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財經天下採訪中,王自如的自辯?

關於羅永浩對王自如不配為獨立第三方的指責,王自如的自辯中是否存在問題。
以下為關鍵時段的完整文字記錄:

關於手機廠商投資和第三方評測

首先我要澄清一點,廠家的投資是我去找的,不是他們找我的。就是我首先,我認為這個東西是有價值的,並且說服力他們也認為是有價值的,所以他們才會投。知道我們花了多少時間說服他們?沒多少時間。就是說服他們的成本幾乎為零。因為行業裡邊對於這個價值太清楚了。他太明白了。你只要稍微講清楚,他立馬就明白。而且,我做了這麼多年,我做了三、四年的時間,我們公司才成立兩年,但是我zealer做了三、四年,大家對於你的價值觀和原則已經有了清楚的認識。所以,當大家去把這個價值去重新認識,重新保證你的獨立性的時候,大家的心理建設,非常的快。甚至不需要心理建設,他是腦子裡邊已經清楚的知道了。

保證zealer獨立性的機制?

第一點,我們已經說了,投票權的問題。就是你究竟能不能干預公司的決策,羅老師說的其實是很沒有商業常識的一句話,就是要投票權幹嘛。ok,因為沒有投票權的話,你沒有任何權利干預公司的運營,這是沒有問題的,這是不可能的,我們公司現在是不設立董事會,以後可能會設立,但是現在不設立,執行董事只有我一個人,我是執行董事。所以你對公司的決策沒有投票權,這一點,在大的戰略方向上,他就沒有否定權,由我來決定。

第二一點,你不參與公司運營,甚至連財務的管理都不參與的話,他只有知情權,就是說只有我告知他的權利,他沒有主動了解和干預的權利,OK?!

第三一點,所有的股份,持股,比例低不說,只有大概3%左右,因為我需要大家參與,而不是你的影響和決策。所以持股,我認為問題不大。但是,控股就不行。難道你說,我買了一股蘋果的股票,我就可以干預蘋果的決策嗎?這是很奇怪的事情,但是我買了一股蘋果的股票,蘋果的財報我就可以看。對嗎?但是我能干預他嗎?不能。那麼對於股票回購的這個部分,我們有清楚的限定(限定這個詞沒聽清),一旦我們決定回購手機廠家持股的股份,手機廠家應予以配合。換句話說就是,他不可以拒絕。OK?!就是說如果有一天,我們的機制完全成熟了之後,想完完全全的成為一個第三方的機構,是絕對有暢通的通路的。OK?!這個是我在談的過程中已經第一跟大家講的非常清楚的。

再一點就是,我們在於內容團隊的隔離上,就是說整個對外的這個融資,是由誰來做的呢?完全是我一個人來做的。OK?!那麼內容團隊,下面做測試的人,包括與廠家溝通的團隊,我們是有專門的出口,他們是完全與外界隔離的。不會有任何的這個影響或意思。OK?執行董事只有我一人。公司形成董事會比如說有五個人,好吧,比武我們創業團隊三個人,兩家比如說是手機廠家。那這兩家可以對你的公司決策進行投票。比如說,我要新引進投資人,他可以否掉。但現在他完全沒有這個權利。這個條款是規定很清楚的,設立董事會,戰略投資人沒有權利。無論任何時候,我們設立董事會,戰略投資者都不派董事。財務投資者可以派。OK?財務投資者可以是比如說,純VC,當然,因為財務投資者他是給你錢,他要賺錢的,那麼我肯定可以給你。這個條款不是所有人都拿得到。

與雷軍的關係

戰略投資方,他佔百分之20幾的股份,但是他沒有投票權。雷軍的戰略投資的股份,也會逐步逐步的被回購,OK,這個回購,我們會分階段進行。因為我們公司的財務壓力,因為,是拿真金白銀回購的。沒問題,協議已經簽過了。回購協議我都已經簽過了。所以你知道我為了這個事情真正的布局花了多長時間,我想了多久。因為作為戰略投資者,一個3%,一個20%,這個是不公平的事。對吧?所以從股份上就不公平。那麼我需要雷總支持我,做成這個目標的話,他就必須要放棄他的股份利益。如果他真的想控制你的話,我就告訴你我不賣,你一點招都沒有,對吧?所以我們已經達成共識,(他的股份)要回歸到個位數。如果我覺得其他的投資者三個點,雷總是四個點,我覺得這個沒問題,因為他畢竟是天使。還是有(這個詞沒聽清)的差別的。但是這三個點五個點在權利上是沒有太大差別的。

