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歐盟對非法移民如此寬容?
明顯已經嚴重影響了本國利益,難道是為了人權嗎?
看了一圈答案居然沒有提到都柏林公約……
歐盟成員國才不想這麼寬容呢,現在這不是一個「為什麼歐盟擁抱難民」的問題,而是一個「歐盟如何給自己制定的政策擦屁股」的問題。
都柏林公約是一部歐盟法律,它指定了難民在日內瓦公約下尋求政治避難的申請流程。目的是理清哪個歐盟成員國負責特定的尋求避難者,並確保至少一個成員國處理申請。
都柏林公約的建立來源於《日內瓦公約》(也叫難民地位公約),這項公約旨在二戰後為保護難民獲得基本生存權利。為了明確收取難民的各成員國的責任,於是90年代歐盟和都柏林系統的某些非歐盟國家紛紛簽署了這項協議。
然而,對於這項公約是否應該存在從成立至今都吵的不可開交,主要因為兩個原因。
1. 都柏林公約並不符合歐盟的民主原則,都柏林公約在難民問題上的責任分擔機制,從制定、解釋到施行完全有其執行委員會一手包辦,這個執行委員會身兼立法、司法行政數職。誰反對都柏林公約,這個執行委員會就會帶頭制裁這個成員國。
2. 都柏林公約在歐盟一部分成員國看來,是然並卵的存在。大部分的壓力都施加在了地中海國家身上,比如義大利和希臘。因為都柏林公約有這樣一項規定:避難申請者首次入境(包括非法入境)的成員國有義務受理申請。
所以當希臘現在自己都亂成一鍋粥的時候,壓力自然就全壓在了地理位置和福利皆佳的德國身上。為了甩鍋,歐盟成員國也是想盡了辦法啊。比如本來已經逃往義大利的厄利垂亞難民北上進入法國之後,法國立馬把他們送回了義大利,並且聲稱義大利應該遵守歐盟法律。義大利斥責法國根本不分擔成員國的義務。德國目前也意圖暫時開啟邊境保護措施,準備分分鐘甩鍋。
深受其害的歐盟成員國早就多次公開表明都柏林公約是個然並卵的存在,呼籲歐盟修改條約或早日找到更好的替代方案。然而其他成員國則是看熱鬧的不嫌事大,兩手一攤表示你的鍋我們不接。現在這個契機,正好是大家都能撕破臉坐下來好好想想究竟該怎麼解決的時候了。
我對去歐盟找好生活的難民們的未來持悲觀態度。
補充幾點
1. 第一段是米爾頓 弗里德曼用來批評福利國家的原話。
2. 中國的某些人就是有這種特質。你說火車票應該漲價,他就說你要把窮人變成奴隸。你若說這東西應該降價,他就馬上跳出來說你主張火車票免費,違背經濟規律,而如果你來主張火車票免費,他們就會同意降價來折中了。
3. 歐洲面對的不過是自己人口萬分之一的難民,這和中國的農民進城是兩回事兒。農民進城是要把城裡的人口翻幾倍的。
4. 提智商不過是因為這個東西有共識,有數據,容易解釋。優秀的人的特質成千上萬,用智力歧視別人,自己也難免有缺點被人歧視,這不是我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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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程度低的移民,只有在非法的時候,才對經濟有貢獻。你把他們趕走,對經濟是有害的,你把他們變成合法移民,就要給他們福利,對經濟也是有害的。
我最近也多次看到這個新聞。
通過百度搜索,找到一篇報道僅供參考:
美國《華盛頓郵報》說,實際上不是非法移民離不開歐盟,而是歐盟離不開非法移民。2009年的統計數據顯示,在歐盟非法移民多達800萬,他們撐起了這個經濟體的「半邊天」,那些臟、累、苦的活計都由他們承擔。與其說是非法移民給歐盟各國增添了沉重的經濟負擔,不如說是歐盟國家在無情地剝削著這支浩大的非法移民大軍。
http://news.ifeng.com/gundong/detail_2012_04/08/13721466_0.shtml
首先,從法律來說,當這些沒有申根簽證的人士進入申根地區的時候,他們的身份是「非法移民」。之後,如果他們立刻申請難民保護,他們的身份才能合法的成為「難民申請者」。然後,只有當相應政府批准他們的申請之後,他們才能成為「難民」。
但是,比如那些正希望從匈牙利前往德國的人,並沒有在匈牙利申請難民保護,所以從法律來說,他們不是難民而是非法移民。我們甚至不知道他們的國籍或者姓名,他們也沒有申請保護,請問哪個國家應該允許這樣一群人到處跑?你會允許一個來路不明的人在你家裡亂竄么?
