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央行宣布第三方支付備付金集中存管,2017 年 4 月 17 日起機構不得擅自挪用?

自2017年4月17日起,支付機構應將客戶備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機構專用存款賬戶,該賬戶資金暫不計付利息。
各位怎麼看?


靴子落地了,比想像中快;落地的形式也沒有超出想像的範圍。

2016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印《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其中很明確的提出支付機構備付金集中存管、不向支付機構備付金計息、銀行與支付機構不得直連等等;人行在稍晚下發給銀行和支付機構的實施細則中,再次對這幾點進行了重申而且有了相對清晰的方案,所以不論是支付機構、銀行其實早有預期,這次發出的通知也是對前文的具體落實。

關於什麼是備付金以及為什麼要集中存管,央媽在答記者問里已經說得很清楚了,有興趣的可以參考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3234880/index.html。

在分析產生的影響前,先梳理下支付機構的盈利模式。支付機構不論大小,涉及備付金的盈利點有兩個,一是備付金產生的利息,二是賺取的手續費價差。備付金的利息很好理解,支付機構吸納了大量的備付金在他們的賬戶上,銀行為了取得這一部分存款,通常會向支付機構提供比普通存款更高的利息,也就是原來個人客戶把錢存在銀行應得的小利息,被支付機構集中起來向銀行要了個更高的利息;手續費類似於線下刷卡的手續費,主要由商戶側承擔(當然現在微信、支付寶都開始收提現手續費,向個人客戶轉嫁),比如現在微信、支付寶對線下掃碼的費率是0.6%,但是他們從銀行拿到的手續費卻要比這個費率低得多(自己多收錢還總向銀行潑髒水),這部分價差也被支付機構賺取。雖然支付機構一直在講情懷,說普惠,但從線下0.6%的價格、取現收費看來,商戶的經營成本並沒有從實質上被降低,只不過從原有的刷卡向二維碼進行了轉移。
為什麼銀行會給支付機構很低的費率,根本原因也就是備付金。雖然現在銀行都在講所謂的綜合化發展,但是「存款立行、貸款興行、結算瞎忙」的觀念依舊深入骨髓,考核最重要的因素是存款,做結算的部門自然比管存款的部門弱勢,大銀行還能在辛苦的口水戰中收到仨瓜倆棗,小銀行為了存款估計直接就被內部統籌掉了。

基於以上兩點,如果備付金集中存管、不計利息且不算存款,個人覺得會有以下變化:
1.根據本次發文的要求,其實對個人客戶、支付機構、銀行來說整體影響並不大,畢竟需集中繳納的備付金比例不高,而且網聯尚未建成,沒有完全集中存管的先決條件;
2.如果繳存比例持續提升到100%,同時網聯能夠運行平穩,通過一個備付金賬戶完全資金清算,而且把龐大的交易量從各支付機構集中起來,那麼現有的銀行、支付機構、商戶、個人客戶的各方格局可能會被重塑:支付機構無法從備付金獲利,少了重要的利潤來源,沒有背靠大樹的支付機構生存可能會出現問題;備付金如果集中在一家銀行而且不算存款,支付機構議價的核心籌碼也將不在;銀行將丟失一部分存款,媒體、吃瓜群眾又有了唱衰銀行的理由;而由於競爭激烈,商戶及個人客戶將有更多的選擇,應該不會有成本的提升。原來被個別支付機構憑藉龐大的備付金存款擾亂的市場價格可能逐步回歸理性,讓處在生態鏈上的銀行、清算組織、支付機構、商戶以及個人用戶各司其職,利益共贏,而不是現在只有個別支付機構吃肉,其他市場參與者連湯都喝不著的境地。

最終的影響是個人YY的理想態,主要還看央媽執行、監督、檢查的力度啦~~~~希望市場規範,我等就能多一些寬容,少一些撕12+1~~


作為一名剛入行就服務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客戶經理,得知這條消息的第一反應是:這20%不會就從我們支行的這個賬戶出去吧!?於是開始在網上各種尋找是否有關於「這筆錢怎麼個存法」的信息。(沒錯,作為一名幾乎專職服務第三方支付機構的銀行客戶經理,我三年多以來也是只能從公開渠道去獲取相關的政策消息的,並不比別人知道更早、知道更多。)

