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核彈之下無冤魂」?

似乎很多人十分擁護這句話,所以不帶立場的問一下, 它和「崖山之後無中國」和「明亡之後無華夏」這類的論斷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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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補充:
可能大家有些誤會。我想問的是結合歷史,這幾句話在邏輯上有什麼區別,是否正確,而不是單純的詢問歷史。


這句話是錯誤的,廣島有10多名美軍的POW,還有中國和朝鮮的勞工,都給小男孩一併炸死了。

然而在全面戰爭的背景下,這根本無所謂。


學術界目前對「美國原子彈轟炸廣島、長崎是否導致日本投降、多大程度上加速日本投降」還沒有定論。

  • 杜魯門總統下令使用原子彈,是為了訛詐蘇聯?為了避免美軍大規模登陸作戰?為了加速日本投降?這些動機在其決策中的「比重」是怎麼樣的?

  • 除了「使用原子彈轟炸廣島、長崎」外,還有什麼其他目標可選?為什麼沒有選擇其他目標,包括海洋上的驗證型核試驗?
  • 美國最早實戰使用原子彈的瞄準政策是什麼?其目標選取標準是什麼?杜魯門總統對目標選取標準有多熟悉?

  • 美國決策者對原子彈效應的了解有多少?對原子彈的輻射效應的了解有多少?是否在其使用決策中考慮到?

  • 杜魯門總統是否積極地做出了「使用原子彈」的決定?還是僅僅繼承了羅斯福總統的既定方針?
  • 使用原子彈前,日本政府是否已經準備投降?天皇是否放棄投降機會而導致戰爭延長?

  • 美國是否明確在「用原子彈進行人類歷史上的第一次核訛詐」?這次核訛詐成功么?美國是否應該明確「無條件投降」、明確保留「君主立憲制」?這些明確的核訛詐聲明有沒有可能驅使日本在轟炸之前投降?是否能提供威懾可信度?

  • 日本投降是否由於美國原子彈轟炸導致?蘇聯宣戰的作用是否才是決定性的?原子轟炸長崎是否必要?

  • 「對日原子彈轟炸」比較於「大規模常規轟炸」是否更有效?對日原子彈轟炸除了「放射性」、「快速大規模毀傷」以外,還有什麼特質?這些特質是否有利於「核訛詐」(驅使日本投降)?

  • 對日原子彈轟炸是否有明顯的放射性殘留?
  • 「殺傷民眾」在多大程度上促動了日本決策層的軟肋?對日原子轟炸在多大程度上削弱了日本戰爭實力?「大規模殺傷民眾」是否能有效驅使敵國投降?從經濟角度來看,當時花費巨大的武器級核材料,比之於大規模常規轟炸,是否划算?

上述問題,都沒有定論,學界仍然在研究中;這應該比什麼「冤枉不冤枉」的討論,甚至是粗暴情感宣洩,要有價值的多。有不少人把核武器的使用認為是「復仇」性質的,也就是說只要我方有足夠多的人員傷亡,某種核武使用就是合理的————其實,為什麼要把核武器的使用局限在「復仇功能」上呢?如果不需要使用核武器,不需要「大規模殺傷民眾」,就能制勝,當然不需要用;而如果一定要用核武器才能夠實現目的,又為什麼需要等到「復仇條件充分」才可以用呢?舉例來說,如果蘇聯當時擁有核武器,它是否要使用呢?它的使用原則是什麼?應該討論下這些問題。這就是為什麼從第一次核武器使用起,都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的政府在用「復仇」來指導武器使用原則(根據目前的材料,美國沒有用「復仇」、「冤不冤」來指導首次原子轟炸)。