再說了,比如那些在法國的「難民」,現在拼著老命也要前往英國,前段時間是爬卡車,現在是闖鐵軌爬火車。你總不能說,他們是在逃離法國的戰爭或者迫害吧?請問有什麼理由去保護這些連自己命都不在乎的「難民」呢?
另外,我們可以看看瑞典。那裡的難民比例是歐洲最高的,也曾經是個沒什麼貧富分化的國家。現在呢?貧富分化越來越嚴重,難民根本找不到工作,也無法融入社會,差不多是國中有國的狀態,從犯罪到騷亂樣樣不缺。
我在芬蘭這些年,看到好些「難民」來了之後根本沒有工作的想法,有政府福利就夠了。在那些難民聚集的地區,房價是一路下跌,本地人能搬走就絕不留下。而芬蘭自己呢?經濟持續衰退,失業率上升,從養老金到失業金,從教育開支到孩童上幼兒園的權利,除了針對「難民」的開支,沒有一樣不被削減的。
現在歐洲「難民」的數量,絕不是像某些人腦子一拍就臆想出來的「人口萬分之一」。比如今年光是德國可能有80萬人申請難民,請問德國一共多少人口?每年這麼多人過來,要給他們衣食住行各樣福利,請問哪個國家承受得了?
Yep,歐洲是被白左給道德綁架了,這樣下去沒有希望,半毛錢的希望都沒有。歐洲總是在呼籲人權,你不先從自己做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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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人民大團結萬歲。。
將共產主義進行到全世界。。美蘇爭霸的客觀影響:這場從工人向資本發起的運動瓦解了殖民體系,讓地球村各地變得更進一步融合。
one world,one dream 四海一家。。
歐洲在二戰後為了反納粹而走上白左的不歸路,人人爭當聖母,把逆向種族主義奉為圭臬,以跪舔異族為榮。在這種意識形態下,要反對移民是不可能的。
什麼叫非法移民?
移民就非法了?
當年西方人到第三世界侵略的時候,有簽證嗎?合法嗎?
他們當年搶劫的財富早就了今天的富裕強大,那現在這些第三世界的人想去分享財富怎麼就非法了?
從根子的這個理解就錯了法蘭西的故事:法國醫院男醫護人員經常被打,"必須旗幟鮮明地說:極端伊斯蘭主義正在法國得寸進尺",法國右派政黨發言人就最近波爾多大學醫院醫生被打一事發言,"我們要停止害怕,要大聲的肯定法國的價值觀、共和的價值觀和我們的生活方式"。波爾多大學醫院,一名男子拒絕男醫生為其懷孕的妻子檢查,並打傷醫生
在法國這幾年養成了手機不放口袋、耳機線不外露、錢包不放超過50歐元、手隨時搭在包上、見到小黑小阿繞道快走、被罵了不能抬頭假裝聽不懂、家裡錢分開放、窗邊不放財物、地鐵里有座先讓給小阿、旁邊有人大聲說話不能皺眉頭、被問到綠教怎麼樣時要表明自己堅決贊同文化多元化…的好習慣
【清真疫苗將於三年後面世】由於現有的腦膜炎、肝炎及腦膜炎球菌疫苗是由豬身上提取的,沙烏地阿拉伯準備投資一億美元同馬來西亞HDC共同研製替代產品,該產品將從依照伊斯蘭宗教儀式宰殺的動物身上提取,並由沙里亞法專家全程參與研發,確保清真。HDC的CEO預計該產品將得到穆斯林和非穆斯林的青睞。
來來來,既然被針對了,就回答下
之前對於這樣的言論
這個世界上只有一半人有平均以上的智商,16%(一個標準差)的人有足夠的智商讀大學,1%(兩個標準差)的人有足夠的智商讀精英大學。所以我們看到世界各國的政府,都在絞盡腦汁給低學歷,懶惰,低能力的公民找工作,保障他們的收入和尊嚴。比如,過去大學生是精英,今天為了照顧大眾對受教育的渴望,各國的大學都不斷的擴招,以至於教授不得不不斷降低標準,免得不合格的學生受不了打擊去跳樓。而西方各國的中下層的公民,產出根本配不上他們的消耗。這些人造成了現代西方的左派福利國家的橫行。他們只能去從事一些人造出來的服務業工作,靠政府補貼過日子。卻還要一個個維持人類社會頂端的生活方式。這時候各國自然都樂於有一群不要尊嚴,不要福利,玩命幹活的人來本國充當經濟炮灰的。
我的評論如下
