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去美國學法律?
法律是一個地方性很強的學科。當今世界有兩大主要法系,包括中國所屬的羅馬法系和美國所屬的英美法系。兩大法系之間差異很大,法律淵源、法律體現方式、法律原則和法律思維都有很大不同。然而每年都有很多中國學生前往美國學習法律,其中以學習LL.M學位為主流,寄託法律專版、土兔和綠舟等論壇都可以反映這一現象。請從學習意義上回答,而不是直接回答「掙錢」。
就拿自己做例子說。
自我介紹,國內非一流法學院畢業。大四在英國交換。美國LLM,現在JD 2年級。我本人不是一個實用主義者。我關注的不是在能賺多少錢或者能找到什麼樣的工作。我更關注中美兩國的法學教育的異同,以及你能從美國法學院得到什麼?
法律思維:
其實在去英國之前,包括後來我在美國法學院面試的時候,找實習面試的時候,跟教授,native同學閑聊的時候,就有無數人問我為什麼要去英美法系國家學法律?回來還能用么。我給人的回答千篇一律的都是能用。學法律的同學們都明白一個道理,法律是一門實踐的學科。閉門造車死讀書最後拿出來的都是繡花枕頭。但是在學校里我們能學多少?中國本科時,我們學校50%的課程都耗費在所謂的英語上,不瞞你們說我英語大學的時候年年拖我獎學金後腿。剩下百分之五十的課都是基礎法再加上所謂的專業課。你要現在問我個知識點我能給你定位到某部門法上並且找全法律條文都困難。
我在中國只讀了三年法學院,基本就給我掃了盲,普了法。我在美國法學院上的第一節課就讓我十分抓狂。我當時還帶著我慣有的中國式思維去聽課,極端不適應。中國法學院培養的是法官,美國法學院培養的是律師。美國法學院學生畢業後沒法當法官,都是從律師做起。等明白律師的那點貓膩兒之後,才能坐在bench後面看著那些律師們鼓搗自己玩膩了的貓膩兒。
中國不一樣,所有老師上課都要告訴你XXXX是對的。XXX是不合法的。而美國法學院每天的日常是:讀case。case裡面有什麼?某年某月某日某人幹了某事。原告律師聲稱(*……%¥#;被告律師聲稱)(*……¥%……;原告律師說被告律師胡扯;被告律師說原告律師胡扯。有時候是上訴律師說下級法院那個法官不對!然後本院法官說)*(……%¥。上課的日常是:老師:傑克丹尼,你說說原告律師為什麼這麼說?被告律師為什麼不那麼說。給你個假設,如果這樣的話原告律師會怎麼辦。朱莉皮特,你要是被告律師你會怎麼辦。最開始的那半個學期,我往往在下面雲里霧裡的聽著口音各異的英語然後腹誹:美國人真傻逼。這有啥可討論的。知道答案是什麼不就完事兒了么。直到有一天我接到了中國朋友的電話,他親戚過失傷人被人抓了。我在告訴他快請律師後給他做了一頓分析。這明顯是個過失傷人的案件,三年前我可能會告訴他這個就是過失傷人然後可能判多少多少年,完事兒。可是那天我絞盡腦汁給他講了12345種辯護的理由。雖然我也不知道最後他的律師用沒用上,但是我突然發現:啊!原來美國法學院是這樣的。他並不急於告訴你一個問題的答案是什麼,他教會你一個看似堅不可摧的事實放在那裡,你可以為你的客戶把風險降低甚至扭轉局勢。這樣的成就感比法官敲鎚子來的大多了。
法律真的不同么?你能想像出這樣一個世界么?不管什麼膚色,什麼人種。人類都是人類。你認為的善,放到世界大多數的角落都是善。你認為的惡,放在大多數地方也都不會變成善。殺人要償命,欠債要還錢。法律的原型不都是樸素的道德觀么?好比內功心法和招數套路,法律的表現形式不同,但是道理都是一樣的。
就拿刑法來說,故意殺人。在中國的表現形式是故意殺人罪。對應在刑法的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國的刑法教授這時候會叫你刑法的四要件或者三要素。主體客體主觀方面客觀方面。這是內功。故意殺人,在美國紐約州對應的可以是紐約刑法典第125.27條,一級謀殺罪(當然也有可以是二級)。這時候老師會告訴你刑法的兩要件:」actus reus", "mens rea", 犯罪行為和犯罪意圖。內功來了。不展開說,中美的法律都會告訴你該罪名要滿足的條件有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行為人主觀上需得有故意,巴拉巴拉。
