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怎麼看待那些反對吃狗肉吃貓肉的動物保護者?
我想客觀的說說這個問題。
前文主要是陳述一些想法,可能說的不對題,後文主要針對這個問題來回答。謝謝大家賞光。
我覺得食用貓狗的人和不食用貓狗的人是不需要進行群體劃分的,這個觀念在我的價值觀里適用於任何群體。
我覺得,保護貓狗的想法是一種善意的表達,我尊重這種善意。
之所以引起一些人的不適,是因為有些人會以這種善意作為道德枷鎖去約束別人。畢竟目前這個並不是全社會統一的價值觀,所以在這個方面進行道德綁架,我個人認為是不合適的。
我也是保護者,作為貓狗保護者,我會有這樣一種感覺,許多人可能會有相似感覺,我們在開始接觸世界的時候,貓和狗是作為寵物、作為朋友而出現的,這是我對它們產生的第一印象。貓和狗我常接觸,身邊或者自己也在養,我從小就聽說狗是人類的朋友,這種價值觀的形成是很自然而然的。就好比我們不食用人肉一般,因為自己是人,有感情的對象也是人,所以會把人和其他動物劃分開。雖然這句話不是很嚴謹,但是是有一定道理的,貓和狗就是基於這個原因被我劃分的,這不是偽善,不是裝X,是對「朋友」、「寵物」以及美好事物的保護、愛護。這不代表我劃分生物等級,只是自然而然而形成的心態。
我知道有些地區食用狗是傳統,可能因為以前天冷地寒,狗血補氣暖身,所以一直以來,人們對狗肉和豬肉在價值概念里是一樣的,他們的價值觀的形成也是自然而然的。那麼我要怎麼樣去批判呢?我覺得我們都沒錯,也覺得我們都錯了。
還有些人,沒我這麼感性,這麼情緒化,在他們眼裡,自己養的狗不能吃,館子里的是另外一回事。對於這類人,我作為貓狗保護者從根本價值觀上沒覺得人家又有什麼錯。
我不想去追問別人「你知道人類是怎麼殘忍殺狗的么」這樣的問題,就事論事,不想再上升到虐殺和殺害的問題。
其實對於貓狗食用的問題,我覺得真正需要爭執的不是該吃不該吃的問題,而是如何先懂得尊重別人的想法的問題。
曾看過綜藝節目,將狗肉老闆和動物保護協會的人放到一起。節目效果非常好,激烈、刺激,兩撥人差點在節目里打起來。他們互相唾棄彼此、詛咒彼此、用詭辯、用道德、用偷換概念去辯駁彼此,但是沒有人陳述下自己的「為什麼」。沒有人講道理,沒有人發自內心的去審視自己、審視對方。於是因為貓咪和狗狗的問題,你說他偽善,他說你惡毒。你嘲笑他,他唾罵你。人連人都不尊重了,人連人都不會做了。
我們都想給世界樹立一套價值觀和行為準則,我說不能吃就全世界不能吃,我說能吃,就把全世界貓狗抓起來紅燒、干煸,人類啊,自私又自負!
對於這個該如何看待動物保護者的問題,我覺得,不需要怎麼看待,大家都是人罷了,你有你的價值觀、我有我的價值觀,你肯定我的便會支持我,你尊重我的便會避免這個話題,你否定我的就各自安好罷了,你詆毀我的,無非是自己又一次產生了「怒」,傷的是自己。
有什麼需要爭吵的呢?就像那些宗教戰爭一般,為了道義和善而選擇殺戮,初心何在?
對於食用貓狗的人,我並非覺得他們失了某方面的品德,或許在另外某一個方面,人家給予的善行比我要多的多。
希望宰殺的人,不要虐殺、不要偷盜、不要投毒、不要不消毒。
希望食用的人,不要只懂滿足口腹慾望、不要輕視每個生命、不要忽略每個善意、不要諷刺不夠成熟化的單純與善良、不要將人凌駕於包括植物、土地等的大自然之上。
而對於如我一樣的保護者,我想說,不要用自己的價值觀去綁架別人、不要只用嘴行善、不要一時衝動虎頭蛇尾、不要將貓狗凌駕於包括人在內的任何動植物上。
陳嘉映:救黑熊重要嗎?