這種思維模式發展下去,就是印度的種姓、希特勒的雅利安人、美國的3K黨,不能說這種思想的產生沒有緣由,而且一定程度上,它確實存在,但遠達不到lz說的這種情況。知乎上存在這種回答是很正常的,但是贊數居然這麼高,很是無語啊,知乎上都是精英么?不盡然吧,那麼不停地高呼,螞蟻就該是螞蟻,老老實實的干著該死的活吧奴隸們,是一種什麼心態?不要忘了我黨可是無產階級發展過來的,號稱精英團隊的蔣公可是跑去了小島上的。真心無語,哎
我這樣說的目的,在於對於這樣的知乎的無語。我不針對這種思想,中華這麼多人,思想不同很常見,我也說了這種思想,也就是精英思維的產生有非常正當的緣由。
然而我很不解的是,知乎上明明是一幫絕大多數不屬於這個言論中精英種群的普通人,卻玩命去附庸這種言論,就好比明明是蒙元屠刀下的南宋百姓,不好好想著為自己反抗,不好好想著怎麼努力生存的更好,卻跪在蒙元腳下高呼,你們就是牛逼,南宋百姓就該從事最底端的下賤工作給你們當奴隸一樣。
在知乎,跟人理論,是一件非常無聊的事情,每一個人幾乎不是在探討問題,而是在兜售觀點說服別人。
如果有人有興趣了解精英主義,不如來看看這個好了
精英主義的最大問題在哪裡? - 政治
社會達爾文主義是錯的嗎?為什麼? - 人性
1. 題主問,歐盟為什麼對非法移民如此寬容,問題本身就傾向於不應該對他們寬容。所以大部分答案也就傾向於民族保護主義,甚至是新納粹主義的思想。最至前的答案提到了都柏林公約,前幾天從布達佩斯到慕尼黑的難民湧入就完全說明這公約確實是張廢紙。
2. 歐盟的寬容態度是因為他們明白,只有這樣的態度才是解決問題的態度。像接受難民很多的德國,有很多民眾是反對的,新納粹主義者燒毀難民居所的事件屢屢發生,還有東部的抵制遊行。如題主一樣他們也在擔心影響自身利益,他們也擔心難民中的不法之徒。如果有興趣看看他們的網站和言論,你就會發現,他們首先聲明的就是自己不是種族歧視,大家都知道德國對待這個問題的敏感程度。可是仔細看,你又會發現,這不就是種族歧視嗎。看到這些反對,不論程度如何,像有個答案里提到的,說難民就是來混吃混喝的,這就會讓我想起知乎上的一個問題,大概問的是為什麼人會反感來自社會底層的奮鬥努力。這裡就是個相似的機制。他們的緊張態度通常來源於本身的不安全感,在難民來之前就有的不安全感,他們在社會中也沒有真正的位置,難民問題只是內部問題的出口罷了。
3. 如同那些進城務工的人們,不知道有多少人真正去了解過他們的生活。每個人都在嚮往更好的生活。當人生活下去的機會都受到威脅的時候,是人都會想去個安全的有希望的地方吧。而不管是哪的人,什麼種族,什麼宗教,都有那麼些不法分子。林子大了,當然什麼鳥都有。那些反對難民的人常常把個例放大,造成更大的反對。
4. 在全球化信息化的今天,難民移民確實會帶來很多問題,但是這些問題不是把他們關在門外就能解決的。而且處在所謂第一世界的人們,因為出生好帶來的優勢一部分也是間接剝奪了其他世界人們的資源所得來的,即使這個過程不是某個人故意為之。可是如今我們的社會已經無法孤立的存在,所以只有寬容接受才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
5. 有個答案也已經提出,難民可以帶來的機遇。我記得有份報紙用了中文裡的"機"字作為標題,說很多是即使危機也是機會和機遇。比如德國近年來專業人士的緊缺,比如手工業,醫療等等。很多難民已經是專業人才,只是語言不通,如果在教育支持方面多努力,他們很可能能轉化為機遇。
6. 說了這麼多,肯定有很多人會覺得是宣揚人權的烏托邦,可是人權不是你我最基本的權利嗎。。。況且問題已經存在不可避免,那最好還是想想如何解決問題吧。
首先,題主問的是非法移民,不是難民。
然後,我們來看一下什麼是非法移民。非法移民是來到這個國家時沒有有效簽證或者居住期間簽證過期的外國人。如果這個國家的國籍法沒有奉行無條件的屬地原則(在當地出生即公民),那麼也可能包括「非法移民」在當地生的子女。