法律研究(legal research):
題主說的沒錯,中美法律的法律淵源、法律體現方式、法律原則和法律思維都有很大不同。但是共同的一點是:沒有人能記住浩如煙海的法律的細枝末節。覺得中國法律還好,起碼法律,規章什麼的不多。美國就完蛋了。就拿我最近的一個作業來說,一個上訴書。老師說要從ABC這三點來分析下級法院的判決是錯誤的。美國的上訴書是要求你援引的每一個法律都需要定位到某條成文法或者是某個具體案例的具體某句話上。其實我憑藉著樸素的法律觀已經猜到了後兩點的該從什麼角度上來答。但是我使了大勁兒我也沒找到那個具體案例,我灰溜溜的去找圖書館人(law librarian),人家也沒給我直接找。蘇格拉底式的教我怎麼怎麼怎麼找。最後可算把作業弄上去了。中國也是一樣,你問我強姦,我能告訴你是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你要問我生產某個產品我該申請什麼證件,我保證蒙。覺得你隨便找個專業做這塊的律所,要是接待你的律師之前沒接過這方面的案子他也90%蒙。這個時候,偉大的法律研究就出來了。如果說法律思維是內功,法律研究就是招式。中國法學院會教你這個么? 我母校教給我的還不如我從百度知道上找到的多。
語言能力:
其實我覺得法律英語對實用英語的幫助並不十分巨大。我逼急了我能10分鐘看完一個十多頁的案例,但是讓我去買個我不熟悉的東西我照樣蒙圈。前一陣子萬聖節去灣區的一個鬼屋主題公園,幾乎所有的設施名字我都看不懂。原因我總結為,文學藝術性太高。法律英語最牛逼的一點就是把一件事平鋪直敘的告訴你,就這麼回事。整個世界變得無比簡單。帶來的後果是我幾乎看不懂什麼複雜的形容詞。讓我看小說還不如殺了我,幾乎每個句子都要我命。關鍵動詞形容詞看不懂。覺得是短板,這是美國法學院幫不了你的。
寫作能力:
三年前。我甚至沒看過一篇司法文書。現在我寫過客戶信,寫過memo,寫過起訴書,寫過motion to dismiss,寫過appellate brief。雖然這些都是外在形式,但是我們文書寫作老師上第一節課就教會了我兩句話:1. keep it short, keep it clear, organize your thoughts. 2. No one wants to read your legal writing. 受益匪淺啊親。我曾經一度以為,甚至現在有時候還這樣想。句式的複雜代表一個人受教育的程度,文章的長短代表一個人的文學素養。大錯特錯。(我特么的這個答案寫的可不少)中國法學院在這個環節上幾乎沒有。所有的文書寫作都是在實習期間,工作期間學會的。
-----------聖母高能----------
前頭我說了,我不是個實用主義者。我喜歡寶石,是因為他們美麗,不是因為他們值錢。我來讀法學院不是因為畢業我能賺錢,而是因為我覺得法學是美麗的。我考慮過讀完JD留在哪裡的問題,我也擔心念完JD回國執業幾年都賺不回來本兒。我不用考慮H1B的問題。我媽是這麼跟我說的:兒子你想去哪兒就去哪兒。你要是覺得美國好,你就留在美國;你要是覺得中國好,你就回來。錢永遠都不應該成為你考慮問題的一個重要因素。你花錢買到的不是一張文憑紙,是知識,是修養,是人格。你的這些學費是我對你整個人生的投資,而不是你未來積蓄的投資。這個世界上錢能買到的東西太多,買不到的才是珍貴的。
我不讀LLM.我很想讀JD==
我就直接從我PS和面經裡面粘貼點outline來吧。如果你看不懂/不願意看我這大學英語六級水平的這段英文表達的話,那我也沒招……Why law in America:
- family heritage
- academic: in China I"ve done pretty well on the field of law as an undergrad. motivated to do much more than that.
