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薩特的「他人即地獄」?


從視覺的角度說一說,人的視覺不僅僅是看東西那麼簡單,當我作為一個單獨的個體看外界時,世界向我聚攏,我是世界的中心,我完全自由,這就產生了一種超越性,我是主體。這就是薩特所謂「主體我」。

當我發現我被他人凝視,我變成了他人凝視的對象,我成了他者,我在他人的目光下變質了,「我在我的活動之中把別人的注視當做我自己的可能性」,也就是一種異化,一種物化,一種被目光的奴役,也是對我這個主體的自由性和超越性的剝奪,於是主體我成了對象我,而他者成了我眼中的主體由我的目光建立起來的那個「我的世界」崩潰了,這就是所謂他者即地獄。

比如我在偷窺澡堂子,自得其樂,我很放鬆,很自由,自以為很隱蔽。忽然我的餘光發現遠處的樓上有人在看我,此時雖然這個人不可能對我造成威脅,不認識我,也不會妨害我繼續偷窺,但作為主體的,超越的我,在他人目光的注視下被異化,奴役,完全崩潰了。

展開一下,藝術作品裡面,比如德加的畫,暗示了一個偷窺的視角,以藝術品的形式展現出來,我們得以自由的注視,其實也是一種對我們主體性的解放。某些電影亦然。

所以馬奈的草地上的午餐很有革命性,一樣的道理,遠處河裡有女性戲水,這是一個偷窺視角,近處的裸女大大方方的在一群衣著正式的紳士中,注視畫外的觀眾,這是對偷窺者的挑釁,她的潛台詞我認為就是「看就看,怕什麼,你看我就不怕被他們看」


可以看別人的演繹,不過最好結合小說自己去理解。以下是我的理解:

在小說《禁閉》(Huis Clos, "No Exit")之中,薩特描寫四個人(的魂靈)墜入地獄,地獄中沒有預想的酷刑,也沒有火焰,只有一間封閉的密室,關著他們四個人。他們無論幹什麼都要在別人在場的情況之下進行,燈永遠亮著,刀子殺不死人——因為反正都是魂靈。這樣的痛苦就是地獄的痛苦,l"enfer, c"est les autres

此種情況下,他人的目光影響我的自由意志,左右我的選擇,這令我痛苦,尤其是有時候在他人的影響之下做出違背心意的選擇的時候。而我將別人視為「非我」、「他者」,「我」和「他們」的區別,界定什麼是「自我」的範圍。所以,如果沒有他人,我就不會是現在這樣的我,但是現在這樣的我因為他人而存有喪失判斷和自由選擇能力的危險。


我認為樓上很多解釋都是非常不負責任的。首先這句話來自薩特的劇作《禁閉》這個毫無疑問,但是僅從情節來推敲這句話似乎是比較困難的了。如果結合薩特的代表作品《存在與虛無》來理解「他人即地獄」的說法就容易得多,畢竟薩特用了接近300頁論述了「為他」這個問題,即他人的存在和他人與「我」的具體關係。

首先來講,薩特在前期的思想中是具有唯我主義(個人主義)和悲觀主義傾向的,在他的作品中不難看出德國哲學家叔本華和奧地利心理學家弗洛伊德的影響。譬如,薩特眼中的人似乎都在傾其全力扮演一種角色,而且他說,「我時刻逃避存在,然而我存在」,這種人的自由本性在社會機器中被壓抑的的狀態顯然是來自弗洛伊德的「潛抑」學說的影響。這種說法本來也是一種悲觀的論調——弗洛伊德認為「一切心理活動皆由潛意識的衝動與社會(可理解為薩特的『他人』)對這種潛意識的壓抑構成「。

其次來說,「他人即地獄」的意思即是,當人的意志受到他人意志的干擾,兩種意志就陷入一種水火不容的不可調和狀態中。舉一個例子,人們看球賽,一個人因為一個球而叫好,另一個人則朝他投來鄙夷的目光,當前者看到後者的舉動,他們的意志在此就產生了一種摩擦,前者則必然受到後者意志的干擾,而去思考是否要去尋求改變,而這種思考往往是無結果的,「我」的意志因為「他」的干擾因此陷入了一種難堪的境地,這就是所謂的「地獄」。這個有一個極端例證——作為「施虐狂」的法西斯政權即是強迫「我」的意志順從「他人」意志。

最後補充一點,薩特的這句話曾經被很多人理解為「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徹頭徹尾的個人主義,這個理解是非常錯誤的。可以說薩特受到叔本華唯意志論(「世界是我的表象,世界是我的意志」)的影響,但是絕非是簡單的」利己主義「,而更傾向於一種悲觀的壓抑的關於」我"與社會關係的看法。薩特的哲學專著比較晦澀難懂,不可從字面意思理解。
====================補充幾句=====================
薩特有一句話,「我看見自己是因為有人看見我……他人在這裡不是對象,也不可能是對象,而同時,我又仍然是為他的對象,但並不因此而消失」。
相信這句話會對理解有幫助。


