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拜單車創始人胡瑋煒為什麼要起訴知乎?

摩拜單車:關於摩拜單車創始人起訴知乎一事的說明

知乎:關於摩拜單車創始人起訴知乎的聲明


因為摩拜懷疑最近在知乎寫回答匿名黑他們高管貪污的人,和使用微博營銷號黑他們的人,是同一夥,也就是某小h車。

所以要求知乎提供匿名用戶的相關信息。

但是知乎不能私下交易匿名用戶的信息,所以只能建議摩拜通過法律途徑起訴自己,然後通過法律途徑提供該匿名用戶信息。

這和知乎起訴『知乎大神』前為什麼先起訴微博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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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線:(1)摩拜和知乎關係很好的。和摩拜合作的知乎live正在開,之前胡阿姨也去過今年的北京鹽club現場,摩拜真正想要嚴懲的人是在知乎爆料「假消息」(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的人,不是知乎。起訴這件事肯定私底下已經溝通過了,不是什麼撕逼現場。希望大家搞清楚。

(2)知乎寫匿名也需要註冊呀,你只要註冊就會有手機號或者郵箱號信息,如果法院要求公開某個匿名賬號信息,知乎不能拒絕的。。。但是普通知乎工作人員不一定可以隨便查匿名信息吧,也需要比較高級的許可權(?)什麼的,就跟民政局工作人員隨便查明星婚姻狀況一樣,也是會被開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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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線:胡阿姨發微博了,證明了(1)的說法~


因為要合理合法查誰在知乎里放水軍呀。

如果知乎直接把用戶信息給摩拜了,那知乎要承擔被其他用戶罵得狗血淋頭的風險的,而且未必合法。

如果是法院給出正式的法律文件,讓知乎配合調查,那用戶大不了去罵法院啦,知乎合理合法

專業背鍋俠。

說句題外話,靠司法程序來讓法院背鍋這件事情很簡單而且很合法。很多事情都可以這麼操作。

有些人明明知道自己理虧,但乖乖配合面子上不好看或者有其他風險,或者希望有司法機關為自己背書,就讓人去法院告,法院判下來大家依照判決執行就行了。

高高興興當被告。

比如有些保險公司,明明該賠,但上級公司不願意怎麼辦,就告訴當事人去法院起訴,法院判下來我們馬上賠。

你看嘛,法院都這麼判了,我能怎麼辦,我也很絕望。


匿名用戶發帖寫了摩拜的黑料,但他匿名不代表在資料庫里是匿名的,知乎官方是可以查看他的信息的。註冊的時候用戶都有手機號碼驗證的,如因發表的內容引發糾紛,知乎有義務配合司法機關依法提供用戶信息。
但知乎作為平台,在配合司法機關的同時,也需要保護用戶的隱私信息。如果不是因為司法機關的強制要求就將信息提供給摩拜單車方,就會造成用戶信息的信任危機。
所以走流程是最好的選擇,只是走個流程,應該與撕逼無關。


很難想像要是有一天錘科以類似理由起訴知乎,下面的答案會是什麼樣……


喔,這是個純粹的法律技術問題,很好理解。


首先,有人在黑摩拜,所以摩拜要告的話,肯定要告這個黑他們的人。起訴的話,需要被告的身份信息,具體來說就是姓名、地址、身份證號。問題是,發帖的人又不會把自己的真實姓名和身份證號貼在腦門上,怎麼辦?


在這個時候,就要看帖子是在哪兒了。如果是在知乎,就去找知乎要用戶的信息;如果在微博,就去找新浪;如果是公眾號,那就去找騰訊……


但問題又來了,平台肯定會標榜自己保護用戶隱私,不會隨便透露。那咋辦?只能去告平台了,要求平台和用戶共同承擔侵權責任。具體來說,案子是這麼個打法:

  1. 法院立案,要求被告是確定的。但一般來說,只要有一個被告是確定的就行。其他被告的信息,可以在訴訟程序中由法院依職權調取。所以,告平台,可以順利的立上案,排上號。
  2. 法院依職權向平台調取用戶信息,平台必須給,因為這是國家權力,必須服從。如果各位去看看任何一個平台里的用戶協議,也都會寫,平台在法院或國家機關要求的情況下,有權提供用戶的信息。也就是說,平台即便向法院提供用戶的個人信息,不違反用戶協議。
  3. 摩拜一旦拿到用戶信息,就集中火力向用戶追究責任。至於知乎嘛,只要第一時間刪帖,就不需要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所以,摩拜告知乎,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知乎知道自己只要刪帖就可以免責,所以也不在乎,雙方利用司法程序打一個配合,讓摩拜可以合法的拿到黑他的人的信息而已。