一些具體技術細節有什麼用呢?能幫助我們了解核武器非復仇使用的利與弊

比如說「大規模殺傷民眾」,到底是不是有效的驅使敵方投降手段,就仍在爭論中。美國早期的核戰計劃,也就是核航彈數量小於100枚的時代,都是進行「打擊軍事力量」,甚至是「點穴式瞄準」的————針對的是蘇聯境內重要的燃油生產與運輸節點,目的是癱瘓蘇聯的常規進攻。而各國在核武器充足之後,幾乎沒有直接瞄準人口/城市目標的,都是沖著「政治-軍事-經濟」高價值目標打去。


又比如說,而廣島、長崎到底有沒有輻射落塵,決定了其與「大規模常規轟炸」的區別【當然還有其他區別,歡迎多想想】:
但是,1945年8月對廣島和長崎的兩顆原子彈(2萬噸當量左右),在當年年底就造成了共計21萬人的死亡。值得注意的是,廣島和長崎的核打擊都是採用了空爆的形式,美軍1945年選了580米左右的爆炸高度,所以基本沒有本地輻射落塵(local fallout)。所謂的「黑雨」是小範圍降雨導致的rainout(雨水沖刷沉降),也有的「黑雨」根本不是輻射塵而是黑色的火災煙塵,其效果並不是最大的。所以說放射性在當時的短期殺傷效應中,比重小。廣島、長崎的急性輻射病,證明全都是由早期瞬時核輻射導致的。

廣島爆後20分鐘起,1-3小時內零星降雨,總量5-10cm,積累輻射量0.6-2rad;長崎積累輻射量12-24rad,比爆心強25倍。廣島當時處於雨季,濕度有90%左右,核爆火球在幾分鐘後導致全城範圍的火風暴,其產生的上升氣流把煙塵與輻射產物帶上大氣。

但是由於美國內華達試驗場太乾燥、太平洋試驗場人員觀察站太遠(英國海上核試驗倒是觀測到有小規模rainout,所以對「城市大火的作用」不確定),加上大氣輸送模型一直不夠強大,也沒有辦法考慮大氣中的化學反應,一直對「城市核爆炸中產出降雨帶來輻射沉降」的現象了解不足。

直到冷戰期間,「在中歐城市區、高濕度區使用戰術核武器空爆」;冷戰後,「城市內核裝置爆炸」這些情景的想定浮現,人們才重新開始重視「黑雨」問題。比如說,有認為3%左右的總輻射物質會由降雨帶到地面,即使是最乾淨的中子彈空爆。


——————上述研究,可以告訴你「原子彈轟炸民眾與大規模常規轟炸,在極力降低輻射殘留的情況下,到底有什麼區別」————當然,很多人不會願意去了解這些區別,了解它們是否存在,了解這些區別的價值何在。

等把這些弄清楚了,你仍然決定核武器僅能「復仇使用」,才能回頭去討論「冤枉不冤枉」的問題。當然,直接跳進「冤枉不冤枉」的問題也可以,需要有極強的倫理學功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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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對日原子轟炸」的文獻完全不了解,現用很不規範的方式,把這裡的文獻整理如下
http://nsarchive.gwu.edu/nukevault/ebb525-The-Atomic-Bomb-and-the-End-of-World-War-II/

伯恩斯坦(Barton Bernstein)的各種學術期刊上的論文;特別是伯恩斯坦1995年的: 「原子轟炸的再認識 The Atomic Bombings Reconsidered,」 Foreign Affairs 74;
「理解原子轟炸決策與日本投降 Understanding the Atomic Bomb and the Japanese Surrender,」 Diplomatic History 19 (1995)
「日本在南九州的屯兵,美國增長的恐懼與反事實分析:計劃中1945年11月的九州登陸會發生嗎?The Alarming Japanese Buildup on Southern Kyushu, Growing U.S. Fears and Counterfactual Analysis: Would the Planned November 1945 Invasion of Southern Kyushu Have Occurred?」 Pacific Historical Review 68 (1999)


Sadao Asada的「原子轟炸的衝擊與日本投降決定:再認識The Shock of the Atomic Bomb and Japan』s Decision to Surrender: A Reconsideration,」 Pacific Historical Review 67 (1998)

