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在中國收養小孩不容易,是因為收養法律不完善嗎?


這是為了保證這些孩子不會成為「家養子」這種半奴僕的存在。
現在的孩子都寶貝,我們很容易形成養一個小孩需要投入大量金錢的觀念,但是,如果父母足夠狠心,養一個孩子是可以用來壓榨的。
義務教育現在是免費的,如果一家人思想不純,領回來一個小孩,要求她每天放了學就做飯、打掃、洗衣,干鐘點工乾的活,當一個小丫鬟養,吃東西給足主食,一天也就不到兩塊錢,吃剩菜,穿舊衣服,這個孩子根本不需要花什麼錢,卻可以完成大量的家務勞動,甚至可供心理變態的養父母發泄怒氣。等孩子初中讀完後攆出去打工,工資沒收,以後再換一筆彩禮錢,養父母可以從孩子身上壓榨出很多價值,而這對孩子是極其不公平的。
所以需要嚴苛的收養條件,包括無子女,三十歲以上,有經濟條件,來保證養父母收養孩子就是為了收養孩子,而不是為了養個丫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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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所謂的法律淵源角度看,中國自古以來對收養孩子的規定就是很嚴苛的,如《唐律疏議》卷12引唐《戶令》雲:「無子者,聽養同宗於昭穆相當者......」這條令文規定無子者只能收養同宗男性中父子輩分相當者,否則,會受到刑罰懲處。但是對於遺棄於路邊三歲以下的孩子,唐律規定可以收養。
拋開現在已經不講究的宗族輩分部分,我們可以看到唐朝對收養孩子(古時主要指兒子)的要求就是自己要沒有孩子,還要收養親族的孩子(除非是三歲以下的棄兒),這就保證了收養孩子的人家會疼愛這個孩子。親族的孩子不敢亂折騰,三歲以下的孩子還不能幹活,養幾年能幹活了,也有感情了。如果允許有兒子的人收養陌生的六七歲的孩子,如果養父母心狠,則這個孩子很難活到成年!
宋元明清都規定只許養同姓宗族的孩子,名義上是為了防止所謂的亂宗族,但實質上起到了防止孩子被虐待的作用。這種嚴苛的規定保障了孩子的權利。
(註:古代還有一種叫「義子」,和「養子」在民間可能混為一談,實際上是不一樣的,這裡說的養子是指有契約的,和親子法律地位等同的孩子,義子則是未經手續的,可能存在義父義子親如養父子的情況,但是他們之間的父子關係是沒有法律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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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鼓吹放寬收養法律要求,以回訪代替,我接下來分析一下這種方法為什麼不可行。
首先我們必須明確一點:被收養的孩子和父母親生的孩子,無論是法律地位還是人權上,都是平等的。孩子如若有幸被善待自己的家庭收養,他們完全可以像普通小朋友一樣開心健康成長,如果定期回訪,孩子們就必須直面他們不是親生孩子的事實,必須去見那些回訪人員,他們的生活會受到嚴重干擾,這對他們的身心健康是很不利的。孩子還有自己的時間安排,他本來可以去和小夥伴玩,去公園的,要求他來見這些回訪人員對他們的自由從某種意義上是一種侵犯。刑罰里的管制和監視居住就是採用定期彙報的形式,孩子們不應該因為被收養就被如此對待。
其次,審查和回訪人員屬於社會工作者,他們無權進行搜查,也無權命令領養人家隨時備查。對於苛待孩子的領養人家,完全可以在回訪日做好準備,參見《霧都孤兒》中奧利佛幼年時寄養到的老太太家裡,檢查的人來之前,老太太給他洗個澡換身乾淨衣服,塞片麵包哄著,你說檢查的人還能說什麼?退一萬步講,就算檢查的撞見了養女穿著舊衣幹家務,親女穿著新衣玩玩具,這能說明什麼問題?養父母說這孩子勤快,一句話就蓋過去了。
而且,這還是在回訪人員人品剛正的情況下,怎麼保證這些人一定剛正?說不定一包煙就收買了。而坑害的則是一個孩子的一生。
而且,如若一個回訪人員素質很低,有可能出現對善待孩子的養父母進行索賄的可能,因為他們吃准了養父母捨不得孩子,可能會威脅養父母,不給好處就說他們苛待孩子。因為孩子的養育沒有具體的細化標準,也不可能有,不可能規定被領養的孩子每天伙食如何,穿什麼叫善待,什麼叫苛待,所以如果想挑怎麼都能挑出毛病的,把這麼大的權力放給幾個基層的工作人員,恐怕不是一種合理的方式。
最後,一種壞可能如果能從源頭阻止,則採用源頭阻止是最高效的手段。從源頭做起,設立嚴苛的收養制度,可以高效地保證孩子被好人家收養。也能保證真心想收養孩子的人家可以領到孩子以享天倫之樂,底下「漢四百之張子房」說了,現在孤兒院的健康孩子缺乏,所以嚴格按照要求,允許年齡大的無子女夫婦領養孩子,把那些有孩子的或其他情況的排除出去,一方面避免了苛待孩子的可能,另一方面保證了收養系統的高效性。比不管三七二十一批准收養,再回訪,再剝奪撫養權好多了。回訪制度中,孩子也累,養父母也累,社會資源被浪費,而且會出現灰色索賄空間,難道比把這種可能扼殺在萌芽狀態好嗎?