不過,知乎是北京法院,而深圳法院的做法還要奔放一些。前個月 @邏格斯 找我幫一個知友維權(詳情見記一次成功的公眾號維權 - 知乎專欄),對方是個公眾號,所以管轄法院就是騰訊所在的深圳南山法院。可能是因為公眾號侵權太多了,南山法院連案都不需要立,只要交個申請,南山法院就可以向騰訊取證,前後十來天就能拿到公眾號作者的身份信息。


所以說,在網上,飯可以多吃,話不能亂說,悶聲發大財,才是墜吼的……


知乎上匿名用戶噴摩拜管理層貪污,摩拜要反擊,和知乎要用戶信息。知乎說我們應該負責,但是通過法律途徑吧。然後找到人法院,法院很高興的接受了。
這個真是一部小成本高票房大作。
加上知乎在首頁的分發渠道,知乎官方的聲明一下就火了。
這真是毫不費力一箭三雕,各方都是贏家。
其一,知乎拒絕透露用戶信息,必須通過法律途徑,這就給用戶一種安全感,覺得知乎靠譜,提升品牌形象。同時,如果你隨便亂噴,我也會毫不留情的整治你,所以,來我這玩,老實點。
其二,摩拜堅決打擊不正當競爭,哪怕是打官司,就是告訴對手,別想搞我,要不我弄死你,這是做給對手看的。
其三,法院也是在整治不正當競爭,維護市場公平,同時也體現我國對個人隱私的保護,表明我是法治社會呀。

小小官司,大大公關。


從法律方面解釋一下。

該事件的重點在於,匿名用戶作為侵權人的網路名譽權糾紛該如何解決。

此類案件背後所蘊含的法律路徑是:

網路平台必須經由法律途徑,在法院的要求下才能提供匿名用戶的信息,否則就屬於泄露用戶信息,即屬於泄露隱私。

故而,摩拜創始人起訴知乎,並非是因為知乎侵犯了摩拜創始人的利益,而是由於摩拜創始人在無法獲知涉嫌侵權用戶的姓名(名稱)、聯繫方式、網路地址等信息的情況下,必須藉由司法途徑將知乎列為被告,以促使法院根據摩拜請求,由法院來責令知乎提供以上信息。

那麼法律依據來自於什麼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利用信息網路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4條

中文:

英文:

因此,摩拜創始人起訴知乎,這是以合法的方式通過法院調取,促使知乎在程序合法的情況下提供侵權人(該匿名用戶)的信息。

這本身就是知乎保護用戶私密,摩拜以法律路徑客觀處理該事件的應有之義,沒什麼好大驚小怪。

大家之所以有疑問,大抵是對處理該類名譽權侵權案件不了解之故。


諸位若有興趣,可以研究一下當年霍建華起訴新浪網路名譽權事件。霍建華的名譽權被某微博用戶侵犯,但是微博無法提供該用戶私密信息,故霍建華亦以起訴新浪,通過法院獲取微博用戶信息來追加被告,最終獲得權益之維護。

這背後的原理一樣,都是以法律途徑起訴網路平台來獲取非實名/匿名用戶的信息,從而找到真實侵權人。


匿名是沒有用的,你們看看什麼叫依法解匿(逃


很明顯知乎站邊摩拜,該匿名回答如果不出意外的話,就算是自刪了摩拜也不會取消起訴,等知乎拿到正式合法的文件就可以查該匿名回答的信息了。

然後按圖索驥,看看究竟是哪伙人在搞惡意營銷。


知乎~騰訊~摩拜。我覺得摩拜已經通過知乎查到了匿名者是誰,而且應該和競爭對手有關,為了讓公眾知道並且要不傷害知乎保護用戶隱私的名聲,然後來了這麼一出。


不知道這個消息怎麼來的,真假也無從考證,就不瞎扯了,不過可以就起訴這件事兒說說。


雖然兩家上層相互都知道都認識哈,不過出了這種影響名譽的事情。

總不能老胡一個電話,知乎把帖子刪了默默地就完事兒了吧?

如果這麼幹了,那老胡真是蠢哭了…被網友知道了又好大肆宣揚了,影響mobike的財路


再說,老胡身為mobike創始人,融資融了那麼多…

總不能因為一個知乎一個帖子,跑到知乎上跟網友撕逼、澄清吧?