當別人在表達自己的善意時,愚氓為了掩飾自己無所作為,只好抹黑行動者。
這話說得戾氣很重,感覺不適者可移步上面的鏈接
我想表達的有三句話:
你吃,這是你的權利。
我反對,這是我的權利,我反對虐殺,我反對投毒、偷殺。
別來來回回說聖母、偽善、道德綁架,只要哪天不會因為吃而產生偷狗等問題,哪天你們吃的肉法律批准正規養殖了,我保證我屁也不放一個。
我就不明白了,知乎到底什麼病,任何事情都有兩種可能,確實存在投毒偷殺虐殺,也確實存在無腦子的動保、偽善的放生等等,那麼為什麼每次談論起這種 話題的時候,你們就要在道德制高點光噴腦殘的動保人,而不會承認:當我知道某個店裡的狗肉確實是偷來的我不會再去吃了,怎麼的?哪天真給毒死了才知道不能吃?
他們是反對吃寵物。。
如果你養著一隻叫小紅的雞做寵物,你也願意讓它去參加雞王爭霸,等它壽終正寢,你也不願把它做成菜肴。
但這不妨礙你去吃肯德基。我只能告訴我認識的人,我厭惡吃狗肉貓肉的人。並且,內心不願意與此類人物深交。當然,我狗屁不是,別人也未必願意和我交往。
作為別人眼中偽善矯情的一員,我只能說,我和別人不一樣。看見路上髒兮兮病怏怏的流浪貓狗,我不是厭惡,而是難過。一堆人又會跑過來問我豬的感受。從內心講,不算難過,但稍有不適。小時候養過一頭豬,每天都是我一個人喂。送走哪天,我是真的難過。
活在中國,吃貓肉吃狗肉的人總體來說比愛貓愛狗的人過的幸福。一隻流浪狗都能讓人難過,中國多少城市多少街道沒有流浪貓狗呢。這就是「矯情」的代價吧。
只要國家沒立法,我想吃啥就吃啥
我就是。如果知道誰吃狗肉了,在我印象中會扣分。
我們對動物的同情,源於感情。相對於別的動物來說,我們和貓狗的相處時間多,所以看見別人傷害他們心理不舒服是人之常情吧。
別的動物不是不在乎,是沒那麼深的感情罷了。也因為經常吃感情麻木了吧。
就比如你很喜歡一本書,別人給撕了,你心理也會不舒服吧。
我可能就是大家覺得偽善的那種人,但又不太一樣。
我是個愛貓人士,真心希望國家立法禁食貓肉,但同時,我很喜歡狗肉。我的邏輯很簡單,人類是地球的主宰者,生物自然可以按人類的感情分為三六九等,人類本身是最高一級,蟲蟻則是最低等。對我而言除了人類以外,其他生物並不是平等的,所以食貓和食用牛羊對我來說並不是一個平等事件。一切以人類對它的感情為基準。
最容易理解一個例子,法律永遠禁食人肉的,因為人類對自己的同類傾注了最高的感情,如果人本身可以例外,對於其他生物也未必要一視同仁,印度人崇拜牛也是這個道理。
我來分析一下原因。
第一,有情感基礎。所謂「見其生,不忍見其死」。
第二,有共鳴,有共同情感的多了,自然容易強化情感。這個和教眾都會定期聚會一個道理。
第三,道德化。將自己的喜好上升為道德高度,所以要求他人更有底氣。類似的,基督教傳教會認為在救你,不會理會你多煩他。(這裡會援引其他國家不讓吃貓狗肉是文明標誌之類的)
第四,標籤化(一元化)的認知水平,流浪狗這個辭彙就是如此。用」流浪「這個詞,讓人認為所有的狗都應該有主人管轄才對。」狗是人類的好朋友「,莫非金正日是中國人民的好朋友(外交部這麼說的),我就和金正日是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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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帶黑一下,」某些「愛狗者曾經說過」雅安地震是打狗的報應「。」某些「愛狗者拖欠了寵物醫院幾十萬,我看不見他們的文明所在。我傾向於他們是用道德為工具在滿足自己情感。
—————————————————————————————————————————————今天有個新聞,內江老人樓頂養76條狗,居民出行帶「打狗棒「。因為樓道狗屎狗尿太臟,居民請來的工人拒絕打掃。某些」愛心人士「的評論是:你們這些沒有良心的人.收養流浪狗那是好心.孤身一人沒有狗的陪伴不寂寞么?你們有心么.好吃狗肉.草尼瑪得不怕下輩子
你變成狗讓別人打死么.你不是畜生.你是豬狗不如的畜生.交狗都不交你這樣的傻波。這會怎麼不說老人收養流浪狗了?小編你存的什麼心難道都讓人類把它們打
死嗎。狗狗是無辜的,流浪狗更是令人同情的,錯也是人的錯!你應該有點愛心,至少是對動物的!
