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開國總統華盛頓在獨立戰爭勝利後為何放棄「黃袍加身」選擇急流勇退,這是歷史的必然還是美國的「福氣」?

每當讀到華盛頓及美國founding fathers的故事的時候都會感慨不已,從我所了解到的世界歷史範圍中,華盛頓是唯一一個打下江山而不坐江山的人。能夠理解他一直心懷「民主」,但一直不理解為何他能夠放心將自己留血拚命打下的建立自由民主國家的基礎,完全託付給另外一群在後方負責思考的「書生」們,如果這是一個畢生追求的夢想,為何寧願自己「半途而廢」。且不說唾手可得的權利誘惑,這是何等的胸襟與遠見。 一直認為歷史的發展具有必然性,但對美國建國的歷史,我始終感覺這是一個「福氣」,沒有這個「異類」,就沒有後續founding fathers寫下的美國憲法,就沒有當前的美國民主。


我贊同題主所言,這是個「福氣」的說法。只不過這份「福氣」並不寄於華盛頓本人對權力有限的興趣,如果嘗試理清當時整個北美政治、軍事歷史,就會發現最後美國制度的形成,根本原因還是取決於北美當時的形勢。華盛頓只是做出了一個對自身最好的選擇,而這個選擇恰好又成為了最適合美國當時情況的選擇,美國有福就有福在這二者是統一的。文末我們可以自由的假設一下如果二者不統一又會形成什麼樣的結果。

首先希望題主理解一點,古代西方的戰爭方式與中國是很不一樣的,中國與北方游牧民族的戰爭總是國家機器之間的對決,軍隊的調動、供給、訓練都是以全國之力為支撐的,爆發力十分剛猛,因而自先秦起就常常出現幾萬人甚至十幾萬人的大會戰。而西方則完全不同,西方的軍隊多由貴族(或者王室)供養,需要全國之力的戰爭時,也是王室與若干貴族共同出兵。軍事行動由一位共同推舉的總指揮決策,而軍隊的供給則由擁有軍隊的貴族承擔。也就是說,統帥決定怎麼打,而打與不打仍然由軍隊擁有者決定。而歐洲歷史上統帥打贏了之後,對軍隊沒有領導權而退隱山林的有的是,絕不止華盛頓一個。

而美國,在獨立戰爭時,仍然保持著歐洲封建國家的大部分傳統,參見維基詞條Feudalism。獨立戰爭時,甚至一直到南北戰爭時的南部,一直保持著領主(或若干領主組成的議院)有權決定自己土地上一切事務的習慣,包括對居民提供軍事保護甚至刑罰。獨立戰爭時,華盛頓雖然貴為大陸軍(又稱殖民地軍)統帥,但糧草和軍事物資均由13州提供,華盛頓本人只有軍隊的指揮權,並無擁有權。1777~1778年冬天,華盛頓不得不向13州組成的殖民地大會不斷的要求增加補給來熬過嚴冬,由此來看,當年大陸軍的糧草都不在華盛頓的控制之下,他本人的實權,連當時大清一個將軍都不如。

更重要的原因是,華盛頓上位靠的主要是政治能力,並不是中國歷任開國皇帝從政治到軍功再到用人的全方位統治力。華盛頓根本沒有擁兵自立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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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來看看華盛頓是怎麼一步步逆襲當上總統的。

按照今天的定義,華盛頓屬於「比較窮的富二代」,他所退隱的弗農山莊,繼承於傳說中被熊孩子砍了櫻桃樹的那位,他的父親。與那時大部分貴族一樣,華盛頓家族對戰功也有相當的嚮往,他的哥哥曾經參加過英國與西班牙的詹金斯的耳朵戰爭,但後來由於華盛頓父親去世,家族陷入經濟危機,他也就失去了由另一個哥哥,勞倫斯·華盛頓安排的加入英國皇家海軍的機會。只是成為了當時弗吉尼亞州軍隊的一名軍官。

在1754~1763的法國印第安戰爭中,法國為了阻止英國殖民地向西擴張,與印第安人結盟。華盛頓參與了弗吉尼亞州與法國的戰鬥,由此撈到了第一桶政治資本,成為了弗吉尼亞州下議院的議員。

波士頓傾茶事件大家都知道的哈?之後英國就剝奪了馬薩諸塞州的立法權和自治權,引起了當時13州領袖的不滿,於是成立了「大陸會議」商討如何保護殖民的權力。本來13個州互相之間關聯就不緊密,距離也不近,大家本來都是各懷鬼胎希望對方多出力,沒人想打架的。但後來1774年在列剋星敦殖民地軍和英軍打起來了,趁著13州總督都有些不安,華盛頓藉此機會穿軍服參加大陸會議,表示願代表弗吉尼亞州參戰。一看此情景,原來被欺負的最慘的,最希望其他州多出力打英國人的馬薩諸塞州代表約翰·亞當斯就趕緊說華盛頓具有「擔任軍官的才能……極大的天份和普遍的特質」(大家一定記住這句話,後來的事實是對此莫大的諷刺),華盛頓就這樣順利的當上大陸軍最高統帥。