David Holloway的《斯大林與原子彈》 1994

安德魯·羅特(Andrew Rotter): 《廣島:全世界的原子彈》(Hiroshima: The World"s Bomb) 2008

Campbell Craig Sergey Radchenko :《原子彈與冷戰緣起》(The Atomic Bomb and the Origins of the Cold War) 2008

Wilson D. Miscamble: 《最具爭議的決定:杜魯門,原子彈與戰勝日本》 (The Most Controversial Decision: Truman, the Atomic Bombs, and the Defeat of Japan) 2011

約翰·道爾(John W.Dower):《戰爭的文化:珍珠港/廣島/911/伊拉克》(Cultures of War: Pearl Harbor/Hiroshima/9-11/Iraq ) 2011

薩繆爾·沃克(J. Samuel Walker)《迅速全面摧毀:杜魯門與對日核轟炸Prompt and Utter Destruction: Truman and the Use of Atomic Bombs against Japan》 2004

薩繆爾·沃克 「杜魯門原子轟炸決策的近期文獻綜述:尋找中間立場 Recent Literature on Truman』s Atomic Bomb Decision: A Search for Middle Ground,」 Diplomatic History 29 (April 2005)

馬洛伊(Sean Malloy):《原子悲劇:史汀生與對日原子轟炸決策》(Atomic Tragedy: Henry L. Stimson and the Decision to Use the Bomb Against Japan) 2008

馬洛伊(Sean Malloy), 「十分舒服的死法:放射效應與對日原子轟炸決策 `A Very Pleasant Way to Die』: Radiation Effects and the Decision to Use the Atomic Bomb against Japan,」 Diplomatic History 36 (2012)

羅伯特·諾里斯(Robert S. Norris):《炸彈競賽:格羅夫斯將軍》(Racing for the Bomb: General Leslie S. Groves, The Manhattan Project』s Indispensable Man) 2002

加爾·艾波維茲(Gar Alperovitz): 《使用原子彈的決定與一個美國神話的建立》(The Decision to Use the Bomb and the Architecture of an American Myth) 1995

理查德·弗蘭克:《日本帝國的終結》(Downfall: The End of the Imperial Japanese Empire) 1999
馬丁·J.舍溫(Martin J.Sherwin):《被破壞的世界:廣島及軍備競賽的起源》 1987

邁克爾·哥頓(Michael Gordin):《八月的五天:二戰如何演變成了核戰爭》(Five Days in August: How World War II Became a Nuclear War)2007

長谷川毅:《與敵決逐:斯大林、杜魯門與日本投降》(Racing the Enemy: Stalin, Truman, and the Surrender of Japan)2006

詹姆斯·赫什伯格(James Hershberg):《詹姆斯·科南特:從哈佛到廣島,核時代的起源》(James B. Conant: Harvard to Hiroshima and the Making of the Nuclear Age ) 1995

施瑞爾(Thomas R. Searle):「殺傷熟練技工很管用:1945年3月的東京火攻`It Made a Lot of Sense to Kill Skilled Workers』: The Firebombing of Tokyo in March 1945」 The Journal of Military History 55 (2002)

沙弗爾(Ronald Schaffer): 《審判之翼:二戰中的美國轟炸作戰》(Wings of Judgment: American Bombing in World War II) 1985

羅伯特?馬多克斯(Robert James Maddox): 《制勝兵器:廣島決定五十年》 (Weapons for Victory: The Hiroshima Decision Fifty Years Later) 1995