至少最後一句我嚇尿了。人的愛心最低限度是對動物。
他們是持有一類價值觀的人群,而且是持有比較主流的價值觀人群。--我的看法。
近日本人對這個問題也有些思考,就厚著臉皮說兩句吧。上面先掛我的看法吧。
人都喜歡把事情分清黑白,然後站好隊,面對共同的敵人,快速找到隊友。但實際上社會裡很多問題很複雜,有時候對與錯根本不足以作為看待一件事的標準。
觀念層面,「狗是人類最忠誠的朋友」幼兒園裡就聽到的這句話或許就是我們對於狗的社會定位的啟蒙。而狗作為被馴養的動物也被我們改造的在各方面都適合做我們的伴侶。而社會中的大量的把狗當寵物,以及新聞中經常可見的狗狗與人之間的幫扶事迹,也在我們成長的過程中不斷強化著這一觀念---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從原始的協助打獵,到現代社會的伴侶動物,這便是人類社會對狗的定位過程和發展。
但我們是複雜的,我們一面告訴我們的孩子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另一面吃狗的人也告訴他們狗是可以吃的。玉林有狗肉節,各地的菜市場也有狗肉攤。我們的老祖宗的觀念里狗是可以吃的,也被定義為食物的範疇。
那麼矛盾就產生了,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還是一個很好吃的朋友,同時朋友也是不能夠傷害的。在一個社會甚至在一個人身上,這樣的價值認同矛盾的漩渦就這麼激蕩著。你說誰對誰錯?大家的觀念是大家給的,大家的給的觀念還是矛盾的,沒有對與錯。
外加法律瓶頸:這個矛盾隨著尖銳的「動保人士」與「喪心病狂」的狗販子的鬥爭日益凸顯,於是大家熱烈討論以後以比發一條朋友圈還快的速度,站好隊,裝填好小機靈與惡意,開始相互攻擊。
此時應該作為的是誰呢?是社會管理者,我國2011年就有法學的專家組織過關於小動物保護立法的討論會,但時至今日國家司法建設路漫漫其修遠兮,對這個伴侶動物是否可以食用一直態度曖昧。認可好朋友的動保人士保護無法可依頻頻越過法律紅線,認可可以吃的自由主義人士也在高調秀吃肉不斷刺激大眾的神經,偷狗行業也日益猖狂。可謂亂像恒生。
但看看現在,我們倡導社會文明,吃狗我雖然不知道是否合乎文明,但年輕人一代大多不吃狗肉的態度以及發達國家對動物保護水平趨勢已足以使我們遠瞻一下未來,應當是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這一觀念能夠取得大多數人的認可,而狗肉很好吃的觀念將會沒落。
所以,怎麼看待反對吃貓狗的人?
他們就是一群持有貓狗是人類好朋友觀念而沒有持有貓狗是可以吃的單純的人,而且這種價值認同還是在世界範圍內比較主流。
而我們大多數人同時擁有著這兩種矛盾的價值認同但心中已有偏向,只能看看法律做出:我不反對吃貓狗,但我不吃貓狗的略帶無奈的表態。
最後我一直都強調的一點:
這群人,他們做的荒唐事,該批評的還是要批評,我舉雙手歡迎;但是他們做的正確的事,我們也不要被一些心懷惡意之人帶著蒙蔽自己的雙眼。
知乎里的人越來越喜歡站隊在評論里打口水戰而缺乏冷靜的思考,這有點讓我越來越不喜歡知乎。我覺得最可惜的就是如果打開家門或者解開狗鏈,很多貓狗都再也不會回到你的家。它們既不願意被人吃,也不願意被人關著。
我個人是堅決不吃貓肉狗肉的,嫌臟。(我不吃的東西很多,比如青蛙,兔子,蛇,甲魚,鴿子我都不吃,有的因為萌不忍心吃,有的太丑嫌噁心不敢吃)
不過要是有人以動物保護的名義干涉別人吃,我第一個出來給他兩個耳刮子。
今天吃狗肉被干涉,還成功立了法,明天就會有人出來反對吃豬肉。
任何群體性極端行為都屬恐怖主義。
絕大多數心智健全,踏實工作的人都不會這樣。分情況看。
1,、反對吃所有貓狗肉卻可以接受吃其他動物的人
無法理解這群人的世界觀,一般我私下會稱其為聖母白蓮花
只因為自己喜歡貓和狗就不讓別人吃,還揚言要立法保護貓狗,太可笑了,你知不知道我深深的愛著小黃嘰!你們居然還吃嘰!太沒人性了嘰!
