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古典時期的希臘歧視女性、奴隸和外邦人?
目前這個問題的題干已經被改的面目全非了,因此本答案難免顯得文不對題,大家隨意看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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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臘並不追求所謂的「個人自由」。
「個人自由」的概念很大程度上是現代人的發明,因為在古代世界中,城邦或者說「共同體」壓倒性地對於個體來說有著優先地位。甚至說得更極端一點,古代人有沒有今天意義上的「個體」或「個人」的概念都是很可疑的。
對此,非常經典的文本是貢斯當(Constant)的《古代人的自由與現代人的自由》。雖然貢斯當對古代世界和現代世界的描述都並不完全準確,但他對古代人和現代人的兩種自由的劃分在後來始終有著巨大的影響力,以賽亞·伯林對消極自由和積極自由的區分在很大程度上也得益於貢斯當,甚至之後庫朗熱在《古代城邦》中對古代世界的想像也和貢斯當的描述有緊密關聯,這更進一步影響到了韋伯的一些理論。貢斯當認為,現代人的自由更多是私人領域的自由,而古代人的自由則更多指向共同體的自由。所謂共同體的自由並非是今天我們習慣上認為的人身自由、言論自由等等,而是指共同體(城邦)不受外族人或外邦人奴役。
在具體的歷史角度,古希臘的城邦也往往不會允許公民擁有今天我們所說的個人自由。在斯巴達,生下來的孩子如果身體不夠強健,是要被扔掉的。今天,誰能想像這種處理方式?
我們今天之所以會對古希臘有一種不切實際的「自由」的幻想,我覺得主要是兩方面原因。首先,近代以來(尤其是18世紀以來)的社會變遷、意識形態等等實現了對「自由」、「民主」等一系列概念的「洗白」,因為現代世界是奠基在這些概念之上的,而古代世界則未必。現代人所強調的個人自由放到古代世界中會被認為是沒有節制的放縱,而抓鬮式的民主則被柏拉圖看做是僅比僭主政體稍好一點的政體。其次,我們對古希臘世界的想像很大程度上來自於對雅典的想像。雅典是古希臘世界最「自由」(或者說放縱)的城邦,不過雅典遠遠不是希臘世界的全部,斯巴達人、克里特人就和雅典人有著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別的城邦也同樣和雅典相差甚遠。即便是雅典,也曾經處死過偉大的哲學家蘇格拉底,現代人很難想像,這個決策是由雅典人的代表們投票做出的。在現代人看來,這無疑會被認為是對「言論自由」的巨大損害。簡單寫一下吧。古典社會的自由概念很大程度是後世人重挖出來的(這句話並不是說古典時代的政治哲學中沒有「自由」這個話題的探討。因為實際上是有的,只是說此處提到的「自由」),而《全球通史》這部本身就有相當多槽點的書是用的這個後世的概念,且古典社會中婦女地位相對低下,和婦女地位相關的是男權制的存在形式,在男權制下的任何權利應然在婦女那兒都是沒有份兒的,這才是後世婦女參政作為政治運動存在的發生因。
自由這個概念審查起來很麻煩。古典社會的自由概念本身是更多產生於後世的探討中,貢當斯那裡區分了「古代人的自由」(基於共同體的自由)和"現代人的自由」(商業帝國的個人自由)。後世探討中,貢當斯對於古典社會-現代社會的分野是嚴格將「個人自由」作為現代人自由的範疇,其邏輯前提是分析現代商業國家的主權構成基礎,即political representation(政治代議)。於是從這個意義上來說,
「古代人的自由在於以集體的方式直接行使完整主權的若干部分。…他們亦承認個人對社群權威的完全服從是和這種集體性自由相容的。」而這種區分,是某種程度繼承了亞里士多德傳統和當時探討古典政治的一些方式,此處城邦主權是某種中間性的主權共同體,它來自於亞里士多德傳統的「自然目的論」和「德性倫理的良善生活」,同時在當時的其他著作中也強調城邦是血緣共同體到國家之間的自發中間產物。
其次,對於有公民身份的人來說,城邦本身是公共領域規制大部分事務的政治生態,亞里士多德的「積極生活」概念,使得古代政治實踐和公共權威在城邦生活中佔據主導,用貢斯當的說法是「個人在公共事務中是主權者」。而現代社會中,私人領域恰巧從公共領域分離了出來,成為個體性和商業交換中私人締約需求的一種體現。(當然,這個結論恰好和哈貝馬斯是反過來的)
最後,貢斯當還區分了兩種共同體的目的論區別,古代共和國狹小、好戰式求生存、奴隸制;現代社會巨大,同質、高度文明,傾向於和平和商業
「戰爭與商業只不過是實現同一目標的兩個不同的手段…戰爭是徹頭徹尾的衝動,而商業則是計算。這就意味著,一個商業代替戰爭的時代必然會到來。我們已經進入了這一時代。」
而對於羅馬時代「自由」概念的後世探討,更多是《論李維》傳承下來(往前追溯還可以到《喀提林陰謀》)的公民自由(civil liberty)話題,主要是共和主義探討傳統中出現的。比如Quentin Skinner曾經批判過的新羅馬學派(New-roman theorist),他們就喜歡提供兩條公設,
1,公民自由必須在與自由政府的關係中得到理解,後者中由所有平等公民的意志來制定法律,而自由對立面就是依附性的奴役狀態。只有在自由國家中個人自由才是可能的。這和貢斯當時代的強調私人領域的個體自由不一樣,並把「暴力或強制威脅成為侵犯個人自由的唯一形式」給否決掉了。
2,公民自由必須放在公民聯合體的自由中去理解,因此關注彌爾頓所說的公共自由或自由政府。「一個自由的國家是一個共同體…行動僅僅由作為一個整體的所有成員的意志來決定。哈林頓甚至激進到鼓吹要進行「主權唯一」,代議框架下的混合憲政,來保證聯合體的多種形式參與。
所以我們知道後世「全球通史」等文章所提到的,希臘或者羅馬所謂的「自由概念」是什麼的時候,其實這個問題就已經解決了。
而至於婦女地位,這是男權制的問題。
古希臘時代更多類似於「厭女主義」,包括從文化成因上去看和婚姻和經濟地位來看,主要從古希臘生活的史料集和繼承人(Epkleros)兩方面探討。最主要的著作是David Schaps的《古希臘婦女的經濟權力》.