經過一番了解,我了解到兩個對我比較有用的信息:1、4月17號的這個繳存比例是跟支付機構的評級結果以及開展的業務種類掛鉤的——評級越好繳存比例越低、擁有多個支付業務許可的機構從高適用繳存比例。2、這筆錢是繳存到指定機構的專用賬戶的(由商業銀行到央行開立專用存管賬戶),未來最終將實現支付機構直接在人民銀行開戶並全額繳存。

從差別化繳存比例這個思路來看,體現出了監管的意義——監管不是等出了事再來處罰,而是防範於未然。支付機構信用越好,源於支付業務本身產生的收入越多、比例越高,反而可以更多的保留能夠計息的備付金存款,同時也減少對合作銀行存款指標的影響。對於依靠利息收入存活的支付機構,既然沒有在干支付機構該乾的事情,那也就沒有繼續存在的必要了。

對於第二條,最終的趨勢是全額繳存,再加上網聯的上線運行,之前依靠支付公司能夠養活一個支行乃至一個分行的局面勢必要結束了。其實,隨著近幾年來各家銀行都較為嚴格的執行了支付機構「屬地化管理」的原則(支付機構只能接入自身註冊地所在的分行,如果放棄與註冊地分行合作進而選擇異地接入則必須出具承諾函),支付機構「攜存款以令銀行」的局面已經很少出現了,各個分行之間也不會為了某家支付機構再去互相壓價、「大打出手」。而且,支付機構的合作雖然有行內競爭但基本沒有同業競爭(對於持有互聯網支付牌照的機構,五家國有行和十多家國股行都會選擇接入,因此很少存在兩家不同的法人銀行為了某家支付機構開展競爭。)因此,對於手中已經握有大中型支付機構的分行,尤其是主辦的支行,日子過得應該說很滋潤(同業不會搶,行內總行不允許搶),加上移動支付快速普及的這波紅利,銀行搭著支付機構的順風車就可以了,存款、中間業務收入都會有。隨著備付金的集中存管(不算存款不計息)以及網聯的上線,這樣的好日子基本上到頭了。

對於集中存管的政策以及網聯的上線,總行層面即便談不上「彈冠相慶」也算是「長舒一口氣」;但是對於手握支付機構的分支行來說,自然會感到「壓力山大」,2018年的存款可能會有一塊大窟窿需要補(就算總行調降了考核基數,但是像支付寶和財付通這樣的公司,備付金存款每年可是在穩步增長的。銀行最喜歡的不是「金蛋」,哪怕這個「蛋」很大;銀行最愛的是「會下金蛋的雞」。)

所以說,做事情一定要趕上「趟」,錯過了時間窗口,別說做起來難度大,甚至就沒有做的必要了,一不小心還會踩了「紅線」。回顧第三方支付快速發展的這些年,銀行跟支付機構去建立合作也是越早越好,在沒有「屬地化管理」、「備付金存管制度」、「禁止繞銀聯收單」的年代,全國的生意都可以談,存款中收都有了。等到銀行都意識到這快業務是「香餑餑」的時候,監管也慢慢健全了,原本創新的業務也就成了違規行為,就算打著「擦邊球」做點業務,收益也大不如前。

對銀行業的小夥伴來說,不知道下一波類似「第三方支付機構」這樣的紅利在哪裡?是否已經有大神找到這樣的機會,在時間窗口沒有關閉之前正在吃香喝辣呢?


實在受不了,我總覺得知乎應該是理性和具備基本常識的。結果看到下面那麼多的匿名回答跟網易微博差不太多。實在忍不住了出來吐槽。
對央行而言,他們對互聯網金融以及第三方支付的支持超過絕大多數群眾的想像,他們做的最多的,也是儘可能在不影響其快速發展的前提下,盡量做到風險監控。金融這個東西,絕對不能是無疆之馬,我不知道你們還記不記得當年的天津模式,鄭州模式,成都模式!請參考央行下發的文件,以及主要領導的講話。

另外,支付寶從來不是銀行的敵人,銀行也從來沒有把支付寶當敵人,無非是一個很強勁的競爭對手而已。銀行也不是你們想像的因為支付寶,銀行沒存款,馬上要破產了,他有更多高技術含量,無可替代的業務盈利模式。至今為止,你們聽到過任何一個有分量的銀行從業者抱怨過支付寶或者馬雲?支付寶發展到今天,可以讓某些互聯網大佬摸著良心說,除了孫某人,他最該感謝誰?