本人有疑問的部分:

  1. 「行業裡邊對於這個價值太清楚了。他太明白了。你只要稍微講清楚,他立馬就明白。」
    我能理解手機評測對於手機消費者有顯著的價值,對於手機廠商具體有什麼價值,以至於「他們太清楚了,太明白了」?還請「行業裡邊」的人指教一下。
  2. 前面說:「所有的股份,持股,比例低不說,只有大概3%左右」,後面又說:「(雷軍)戰略投資方,他佔百分之20幾的股份,但是他沒有投票權。」
    為什麼會如此矛盾?
  3. 關於回購,「就是說如果有一天,我們的機制完全成熟了之後,想完完全全的成為一個第三方的機構,是絕對有暢通的通路的。」
    這是不是等於承認了,現在還不是「完完全全的第三方」,需要回購了股份之後才是?
  4. 「因為作為戰略投資者,一個3%,一個20%,這個是不公平的事。對吧?所以從股份上就不公平。」 「(回購之後)我覺得其他的投資者三個點,雷總是四個點,我覺得這個沒問題,因為他畢竟是天使。」
    這個地方非常有意思,王自如說如果都是3個、4個點,是沒問題的,而現在有的3個點,有的20個點,「不公平」。既然戰略投資方不以經濟回報為訴求,而無論3個點,還是20個點,都是沒有投票權的,那麼「不公平」體現在什麼地方呢?

廠商對這個價值太清楚了,的確很清楚,王自如只需說一句,「你知道央視315晚會嗎?」廠商就秒懂。


我就說一點。拿雷軍投資後自己一直藏著掖著,媒體曝光後自己才說出來;拿其他三家投資沒老羅這事也看樣子也不打算說,知道對質前夕才公布出來;主動要投資這事也是vivo的人說出來後,王才正式向大家公布是自己主動要投資。
這真是打一巴掌吐點料出來,不知道還有多少見不得人的事。


我相信王自如講的和股權相關的所有內容。
當然的嘛,你給黑社會交了保護費,難道你就有黑社會運作的決策投票權了嗎?


我創業開公司時,我爸給了50萬作為啟動資金,工商註冊時他還只佔20%股份。
我爸也不圖我開公司給家裡掙錢,也從來不管這錢怎麼用,我愛怎麼折騰怎麼折騰,他占的股份啥時候改成多少都行。

像我爸這樣的好人,王自如一下子能找到4個!


1.「行業裡邊對於這個價值太清楚了。他太明白了。你只要稍微講清楚,他立馬就明白。」
我能理解手機評測對於手機消費者有顯著的價值,對於手機廠商具體有什麼價值,以至於「他們太清楚了,太明白了」?還請「行業裡邊」的人指教一下。

手機廠商當然「太清楚了,太明白了」不給錢就會被黑,給了錢當然就好辦多了。 (詳見mx3和mi3的對比視頻)
說到這點,忽然想到投錢四個廠家是有共性的——(相對的)小廠家、(智能手機方面的)新品牌,他們的需求就很明確了:自身品牌更多的曝光率;自家產品更委婉的批評(「一直在改進」、「不太盡如人意」、「不夠極致」);自家產品更誇張的讚美(「人無我有,人有我精」);對手產品更嚴厲的批判(「腦殘」、「盲目」);對手產品優勢的淡化(「現實觀感上其實是微乎其微」、「所謂創新」)。
另外請別拿小米目前的市場佔有率來說事,先看看雷總投資的時間小米什麼樣(所以說雷總的戰略眼光確實牛逼)。

2.前面說:「所有的股份,持股,比例低不說,只有大概3%左右」,後面又說:「(雷軍)戰略投資方,他佔百分之20幾的股份,但是他沒有投票權。」
為什麼會如此矛盾?

