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從形式上說明【辯論】活動到底在解決一個什麼樣的問題?

從表現層來看, 辯論似乎在解決一些容易產生分歧的問題,但往往人們並不能在一場甚至長年累月的辯論中得到一個較為統一的答案。 同時, 所謂【真理越辯越明】往往是辯論者掛在嘴邊的觀點, 但從來沒有一個嚴格的論證來告訴我們到底為什麼【真理越辯越明】, 生活實踐也告訴我們, 似乎【真理也不一定真的越辯越明】。那麼, 拋開紛繁的辯論題目, 就辯論自身的底層邏輯而言, 辯論到底以一種怎樣的方式解決了一個什麼樣的問題, 能否從形式邏輯的角度比較詳細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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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題:辯論是否有原罪?

【原罪】的定義:人自從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有罪性,這種罪性是無法消除的,而且是一代傳給一代,永無停止,這就是「原罪」。(維基百科)

刪改: 題主開這個帖子的時候由於個別辯手的言論比較憤怒, 所以原題傾向性過於濃烈。改之。


謝邀不過:

首先來說,人類是有原罪的。這本身就是一個假設,而且是基於上帝存在且亞當夏娃故事為真這個假設衍生出來的假設。這個命題若為真,那麼基於:

i人有原罪
ii原罪是人與生俱來無法消除的

是不是可以推導出:人的任何行為都帶著原罪?

如果這個推論為真,那麼辯論當然有原罪;如果這個推論為假,那麼就需要提出另一個假設

滿足q條件的人類行為是沒有原罪的;而滿足非q條件的人類行為是有原罪的。

然後以辯論是符合q條件還是符合非q條件為論證方式,去進一步推導辯論是否有原罪。

由於智商和學識的局限,我對於上帝及亞當夏娃的假設已經無力證真,也無力提出q和非q的集合項,因此這個題目我是無力回答。


其次想對魏凡丁小朋友的回答說幾句:

我還是蠻……驚奇也帶點驚喜你居然還關注辯論~哈哈。從純粹數學的角度來看辯論,角度也很有趣~但我想我理解的辯論好像和你的不太一樣~

無非說來,你只是說明了這樣兩個問題:

i 因為不存在絕對真理,因此辯論無意義,且由於辯論對解決實際問題沒有任何作用,因此辯手說的每一句話都是廢話,因此辯手有原罪而辯論誤人子弟。
ii 辯論以己方命題為絕對真理出發做歸納;而邏輯則是基於假設給出論證或反證。

以你兩年也許多一些的辯論經歷,細細想一想,哪一個辯論哪一方的立論是只需要通過歸納就可以立得住腳的

任何一方的論證,必定是基於某一個或者某一些假設之上的證明,否則根本不可能有任何贏比賽的機會。而這個假設,也許是約定俗成,也許是一種歸納——說到底,任何邏輯起點的大項,不都是歸納么?

人都是要死的。這本身就是歸納。

以我有限的經驗,沒有任何辯論賽的任何一方會進行你所謂的」強行要求以P(W)=1為公理, 構架命題的真理空間「這樣的蠢事——因為評委真的不是智障。

辯論的雙方都是試圖在證明——或者說幾乎所有的立論不分好壞都可以最後總結為一個或者若干個這樣的形式:

a=/∈A;a"=/∈a,a"=/∈A.

很可惜,這是一個三段論。

用你的語言來表述,辯論的一方所做的事情是:首先,在一個0&任何立場,只能證明在」這樣的前提下成立「,而無法證明絕對成立,但假就假咯……)

因此雙方吵的就是:我這個是真子集,你那個不是;我已經證明P(W』)=1而你沒有。無非是這樣而已~當然,辯論賽的評價,也是包括了語言表述能力的,也就是說,誰說得更漂亮——這一點除了數學語言,真心任何地方都難以避免,連哲學史這種研究,羅素的語言比梯利好,他的書就更出名了。

這個過程,是一切社會科學研究的通約過程。也就是說,這個過程,就跟所有的哲學家、經濟學家得出一個結論是一樣的,所以哲學家和經濟學家也經常吵得不可開交,他們主要吵的是:

凱恩斯說,熊彼特你個傻逼,你找到的P(W『)根本不是P(W)的真子集,你這個假設就錯了!我找到的那個才是!