然後亮瞎雙眼的事來了,在具有「擔任軍官才能」的華盛頓的帶領下,大陸軍僅有的兩次勝利,一次是利用早先布置的火炮將英軍趕出波士頓,另一次是深夜跨特拉華河的突襲。其他時候節節敗退,被英國人打得四處逃竄。直到1778年才頭一次在費城和紐約之間與英軍打了個平手,靠著這次勝利,華盛頓成功說服當時自己也是岌岌可危的法國波旁王朝參戰,這才終於佔了上風,最終使英國覺得牽扯軍力過多,不得不放棄對北美的聲索,最後的和平條約甚至是1783年在巴黎簽的,並且美國在法國、荷蘭、西班牙面前同意解散大陸軍,只保留一小部分美國陸軍。最關鍵的是,華盛頓賴以獲勝的力量,法國,由於國內動蕩,在英國停止進攻後把軍隊也撤回去了。因此美國終於獲得在英法兩大國家夾縫中生存的空間。(與東方某國在美蘇間斡旋何其相似)

題主現在可以想像一下如果自己是華盛頓這時會怎麼做。本身戰鬥力就那麼回事的大陸軍如今只剩下一點,糧草還控制在諸侯手裡;可以用來號令諸侯的法軍撤了;自己帶兵打仗的能力又不怎麼樣;就這還敢自立為王,不怕諸侯抽嘴巴子?注意我前面說了,美國當時各種事務的決策權在當地領主,貴為總統也只有協調各州關係和外交的權力,連軍事指揮權都沒有。作為各州的實際決策人,自然也願意看到華盛頓這樣一個政治、外交能力頗為出眾的人來帶領大家面對各種挑戰,因此無異議推選華盛頓當選美國第一任總統。

說實話這個總統當得相當窩囊。1794年因為對提高蒸餾酒稅率不滿,西弗吉尼亞發生暴動,華盛頓作為美國總統硬是拿不出兵來維持法(鎮)制(壓),不得已向賓夕法尼亞和弗吉尼亞州借了一萬民兵平亂,幸好贏了。當然在任期內的外交工作華盛頓做的無可挑剔,他成功利用法國對英國施壓,取得了五大湖區的控制權等等,的確非常成功

另外,美國運氣好就好在建國後北美另一個強大的軍事存在法國恰好自己崩潰了。不然以華盛頓的軍事能力,美國只有兩條路可走,一是繼續被肢解當殖民地,二是再產出一個有能力的強權政治家帶領美國獨立,然後也就不走自由民主道路了。

總之,江山不是華盛頓打的,他也沒有坐江山的實力,最終也沒有表現出一絲一毫坐江山的意思,到底是上帝眷顧美利堅,還是華盛頓不得已而為之,大家只能見仁見智了。


至於美國民主,也不是美國原創。美國憲法基本是完全按照當時英國的制度來的,去掉王室而已。並且憲法只在聯邦層面上實施,真正影響個人的仍是州內法。而形成現在的形式,更是百年之後了。

最後夾點私貨

至於美國「自由、民主」啥的,那都是後話。美國建國時「人人平等」的「人人」,或者說有投票權的大約只有三萬人,佔美國當時人口的1%,所以自由也是地主的自由,跟平民,尤其是南部平民真沒什麼關係。並且美國1812年進攻加拿大時,開始說的是「加拿大人一定歡迎我們將他們解放。」遭到加拿大人抵抗後說「我們對加拿大的進攻一定能獲勝」,自由平等的精神貫徹的非常好啊……

真正把自由民主拿來做宣傳,那是1950年後的事了。彼時美國窮人很窮富人流油,同時蘇聯雖然人均不如美國,但至少給別國看到的樣子是人人吃得上飯,看病免費。為了應對蘇聯的意識形態攻擊,美國的自由平等精神普世價值什麼的從此開始大書特書。如果以親歷者的眼光來看,除去經濟上實打實的差距,恐怕蘇聯沒那麼差,美國也沒那麼好。我覺得對待這些說法大家心裡有桿秤即可,非要yy一個從來就像天堂一樣的美國出來實在有些simple了。


本答案正在全面重寫,爭取更加客觀中立一點
幾個簡單的原因
1.我建議你最好去讀讀「建議他稱帝「這個故事的原始版本,誰建議的,如何建議的,建議了一個怎樣的皇位。(參考後期墨西哥帝國的帝位,是蠻坑爹的,如果不是德國選侯貴族眼看著自己被革的不剩下啥了,也不會去繼承。)

2.華盛頓沒有「打下江山「。
好聽點:屢敗屢戰。
難聽點:他基本是「游而不擊」的典型。其他民兵,法國人打仗,他跟著撿戰利品。
英國人總的來說還是補給和財務上失敗了。(重新征服了也抽不了多少稅,不划算,其實整個爆發的關鍵是納稅無代表,而不是稅負比例重。北美13州稅負比例比印度,南非,澳達利亞低多了。而且人家加拿大不也是這樣,人家不是感覺挺好不願意跟著鬧么,北美還有好多保皇派逃到加拿大去呢)
華盛頓說來說去,就是「奇襲「特倫頓一仗(也沒啥戰略意義)
所以說華盛頓"打下江山",還不如說袁世凱「打下江山「,或者說孫文「打下江山「

