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籃公司能成為 CBA 職業化市場化的重要推動器嗎?
姚明聯合18傢俱樂部成立中職籃公司
1月20日更新。中國籃協昨日宣布:在體育總局批複管辦分離之後,中國籃協將牽頭成立CBA聯賽公司,並將CBA的商務權和賽事推廣權授權給CBA聯賽公司。而姚明聯合18傢俱樂部成立的中職籃公司目前還沒有在工商局註冊,也沒有CBA聯賽的經營權,只有拿下經營權才有可能實現商業化運作。
之所以只有十八家,不是二十家,是因為有兩傢俱樂部沒有參與。一家大家都能想到——八一,另一家據說是新疆,主要考慮到工資帽的因素。
哎,職業化之路,任重而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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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蘇群公眾號,侵刪:
姚明無論如何也想不到,就在他揭竿而起倒逼CBA「管辦分離」的當天,CBA「管辦分離」了。
姚明退役後仍不忘中國籃球的職業化改革,只是「管辦分離」遲遲不見動靜,一代籃球大俠「逼上梁山」,才發起成立了那個由各俱樂部投資人集體入股的公司——「中職聯籃球公司」。這個公司在東莞成立的當天,體育總局一紙文件也到了東莞,同意CBA實行「管辦分離」的改革。看上去這是個「巧合」,但此後CBA的職業化改革之路變得有些複雜。
「中職籃」是個什麼公司?
2016年1月16日在東莞開始的全明星周末,註定要成為中國職業籃球歷史上一個重要的節點。16日上午在宏遠酒店的19層,18傢俱樂部的總經理召開了「中職聯籃球俱樂部(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創立大會」。會議原本不對外,只是借全明星周末大家聚在一起簽個文件,但不知道什麼原因,酒店在大堂里設立了指示牌,有一位廣東記者看到指示牌,於是「姚明牽頭中職籃公司成立」的消息爆了出來。
「中職籃」是個什麼公司?從姚明牽頭創立公司的目標來看,這就是最初中國籃協「管辦分離」方案當中那個「聯賽公司」,承擔著CBA的商務開發和競賽管理兩項功能。如果能達到最理想的結果,公司應當由20傢俱樂部共同投資,共同運營,最終把CBA變成像NBA那樣完全由投資人自我管理的全市場化聯盟。公司註冊資金5000萬的人民幣,每傢俱樂部平攤,各出資250萬;投資人組成董事會,聘請一位職業經紀人當CEO負責運營。
是的,這就是我們心目中的「聯賽公司」,是我們理想中的NBA版CBA。有了這個公司,CBA會向這些目標發起努力:裁判職業化,賽場管理職業化,新聞採訪職業化,市場推廣職業化。
只有姚明這樣經親身歷過NBA的老闆,又身處「管辦分離」屢屢難產的現實環境,才會想到憑藉自己的影響力,去聯合投資人發動一場自下而上的革命,加速CBA的職業化進程。
投資人「聚義」不容易
看上去非常美好的一個創舉,卻並沒有那麼容易。
這裡所說的「投資人」,在NBA是一個單純的概念(owner),因為NBA球隊都是私有化公司。CBA卻不同,它脫胎於過去的甲A聯賽,原先的球隊都是省隊,由各省市體育局所有。經過20多年的演變,現在的「投資人」成分非常複雜:新疆、四川、廣廈、廣東、深圳、上海、同曦、福建、吉林、天津和佛山這11傢俱樂部是民營,山東(高速)、山西(汾酒)、青島(雙星)、北控這4家是國企,首鋼是央企,遼寧由省體育局所有,浙江和江蘇是省體育局與民營合股,八一是軍體與民營企業合作。
姚明從有這個念頭到最終成立公司,已經有了近半年時間,花這麼長時間才讓大家走到一起,其中最大的原因是「投資人」性質不同,資金性質不同。
可以這樣說,20傢俱樂部的老闆、國企領導沒有誰不支持「管辦分離」,但怎樣分離,就很難達成一致。民營老闆一聽是姚明牽頭,只要在支票上籤個字就可以決定,但4家國企球隊的董事長卻不能這麼做。雖然成立時只需要出資250萬元,但國有資金的管理方在國資委,從俱樂部上報集團、集團開會批准、打報告給國資委、獲得國資委同意,這是個少一環都不行的流程。
所以,姚明的動議從一開始在國企球隊就遭遇了障礙。起初國企球隊都反對,疑問之一在於如何控制這個公司的運營風險,比如,假設公司獲得了CBA的市場推廣權,但招商成果卻不如盈方,導致運營出現虧損怎麼辦?還有,俱樂部自發成立這個公司,是對「管辦分離」自下而上的倒逼,如果不能獲得籃協和體育總局的支持怎麼辦?