另外,在支付寶火起來之前,很多銀行已經不收跨行轉賬費用了,自己出錢補貼。而現在支付寶「跨行」費用是多少?你們摸著良心說!

馬雲不是沒有開過實體銀行,效果怎麼樣,大家選擇性忽視而已。他的優勢就是互聯網,沒必要趟這個渾水。

國家的高鐵,大型基建,每個城市的高架,地鐵,真金白銀是誰拿錢支持的。很多項目明知道放了就是虧錢,但還是要去放,因為你天然的要承擔社會責任,不論人們如何評價你。如同很多無辜的醫生,明明沒收過紅包,葯價也跟他們無關,偏偏受著傷害還辨不過群情洶湧。

各走各的路,各自有各自的發展模式和生存空間。商業銀行也是要盈利的,利潤也要上交國家和股東的,員工也要發工資的。資本家更是如此。不要喊爸爸喊久了,真以為是你爸爸了。

另外,存款保證金制度可真是為了保護屁民的利益呀。

第三方支付,可不僅僅只有支付寶一家。至於支付寶財付通馬上蹦出來表示支持,可不是為了向央行諂媚,按照你們的想法,他們明明是被打壓的對象啊,怎麼這麼沒骨氣舔跪呀!
親,聽說過魚網理論么?


對於利息來說,根本就不是這次政策的重點,只看到利息的人,也不會是支付圈的人。利息相對於支付寶這樣體量的支付公司,收入佔比是很低的,所以你看支付寶財付通第一個跳出來說支持政策。
央媽的目的,毋庸置疑,肯定是為了防範平台挪用備付金,但是不止於此,後面是為了網聯的建設打基礎的,網聯出來那才是大小通吃的事情。


備付金新規影響幾何?

要理解新規的影響,先要弄清楚什麼是備付金。2011年發布的《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明確界定如下:

本辦法所稱客戶備付金,是指客戶預存或留存在支付機構的貨幣資金,以及由支付機構為客戶代收或代付的貨幣資金。客戶備付金包括:(一)收款人或付款人委託支付機構保管的貨幣資金;(二)收款人委託支付機構收取、且支付機構實際收到但尚未付出的貨幣資金;(三)付款人委託支付機構支付、但支付機構尚未付出的貨幣資金;(四)預付卡中未使用的預付價值對應的貨幣資金。

顯然,不僅你在電商購物時未確認收貨之前的款項屬於備付金範疇,第三方支付賬戶的餘額也是備付金,但你的寶寶理財已經不屬於備付金的範疇。儘管如此,客戶備付金仍然是一筆巨額資金,央行統計顯示,截止2016年第三季度,全國267家支付機構吸收客戶備付金合計4606億元。2013年末,這一數據尚為1266億元。

對第三方支付而言,除了可以在唯一的一家備付金存管銀行開立存管賬戶外,還可以在不同的備付金合作銀行開立收付賬戶,並根據需要在存管銀行或合作銀行開立匯繳賬戶。雖然不同賬戶的跨行收付許可權不同,但三類賬戶的疊加使用,已經使得第三方支付機構可在大部分跨行清算功能上繞開銀聯,形成了所謂的銀行直連模式。因此,備付金是銀行直連模式的基礎,也是其七寸,分散存管可以成就銀行直連模式,集中存管也將從根本上破除銀行直連模式。從這個角度,我們可以梳理出備付金新規對第三方支付機構的三大影響:

影響一銀行直連模式或走向終結。根據新規要求,備付金將從20%的集中存管逐步過渡至全部集中存管,這一過渡過程也將是第三方支付銀行直連模式的過渡。一旦集中存管全部落地,銀行直連模式也將走向終結,為網聯的上線和清算牌照的開放等掃清了障礙。如果說之前還有支付巨頭對網聯上線抱有猶疑的態度,集中存管新規將促使大家更快的去擁抱網聯、擁抱變化。

