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MacBook快捷鍵Command不是像Windows那樣(Ctrl)在左下角?哪個設計更為合理?

或者使用Fn?出於什麼考慮?或者是我們使用Windows習慣的原因?


Mac的常用操作如複製、粘貼、全選等操作都是基於「?」鍵進行組合操作;Windows的則是基於「Control」進行組合操作。

從網上找來HHKB Mac鍵盤和Realforce Windows鍵盤作對比。Mac的「?」位於鍵盤左下方靠近空格鍵,Windows的「Control」位於鍵盤左下最邊位置。

這就意味著我們進行如上常用組合操作時怎麼按了。Mac鍵盤一般用大拇指按住「?」,結合其他手指操作。

Windows鍵盤則需要用小拇指按住「Control」,結合其他手指操作。

小拇指應該是5個手指里力量最弱的一個手指。如果鍵盤不好,偶爾還會出現「Control」沒有被按到而出現誤操作。而使用大拇指基本不會出現這種情況。而且對於一個常用鍵,使用大拇指來按擊也跟符合人體習慣。你身邊一定有過使用大拇指按「Control」鍵的,食指按「C」或者「V」,大家可以自行腦補一下那個畫面...以上圖片均來自網路...


感謝邀請

其實最初蘋果電腦上是沒有command鍵的,後來為了快捷輸入命令 ( command ) 才在空格鍵左右添加了「蘋果鍵」,再後來老喬覺得到處都是蘋果圖標有點過分便用文字( cmd /command ) 替代了蘋果圖標。蘋果建議所有程序以cmd+ 字母作為首選快捷鍵組合,字母不夠的時候再使用如cmd+ option+ 字母 組合。也就是說所有快捷鍵操作都有command鍵參與,這樣看來蘋果把它們放在空格左右兩側也是合情合理的。

PC鍵盤上,最早control是在現在caps lock的位置。這本是一個極好的布局,但是後來IBM膝蓋中了一箭將control放到了左下角,把不常用的caps lock放在了這個黃金位置。於是其他廠商就跟著IBM紛紛改了布局,便成了今天這個樣子。一些追求效率的人會用種種方法將Windows下caps lock和control對換位置,Mac中在設置里也可以更改每個功能鍵的功能。

回到上個世紀,不論PC還是Mac,可能電腦廠商並沒有刻意研究control放在什麼位置才最符合人體工程學,僅僅是一些機緣巧合才發展成了今天的樣子。我覺得蘋果的布局比PC的布局用著舒服,但是又能怎樣呢?他們之間並不是天差地別。現在的人們太忙了,哪顧得上鍵盤這個細菌和食物殘渣收集中心。再看看我們現在的QWERTY鍵盤,這個一百多年前為了打字機設計的布局放在現代電腦上絕對不是最高效的布局,但我們還是在默默的用著,因為它已經成為了傳統。不過傳統總有被打破的時候,就像蘋果引入了和傳統屏幕滾動方向相反的自然滾動,也許有一天鍵盤會變的更加符合人類的思維。


參考
Control key
Command key


你們不覺得Caps Lock按鍵的位置很不科學么?明明不怎麼用卻佔據那麼好的地理位置。
看過HHKB的介紹之後,我把Caps Lock 跟 Control 對調了。
無論是 GUI 還是 Shell 都很方便。


ctrl鍵的按壓方法無非就是小拇指按, 按起來很費力的.
後來我練成了手掌邊緣按壓的方式.
後來換了MAC,感覺大拇指按Command無比爽快
綜上: 個人認為, Ctrl在左下是為了方便找到, 而mac選擇的位置更加處於人性化的考慮


CS老玩家表示ctrl在左下角早已習慣


不知道,只知道用著習慣了很舒服


看了一個IBM老機器的鍵位,已經把鍵位調整到最舒服的地方了

  • Win上已經Ctrl和CapsLock互換
  • Mac上Command和CapsLock互換

用vim,瀏覽器,開發工具不能更爽,好的位置是要留給好的按鍵的。


你覺得ctrl放最外面方便是因為容易定位,但其實定位只是你的固有習慣,並不是優勢。
留意一下ThinkPad,也是把fn鍵放在ctrl鍵外面,因為黑夜要開鍵盤燈容易摸到。這種場景才是硬需求。
command用大拇指按,複製粘貼時手不需要離開原有位置,習慣以後比用小指按ctrl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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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一下樓下匿名用戶的疑問。
1,黑夜開鍵盤燈並不是伸手不見五指的黑。屏幕亮著,你是看得見鍵盤按鍵的,只是看不清上面的字。這時候用戶只要按下整個鍵盤區最左下角和最右上角的按鈕就可以開燈,而不用去回憶「左下角第一個還是第二個鍵」這樣的問題。

2,你不習慣的是這種鍵位安排和主流外接鍵盤布局不同造成的誤按,這完全可以理解。畢竟工作效率第一,習慣不好改沒必要勉強自己,我也曾長期拒絕非L形回車鍵的鍵盤。
不過對mac而言,「兼容主流用戶習慣」不是一件重要的事。蘋果養成的一個壞毛病就是做自己認為對的事,比如「確認」放在「取消」右邊,滑鼠滾輪方向等等,對頻繁切換工作電腦的人容易造成困擾,但長期用蘋果的會覺得更合理更符合直覺,還比如這個command也是,大家也都提到了其實用拇指按更省力。


親身體驗下就知道mac設計的快捷鍵操作按期來更舒服,反正我從win用到mac後,不想再用win了[除了打遊戲]


  1. 1 正常情況下,大拇指就在command的位置,g

習慣了用Command
再也不想用crtl


我小拇指力量不夠,按ctrl按久了會疼
但是大拇指按Command就正好了


左下角FN鍵的筆記本都是我第一眼篩選掉的
非常用區(小鍵盤區, insert/delete區)搞的不那麼標準影響倒還不大
常用區標新立異改變操作的直接一票否決
按照前面某樓說的Fn鍵放邊上是為了晚上開燈
我就奇怪了我既然看不見, 摸第一個鍵開燈和模第二個鍵開燈有多大區別?
關鍵開燈這一個行為之後我以後所有的複製粘貼全部變位置了
變了不說我外接一個標準鍵盤TM又換位置了...你說這是不是no zuo no 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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