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民航局自6月1日起民用無人機實行實名登記註冊制度?
大型無人機登記是合理的也是必須的。不過我覺得250克這個質量是怎麼算出來的有點奇怪,因為實在是太輕了,這樣的話很多小學生的直升機航模和線操作固定翼都已經超標了。
(補充:看了那個通知,上面說需要自帶飛控的才算無人機,那麼航模應該是不算作無人機的。而且遙控操作的航模一般很難實現超視距飛行)
另外就是非常神奇的時間節點,為什麼幾次重大的干擾客機事件突然密集發生,然後迅速就能出台一個政策,並且犯罪嫌疑人遲遲找不到,同時有些利益關係人在裡面的骯髒交♂易也被人挖了出來。這實在讓人不想陰謀論都不得不陰謀論。
反正在這件事情上,守法的人永遠都是吃虧的,違法的人總是獲利的,這個執法機關應該需要反思一下。屁股究竟坐到什麼地方去了。選擇性執法比違法對社會的危害還大。
那些在在凈空區飛的人為了自己的利益,視機上乘客的性命於草芥。那幫人如果不被法律處分那真的是以後不會有任何國人再相信任何政府機構了。
我現在就在擔心一個玩航模會不會受到影響。
你們信不信以後黑飛的新聞都沒了?
是因為實名制?
不,是目的達到了就收手了。
目前除了無人機產業外,誰敢說中國其他的產業是真正靠著自主研發的技術在世界市場上佔據領先地位?難道就是因為dji的非國企地位,利益集團非要置他於死地?生生葬送一個全球領先的產業?
無論是不是某雲中標,至少中標單位深受啟發。個人其實覺得應當從購機之日起登記實名制,加強監管也本無可厚非,可這個貌似利國利民的舉措居然是建立在極其卑鄙的手段上,誰還會相信他們的初衷是利國利民?誰還會相信他們此後的措施不是在敲詐勒索?
每每至此,我都想起一句話「生於不義,死於恥辱」。
(所謂的市場領先地位是指:被市場上其他品牌抄襲學習的品牌,無人機的大疆、手機的蘋果、相機的佳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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斥資巨大引入的實名制系統居然個人信息可以胡填!簡直是貽笑大方!這群顢頇昏聵的傢伙除了會榨油外,還會幹什麼?
有關方面動輒號稱美國也在加強無人機監管,個人覺得雖然他們的英特爾、gopro也在生產無人機,但市場佔有率比大疆差得很遠,也就是說在韓國居全國之力以身土不二的口號推崇三星、LG等國貨的時候,我們的當局卻在絞盡腦汁打壓唯一的全球領先民族品牌--還是個全球佔有率超過一半、技術、設計相當完美的民族品牌!難道就因為它是一個私營企業嗎?
黑飛事件其實以前到現在都有,現在看來近期頻繁曝光很有可能是為實名製做鋪墊。
政策的好壞利弊在這就不討論了,我來說說政策對以後無人機行業的影響吧。
由於證照登記/註銷流程複雜,普通消費級無人機市場將會持續降溫(Hovercamera這種專門為規避國內外實名登記而設計的飛機反而有可能會升溫)。行業應用領域的無人機飛行平台的更新換代頻率將顯著降低,用戶想要提升無人機性能/功能未來將主要通過升級或更換機載軟體(包括底層飛控軟體與頂層思維軟體)和更換掛載來實現。
歐洲一些測繪服務公司目前仍在用老舊的Phantom 2V+機型,原因之一就是機子好換證不好換...
