也是傷害普通人的。

喜歡聽的歌掏個幾毛錢個把塊倒不是問題。
但是對那種下載下來只是用一下或者收藏的歌,以後恐怕只有翻臨時文件,或者用工具下載了


發展應該像電影那樣吧?


用最接地氣的例子解釋吧。
2002年,我在讀小學四年級,我同桌有一張周杰倫的唱片《八度空間》,那是他炫耀的資本,因為班上每個人都要去討好他才可以聽到周杰倫的歌。不巧那時我和他有點矛盾:我用鉛筆芯扎了他胳膊因為他越過了三八線,所以他死活都不借給我聽。後來班上同學調侃著」小姐請問有沒有賣半島鐵盒「,唱著」爺爺泡的茶「時,我的心是火急火燎的啊。回家我跟我媽說媽我想要買周杰倫的專輯,我媽說如果你期末考能考到前三名就給你買。媽蛋我太想知道半島鐵盒是什麼太想知道他們說的龍拳是啥,於是我奮發圖強夜夜戰鬥,沉浸於小學生一課一練名師輔導...期末考我鹹魚翻身考了第二名。終於,我聽到了」怎麼這樣子雨還沒停你就撐傘要走「,我小學生的少女心被激發得不要不要的,我覺得那努力真值。
2004年,家裡買了電腦,網路開啟了我的新世界。我看到了94年紅磡搖滾新勢力演唱會,在XX音樂下載了整張朴樹的《生如夏花》。我后座的男生每天唱著《擱淺》,但他並沒有《七里香》這張專輯,因為我們熱愛免費下載。
於是唱片衰落,數字音樂如此不規範又理所應當的進入到中國。
2015年,我進入了國內一家音樂公司。每天經過公司大堂里的用戶反饋顯示屏時,都會看到諸如以下的留言:
「尼瑪下個歌還要收錢?!窮瘋了嗎!」
「五月天的歌竟然都沒了!垃圾軟體!果斷卸載!」
「為什麼我以前的手機下載不用錢,現在的手機下載卻要收費了?」(= =我都不知道他怎麼想的)
「... ...」
每到這個時候我就在想,中國沒有版權意識的人該有多少。同時我也在想,我聽了多少年的免費音樂,我為我所熱愛的音樂付過多少錢?
昨天一個初中同學問我,為什麼XXX的歌要收錢了?!我說收錢就對了。
在歐美國家,獨立音樂人可以成為一個職業,而在中國,也許只算是一個兼職甚至是用工資養音樂。
假設你是一個熱愛音樂的熱血少年,你用盡心血夜以繼日的創作,作品出來後你獲得了網民的一致好評,大家獻給你掌聲、稱讚、眼淚、誓言...於是大家給你所有唯獨不給你錢,你無法將你最愛的音樂當做終生事業,無法靠它生存。
當然也許我舉的是一個較為極端的例子,但版權有多重要,不是創作者的我們也是應當了解的。不止是音樂,國內獨立紀錄片、社交網站上的文字和漫畫等等,所有版權都需要我們重視。
假設周杰倫在今年才出道,他還是一個一無所有沒有人氣的窮小子,他努力創作發行了《JAY》,那麼又有多少人會去買實體唱片呢,當今的我們只會在XX音樂軟體上評論」這張碟真棒!「那麼周杰倫是否有可能因為生計不再唱歌。
引申到現在,一個音樂人如果不能得到他創作該有的利益,他可能將無法繼續。音樂賺不到錢,更多的人不再玩音樂,這會是怎樣的世界。
我們中國人會說」粒粒皆辛苦「而珍惜糧食,那麼也應該珍惜同樣辛苦的創作,不管是音樂還是其,它們在本義上沒有區別。我們買米會想著」我是個搬磚工還要付錢?「嗎,不會,那麼下載音樂和買米一樣,如果我們需要一首歌,那我們需要為作者勞動成果買單。

記住一句話,創作音樂不是義務。


和我們有什麼關係?

AV還禁播呢,該看不照樣看。


沒有試吃就買,不符合國人的消費習慣。


我能忍受歌曲下載收費,但我不能忍受有的歌曲連聽都不可以,還有順便提下建議,超過多少年的歌就不要收費了可以不?


亞馬遜的虛擬專輯是可以試聽的,國內音樂app聽都不給聽。。不聽聽我怎麼知道要不要花錢下載啊


音樂的廣唱傳播特徵,以及循環性,共鳴性,怎樣付費?在線還是下載?現在看來已經有連試聽都需付費了,不聽完這首歌怎麼知道他值不值得付費?如果靠一首垃圾歌曲就能暴富的不良音樂者,又如何能付的心服口服?就像電影,有院線上映,網路已經付費了,可是電影業也沒有好到哪去,垃圾電影比以前少多少?滋生噱頭而已,好的電影一樣湮沒在這些噱頭電影中,好的原創者一樣賺不到與勞動創造等價的報酬。不是說收費了,音樂業就能大清大白。影視和音樂傳播和表現形式不同,本不具可比性。免費聽音樂,大浪淘沙,好的音樂自然會得到好的回報,如果好聽,我會支持到現場,或者買正版cd等等其他更直接能與原創音樂接觸的方式支持音樂原創者的勞動。如果音樂收費成了音樂傳播的阻礙,也是失敗。音樂付費這其中渠道,模式,監管等都是問題,如何付的服氣是我想知道的。


免費下載他們一樣賺錢,這個應該不用解釋,付費也要合理才能服眾,很多噴都是誤會產生~


也許可以在歌曲名字的後面加上「本歌曲僅供學習和交流,請於下載後24小時內刪除」?


我認為就是中國政府想賺錢,然後聯合起各音樂廠家


前幾天付費聽了一首歌,竟然如此難聽,還有臉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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