影響二:短期內第三方支付可能面臨減收壓力。《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辦法》明確規定,「支付機構在滿足辦理日常支付業務需要後,可以以單位定期存款、單位通知存款、協定存款或中國人民銀行認可的其他形式存放客戶備付金」。這部分利息收入除拿出至少10%的比例計提風險準備金外,都可計入到支付機構的收入之中。4600億的規模,定期和活期存款比例按照4:6計算,利率分別按照1.3%(六個月期定期存款)和0.35%計算,一年的利息收入約30億元。對微利或微虧經營的行業而言,這不是小數目。此外,銀行直連模式本身的終結,從三方模式進入到四方模式,也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支付清算的成本。

影響三:第三方支付或失去與銀行談判的最好籌碼。先看看網貸平台的銀行存管,在投入的資源和精力上,本質上與第三方支付行業的備付金存管並無大的區別。為何對待網貸平台銀行積極性如此之低,導致存管本身成為平台合規與否的最大門檻;而反觀第三方支付備付金存管,為何銀行積極性又如此之高,從未抱怨什麼風險高、IT投入大等。無他,第三方支付行業有巨額的備付金,作為與銀行合作的談判籌碼,備付金存款能夠極大地調動銀行分支機構積極性,是雙方合作的潤滑劑。備付金集中存管之後,第三方支付後續在與非集中存管銀行的合作上,或許將面臨與網貸平台一樣的難題,即事難辦。

儘管如此,但對支付行業而言,客戶備付金的安全是天。為了從根本上杜絕挪用備用金甚至捲款跑路等惡性事件的發生,備付金集中存管勢在必行。對行業而言,重要的是儘快做好準備,擁抱變化。

再迎新規,第三方支付賬戶已今非昔比

自2011年第一批第三方支付牌照發放以來,第三方支付行業快速崛起,在網路支付、線下小額支付領域發揮重要作用,並憑藉虛擬賬戶體系的信息沉澱、客戶沉澱逐步搭建起含支付、借貸、理財等於一體的互聯網金融發展架構,成為互聯網金融業務的重要載體,重要性不言而言。憑藉著便捷的支付體驗和對各類場景的迅速滲透,第三方支付一度具備了在特定領域與傳統支付巨頭一較高下的能力,在移動支付和互聯網支付領域,第三方支付更是保持了絕對領先優勢。

在短短三四年時間內快速做大,除了第三方支付企業自身的創新精神和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的大環境之外,幾乎可類比銀行賬戶的賬戶體系是最根本的原因。從客戶的角度看,第三方支付很便捷;從商戶的角度,第三方支付成本更低;從競對的角度,第三方支付敢於補貼,受到的政策約束更少。

然而,行業高速發展的背後難掩加速分化的現實,頭部企業一路高歌猛進,而長尾企業則艱難度日,並衍生出了套碼、二清等一系列行業亂象,個別企業甚至還涉及到挪用備付金等嚴重違規行為被吊銷牌照。適逢因網貸平台跑路引發的互聯網金融集中整治,第三方支付也迎來了監管元年,在賬戶分類、業務功能、支付限額、備付金存管等多方面開始受到監管規範,賬戶功能已今非昔比。賬戶功能是第三方支付的基礎,賬戶功能受限本身將制約行業的想像空間,監管政策的逐步完備也使得行業的「政策紅利」漸漸消退,第三方支付已經今非昔比。

新形勢下的新策略

在監管機構加大行業規範整治之前,第三方支付行業已經處於快速分化進程中,少數幾家龍頭企業市場份額快速提升,同時也不乏中小支付企業為了維持生存不斷挑戰監管紅線,行業亂象高發不止。隨著一系列監管制度的落地,固然第三方支付本身做大做強的空間受限,但對大多數中小支付企業而言,倒是迎來了喘息的空間和繼續生存的機會。畢竟,草莽時代,更易出現巨頭,但更多的中小機構也很容易成為炮灰;而規則一旦明朗,巨頭的發展固然受限,但更多的中小機構也有了更多的話語權和生存空間。

因此,新形勢下,無論是巨頭還是中小支付平台,都需要積極適應市場規則的變化,在規則的框架之下尋找新的發展機遇。


真希望有些人能看完新聞再發言,或者稍微學點貨幣金融學再發言。
以下摘自新浪新聞:

為什麼要集中存管?