馬克思說,康德你少胡說八道,分明你無法證明P(W『)=1.,因為P(W『)不可能為1,我已經證明P(W『)=0,而且我還證明,W』是唯一真子集!嘿嘿你咬我啊~

當然,辯手沒那麼高端深奧,也沒那麼精彩嚴密,很多辯手沒有把這個程序走好或者有些小朋友不會走,這種現象是普遍正常的,正如很多研究生也不懂得走這樣的研究程序一樣。

而自然科學呢?比如說膝跳反射,你可以證明由於膝蓋受到撞擊,人體內某一種激素或者離子傳導造成反射行為。但是需要明白:所謂的這個激素的運動和離子的傳導會讓人做出這樣的行為,這本身就是通過觀察歸納來的一個假設——這是一個生物學博士教給我的自然科學知識~(據說腦科學研究表明,人類大腦的運轉本身就是一個兩方或者三方辯論的離子層面版本……這個我也不懂啦,偶然讀到葉航老師組的paper看到的)

我們把」總是同時出現、出現總是有先後「的這種現象,定義為」因果「。所有的」科學「都是基於這個因果律來的——不然控制變數法為什麼會是經驗論學派發明的?不信你可以讀休謨,或者現代科學奠基人培根?或者研究科學哲學的庫恩,他講了一輩子範式的轉變呢(額難道我又不小心黑了吳曉波院長……)

至於辯論的結果沒有任何實際用途,也許是的。正如實驗室的大部分研究都沒有任何實際用途一樣,至少有生之年是沒有任何實際用途。甚至,很多中試車間的東西都沒有任何實際用途。只能這樣了,這或許是人類的原罪……

最後我們回到一個問題:如果因為世界上沒有絕對真理所以去證明某一個命題為真的這種行為是無意義的,那麼我們到底為什麼要鍛煉思維?鍛煉思維又怎麼會是一件好事……這個邏輯的悖論我不是很懂~

最後的最後,為什麼一定要把辯論和真實世界分割對立起來呢!辯手們並沒有活在虛擬世界裡呀……

哭死在廁所~


解決大學生旺盛精力無處發泄的問題。。。。順帶解決一部分人的單身問題。。。。


題主的問題在我看來可以有兩種理解

其一,人在進行「辯論」這一行為時,人自身是否有原罪

其二,「辯論」這一行為本身是否有原罪

按照第一種理解請參考木子的答案

至於第二種,根據原罪的定義,也就是說辯論產生之時就有罪過,並且發展到今天這一罪過代代相傳依然存在。

由於我對於辯論的發展歷史了解不深,也看不出有什麼是稱得上罪過的東西,所以有沒有原罪同樣無法回答。


謝邀,不過……這題目我沒看懂~

辯論,辯論的內容是「是否有原罪」;
「辯論」這個行為是否有原罪?
人進行「辯論」是否有原罪?

求解~


既然題主改了問題。那我就來答一下。


現在意義上的辯論,已經淪為哪一種表演、一種多人秀,一種另類的群口相聲。場上的辯手與演員並無本質區別。


是的,這就使現在辯論的本質。辯論最開始應該是起源於古希臘,自由的政治討論誕生了辯論這個形式。當時辯論的目的,是為了表明自己的觀點,同時反駁別人的觀點,從而說服第三方。並不是說服對方。所以,其實從辯論初始,就不存在說服對方這個目的,要想說服對方,是要講事實,擺道理。需要討論,而不是辯論。辯論極端點講,是刻意去遠離真理的,是去忽悠觀眾的。

真理,並不是越辯越明的。事實上,對於自然科學而言,1就是1,2就是2。真理不需要辯論,需要的是證據,需要的是嚴密的推理。而對於社會科學而言,給出的或是解決方案,達到盡量最優,或是個人看法。而無論那種追求的都不是真理。所以,辯論對於尋找真理並沒有什麼用。

作為一個辯論觀眾,如果你會因為短短的不到1小時時間,對於一個充滿歧義的題目(吐槽一下,現在辯題出的越來越沒有水平了,什麼是一個優秀的辯題絕對可以寫一篇長文)能被說服,改變自己的觀點。只能說你的閱歷少的可憐。應該多去看看書,而不是在這看錶演。辯論如果拋去表演所給觀眾帶來的愉悅外,最大的幫助也就就是給觀眾多個思考問題的視角。而這不僅需要辯手對問題有著深刻的見解,更重要的是辯題的內涵要豐富。

