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之間應該有隱私嗎?夫妻之間應該有隱私嗎?

情侶之間應該有隱私嗎?夫妻之間應該有隱私嗎?


這是一個偉大的思想實驗。(略有不宜鏡頭,17歲以下免入哦。)

李小紅和黃二明是一對相戀七年、剛步入婚姻殿堂的夫妻。他們都讀過哲學,並且對彼此相愛這一事實確信不疑。

然而小紅覺得:「親愛的,既然我們如此相愛,那我們之間怎能存在隱私呢?」

小明想反駁小紅,因為他覺得這兩項之間並不存在強邏輯關係,但出於對小紅的愛,他回應道:「親愛的,可這不是應不應該有的問題,而是可能不可能存在相互的完全的已知的問題。如果我們把隱私理解為不可知的部分,那麼它必然存在於任何的個體與個體之間。」

小紅並不滿意這個回答:「可因為我是如此地深愛著你,所以我多麼希望能把一切的我坦誠在你面前,難道你不是如我一般想嗎?」

小明這才發現自己中套了,如果他不願意把隱私告訴小紅,那麼在小紅看來,他就比她愛他要少一點了:「不不不,我只是覺得從理論上說,隱私是不可能消除的。然而為了證明我對你的愛,請你告訴我,我該如何把自己坦誠在你面前呢?」

小紅揉一揉委屈的眼睛,這才滿意道:「那就請你將一切下意識想隱瞞的東西都主動告訴我吧,作為回報,你也將得到我所有想隱瞞的信息。」

小明首先坦誠的是自己的私房錢:「紅紅,在結婚前,我把我這些年的一部分工資放在了我媽那,大概有10萬。交給你的工資只是我收入的一部分,除此之外,我還在朋友的一家酒吧里入了股,還會有一點點分紅。」

小紅感動地看著他:「親愛的,這有什麼好瞞著我的呢?那些錢本就是你的,更何況,放在咱媽那,和放在自己家有什麼區別呢?至於分紅,你自己留著就好,工作交際都需要應酬呢。」

小明也深受感動,他原本以為這是個糟糕的實驗,可是如此體貼溫柔的小紅卻軟化了他的心,原來,他瞞著她的事並沒有瞞的必要啊。如果夫妻之間,能夠像這樣互相理解,那又何必在心裡放上負擔呢。

第二天,小明去參加了中學同學會。帶著些醉意地回到家,一坐到沙發上就抓住小紅的手說道:「紅紅,我看到我的女神了。」

小紅心裡嚇了一跳,問道:「什麼女神?」

「就是我那時的班花啊,不,校花,長得可美了,我們幾個兄弟經常討論她,我第一次夢遺,就是夢到了她呢!她比當年更美了!我們還加了微信,說有空聚聚呢!」說完話,小明才注意到小紅的臉色:「我原本想瞞著你的,可是......」

小紅說道:「當然沒關係啦,我也有件事一直想告訴你。我和你在一起前,其實談過三段戀愛,還和第三任男友上過床,但那時候高中啊,也不懂,畢業就分手了。上大學之後就碰上你了!」說完,她羞澀地把頭倚靠在了小明的肩膀上。

「什麼,你高中就上床了?」小明大驚失色,「可是你第一次不是喊痛嗎,不是也見紅了嗎?」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也就和第三任男友做過兩三次啦,而且和你第一次時,已經過去很久了。難道親愛的,你竟然在意這些庸俗的東西嗎?」小紅迷茫又略帶嗔怨地看著他。

「不不不,我當然不是在乎這個。」小明僅剩的一絲醉意都醒了過來,只是他一開始就下意識以為小紅和他是第一次,心裡還頗有驚喜,都偷偷地在哥們聚會吹過好幾回「我老婆可是處女」了。結果今天突然得知她不是處女,心裡突然有一股怪異的感覺。如果一開始就知道不是,大概也不會這樣吧。

過了沒多久,小明回家興奮地告訴小紅:「team里來了一個新成員,是個特別正的妞!」

「你整天不想著好好工作就想著這些事啊,」小紅不滿地瞪了他一眼,「怪不得我們大學同班小王都已經升到部門經理了,你還是個普通員工!」

小明頓時像憋了的氣球:「整天說小王小王的,你怎麼不嫁他?」

「你以為當年他沒追過我嗎!他那會兒和我表過好幾次白呢!還不是因為你拒絕了!當年追我的人那麼多呢!偏偏選了你!現在好了,房子還要還房貸,就連雙11想買點東西都畏手畏腳的!」