3.也因此,他對大陸軍的威信沒那麼大,大陸軍主要是自耕農組成的,自備武器的。仗一打完就想回家種地。沒人願意跟著誰繼續打仗。而且還有個大問題,當時大陸軍發不出餉,打了很多白條。約克城之戰前,華盛頓以大陸會議的名義向法國人借了錢發餉,才有人跟著打的。
華盛頓靠啥爭奪天下?靠軍權么?軍隊要發餉,他哪裡去籌餉?向西班牙人么?
對比,本朝或者法國,好多人沒有地,或者小兒子沒有多少繼承份額,所以只能當兵發財。

4.當時基本上各州還是各自為戰的,邦聯會議的決定沒啥強制效力(從這個角度,所以後來1783年巴黎協定的很多內容都沒有切實履行,因為邦聯會議只能敦促各州議會履行,像發還保皇派財產這事從來沒有執行過)

5.而且你注意為啥1783戰爭結束(實際軍事行動1781年約克城戰役後就基本結束了),等了4年到1787年才開始討論憲法呢?不是因為2派書生(輝格/民主共和)論戰出了結果而是因為欠餉和通脹使Shays" Rebellion 這類事情越來越多了,再不弄個像樣的東西出來,大家都要被暴民(以前民兵的主力)弔死了。上面的答案春秋筆法說華盛頓「勸服「叛亂的退伍士兵(是有過,但是否是叛亂難說,主要是可能逼宮大陸會議要求兌付軍餉和年金條款),但是大多數是像「謝司叛亂「這樣的鬧大,直接把借據搶來統一燒毀的。後來把人抓住都不敢判刑,大多數人只好赦免的(最多時有4000人武裝,但是最後只判了2個,大陸軍大多時候也就12000人不到)。不敢判刑,怕以後更多人再鬧起來時,都不要命的死嗑到底。後來華盛頓還把反對建立聯邦的人都稱作「
謝司黨「。
Thomas Jefferson, who was serving as ambassador to France at the time, refused to be alarmed by Shays" Rebellion. In a letter to a friend, he argued that a little rebellion now and then is a good thing. "The tree of liberty must be refreshed from time to time with the blood of patriots and tyrants. It is its natural manure."
華盛頓的功績主要在於主張不能這樣下去了,必須建立個聯邦憲法,都靠自己州的民兵,每個州自己發紙幣,大家通脹,民兵起來鬧咋辦?相比傑斐遜就不一樣了。他認為「人民起來革命「是好事,時不時發生一點這樣的「小」叛亂是「好事」,他對謝司叛亂的評價是「自由之樹必須時不時地用暴君和愛國者的鮮血來澆灌,這是其天然的肥料」,言下之意大家不必大驚小怪。(這種不斷革命論聽起來是不是很耳熟啊?)

6.華盛頓是制定了憲法之後才當上總統的。他要篡權靠誰?靠幾個大莊園主支持?(像南美那些)那不是傀儡么?軍隊又不會跟他。獨立後,美國沒有常備陸軍,有一點海軍陸戰隊,有幾艘海軍,但是這些人根本不會鳥華盛頓這種常敗將軍。而且當時大家都有鳥槍(當初大陸軍時民兵都是自備武裝,槍都是私產,你要沒收,你靠誰去沒收?你城管的工資都發不出)。你搞啥?
袁世凱幹嘛要《善後大借款》?幹嘛要二十一條?為了借錢發餉啊!!!
克倫威爾還能搶劫劍橋大學的銀器發餉。可憐的哈佛耶魯當時基本沒見過這種東西。
而且憲法是有一攬子權利法案的,法案里就規定了持槍權(反正也收不上來)。各州還有自衛民兵,他稱帝,說不定喬治梅森那種人第一個就反了。
當然後來華盛頓當上總統後剛想征點稅http://en.wikipedia.org/wiki/Whiskey_Rebellion(對農民用自己富裕的穀物釀的私酒徵稅)馬上又有人反了,從很多角度看這次叛亂人數更多,因為華盛頓馬上通過法案招兵,但是沒人響應(因為軍餉低),只好強征,結果很多地方又反強征叛亂,最後湊了12000多人(比謝司叛亂時政府軍還多),才把這一系列事情壓服了。總而言之,如果你少許了解一點1781年~1826年時的美國歷史,如果你是當時在倫敦看英國報紙的紳士,基本上你會覺得華盛頓就是個現在敘利亞「巴沙爾「式的人物,美國普通人,民不聊生,只好時不時起來叛亂一下,專制的法國為了不可告人的利益干涉支持暴亂政權,最終成為了不斷侵略其他獨立國家的「邪惡軸心」。還是大英帝國轄下的加拿大有秩序(估計加拿大人現在也有很多這麼看)