這個問題結合生活就很好理解啊。

比如村子裡的一個寡婦,耐不住寂寞再嫁,每天村子裡的人都戳她的脊梁骨,這些東西讓她痛苦不堪,想要自殺。或者用薩特的例子,一個女孩子在約會,男人把手放在女孩子的手上想要進一步發生關係,女孩子放棄了選擇,對男孩子的要求模稜兩可,之後發生了自己不情願的事情。這些都是。薩特雖然用的是哲學概念,但揭示的是人的基本困境:

在他者的注視中,個體被他揭示為存在從根本上是一個為他的存在。用人話說,你是為別人活,不是為自己活。

但因為早期的薩特不斷返回笛卡爾,關於他者的批判沒有太大的深入,這也是後面反-主體的結構主義和解構主義的工作。

哦對了,還有,如果對這個的理解停留在主體-孤獨感-自由的層面,這還是人本主義的套路,望詳查。試舉例,弗洛姆《逃避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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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同他人的關係被扭曲了,變了質,那麼他人只能是地獄。

比如說:如膠似漆的戀人反目成仇成為仇敵。


你同他人的關係之所以很壞,是因為你完全依賴於他人,這樣當然就像處於地獄中一樣。世上有許多人處在這種地獄般的境況之中,因為他們太依賴於他人對自己的判斷。簡單來說,他不是自己的目的,而是他人的手段,他不是為自己而活,而是為他人而活,並且憑藉他人的目光和判斷來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一旦離開了他人的"監督"和"注視",不能忍受和自己待在一起,即無法慎獨,在此意義上,自己也就不成為其自己。


這種人,就像薩特<禁閉>里的"死人",被禁錮在一連串的陳規陋習和世俗價值觀之中,被同化而心甘情願,被摧殘而幫著數錢,被綁架而不知反思,不時因他人對自己的評價而痛苦萬分,但他們對於社會的環境和自己的處境卻絲毫不想著去改變。他們害怕變革,從內心裡就拒斥批判性的思考。他人對他們行為的評判永無休止地包圍著他們,他們是"活著的死人"。肉體活著,心已死去。而這種人,恰恰就是自為的存在主義者的反面。


再舉個比較形象的例子:

在延安整風過程中,所有擋員都在不同程度上被整了一遍,包括那些沒有直接受害的人。他們得被迫揭發他人:同事、朋友、丈夫、妻子,心靈上跟受害者一樣受到永久性傷害。人人都得參加坦白大會,目睹可怕的場面。人們基本沒有隱私可言,人人都生活在他人的注視之中,人人都生活在恐懼之中,害怕下一個輪到自己。他人的存在成為對存在者自身的"規訓與懲罰",無窮無盡的「思想檢查」對每個人的隱私都橫加踐踏。

把一般工作單位變成准監獄是整風的重要發明。在未來的統治中,整個大陸都將採用這種模式。在這件事上,他更勝希特勒、斯大林一籌,使同事一夜之間變成囚犯與獄吏。用這種方式,他不僅讓人與人之間充滿可怕的緊張關係,還增加了直接參与鎮壓的人數,甚至施用刑法的人數。希特勒、斯大林搞這些骯髒事大多用的是秘密警察蓋世太保、克格勃,地點在一般人看不到的鐵門後面。而他的方式,不僅捲入的人多得多,也公開得多。

這樣就好理解了。


個體的慾望、意志,總是與他人的慾望、意志糾纏不清。

慾望從來都不純粹是我自己的,它和另外一個人相連:對他人的慾望,被他人慾望的慾望,尤其是對他人所慾望的東西的慾望。由此,嫉妒和憤恨都成了人性慾望的必要構成。用一個低俗的笑話來解讀:

一個貧窮的農民在海難中倖存下來,他發現自己困在一個島上,和他在一起的還有辛迪·克勞馥(Cindy Crawford)。克勞馥和他交歡後,問他感覺如何;他回答說,爽極了,但他還有一個小小的要求來實現徹底的滿足——她能否扮成他最好的朋友的,穿上褲子,在臉上畫上些鬍鬚?他打消了辛迪克勞馥的疑慮,說自己不是一個秘密的性變態,她很快就會明白的。當克勞馥這樣做時,他走近她,戳了戳她的肋部,帶著男人之間那種揶揄的笑說:「你知道我做什麼嗎?我剛和辛迪·克勞馥做了愛!」