對於厭女主義這個單純文化意義的概念其實很容易討論,古希臘除卻少數城邦以外主流文化意象中「女性」都不是「完全的人」,或者說「男性」「有缺陷複製體」
柏拉圖在《第邁歐篇》把沒啥關係的句子都要黑一次女人。
在論述造物主元素(ingredients)塑造靈魂的時候。
「since humans have a twofold nature, the superior kind should be such as would from then on be called "man." So, once the souls were of necessity implanted in bodies, and these bodies had things coming to them and leaving them」
後文還刻意去區分了,人的性質有兩種,具有優秀的一種稱為男人。靈魂由感覺能力、有愛以及伴隨的苦樂懼怕。如果在命定中生活得體公義,會回到原先的星星上去過幸福愜意的生活;如果沒有,就會投生變成女人;如果仍未改良,就會再投生變成動物。
而在論述靈魂和身體的關係時,在疾病那段論述中。
對於那些生而為男人者,所有膽小鬼和老是做錯事的男人,來生會轉化為女人。女人則轉生為獸類。鳥是由那些不害人卻智力低下的人轉生而成;地上走獸來自那些不好智慧,無視天文的人,最差的乾脆像蛇,匍匐在地上;最後是生活在水中的魚。
而在邁克爾·肖探討古希臘舊喜劇的著作中,強調了文本主體中的「女性入侵」(female intrusion)概念。
而女性入侵首先體現在,酒神儀式和女性自主意識的關係上,「利納伊亞」(Lennaia) 和「城市酒神節」(City Dionysia)都是紀念酒神來到雅典的節日中,酒神的崇拜者狂女(maenad)是酒神儀式最重要的參與者。在酒神節上,女人們群體性地擺脫了家庭,離開了織樞機和孩子,來到山頂為酒神狂歡舞蹈。在《呂西斯忒拉忒》甚至出現了把孩子丟在一邊和羊玩的情節。
其次,是女性入侵男性主導的「政治生活」,《呂西斯忒拉忒》中婦女們見不慣城邦間男人們日常征戰,直接揭竿而起佔領雅典衛城,最後影響了政治結局,達成了城邦的女性化(feminization of city-state)的政治隱喻,其本質上也是一種反戰爭的自主意識訴求。
而從史學的角度來說,貫穿希臘和羅馬都存在的一個剝削制度就是「嫁妝」制度。希臘方面,在Pomeroy的《Whores Slaves Wives》這個史料集子裡面都有所提到。女子嫁妝由父系男子操辦,並且是帶有宗教意義的頭等大事,與另一男子定為姻親,甚至被稱為城邦生活的重要部分。而這也是城邦作為等級複雜的所謂公民聯合體從早期血緣性的政治聯合體脫胎之後保留的部分。
雅典傳統的訂婚(Engue)實質上是一次監護權的從父系男性成員轉移到夫系的一個契約轉移協定,其次包括嫁妝的轉移。這個在同樣Pomeroy的著作中也有提到。其次才是婚姻儀式(Gamos)進行完成。而嫁妝的支配權在男人與男人之間轉讓,女性能夠享有的僅僅是部分收益權,Schaps給了一個較為爭議的18%的數字。(這一套東西和《格爾蒂法典》相關性很大)
而雅典傳統的離婚自主權也較低,德摩斯梯尼案中就提到主要的離婚處理是「嫁妝」處理,而雙方的民事權責人只能是父系男子和夫系男子才能夠進行,婦女能夠提出的也僅僅是到執政官那裡哭訴。而此案的結果,80mina的財產最後支付6obol利息和18%來算持有利率。
而女性財產繼承權也是極為有限,schaps認為女性繼承人主要是因為女方父系家庭無人(包括父親死去無兒子或者父親備好嫁妝但是早亡),而必須保證嫁妝上和夫家的公平契約而誕生的習俗法概念,其本質是留給女性未來的兒子。
而相對而言,斯巴達等城邦的情況要寬裕點,亞里士多德《政治學》1270a中明確提到了,斯巴達女性是可以直接繼承家族財產的(主要是土地),而基於家族財產的自主分配權,在離婚自主上斯巴達女人會相對靈活一些。
而色諾芬的《經濟論》也提到了,婦女在家庭中主要進行財產管理的角色,並沒有財產自主權,甚至直接意義的使用權,習俗上,女性能夠進行一些城邦內的商品買賣活動,這也算是除了酒神節,對子女的教育以外婦女能夠直接參与的公共性質活動。這個文獻可參考Fantham的&
而羅馬時代我在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0609783 聊過。
《Lex Julia》規定了嫁妝(dos)制度,包括祖贈嫁妝(dos profectitia),外來嫁妝(dos adventitia) ,約還嫁妝(dos receptitia)。祖增嫁妝是在羅馬初期父權家族制還存在夫權婚姻時代的主要形式。而無夫權婚姻(即夫妻財產分割管理)之後呢,外來嫁妝(母親準備的嫁妝),和約還嫁妝(男方在婚姻破裂後需要承諾返還的財產)為主要形式。