7.說實話當初這幫人起事,大多數人也不是有多遠大的理想 hung together or hang separately 才是真相(上面這話富蘭克林說的)。


8.你要稱帝獨裁,必然有人革命(也不一定是為了人民,就像袁世凱稱帝,段祺瑞也會反他一樣),一革命這麼大領土必然形成內戰(參考後來墨西哥的情況,這種循環沒斷過),英國人稱機馬上就回來了!(實際上沒打內戰就回來過了)


9.所以結論:這麼個爛攤子,有鳥毛的誘惑,你稱帝還容易給英國人介入的借口。

其實也不是只有華盛頓,就在差不多時候1825年沙皇位子還有人不想做呢,亞歷山大一世死掉以後,本來貴族王公公議擁立皇二弟康斯坦次大公,結果他嫌煩,拒絕到任。所以尼古拉一世才有機會。十二月黨人就借這個由頭起事的。話說,要不是十二月黨人自己策略比較傻,說不定尼古拉一世的命運和他曾孫一樣,死無全屍呢。康斯坦次在波蘭吃吃喝喝,不是蠻快活的。華盛頓回到自己農莊里,關起門來,想如何玩黑人女奴就如何玩,如果在費城,早就滿城風雨被人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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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封面少數派第19彈 Robert Wuhl - Assume The Position 101視頻


其實簡單來說,主要是早年他少做了一步弗吉尼亞整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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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人有罵華盛頓和川普的自由,但是中國人在中國沒有。


具體分析一下就可以了。華盛頓是大陸軍司令,大陸軍的兵員是來自各州的民兵,是各州招募來且各州有一定的掌握權的。大陸軍的補給是由各州提供的。也就是說華盛頓兵員忠誠度極度可疑,補給仰人鼻息,直屬地盤沒有。這種情況下稱帝這是要瘋嗎?華盛頓真有這個實力把獨立戰爭中各州拖欠賴掉的軍餉討回來,別搞得舊部貧困潦倒「流血又流淚」不好嗎?


可以說是必然,也可以說是福氣。首先就如別的人所說,美國人民當時甚至都沒想搞一個國家,就想著各過各的,而且當時其實有很多人就已經警惕華盛頓稱帝了,畢竟當時華盛頓在當時聲望相當高,還有凱撒這個前車之鑒。如果華盛頓稱帝,估計又是一場混戰。但也可以說是華盛頓高風亮節,或者說華盛頓生性淡泊,是美國的福氣。歷史上冒天下之大不韙而稱帝的大有人在,但華盛頓班師回朝的路上他卻一路解散武裝。到後來成立聯邦政府的時候,當時大家也覺得你就當總統到死算了吧,結果華盛頓自己不當回去了,從此所有美國總統以華盛頓為楷模,要知道在羅斯福之前美國是沒規定總統最多只能當兩任的,這可以說是一定程度上減小了美國總統獨裁的可能的。
另外,確實讀歷史的時候有種感覺,神偏愛美國。不論從地理位置(沒有強敵環伺,減小軍事獨裁可能),人民組成(基本都是勞動人民,不存在世家大族),以及建國元勛的思想,可以說這幾點上都是美國建國天大的福氣。


一定不是福氣啊。美國獨立戰爭的目的不是建立一個新美國,而是回到從前。什麼樣的從前?13個獨立的,高度自治,各自與英王簽訂不同契約的殖民地。只不過現在不用哈著英王了,契約都可以免了。總體來說就是我自己州的事自己管,別人別bb。
美國的政治歷史,一條主線就是州權與聯邦權的博弈,總體趨勢是州權越來越小,聯邦權越來越大。而獨立戰爭結束的時候就是州權最強大的時候。獨立的根本不是一個國家,是13個。華盛頓一個人怎麼分身去當13個國家的國王?


自古有凱旋將軍為帝,未聞有常敗將軍為王


個人認為,華盛頓當時就是認為,美國是個爛包袱,作為富人的他,很明智的決定不背上這個爛包袱。

華盛頓出面去領頭打仗,其實也是為了他自己更多,畢竟,作為莊園主,如果北美大陸被英國人搞定,他的損失比窮人多,所以,他很無奈的決定出來忽悠大家一起反抗。

華盛頓的故事,就是美國版的「天塌下來有個高的頂著」。

所以,一旦英國人的威脅沒了,他老人家就急不可耐的回老家享福賺錢去了,為美國人民服務?他想都沒想過。

況且,當時美國政府還欠著獨立戰爭時期士兵的很多軍餉,他不趕快溜掉,難道留下來還債?