不是什麼問題,也沒啥好黑的。前面說的是現在,後面說的是以前。畢竟以前吃喝拉撒全靠雷總給的錢呢,拿錢的時候好意思舔著臉說「只給您百分之三您看成不成」之類的話么?

3.關於回購,「就是說如果有一天,我們的機制完全成熟了之後,想完完全全的成為一個第三方的機構,是絕對有暢通的通路的。」
這是不是等於承認了,現在還不是「完完全全的第三方」,需要回購了股份之後才是?

呵呵。
他大概覺得自己雖然不是「完完全全」但還是「客觀獨立第三方」嘛。
「樹不要皮,必死無疑」。

4.「因為作為戰略投資者,一個3%,一個20%,這個是不公平的事。對吧?所以從股份上就不公平。」 「(回購之後)我覺得其他的投資者三個點,雷總是四個點,我覺得這個沒問題,因為他畢竟是天使。」

「公平」,我又要呵呵了。
我有一個疑惑是,他回購雷總的股份是按當年的估值1000w來回購呢,還是按照現在的估值近7000w來回購呢?

*********************************分割線**********************************

上面是對題主提出的四個問題的反饋,下面是對問題「如何看待」本身的回答——

還能怎麼看,都不要臉了,其他人又能如何呢?


「知道我們花了多少時間說服他們?沒多少時間。就是說服他們的成本幾乎為零。因為行業裡邊對於這個價值太清楚了。他太明白了。你只要稍微講清楚,他立馬就明白。」

王自如這是赤裸裸的不要臉。行業裡邊對這個價值當然太清楚了。投資給你,不是求你賺錢回報,人家對你的公司運營也沒有興趣。只求你手下留情,評測時求輕虐,甚至能美言幾句,廠商就這點訴求而已。所以你稍微一講人家當然馬上就明白了。一個手機評測機構對於手機廠商的價值,不是傻子都能明白。你王自如幹嘛揣著明白裝糊塗呢?


王自如的回答漏洞百出
1,他只有知情權,就是說只有我告知他的權利,他沒有主動了解和干預的權利,OK?!
O個P,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甚至有查閱賬簿的權利~雷布斯想看,你不讓看,你就違法了。
2,但是我買了一股蘋果的股票,蘋果的財報我就可以看。對嗎?
不對,你不買股票,蘋果的財報也隨便看,人家是上市(公眾)公司~這還沒整明白呢,就回應來做回應,就像bpmf還不懂就說自己小學畢業。
3,都有直接投資關係了,還來講沒利益。劉翔你是吃啥長大的,這智商真對不起你的海英教練以及基友大史。


媽蛋,終於可以敞開膀子不要臉了


第三方評測的價值倒底是什麼?這些投資人看中的到底是什麼?

假設王自如的測評項目本身有贏利模式,也許通過流量換廣告、也許通過專業促維修,總之,你靠自己能賺錢,這才是真正的投資人在考慮投你這門生意並獲取回報時要重點關注的點。如果你這套東西是有贏利模式的,你的收入增長是可預期的,你的公司未來的市值是可能成倍上漲的,如果你真有這個價值,不怕找不到投資人。現實如何呢?手機廠商們瞬間就覺得你項目靠譜,其他投資人則怎麼看都看不明白,呵呵,手機廠商們的眼光水平是真比其他所有天使啊VC們更高呢!「甚至不需要心理建設」!

而對於投資來來說,第三方測評的真正價值是什麼呢?當然不是測評項目本身的贏利,而是你的評測可能帶來的對消費者的引導,花點錢,保一個平安,這點不用多說,大家都懂。

所以,對於後面的投資者權益方面的所謂苛刻條款就順理成章了,其實你說這麼多這些保證你獨立的機制,對於手機廠商來說真的都不重要,因為,如果你王自如願意,人家完全可以把這些錢白送你而不要任何股份和權益,按照王自如的邏輯,這樣的「制度設計」是不是最能保證ZEALER的「獨立性」呢?等將來假如你賺到錢了,再把這些錢還回去,恩,也可以叫「股份回購」是吧,哇塞,漂漂亮亮洗白白啊!!


這個不會是zealer3.0吧?