風險,風險,還是風險。央行數據顯示,目前,支付機構將客戶備付金以自身名義在多家銀行開立賬戶分散存放,平均每家支付機構開立客戶備付金賬戶13個,最多的開立客戶備付金賬戶達70個。

客戶備付金的規模巨大、存放分散,存在一系列風險隱患。一是客戶備付金存在被支付機構挪用的風險。二是一些支付機構違規佔用客戶備付金用於購買理財產品或其他高風險投資。三是支付機構通過在各商業銀行開立的備付金賬戶辦理跨行資金清算,超範圍經營,變相行使央行或清算組織的跨行清算職能。甚至有支付機構藉此便利為洗錢等犯罪活動提供通道,也增加了金融風險跨系統傳導的隱患。四是客戶備付金的分散存放,不利於支付機構統籌資金管理,存在流動性風險。

會影響支付機構的日常經營嗎?


央行稱,目前實施的交存比例對支付機構的日常經營影響不大,也不會影響支付市場平穩發展。一是根據客戶備付金管理要求,支付機構應將客戶備付金的50%以上集中存放在備付金存管銀行;另據統計,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有較大部分(2016年第三季度為42%)以非活期存款形式存放。因此,目前實施的交存比例(最低12%、最高24%)不會影響支付機構的流動性安排。二是對於交存至專用存款賬戶的客戶備付金,支付機構在日間可以使用,通過委託備付金交存銀行辦理支取,但須在當日營業終了前將支取部分補齊。三是人民銀行正在指導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組織建設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清算平台,通過該清算平台的支撐,未來支付機構只需開立一個銀行賬戶即可辦理客戶備付金的所有收付業務。

會影響我們網購嗎?


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員董希淼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這項規範是針對支付機構,普通消費者在網購、支付過程中,不會體會到任何影響。

原文鏈接


https://zx.sina.cn/2017-01-13/zx-ifxzqnim4261309.d.html?vt=4wm=3049_0018


沒看到靠譜的答案,忍不住來簡單說說。
準備金制度設立目的是為了保障存款者的利益,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須向央行上繳一定比例的存款準備金,以保障在銀行破產時存款者獲得基本數額的補償。如果沒記錯的話目前國內商業銀行的存款準備金率是15%,不好意思懶得去查,如果在意的話可以自行百度。
同樣十幾年前隨著證券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全面實行,終結了券商無償佔用股民賬戶資金,規避了可能由此產生的風險。
隨著電商的發展,沉澱資金達到千億元,甚至向互聯網金融產業發展,必須實施有效的風險管理,比較意外的是印象中在國內都是出了風險事件以後央媽或證監會才會出政策應對,這次未雨綢繆倒讓人刮目相看。

另外,拿支付平台規模最大的支付寶來說,資金沉澱的主要來源是買家付款後到向賣家結算間的兩周時間內的佔用,這期間平台無償佔用了該部分資金,即使以活期一個百分點的利息計算,按今天披露的5000億元算就是50億的利息收入白白流入支付平台囊中。

更新,寫這個答案是因為看到答題區一面倒的調侃,央行的貨幣政策和調控手段是一個很高深的題目,作為一個基層金融行業營銷人員也只是略知皮毛而已,政策實施的初衷肯定是為了防範風險,決不是針對某個行業或企業,至於效果如何要通過時間來證明。
關於支付平台利息收入的問題與本題沒太大關係,只是一直有這個質疑,順便提及。


本來就不該擅自挪用,
央媽一直關注備付金這塊,資金的安全是一方面還有反洗錢什麼的.
比如責令各個機構的系統要接入備付金監管系統,
16年吊銷的幾個牌照都是因為備付金挪用.
其實這個政策出來行業內應該是有心理準備的.


2017年1月13日下午15點,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關於實施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的原文就不贅述了,可以查看「知乎專欄」。一時間,評論滿天飛揚。

問題一:「支付機構應將客戶備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機構專用存款賬戶,該賬戶資金暫不計付利息」。人行不給支付機構利息了??那麼支付機構會不會垮了??