華盛頓就是一個自私也明智的老頭,我很喜歡他。

在我看來,這個世界上,很少有人能即把事情做對,又做得漂亮,華盛頓就是這樣的人。


稱帝稱王很容易,你也可以選擇「黃袍加身」市場上買匹黃布才幾個錢啊!以下就是好例子。

1、大中華佛國,歷六年,共二帝

2、聖朝國,歷二年,共一帝

3、具體國號不詳,歷七日,共一帝

4、道德金門皇帝,歷十年,共一帝

5、皇清國,歷半年,共兩帝

6、大有國,歷一年,共一帝

7、大聖王朝,歷二年,共一帝

8、萬順天國,歷二年,共一帝


華盛頓要是腦子也這樣秀逗,當然也可以選擇「黃袍加身」

獨立戰爭勝利後,華盛頓不選擇當國王的原因很簡單,他腦子沒坑,不想被殺,或者被關到監獄裡面去。

縱觀歷史上能長期稱王稱帝的人,手中必然是掌握有一隻強大的軍隊,有自己的地盤,有足夠的經濟來源養活這支強大的軍隊。

大陸軍弱如雞,獨立戰爭主要是靠法國和英國打,英國算了算成本,感覺打了這麼久,毛都沒撈到,接著花錢在美國戰場上不划算。這就好比美國從越南撤軍、蘇聯從阿富汗撤軍一樣。

十三州沒有一個地盤是華盛頓能掌握的

大陸軍經常欠餉,華盛頓要是沒有大陸議會的撥款、法軍的援助,上哪裡去找錢來給士兵發軍餉?

大陸軍是十三州的民兵所組成,忠於本州,要是華盛頓經常領他們打勝仗,那麼還有可能得到他們的忠心,可是華盛頓是有名的敗仗將軍,要是華盛頓號召大陸軍打倒大陸議會,有幾個人會跟他走?


因為康納是條gklahsismsgbixndgduskdj


沒有忠於他個人的軍隊,沒有財政來源,沒有合適的國內環境。

況且,想在西方稱王,缺少合適的血統就在法理上也無處立足。雖然後來拿破崙的確辦到了,但那一方面是依靠個人空前絕後的軍事天賦,這是華盛頓完全不具備的。另一方面是大革命異常恐怖的破壞力基本把法國國內原有的和革命中興起的政治力量全部摧毀了,而美國的開國先賢個個都不是吃素的,倒是華盛頓在其中顯得非常平庸。

事實上,他完全不具備稱王的素質和可行的環境,雖然大概他本人也沒有這樣的意願。


技癢,看到了這個問題,答一記。

不知道題主是不是看過《曉說》之《美國的軍人總統們》,是不是因為看了該節目才有此一問。如果是,我就再重複一遍Y(^_^)Y;如果不是,希望對題主有所幫助。

我理解題主所謂美國的福氣,是美國不僅沒有因為軍人當總統而走向獨裁,反而走向了民主。

以下借《曉說》—《美國的軍人總統們》(1——4)來答題。

『美國從建國至今,經歷了44任總統,共43人當選過。克利夫蘭總統當過兩任,但沒有連任,所以是43個人,44任總統。這些總統有30位當過兵,有記載的上過前線的有24位,有10位當過將軍。這些軍人總統是最有機會獨裁的,所以理順這些軍人總統,對於美國為何未走向獨裁具有重要意義。

第一任總統華盛頓,就是一位將軍。他曾在英軍里服役,當到上校,參加過French and Indian War(英法七年戰爭),不但不驍勇善戰,還被俘虜了,被俘後也沒英勇不屈,後來給放了。獨立戰爭(Revolutionary War)開始後,打的非常艱苦,沒打過幾場勝仗,但是經過不屈不撓戰鬥最終打敗了英軍的時候,華盛頓在軍民中極有威望,大家公推他當這個King,但他堅決拒絕(有的答案說了華盛頓是屢敗屢戰也好還是游而不擊也好,但是華盛頓當選總統卻是眾望所歸)。美國當時的立國先賢們已經意識到,別趕跑了英國獨裁者又來了一個軍人獨裁者,前門去虎後門進狼。大陸會議到後期時已經對華盛頓有所顧忌,有所顧忌的就是後邊的幾位-Adams,雖未服過役,但他是在大陸會議(Continental Congress)里的兵部(Board of War)當主席,實際上就是戰爭委員會的主席,相當於今天的美國國防部長加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以Adams為首的立國先賢們(Founding Fathers)對華盛頓有所顧忌,但是倆人想一塊兒了,華盛頓自己削權,不帶兵回朝,孤身一人回到費城,並且解除個人武裝,向大陸會議交出軍權,徹底回鄉務農。1787年Founding Fathers又來到費城,選舉第一任總統華盛頓,歷史唯一的全票通過。華盛頓提出,軍政分開,只做兩屆,進而形成了憲法慣例。

4年南北戰爭。當時北緯36o30"以南都可以蓄奴,南北因為美墨戰爭新得來的七個州到底是蓄奴還是廢奴爭執。林肯競選時提出的競選綱領之一——廢奴,刺激了南方各州,這些州要捍衛憲法賦予的權利,美國是聯邦制,各州有權建立自己的政治制度,甚至有脫離聯邦的權利。所以實際上北方違憲,林肯是違憲的。但是廢奴他道德上有優勢,又捍衛美國統一,南北戰爭就變成了南方各州保家衛國。戰爭一共犧牲了75~85萬人,光北方就死了62萬。