登記的都是良民,黑飛還是抓不到,倒是以後抓替罪的更容易了。
自1903年飛機誕生以來,人類就對這種能在藍天之上無依無靠自由飛翔的機械產生了一種敬畏之心,敬是敬它們可以讓人類實現向鳥類一樣自由飛行的夢想,畏則是畏它們一旦發生事故,會造成十分嚴重的破壞,輕者機毀,重者人亡,甚至墜地時巨大的爆炸還會對周邊無辜群眾造成巨大的傷害。
洛克比空難
A350-900客機
不過,敬在經歷了幾十年的發展歷程之後,還是最終戰勝了畏,越來越多滿載旅客的民航客機跨過大洋,聯通世界,雖然這一過程的背後,無數航空先驅付出了慘痛的代價。與此同時,航模作為一種業餘愛好也逐漸普及開來,低空的主人不再只有鳥類,蝙蝠和昆蟲等動物。
KT板材質小型航模
直到2014年,2015年左右首批帶有較為完備航拍功能的商品級「RTF」(ready to fly,到手飛)小型多旋翼飛行器(突出代表是大疆精靈2V+,悟1,精靈3,零度探索者等小型四軸)發布前,航模對於普通人一直是一項高高在上的愛好。這之前,航模愛好者必須要有較高水平的相關技能才能完成從製作到飛行的一系列過程——甚至給沒有智能晶元的動力鋰電池充電也不是一件易事。
傳統航模電池平衡充電器
可是,隨著上述小型多旋翼飛行器的上市,一切都變得不同了。由於電子工業的高速發展,尤其是MEMS微機電技術的進步,自動駕駛儀中又貴又重的機械陀螺儀被米粒大小,價格低廉的電子陀螺儀取代;飛控軟體技術的不斷發展,使得原先不藉助飛控極難控制的多旋翼飛行器變成了最容易操作的航模構型類型之一,即使在大風中也能依靠GPS和IMU實現定點懸停。在大疆創新等無人機廠商的大力推動下,這種有著四到八個旋翼的飛行器經歷幾年的高速發展後,漸漸飛入了尋常百姓家,甚至取代「全球鷹」,「捕食者」這樣的大型固定翼軍用無人機成為了「無人機」的標準形象。
大疆創新精靈3
大疆創新Mavic
尤其在2016年9月,大疆創新發布的Mavic無人機發布,這一款有著幾乎全部大疆最先進的智能飛行技術和4K錄像功能的,體積卻只有水瓶那麼大的航拍器,引發了全球關注和海內外一致好評。越來越多的攝影愛好者都擁有了屬於自己的航拍機,原先高大上的航拍如今觸手可及。為方便敘述,下文中「無人機」除特別標註外均指以Mavic,Phantom系列,Inspire系列,小米無人機等為代表的小型多旋翼無人機。
但隨著航拍門檻的逐漸降低原先風氣良好,有較強安全意識和公德心的航模圈中混入了一些安全意識薄弱,把無人機當做玩具的「無人機小白」。這些無人機用戶的購買誘因往往是看到有人在公共場合玩無人機或者只是為了趕時髦,去追求一種新的體驗。
他們收到無人機,興奮地打開包裝時,卻往往忘了去認真閱讀完整版說明書——更有甚者,連隨機附帶的簡易說明也沒怎麼看。打開包裝不看說明書立刻試用新設備這一習慣大概是操作傻瓜化的電子產品(最典型的是智能手機)普及開來以後給消費者產生的一種錯誤認知吧,可是無人機並不是一種普通的消費級電子產品,它有著手機電腦等所沒有的危險性。在開箱時的興奮和基礎飛行知識的嚴重缺失的共同作用下,最開始的幾次飛行中幾乎必然會有「炸機」(無人機由於機械碰撞導致損壞)的發生,只是每個人的輕重程度不同而已。這些純新手往往會選擇一些例如樓間空地,人流密集場所,水域上方甚至是自己家中作為首飛場所,而這些場所都是說明書和網路上相關科普文三令五申禁止的新手飛行地。而且起飛容易降落難,有些對自己技術不自信的,往往會選擇讓無人機自動返航,可是由於對無人機返航規則沒有研究透徹,很容易造成飛丟,上樹,落水等意外事故的發生。固然,所有人的都有第一次飛行,落地側翻這種事對於Phantom系列這種重心比較高的飛行器也情有可原,但那些首飛上樹,撞樓甚至是傷人的,實在是「哀其不幸怒其不爭」啊!