當然,作為喜歡辯論的人,會學習到一些邏輯技巧,邏輯思維獲得訓練。但是,辯論技巧是不能應用於日常生活的。這個懂的人自然懂。額外的,會有人從辯論中獲取愉悅,就像其他愛好一樣。

所以,總結而言,第三方看個表演,表演者獲得關注,並從中獲得喜悅。大致如此。


改問題了_(:з」∠)_
首先真理越辯越明如果是辯手經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那麼該辯手的意思應該是辯論能讓你對雙方的理解更深刻,而不是你理解的,越辯論越能得到絕對真理
我是不太明白什麼叫辯論的底層邏輯,莫非還有知乎的上流邏輯?我的理解是辯論可以通過二方衝突,讓人們認識問題更深刻,多角度立場看問題,價值辯題獲得指導,政策辯題需跟解損。比如死刑要不要廢除這個題目,或許辯論之前大家的認識只是廢除死刑後犯罪會上升,但通過辯論你能認識到人權的作用,最高刑罰改成無期能否通過最高刑法來威懾,死刑的威懾作用是否真的有想像中那麼大,廢除死刑對文明進步的意義等等。
題主你一直覺得是否類命題辯手都是要證明一個全稱的邏輯命題,只能說你還需要提高自己的姿勢水平,蛤蛤


辯論以說服第三方的形式解決了意見不一致的問題。


哈哈,
原來「原罪」就是基因的意思,好玩兒。
「一代傳給一代,永無停止」 肯定是錯誤的,即使是基因,有些也是會被進化掉的。
找茬遊戲我就不玩了,要不「原罪」這個詞能給我玩一天... ^_^


基因的功能大部分是生存和繁衍的基本能力(吃,性,憤怒(自我保護)),基督教和佛教好像都喜歡用「罪」這個詞來形容人的存在。這應該可能是一種人類對完美的幻想。神是完美的,神不需要吃喝拉撒,神沒有喜怒哀樂...好吧,這就是個非生命體嘛...所以再加上一條「神是無所不能的」就變成了完美的存在,感覺萌萌噠。所以生命本身就是罪啦。

人類為什麼會有這種現象呢?我們知道生物的目標都是生存和繁衍,大腦作為一個計算系統,其存在的意義便是計算判斷外界的變化,幫助生物體加強生存能力,當人類這種特殊的物種進化產生了特殊的強烈的「自我意識」後,大腦對判斷預知外界的能力的渴望遠遠超過了人類目前的認知水平。
這種本身能力達不到本身期望的狀態需要某種理論來達到平衡。畢竟自我欺騙也是生物善用的自我包護的一種手段嘛~(詳見 「鴕鳥心態」)

根據上面對大腦的存在的意義,大腦本身的計算過程應該可能就是一個辯論過程。對於外界的現象。可能的原因有哪些,下面可能發生什麼。自我思考的過程其實就是一個自我辯論的過程。
當人在社會中生存,與組織中的他人的辯論。從這個角度看,也是屬於基因的本身的功能。


就辯論本身而言,就是通過語言技巧,詭辯也好,擦邊球也罷,甚至混淆概念地「引經據典」「旁徵博引」都可以,以此來將道理強行拉到自己的一邊,不求完全準確,只需要在你說完的那一刻讓聽者(無論是對方還是旁聽)都覺著有一定道理,或者後來細細琢磨覺著不太對,但這無關緊要,辯論是雙方通過理性支配語言在瞬間感知上迷惑聽眾,達到暫時解決矛盾話題的方式。


辯論新手的第一次回答,先匿為敬。

真理越辨越明的常見前提,是有確定真理,但現實情況不是這樣,辯論賽也正就是要找這種情況出題目,因為很多東西雖說社會上有爭議其實辯論之後發現非常清楚(比如是否應該認同同性戀,此處分歧為邏輯加價值),或者說爭議是因為「信息混雜」(比如轉基因,分歧為邏輯加世界觀)。

辯論最終要找的題目是這樣的,兩邊都能完全展開,又能有所對抗的題目,最後將是價值觀或者世界觀的對抗,前者是常見的各種,後者是政策辯,要的,就是雙方能在論據和邏輯都沒大問題的情況下,雙方都能進行演繹。