非法移民的英文,媒體常用illegal migrants,但由於這個表達暗含的歧視性,研究者和官方調查報告往往會用undocumented migrants。在法國,他們是sans-papiers, 直譯也是沒有證件的人。我接下來會交替使用「無證件者」和「非法移民」來指代這個群體。
雖然媒體喜歡大肆渲染非法入境(偷渡)的嚴重性,但大多數非法移民變成「非法」並不是因為偷渡,而是簽證過期。有很多人持學生簽證或短期訪問簽證入境,然後一直留在那裡,工作成家生活。
歐盟國家對非法移民寬容嗎?法律上,不。每個國家都有嚴格控制邊境、打擊跨國犯罪、制止非法移民的法律。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基層執法人員往往是寬容的——所謂「寬容」是指發現就發現了,未必會啟動遣返程序。首先,既然無證件者是未記錄在案的外國人,除非警察看到每個人就要查證件,否則是不會那麼被容易發現的。被發現多半是因為自己犯了什麼事兒,火車上逃票啊、打架滋事啊之類的。但,大多數無證件者是不會去幹這種事的,大多數的他們就和我們一樣,上班上學,過著安分守己的生活。其次,正因為很多無證件者已經和社會融入得很好了,即使警察抓到犯事兒,也就按一般的行政處罰處理,不一定會遣返。在某些國家,比如法國義大利,無證件者人數巨大,遣返的成本也太高。
接下來講到重要的國家差異。每個國家的社會控制程度、經濟結構特點是不一樣的。比如在北歐,社會控制程度極高,政府可以通過社會保險號碼知道你的一切,地下經濟幾乎不存在。在這樣的環境下,無證件者幾乎不存在。有的只是申請避難被拒絕的asylum seekers,一般被安排住在接納中心,和社會的聯繫不大。而在另外一些地方,比如義大利,社會控制程度弱,更有巨大的地下經濟部門,無證件的非法勞工是地下經濟的重要貢獻者。比如佛羅倫薩附近有成千上百來自中國的非法勞工,在中國人開的廠子里做成衣,以超長的工作時間和低於當地標準的時薪為製造商節約成本,成衣上還能貼上「Made in Italy」的標籤賣出高價。說到底,無證件者願意忍受「沒有身份」的不便留下來,是因為在這裡可以比在(他們可以去的)別的地方生活得更好,是因為他們在勞動力市場上可以佔有一席之地。而勞動力市場之所以給他們一席之地,是因為僱主恰恰可以剝削他們「沒有身份」的特點,以節約成本獲取利潤。所謂政策「寬容」,不過是政府默認這種資本剝削手段的合理性罷了。對中國人來說沒什麼難理解的,想想農民工就行了。
至於作為前殖民帝國的英國和法國,更有很多來自前殖民地的無證件者,因為和前宗主國的歷史聯繫,他們很容易融入、並逐漸發展出自己的政治主張。90年代末20世紀初的時候法國有聲勢浩大的sans-papiers運動,無證件者發聲爭取自己的權利和公民地位。如當時的運動領導者之一Madjiguène Cissé所說(鏈接 Sans papier),
We have made ourselves visible to say that we are here, to say that we are not in hiding but we"re just human beings. We are here and we have been here a long time. We have been living and working in this country for many years and we pay our taxes... At the beginning of our struggle, they tried to label us as people who are underground. But they couldn"t: the authorities of this country have known us for a long time. Now we feel that we have taken a step forward: even the media no longer talks about people who are underground, but of Sans-Papiers. The