答:其實會擔心這些的都是不了解支付行業的群眾。

最早在2016年4月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印發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21號)就已經明確「人民銀行或商業銀行不向非銀行支付機構備付金賬戶計付利息」。也就是說從監管層面已經明確了利息歸屬,本次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關於利息的說法已經不是首次。然而,真正能做成氣候的第三方支付機構根本不在乎這部分利息,關鍵是在支付通道的基礎上搭建其他業務。例如包裝客戶身份認證的支付服務產品、遊戲充值轉賬、跨境支付清結算等。這些業務已經足夠賺錢了,根本不會去算計那邊利息。

問題二:支付機構需要按照一定比例繳存客戶備付金至指定機構專用存款賬戶,對支付機構影響大嗎?

答:影響不大的。在必要情況下,支付機構日間也能使用這部分資金。關鍵是要適應這種模式!因為等網聯做起來了,客戶備付金可就全部上繳了。但人行知道網聯的阻力太大,不是一時半會能跑起來的。因此人行採用這種部分上繳的方案,可謂為了大眾的利益操碎了心呀!

問題三:這個政策對商業銀行有什麼影響?

答:現在人總行在全國範圍內只批複了28家備付金銀行,大部分沒有拿到存管資格的商業銀行只能做類似匯繳賬戶的事情,錢一般不過夜,所以一點影響也沒有。對於已批複具備開立備付金存管賬戶的銀行體量都是巨大的,這點備付金最多只佔日存款額的十萬分之一,甚至百萬分之一,更何況不計入商業銀行的存款準備金交存基數,何樂不為!


果然真理掌握在少數人手中。
我不是銀行的,也不是馬雲的,我只是說說自己了解的一些想法。
各個平台的支付方式都差不多,我們就以淘寶的支付寶為例。當你買東西用銀行卡支付的時候,你銀行卡里的錢就轉到支付寶在銀行設立的賬戶裡面去了。也就是支付寶公司賬戶。銀行卡賬戶銀行卡賬戶之間轉賬是要收費的。要麼轉賬方支付,要麼收款方支付。而淘寶為了做生意,是收款方支付的。也就是說不管你們誰買東西,這個銀行的收費都是由支付寶支付費用的。如果你用支付寶餘額付費的話,支付寶是不用經過銀行卡的,所以這個費用就沒有。
所以目前來說,你的錢轉到支付寶賬戶里這個支付寶它是可以自己自由使用的。當然,對於淘寶來說資金是很雄厚的信用是很高的。所以你基本上不擔心你的錢會沒有?如果是一些小的平台,把資金挪用,虧空啦,然後你這個錢都無法得到保障。
這就是國家和私人的區別。通俗講,國家把這錢拿去虧空啦,但是會從其他地方拿錢過來堵上這個窟窿。如果是私人企業平台把這個錢拿去虧空啦,那就沒有辦法堵上這個窟窿。
所以把這個錢凍結不準擅自挪用這樣才是對私企平台最好的管理方法。


想起一個笑話,我說我讀書的時候數理化都得過獎,人家會說,哦,我不懂,但是聽起來挺厲害的;我跟人家說我是學經濟的,人家會說,哦,我不懂,不過我認為。
這次算是難得的提前做風控,如果不明白,可以問問老人們當年的基金會,近的可是看看街邊人去樓空的理財公司。


第一個想法是,卧槽,原來那淘寶延遲收貨會產生這麼大的沉澱資金,賺這麼多利息啊!按照時間是連續的來推算,豈不是每天都有那麼多的量?好多錢!!
第二個想法是,這裡面總是說支付機構,我在想除了支付寶加微信支付,難道還有其他知名的支付機構?
第三個想法是,好傢夥,這些利息不用支付了,可以釋放資金了,它列的各種風險應該能控制了吧?
第四個想法是,原來評論里有,誰說馬雲不會給我們點甜頭,他還會給我們搞打折活動呢,央行能給我們這些折扣嗎?又或者,呵呵,央行啊,中央就那回事,能懂啥,就知道打壓銀行,坑百姓的錢,你看我們政府貪污了多少錢啊,滋滋滋。
第五個想法是,評論里也有,央行是為我們好,支付寶再大也只是一個民營機構,他現在看起來是垮不了,一帆風順,但是,萬一呢,能指望他一直保障我們的利益嗎
第六個想法是,啊,大家都好關心實事了,就不能和和氣氣講嗎,講點實質內容好嗎,像這條新聞一樣實實在在列出一二三。而不是上升到人生攻擊的地步好嗎。
第七個想法是,金融的風險與流動性都太大了,它需要一個明明白白的規範。我不知道這會不會阻礙創新呢,但是,錢這種東西,少點創新也不是大事吧。所以,我站央行這一邊,課本就是這麼說的嘛,我也是這麼學的嘛。