新手飛行上樹案例(Mavic上樹、誤闖禁飛,事情好多!! - KANZHAJI 無人機炸機資訊站)
在經歷了一段慘痛的「學飛」過程後,部分無人機使用者通過學習,掌握了部分飛行和拍攝技巧,於是便想著去拍攝一些「有意思」的東西。但很可惜,他們選擇的拍攝對象是無人機的「世仇」:民航客機,戰鬥機,電氣化鐵路,高壓輸電塔,正在舉辦大型活動的露天體育場……這些東西一旦和無人機發生碰撞,無人機損毀已經是最好的後果了,只有很小概率才能保證不發生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在我國《刑法》中,這種行為屬於「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可判重刑!另一方面,部分無人機用戶還會操作無人機去拍攝不該拍的,例如軍事禁區,監獄,邊境,國家重要基礎設施等。航拍這些地方,會對我國國家安全造成威脅,因此即使拍攝者只是出於好奇,並不是為了故意刺探情報,也往往會導致存儲卡被沒收,無人機被扣留,本人則被有關部門嚴厲批評教育,甚至「榮幸」成為新聞主角被市民所了解。
航拍軍事基地被抓案例(廣州一男子用無人機航拍部隊營區被警方拘留 - KANZHAJI 無人機炸機資訊站)
對於成功安全飛行80-100KM的飛手,要祝賀他們進入了無人機事故率「U」形曲線的最低處,此時飛手的飛行技術已經基本過關,飛行安全意識較強,能選擇合適的拍攝地點,時機和方式。
但隨著飛行里程的進一步上升,飛手們對自己的飛行技能越來越自信了,而僥倖心理也隨著「有驚無險」的事故徵候的增多而不斷增長,這直接導致的是新一輪「作死」高潮(俗稱「老司機翻車」)。這一階段的典型事故包括鑽橋洞撞橋墩墜毀,貼水飛落水,拉鋸飛丟,近距離拍攝樓房撞牆,婚禮送戒指炸機傷人等。有時,還可能發生因無人機結構老化等機械故障引起的事故,而這種事故和某些無人機所有者對無人機保養不善有很大的關係。
兩個「老司機翻車」案例(老司機翻車了,精靈4掉樹上,迫不得已把樹砍了 - KANZHAJI 無人機炸機資訊站,通報一個大家喜聞樂見的事,老司機也炸雞了 - KANZHAJI 無人機炸機資訊站)
綜上所述,防止無人機對公共安全造成損害,應當「因材施教」,「疏堵結合」。而不應當簡單粗暴的「一刀切」式禁飛。
對還沒有購買無人機但對無人機感興趣者,應由當地無人機經銷商和航模愛好者,無人機飛手,以及相關微信群,QQ群等對其開展安全教育,在不扼殺他們對無人機的興趣的前提下,向他們傳授安全飛行知識,強化其公共安全意識。
對於那些剛買無人機且無航模操作經驗的新手,應由當地無人機代理(線下購買)或電商平台(線上購買)和無人機廠商共同對其傳授最基本的操作方法,並督促他們在首飛之前務必仔細閱讀完整版說明書,甚至可以在無人機飛行APP中安放一個安全飛行知識測試,未達標者不允許飛行。同時,有關部門應用合適的方式做好登記工作。
對於已經初步掌握起降和簡單飛行動作的入門者,應由無人機相關資訊網站,無人機論壇和自媒體對他們進行新一輪的安全意識強化,此輪重點在於加強新飛手對「禁飛區」等相對複雜卻又極為重要的概念的深入理解。有關部門對使用無人機惡意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應當嚴厲依法追究責任;對於過失性闖入禁飛區但並未造成嚴重後果者,應進行批評教育,但務必做到在維護公共安全的同時,不能在社會上形成一種「談機色變」的過度恐慌,以至於嚴重阻礙無人機產業的正常發展。
http://weixin.qq.com/r/TjrawqbEzfuyreKh929c (二維碼自動識別)
http://kanzhaji.com @KANZHAJI 無人機資訊站微信公眾號二維碼(逃.......)
對於有著較為豐富飛行經驗的「老鳥」們,應由無人機媒體及其「無人機社交圈」成員等進行細水長流式的安全教育,從而儘可能降低僥倖心理,防止其過度自信造成事故。同時,無人機廠商也應對「高齡」無人機所有者進行安全預警,並由當地代理進行免費的安全檢查和保養工作,同時建議用戶更換老化部件。
個人認為,這種多管齊下的式的安全教育,能很大程度地降低不安全飛行的發生概率。而且很令人欣慰的是,以大疆創新為代表的部分無人機廠商,已開始行動起來,在APP這一重要渠道開展安全教育和禁飛區的及時增減,既保證重大活動和重點場所的空域安全,也給予用戶儘可能多的飛行空間。
大疆多邊形禁飛區
但如果只有以上軟措施而沒有硬手段,是不行的。一方面,應加快無人機相關規範的制定——此過程應公開透明,由行業龍頭企業,無人機從業人員代表,無人機用戶,民航主管部門,公安部門,空軍等共同協商制定,而不是由某一政府部門甚至是某一非官方社會組織單方面說了算。另一方面,對入侵禁飛區的無人機應有合適的反制措施,既不能粗暴干擾導致其失控亂飛造成更嚴重危害,也不能過於溫柔以至於對入侵者構不成足夠的威脅。對此,個人有一個建議,各個主流無人機廠商和飛控制造商可以合作提供一個腳本,由2.4G/5.8G(這是無人機最常用的兩個控制頻率)信號發射機執行該腳本,發生出含有立即停止拍攝並降落至某某地點的無線信號,當入侵無人機接收到這種信號以後,內置對應固件的飛控會立即被信號發射機接管,不再受原遙控器和預設飛行計劃控制,停止拍攝並按照無線信號的指示降落在指定地點,但是這個過程中GPS信號是可用的。這種對抗入侵消費級無人機的方式與干擾遙控信號和GPS致其失控自動就地降落的方式相比有著著陸地可控,迫降過程有GPS保證安全,成本較低,輻射較小等優點,但是對無人機有著品牌的要求,所以在正式運用中應當和其他手段配合使用以達到最優效果。
