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對立統一中的「對立"和「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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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立是否等同於差異和區別?既有聯繫又有區別一定就等同於既對立又統一的關係嗎?任何事物都可被稱為對立統一嗎?比如政治和經濟可以嗎?
我有一個自己的例子不知道合不合理,這裡的對立統一應該指的是兩個對立面實際上可以看作統一的一個整體。
比如我有一個書房,裡面有一萬本書,那我為了要讓它整潔,我就要整理歸類這堆書
首先,我把它歸1類,每類一萬本,實際上我什麼都沒有做,這是一個極端,書房仍然非常亂。
然後我把它歸為兩類,每類五千本,書本開始被分開了,有了一定規律和次序,然而還是很混亂
然後我把它歸5類,10類,20類,50類
後來我把它歸為100類,每類100本書,現在就有了秩序。
然而我現在繼續細分這些書,
分為1000類,5000類,最後分為一萬類,每類一本書,實際上,就又回到了混亂的原點。整個過程並沒有回溯,但是卻經歷了兩個過程回到原點,我想這就是對立和統一的兩級迴環關係吧。
矛盾是反應事物內部對立統一的哲學範疇。矛盾又有普遍性,事事有矛盾,時時有矛盾。舉個例子,一個人有從體重上看,有變胖的趨向,也有變廋的趨向,這兩個就是對立面,然後它們可以相互轉換,比如廋的可以變胖,胖的變瘦,而且這兩種趨向都存在於人之中,故具有統一性。如果分析經濟,文化也是一樣,比如經濟有衰退和發展兩面,文化也有先進文化和落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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