網民總是懷著惡意去解讀官方政策,這是一種歧視


一、這本就是央行應該乾的事;
二、有託管資格的商業銀行樂了,可能會有個爭奪蛋糕的過程;
三、馬爸爸有失也有得,雖然少了利息,但這一政策提高了第三方支付的門檻,想再建立新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沒有強大的金控集團背景是不可能的了,還加速了現有規模小的第三方支付機構滅亡,幫馬雲掃掉了不少競爭對手;以後第三方支付機構數量會越來越少,最後可能只剩二三十家。

PS:馬爸爸家早就已經做過變相的託管啦,餘額寶不就是嘛,把支付寶里的錢「託管」給了基金,剛推出餘額寶業務時將近一半的支付寶資金都轉進餘額寶了。(不知道搞餘額寶的時候產品團隊是否早就預見了第三方支付要被託管的事)
馬爸爸已經少了一大筆利息收入了,但馬爸爸虧了么?沒有,收了基金代銷手續費,還把天弘基金順手收了,連基金管理費一起賺了,更重要的是使用餘額寶的人更多了,留存資金更多了!
所以即便第三方支付要被銀行託管,馬爸爸揮揮手搞個活動讓更多用戶簽約自動轉閑錢進餘額寶,銀行還是占不著馬爸爸的便宜。


1、備付金,首先自己去查查備付金到底代表著什麼吧。
看你們懶,我就放上來了!————2013年6月7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3〕第6號公布《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辦法》,核心就是要監管起支付公司裡面那些實際上是用戶的錢。這部分錢被稱為客戶備付金,需要嚴格和支付公司自己的錢區分開來。
或者通俗一點就是你買商品的錢在確認收貨之前都在支付寶備付金賬戶,在收貨之前,這筆錢會一直在支付寶的對公賬號裡面。這中間就有一個時間差,至於這個時間差內錢去幹嘛了,沒人知道!
也有 可能存在著一些小的支付公司,甚至之前資金鏈斷裂,卷錢走人。
了解了備付金,應該也知道為啥央媽要管了。如果你覺得只是因為賬上趴著那些錢會產生利息,未免小瞧支付寶了吧。
你也要想想為什麼會出現餘額寶這個玩意——這裡不說支付寶了,繼續說備付金
其實這就像當時為啥非要綁定銀行卡才能用很多功能一樣,要管控風險!風險!!不然你們都上天了——
央媽給予網路支付的治理力度很大了,基本共生了。只是在保證正常運轉的情況不出差錯,不然全都百搭,銀行不好了,你覺得支付寶他們會好???馬叔叔趕緊回應好好好,只要你繼續給我支持,你說啥我都支持!不支持還能咋——
為了保證這些資金的流動性等風險,你去看看去年出現的這方面的風險問題就明白了。
其實對於我們來說,我們的資金安全性有了一定的保證。互聯網金融也要建立在整個中國金融監管體系之下啊,你還能上天不成
至於備付金方面其他結算問題。見第三方支付公司在跨行清結算過程中備付金如何流轉?支付公司的不同銀行的備付金賬戶間的頭寸是如何調撥的? - 金融 - 知乎
2、體系問題,
央媽堅持認為,她打造的支付結算-清算體系秩序是不可動搖的。
兩個體系有不同的責任,銀行管支付結算,支付機構補充以小額支付,銀聯則管清算。分工合理,中國太平。
而且支付寶本身的業務就是清算,你還能做支付結算不成,又不是銀行
所有的第三方都是類似的道理,分工明確,規定你幹嘛你就幹嘛,不能逾越雷池
這不逼著馬雲加快銀行的進度嗎,不過其實有無惡意咱不去糾結,也不是利益相關方,吃瓜群眾靜靜地看著即可。
3、利益
當時一開始從不收費到收費,然後緊接著到現在,經歷的這一切,其實都有關係的。
支付寶本身就是第三方,不具備結算能力,越一步就得掂量掂量。而且支付寶本身的過賬太多,就已經是很厲害的了,基本上是上帝視角啊,這時後話
不過最重要的還是風險,就怕你亂用用戶的錢。畢竟在沒清算之前還是具有監督和管理權的——
P2P這兩年這麼慘,攪得大家都不能安生,央媽看不下去了。你們讓開,讓我來!!
其實,正式的將銀行才應該具有P2P資金託管權利,你交給第三方本身就多了一個層級,不管是金融還是實業,渠道越長,問題也會越多。
不管你們還了得了————你們還不上天
也算是做了一個簡單的規範吧