婚姻制度包括三類有夫權婚姻:祭祀婚(《十二銅表法》以後名存實亡,基本上只是走個過程,女方表示順服夫權。),買賣婚(聽名字就知道把婦女買進來咯,順從夫權,而且地位較低),時效婚(也是夫權婚姻,婦女加入夫方家庭,地位相當於父權家族中德「女兒」,這種婚姻按照《十二銅表法》可以離婚。萬民法開始自由婚姻制度出現,《十二銅表法》後基本上都是無夫權(但是以父權族親為主)的婚姻了(傻子才把財產給老公)。
而同樣杜比的《西方婦女史》在這一塊論述比較完備。《十二銅表法》算是將羅馬婚姻單元的家族化推進了很大一段,將夫權和嫁妝為主的經濟結構,變成了家族生產和族親繼承的結構。更早將母親作為繼承人的《奧爾菲斯體亞努斯決議》和《特爾圖裡亞努姆決議》算是先行。而地產的繼承對婦女放開,也導致了少數富裕婦女階級在羅馬存在的原因。
聽起來很美好是吧?然而按照《法學階梯》婦女非特殊情況不能獨立立遺囑,並且父系繼承中的遺囑參與權也比較低。
有時間慢慢更新
【在古典時代,為什麼希臘這樣一個高度講求個人自由的國度,在對待女性的問題上一樣有歧視】
首先,我們要明白一個基本而殘酷的現實。
古典時代一點也不追求個人自由
古典時代希臘-拉丁社會中的女性地位是極其低下的
沒錯,古典時代希臘-拉丁社會是一個極其排斥個人人生自由的社會,也是一個對於女性非常排斥甚至厭惡的社會。【斯巴達除外】
在古典希臘-拉丁社會的成年人之中,男性數量是遠多於女性的。在拉塞爾估計的古典羅馬城中,男女比例131:100,而義大利北非小亞希臘等地情況甚至高達140:100。
在古典希臘-拉丁世界,殺死並拋棄嬰兒是【合法的行為】,在道德上不會受到任何譴責,並被世人廣泛遵行。而被殺害,拋棄的嬰兒往往九成都是女嬰。
這種極其野蠻殘忍的習俗和做法直到晚期古典時代隨著整個地中海社會的翻天覆地劇烈變革【基督教化】才逐漸被視為野蠻和唾棄的行徑,而司法上的對於殺嬰與棄嬰的首次法律條文禁止直到君士坦丁大帝頒布才出現。
而在普遍被現代視為「民主楷模」的雅典,女性的社會地位可以說是極其低下,甚至遠遠不如凱爾特人與東方的民族以及同期的中國。
在雅典,女孩絕大部分在剛剛初潮或者臨近之前就已經結婚。在雅典的法律中,所有的女性,不分年齡大小,都被視為【孩童】不具備獨立的完整【人格】,因此她們終其一生都被法律規定為男性的所有物和財產。但是男性卻可以將自己妻子強制驅逐出家中的方式來與妻子離婚。此外,如果一名女性被引誘與別人發生性關係或者被強姦,那麼法律將會強制丈夫與其離婚。而如果是女性想要離婚的話,那麼就必須由她們的父親或者其他男性把這一訴訟交給法官。雅典的女性可以擁有「財產」,但是財產的支配權永久屬於該女性「所歸屬」的男性。
雅典的這種做法是古典希臘世界非常普通和大眾的情況,而古典時期希臘女性社會地位鶴立雞群【非主流】的卻是斯巴達。
斯巴達人雖然也有殺嬰與棄嬰的法律習俗,但是並不是主要針對「性別」,斯巴達人的標準是「健康」。不分男嬰女嬰,只有「健康」的嬰兒才有資格存活。斯巴達的女性享受著在基督教化之前的地中海世界中絕無僅有的女性地位與權利。她們可以擁有屬於自己的財產的【支配權】,而在自己丈夫服役的時間中,她們還可以支配其丈夫的財產,而斯巴達法律有關離婚的規定也堪稱較為平等。另外,斯巴達的女性並不向其他希臘城邦,尤其是雅典的女性那樣,把自己全身用厚重的布料從頭包裹起來【沒錯,雅典所有女性上街必須帶面紗和厚重的衣服遮掩住自己,甚至腳踝與頭部也是如此,這方面可以參考驢膠,至於現代影視劇里的那些?抱歉,那基本是祭祀服】。斯巴達的女性也不用像雅典女性一樣,不能隨意出門,想去哪裡就可以去哪裡,甚至衣著暴露上街。
而在拉丁社會中,古典拉丁社會是一個極其父權與宗族化的社會。
以前我看到一些女權話題說天朝是一個骨子裡父權的國家,不如西方xxxxx等等這種,我就想說一句話
古典拉丁社會中,【父親】扮演的角色是至高無上的,【父親】是宗族中的絕對獨裁者與奴隸主。家庭,宗族中的所有成員都是【父親】的附屬品。
在家庭中父親就是絕對的至高無上者,所有的子嗣與妻子以及母親都是其的附屬品。父親在兒子成家之前,擁有對他的一切管理權和處置權,只要父親願意,他在法律上有權可以fuck家庭中的任何一個東西。
為什麼古典時代拉丁-希臘社會女性地位如此普遍低下,最大的一個原因就是因為當時的主流文化是男性至上的,而古典時代社會是非常漠視【人的生命】的,婚姻是被輕視甚至歧視的。