2017年1月以來,我們不幸地發現,我國西南地區時常發生大型固定翼無人機編隊入侵機場凈空區危害民航客機起降安全的事件。入侵的無人機的尺寸為消費級多旋翼和普通航模難以企及的水平,翼展2米以上,民航飛行員可以在幾千米開外肉眼觀察到,且續航時間長達幾個小時。這些打著無人機的旗號明目張胆地危害公共安全的飛行器,挑起了民眾對各種飛行器的恐慌和公安部門對「黑飛」的高壓態勢,以至於在機場外十幾千米處,以幾十米米高度飛行的對民航安全根本不會造成影響的的KT板遙控航模都被舉報查處,即使大疆出資百萬懸賞,歹徒至今仍逍遙法外,並變本加厲地在國內其他地方開展黑飛,甚至囂張到了編隊繞機場塔台飛行的地步!究其原因,很有可能是部分勢力強大的別有用心者為了推廣自己的無人機管理產品(購置成本極其高昂,普及困難非常大)並坑害大疆,小米等消費級無人機廠商。若情況屬實,這些人,為推廣自己的安全產品卻不惜以公共安全為籌碼威脅社會,損害整個無人機行業以換取私利,是社會大毒瘤,應遭到全行業共同抵制和全民聲討,並為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測繪無人機,體積遠大於普通自製航模和商品級小型多軸
重慶大型固定翼無人機黑飛
想要自由地翱翔藍天,就請您遵守藍天的法則,永遠牢記,藍天可以自由飛行但不是法外之地。請減少危險飛行,還藍天安寧!
要開始為航空模型正名了,接受不了的請迅速撤離。
從某方面來講,不管願不願意,登記制度都是出來了。但是,現在最大的的爭議就集中在了第1.4.1條,關於要不要將航空模型納入登記標準
最原始的一版文件中,航空模型也是被納入了要登記的範圍,但現在從CAAC官方正式下載到的文件,航空模型就被排除在外了。於是不少人開始抨擊規則制定的不合理,認為航模才是擾航的真正問題所在。更有甚者,寫出了這麼一篇文章https://www.huxiu.com/article/195442.html
我只想說,這文章的作者連什麼是航空模型都搞不清就出來抨擊,這樣真的好么?誰告訴你無人機就是固定翼航模的?
下面引用一下FAI關於航空模型的定義。不知道FAI的請自行百度或訪問http://www.fai.org
原文請見http://www.fai.org/downloads/ciam/SC4_2017 第18頁
最重要的:a條的最後一句:不允許自動航路和/或自動控制(或許翻譯的不準確,但大體是這個意思),其他還有一些細碎的規則來區分,有興趣的可以自己從上面的網址下載文件來看。
【另,第17頁還提到航空模型必須遵循VLOS原則(相當於民航的目視飛行原則,通俗講就是要可以直接看到所操控的飛機)我認為這一條國內在制定標準時可以參考】
而關於最近擾航的固定翼無人機為什麼抓不到,排除陰謀論,從理論角度上區分一下為什麼航空模型不可能:
1、機場電磁環境極為複雜,普通航模的遙控器信號是會直接被機場的各種信號壓制的,以重慶的為例,如果是有人遙控而不是自己設定導航的話,在擾塔台飛的時候必失控無疑
2、這點非原創,知乎大神和5imx上的大神已經分析過了,遙控器的信號是可以被JC反向追蹤的,如果想不被追蹤到自然會關閉遙控器,那關了控為什麼還能飛?只能說明有自動導航和自動控制的設備,從這一點上講,擾航的是固定翼無人機而不是固定翼航空模型
3、有目擊者稱擾航的飛到了500-800米,只能看到一個小點,如果是航空模型的話,飛那麼高你能看見姿態?姿態看都看不見你能操控了?所以可以從側面說明擾航的飛機有飛控,也就不能算作航空模型。
最後,航空模型作為老牌的軍事體育項目,我師傅那一輩人從六幾年就開始搞了,為什麼一直到無人機井噴式的發展之前都沒有擾航的事發生,反而是各種無人機大力發展之後黑飛頻發。難道不是因為無人機的易用性降低了准入門檻,部分安全意識匱乏的人為了一時痛快隨意的飛?當然,也不否認最近航模圈裡有部分初學者在公園、廣場里飛圖個方便和痛快,這些人確實該嚴厲處理。但一刀切的把黑飛的錯推給航空模型,我只想說:這個鍋,航空模型不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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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以為是神仙打架,現在發現是神仙自己演獨角戲呢。。某雲的法人跟民航系統有千絲萬縷的聯繫,AOPA也是民航的,這麼看下來不就是神仙自己演獨角戲么。
剛入手了一個mavic,之前都是玩的四軸小玩具,第一次啟動mavic的時候,那巨大的風力讓人有些吃驚。在小區和家裡樓頂都只敢垂直起降試一下機器是否正常穩定,為的是萬一出問題,能夠緊急停機砸自己眼前,而不是別人頭上。 無人機不是玩具,尤其是mavic、精靈這樣比較大的消費級無人機,傷人甚至更惡性的事故都是極有可能的。
所以,無人機實名以及儘快出台法律法規,我是支持的。但是怎麼實名,細則是什麼,我很關心。
如果就這樣被某些惡勢力(X雲公司之流)得逞,這對於納稅人、無人機愛好者、監管部門都是莫大的損失和悲劇。
將來是不是某個做無人駕駛系統安全的公司,會去故意攻擊某些車輛的系統,故意造成人傷事故?