個體總是在最低限度地尋求他人的關注和認可,他人的慾望可以甚至必須成為我的慾望:父母、戀人想要我成為的樣子,最終會成為我想要變成的樣子(同時,如果我無法滿足他們的期望,愛會變成暴力)。當我的慾望和他人對我的慾望相衝突時,他人就變得危險了。


有我者,天堂也是地獄,無我者,地獄也是天堂。

薩特有我,故時時思量,覺得處處都是地獄。


人需要從他人角度來思考自身,對於人來說,他者必須存在,否則無法確認自我的存在。然而,由於自我的孤獨本質,人在試圖與他人相通的過程中發現孤獨的存在和不可消解性,因為自我本質是孤獨的,而一旦與他人相通,就會損耗個體自我的獨立性與唯一性,自我存在的根本會消失。因此,人一旦存在,就不能容忍他人的存在,他人就成為了人自己的地獄。

人一旦產生自我意識和相互意識,便會感受到自身處於孤寂分離狀態,孤獨因此而產生。自我意識與孤獨共生,人只有肯定自我的孤獨性與唯一性才能與他人區分開來,這是確認「我何以存在」的基點。每個人都可以感受到孤獨,但人只有意識到自我本身需要孤獨來確認自身才有可能產生自我意識。

人的本性使其無法忍受孤獨。出於對虛無深淵的恐懼,人往往會逃避孤獨或者通過創造上帝來陪伴自己。人需要孤獨而又害怕孤獨,他渴望與他人相通。在相通的過程中他意識到自己孤獨的本質,而且與他人相通需要犧牲個體的獨立性和主體性,因此對他人感到噁心,對自己來說,他人就成為了地獄。

甚至是「自己即地獄」,人在對自我的思考反省中,發現無法將自我從孤獨當中拯救出來,意識到自我孤獨的本質,在自己面前感到無法相通、不能理解的孤獨,自己無法確認自我的存在,對自己感到陌生而懷疑。由於自我的存在使人自己感受到了孤獨的存在和不可消解,自我和自己產生了分離,人感到陌生和異化感,對他人甚至自己感到厭惡。孤獨使人自己成為了自己的地獄。


《存在與虛無》第一章就在講現象和本質的區別。現象中就有本質,本質並不獨存,這是現象學一以貫之的。

既然本質唯有在現象中才能彰顯,那麼一切東西和它的意義都是當場在我意識中被充盈的。但當我所認知到的一切意義呈現在他者眼中時,同樣的重構發生了,包括我和我所認知的一切。我在被對象化的過程中,被拆開然後被搭建……

即便薩特站出來說:我的存在主義才是真正的人道主義,後來法國人依然對薩特哲學所引起的問題怨恨不已。

是需要「公共理性」站出來說點什麼的時候了。


每個人因其主體性的不同,必然會產生不同的價值判斷與價值選擇,而他人的價值選擇必然會影響到自己,進而產生誤會、分歧乃至,這樣下來與他人的相處必然產生不能算愉快。

這裡面隱含的一個判斷是:人與人之間理解的不可能。

其實完全可以用村上的自白來解釋這一哲學論斷:

「每個人自有價值觀和與之相配的活法,我也有自己的價值觀和與之相配的活法。這樣的差異產生了細微的分歧,數個分歧組合起來,就可能發展成大的誤會,讓人受到無緣無故的非難。遭到誤解、受到非難,絕非令人愉快的事件,還可能使心靈受到深刻的創傷。」

喜歡獨處的人大概會對這句話有相當深刻的理解。


怎麼理解都可以,如果不是非要得到薩特本人認可的話,別忘了薩特對讀者來說也是他者
自我即地獄、他者即天堂、自我即天堂……存在先於本質,本質已經不重要


個體無法脫離他者而孤立存在,他者必然會影響個體的自由特性。


一個人的幸福程度,往往取決於他多大程度上可以脫離對外部世界的依附。

其實他人非地獄,自己對他人有多在意,才是地獄。


「他人即地獄」≠「人對人是狼」

在薩特語境中,「我」與他人之間的衝突主要是指雙方意識和情感上的不適與困擾,而非現實中的利害衝突。所以評論區很多人的理解,都過分代入自身情感了啊,這跟利己利他有半毛錢聯繫。

薩特在《存在與虛無》中提出這樣一個概念:being-for-others.
其意義是,我既不能完全被他人對象化,又不能把他人對象化,我與對方總是處在互為對象化的糾纏矛盾之中。
薩特的觀點是——人際關係的本質以及基礎是衝突而非依存。(這是他對海德格爾being-with-others和solicitude的反駁)