古典時代的婚姻與其用基督教化後產生的兩人相愛互相依偎生活的這種思維去理解,不如理解為一種特殊的「公民義務」,在古典時代,「愛情」等同肉慾,而提倡精神戀愛的柏拉圖本人甚至都被嘲笑,愛上了一個外邦女性的伯利克里甚至被政敵嘲諷為「缺少男性的能力」。古典時代的同性戀之風是如此的猖獗,雖然現代許多LGBT提倡的理念來看,古典時代的「同性戀」毫無疑問非常的不LGBT,可以開除LGBT籍。
在當時,殺嬰尤其是女嬰是非常【合理普遍】的習俗甚至法律。塔西圖對猶太人宣傳的「殺害與拋棄不想要的嬰兒是一種罪惡」甚至進行了法律指控。
如此種種可見,古典時代與所謂的「崇尚個人自由」與「女權」可以說是壓根搭不上一絲的關係。
題主的想法是典型的「以今度古」,古代人並沒有所謂的「個人自由」和「權利」觀念,更多的是一種基於公共政治生活的參與自由,它是一種「積極自由」,而當代人所推崇的則是一種「消極自由」,當然,消極自由/積極自由也是一種後世觀念。
作為政治觀念,自由觀念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古希臘時代,古希臘城邦政治包含了自由、民主、平等和法治等特徵。古希臘人認為自由的含義就是尊重法律,法治則是自由和民主理念的基礎。然而在不少自由主義者看來,古希臘城邦制度與其說是一種自由主義制度,不如說是一種集體主義制度,古希臘人所推崇的自由並非個人自由,而是(城邦)國家自由。它是一種基於共同體與公共生活的自由,是一種公民資格,即參與公共事務辯論和政治決策的資格。他們並沒有私人領域的概念,也沒有任何個人權利。
雖然古希臘城邦常被後人推崇為民主政治的典範,但是在古希臘的民主城邦里,民主和平等的邏輯只對少數特權群體有效,政治生活只對男性公民開放,婦女、異邦人和奴隸並沒有參政議政的資格,而是被排除在民主政治之外。古希臘婦女被禁足於家庭領域,奴隸則專職於生產活動,從而保證奴隸主們的政治參與的正常運轉,可以說如果沒有大量的奴隸從事勞作,古希臘的民主城邦根本無法正常維持。至於外邦人,其中最著名的例子是亞里士多德,他作為馬其頓人卻是一個「精神雅典人」,長期居住在雅典城邦師從柏拉圖進行學習,但他並沒有參與雅典政治的資格。
然而這種古典政治結構在當代資本主義主導的商業社會裡已經不存在了。
相比於政治參與,如今人們往往更在意私人領域事務,更熱衷於私利追求和精明算計,而非古代人所推崇的「積極生活」——積極生活高度依賴於公民的自律和德性,它們需要根植於特定的社會結構才能存在。而商業社會的利益則取代了舊有的德性(這種德性往往依賴於土地的固定收入,而非流動性更強的商業收入),能夠保持政治自由和公民身份獨立性的社會基礎在商業時代已經消失,基於「禮儀」、「優雅」和「教養」的商業社會文化取代了「公民德行」。
消費主義開始主導我們的生活,階級認同則主導著我們的身份認同。我們的認同方式通過價值共同體和文化認同進行驅動,消費主義文化工業的廣泛擴散而逐漸發展成全球性的晚期資本主義社會結構。公共話語系統開始主導我們的公共政治。公共輿論同時發展著我們言說的話語和辭彙,而與之伴隨而生的價值共同體則會改變我們的社群組織方式。
我們開始從傳統人情共同體解放以價值認同的形式組成新的社群組織,個人主義和自由主義盛行,人們利用消費主義建構自己的生活方式,通過各種消費實踐和政治價值觀認同裝點自己的生活,高度重視私人生活的享受。而傳統的政治認同也逐漸轉變為單純的文化和情感認同,人們通過日常生活經驗和人情觀念來解讀嚴肅的傳統政治,身處於公共場域里的人們更多的是以一種「政治波普」的態度來進行公共情緒和意見的表達。
而直到女權運動興起之後,女性才有大規模參與政治的機會,這已經是二十世紀之後的事了,女性參政議政的機會是經由眾多女性拚命爭取換來的。可以說,女性從古至今一直都是處於被歧視的地位,只不過如今的女性比她們的前輩擁有了更多的自由和權利,但是這還遠遠不夠,如今歧視女性的現象仍然廣泛存在,女性擁有的權利和社會地位仍然普遍低於男性,我們仍然生活在一個存在著嚴重的性別不平等的世界。
其實只要在你這個問題上加一個前綴,就能回答你這個問題了。
在古典時代,為什麼希臘,一個奴隸占人口比例大多數,高度講求個人自由的國度,在對待女性的問題上一樣有歧視?
答:在這樣一個國度,個人自由是只針對擁有個人自由的那一部分人。
你這全球通史白讀了。讀歷史怎麼會不知道古希臘是一個奴隸社會?希臘三賢的辯論常常就圍繞奴隸來辯論。一個只有「自由人」才被視作人的奴隸社會你告訴我這是一個高度追求個人自由的社會?
你這是受西方文化輸出毒害太深了,以為西方人早就有民主自由呢,實際上絕大部分西方國家都是上個世紀才真正實現男女平權,幾十年前才真正實現黑白平權。有很多比中國還晚,新中國一建立中國就已經開始強行推行平權。(美國黑人爭取平權的時候,我朝太祖還多次公開發文支持,有幾個人知道?)