fact that we"ve been seen on TV, that we"ve been interviewed in the press, I think that that has helped people to understand that we"ve been here for years, that we haven"t killed anyone, and that we are simply demanding the piece of paper which is our right, so that we can live decent lives.
這樣無證件者爭取權利的運動還有很多。在美國,有DREAM Act的立法建議和相關社會運動,這項建議主要針對作為「非法移民」的高校畢業生和大學生,以求合法化那些在16歲以前來到美國、接受了高中和大學教育的青年。雖然該草案一直沒有通過,美國的非法移民爭取權利的運動一向比歐洲受關注度更高。2006年,為了反對法律草案H.R. 4437 (The Border Protection, Anti-terrorism, and Illegal Immigration Control Act of 2005),美國各地都爆發了聲勢浩大的遊行示威。4月10號,在全國有102個城市參與了遊行,光達拉斯一個城市就有35-50萬人參加。一方面本來就是移民社會(所謂往上三代大家都是非法移民),另一方面和大多數歐陸國家不同,美國是沒有身份證制度的國家(英國也沒),因為沒有統一和嚴格的身份制度,「無合法身份」這個事實並不會對移民參與各種社會政治活動造成太大的影響。最近,最高法院還重申了「選民參加聯邦投票時無需證明自己是公民」的立場,駁回亞利桑那州和堪薩斯州的上訴。在某些地方和市政層級的選舉中,非公民也被賦予投票權(關於這個的討論見評論區)。
回到主題上來,在移民人口和非法移民人口都為數眾多的西歐國家,在法律上並不寬容。但在執法層面,在所謂街道層面的官僚程序(street-level bureaucracy)中,寬容度比較高。因為真正和被稱為「非法移民」的群體打交道的警察、基層公務員、學校、工會等,只會覺得有證件的外國人和沒證件的外國人沒什麼兩樣。有研究人員把非法移民實踐的這種事實上的融入叫做非正式公民權(informal citizenship)。以及,如果政策放寬,有合法化的機會,警察給的無罪證明、學校給的學位、工會成員證、企業工資單以及其他社會組織出具的種種證明,都可以成為這個人融入社會的證明,增加合法化的幾率。最後,至少在西歐,往往是每次中央政府出台一項什麼政策要嚴打無證件者、遣返申請避難者之類的,地方城市政府都會有反彈,會要麼正式要麼非正式地表示反對。也可以說城市政策要比國家政策寬容。
最後一張圖表明態度。所謂寬容核心就是需要和利益~ 歐洲很多髒亂差的工作就是所謂的非法移民乾的,當地人干不來的。有了經濟基礎上層歐洲民眾才過得那麼愜意~
轉個微博上扣下來的圖片,作者sven_shi 說可以任意轉載
歐洲真是個神奇的地方,好好的高教育水平移民卡的死死的,不是本土的碩博連讀出去基本上想定居都不允許,然後難民(非法移民)大把大把的往家裡搞。
元首要是知道自己搞了一把,結果反而促進了歐洲白左的蔓延,估計要再吐血死一次了對歐盟國家來說,第一代移民從經濟上來說,大概是划算的;第二代移民就難說了。
歐盟的目標就是烏托邦這個坑,而且關鍵的是似乎他們也覺得自己是烏托邦,無數的狗血事實已經證明了這個。
歐洲藥丸的節奏。一心想做聖母,這回的爛污該怎麼擦啊。。同情什麼不好,偏要是綠教,真是作大死。
因為歐盟呢最近發表了一個報告,說聖母白左會通過一些渠道去干預影響移民的處理
我覺得叫難民更為合適,「非法移民」是歐洲人的說法,目的就是規避面對難民所要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尤其當這些所謂「非法移民」大多來自被歐美所謂「阿拉伯之春」禍害的敘利亞時更是如此!
