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課力模式適合於一對一機構嗎?


謝邀。一對一模式的樂課力模式說白了就是【教師合夥模式】

其運作的操作大致如此:

1、1000平米的純1對1大校區

2:諮詢師不考核合同數額而考核新生人次,學生之後續費諮詢師提成1%。(1個學生報2科為2人次)

3、約2個數學老師,2個物理老師,2個化學老師,2個英語老師,1個生物老師成立1個教師合夥小組,教師合夥小組設立一名小組長。

4、不單獨設立學管師。

5、諮詢師第一個給孩子排的科目老師,不僅承擔該科目的教學和課消工作,正常拿課時費,與此同時這位老師自動成為該學生的學管師,承擔起該學生在本教師合夥小組裡的學管工作,拿這個孩子上的每一科目每節課2元的提成及8%的續費提成。(這就意味著教師合夥小組內的每個老師都可能成為小組內其他老師上課孩子的學管師)

6、一家校區設立一名校長,一名諮詢主管,一名教學主管,一名教學主管平均管理4到6個教師合夥小組的小組長,小組長平均管理6到7個全職老師。校長拿校區利潤分紅20%,教學主管拿校區營收提成,小組長完成營收任務後年底有營收提成,老師的課消和續費提成也是到季度結束和年底發放。

這種做法會導致幾個結果:

結果1:老師服務的積極性得到爆發,學生和家長對教師合夥小組的粘性極高,學思堂孩子平均學一科的比率只有不到30%,超過30%的孩子學習四科。(學大一個孩子平均學不到2科)

邏輯分析:

實際場景是,學思堂的每個教師合夥小組的全部科目老師,免費給教師合夥小組所有老師負責的全部學生每天晚上上免費答疑課!今天哪個老師沒課,這個老師就來盯孩子答疑,無論這個孩子有沒有上這個科目都被所有科目的老師服務,這就必然導致孩子對教師合夥小組任何科目的老師都熟悉,長期下來,孩子自然慢慢就實現了擴科。

學思堂的自習室每一張桌子上都貼有孩子的姓名,晚上9點多沒課的老師也會過來給自己教師合夥小組的孩子看看作業,每天深夜校區都是燈火通明。

這樣的極致服務,不僅孩子提分一定比同類機構要快,而且每次家長會,都是所有科目老師全部到場,想像下4個老師跟家長一起開會商討孩子的學習問題,這陣勢,家長不感動到哭才怪…

結果2:學思堂不僅擴科率遠超行業平均水平,而且課消率、續費率和老帶新率也遠超行業平均水平,牛逼的是校長還不那麼累。

邏輯分析:

大家想必都體會到了,傳統1對1機構都是把課消和續費的壓力給學管師,所以學管都是求著老師和孩子上課,並且求著老師把這個孩子帶好。

而教師合夥小組裡的老師都是小組內一些孩子的學管師,也就是說【小組內的老師可能互為對方老師學生的學管師】。

這樣小組內老師天然就起到互相監督課消、教學質量和教學服務的作用了。在這個模式下,如果小組內有老師不認真,都不用等到機構甚至小組長管,教師合夥小組內的其他老師第一個不幹。如此結果,小組內誰也不敢偷懶,老師之間互相制衡、互相監督,共同把教學和服務做好,所以學思堂的課消率、續費率這兩個結果自然就變好了,而且校區的校長由於管理體系老師天然互相制衡,還能夠比較輕鬆。

當然,機構每個教師合夥小組的老師都這麼拚命,必然口碑會更好,家長老帶新就有動力,並且,學思堂還規定哪個老師拉來的老帶新學生還歸這個老師負責學管工作(拿續費和課消提成),這樣就又再次激發老師做好已有學生的教學和服務,讓更多小組內正在學的家長給這個小組介紹更多的新生。

結果3:其它機構老師大面積願意跳槽到學思堂。

邏輯分析:

老師不僅可以拿到自己的30%課時費,而且還可以拿到自己負責學生的8%續費提成和每節課2元的課消提成。

所以如果一個老師負責的每個孩子都平均學4科,就意味著老師除了能拿到自己科目30%的課時費,還可以拿到這個孩子額外學習3科*8%=24%的課時費(假定這個孩子四個科目學習頻次一樣)和2元每節課的提成。也就是說,老師把自己帶的學生擴科做的特別好,相當於最多可以拿到孩子跟自己上的科目課時費的60%。

我觀察行業里,老師大多數覺得自己薪資低而帶來的不滿有兩種,第一種是覺得不如自己出去干掙得多,這一部分其實女老師並不算太多。更多的是第二種,老師「不患寡而患不均」:老師的不滿很多是看自己機構里兼職老師賺的課時費又多又輕鬆,看在其它機構當老師的朋友工資比自己多。

而學思堂的模式老師如果把後期工作:課消、續費、擴科、老帶新都做好,可以拿到比其他機構高1.5倍以上的工資,其它1對1機構的老師必然會坐不住。

目前一家名為學思堂的教育機構已經跑通了這個模式,在蘇州及周邊的無錫、揚州、泰州、鎮江、丹陽等地已經擁有28家純1對1的大校區,年營收估算3個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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