南方的羅伯特.李將軍當時以上校軍銜做的西點軍校校長,林肯通過國防部長請他當聯邦軍(北軍)的統帥,羅伯特李說我是弗吉尼亞人,我是南方人,當然要回到南方保家衛國,他本人其實是不支持奴隸制的。邦聯(南軍)授予他上將軍銜,高於華盛頓的中將軍銜(後來被追授六星上將),他不戴,只戴聯邦給的上校軍銜。一,不背叛故鄉;二,受聯邦厚恩,兩邊都得忠。南方雖然驍勇善戰,但是經濟不行,只有棉花,工業全在北方,所以北方廢奴也是也是因為需要工人,需要解放奴隸。北軍跟法國關係好,法國海軍封了新奧爾良,南方買不了武器,所以一人口少,二沒工業,三沒武器,被北方一通燒殺搶掠,於是南方堅持不住,最後打紅了眼,眾將要求打游擊,南方邦聯政府也想打游擊。真要打游擊可就沒個頭了。羅伯特李堅定地說,戰爭是職業軍人的工作,絕對不能把這事賴給老百姓身上,不能脫了軍裝打仗;戰敗就戰敗,不能打游擊;而且這是內戰。最後光榮投降,受降時不下馬,交劍不接劍,享受了極高的待遇,全體北軍向他致敬,將領們都是他的學生。羅伯特李將軍高風亮節,投降以後受到全美國人民尊敬,因為他拒絕打游擊,挽救了美國。

因為要懲罰南方將領,國會做了決定,剝奪了羅伯特李公民權100年,一直到一九七幾年福特當總統時才被恢復了公民權。但是士兵沒有懲罰。南北雙方犧牲的士兵都是為美國犧牲的,都被追認為烈士。因為是叛軍將領,又被剝奪了公民權,羅伯特李沒當過總統。

艾森豪威爾,二戰時歐洲盟軍統帥。二戰結束以後,競選總統。美國憲法規定,每個人都有被選舉權;但美國軍法規定,軍隊和軍人是不能表明黨派的。也就是說要代表黨派參選,脫軍裝;不代表黨派,可以個人身份穿軍裝參選。問題是個人參選是選不上的,因為美國是兩黨制,只有參加其中一個黨,要麼民主黨要麼共和黨,那個黨用全國的力量幫你選。軍法說了軍隊是屬於國家的,不屬於任何黨派。艾森豪威爾迂迴了一下,淡化軍人身份,退出軍隊去當哥大的校長,以便獲得一些非軍隊的資歷,以回應民眾質疑——光會打仗,當總統你行嗎?當校長是當校長,在外邊還是去當了北約的第一任統帥。但總之大學校長給他增添了光環,民眾以為這人不僅會打仗,還能當哥大校長。轉了一圈,回來以後,脫下軍裝,表明身份,說我是共和黨人,而且還是裡邊的保守派——茶黨。競選時他在所有四十多個州大勝對手。

艾森豪威爾任期內還發生了小石城事件。就是南方的公立學校不讓黑人上,黑人就訴訟要上學,說我是納稅人,納稅人建立的公立學校憑啥不讓我上?一直訴到美國聯邦法院,聯邦法院判黑人勝訴,於是艾森豪威爾執行聯邦法院判決,全國開始混校,只有小石城這地方堅決不幹,白人拿槍守在學校門口,說哪個黑人敢進學校一步就開槍,對抗到這地步。因為美國是聯邦制不是中央集權制,所以總統管不了州長,州長管不了市長,艾森豪威爾跟州長還商量呢,說你接受判決讓黑人進,州長拒絕,說本周人民不同意,結果艾森豪威爾使出最強硬手段,下令聯邦國民警衛隊立即剝奪那個州的國民警衛隊指揮權,然後派最精銳的101空降師到小石城鎮壓白人,軍隊開裝甲車護送黑人進學校,說這是最高法院判例,你不讓黑人上學,我軍隊就來了。你不拿槍守門口不讓進嗎,你敢開槍就鎮壓你。

艾森豪威爾是最後一個有可能軍事獨裁的,高票當選,全美人民熱愛,軍隊在手。但是之前只有羅斯福總統連任4屆,因為正值二戰,非常時期,連任4屆就算了,後來大家想幸虧是羅斯福,這要是一希特勒就完了。所以1947年美國通過了憲法第二十二條修正案,憲法規定總統只能當兩屆,這之前只能連任兩屆是由於華盛頓率先垂範形成的慣例,沒有成文,所以大家遵照執行。所以即使他想連任,也不能超過兩屆了。

二戰時期培養了美國龐大的軍火商,這個龐大的軍事工業集團是艾森豪威爾非常警惕的,因為他們如果能操縱國會,那整個美國會拖入到軍經不分的道路,所以他把軍工這一塊兒,國防研發拿回來,收歸國有,以前是私營公司研發,軍隊只負責招標,從這開始,切斷龐大的軍工企業這些大老闆們通過軍事控制經濟的能力,所以他做了很大的貢獻。他們不但沒有每個人想去獨裁,反而想怎麼才能不獨裁,怎麼才能讓未來的美國更安全。