2、反對吃寵物(包括在外流浪的寵物)肉的人
個人是覺得社會上有流浪的寵物出現都是那些心血來潮帶回家養最後卻沒能有足夠的責任心負責遺棄了寵物的人的錯,這些流浪的寵物被不法商販捉住宰殺又被不知情的食客吃掉,責任不在食客身上,而是在所謂的喜愛寵物的人和不發商販身上。
反對吃寵物肉的人其實反對錯了地方,他們應該去抵制一些飼主遺棄寵物和不發商販拐殺寵物的行為。
3、「素食主義者」
打了引號是因為,真正的素食主義者不會抵制其他人吃肉,這種把自己的習慣強加給其他人的人超級惹人討厭,遇到了一定會盡量遠離。
不要小看了人類的同情心。
或許從很久以前,大家都覺得擁有決斷果敢這種品質的男人很靠得住,而富有同情心的女人孩子無疑是軟弱的一方。
於是到了這個所謂」平等「的年代,無法直接說咱們愛狗人士的內心軟弱,就把同情心說成是矯情偽善。
我可以很明確地說如果一隻豬在我面前痛苦的死去,一隻鴨在我面前痛苦的死去,我不會吃得香,更不會拿來炫耀。這就是同情心。
對於吃狗肉的人:
你吃歸你吃,別拿出來騷,搞得像吃個狗肉很偉大很光榮一樣,你吃個豬肉難道也要出來騷一波么?
對於賣狗肉的人:
只要肉狗來源途徑正常,那和我也沒有關係
只要你不是虐殺動物,那和我也沒關係(當然這點很難辨認)
只要你不是殺個狗,還搞得很光榮一樣,要拍照直播,那都沒事
對於要保護狗的人:
你只要保護好自己的狗就行了,別人的真的和你沒關係
人家吃狗肉是人家的權力,你還吃豬肉牛肉呢,怎麼沒見你心疼這些豬和牛?
總結下來就是
其實這種事,就是被炒作起來的,分歧也只是體現在價值觀的不同
吃和賣的人,他們把狗肉當成食物;愛狗人士,他們把狗當成夥伴
實際上,吃狗肉和吃豬牛羊,本質上是沒區別的,當拿這個來炒作就不對了
以前網上有個直播,一個退伍軍人,直播如何打獵,然後為了收視率和關注度,故意虐殺動物
你看,問題就很明顯了
打獵,只要合法,這很正常,沒的黑
但是故意藉機炒作,虐殺動物,這就很有問題了
所以,吃狗肉賣狗肉的人,只要在合理合法範圍內,正常行事,沒的黑
愛狗人士也一樣,只要人家吃的人和賣的人,行事在合理合法的範圍內,你沒權力管人家
說到底,這是人與人的價值觀的不同,這是無法調和的必然存在的矛盾
歸根結底,還是希望相關部門早日出台相關的法案吧(界定上述的合理合法的區分)
主要覺得殘忍的是:
殺貓殺狗不像殺豬殺牛那樣是統一在肉聯廠之類的宰殺,而是用一些極其殘忍的手法去殺害,所以覺得很殘忍,如果規範化的話,還是可以接受的,雖然我不吃。
我對他們的評價就兩個詞————偽善、矯情。
中國立法,一定要設立動物保護法!阻止殺,吃,虐待貓狗及其他動物的法律!這是一定要的!周邊隨便問問就會發現關於狗狗貓貓的慘劇,一定要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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