「是是是,我高攀你了,要不現在放你走,你去找個更好的吧!」

「黃二明你這說的是人話嗎!」

「李小紅,這不是自己說的啊!你應該嫁個比我更好的!」

「有本事就離婚啊!」

「離就離!」

住得近的李爸李媽一聽女兒女婿剛結婚不久就鬧著離婚,第二天就趕過來勸這小夫妻:「夫妻哪有隔夜仇,哎喲,你兩這是鬧什麼。小明啊,我家小紅性子是嬌慣了些,可當初不是你跪在我兩面前,讓我兩一定把女兒嫁給你嗎?」

不勸還好,一勸更來氣,小紅委屈地放聲大哭:「媽,你知道嗎?他那會兒說錢不夠用要省著過日子,婚禮簡單而隆重就好了。可是他前幾天還和我交代,他放了10萬塊錢在他媽那裡呢!還和朋友合夥開了個小酒吧!害得我那會兒連件婚紗都不捨得買!」

丈母娘一聽,敢情還有這回事,這親家不厚道啊,趕緊打了電話,讓那老兩口一起過來坐下聊聊。

黃爸黃媽一聽兒子兒媳鬧離婚,也忙趕了過來:「哎喲,有啥事不能好好說說啊!」

李媽就站起來說:「別的不說,我可聽小明說,兩孩子還有10萬塊錢在親家母這呢。他們都這麼大了,哪還需要父母幫他們看錢,親家母您說是嗎?」

黃媽是個厚道人,一聽原來是這事鬧的,趕緊從包里掏了卡出來:「親家母不說我還忘了,就是嘛,父母哪裡會用孩子的錢,不過是臨時放我這的,紅紅啊,你拿著,密碼是小明的生日。」

於是,這場鬧離婚,就在兩家父母的和解中落下帷幕。

而小紅,快樂地開始了她的雙11之旅。

這個答案還滿意嗎:)
記得點贊么么噠,雙11快樂~


隱私,分空間上的隱私與心理上的隱私。

但不論是哪種隱私,我認為情侶之間都應當互相尊重對方。

1.空間上的隱私

拿我自己舉例子,我晚上有讀書的習慣,女朋友上了一天班,會在網上刷刷網頁。我不會強迫她去和我一起讀書,她也不會逼著我和她一起上網。

休息時,我在裡屋,她在外屋,互不影響,但這不代表形同陌路。每天晚上9點左右,我們都會一起去小區樓下溜達,那時兩個人再聊聊共同的話題,氣氛融洽。

兩個人在一起,不代表一定要步調統一,行動整齊。每天有充分的時間各做各的事情,只要有一定時間兩個人說說知心話,也就沒什麼大問題。

2.心理上的隱私

她要是有一天回家不高興,我會去詢問,會去關心。

但絕不會沒完沒了地追問。

我信任她,她不想告訴我的,自然有她的道理。也許是不願再重複一遍徒增煩惱,也許是她還沒有準備好要告訴我,或者有什麼其它原因。

她有她的朋友圈,自然會有我所不理解的煩惱。我相信等時機到了,她自然而然便會告訴我的。

借與美劇lie to me 的一段對白:

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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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慣性小尾巴] 自己的公眾號,會發些知乎上不會發的東西喲。

微信號:mengshuhz

http://weixin.qq.com/r/KEhVTczE2ZGmrYgu9x06 (二維碼自動識別)


隱私這種比人身自由還基本的權力,該不該有還需要探討么?

聖經里,隱私可是人類有了智慧之後第一個意識到的東西,還不值得尊重么?

就算你覺得不該有,你能控制么,法庭上都可能作偽證,你憑什麼肯定對方說的都是真的?

看過兩集美劇《別對我說謊》,裡面的主角天賦異稟能一眼看穿人類謊言,並利用這種能力協助破案。但其中有一個巨大的bug讓我棄劇了。

這個bug就是,幾乎每個案件的結尾,都是主角拆穿了對方在說謊,然後對方就突然完全崩潰,毫無保留說出真相,承認罪行。然後坦白從寬,牢底坐穿去了。

有沒有搞錯。。。真實人生常見的情節不該是:「你要這麼想,我也沒辦法」么?

所以,除非你有便攜試測謊儀,否則有沒有隱私都是有隱私。所以為什麼不直接大方的讓對方享有隱私,還能落個美名,幹嘛要逼對方說謊?