主要目的是希望大家知道,這事情不是隨口一說就有定論了的。一手歷史檔案材料的挖掘,國外歷史學界已經進行很久了。


這句話已經和「雪崩時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一樣讓我噁心了。

也基本接近於判斷是否有必要和此人對話的重要標準了。


有沒有冤魂不重要,人家老美覺得打仗就得死人,與其死美國人,不如死日本人。況且老美從來都是以牙還牙的民族,你偷襲我珍珠港,虐我戰俘,我就nuke你。德國在蘇聯干臟事兒,蘇聯回過頭就用大炮夷平了柏林,肢解了德國。只有靠別人才勝利的弱者才搞什麼以德報怨,殊不知是對孔子的斷章取義。秦漢時代的中國人快意恩仇,惹了我說砍你就砍你,尊王攘夷那也是血淋淋的,也沒人關心被砍的蠻夷是不是有冤魂。到了近代天天被揍,反倒搞上了以德報怨,好像自己是君子不和野蠻人計較,好似阿Q精神勝利法,挨了揍卻說兒子揍老子。


補充一點:美國扔核彈不僅是為了快速解決戰爭減少傷亡,還有為戰後考慮的後招,作為當時壟斷核武的國家,美國通過日本人的犧牲,減少了短期內美蘇為爭奪東亞和東歐地盤而爆發常規戰的可能

也就是說,斯大林在搞出核武前不得不看了美國幾年臉色,動都不敢動,讓美國在日本站穩了腳跟,也讓蘇聯難以在歐洲進一步強勢西進,當時歐洲大陸上蘇聯的軍事實力是優勢的,要不是有核威懾,西德保不住,當時圍困西德詳情可參考相關歷史

2戰後的3戰必然是核戰爭,如果沒有實操的核攻擊,用人命帶來血的教訓讓全球人都印象深刻,等到多方力量都有了核武而1次實彈都沒扔過,沒準3戰真的會爆發,人類那個時候衝動下自相殘殺要死掉的恐怕是上億吧

麻疹如果遲早要發,還是早發好些


這句話是錯誤的。

打仗就肯定有冤魂,不說平民,多少青年,本來可以踏踏實實上學,找個姑娘,找個喜歡或不喜歡的工作,生或不生孩子,過完一生。結果戰爭一來,參軍打仗,最後掛了。甭管是哪方的,甭管是日本還是美國,甭管是菲律賓還是沖繩,都不好受。從這個角度上來講,他們算不算冤魂?我覺得也還是算的。

關鍵問題是這個冤魂到底是哪邊的,假如一場戰爭必定產生冤魂,你是願意自己的朋友乃至同胞當冤魂,還是願意讓其他人當冤魂?

民族類分法,非我同類齊心必誅,這個相對來說比較落後;從道德上講,反抗侵略者,站在被侵略者一方就比較文明,可以再上升一個層級。手段要人道,不要虐殺,盡量減少痛苦,甚至可以快速結束戰爭,就再升半個層級。從這三點來看,原爆似乎都站在更「道德」的一方。

當然再高的道德標準是覺得紛爭很無謂,呼籲拒絕所有戰爭。但問題是這是個理論說法,實際情況就是有人不聽,蠻族滅掉高等文明的事兒出來也不是一次兩次了,哲人王空口退兵這事兒倒是沒怎麼見過。

所以,以我目前的道德標準,我承認核彈下有冤魂。我不希望世界上出現冤魂,也不希望世界上出現戰爭,但是如果必定要有戰爭,戰爭必定產生冤魂的話,那麼我不希望我、我喜歡的人和喜歡我的人、我認識的人和認識我的人成為冤魂。不希望被侵略的人民和被捲入戰爭的國家公民成為冤魂。不希望冤魂很痛苦地死去。

當然,原子彈爆炸也造就了很多無辜受難的人,遭受輻射的一代人也很痛苦,更別提那些被輻射的嬰兒。人本身很脆弱,面對社會動蕩,就像一件濕衣服一樣被捲來捲去,如果你看過二戰時的日本德國,二十世紀的剛果盧安達,甚至是麥卡錫主義時的美國或某些不可言說的年代,就不會認為普通人能夠擁有無限能力和無限責任,相反,群體往往一頭扎進狂熱情緒中難以自拔。回到原爆,我毫不懷疑死亡者里有好父親,好女兒,好鄰居。這些過失該怪誰?該怪核彈,該怪日本軍部,還是該怪她媽的戰爭,怪人類本身?這些事情的比例又各佔多少?