姚明這幾個月的努力都放在和他們的交流、溝通上,他多方奔走,聯絡諸侯,去年12月6日聽說有一家國企俱樂部的董事長願意傾聽他的意見,二話不說,第二天就飛過去了。即使這樣,把20傢俱樂部所有的「投資人」都統在一個層面上也根本不可能,這就是為什麼16日在宏遠酒店的成立會議,只有18傢俱樂部的總經理參加,浙江和北控並沒有到會,到會的有些國企俱樂部也只是表示「先聽聽,看看怎麼做」。
「管辦分離」從天而降
姚明發起的這個「中職籃公司」,第一個目標是拿下CBA的市場運營權,而現在的運營權在盈方公司手裡,從2013至2017年,盈方公司招商向籃協支付了20億元。2017年盈方的合同就要到期,新合同的談判有可能從今年就開始。
就在「中職籃公司」在宏遠酒店開會的當天下午,籃協領導也陸續抵達東莞,開會的總經理們並不知道,信蘭成帶來了體育總局對「管辦分離」方案的批複,並通知大家在17日上午開會傳達。
每年的全明星周末,俱樂部的老總們都會收到邀請參加,大家開個例會總結一下常規賽。17日這天上午,「老總例會」先花了一個多小時總結,到最後才宣布「管辦分離」,體育總局的同意函是:「管辦分離」分兩步走,第一步先成立「聯賽公司」,下放市場推廣權,第二步下放競賽管理權。
這個「聯賽公司」就是由現在「聯賽委員會」改造而成,由各傢俱樂部投資人出資參股成立,那麼,它不就是姚明發起成立的「中職籃」嗎?「中職籃」16日開會成立,籃協17日開會宣布「管辦分離」方案,難道就是沖著「中職籃」來的嗎?
這裡需要先重溫一下籃協向總局上報「管辦分離」方案的歷史:2014年夏天,國務院要求體育總局拿出籃足排職業化改革的方案,當年10月方案上報總局,俗稱「管辦分離」;同年12月,國務院發布《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若干意見》,俗稱「46號文件」,足球率先啟動改革,籃球「管辦分離」方案被擱置;2015年6月,總局主管籃球的副局長肖天被抓;同年11月,修改後的「管辦分離」方案上報總局。
信蘭成帶到東莞的這個批准文件,是今年1月11日在體育總局辦公會議上通過的,這和姚明要成立「中職籃」是否有必然聯繫,就不得而知了。
「聯賽公司」PK「中職籃公司」
「 管辦分離」千呼萬喚不出來,等姚明和各俱樂部急得等不了,成立了「中職聯」,「管辦分離」卻從天而降;按原先的設想,一旦宣布要「管辦分離」,幸福會來得讓人受不了,而現在,已經有了「中職籃」,但「管辦分離」會催生另一個「聯賽公司」,理論上二者本來該是同一個公司,所以當幸福降臨時,大家未免有些尷尬。
在總局同意的方案中,「聯賽公司」先獲得經營權,至於它授予盈方這樣的公司經營,還是像NBA那樣自己經營,那是聯賽公司自己的事,但「聯賽公司」會有籃協參股,並可能佔大股,它的權力是籃協授予,是一個國有的公司;「中職籃」由民間自發成立,沒有籃協參股,是一個混合制的股份公司,它的權力需要自己去爭取。因此,如果同時有這兩個公司,在地位上有高低之分。
有了「聯賽公司」,「中職籃」怎麼辦?它是作為一個普通的民營公司,和盈方一起去向「聯賽公司」競標嗎?而這兩個公司居然是由同一批俱樂部投資人蔘股組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這樣古怪的並存,目前還沒有人知道該怎麼解決。但我們知道,在中國任何的改革,都離不開政府的支持,因此「中職籃」如果想繼續擔當中國籃球改革的推手,接下來和體育總局、籃協的溝通、合作是大勢所趨。
無論如何CBA還是要「管辦分離」了,這是我們日夜期盼的時刻,本該是中國的籃球人都該高興的時刻。自下而上也好,自上而下也罷,都是要把CBA推向理想中的職業化,所以,不管是「聯賽公司」還是「中職籃」,它們的出現對中國籃球都是好事。
體育總局已經同意「管辦分離」了,但並沒有給出時間表,沒有人知道什麼時候真正的分離何時到來,那個尚未誕生的「聯賽公司」一開始也只有經營權,沒有競賽管理權,只要後者一天不下放,就不能算真正的「管辦分離」。那麼在這一天到來之前,「中職籃」的存在都是有意義的,姚明的努力也不會白費。
有一定倒逼作用吧。不過連足協差不多表面上都管辦分離了。籃協還是那鳥樣。講真,足協爛,籃協也差不多。
相信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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