正規的收養渠道是去孤兒院,但孤兒院健康或者說健全的孩子很少。(我不知道這是不是常態,還是我遇到的特例)
我不知道你們有沒有去過孤兒院,我因為是公職,單位曾經在12.13年分別組織去過2個孤兒院。兩個孤兒院里完全健康的孩子,只有兩三個,而且還都在辦理領養手續。我認識一對夫妻就打算去領養一個健康孩子,正好就在我去的其中一家。具體忘了哪年了,應該是11.12年,當時院里給他們回復領養健康孩子已經排到3年後了。
我們去孤兒院的時候,阿姨說不算健康的孩子,就是先天心臟病這種一個大手術可以基本解決的孩子都很搶手,都有人爭著領養。但是那些殘疾的孩子,很少有人願意過問。他們只能完成基本教育,然後就去學技工,離開孤兒院,自己到社會上漂泊。
現在回答這個問題,又勾起我的回憶,我現在很難受。現實最殘酷的就是這點,孩子沒錯,不領養他們的人也沒錯,但他們就是這麼可憐,你毫無辦法。


你知道嗎?在一個性奴流傳出的截圖裡,一個人口口聲聲說,去福利院領養一個孩子,從小培養他的奴性,做性奴。如何保障小孩在領養家庭不被虐待呢?


說一點,我小時候讀書的時候。經常挨打挨罵,每天要做家務洗碗燒飯,看小妹妹。很少有新衣服,經常被打出血也不哭鬧。我是親生的,而且家庭條件不差,但是八歲之前被養在親戚家。你想想,親生的尚且如此,還有那些收養的怎麼辦。


題主,你覺得收養孩子是這麼簡單的事情嗎?有天心血來潮,覺得收養個小孩子也不錯,就去收養了?
這個問題的答案非常簡單,那些買孩子的人壓根就沒考慮過去孤兒院走正規渠道收養。他們想要的一般是三歲以下健康的男孩,大多數花了錢買了也是當自己孩子養的。孤兒院的健康小孩都很難領養的到,更不要說一般買孩子的都是想要男孩,也有對年齡的期望,很難有滿足需求的孩子。

養小孩子可不是隨隨便便就能養的,一般人養個寵物還得準備很久,需要事先準備寵物要用的東西以及養的過程中給予一定的關心。收養孩子要做的準備可更多,這過程幾乎等同於自己生個孩子,只不過省了懷胎十月的過程。
我國的法律其實對於收養的規定並不嚴苛,相反,我覺得蠻合理的。一般人長大成家之時自然而然地會為自己和伴侶準備房子作為安身之所,想要孩子時會考慮準備一定的積蓄以備不虞。