我的智慧沒法應對這麼複雜的道德計算,我也沒有進化到把人類看成一個整體,「每個人都是島嶼的一部分」,但不管怎麼說,我也不會說出「核彈之下無冤魂」這種斬釘截鐵的英雄史觀風格渾蛋話。


這樣說吧,既然題主著重問邏輯了,那必須說這句話在邏輯上肯定是有問題的。

因為這句話只是對歷史上發生過的僅有兩次大當量核彈實戰事件的大體概括,主要是為了表明一種態度,沒有關注細節,也沒有對未來事件的普適性。

比如說,如果哪天金三胖發瘋給蒙古來了一發核彈,那核彈底下有沒有冤魂呢?毫無疑問是有的。也就是說,這句話並不是一般規律,必須具體到1945年美軍投下的兩顆原子彈上來理解。

這句話想要表達的意思其他答主說的很清楚了:日本很多民眾也實際參與了日軍的侵略行動,而且如果沒有這兩顆原子彈只會發生更大的傷亡。但細究起來,作為無差別殺傷的武器,胖子和小男孩殺傷的人裡面也肯定有反戰人員和不是主動參與戰爭的外籍人員,你不能說他們參與的工作為日本提供了GDP就是參與戰爭,因為不工作就沒飯吃,這是基本的需求。如果明天中國發動侵略戰爭,我們有可能不工作不消費來避免「間接參與」戰爭嗎?而在那個時代的日本社會軍國主義思潮里,任何反戰的聲音都會被淹沒,那麼反戰人員是不是無辜的?確實是無辜的。當然為免被說支持軍國主義日本,這裡要說明一下,群體的意識是很容易被導向的,那時候的日本民眾的確大部分在態度上支持侵略戰爭。

所以說這句話並不那麼正確,只是為了表明一種態度而已。本質跟「明亡之後無華夏」一樣,也是為了說明自己的態度而或多或少地忽略了一些事實, 只是這句話表明的態度更加符合我們的感情。僅有的區別就是,「冤魂」被炸死了就是死了,性質上不會有改變,而「明亡之後」定義的是一個很長的時間,還有翻案的可能。


這個問題下大家的三觀有些恐怖。
一溜的復仇主義。

我受不了這樣的邏輯。
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指的是個體。而戰爭是一群人的行為,戰爭之下,哪有凈土,最受傷的總是無辜的百姓,無論是中國百姓還是日本百姓。

我承認核彈復仇很爽,止戰效果也很好,但是令人細思極恐的是若當時日本也研發出了核彈呢?大家互丟嗎?

有回答說是日本百姓支持日本軍國主義侵華,所以日本百姓不是無辜的。
其實在那民智未開的時候,是政府是軍國主義操縱著民意。哪怕真的是民意向著侵略(我們如同民眾是沒有選舉投票權的,哪天中國政府做了些啥也讓我們來背鍋嗎?),那難道就沒有反對戰爭的無辜百姓嗎?在核彈之下死去的嬰兒就是活該的嗎?

一堆憤怒的人集中在一起就會失控。就像這個問題一下,每個人都戾氣都很重,只要不與他們同仇敵愾就是聖母白蓮花……

核彈該不該丟,歷史學家一直在研究也一直在爭論。我們都知道隨著核彈的落下加速了二戰的結束,讓世界上所有普通百姓都受益了,但是在核彈之下,無辜的人失去了一切。
我們能做的,是制止戰爭的發生,讓和平永世長存。


肯定是有冤魂的
但是也不算是
這句話不是廢話

就是當時的情況來說
日本節節敗退
整天嚷嚷著一億玉碎
你說廣島、長崎的人是冤魂
可是戰爭的延續
無數的人也是成為冤魂
的確死了不少人
可是比起一億玉碎
我覺得 至少是可以接受的結果