西方人以傳播文明的名義開啟了殖民時代,人家說是傳播文明,沒砍下你的頭顱之前你還真以為他們說的是真的啊?你要知道「黃禍」這個詞在一百年前還是西方人眼裡的「黃種人」代名詞。
十八世紀中國熱過後,中國人在白人眼中的形象就直線下降了,在絕大多數白人眼裡你黃種人比印第安人好不到哪兒去,都可以心情不好可以用槍來打的愚昧落後的野蠻人。
人類都有崇拜強者的天性,會不自覺地去粉飾強者,認為強者既然比我強,他們文化基因里肯定有特別優秀的方面。強者說我強因為我自由民主,於是一大群對歷史一無所知的崇拜者就紛紛高呼「無自由,毋寧死」。
每次我看到這種人,我心裡就在想
類似有些高學歷群體反而是直男癌重災區。更何況古典時期的希臘是軍事色彩濃厚的社會,女性地位低不奇怪。特別是婦女沒有財產權以及很少接受教育,大大削弱了女性在社會生活中的地位,極少有青史留名的女性(實際上斯巴達反而是女權相對最好的古希臘城邦),進一步強化了直男癌傳統。
相比之下羅馬就好很多,在共和國晚期和帝國時期貴族婦女至少有財產權和受教育權,可以獨立進行社交活動,並在政治中發揮較大作用。羅馬人雖然早期有濃厚的家長制傳統,但在帝國時期幾乎破壞殆盡,人們普遍輕視甚至迴避傳宗接代的義務,並且掌握了一定避孕技術,也變相減輕了對女性的壓迫。貴族女性只是婚姻要受家長安排(男性也一樣),而婚後各種公開亂搞基本沒人管,在古代世界稱得上一絕。當然淫亂和低生育率導致社會風氣敗壞、統治民族人口減少最終帶來亡國也是必然的了…
希臘女性地位是分地區分時代的。
荷馬時代的婦女觀念的萌芽主要集中在《荷馬史詩》當中,既有對婦女的歧視也有對婦女尊重,一方面強調性別分工,另一方面又頌揚男女愛情。
古風時代的希臘流行「女人是禍水」的觀念,在赫西俄德創作的《神譜》和《工作與時日》里講到,宙斯出於對普羅米修斯偷盜天火的氣憤,創造了第一個女人——潘多拉,當潘多拉來到人世並揭開裝滿災難的盒蓋之後,不幸從此遍布大地,同時,女性的命運也從進入到不幸的境地。
到了古典時代,希臘開始繁榮,父權進一步強化。早期希臘時代,由於母系殘餘,所以希臘有著女性擔當祭祀的傳統,但後來女性也被禁止參與奧運會。傳統被解釋為女性作為臨時演員扮演女神。
色諾芬:「對於女人來說,呆在家裡要比留在田野里更光榮些。」此外,他還提出了女性美德的標準,那就是無條件地服從丈夫。
柏拉圖在《蒂邁歐篇》中,將轉世為女人看作對行為不端的男性的懲罰。但在《理想國》里繼承了自荷馬思想中尊重女性的傳統,提出了給予婦女同等的受教育和參政權力的嶄新思想。
亞里士多德在《論動物的生成》中,認為「在體格上雌性同雄性相比存在著明顯的缺陷」,從而為男性對女性的統治提供了生物學的理論基礎。在《政治學》中,他說:「男女間的關係自然地存在著高低的分別,也就是統治和被統治的關係,這種原則在一切人類之間是普遍適用的。」這樣,亞里士多德為男性對女性的統治作了政治學上的辯護。亞里士多德還曾引用索福克勒斯的話說,「沉默是婦女的美德」,又為男性對女性的統治提供了倫理學的依據。
這一時期的女性
1.女性經濟上沒錢,不能管理自己繼承的遺產(不是爹的就是老公的),不能簽署超過1麥斗(一個家庭5天口糧)以上價值的契約,可以認為女性無法經營商業或是沒有私人財產(硬說有還是有的2333)。
2.女性不能從政,老生常談了。個人地位也很低,父親和丈夫屬於永世監護人,意味著法律上女性不被視為獨立的人,和小孩子一樣,需要嚴加看管。
3.女性的婚姻無法自主,只准男同不準女同,女性情感上受限制,而且無法自主抉擇出嫁的對象,時有15歲小姑涼嫁給30+歲大叔,沒有共同語言,結果和丈夫相處就跟家裡服侍老爹一樣。
4.教育上女性處於不利地位,導致文化水平差距,夫妻間隔閡嚴重,女性更像生殖工具,管家婆而非伴侶
奧佛拉圖斯:至於教育婦女懂文識字這件事,必須把它局限於管理家務的程度,更進一步的教育會使婦女在所有其他的領域裡太空閑了 ,把她們變成話匣子和愛管閑事的人。
5妾,女奴,外邦女,妓女地位更加低下,屬於真·肉便器,隨便用。
德摩斯梯尼:我們有妓女為我們提供快樂,有妾滿足我們的日常需要,而我們的妻子能夠為我們生育合法的子嗣並且為我們重視的料理家務
希臘化時代,東方民族尤其是古埃及人對於婦女的態度對希臘產生重大影響,如古埃及女子享有財產權和繼承權,並可依據自己的意願自由地立遺囑,古埃及女子行動自由,熱衷於社交、文化和宗教活動,等等。當東西文化交匯時,古埃及人的婦女觀必然對希臘產生影響。公元前200年左右,在亞歷山大里亞這個國際化的都市裡,各階層的婦女都可以在街上自由行動、在商店購物,這就是明證。第二,城邦獨立地位喪失,失去了城邦獨立的古希臘人把注意力從城市的公共生活轉向了私人生活和家庭歡樂,這樣促進了男女兩性關係的變化,使婦女得到更多的關注和尊重。第三,新的哲學倫理思想產生,其中犬儒主義、伊壁鳩魯主義對婦女態度比較開明。比如,犬儒主義向女性敞開學習哲學的大門,使有些婦女進入到哲學家行列,伊壁鳩魯則建立學校,接受各階層女子來聽講他的哲學思想。總之,東西文化交融、婦女經濟權力增長、城邦衰弱、古典價值崩潰和新的哲學思想興起等多種因素交互作用,使得希臘化時代的婦女地位得以提高。
所以啊,把荷馬古風套古典,把希臘化時期學埃及的套古典,是不對滴。
我自認還沒超越「知識的憤怒」的境地,還沒修鍊到我導師不以學養深淺來judge他人的水平,所以這裡發點小牢騷:
要了解一個學術問題的答案,最好的方式是閱讀史料和專著。所以,與其在這裡看一大堆鍵盤歷史學家上來就嘚不嘚「奴隸社會」blablabla,不如【自己看書去!】
目前國內外比較主流的《全球通史》基本是斯塔夫里阿諾斯的那本。但是坦率說那本書最大的價值在於「全球史」視野和敘事結構——具體某個區域、某個時段的內容註定不會涉入很深。就如同你拿本初中數學教材,想學微積分一樣,抱歉,超綱了。
但想學總是好的,歷史學對這個世界最大的善意是不像理工科一樣堆砌門檻,它告訴你符合學術培養規範的閱讀是正道,所以接下來,我個做中國當代史的,憑藉本科階段通史和選修課的記憶給題主開一些必讀書,讀完以後,你會更好地理解自己提問的水平,也會理解絕大多數裝模作樣回答你的答主的水平到底如何了(這跟其贊數多寡可能只有半毛錢關係):