這之後,肯尼迪、林登約翰遜、尼克松、福特、卡特到卡特全部都是海軍。肯尼迪是自願參軍,中尉,指揮一個魚雷艇。美國都是大型軍艦都是Captain當艦長,Captain本來也是船長的意思,在美國海軍是上校的意思。

PS美國軍銜:Captain如果他是海軍,他是上校,如果是陸軍Captain是上尉。上校可是高級極了,美國的高級將領就叫Flags,你被Flags,就進入高級將領序列,就是從上校開始算,不是從將軍開始算,德國也是。陸軍上校叫Colonel,陸軍上尉叫Captain,所以一聽是Captain要問是海軍還是陸軍,海軍是上校,高級將領,陸軍就是一破連長。

他在戰鬥中短兵相接,被日本驅逐艦把小艇撞成兩半,十一個艇員落水,肯尼迪用牙咬著一個艇員救生衣的帶子,帶著全體十一人,游到一個小島,全體安頓好,36小時沒吃沒喝,然後又下水一直游到一個紐西蘭軍隊駐守的小島,才把救兵搬來,最後全體安全。

福特,航空母艦上負過傷,差點從傾斜的甲板上落入大海。

老布希,海軍航空兵,非常英勇。駕駛的魚雷機,一個飛行員一個領航員一個無線電手仨人。被日本防空炮火擊中,堅決不棄機,繼續執行轟炸任務,完成任務才下令跳傘,這時已經有一個燒死在飛機里了,另外一個因為降落傘沒打開也摔死了,只有老布希落在日軍陣地前的海里等了19個小時,美國士兵為了保護他每一個半小時到兩個小時輪番有戰鬥機保護他一個人,就在他上空盤旋,怕他被日軍抓走,一直到一個潛艇浮上來把他救了。

為什麼軍人總統沒有獨裁?第一,聯邦制極大地削弱了中央集權的能力,即使你在華盛頓dc篡了,各州也不聽你的,不像中央集權制國家,陳橋兵變黃袍加身,全國都聽我的,我委任巡撫、縣太爺。聯邦制,各州權力大極了,而且憲法規定各州還有脫離聯邦的權利,所以推行不了特別獨裁的政策;第二,槍杆子裡面出政權,寫戰爭論的克勞塞維茨也說過。美國全國持槍,人人有槍,人權法案第二條清楚寫了美國人民有持有武器反抗暴政的權利;第三,媒體在人民手裡(PS答主在英語的精讀課本里就學過一篇文章,講第三任總統傑斐遜的,他說過,到底要一個沒有報紙的政府還是要一個沒有政府的報紙,毫無疑問我會選擇後者;還有一句我很喜歡,事物總有兩面,你站在一面,那麼站在另外一面的人必然會反對你),獨裁者不掌握宣傳機器;第四,美國得天獨厚的地理位置,沒有強敵環伺,沒有造成巨大的壓力下大家賭一個獨裁者出來。德國、日本正相反,周圍全是強大的敵人,包括新加坡在強敵環伺的情況下也做了如此選擇。

早些時候,五月花號船載著102個人來到美國,這41個家庭的戶主,在上岸前共同簽署了一個協議,規定如果要有政府,必須是由被管理者同意的政府;如果要有法律,必須是對所有人有利的法律。從那開始,形成Check and Balance,制約和平衡,美國的精神就是從這兒來的,所以根本就沒有形成獨裁的土壤。』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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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贊較多的多是長篇大論,我覺得就三個字:他不想。


可以說是福氣,但我更覺得是必然吧。

我們從獨立之初開始看起,美國獨立戰爭的一個重要起因就是英國隊殖民地經濟的壓制。1765年的《印花稅法》對所有在美洲的報紙、雜誌、廣告、票據、租約、合同與特許等印刷和法律文件徵稅,激起殖民地人民普遍不滿。1773年授權東印度公司壟斷英國茶葉出口,損害了殖民地北部商人貿易利益。隨後1774年亞當斯等激進分子組織進行的波士頓傾茶事件導致了英國的報復,關閉波士頓港口,限制殖民地的西部開發,棉花進出口量等等措施,後者嚴重損害了南方種植園主的利益,在北美引起公憤,並導致召開了各地代表組成的第一屆大陸會議,考慮獨立問題。後1776年第二屆大陸國會發表了《獨立宣言》

我們認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他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存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為了保障這些權利,人們才在他們中間建立政府。政府的正當權利,則是經被統治者同意授予的。任何形式的政府一旦對這些目標的實現起破壞作用時,人民便有權予以更換或廢除,建立一個新的政府。新政府所依據的原則,和組織其權利的方式,務使人民認為唯有這樣才最有可能,使他們獲得安全和幸福。的確,從慎重考慮,成立多年的政府是不應當,由於無關緊要的和一時的原因而予以更換的。
過去的一切經驗都說明,任何苦難,只要尚能忍受,人類還是情願忍受。也不想為伸冤而廢除他們久已習慣了的政府形式。但是,當政府一貫濫用職權、強取豪奪,一成不變地追逐這一目標,證明它旨在把人民置於專制統治之下時,人民就有權利,也有義務,去推翻這樣的政府。並為其未來的安全提供新的保障。