戰爭
對於平民來說
永遠是災難
不管是戰勝方的還是戰敗方


原子彈轟炸廣島長崎,日本人當作完全不可思議的碾壓(美國號稱能量產原子彈),海森堡以為扔了兩個反應堆下去,美國急著去庫存去產能(二戰後期處於研發階段來不及服役的新式武器過剩,包括3T系列超音速導彈),中國人當作天譴。


肯定有冤魂,但是戰爭哪裡管得了那麼多。日本在中國的幾次屠殺,死的平民就不是冤魂?戰爭的目的就是要擊潰或摧毀對手,並獲得一定的利益(領土也好,金錢和資源也好,政治控制也好)。在玩電腦遊戲的時候,國家人口只是一個數字,少幾百萬你都不心疼。一代目還說中國不怕打核戰,死掉2億還有2億呢。戰爭的策劃者們,其實也不心疼平民——特別是敵國平民的死亡。


看到前面高票答案下有個評論:

我不禁想說:
尹吉先前輩經歷過戰爭,有回答的資格。然後他現在被各種各樣的人誘導著,挑釁著,終於變成了現在的紅衛兵樣子。
當年的大V,如汗青,本來都是根本不回答撕逼問題,只管自己的專業內容的。
現在一樣被你們整天邀請去看各種負能量故事,各種撕逼問題,然後現在跟著你們整天喊女權。

誰挑起的二戰戰火?
誰挑起的知乎的戰火?
誰天天邀請他們回答撕逼問題?
誰靠著人多,天天煽風點火,總想用人數壓倒別人?

罵戰姑且如此,何況戰爭?
誰挑起的火,誰活該。
無辜你大爺,別以為躲在一群人後面就是安全的,別以為群眾就是一切。

法或許有時不責眾,但天道不是。
戰爭機器後的每一顆螺絲釘都是有罪的。
戰爭時期,真正的無辜者尚在受苦,你還有閑心管這些罪惡的螺絲釘有沒有懲罰過重?
傾巢之下,安有完卵。


贊同這話的人,要麼沒有任何歷史常識,要麼連最最基礎的邏輯都沒學好。

先不提廣島和長崎的那幫日本老百姓無辜不無辜,你首先要知道,死於原子彈之下的,有被抓到日本的中國勞工以及其他國家的勞工,有被關押在廣島和長崎的美軍戰俘。

所以「核彈之下無冤魂」這句話本身當然是錯的,沒有任何可以討論的地方。


竟然有這種言論。
建議類似的七字狗,先把中國,華夏,戰爭這些概念理解清楚再說。

冤魂太多了,以至於連統計數字這個過程都是殘忍的。


持這種觀點的人,
把這句話翻譯成南京大屠殺無冤魂毫無壓力。


1、大東亞聖戰是為了團結東亞人民 ,從英美殖民者及其控制的大資本家手中解放出來,實現黃種人的偉大復興,黃種人世世代代生活在這裡,近代被歐美殖民奴役,我們崛起並帶領大家反抗,保衛家園,難道不正義?中國政府甘作走狗,該不該打?
2、中國軍隊打不過我們,不撤退也不投降,就化妝成平民,躲在安全區里襲擊我們,朝毫無戒備的日本士兵、家屬、甚至是兒童背後開槍,嚴重違法國際法,那些平民也提供了掩護,醫療,偵查、補給的支持,都盼望著日本人死,都是兇手,這些人作為一個整體,對抗著日本,每個人手上都有血,都是恐怖分子,不去肅清,難道放任他們繼續製造一起起血案?等著中國人良心發現?
3、冤魂?死在黑槍下的日本人冤不冤,被偷襲的後勤人員、家屬、婦女、孩子冤不冤,這是戰爭,肅清這些隱藏的軍人,怎麼可能沒有連帶傷害。
4、殺光中國人對我們沒有好處,肅清了南京之後,客觀上保護了國際安全區剩餘幾十萬人的安全,大規模軍隊隱藏成平民的事件很少發生,後來日軍佔領的大城市也沒再發生類似事件,否則不知道還會有幾百萬 幾千萬中國人遭遇不幸。中國政府更換了汪先生做領導人後,社會秩序和人民生活都得到了改善。千萬人免於受到戰亂饑荒而死,由此看到,南京大屠殺反而救了更多中國人。