是不是某個家庭機器人系統安全的公司,會故意篡改用戶指令,把自己家裡的寵物燉了?
是不是某個心臟起搏器公司,會故意黑掉某些用戶的設備,讓他們的心臟停止?
是不是所有的創新,都要用無比惡意和可恥的手段,【創造】商機,【推動】立法?
無良且違法的SB商人,F**K OFF!
對於監管者來說,機場周圍黑飛的事情,不查到底,祝紀委早日請你喝咖啡。
多行不義必自斃,有些原罪沒辦法救贖,只有下火獄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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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裡面比無人機大小的是什麼鬼?這TM都能show優越了?
怎麼不拿油動的來說事呢?
我說的很明確了,消費級!消費級!消費級!
什麼,在我國推行無人機實名制居然還要搞出幾件事來做鋪墊?我覺得很難相信啊。這點小事不就是上面說做就做的嗎,難道還需要輿論支持?
問題有了解釋,民航總局給的概括,看來還是有點數
原回答問題分割線——————————————————————
這個問題我們討論了很久,和我的航模隊,一些航模圈。
我們大力支持國家立法,全力配合無人機實名制,但是有些問題則很尷尬。
我手裡有大疆的飛機,有有自己做的穿越機,有買的穿越機,有買的固定翼,有自己做的固定翼。
在民航官網註冊的時候,我們的飛機註冊不了,自己做的穿越機,沒有序列號。買的商品機,也沒有序列號,除了大疆。
我們每周都要訓練,飛機拿出來,算航模還是算無人機,算模型,它又能航空,算無人機,又太高估它了。
還有一些渦噴的固定翼飛機,這怎麼弄,它們完全可以超視距飛行,高空高速飛行,還有直升機航模,根本沒有飛控。
無人機立法,應該有一個完善的解釋,不能棍子棒子一塊打。利益相關:民航家庭,北京大學生,航拍愛好者
自己看,這是民航局規定的細則
註冊帳號,登記無人機信息,給每個無人機生成二維碼,無人機飛行時需要粘貼相關信息。
這就是在向FAA學習而已,讓無人機造成後果以後方便找到責任人,黑飛的成本變高了。有說什麼每次飛行需要申請嗎?有劃定禁飛區嗎?有說「航拍愛好者不準飛了」嗎?沒有!
不知某些答主怎麼想的,一個實名制就把你們嚇成這樣?怎麼,難道你們認為「火車票實名制=不準坐火車」?還有要因此脫坑的,簡直無法理解,無人機這種高新技術產業怎麼可能禁?大疆不是比華為小米啥的不知高到哪裡去了?