- Help people: help those in need. settle disputes. take a further step to grasp my dream.
- Experience as an exchange student in America: not that hard to adapt.
- Internship experience in China and America: ability to adapt to a new cultural environment and closely cooperate with international colleagues on issues of law.
- biggest, most prosperous legal markets in the world, where the brightest minds around the globe come to study and practice. I"ve chosen my profession and I want to excel on that where the most fierce competition occurs
- booming legal market and an increasing demand for lawyers after the recession.
- networking. international perspective. bigger stage blah blah
- gild
- no better thing to do. It"s a sound investment.
I want to be part of this outstanding community, to witness and to participate, to learn and to contribute. Not just die in China and be a tubie forever. I want Facebook twitter youtube pornhub and all that.
以及中國所屬的是「羅馬法系」?……233
還有,你所說的「很大不同」也只是從某一層面觀察得來的結論。在我看來,there are so much more similarities than differences.何況有不同,學起來才有意思,不會被一種思維鎖住。就像我不願意一輩子用windows XP
又,君子不器。
再者,對法本而言,如果想拿綠卡的話讀個JD顯然是相對而言比較方便的道路。
何況我覺得our teeny tiny brain is capable of absorbing just a little bit more knowledge.謝邀。問題包括四個層面,為什麼學法律,為什麼出國學法律,為什麼美國學法律,為什麼要讀LLM。第一個問題與題主的疑問不直接相關,按住不表,其餘三個我恰好也都想過甚至回答過。
一、為什麼出國讀法律?
最核心的原因有兩個,我說的可能不對,但第一條就是國內的研究生教育令人失望。我自己是本科畢業直接去美國讀的llm,當時放棄了一些研究生保送機會,因為我的所見所聞,國內研究生很多是因為小本找不到好的工作而去的。在研究生實習兩年(白乾兩年),然後留任好所。這本來無可厚非,就業市場所致,但也客觀上影響了研究生教育質量。
第二,出國讀書成為了頂尖所與外所的晉陞通道甚至門檻。早晚要經歷這個,還不如一口氣讀完,抱著這樣心態的也並不在少數。
二、為什麼美國?
我很多次被問到這個問題。
首先要理清的是所謂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的關係。這樣的疑惑,你應該還是大二大三,沒有接觸過實務。學習法律並不是現成可以用的,你學到的只是招式,臨戰時候你總不能在一邊讓對方老老實實看你打完一套拳然後鼓掌稱讚,那是練體操,不是練武功。英美法系也好,大陸法系也好,對你實務的幫助並沒有你想像中那麼直接。
選擇美國的原因有三個最直接。
第一是bar。外資所尤其,需要升級associate時候很多都要求有bar,ny bar是目前最容易也最短時間能夠拿到的bar。你會問那麼不去外資所就好啊——對!但是這個不是你有沒有的問題,是人家都有你沒有的問題,的確很無奈。
第二是最頂尖的同學很多都去了美國。無論是申請難度還是業界知名度,美國頂尖學校(t6/14)還是領先於其他的。這個對你的幫助無法量化,但是遇到最強的人,本來才是有趣和有用的。
第三是美國是英語國家,法學院的語言訓練又是最強的。絕大多數人的second language畢竟是英語,以後的客戶的主流語言也是英語,所以語言也是很大的一個推動因素。至少重要性遠大過你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的鴻溝。
三、為什麼LLM?