你們就是這個意思吧。


基本已經可以算作兔小將檢測系統了


當然是錯的啊。

舉個很簡單的例子,假設如下情景:

中蘇交惡,最終升級為戰爭。面對侵略,中國政府向蘇聯宣戰。喪心病狂的勃涅日涅夫向中國投下了核彈。不幸中的萬幸,由於蘇聯軍方使用了舊地圖,核彈落在了荒無人煙的地方,但是還是有七個倒霉的傢伙被炸死了,他們是:
常規戰場上受傷撤到後方的軍人李華;
狂熱支持對蘇開戰的好戰市民翠花;
勤勤懇懇搬磚,連蘇聯在哪都不知道的工人大壯;
堅決反對戰爭主張投降的知識分子趙明;
旅居中國呼籲和平譴責戰爭的歐洲人拉貝;
討厭中國人身份的精神蘇聯人沙比;
蘇聯間諜伊萬。

那麼請問,這七個人都活該被炸死嗎?誰能說這裡面沒有一個是"冤魂"?
為什麼要譴責針對平民的戰略核轟炸?因為這東西,不講道理,不分敵友。
認為核彈之下無冤魂的人,最經典的邏輯是假設被炸死的每一個人都是"翠花"。然而且不說這個假設本身就不成立,即使是翠花,也只是作為一個普通人,有一個屬於自己的想法。而有某種想法,是不應該被判死刑的。

關於題主後半段的問題,我之前有個類似的回答,手機實在不方便轉載,之後補。有興趣的朋友可以點開我的主頁,在"他的回答"中找來看看。

(我很歡迎反駁,但這次反駁的較多所以難以一一回復。對我答案有不同意見的話不妨先翻翻評論區,看看你的觀點是否有其他人已經提過了)


我只講一件事。朝鮮戰爭志願軍痛擊美軍,當時麥克阿瑟就堅定地向杜魯門建議使用原子彈打擊,但一直被杜魯門拒絕。
等到艾森豪威爾1952年當上總統後,所幸朝鮮戰爭已經進入了戰略談判階段,否則軍人總統什麼都幹得出來。

經評論區指導,已將 艾森豪威爾 改為 麥克阿瑟 。謝謝


原子彈下有冤魂,但是南京大屠殺,太平洋戰場上陣亡的士兵也是有冤魂。投原子彈這個行為固然是錯誤的,但不投原子彈也是錯誤的。很多事不是非黑即白,非對即錯的,在這種兩難選擇下,美國選了一種,並不代表這種行為就是正確的,只是兩害相較取其輕而已。不能用原子彈下無冤魂為美國洗白,但更不能以原子彈下有冤魂來指責美國或者洗白日本的侵略,我們能做的就是悼念,讓造成冤魂的戰爭永遠不再出現。日本式反思戰爭的特點就是強調自己受害的多,認為其他國家受害的少,因此我們要堅決反對這種觀念,悼念那些在戰爭中逝去的無辜民眾,哪怕他們是敵國的人


我是不支持為了結束戰爭炸死普通人的。因為,如果這種行為得到允許,那麼,假設中國(大陸地區)政府發動戰爭,我也可能會被那個被侵略的國家炸死。但是我其實什麼都沒有做。

站在無知之幕的背後看待問題,才能得到更加客觀的結論。用少數無辜者的死亡換來戰爭的結束聽起來好像很合適,但是人們從來都不會把自己當成冤死的那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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