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維使用毒氣彈進攻共軍,為什麼還顧慮違反日內瓦公約?
誰告訴題主內戰之中可以無所顧慮使用毒氣的?內戰使用毒氣放在任何價值體系中,可從來都是消滅一個政權的正當理由。伊拉克的薩達姆以及敘利亞的阿薩德,政權被攻擊、顛覆的理由之一就是內戰中使用了化學武器。黃維是1948年12月10日左右收到蔣介石空投的毒氣彈以及使用毒氣的命令,與此同時蔣宋美齡正在美國向杜魯門乞援。雖然西方記者跑的慢一些,但是一旦使用毒氣的消息傳播出去,還怎麼向美國爸爸要錢?
題主的問題描述的好似黃維淮海戰役裡面顧慮國際公法所以沒有使用毒氣攻擊共軍。這有兩點錯誤:
1. 黃維在淮海戰役時沒有決定是否使用毒氣的權力,決定使用毒氣的是蔣介石;
2. 國民黨軍倒是顧慮國際公法了,解決方法並不是不用,而是控制知情範圍,秘密使用。
黃維在戰後的回憶如下:另外國民黨在淮海戰役時只使用了催淚瓦斯也是沒有造成太大國際影響的原因。
軍盲蔣介石在戰役局勢緊張時找到了聯合勤務總司令部兵工署化學兵司司長汪逢粟,要他用普通炮彈殼造毒氣彈,得到了否定回答。汪回憶如下:之後蔣還是不死心,應用化學所的酈堃厚向蔣報告了抗戰期間為應對日軍造了一萬枚毒氣彈,其中一半催淚彈,一半芥子氣。因為芥子氣是後效性毒氣,使用有數小時的潛伏期,並且只能低空轟炸,空軍不敢執行任務,又怕毒劑誤傷自己人,所以最終只向部隊發送了催淚瓦斯。關於國共內戰期間國軍的毒氣戰,在百度貼吧的二戰吧還里有一個非常翔實的帖子:戰場上空的幽靈——解放戰爭中的毒氣戰 講得非常好,在此不做引述,有興趣的朋友可以點擊進去查看。
大家都在批評答主,這很好,但是為什麼沒人證面回答問題呢
日內瓦公約有好幾款,根據解放戰爭的時間,我們採用1929年版本的。
日內瓦第一公約第25條規定:第二十五條 締約各國應在任何情況下尊重本公約的各項規定。 戰時遇有一交戰國並未參加本公約,則本公約的規定仍應在參加本公約的交戰國之間具有拘束力。
同時日內瓦第二公約中有:
第八十二條 締約各國應在任何情況下尊重本公約的各項規定。
戰時遇有一交戰國並未參加本公約,則本公約的規定仍應在參加本公約的交戰國之間具有拘束力。
只要中華民國政府當時還是締約國,就在跟任何敵人作戰的時候有遵守日內瓦公約的義務。同理,雖然不是很甘心,但今天中美俄等國有朝一日與ISIS作戰的時候,同樣需要遵守日內瓦公約。
唯一不受日內瓦公約約束的情況,是雙方都不是締約國,也就是兩個反政府武裝自己互毆,是不受約束的。其實答主還有一個誤解,日內瓦公約是一套體系,而不是單獨的條約。日內瓦第一公約規定的是紅十字會等機構的待遇,日內瓦第二公約規定的身上戰俘與其相關待遇,還有第四公約關於保護平民的。真正規定陸戰規則的是《海牙第四公約》,關於陸戰準則的,在這裡面才提到了不允許使用毒氣彈的問題,即
第二十三條:除各條約規定禁止者外,特別禁止:
(一)使用毒物和有毒武器
但是海牙第四和第十公約目前普遍被看做日內瓦公約體系的一部分,但是準確的說應該是海牙公約。而這裡才是黃維所顧忌的地方。
這個問題充分暴露了某些國粉的智商和道德水平。
「日內瓦公約是國際條約,約束國家之間的關係。共產黨又沒組建政府,更不是日內瓦公約締約方。國共內戰不受日內瓦公約約束,國民黨和共產黨也沒簽訂別的什麼協議說不能用毒氣彈,黃維還有什麼顧慮?」
黃維還有什麼顧忌?對異族使用毒氣都是在道德上備受譴責,對自己本族的人使用毒氣,良心上不受譴責?不在乎公道人心?樓主說得好輕巧。某位備受吹捧的女性不也是建議美國人對大陸扔核彈嗎。難怪被趕到小島上呢。
想搞明白這個問題,先要搞明白毒氣彈是哪來的,國軍槍裡邊打出的每一發子彈是哪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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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截取一段:但是,就像前面說的。獲取資源的方式決定了你這個政黨的立場。國民黨,或者說排除了共產黨和國民黨左翼之後,剩下的那個國民黨固然也不願意觸動既得利益集團的利益,倒是喜歡把自己變成既得利益集團,喜歡往右面滑下去。但是他們比起其他舊軍閥來,有兩個獲取資源的方式是其他人無法複製的。
一個是拿外國援助,一個是吃關稅。
所謂外國援助,對於國民黨來說,首先意味著蘇聯援助。國民黨之所以能從廣東一個省打出來,佔領東南最富饒的七八個省,同時迫使內地十幾個省的軍閥都承認南京政府是中央政府,不是因為蔣介石多麼會打仗,也不是因為廣東這個地方能支持一支對抗全國的軍隊。完全是因為蘇聯給了廣東國民政府超出任何一個軍閥的資源。蘇聯當時被帝國主義圍攻,任何表示出反對帝國主義傾向的革命黨派,都能得到蘇聯的支援,而中國國民黨拿到的尤其多。