1.希羅多德:《歷史》,王以鑄 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78年;
2.修昔底德:《伯羅奔尼撒戰爭史》,徐松岩 譯註,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
3.柏拉圖:《柏拉圖全集》,王曉朝 譯,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
4.色諾芬:《希臘史》,徐松岩 譯,上海:上海三聯書店,2013年;
5.古朗日:《希臘羅馬古代社會研究》,李玄伯 譯;上海:上海文藝出版社,1986年;
6.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59年;
7.讓—皮埃爾·韋爾南:《古希臘的神話與宗教》,杜小真 譯,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1年;
8.帕姆洛依 等:《古希臘政治、社會和文化史》,周平 等譯,上海:上海三聯書店,2010年。
先看這些吧,電腦不在手邊,不然還有一堆~首先需要明確一點,古希臘的「個人自由」理念很大程度上屬於18、19世紀啟蒙史學和自由主義史學的再創造。沒錯,春秋筆法老外也會,而且在那個階級鬥爭的年代還玩的樂此不疲。
我們在閱讀相關著作的時候,會發現很多古希臘人崇尚「個人」的榮耀、財富、功績的例子。例如梭倫便層把豁出性命按時參加賽會的兩兄弟視為世上少有的幸福之人,一些在奧林匹亞賽會上的知名優勝也會得到廣泛的景仰與尊重。這些都是事實,然而,矛盾的是,這些榮耀只有在城邦這個集體當中才會得到具體的體現。沒有了城邦公民共同體的擁戴,奧林匹亞優勝的存在價值便要大打折扣,奧林匹亞賽會近千年的歷史上以個人名義出賽的運動員寥若晨星,便是實證。關於這點,kevin兄已經講得很明白了。
而至於女性問題,古代世界女權普遍受限,並不獨希臘一家。除了一些顯而易見的經濟原因外,希臘人的文化傳承也對此有一定影響。希臘神話相對粗糙原始,男神搞外遇女神偷漢子基本是家常便飯,與之相伴的野蠻尚武風氣對於女性地位的塑造也極其不利。在這裡,我們可以用荷馬史詩中對特洛伊和希臘聯軍的女性描寫作一下對比:較文明的特洛伊方面,女性戲份很足,除了海倫之外,還有張開胸脯呼喚赫克托爾回城的王后,以及聽聞夫君死訊後斷衣自裁的赫克托爾妻子等。而相比之下,邁錫尼聯軍中的各個首領,不論是阿喀琉斯還是阿伽門農,基本上都沒有同女性展開良性互動的段落,圍繞阿喀琉斯展開的情愛描寫還是典型的「日」久生情。女性在希臘人那裡,要麼是擄獲,要麼是祭品,基本上沒有關於她們獨立人格的描述。
荷馬史詩逐漸成書後,這種原始的男女觀也被傳承到了古典時代。女性雖然不至於遭受野蠻虐待,但卻依然被視為男性的附屬。例如,雅典女性以膚色蒼白為美,因為這能反映女性獨處深閨、不事勞作的生活狀態。而這種讓女性與經濟生產、社會活動脫離的態度則成為了當時希臘城邦的普遍現象。有的女性個體,如女詩人薩福,或是伯里克利時期名滿雅典的名妓,固然也能博得極大的社會影響力,但她們畢竟是少數,而且在經濟上多少處於依附地位。
當然了,女性在當時也不是全無還手之力。斯巴達的女性便享有極大的權利,如訓練等——當雅典旅人看到斯巴達婦女露著大腿在公共場合訓練時,心靈便曾受到了極大衝擊。而斯巴達的歷史也同婦女群體緊密的聯繫在一起。早期斯巴達在美塞尼亞戰爭時,男性公民長期作戰在外。面對這種情況,斯巴達婦女們可沒作思婦之嘆,而是勇敢的解決問題,和奴隸搞上了。這群私生子甚至一度把正牌的斯巴達公民堵在了國門之外,最後雙方妥協,私生子們渡海前往義大利,建立了塔蘭托殖民地,這件事才算收場。再到斯巴達中後期,國家戰事頻仍,男丁數目銳減,而國內的地產經營和政治,很大程度上便落到了婦女們的頭上。到皮洛士討伐斯巴達時,還有女性親自上陣,巾幗不讓鬚眉的記載,可以說是很斯巴達了。
除此之外,就希臘整體而言,女性雖然在經濟上居於被動,但在宗教上卻是一個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德爾菲的阿波羅神廟便由女祭司們主持,她們在神志不清時下的「神諭」曾經左右了許多希臘的軍政要務。而雅典的厄琉西斯密儀也離不開女性的參與。這個儀式祭祀的是豐產女神德莫忒爾,參與者要在晚上來到厄琉西斯進行祭祀,以求生命力常駐自身。關於這個祭祀,有被征服民族遺留、巫術崇拜等多種說法,但女性在其中的重要地位,卻是毋庸置疑的。
題主在看全球通史前可以複習一下基礎教育內容。初中高中教科書就對古希臘進行過說明。其民主是奴隸主內部民主,古希臘社會是奴隸制。奴隸社會不同於現代社會的民主自由。不好意思說話口氣可能不好,但是我還是想說:先把教科書內容學好再看別的吧。
答案很簡單:因為在古希臘人眼裡,女人根本就和男人不平等。
沒錯,古希臘的制度民主、自由,但民主自由也總得有個範圍吧?他們的範圍就是:男人之間很民主,也很尊重對方的自由;但是對女人,對不起,女人就是男人的附庸。
同樣的道理,古希臘的民主,也是貴族和至少是中產階級的人之間的民主,而奴隸(人數還不少)是不享有民主的。
所以,我們常常說的西方普世價值——自由、平等、博愛什麼的,平等是一切的基礎。有了平等才有其他。我們為什麼不跟豬搞民主?我們為什麼不讓豬擁有自由?(卻要吃人家?)那是因為人類和豬是不平等的。人比豬高級。
同樣的道理,在古希臘人那裡,男人比女人高級,所以民主自由是男人間的民主自由,對女人則不民主也不自由;貴族比奴隸高級,所以貴族之間可以民主,卻不能把奴隸也納入民主的範圍里來。
再擴而廣之,某個國家有一個歷史時期,無產階級比地主階級高級,所以無產階級之間盡可以民主,對地主卻可以「專政」。所導致的人間慘劇,我不說你應該也從歷史書中看到過吧?
