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18if」第二話應版權方要求停更?

bilibili購買版權之後,版權方可以要求停更嗎?憑據是什麼?


看完這動畫,就想起來前兩天在b站看的視頻,為啥美國禁不了槍。這麼極端的劇情,還不如在事情還沒發生之前讓他們先變成蜂窩煤,省的傳遞負能量。


題主去看一下第二集的英文熟肉就知道

第二集的分級是標準的17+,場面非常血腥,劇情也是反人類

總結一下劇情就是

先是女主在N年前被3個未成年人因為好玩虐殺了全家,然後剛好她沒被發現倖免了,後來就一直沉睡得了睡公主病,能力是可以在夢中殺現實中的人。N年後未成年人出獄了,女主就要在夢中把他們全部虐殺到死。

在第一集中的博士就想著就算這些是人渣也不能說殺就殺然後就想辦法跟男主聯手去救兩個(有一個已經被殺死了),博士負責現實中找人,男主負責在夢中阻止魔女。

後面男主發現那幾個人確實該死,跟博士說,你太無聊了,然後斷掉了跟博士的聯繫,並且站到了魔女那一邊,在第三個人闖入夢境並且發現自己也能用能力準備反殺女主的時候,男主自己動手殺死了第三個人。

男主這三觀。。。我也不說正還是歪了,就是在日本動畫里十分的罕見。

注意這裡的殺都是先虐,後殺,沒有什麼一刀爽快這麼好的事情


畢竟「未成年人渣保護法」是政治正確
然而人們還是渴望正義,所以宮崎勤必須死,所以守法公民也要血親復仇

妹妹目睹全家死光,被虐殺卻依舊保護了她,之後陷入沉睡不省人事,而三個人渣蹲幾年大牢就可以繼續出來瀟洒,憑什麼?就憑他們作案的時候未成年? 得了吧!刑法明確規定,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這是相對負刑事責任的年齡;(3)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此外,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

這三個人渣必然要判死刑的,雖然不適用死刑。


剛看完第二話,果然很符合我的想法。惡魔只有更大的惡魔能制服,其他任何和平的東西都是紙上談兵。所以我也對聖母的人極度厭惡。
反人類?我看這種事降臨在你身上的時候你才知道你需要一個惡魔。


人的死法讓我想起很久之前看的空境痛覺殘留…男主突然倒戈幫忙殺人有點讓人吃驚
現在斷個手都滿屏黑,這片應該是禁了吧?


很明顯版權方和B站都知道國內是什麼環境,在商討可以預見的未來後,達成共識,一致做出的決定罷了。

不然只能是惹到某些制杖,四處舉報,搞得滿城風雨。

再一個,有些人的評論實在幼稚,

這劇情【反人類】?【人類】是什麼定義啊?

負能量?那你還是去看喜洋洋和雷鋒吧。

人的三觀只有正和歪?naive。

~~~~~~~~~看來有不少人長大後也會成為那些愚昧的家長,阻礙社會文化進步。

能把人類的各種本性展現出來,供大家思考的社會,才是正常的社會。

注意,我說的是【思考】,不是【批判】,你 ↓ 以為你哪根蔥,上帝么?

N站的彈幕是成年人的水平,那B站就是小學生水平吧。

當然,最好不要在漁民這麼多的社會裡播。

漁民越多,管社會的越省事。

我很佩服日本,究竟是怎麼樣的體制和人才,才能頂住社會上那些愚昧的壓力,讓文化的多樣性得以傳遞,引導其而不斷發展壯大下去


森本晃司這人 不錯

早年搞的那個音響生命體 excited

畢竟是studio 4°C出來的

要我說 拍的過於平淡!


看了一下感覺還行吧,反正來回答的都看了。還都跑題。既然結果是這樣的,就說明版權方有權利咯。或者就算違約也該給b站相應的補償。要看的人反正是會看到的,哪怕看吐了,至於保護么,反正還沒踏進來的人就別讓他們看好了。


我說個題外話,老虛帶了一個不太好的頭。
不只是說18if,還有其他喜歡吧劇情弄的B級片似得動畫
用童話一般的畫風去描寫一個殘酷的劇情雖然是個好創意
但也不是死個人故事就神作了
第一集來個看起來正常的畫風,第二集就來個死人的轉折
你以為這就是神轉折?是不是有點蠢?
更蠢的是,這樣的作者更喜歡在這種情況下下跟你灌輸那些所謂的根本經不起推敲的「大道理」
當觀眾都是猴子耍著玩呢?
所以說沒有老虛那點本事就不要隨便喂觀眾shi吃
大多數觀眾喜歡老虛的作品,不是因為他寫死人誰,死法有多麼獵奇,是因為作品有趣,好看。
就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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