要知道,眼睜睜看著你愛的人說慌,有時比眼睜睜看著你愛的人死去還殘酷。

話說,能輕易看清謊言,不是種天賦,而是種詛咒。。。


共產黨人從不屑於隱瞞自己的觀點和意圖。——《共產黨宣言》


真愛不猜疑。

我個人很崇尚紙牌屋中Underwood 夫婦的相處方式,相互理解(雖然不總是),目標同一(然而不總是),無話不談(其實不總是)。

不論是妻子說的My hasband never appologize, even to me. 還是一向穩重的丈夫手撕十幾抑或幾時年前騷擾過妻子的陸軍軍官。 還有妻子說去用划槳機,丈夫說著死也不,最後還是乖乖去劃。
這些都讓我感覺到這塔馬才叫真愛!

面對你我不是女王我永遠是那個欣賞你的女孩。為了你我也不是政客我依然是那個追求你的小伙。
(_(:3」∠)_好吧有主觀意淫的成分,畢竟兩年沒看了,可能已經被記憶欺騙了。)

可是即使是這樣恩愛的兩個人,也有各自的秘密。
相比於弗朗西斯的手刃女記,QAQ我總感覺克萊爾私會那個全是毛的窮畫畫的更無法忍受啊!!! 弗朗西斯自然能知道克萊爾的去向,然而並沒有我這麼在意。人家對真愛老自信了,他很清楚那個畫畫的low爆了好嗎!咱們家克萊爾根本看不上他的好嗎!

真愛之於人生,就像高潮之於一夜,可能遇到也可能遇不到,不努力尋找的話往往還是遇不到多一些。

兩個人在一起,彼此信任,不背叛。我知道你可能有事情瞞著我,我甚至可能知道你瞞著我什麼。

但是你知道什麼是我不能容忍的,而這些你永遠不會去做。

因此我很放心。不論你的秘密是什麼。


任何人,在任何時候,都應該有自己的隱私。保有隱私,是令我能夠獨立思考的必要條件。

如果你告訴我,在某個場景下,我就應該知無不言,毫無保留——這是對我來說,是一種綁架。我便不再擁有能夠獨立思考的環境。再親密的夫妻,也不該互相綁架。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每個人都有秘密。有時候我們總想知道更多——對方的喜怒哀樂、思念牽掛、心中所想……以此來做一些判斷和分析,不管是為滿足好奇也好,為消除疑慮也好,無非是為自己安心。

你要問我:你不在意么?你不想知道么?我說我不在意,一定會有好多「過來人」覺得「好傻好天真」以及「這不實際」。

但我並不想為了讓我的人生「少一些荊棘」而放棄我們最寶貴的東西。


———


如果你分不清道德和邏輯的區別,建議不要評論。


各位說的都很對,可是:

  • 男朋友強調自己的隱私=心裡有鬼
  • 男的尊重女朋友的隱私=不關心女朋友

當然了,我們都知道:

  • 心裡有鬼=出去鬼混=不愛女朋友=分手
  • 不關心女朋友=不愛女朋友=分手

所以,實際一點,男的還是不要強調什麼隱私了。


「有人說愛情里沒有秘密,說這話的人既不懂愛情,也不懂秘密。」


隱私和個人空間不是一回事,隱瞞和隱私也不是一回事。

有句話非常贊同,大部分爭論其實都是名詞之爭。這些爭論的人大都是把自己的利益悄悄的捆綁到一個看上去非常正確的結論上,讓自己的行為正當化。


隱私可以有,不能挖鼻孔都對著ta挖吧?
但是相對的,一些不能稱之為隱私的,比如男女婚前是否有過黃賭毒等,以及兩人對於處女情結最好婚前說清楚不然就是隱瞞和欺詐了吧?


我有段時間對於這個問題也非常困惑,我喜歡一個人,信任一個人,如果他對於我有所隱瞞,有些話沒有跟我講,即使這些隱瞞與我無關,只是他心裡的活動,我也會非常難過,感覺自己的真心沒有得到同等的回報。
後來,我讀周國平的書《靈魂只能獨行》,節選一些,與你分享。

每個人對於別人來說都是一個秘密,我們應該順應這個事實。相愛的人們也只是「在黑暗中並肩行走」,所能做到的僅是各自努力追求心中的光明,並互相感受到這種努力,互相鼓勵,而「不需要注視別人的臉和探視別人的心靈」。

