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國家或地區禁食狗肉?

最近很多人在熱烈討論要不要禁食狗肉。還說大部分國家地區都如此!


據我所知,基本沒有國家會對狗肉食用的問題做什麼明確的規定。

但歐美國家的確有人因為食用貓狗而坐牢,為什麼?因為在很多發達國家,寵物作為人類的財產是會受到法律保護的。同時大部分動物保護法也會對「寵物」這種動物作出高於「家畜」的保護等級。如果你偷盜了別人家的寵物烤來吃,不但要負民事責任,而且很可能會被判刑。這些事被國內部分動物保護者掐頭去尾、添油加醋,就變成「禁食狗肉」了。

實際上呢?判決你的法律依據更多的是依據「偷盜、破壞和非法佔有他人財產」這種罪行,而不是動物本身獲得了多麼重要的地位。

從保護動物和食客的角度出發,中國也應當建立類似的法律鏈條。雖然我也是愛狗人士,但我支持專業的肉狗肉貓養殖場的建立。家養寵物每天胡吃海塞,其肉質不一定適合食用。寵物販子們抓流浪、遺棄或偷竊寵物都使肉製品安全無法得到保證,食客的健康也因此受到威脅。中國的很多地區有食用貓狗的傳統,即使從個人角度出發不願意讓大家去吃貓狗,但再不願意也要尊重別人的正當權益。反過來,食客們也應當去尊重寵物飼主們保護寵物的權利,盡量吃正規渠道的肉用動物,而不要吃偷來搶來的贓物。

剛看了一下樓下匿名用戶的答案,發現這廝的答案也很好……可惜是匿名的沒法@。總之就是推薦閱讀的意思啦。


在中國香港,1950年港英政府制定法律禁止任何屠宰貓狗作為食物的行為(Dogs and cats ordinance)。最近發生的香港「吃狗事件」是在2006年12月,4個香港居民因為捕殺兩隻流浪狗被判了30天的徒刑。在美國,吃狗肉是一個社會「禁忌」,加州規定不許吃任何寵物的肉,其中包括狗肉,但並非每個州都有這樣的規定。有趣的是,一些中國餐館會賣「賽狗肉」,就是通過加添加劑用豬肉模仿狗肉的味道。
現實:禁食狗肉漸成潮流
值得注意的是,越來越多的國家把食用狗肉視為非法。瑞士有吃狗肉的傳統,但現在商業目的生產狗肉食品是非法的。在上世紀初,在德國吃狗肉是很普遍的,1986年,食用狗肉被禁止。為迎接1988年漢城奧運會,1984年2月21日,韓國宣布狗肉為「非法食品」。雖然禁止食用狗肉的法規在韓國並未真正嚴格的執行過,但在該國「完全禁食狗肉」的呼聲越來越強烈。


不要對食物有看法,狗肉挺好吃的。別道德綁架,吃個狗而已沒什麼的。我準備去吃,沒什麼不好的,國內最正宗的狗肉在廣西和東北,只是聽說畢竟廣西是吃狗肉最流行的地方,要吃狗肉去廣西肯定不錯,想吃的就勇敢的去吃別憋著,別人愛怎麼說就說去吧,無所謂


穆斯林認為尖齒、獠牙的食肉類動物或食腐屍、腐食的動物,其性貪、惡,其食污,如豬、狗、烏鴉等。這些是不聖潔的食物,他們是不吃的。


所有不吃豬肉的國家都不吃。


我認為這個問題的核心是:狗與其他的肉用動物,比如豬牛的區別到底有多大。

在生命的本質上,沒有區別;人類和它們也沒有區別;這自然構成不了不吃它們的理由。

之所以強調狗與豬羊的不同,對於一部分來說,應該是看重狗對人類和對於自身情感的感受上。當然,這種情感的有無本身,是一個非常值得探討專業的問題,希望看到專業研究結論。但對於一般人,從我們的一般日常生活經驗來看,狗 似乎 比別的動物更具類人情感,也更相信人類。

人之所以自稱有文明,在一定意義上因為具有人道主義,這是一種沒有必要的同理心:一種對其他遭受痛苦的同情。 從這個角度來說,不吃狗 似乎 在人道主義層次更進一步。

當然,會有人反問:連豬羊都不吃難道不是更人道嗎?

只能說,以目前的人道主義發展程度,只能做到有了一部分人對與人類朝夕相處的狗的同情吧…

也許未來的某一天,會一部分人開始爭論殺動物吃是否人道…但這不是我們能理解的了,就像一萬年前你讓一個原始人不要去吃人一樣,對於他們來說不可理解,也不科學。畢竟,如果完全摒棄人道主義因素,吃人吃狗真的差別不大。 當然,不等同狗與人… 只探討的是這種文明變遷背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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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用馬列主義來說,一起看生產力本身。

在歐美做動物實驗,在屠宰場屠宰牛羊等等,對待動物的福利已經到了變態的要求;但是如果把這些要求放在非洲,這是不可也不應該理解的;放在五十年前的歐美也是不可也不應該理解的。

就像古代(抑或現代)發生饑荒,人相食,不是沒有發生過。

但,生產力本身在進步;當人類並不以這些為稀缺資源時;


對於生命的尊重就會開始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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