附上《聯合國難民協議》,關於難民法律地位問題,1951年在日內瓦召開的聯合國討論難民和無國籍人地位的會議,於當年7月28日通過了一項《1951年難民地位公約》。該公約於1954年4月22日生效。
公約規定:
1.締約國應不分種族、宗教或國籍,對於其領土內的難民給予下述待遇:
①在初等教育、公共救濟、勞動和社會安全、宗教自由、財政徵收、工業產權和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版權、訴訟權等方面,給以國民待遇;
②在動產和不動產,自營工、農、商業,自由職業,住房,初等教育以上的教育,選擇住所和行動自由等方面,給以儘可能的優惠待遇,無論如何不低於一般外國人所享受的待遇;
③在就業和非政治性和非營利性社團的結社方面,給以最惠國待遇。
2.締約國應尊重難民以前由於個人身份而取得的權利,特別是關於婚姻的權利,並給予難民身份證件、旅行證件和其他行政協助。難民赴另一國定居時,締約國應准許其轉移資產。
3.締約國對於直接來自生命或自由受到威脅的領土、未經許可而進入或逗留於締約國領土的難民,不得因其非法入境或逗留而加以懲罰,但以該難民毫不遲延地自行投向當局說明其非法入境或逗留的正當原因者為限。
4.除因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理由外,締約國不得將合法在其領土內的難民驅逐出境,不得以任何方式將難民驅逐或送回(「推回」)至其生命或自由受到威脅的領土邊界。
5.締約國應儘可能便利難民的入籍和同化。
6.締約國應同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或繼承該辦事處的任何其他機關合作,為其執行公務提供便利。
7.難民應遵守所在國的法律和規章以及為維持公共秩序而採取的措施。
鑒於上述公約的規定僅適用於1951年1月1日以前出現的難民,而此後又發生了新的難民情況,1967年1月31日又簽訂了《關於難民地位的議定書》。該議定書於1967年10月4日生效,截至1982年底,有90個國家批准和加入。議定書規定,上述公約不再只適用於因1951年1月1日以前發生的事情而變成難民的人,這樣就使得締約國境內的一切難民都享有同等的地位。
保護原則:國際法確立的對難民的保護的原則主要有兩個,即「不推回」原則和「國際團結合作原則」。前者要求,除非有正當理由認為難民有足以危害其所處國家的安全等其他嚴重情形,任何國家不得以任何方式,將難民驅逐或送回其生命或自由受到威脅的領土邊界;後者要求,世界各國在難民的接納、安置、援助、保護,難民事務開支的分攤以及消除和減少難民的產生的根源方面有責任加強團結與合作。
個人覺得從經濟上講是這些人因為身份額問題,無法得到與付出所匹配的報酬,但又迫於生計不得不去打工,就成了廉價勞動力,這當然是每個社會都希望存在的一部分生產力,並且社會不用對這部分人進行保障,簡直是天上掉餡餅(當然這部分人也會帶來一定的不安定因素)。
還有順便也宣揚了歐盟的寬容與自由,簡直太美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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