題主要想真正體悟,建議有條件還是看原著,因為無論中譯本還是英譯本,它很多翻譯的意思都沒法做到精準,甚至好幾處讓人產生曲解。比如海德格爾就很忌諱言「道」。
如果實在不行只能看中譯本,建議多關注相關論文和書籍,買東西要貨比三家,讀書要兼聽則明,一樣的道理。


首先,如果你不能正確對待他人,那麼他人便是你的地獄。即倘若自己是惡化與他人關係的原因,自己就得承擔地獄之苦的責任。劇中三人都是罪人,都是敗壞與他人關係的罪魁禍首,生前都給他人造成過痛苦。薩特通過三個已死的"死活人",正是要點醒許多在世的"活死人"來認識這個道理。

其次,如果你不能正確對待他人對你的判斷,那麼他人的判斷就是你的地獄。他人的判斷固然重要,但也只能參考,不能依賴,不可看作最高裁決,更不是自己行為的最終目的。凡以追求他人對自己讚美的人,必定陷入精神困苦之中。加爾散正是如此。他從不自察內省,改變自己的思想和行為,他耿耿於懷的,總在計較別人會怎樣給自己作結論:他的編輯同事們會談論他是膽小鬼,後繼者也永遠會持這種看法。"我的一生已經捏在他們手裡了,他們根本不理會我就給我作了結論。"死後仍然爭取艾絲黛爾相信他不是膽小鬼。他認為求助於她一人的認可便可得救,但艾絲黛爾對此並無興趣。他失望後又去找肯動腦筋的伊內斯,然而得到的回答正好相反,這使他更加痛苦,因而陷於精神地獄之中。

第三,如果你不能正確對待自己,那麼你也是自己的地獄。人生旅途,每出差錯,人們很容易去找社會原因、客觀原因和他人原因,往往看不到自己的原因,正確對待自己常為我們所忽略。在薩特的人學觀中,這一點卻極為重要。《禁閉》提出這一問題,其深層意蘊正在這裡。艾絲黛爾不動腦筋不思考,只追求動物本能般的直感享樂,不能嚴肅對待自己,也不去改變自己,所以走上犯罪道路,落入了自己的地獄;伊內斯有思考能力,卻被同性戀的情慾引入歧途,明明知道自己很壞,還要一意孤行,步入作惡的深淵。她從不能正確對待自己開始,以與別人共同毀滅告終,也落入了自己為自己製造的精神地獄之中;加爾散既不能在事前正確選擇,又不敢在事後面對事實,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還要以他人的判斷為準繩來確定自己的價值,也落入了自設的陷阱之中不能自拔。叔本華曾把唯我論者稱作"關在攻不破的城堡里的瘋子",《禁閉》描寫的正是關在攻不破的城堡里的、永受煎熬的三個瘋子!正是在上述三層意義的基礎上,薩特呼籲"爭取自由"、"砸碎地獄",就是要喚醒人們不應作惡,以免扭曲與他人的關係;就是要喚醒人們,不要依賴別人的判斷,作繭自縛,製造樊籠,成為"活死人";就是要喚醒人們,嚴肅認識自己,超越自己,鼓勵人們以自己擁有的自由權利為武器,去砸碎這種精神地獄,衝破人為的靈魂牢籠,為自由的心靈開拓出一片新天地來。詳細請參考http://www.douban.com/note/86026622/


因為丟失了自我,我之不存,何來幸福


意思就是說,人是要管的,而人必定是反對管的。

他人的存在,是社會文明存在的基礎,比如語言,思想,都必須依託他人的存在而存在,如果只有你一個人存在,那麼,你無法交流,就沒有語言,而沒有語言,你就無法思考。你當然也不可能知道「他人即地獄」這句話。而如果你不知道,那麼,它就不存在。

所以,他人即地獄的意思,就是人必須群體生活,但這種群體生活,會導致人的基本人性受到限制,而這種限制,又是必須的,否則,人就不是人了。

他人即地獄也好,我思故我在也好,其實,如果不明確定義,基本上,就是一句廢話而已。


一群聊天的人進入電梯後,當門關上的那一下。往往會都沉默起來,這種封閉的環境,過近的距離,旁邊人的耳目,無法安放的目光。。。。這就是他人的地獄了吧


這是木心在《文學回憶錄》里對薩特「他人即地獄」的解釋。


他人即地獄,
他桌子則不是地獄。
關於桌子: 從未產生過道德的人類社會,會是什麼樣子? - 知乎用戶的回答
讀罷上文,我的結論是,
薩特的好朋友是桌子人。

薩特只和桌子人做好朋友。
= = = = =
by the way, 雖然我不是薩特,但我是絕對不相信那些從對他人評頭論足的過程中得到快感的人(包括做播客的)、他們能有幾人真正理解薩特的初衷的。
薩特是善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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