至於對大家的影響,我覺得應該不會太大,而且也已經有官方或者相關方開始站出來陳述了,可放心。反正現在第三方支付不是一家獨大,至於他們如何應對,這是他們的事兒。吃瓜群眾可以放心吃瓜,這家不行去那家,怕什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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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的不是很專業,不過也算是自己的一個理解吧
我不是金融從業,也非銀行從業,第三方更談不上,無利益關係
第一次打了這麼多字兒,好機動!!
有什麼問題評論去見,回答的不全面的希望大家補上。


先貼一篇相關文章其中有國外的處理方式http://wapwenku.baidu.com/view/ebe8c8aea98271fe900ef9ac.html?ssid=cb9cc4fab5c4d6f7b0e5d2d1b3c9cfc96568from=2001cuid=0pu=usm@0,sz@1320_1003,ta@iphone_2_4.4_1_11.3bd_page_type=1baiduid=55906CA1D5FF66E159D3040767EC0B3Ftj=www_normal_1_0_10_title#1
某些回答真是莫名其妙,一個個屁股坐穩了資老爺的板凳,趙老爺動了蛋糕就是厚顏無恥,至於其合理性、安全問題以及影響倒是閉口不談。哦,抱歉,我忘了,上貴呼的確實有不少資老爺


作為P民,我也深感央媽支付限額對我造成的困惑,但是關於儲備金一事,我覺得央媽真不應該背鍋。如果把儲備金放銀行,可能就沒人非議了,但是為什麼在支付機構就反而不正常?同樣是攬存,辦理存款業務。支付機構與銀行在業務實質上,我不懂差異多少,對我而言無非覺得支付寶或者微信使用簡單一些、習慣一點,而金融風險的防範在央媽眼裡應該是一視同仁的,至少,央媽已經讓他們野蠻生長了這麼久了,某種程度上說,是不是應該反而說央媽監管不力?


不知道是裝傻還是真傻。
1以往銀行對支付機構的備付金支付利息
2利息源自銀行利用存款、在資產端配置生息資產的收益
3現在規定,上述備付金不再支付利息
4那筆存款所對應的資產依然可以生息
5備付金存在哪,由支付機構和銀行談判決定
所以你說這裡的利息去哪了?你買個電視機,以前都是打折,現在總代理不讓打折了,但採購價沒變,而且你還可以選擇國美買還是蘇寧買——那麼商家是不是應該返你禮品、代金券、紅包?
懂了嗎?


在現在的電商模式下,當用戶購買商品前,首先會把錢給支付機構,而支付機構再幫用戶把錢給交到賣家手裡。這個過程不是即時的,所以我們不妨假設有一萬名用戶(假設用戶沒有區別)在使用該支付機構,而他們先將錢交給支付機構而未進行購買的行為,因為錢是可以生錢的,此時支付機構就可以任意使用這筆資金,比如用來干別的買房、炒股、存銀行收利息、貸款等,等某些用戶——比如一百名進行購買行為時再拿出一部分錢交給賣家。也就是說,支付機構幹了銀行乾的事,還幹了銀行都不能幹的事。這樣對支付機構是有大利可圖的,然而卻存在風險,舉個例子,比如支付機構將這筆錢用來拿去買了許多的蘋果,然而突然大量用戶都開始買買買了,那它的錢就會對不上,因為錢已經用去買蘋果了。除此之外,對於跨國貿易也有影響,央行似乎是有將電商作為跨國貿易武器的打算,所以自然希望它能夠儘可能地保持穩定,不要幹些超過它自身原本功能的事。


那麼多不懂銀行的人來談銀行也是醉了,一句話:備付金就是備付金,存款就是存款,不能混在一起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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