三個原因:
第一,LLM短。不是所有人都適合法學院,你強求三年,很是折磨。
第二,LLM賭的小。讀三年並不只是錢的問題,你賭的是三年後的市場。也許殘忍,但不能留美的jd某種意義上就是失敗了。
第三,LSAT。也有部分一心想讀jd的,被攔在了這裡,這個考試,也就不贅述了,因為我並沒參與過,期待jd或准jd們補充。
希望有所幫助。6/7更新。有人說LLM的學生沒有資格來回答這個問題,因為LLM可以不選擇核心課程。這樣的說法不適用於那些畢業要考各地Bar的LLM。美國LLM在修讀指定課程之後,大多數情況下是可以選擇考學校所在地的Bar以及紐約Bar的。以答主所在州為例,麻州bar的必修課程包括了憲法等其他核心課程。而紐約Bar則包括了合同法、公司法等必修課。我們在選課的時候,都要根據報考Bar的要求修選基本課程,然後還要根據自己的concentration選課。基本上,可以選水課的空間很小,除非是那些畢業不考bar,然後放棄concentration畢業只拿general llm證書的混日子的同學。這樣的人確實存在,但不能以此就抹滅了大多數llm同學的刻苦努力。基友Eddie同學在學術上的論述已經相當充分,答主另選角度描述北美法學院與國內不一樣的風格只是為了給大家另一個角度看問題。這絕非就代表了生活的全部。如果人的一生不能做到Play hard,work hard,那真的是遺憾一件呢。另外,既然強調「人人平等」,那就更應該知道,不管是LLM還是JD,大家都沒必要學者相輕,互相貶低,誰也沒有該比誰更有優越感,只是大家需求不同,選擇不同罷了。
【前方多圖預警】謝萬年好基友@李大笨邀。@EddieBao同學的回答珠玉在前,學術上的理由我完全贊同。那麼我就先以北美法學院特別是我的學校BC law的跳脫打頭陣吧。
首先給大家欣賞一下萬聖節那天,合同法考試的現場……
然後教授那天是這樣的……
其次再分享一下我們的Law Prom,包下了前身是全景監獄(就是那個犯罪刑法論Utilitarianism里的那個)的Liberty Hotel四五層,地方幽幽暗暗很fancy……
那天我和我的小夥伴們也盛裝出席……來給從遙遠的University of Toronto Law Feculty 飛來波士頓的好基友@李大笨一個鏡頭。
我們在Photo boots留下的回憶是這樣的……
很美好對不對?很high對不對?
可惜這只是北美法學院給我留下少數美好回憶的一面,而另一面是如此殘酷,辛酸又無奈,但我相信一切都會好的,我能完成我的夢想同時也會幸福的。
上學期每天凌晨四點都要起來溫書學習,準備課前閱讀,否則上課被cold call或者on call回答不出問題。偶爾還要提心弔膽地準備和教授的對辯:「設想一下這個case我是對方律師,用了什麼什麼的辯護策略,你會怎麼應對?」「啊,你的觀點是這樣啊,唔,那我們換一個角度看,如果這樣這樣,你覺得還和你原來設想的是一樣的嗎,為什麼呢?」
每一輪問答,最長可達半個小時,和之前在國內乖乖坐著等老師灌輸的風格完全不同。這裡我可以挑戰老師的權威,我可以針鋒相對不用擔心觀點太過標新立異,答錯了沒關係,因為中國法學教育才分對錯,而在這裡,教授看重的是你自己的觀點和支撐觀點的邏輯。
在這裡,有人出了車禍,沒時間去醫院檢查,身上都是傷痕只惦記自己的論文……然後發了一篇長長的FB狀態讓我次次看了都流淚,節選片段:
「Mankind is strong. I truly believe that the environment shapes you to become a version of yourself that you are not, but there are still times when you need to let go, talk about your inner problems, cry, and scream for 5 minutes even if you don"t have time because you are so busy with what life has for you at the moment.」
在這裡,有人流著鼻血流著淚,一邊看書寫作業,沒錯,是我;
在這裡,有人為了與愛相守而來,最終也因為難言的壓力與各種矛盾和摯愛分道揚鑣,痛不欲生,沒錯,是我;
在這裡,有人被壓力和各方打擊送去了學校接受緊急心理諮詢,沒錯,還是我。
這一年發生了太多太多,我得到了很多很多,也失去了很多很多。我不知道接下來生活會給我怎樣的驚喜抑或是驚嚇,但美國法學院這一年,我哭過,我笑過,我來過,我會帶著賜予我的傷痛和學術上的滿足繼續征討未知的前方。少女的征途,是星辰和大海,沒時間在地球落淚撒花(借鑒我最愛的辯手馬薇薇同志的離婚宣言)。Mankind is strong, I will be stronger.