如果這麼幹了,那不能這麼干,老胡也沒那個閑工夫…

所以呢?咋整?


其實特別簡單

給自己的律師朋友打個電話:「兄弟啊,有個事情麻煩你幫個小忙……」

律師朋友十分鐘不到寫完了一個起訴狀,遞到法院。


開個庭走個程序,最後知乎乖乖刪帖,作為言論網站管理者,只要老胡不深究,也不用賠錢。

(老胡肯定不會深究啊…畢竟是商人,這種費力不討好的事情必然不會做,不如再賣個順水人情。)

最後開完庭出來,再通知幾個記者過來採訪

OK

給自己正名的同時,順帶免費宣傳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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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報道的另外一派共享單車(0*0)創始人員傻了眼:「原來他真沒拿錢啊,那我咋整…¥#@*?」


這時候,你需要一個懂法律的朋友。


開玩笑的啊,如侵刪。


我倒要看看知乎的微博賬號會不會被銷【手動壞笑】


膜拜太高看知乎吃瓜群眾了。

匿名會丟失可信度,如果怕泄露當前使用的賬戶,那隨便註冊一個30帳號就好了,普通人沒那麼多手機卡,但對有組織的水軍來說這都不叫事。
萬一官司打出來,發現只是一個匿名高級黑的屌絲大學生(知乎里這是常事),那事情就有趣了。


因為不僅僅要結果正義 更需要程序正義


讓造謠者付出應有代價。


本人才疏學淺,想談談個人的一些見解,如有描述和表達方面不正確請前輩們指教,謝謝。

我想說的並不是僅僅針對摩拜單車起訴知乎這一事件,而是基於網際網路平臺提供匿名交流的社區產品,比如:知乎、無秘、脈脈等社交產品。

平臺用戶選擇以匿名的方式發表自己的觀點和言論,其最初的目的是不想讓其他用戶知道其真實身份,以免帶來不必要的困擾和傷害。然而也有一小部分別有用心的人為了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以損害他人的利益獲得快感。

除了一些機靈的匿名用戶所產生的內容為娛樂為目的外,剩下的言論為三種:正面、中性、負面。這裡爭議最大的就是各種負面言論的真實性,也是各個匿名平臺的一個比較棘手的問題。

對於此次事件的處理流程我並不是很清楚,但是我有想說的一些看法:如果知乎平台部分匿名用戶所講述的是真實事件(或有爭議事件),而相關機構為了找出匿名用戶信息加以報復,從而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獲得匿名用戶相關信息,我個人認為起訴成本很低,如果可以通過這種途徑,我想大多數機構都會採取這種措施。我想請問知乎是如何保障用戶的權益呢?

很顯然,這類一般侵權行為主要焦點集中於構成要素:損害事實。這種走法律途徑的方式對於一些匿名發佈真實事件的用戶是不公平的,我個人認為機構方通過法律拿到調查函的成本太低,也很好拿,而拿到之後我們誰又能保證這些匿名用戶的安全問題?就拿這條新聞來說:ofo員工爆料內部大範圍貪腐 他們如何薅平台羊毛? 我不知道這條信息的真實性如何,如果ofo通過法院和公安機關向脈脈索要該匿名用戶的個人信息,那麼按照誰主張誰舉證原則ofo要提供反方面的證據來證明其觀點,那麼作為匿名用戶如何提供證據來證實自己言論真實性呢?我想這可操作門檻就很高了吧。

不管如何,匿名社交未來會走多遠,還望各個平臺能夠充分站在用戶、利益關係主體、和中國國情作出一個權衡,不要讓善良的用戶受到傷害。謝謝


程序問題。要是知乎隨便提供那個匿名者的信息,雖然不像某些企業販賣個人資料是為了盈利,但是行為是一樣的,難免被人詬病。走法律途徑是為了合法化,將這個匿名者信息提供給摩拜,知乎er們不是很推崇么。


我姐夫包了個小工程,拿不到工程款。讓我爸告他自己拖欠農民工工資,勞動部門調查,是因為甲方拖欠工程款,聯合有關部門向甲方施壓,然後工程款就到位了。

好像是前年底,剛好全國都在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所以政府各部門對這種事都很重視。


別到最後變成膜拜自己上演的苦肉計就搞笑了。


因為要用合理合法的方式懟謠言和造謠者。

摩拜百度貼吧全是一級小號在黑摩拜,可惜沒人管,知乎就不一樣了,ofo手段也太下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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