獨立宣言把英王描繪成絕對專制的暴君,並列數了其罪惡,最後宣布各殖民地脫離英國統治,成立「自由和獨立的各州(States)」。1777年獨立後,各州之間經濟衝突導致貿易戰不斷升級,甚至於有可能訴諸刀劍,因此各州感到成立中央政府協調各州事務的必要性,於是派遣代表商討並制訂了《邦聯條款》(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1781年《邦聯條款》生效,邦聯成為美國第一個中央政府。美國人獨立後對中央權力存在著強烈的排斥心理,使得邦聯的權力極為有限。在政治、經濟、外交。軍事上,邦聯政府軟弱無能,對內沒有徵稅權,各州遲遲不履行攤派的財政義務,邦聯對此無能為力,甚至有一度退伍軍人因得不得獨立戰爭之間的軍費而威脅兵變,經當時的華盛頓竭力勸說方才沒有爆發;無權協調國際與州際貿易,對外不能保衛江都妙手英國、西班牙和印第安人的威脅。基於此聯邦黨人極力遊說終於在1787年召開制憲會議,制定第一部美國聯邦《憲法》
,成立了聯邦。
雖然成立了聯邦,華盛頓也當選為第一任總統,但是除了聯邦黨人極力鼓吹一個強有力的聯邦政府外,還有以傑弗遜為首的民主共和黨人,反對建立中央政府,在一次又一次的討論與妥協下才建立了聯邦。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美洲各州的聯合體,先有各州然後才有聯邦,聯邦的權力雖同之前的邦聯相比有了更大的權力,但這種權力依舊受到很大的限制。彼時的美國總統的權力並不是很大,華盛頓的總統生涯並不愜意,尤其是第二任期期間,聯邦黨人和民主共和黨人的鬥爭越來越激烈化,而華盛頓總統身處鬥爭中心,聽著兩派人在那裡天天爭論並不是一件舒服的事情,尤其是華盛頓總統本人對政治並不是很熱心的情況下。對於華盛頓總統而言當時的職位可並不如他的莊園有吸引力。

而且當初選擇華盛頓出人大陸軍總司令不僅因為他曾在殖民地英軍里任校官,有帶兵作戰的經驗,更重要的是有如下具有象徵意義的考慮:一是由代表南部大州弗吉尼亞的人士出任總司令,本身就表示南部對北方的聲援,表示殖民地各州利益與共的決心;二是由於任命華盛頓為總司令的1755年第二次大陸會議,對是否脫離英國宣布獨立,尚未形成一致或多數的意見。此次會議,一方面通過《武裝起義宣言》,另一方面又在宣言中強調武裝起義「並不意味著我們要毀壞那個迄今為止存在於我們〔指北美十三州和英國〕之間如此之長、如此之好的聯邦。」華盛頓出任大陸軍總司令,是會議中對英獨立派和妥協派都可接受的結果。這是因為,妥協派認同華盛頓的保守主義政治傾向,獨立派認為華盛頓是南方人,對他的任命有助於動員南部的人力和物力,參加抗英戰爭。此後被選為第一屆總統有很大一部分也是這個原因,他有威望,但最重要的是這是個大家都能接受的結果。


早期的牛仔精神:個人做好個人的事,包括後來的所謂的孤立主義,和中國的楊朱學說相近,中國近代垃圾文化被面子,官學等糾纏,很多人,被自己所謂的牛逼感覺害死,理解不了皇權體系中那種被綁架的處境,尤其是新出現的互聯網信息生態,個體實力是基礎,勢力文化被實力文化替代過程中,還有很多人會死在前垃圾文化的慣性傳承中,


美國建國諸賢最強勢的不是華盛頓,而是亞當斯,美國早期作為一個真正的聯邦體制,華盛頓靠那點仰人鼻息的軍隊去當皇帝完全是作死,各州豪強一起起來就能把他滅了。亞當斯設計的制度才是符合當時關聯性較低的北美各殖民地豪強利益的制度


其實華盛頓當年面臨的美利堅,跟東北易幟後蔣中正面對的大中華有相似之處,倘若蔣中正有足夠強大的自制力和包容心,願意連同包括TG在內的各地豪強共建聯合政府,那麼中華民國有可能建成跟美利堅相似的聯邦國家。然而,蔣中正堅持要把地方豪強們一起收編,後來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

與蔣中正相比,華盛頓綜合實力不夠強,勉強去做的話也成不了拿破崙,最大可能會成為美版袁世凱,激流勇退是非常明智的選擇。


軍隊不姓「華盛頓」。各州建國前就是個鬆散的邦聯,相互各自為政,這時候不僅沒能力稱帝,也不得不搞共和來講各州整合為聯邦。


謝邀。我是和喬布斯類似的對「上帝」持懷疑論者,但就像他 「聽巴赫的音樂時最相信有神」,讀歷史時候我最相信有神揀選了美國,後者也許就是聖經里寓意的 「shining city on the hill」。

抱歉給了如此不理性的回答。我說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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