像知乎里很熱的那個問題,民主最大的缺點就是讓傻逼也擁有了投票權,該怎麼看待?回答這個問題可以用反問:傻逼憑什麼不該擁有投票權?是因為傻逼跟你比起來不平等,你比傻逼高級對吧?那既然如此,男人比女人高級、貴族比奴隸高級、白人比黑人高級、異性戀比同性戀高級…這可是歷史上真實存在過的思想啊,按照這些思想,低級的人就該沒有投票權,也就順理成章了。
討論個屁。不管從古至今還是現在各國,對女性不平等都是來自於生理條件。
簡單了來說,在古代,女人是不算人的
就像某問題下某些人一本正經地論證貓娘不算人一樣
按你的邏輯,中國古代封建社會也是一個高度講求個人自由的社會
這個「個人」僅指代統治階級。
我能說句希臘民主典範的雅典明文規定女性不屬於城邦公民嗎?:(
偏個題
拉丁語 incola(居民) 是陽性名詞
在一個市面上能掙錢的工作都是重體力活的時代,你說,女人怎麼可能在男人面前要求男女平等?
男女平等與其說是講求來的,不如說是工業革命帶來的,當一個人不用僅僅憑藉干體力活才能掙錢養活自己的時候,女人才有機會獨立地掙自己的錢。所以說,機器人才是婦女之友:)
因為古希臘社會並不是現代意義上的「自由」社會。
蘇格拉底因為自己的言論都能被法庭判死刑,這放在現在,恐怕只有大家公認最不自由的一些國家才能看到吧。
如果連言論自由都沒法保障,不,不說保障吧,言論自由的概念都沒有,連帶著,自然實際上也不存在思想自由。那麼,這樣的社會,現在看來怎麼是自由的呢?
民主不等於自由,而同時自由也不意味著平等。
何況古希臘城邦的民主,也只屬於部分城邦的男性公民這一少數群體罷了。
這樣的社會組織形式,存在對女性這一性別群體的壓迫,是再正常不過的了。
厲害, 那個知乎高票的什麼"清廉正直乃夫鷹" 一點都不清廉正直, 而且有基督和維護儒家的信徒, 而去把其他意見和答案給拉黑出去。甚至我的回答也被刪除, 實在不明白我的答案有什麼好怕的?
【在古典時代,為什麼希臘這樣一個高度講求個人自由的國度,在對待女性的問題上一樣有歧視】
首先, 希臘是奴隸制度社會, 跟儒家的服從思維都沒倆樣。服裝建築文字不同, 但是基本都是歧視女性。
希臘講自由, 都是用在有能力贖回來的人才有用。如果沒能力就繼續奴隸服從上層。
重男輕女在古代, 是經過母系社會演變成父系, 男人掌握資源和威脅女性能力下而得利。歧視女性在每個國家都有, 除非回到神農時代女性自主,過的有地位和自立更生不依靠男人。
有人說, 在古典希臘-拉丁世界,殺死並拋棄嬰兒是【合法的行為】,在道德上不會受到任何譴責,並被世人廣泛遵行。而被殺害,拋棄的嬰兒往往九成都是女嬰。
我想說, 不只希臘。中國古代大把殺女嬰和把女孩還四歲時候嫁人做貴妃的朱元璋的妻子, 童養媳和各種奴隸制度中國更是不用讀。中國古代女人不是人, 而是奴隸狗般對待完全服從男性, 稍微了解中國歷史的每個人都知道。而且我懷疑你們的歷史被中國過度美化, 尤其是儒家信徒想把不好的都洗地進行。
阿拉伯也是一樣, 把女嬰溺死不少。當男人出門, 把老婆用花紋辨識繩子綁起來, 如果回來發現不同就打死她的, 老婆多和製造性奴(性奴通常來自kafir)虐待。
所以我說希臘西方都好, 東方甚至大部分世界也對女性好不到哪裡去。有世界觀的人一定會認同我這句話。
還有那個洗地為【基督教化】說話, 我想說舊約的基督教對女性好不到哪裡, 一夫一妻的確看似公平, 問題是男女不能離婚。而男人有權力奴隸女性和要求女性絕對服從丈夫。評判聖經到不要再提的亞當和夏娃那種灌輸, 就是利用灌輸和不斷支配女性服從下而不斷矮化女性。舊約的內容跟可蘭經沒倆樣。現代基督教是信仰新約和改革過後的西方世界, 所以女性地位才恢復重建。但是現代即使改革開放各個國家, 不少食古不化的保守分子還是擁抱懷念以前可以奴隸女性尤其父權的婚姻制度。
逐漸被視為野蠻和唾棄的殺嬰與棄嬰, 主要原因是掌權者要"增加更多的奴隸"和信徒而開始法律條文禁止。不管君士坦丁大帝其他國家都好, 都是因為發展需求和人類資源, 而禁止殺嬰行為。
有人說, 普遍被現代視為「民主楷模」的雅典,女性的社會地位可以說是極其低下,甚至遠遠不如凱爾特人與東方的民族以及同期的中國?