我為什麼而來,我為愛而來,雖幻滅,卻不悔。
至於說到法系不同的差異,以及在回國的應用性,在我答完這些後,難道不覺得一切不管苦樂,終是值得的嗎?
北美法學院養成的良好的學習習慣以及接受的邏輯訓練,以後無論去哪,都會受益終身。
最後,@李大笨,不知你可滿意我的回答?我們法理學老師表示,中國說不清是什麼法系
前面的都回答的好好...
從學習意義上來說啊....
對於美國法律知識來說..基本和前述意見一樣...
上學期也是完全在reading里遨遊...一開始真的是求速度..結果好多時候看書的時候都是知道單詞意思但是沒有認真看...這學期好多了...而且速度也能保持了.(當然還是很慢...哈哈哈)..
上個學期也是在課上在想為啥美國學生這麼傻逼要提那些真的很沒有營養的問題..特別是(1L的學生),但是我得承認2L和3L的學生有時真的會提出一些很有意義的問題..。不僅僅問的是為什麼怎麼樣之類的為題..他們能夠聯繫很多東西...所以教授也經常說..上課不在於你聽我講。.而在與仔細聽同學的問題...真的是可以improve critical thinking.
對於平時來說...美國法學院提供非常多的機會..因為人家的教授和校友都很好(這個好不單是指人家找到好工作..而且指很原意跟學生交流).教授都是大牛..動輒都是大所的partner.你能跟很多校友或者非校友的大牛交流....在美國..學校的network網路非常強大...你可以認識到很多的人..
還有很多很有意思的事...看個人感受吧..
寫個題外回答,給關心這個的一個一手體驗把。我一個哥們開了個移民律師樓,對就是最最低的那種。他打個廣告要找人,一天有大約800個簡歷,後來找了個UC Berkeley,老美,白人,女的。還有個GWU的,老美,男的,白人,算是可以的,現在問我要學python。
"請從學習意義上回答,而不是直接回答「掙錢」。
為什麼一定有學習意義?就是為了掙錢怎麼了?題主你來咬我啊。
搞學術永遠只是少數人的事情,題主你還是別鑽牛角尖了,我看著肉疼,想打人。
總結了一下1.美國各州法律的多樣性:在美國,各州的法律不一樣,但只適用於該州的居民。比如,一個美國人在加州殺了人,逃到弗吉尼亞州,但依然依據加州的法律判處死刑。
2.美國法學院:美國法學院在世界排名名列前茅,比如耶魯大學,斯坦福大學等(法學資源豐富)
3.經濟,文化,教育資源,學位含金量等,更重要的是人才齊聚,可以找到更多志同道合的朋友。熱愛、好奇
因為LLM的錄取門檻是最低的。只用考toefl,不需要gre和gmat,更不用說last了。沒有法律背景也可以隨便申。是讀JD的跳板,但讀了LLM就每天跳腳自己讀法學院的可以歇一歇了。基本上現在國內中介看申請者文理背景都太弱,沒有特色,不打算在美國工作,資金不夠的話,都會問:「要不然你申LLM吧?」一年的項目,純鍍金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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