收養這件事無論是對收養人還是被收養人,都是生命中一個重要的轉折。
被收養的孩子毫無疑問處於弱勢地位,是最需要保護的。雖然大幾率孩子們會過上比在孤兒院要好的生活,但也有可能會受虐待。

如果放寬條件,結果知道有多恐怖嗎。
且不說這麼多偏心的父母,都是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卻認為偏心有理。不只是偏心的父母這樣認為,知乎上為數不少的人也這樣認為。
親生的尚且如此,要是一個親的,一個不是親的,誰能一碗水端平?一般情況下都是親生骨肉,父母即便偏心,對孩子至少不會虐待,能好吃好喝的養大。那要是領養的,就不說可能會有變態把孩子當奴隸看待。就說養吧。每天一個窩頭,一杯冷水是養,供孩子上學提供自己僅有的資源也是養,若有自己親生的骨肉,有多少人能真正愛自己領養的孩子,恐怕更多的人把他們當成讓自己生活便利的工具。

人都是有私心的,更是逐利的。好處誰不想要,提高收養的門檻,才能讓有照顧孩子的能力且真心想收養孩子的人照顧那些可憐的孩子們。


其實孤兒院里那些有不易治的病或者身有殘疾的孩子才真可憐。
被上帝拋棄,也在人間被拋棄。
我看歡樂頌的時候,覺得安迪才是資源啊,像這樣又漂亮又聰明的小孩哪裡領養的到呢。
我以前畏以親子關係時,會自私的想,領養一個聰明又漂亮的孩子,可比自己生一個好多了。他若成人且優秀,是福。他若成人不優秀,反正不是自己的親生子,供他到二十歲也就可以讓他自立了。
若是自己的骨肉,既擔憂不能教好他,又擔憂他繼承自己身上的缺點,還擔憂給不了他更好的生活。
到底年輕,完全體現了我的自私。所以限定領養人的年齡很有必要,一般人隨著年齡的增長是會越來越成熟,更懂得如何正確對待一些事情的。


怕假借收養為名行拐賣之實。
還有就是所謂的光源氏計劃。
買孩子的人家,很多連對收養的嘗試都沒試過。


別沒事就法律不完善,中國關於收養的法律還是挺嚴格的。


收養小孩子這麼大的事情能隨便嗎?
收養小孩子這麼大的事情能隨便嗎?

收養小孩子這麼大的事情能隨便嗎?

法律有自己的功能和作用,不是為你打開每一扇門。


匿名講一個故事。
認識的一個姐,結婚七年都沒孩子,然後,隨便收養了一個。
那個時候是二十多年前吧,各方面管理都不完善,不知道這個孩子哪裡收養的,總之就是抱了一個孩子回來。
戲劇性的是,孩子剛兩三歲,我們單位這個姐,她懷孕了。
於是全家人精力全都投入到待產這件事上,孩子出生了更是全家的中心。
於是,那個養女,理所應當地被送到了孩子姥姥那裡。
在之後的二十多年,這個幾個月時候被抱養回來,兩歲多時候又被送走的孩子,全靠姥姥撫養著,和養母見面的次數屈指可數。而孩子姥姥又是個沒有收入的老人。於是在她初中還沒畢業的時候,就外出打工了。
我知道這件事,是因為要去參加這個女孩的婚禮,當時我很詫異地問同事:x姐女兒不是還在上學嗎?怎麼就結婚了??
然後他們就給我解釋,在學校衣食無憂的那個是她親生女兒,這個剛滿二十就結婚的,是之前抱養的。

婚禮上,新娘父母收著禮金,笑面如花。

ps:後來我問過這個姐,為什麼要這樣對待這個女孩,她很憤怒地控訴:抱來的孩子就是不親!見了我連媽都不叫!出去打工那麼多年連一個電話都沒給我打過!啥事都只跟她姥姥說!