我心理面想: 還真會洗地。根本就是五十步笑百步。女性不管哪裡都沒當人對待。被現代視為民主的地方是因為人民有投票選舉決定是誰做政府, 而不是永遠是皇帝的孩子繼承統治國家, 中國人民沒得選擇。
在雅典,女孩絕大部分在剛剛初潮或者臨近之前就已經結婚: 舊時期中國也一樣, 別假裝不知道和漠視古代中國發生的事情。
"男性卻可以將自己妻子強制驅逐出家中的方式來與妻子離婚。此外,如果一名女性被引誘與別人發生性關係或者被強姦,那麼法律將會強制丈夫與其離婚。而如果是女性想要離婚的話,那麼就必須由她們的父親或者其他男性把這一訴訟交給法官。雅典的女性可以擁有「財產」,但是財產的支配權永久屬於該女性「所歸屬」的男性。"
我覺得好一點點的地方就是: 離婚。想想古代男人丈夫那種地位, 連離婚都要丈夫同意下, 女性才可以離婚。被強姦都被打死了, 會給女人機會嗎? 女人連離婚權力都沒有, 看男人其家人眼色過活。會好過嗎?
而在拉丁社會中,古典拉丁社會是一個極其父權與宗族化的社會: 中國也是一樣, 沒差別。
"以前我看到一些女權話題說天朝是一個骨子裡父權的國家,不如西方xxxxx等等這種" 。我就想跟那個拉黑我的人說一句:
中國真的是父權社會, 你拉低對方但自己文化也是一樣, 作比較沒意思。看女部首各種形式各種留下來思維的歧視女性就知道。
不管古典拉丁社會還是中國,【父親和男人扮演的角色是至高無上的】是宗族中的絕對獨裁者與奴隸主。家庭,宗族中的所有成員都是【父親】的附屬品。儒家也是例子, 除非你走墨家搞不好論調不同。
在家庭中父親就是絕對的至高無上者,所有的子嗣與妻子以及母親都是其的附屬品: 儒家古代中國一樣, 沒值得好比較。除了這個sodomy作風, 父親在兒子成家之前,擁有權可以fuck家庭中的任何一個東西。其實古代中國也是男風, 只因有倫理思想, 所以沒有對其家人動手。
為什麼古典時代拉丁-希臘社會女性地位如此普遍低下,最大的一個原因就是因為當時的主流文化是男性至上的,而古典時代社會是非常漠視【人的生命】的,婚姻是被輕視甚至歧視的:
一樣, 古代中國父母點當女性婚姻, 漠視愛情和有政治婚姻的裙帶關係不少, 人的生命更加別說。你自己看看自己文化歷史。
這位大姐還是仁兄回答: "古典時代的同性戀之風是如此的猖獗,雖然現代許多LGBT提倡的理念來看,古典時代的「同性戀」毫無疑問非常的不LGBT,可以開除LGBT籍。"
這點非常錯誤, 古典不是LGBT而是男風(LGBT是女同開創)。因為古代女人地位低下, 甚至做女同都不當是同性戀。古希臘的觀點是: 只有擁有陰莖的男人跟男人才是愛情, 而且有陰莖才可以交配, 所以男人可以在肉體和愛情關係下才是真實。
古典時代與所謂的「崇尚個人自由」與「女權」可以說是壓根搭不上一絲的關係?誰講沒關係!?
古典時代和西方都是男人開始向外見識下,工業不斷發展下開始有轉變。女權開頭也是男人開出路和知道自由重要, 而開始出現。男人自由, 女性也是會從其身上發覺和思考。古代女性悲哀也讓我們想辦法爭取自由和權力, 這些需要的是"時間"。古典時代就是從男性崇尚個人自由理念"演變"成每個男女都需要自由的思想。
套用某知友的話: 另外這個問題很明顯就是想說儒教比古希臘好,而不是儒教本身現在還好..
對我而言, 儒家和古希臘, 回教各種男權都是嚴重的歧視女性, 根本沒必要比。五十笑百步, 男人把女人當東西然後製造價值, 而不是人。誰講古代女人過不好, 至少還是完整人對待? 我很想講: 不要自欺欺人, 你這種蘋果跟橙比爛去投靠的思想, 根本就是妥協繼續被男人打到死。古代中國對女性完整人這話, 還好意思講出口, 即使沒被父親fuck, 女人仍然是男人附屬品。各個方面都嚴重男女不平等, 針對全部女性進行約束到拜男人為天洗腦地步, 都是男權的私有思想對除了他以外都是附屬於他。 即使男人是女人生下,他們觀點不會對女性有改善。而男人被捧為天和為所欲為壓抑女性, 其實也是女性給男人權力造成的。
某個高票答案根本嚴重沒意識到古代不管哪個國家文化, 都是一樣女性當狗般一樣形象。
而極少有青史留名的女性, 都是根據"男性製造市場消費需求"(女人沒有能力消費, 甚至出門都被限制條件,怎麼可能有選擇權力?)。男人是挑選對他們有利的來宣傳, 要求女性規範價值賣給這些男人。那些厲害甚至沒根據男人需求的女人,男人是會壓抑威脅她們甚至生命。而在有限空間下,女性能突破, 得到外面知識和自由根本天方夜潭。
跟古代中國一樣, 服從男人的女人, 就給她地位,資源和支配其他女人。我說的那個出名女人到害死不少女人, 男人丟骨頭給她為男人擦屁股, 讀歷史都都發現是上層女性為得到男人的物質, 而無視下層女性, 只敢欺負女人, 而不敢對男人對質。
當我評判高票槽點多, 他/她拉黑我, 就證明根本不願正視別人問題, 連討論機會都不給, 給的答案都否定。那麼在這樣的發展下, 難怪你們都處於"一言堂"。
如果這樣到處拉黑, 根本不能算討論論壇, 乾脆開自己個人範圍給符合你答案的人討論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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