以互相理解為人際關係的鵠的,其根源就在於不懂得人的心靈生活的神秘性。按照這一思路,人們一方面非常看重別人是否理解自己,甚至公開索取理解。至少在性愛中,索取理解似乎成了一種最正當的行為,而指責對方不理解自己則成了最嚴厲的譴責,有時候還被用作破裂前的最後通牒。另一方面,人們又非常踴躍地要求理解別人,甚至以此名義強迫別人袒露內心的一切,一旦遭到拒絕,便斥以缺乏信任。在愛情中,在親情中,在其他較親密的交往中,這種因強求理解和被理解而造成的有聲或無聲的戰爭,我們見得還少嗎?可是,仔細想想,我們對自己又真正理解了多少?一個人懂得了自己理解自己之困難,他就不會強求別人完全理解自己,也不會奢望自己完全理解別人了。
在最內在的精神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是孤獨的,愛並不能消除這種孤獨,但正因為由己及人地領悟到了別人的孤獨,我們內心才會對別人充滿最誠摯的愛。我們在黑暗中並肩而行,走在各自的朝聖路上,無法知道是否在走向同一個聖地,因為我們無法向別人甚至向自己說清心中的聖地究竟是怎樣的。然而,同樣的朝聖熱情使我們相信,也許存在著同一個聖地。作為有靈魂的存在物,人的偉大和悲壯盡在於此了。


很奇怪的現象:總是試圖獲取愛的人的隱私來一探ta是否真心或是忠誠。但卻不怎麼會自己攤開在愛的人面前。 說到底,還是自私的希望自己得到的多一些,無論是物質還是精神。
感覺這裡所指的隱私大概就是:對方過去的生活,和對方現在所做的一些沒有經過自己同意的事。 說白了,還是控制欲在作祟。
大多數人想的並不是彼此坦誠信任,而是僅僅不願意自己被背叛或欺瞞。
情侶之間可以有自己的心事,但完全牽扯不到隱私這麼個詞,因為一旦說出來,便意味著其中一個已經有了異心,想要隱瞞著些什麼。不然的話,好好的兩個人有什麼不能說開的呢?


記得有一期《奇葩說》討論過一個問題:應該偷看情侶的手機嗎?

說白了,這就是情侶間該不該有隱私的問題。

我已經忘了這場辯論的結果,但卻一直記得一個選手(大概是馬薇薇吧)舉的例子,她說:你上廁所沒帶紙讓我給你遞衛生紙的時候怎麼不跟我談隱私,我翻你手機的時候你給我談隱私?

言下之意是,你要談隱私,就甭跟老娘談戀愛。又想要隱私,又想談戀愛,好辦,喏……


薇薇姐真是強盜的一手好邏輯,乍聽上去天衣無縫毫無BUG,但細想一下,不對啊,去茅房送紙和翻手機有半毛錢關係啊?

說起來,我也有上廁所被送紙的時候,而且不是偶爾,是經常。

記得第一次是在大學,去圖書館看書,然後肚子疼,連忙跑去廁所,蹲下。

爽完了,一摸口袋,我操,咪帶紙!!!

要是以往,隨手撕塊報紙也能將就將就,但是一想現在身份變了,都大學生了,不能那麼墮落。於是果斷給女票打電話。

很自然啊!並沒覺得這是什麼隱私啊!而且她是從廁所門口直接扔了一包紙進來,毛都沒看到。

當時感激涕零,心想,這個女人真不錯,從廁所到圖書館起碼5分鐘路程,她真送紙來了。紙輕情意重,今後她只要不甩我,我就不甩她。

三年後,她果然把我給甩了。此去一別卿,再無送紙人。


舉這個例子,沒有緬懷過去憶苦思甜的意思,只是想說明,薇薇姐舉的那兩個例子,其實是相悖的兩個例子。

為什麼呢?

從表象上看,給男女朋友送紙,其實是應對方要求,是光明正大的。而翻情侶手機,是偷偷摸摸的,是暗箱操作。

而從結果上看。

給男女朋友送紙到廁所,是在幫對方解圍,結果是增進了彼此間的感情。

而翻手機呢?是在給對方製造麻煩,無論查沒查到什麼可疑的東西,結果都會在兩人的感情上劃開一道口子。


那有姑娘就要問了:我發現男盆友有什麼不對勁,查查手機有什麼不對嗎?

當然不對啊!如果你都發現不對了,那還查什麼?你想在男人的手機上得到什麼,除非是他特別藐視你的智商,不然毛都查不到。他們真有事,手機里的東西刪的比臉都乾淨。

好吧,就算你查到什麼。能得到什麼?大多數時候,能得到更多的謊言。


回到正題上來。隱私是什麼?隱私在我來看,就是不可告人的秘密。是藏在心底那一點見不得光的黑暗,是在黑夜裡只適合自己回味撫慰的傷口。

一個人愛你,就會把想告訴你的都告訴你,痛苦也好,快樂也好,都是他願意跟你分享的,可以跟你分享的。而他不願意跟你分享的,那就是他不願意提及,也不願意讓你知道的事兒。

有人會說,情侶不就是應該坦誠相待么?有什麼不可以告訴我的?哼,分明就是不愛我。

其實,不告訴你,並不是不愛,恰好是很愛。你的愛人如果真想對你隱瞞什麼,那多半是這件事說出去,一定會對你們的感情造成重創,或者對你們其中一方造成重創。

打個比方吧,如果你的女朋友曾經被強姦過,這是一段塵封多年的往事,但在你的追問下,為了取得你的信任,她不得不說出來。你們的感情能不受到影響嗎?想沒想過,她會受到二次傷害?