噢。


大部分父母對親生子女的資源投入往往是不理性的,是不計代價的。雖然從進化的視角來說是理性自利的,但是在生活的維度上是專門利他的。這種對子女的態度是寫入基因的,有生物學基礎的,所以父母撫育子女在目前是最好的撫育制度。與此相反,領養是理性思考的後果,理性是有限度的,很多時候是不能堅持的。比如有人理性思考後想去北大,但是大部分人最後堅持不了。
因此,當我們在思考收養制度時,也得從理性的、經濟的角度去看問題,不能簡單地覺得養父母就跟親生父母是一樣的。那麼如何設計制度呢?
很簡單,就是減少損害,擴大受益的問題。
減少損害是第一位的,也就是要避免被收養者成為奴隸。因此,限定收養者年齡和血緣,是在能力上減少損害;限定收養人的財務狀況,是希望傷害成本變高,從而嚇阻損害。擴大收益是第二位的,是希望收養者能最大程度的投入資源,培養孩子。在這個方面,要求收養者更好的經濟狀況十分具有意義。
由此可見,我國收養制度的設計是有道理的。希望題主能夠理解。


因為在中國,一切行為都是商品化的行為,收養小孩同樣是商品化的行為,要收養孩子,拿錢出來才是首要的,這是生意,麥當娜收養中國的孤兒,也是花了大錢的。這是資源,不賣錢是不行的。


希爾薇


匿名支持@閻耀宗 以及其答案評論區的 @嗷 奇,我爸雖然是親生的,但也如嗷奇所說的是半奴僕狀態,他的待遇甚至連我家鄰居領養的女孩還不如。他高中畢業出來就開始在農村小學教書+養豬(因為非農業戶口不能種田),賺錢供我二叔和三姑上大學。

我家這幾年才勉強脫貧,目前還小量負債,只是債主都是比較善良的人,也不著急用錢,讓我家有了點喘息的餘地。而我二叔和三姑,已經分別在兩座城市取得了戶藉,成了「城裡人」了。他們和城裡人結婚,住現代樓房、用電腦上網、用手機聯繫的年代,我們家還住在鄉下的土坯平房裡,沒有獨立卧室,我父母的床放在一個兼具客廳、飯廳、卧室功能的大房間內,我和弟弟睡在兼具雜物間、書房、卧室的閣樓內。

而我奶奶,時而去城市A給二叔家當保姆,時而去城市B給三姑家當保姆,老得干不動活了就被冷處理,逼她回來老家由我爸供養,然而她在我家這裡就不是保姆了,而是一個十足的老太君。

最好笑的就是,二叔和三姑會在我奶奶面前輪流抱怨:「你疼他們兩個勝過疼我!你永遠要我讓著他們!」我當時才十七八歲,但他們兩個四五十歲的成年人,居然說出這種心智不成熟的話,實在太滑稽了,被我拿去當笑話講給我媽聽了。

如今,我二叔熱愛酒駕、賭博,酒精中毒過,車禍過,一隻眼睛已經失去了視力,一條腿也是瘸的,加上賭癮纏身,已經負債纍纍,離了婚,公務員工作也丟了(這是個很值得佩服的能力),房子給了前妻,他的孩子也成績極差,考了個不知名的十三流學校,他隔三差五就回來老家找我奶奶,我奶奶就把自己的幾千塊退休金擠出一部分給他拿去賭。

如今,我三姑熱愛傳銷,不僅在做安利,朋友圈還每天大量發各種直銷、騙錢的集資平台信息,她本來的生意因為城建的變動(她所說的理由)已經做不下去了。朋友圈永遠在發「我又賺了多少錢」,然而也隔三差五回來老家找我奶奶,我奶奶就把自己的幾千塊退休金擠出一部分給她拿去「供女兒上學」、「交鋪租」等等。

只有我們家在朝好的方向發展。早年因為經濟拮据而醞釀出來的躁鬱、消極氣氛,如今已經悄悄消失了。只是我二叔和三姑每回老家一次,我父母的心情就會變壞一次。他們並不把我爸這個大哥放在眼裡,所以這麼多年來我爸的任何規勸都是零作用的,現在我爸已經放棄了。我二叔更是已經被我爸禁止踏入我家,但他自有別的辦法:打電話厲聲要求輩份比他小的親戚,讓人家把我奶奶接出去見他。