在蘇聯援助到來之前,不要說國民黨軍隊,就連黃埔軍校自己都用木頭槍上課,蘇聯援助一到,幾萬支步槍,上千的機槍和近百門大炮就把黃埔軍變成了中國裝備最好的部隊。孫中山一下子就從南方軍閥的附庸變成了說話最硬的革命領袖。除了給槍給炮給子彈,蘇聯還給北伐軍派了200人的軍事顧問團,其中包含後來的蘇聯元帥和一群將軍。像飛機和坦克等技術裝備,純粹就是蘇聯人自己駕駛的。這些援助是蔣介石這個黃埔校長成為中國領袖的最根本原因。
這是國民黨當初為什麼要聯俄聯共,因為俄國人給錢了。
再往後,大家都知道了,美國援助來了。有滇緬公路,有駝峰空運,支撐國民黨打到1945年,而且戰後幫助蔣介石運兵接收,把大多數日軍武器給了蔣介石。重慶談判以後,美國認為應該把國民黨軍隊培養成亞洲安全的支柱,前後給了國民黨70多個師的美械裝備,還幫助訓練。抗戰期間,美國裝備的中國部隊只有30個師,抗戰後變成了近100個。前面說的74師,就是這個時候從蘇聯裝備換成美國裝備的。蔣介石因此完全壓倒了桂系李宗仁,山西閻錫山這些過去平起平坐的對手。
這是第二筆錢,也是為什麼蔣本想獨裁,但還是被美國顧問拉著去搞個重慶談判。
看到了這一點,然後再看黃維敢不敢用毒氣彈。
如果他用了,國際社會,美蘇等有很大可能迫於輿論壓力撤援,蔣先生立馬就虛了,所以他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韙。
說什麼不忍心,炸花園口的時候怎麼就忍心,1942怎麼就忍心?因為那時候亞洲戰場需要中國這個盟友,美蘇需要中國牽制日本,所以蔣偶爾也敢稍微硬氣一點。
而到了內戰的時候,二戰都打完了,和平是主旋律,這個時候你用毒氣彈之類大範圍無差別殺傷武器,國際社會的輿論怎麼看?美國無論如何也不會一笑了之的,至少不敢大規模援助蔣政府了,因為他們的政治形式決定了他們想花錢,要說服國會的,而國會又會受到輿論影響,最後的結果就是,如果用了毒氣彈,輿論可能會一片嘩然,然後外援就斷了,反倒加速了滅亡。
所謂資產階級政治上的軟弱性,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我的回答是,黃維不用毒氣彈,是因為資產階級政治上的軟弱性。這問題簡直問得太不動腦子,下面回答也都比胡說八道強不多少。堂堂一個國際性公約,這麼輕易就讓你抓到空子鑽漏洞,那國際法專家還有外交官還混個P了。
按照題主的邏輯,所有內戰都將不受公約保護。二戰南斯拉夫境內存在切特尼克,烏斯塔沙,共產黨游擊隊三支作戰力量,都沒在日內瓦條約上簽字,大家都可以肆無忌憚了。
先說一下日內瓦公約的適用範圍。
於平時應予實施之各項規定之外,本公約適用於兩個或兩個以上締約國間所發生之一切經過宣戰的戰爭或任何其他武裝衝突,即使其中一國不承認有戰爭狀態。
凡在一締約國的領土一部或全部被佔領之場合,即使此項佔領未遇武裝抵抗,亦適用本公約。
衝突之一方雖非締約國,其他曾簽訂本公約之國家於其相互關係上,仍應受本公約之拘束。設若上述非締約國接受並援用本公約之規定時,則締約各國對該國之關係,亦應受本公約之拘束。關於禁止化學武器的內容,受日內瓦議定書的約束,關於議定書的具體約束對象,和日內瓦公約相似。
題主解釋的對啊!都放黃河水淹人了,放點毒氣有啥好說的。
人家能炸開花園口淹老百姓,能一把火燒了長沙,能把南京幾十萬軍民扔下不管,還在乎扔個毒氣彈? 手動斜眼 切勿誤傷
樓主這和很多家暴的邏輯差不多了,我在外面不敢打人因為有法律規定,在家裡是一家人就可以隨便打了....真是呵呵
淮海戰役時蔣介石想要用的,被錢大鈞勸住了。錢的理由有三:1,雙方陣地犬牙交錯,難以區分,極易誤傷。2,國軍儲備的毒氣彈老舊,起效慢,戰區地形開闊且風大,毒氣彈效果不大。3,國際上對毒氣彈極為反感,易引起友邦公憤,危及友邦援助。4,為蘇共援助毛匪提供借口。
指望靠一兩件武器改變歷史是不現實的。
活久見
其實當時說的「毒氣彈」是指當時國黨僅有的一些:催淚瓦斯!!!! 而不是芥子氣和其它這種東西
因為害怕是真毒氣,黨內卧底連夜情報,共產黨這邊還對他們進行了大喇叭廣播
具體可看一看鳳凰衛視的:淮海戰役記錄片
薩達姆用毒氣鎮壓國內庫爾德人的時候也是這麼想的。
謝邀,題主我不是專業學歷史的,我覺得考慮以後佔大頭了不能留下個天大的把柄被人家戳腰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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