人心隔肚皮,誰肚子里都有可能裝著一堆爛事。他說也就說了,不願意說。嘿嘿,自行消化不也挺好?!

相愛就好好相愛,愛的是眼下的人,又何必上下求索,弄得明明白白,彼此折磨?

人生難得糊塗,愛一個人,莫問來路,莫問去處,愛在當下,不就是生命中的小確幸么?


每個人都該有自己不可侵犯的地方,注意是每個人。也就是說不管你和他的關係多麼近都有自己的空間,也就是說不管你是他的父母或者老婆女朋友男朋友……
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有自己的秘密,他們不容外人侵犯。如果他想告訴你早告訴你了,如果不想告訴你,你去逼著他可能適得其反……
其實這個問題得的根源在於每個人都該尊重對方,他的生活方式,他的秘密,都該尊重他,而不是去改變他……首先在親秘的人,也應該要有距離,不是什麼都分享……我們不如去尊重他們,反而會讓大家很和諧,而不是去刨根問底……尊重對方,要從尊重自己開始


隱私怎麼定義呢?如果是對方不知道的,並且在我身上發生過的事情,那人人有有隱私,並且根本不可能消除。如果是對方想知道,而我不願意告訴的,算隱私,那這個倒可以消除。


如果這個秘密是一個不會再爆炸的啞彈,那麼這就是隱私,你有不說的自由,且說了也只是沒事找事;
如果它是一個僅僅是目前不會噴發的活火山,那麼不說就是隱瞞,這種情況最好主動說,日後噴發了被發現就不是一個性質了。


個人認為比較理想的狀態是:雙方都願意尊重對方的隱私,但又都覺得其實自己對對方沒有必要有任何隱瞞。
其實很多人並不能區分隱私和個人空間。
現實中的大部分情況就是,當你覺得這件事不想讓對方知道的時候,其實你已存有了私心。
其實我們都只是需要個人空間,當生活已經完全交織在一起的時候,戀人或者夫妻之間,其實是很難保有,也無需保留,所謂「隱私」。


這種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就 手機電腦 這樣的工具, 我個人而言,不會對另一半隱瞞保留。

曾經故意瞄了一眼她手機,好像看見了些什麼奇怪的東西。
她說, 她和前任分了,只是還是普通朋友聊天而已。
還有很多這樣的曾經,我都毫不猶豫的相信了她的解釋。

有一天,她說回老家有事要待一段時間。
幾天後又從別人手機上看到了她和前任秀恩愛。
於是我很卑鄙,很無恥的,想盡辦法去調查,發現她!居!然!真!的!在!前!任!那!個!城!市!

我知道她密碼,但是她從來都不讓我碰她的手機,即使碰了也要在她的監視之下。 而我卻會在她需要的時候毫不猶豫的遞上我的手機,並且可以毫無顧慮的讓她翻過每一個地方。

我可以毫不猶豫的遞過我的手機,是因為我心懷坦蕩,滿滿都是愛。
她從不讓我碰她的手機,是因為她背!著!我!去!劈!腿!

或與就像某位匿名答主說的:
互相都以為沒有,卻互相都有。
或者表面上都說沒有,但都知道對方有。
成年人,應該學會心照不宣。

但是這樣的心照不宣,臣妾真的做!不!到!


過去的不會再發生也不會給兩人關係帶來傷害的那就是隱私,無論你和前任多麼熱戀過,滾過床單,海誓山盟過。但如果對現在的關係會造成傷害,對不起那就不是隱私是隱瞞了,比如結婚前墮過胎或者身體有缺陷又沒對另一半說,又或是兩個人相處的時候你跟別人關係不正常過。這種情況如果對方被動或主動發現,你就別嚷嚷什麼隱私了


謝邀。


有些問題,對方不主動跟你說你就別問。問了不一定她會說,說也不一定說實話,實話也未必你想聽。

何必給自己找不痛快。

你們首先是人,然後才是對方的情人。

人是應當有隱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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