抱歉,這個回答離題了,因為原本只是想回複評論區,但不方便暴露ID,所以只能匿名開答案,抱歉。

補充說說我家鄰居領養的女孩。其實女孩不是從孤兒院之類的機構領養來的,是早年一對外地父母拋棄的女嬰。鄰居家結婚多年一直生不出孩子,就收養了她,不知道有沒有經過法律程序。奇妙的是,小女孩中考的那年,鄰居家終於懷孕了,高齡產下一個小男孩。

我家鄉在廣東,大家都知道廣東人(尤其鄉下人)平均身高不如省外的人。這個女孩從小就比同齡人高一個頭,她也從小就知道自己不是親生的。但是她和其她女孩一樣,該潑辣的年紀潑辣,上了高中也一樣秒變淑女。小時候誰欺負了她,她媽媽也一樣去欺負她的人家門口叉腰罵街,除了血緣關係外,她是她們家貨真價實的寶貝女兒。

她是幸運的。

再補充一個和另一位匿名答主類似的事例。我一個堂妹,她是家中老大,她之下還有一弟一妹。她從小被寄養在爺爺奶奶家,她二弟也被寄養在爺爺奶奶家一段時間,但沒多久就帶回城裡了。她媽媽每次到老家來就會打罵她,說她野蠻、粗鄙之類的。但實際上,她爺爺奶奶對她也非常嚴格,但出發點和她媽媽不一樣,不是為了辱罵她,而是恨鐵不成鋼。而她則是一塊大家眼中「不可雕的朽木」,愛玩,不愛學習,她的童年就是在打罵中度過的,有時候被打到要衝出家門向鄰居求救。

她媽媽很奇怪,所有的愛都給了最小的女兒,對寄養過一段時間的二兒子則動輒打罵,但對大女兒的態度簡直就是恨之入骨。

現在她和這個家已經斷絕了關係,自己跑到了外省,和一個做生意的小老闆結了婚。有她媽媽的基因在,其實她五官姣好,身材高挑,很會唱歌,還很有表演天份,經常學電視里的演員學得惟妙惟肖。如果不是童年過得太黑暗,光憑她的顏值和表演天份都會有很好的出路,而不是早早就嫁作人婦。


美劇的無恥之徒中有提到寄養孩子被強迫進行來料加工


一個普通家庭要想通過正常渠道收養一個健康的孩子幾乎是不可能的,這就是中國的現實。


在孤兒院好歹能讓這些孤兒正常長大,隨便領養出去可能會遇到好人,但是也有壞人。領養嚴格只是說避免了更壞的結局。


大部分父母和自己的親生孩子還鬧不明白,誰敢把孩子給他們領養?


就是相對完善(嚴苛)才不易收養,如果容易那麼戀童癖豈不是「有福」了?


那麼容易就收養的話,仔細想想中國重男輕女的現狀,女性棄嬰比男性棄嬰多,那生孩子之前去領養個小丫鬟,會不會太划算了一點?


我沒見過身邊有正兒八經從福利院收養的例子,一般都是親戚熟人之間的過寄。據說生個健康男孩想要送人那周邊的人都是搶著要的,重男親女這種糟粕一直存在,我大學同學,女生,平時言談中透露出對女性的輕視讓我頗感不適。身邊真實的一個例子是一個女孩的養父母其實是她的親姑,90後,學歷是小學二年級,輟學後一直是幫家裡幹活,餵豬,做飯,種地,給養父母帶孫子,後來出去打工每個月還得給養父母寄錢……我不知道這是養了個女兒還是養了個奴隸。現已為人母,後續情況就不了解了。坦白講,計劃生育後的大部分中國人不適合收養非親子女。計劃生育期間以及後計劃生育時代讓很多人已經喪失了對未出生胎兒的尊重,打胎、孩子生下後因為性別或者身體殘缺等原因殘忍丟棄的例子數不勝數,一個不尊重幼兒生命的大環境難以想像何來收養之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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