1.0 不了解

2.0是保護費換股份

3.0是封口費換股份


拿人手短,吃人嘴短
這跟有沒有投票權沒關係
雷軍這麼疼你,你好意思說別人這不好那不好?
說了,你是不義;不說,你是不公.
瓜田李下的事情不要做,婊子立牌坊的事情更不要做.


結合他今天的道歉視頻,他最大的問題是:就評測里的錯誤和給鎚子公司造成的損失,沒有向鎚子公司道歉。
向公眾道歉,向自己的團隊道歉,向支持我的人道歉,就是不向造成損失的鎚子公司道歉。
我把你打了,我向我的父母,朋友,寵物,包括家裡的小強道歉,嗯,就醬紫。

真的是臉皮太厚了
因為他知道一旦他向鎚子道歉,粉絲們就不支持他了。
就跟舟子和小四一樣
「寧可我負天下人,不可我負我的粉絲 (沒說完的話:我就指著腦殘粉掙錢呢)」


王自如包括ZEALER這個團隊都太年輕 遇到這種事 從目前的感覺來說 已經有點亂了

所以你發的這篇東西也沒必要多細究了 肯定是漏洞百出的 解釋很多地方都沒經過推敲 當然了本來就理虧要解釋成不理虧就難度很大

再比如辯論過後ZEALER官方微博發了一條微博反過來揭鎚子的商店版權問題 對自己的問題到目前為止仍然沒有一丁點道歉和解釋 結果這條微博被狂噴 Sina Visitor System 本來羅永浩辯論時風度不如王自如 還能夠給王自如賺點同情分 現在這條微博一發 已經變成純粹互咬了 同情分都沒了

我認為這將近一個月時間 zealer團隊的危機公關表現是不合格的


我給你講個故事。

在一個神奇的國度,有這樣四個商人,他們毫不利己,專門利人。他們發現了一家公司,這公司由於一時半會兒找不到生錢的路子,眼看著就要倒閉了。出於「愛」,他們決定為這個公司投資;又是出於「愛」,他們跟這個公司表示:錢你儘管拿去燒,公司事務我不插手,我就看準你這公司的潛力了,坐等以後分錢。可是不行,人家創業者又說了,以後我有錢了還能把你這股給回購了,等老子做大做強了這公司跟你就沒什麼關係了。這四個人聽了摸摸腦袋:行。

史稱「四大善人」。


四大善人砸錢給Z,和醫院裡患者給主刀醫生塞錢,和校園、幼兒園裡學生家長給老師送禮,一樣的上演著這個信仰缺失的社會,醜陋的價值觀和扭麴生存法則下黑暗的行為方式。
我猜王自如真的沒有撒謊,那些投資的獲得,他確實沒有費什麼力氣。
我替老羅在對質現場,給他的友商們鞠躬,感到心酸。他才是應該被同情的弱者。


1.非行內人士,不知道;
2.是說雷軍當前佔比是20%多,王的目標是以後回購雷的股份,最終讓雷佔比3-4%;
3.你說得對,就是變相承認了當前並不是第三方,自己打了自己臉,啪啪的!
4.這個我也沒弄明白。


四大廠商買的安心,用得放心。鎚子只有羨慕嫉妒恨的份


老羅已經成功的把關注點從鎚子手機直接轉移到王自如身上了,轉移就轉吧,這劉翔還真給杆子就爬,然後
越走越遠,
越走越遠,
越走越遠,
走遠,
遠。。。


「投錢就是投人。」

可惜王自如是個不懂得感恩的人。

不知道當zealer資金鏈斷了之後還能殘活多久。


小哥我啥也不說了,看看這所有的回答,羅黑總部知乎已經開始全面腳踩王自如了。說明拋開對老羅彪悍和吹牛逼的態度不爽,對於是非二字,知乎的底線一直是最強有力的!


推薦閱讀:

2014 年 8 月 27 號王自如和羅永浩的辯論會有怎樣的結果?
羅永浩對質王自如,是否贏了一場戰役卻輸了一場戰爭?
王自如和羅永浩的辯論誰贏了?
王自如 Zealer 參與一加手機發布會視頻直播,這是新的商業模式嗎?
Zealer 評測中,關於手機屏幕部分的描述有哪些錯誤?

TAG:羅永浩 | 王自如 | ZEAL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