至於以後的政策:
官方劃定禁飛區我是支持的,就像FAA那樣,Google上有一堆應用,可以查禁飛區和臨時禁飛規定,而不是國內的飛機固件禁飛,各廠商標準不統一。這樣也好,免得警察在非禁飛區亂抓人。
其實主要的問題是有些人瞎舉報……銻舉報之前麻煩看看,不在禁飛區,一般時期,視距內飛行,違法了嗎?真是吃飽了撐的。
每次飛行都要登記這個操作性太低,不太可能實行。現有的「登記」是針對7kg以上的無人機,精靈這類飛機是管不過來的。
不過航拍的話,遵守規定就好了,前景沒有你們想像的那麼暗淡……
無人機加強監管其實是大部分國民都支持的,無人機本身的炸雞問題,一群傻X在電氣化鐵路上瞎轉悠,還有作為恐怖分子工具的危險。
弔詭的是,我們可以感受到有一股勢力,在用人命來推動這類監管的實行,我不知道這些人是誰,但有一點我可以判斷出來,他們可能更側重的事追求經濟利益,比如無人機監管設備方面的市場……
當然還有種可能,故意在機場附近挑事,然後在機場附近划了個極大的地盤作為禁飛區,基本上城區是玩不了無人機了。
無論如何,這件事做的太噁心了,無論是哪路神仙乾的事,破壞的都是政府的公信力實名制只是一個開始,下一步就是要求飛行必須接入所謂的雲系統,當然了,這不是免費的。這還沒完,想飛,先考證,當然,這也不是免費的。這就完了?不是,每次飛行前必須申報,嫌申報麻煩?我們給你開發了一個APP,有證的人員在APP里申請,我們代辦,方便快捷,當然,我們收取一定的代理申報費用。什麼是最好的商業模式?這就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模式,拭目以待。
============補充說明============
我想說的是絕大部分無人機愛好者不反對監管,但對於權力尋租要保持一顆警惕的心。前段時間西南地區所謂的「黑飛」事件,連續、集中發生,根本不是大疆等無人機惹的禍,要說不是故意而為之,誰信?普通人誰敢在那麼高壓的態勢下,還繼續干擾民航?直到現在都沒有抓住真正干擾民航的黑手。況且大疆等成熟的商業無人機產品現在都有嚴格的禁飛區設置,根本不可能干擾到民航(不要說屏蔽GPS,屏蔽GPS只能飛9米高)。民航飛行員目視也不可能發現那麼小的無人機。這麼一連串事件後搞出來的這個規定,人民當然有理由懷疑後面的利益。
有人提到國外的監管,不錯,國外有的也要實名註冊,但美國、日本等國在明確的禁飛區外無須申請,按照規定的要求即可飛行。而國內個人想要合法申請飛行,根本無門。並且政府嚴重懶政,隨意就畫了一個大框框,飛一米高也違規,那該區域所有的房子是不是都該拆了?樹都改砍了?毫無道理可言。
這個無人機登記註冊系統,剛上線兩天就暴露大量問題,系統是拿一個購物網站改的,網頁源文件里原來購物的注釋代碼都沒刪除乾淨,一大安全漏洞,根本不能驗證信息真偽,還隨意泄露已註冊人員個人信息,這樣的系統,怎麼能讓人信服?
=============再次更新===========
根據最新的傳出的監管文件,以後無人機生產企業要為每一部無人機申請適航證。這招夠狠,類似於手機入網許可,雁過拔毛,每部無人機想進入市場,先交錢認證,從企業端來控制,對企業收費更容易,當然,這成本最終還是會轉移到消費者。
唯一的問題是,
我們國家理論上電話號碼是實名制的,可是沒能攔得住詐騙和騷擾電話
……
民航總局哪來的勇氣敢保證,有了實名制,就不會有黑飛?
其實如果不是前一陣頻繁黑飛事件,這種新聞可能也就一帶而過了。然而正是因為這類事件的發生,導致大家可能會有個先入為主的想法,因此,為了能讓大家更辯證地、多角度地了解與分析這事,同時也希望國內無人機的發展不被小人所影響,藉此機會簡單說說國內無人機監管上的情況,然而其中又有什麼可能的「貓膩」或「陰謀論」,本人不得而知,又大家各自判斷。本人無任何利益相關,純因工作需要了解了這些信息,所以信息均是公開文件或新聞。
這件事有一說一,無人機監管的事其實民航局早就關注了,至少在將近四年前,2013年11月18日,民航局就發了個諮詢通告(AC-61-FS-2013-20)
在《輕小無人機運行規定(試行)》中,無人機被分類為如下標準:
隨後,民航局又分別在2015年12月29日與2016年7月11日頒布了《輕小無人機運行規定(試行)》(AC-91-FS-2015-31)與《民用無人機駕駛員管理規定》(AC-61-FS-2016-20R1,該規定同時廢止了AC-61-FS-2013-20)。這兩份諮詢通告又分別對「無人機」進行了定義與分類,並對規定的適用情況進行了說明,在《輕小》中,無人機的定義和分類標準如下:
從這份文件中看出,此通告是排除一般意義上的「航模」的。同時,文件中還提到,民用無人機的管理方式:
所以,在《輕小》中,無人機和航模是區別對待的。同時,民航局至少在2015年底就已經提到了無人機雲系統管理的事宜,你很難說民航局的這次的通告完全是被某雲綁架或者趕鴨子上架,畢竟一年多了,要是想做,也總能做點東西出來了。但是請注意,這個時候,民航局並不複雜系統的運營或運行,他們只負責批准,而且也沒有強制性質,但是這個試運行資質確是很重要,沒有這個資質,就算你想做雲平台也是不可能的。
在2016年7月11日的《民用無人機駕駛員管理規定》中,對無人機的定義不變,適用無人機的分類出現了微調,大體不變但是航模和無人機不再區別對待:
當然,該規定中也提到了無人機雲系統的概念:
同時當時並非強制註冊雲系統,
但是,這裡的I,II類並不包含我們常說的大疆無人機,因為他們都是可以超視距飛行的,也就是按此規定被歸到VII里,而對於此類無人機,管理規定是這麼說的:
而這個行業協會,目前就是指AOPA。同時這裡提到了隔離空域和融合空域的概念,而這個概念也是在2013年的規定中就有所提及的:
在2016年底的民航局工作會議上,民航局部署了2017年民航安全五項主要工作,其中也提到了關於「開展無人機監控研究」的字眼。
好的,那麼至此,我們從積極角度看,民航局已經對無人機的監管有了一個相對完善的管理框架了,如對其的分類、什麼組織負責什麼類型無人機、無人機雲系統在監管上的作用等,甚至也部署了開展相關工作的時間表。但是從效力上看,這些諮詢通告基本上約束力有限,各類無人機論壇里那麼多的航拍視頻和圖片,難道他們都去申請或者註冊雲系統了? 又有誰因為違反這些規定被抓了呢?
回到我們的重點討論對象,無人機雲系統上,其實飛雲並不是最早的,最早的是優雲,U-cloud,在2016年3月便拿到了第一個雲系統批准信,民航局官方批准的。
第二個是U-care,4月份也跟著拿到了批准:
再之後就是大家議論紛紛的飛雲,同年8月31日獲得批准,隨後就沒有新的雲系統批准的廠商了。
飛雲的背景已經被大家扒的很清楚了,至於優雲,和飛雲有「異曲同工」之處,柯玉寶,既是AOPA的執行秘書長,專管無人機,同時也是優雲背後企業(北京優雲智翔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東和法人;AOPA也是優雲系統的使用者和企業法人。說白了,都是自家買賣。對於U-care,和背後的公司,青島雲世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他們對自己的產品是這麼說的:U-Care系統是國內首個基於民用航空行業標準,符合空管雷達數據傳輸規範的無人機管控系統,該系統能夠將獲取的無人機飛行動態數據實時同步傳輸至空管自動化系統進行處理,可彌補當前低空空域監視盲區。不管他們背景如何,但個人認為,他們可能是這三個雲系統里和大疆關係最好的一家企業。在今年4月12日的一篇報道中(成都黑飛事件前,http://news.xinhuanet.com/tech/2017-04/12/c_1120791964.htm,) 提到:
在此次中國無人駕駛航空器安全管理論壇上,智宇翔雲科技有限公司CTO解興向與會代表介紹了一種無人機安全管理平台,從技術上為解決上述問題提供了一種思路。通過融合多家無人機企業的飛行數據,這一平台能通過互聯網的方式,實現全國範圍內95%以上輕小型無人機飛行數據的實時管理。該方案一經提出就得到了世界最大的兩家民用無人機製造商大疆創新和零度智控以及民航局認可的無人機管理雲提供商青島雲世紀等企業的支持。會上,三家企業與智宇翔雲共同簽署了一份戰略合作協議,目的就是促進無人機安全管理的技術融合,用技術手段構建安全、有序的空域環境。
既然出現了大疆,就再提提大疆,難道大疆自己就沒有意識到無人機管理雲平台或者無人機空管系統這麼一個東西嗎?其實並不是,他們做得更早,在2015年11月,大疆創新就在北美地區和歐洲地區推出了新版無人機飛行安全系統Geospatial Environment Online (GEO),至於為什麼大疆首發北美歐洲,而不是國內,我也不知道,也不想陰謀論,大家自行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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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最後做一個簡單梳理和總結:
1, 民航局在2013年就開始關注了無人機監管,2015年12月29日首次提出了無人機雲系統的概念,並於2016年7月11日提出了民用無人機駕駛員管理規定,再次提出雲系統的概念,同時把無人機和航模均化到本規定的管理下;
2, 對可超視距飛行的無人機早就做了規定和劃分,此次250g並非針對某企業;
3, 對無人機監管和雲系統的概念也早就提出了,並非完全是趕鴨子上架,但是此前對於無人機雲系統,民航局並非強制要求,同時民航局只負責批准;
4, 2016年3月,4月,在民航局首次提出雲系統概念的3個月後,U-Cloud, U-Care分別獲得民航局飛行標準司授權,同年8月,飛雲獲得授權。至此,仍然只有此三大雲系統被授權;
5, AOPA和U-cloud(優雲)同屬一派;
6, 四川省通用航空協會」,「四川成都福來鷹通用航空」,「西南無人機飛行服務中心」和飛雲系統(Flying-Cloud)同屬一派;
7, U-care派系不詳,但2017年4月12日,同大疆、億航簽署過合作協議;
8, 民航局認可的無人機管理協會目前只有AOPA,甚至每年的民航飛行員報告中的無人機數據均基於AOPA的相關數據。
以上。只擺事實,不陰謀論,也不妄下結論,大家自行判斷。
我的個人看法是,大疆,他們很有「遠見」,沒有執迷不悟開發中國的無人機空管市場,而是直接開發了歐洲和美國,這趟渾水他們估計知道自己連趟的機會都沒有;至於行業協會,不管大疆辦不辦、辦得好不好、有沒有公信力,在中國不是行業本身說了算,而是政府說了算。真心希望這次之後,無人機的監管應以生命安全為首、行業發展為先,而不是各家利益分贓。
那個250克以上要登記的明顯是學FAA的。
但是,FAA的規定才被判決違反《FAA現代化與改革法案》。這就尷尬了…
本來也不反對監管,但是最近的疑似X雲故意干擾機場事件一鬧,我一點都不報樂觀態度。
另外,國內的凈空區好多是亂畫的。如果是民航總局官方來公布全國機場的「扇形」凈空區,那我還信的過(參見最近大疆的媒體發布會)。
但看看實際情況?
因為無人機干擾而現在被大家熟知的成都雙流和重慶江北凈空區,竟然是一個巨大無比的「長方形」。這個還不算誇張(最近媒體發布的好多機場都是這麼樣的長方形)。廣州白雲最近公布的,竟然是半徑「55公里」的圓?!(那同樣畫圓的機場來比較下,新加坡樟宜是5公里。雖然你白雲吞吐量是大一點,但沒到需要50公里這麼誇張吧)
希望民航總局能順便統一一下凈空區。
高鐵也是這個套路啊。
我之前看新聞配圖,想著誰那麼閑,有空去高架鐵路下的橋墩拍照。 後來,鐵道部變公司,允許民營(zhao)資本入股。 然後關於高鐵的負面新聞就沒有了。前些日子噴了高鐵盒飯,不知道他們又想染指什麼。 綠壩好像是唯一玩砸了的。
民航這樣一個國家機構被一個民企逼成這慫樣,我該說什麼好呢。一個國務院下屬國家局,如此積極地推進規範建設,為人民安全保駕護航,甚至在民用無人航空器普及率遠不及美帝的情況下,敢為美帝之先,瞬間完成了相關係統的研發測試與部署工作,這樣的服務精神,放眼全中國,哦不,全世界政府機構,你能找到第二個出來算我輸。
什麼樣的政策是拿捏得當?250克就是最好的註腳。民航深知公共安全重如泰山,卻依然為國內企業保留了最大限度的照顧!!!別看手機一百來克,若是從高處落下,分分鐘砸死人。民航沒有去和華為小米聯想魅族計較,因為死肥宅可以沒有無人機,但絕對不能沒有手機。
250克,拿捏得剛剛好。
說到這裡可能還是會有人擔心,畢竟手機都有飛行模式,而且個別型號威力堪比軍火,如果被不法分子利用,後果不堪設想。但我認為擔心是多餘的,因為工信部早已想到了這一點,全面實名制。
如果說蕭山機場ps照只是真假存疑,4月17號等幾起干擾事件可能是航模愛好者無意為之的話,那麼那之後的成都重慶機場干擾備降事件有一起算一起只有一個可能,那就是xx級別的勢力在背後撐腰。
剩下的,呵呵。
出台的250g以上都得實名登記註冊,那對於DIY的玩家該如何?對於航模來說該咋弄?自己DIY一個還要去註冊嗎?註冊了就能飛了嗎?炸機了,再做一個,還要註冊嗎?總之,我是懵的,我只想玩的開心,現在搞得所有人都玩不了了。沒有合理的解決辦法嗎?
建議噴的,嫌麻煩您花幾分鐘百度一下這個規定的全文。
無人機的明確定義,已經在規定中給出:
「民用無人機是指沒有機載駕駛員操縱、自備飛行控制系統,並從事非軍事、警察和海關飛行任務的航空器。不包括航空模型、無人駕駛自由氣球和系留氣球。」
玩個航模的出來噴,合適嗎?
就算是要罵,是不是先去了解這是什麼東西再出來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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