論點、 體系,就是由現實(論據),邏輯,和判斷(價值判斷)構成的,前兩者在比較好的比賽中都會有比較完整的交鋒,雙方進行攻防完善,最後經常價值,會成為決勝的戰場。

所以說,越辯越明的真理,不是平常語境中的那個確定唯一誰都認同的「正確」,而是將兩邊,兩個「不錯的」、 「被允許的」道理,完整的展現給你,這樣的一個結果。

兩個都接納?不是,而是,假如你和他它們有一樣的基礎,你可以重新審視自己的思維,辯論可以剔除其中很多的錯誤,而假如不是一個基礎,你可以認識到,「啊,原來這麼想也是很有道理的」,提升自己的包容心。

有的時候,沒法看到真理在哪裡的話,遠離謬誤是接近真理的唯一方式。(不過還是不一定就能接近)


事實可能有對錯和善惡,但是觀點沒有。但是所有的辯題都是觀點,而非事實。
舉個例子:一個小夥子在公交車上給一位孕婦讓座,這是一個事實,那麼通俗的來講,我們可以判斷他做了一件好事。但是讓是不是美德呢?這就是一種觀點了,在不同的定義和事件下,讓既可以是黑奴被欺壓實的忍讓求全,又可以是將相和的謙讓大度,也就如答主的疑問,並沒有所謂的真理越辯越明。
但是辯論活動不是為了求真理啊,如果是的話,那政策什麼有分歧的時候,開什麼會啊,打辯論啊!誰贏聽誰,的最多一個小時搞定啊!!!
以我粗淺的理解,辯論這項活動所帶來的除了SiBi以外的作用:
能夠區分何謂觀點,何謂事實。
懂得不在定義和事實模糊的情況下,通過假設和臆測進行非理性的爭吵。
可以接受從不同的角度看問題,而非固執己見。
但是最最最重要的一點:請把辯論和生活分開,世界上的價值觀有千千萬,什麼都靠理性的定義和足夠的事實來判斷對錯的話,會死掉吧,辯論圖個樂子和那麼點成就感,難得糊塗才有個瀟洒恣意的生活嘛~


如果您說的是辯論賽,而不是法庭上的辯論的話,推薦您看一篇黃大叔的網誌:

洛陽集:辯論的用處

或許有您需要的答案。


辯個卵,所有辯題都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東西,不然不成了我方同意正方觀點,對方一辯說的沒錯………………


辯論就是用盡各種方式看似合理地、正確地壓倒對方。
我不喜歡。


我自己的觀點, 兩個角度:
1) 就辯論本身而言, 其原罪在於, 辯論的底層邏輯根本就是荒謬的, 辯論與真理無關

對於形如W/ 非W的命題w, 分情況討論,

假設w存在絕對真理, 不失一般性, 記為P(W)=1, P(~W)=0, 那麼理論上, 對於持W觀點的人,所有對方的觀點都應該可以被一個簡單的反證拍死, 或者指出其偷換概念之處即可。 顯然, 真實辯論的題目均不可採用此策略,因為縱觀辯題, 沒有一個辯題的某一方可以完全使用舉反例與指出偷換的策略完全駁倒對方每一個觀點。

所以, 對任意辯論命題w, 0&

所以, 辯論實際上只是在不斷的立假論(對於一個0&

綜上, 辯論讓我們誤以為是在以歸納的方式逼近真理(所謂真理越辯越明),實際上只是一個立假論再巧駁斥的語言遊戲而已, 他與語言能力有關, 與邏輯思維有關, 但與真理無關。


2) 對於辯手而言, 其原罪在於, 用辯論的方式解決真實問題, 辯論作為一種工具, 在理論上根本就不能解決真實問題。

如上所述, 所有立論均為假, 可是有的辯手就是言之鑿鑿, 立的觀點貌似無懈可擊, 你拋出個反駁立刻給你駁的體無完膚, 可是仔細想想, 尼瑪你都是在歸納啊, 你的立論是個歸納, 我駁你的觀點, 你又歸納地駁我的觀點, 總結下來, 你他媽說的都是廢話啊!!!

可是有的辯手(在我看來是絕大多數辯手), 在對方啞口無言的時候, 甚至是在自己終於拿出一份無懈可擊的立論或者駁論之後, 覺得自己就是真理之神。 坑。

綜上,辯論不能解決任何問題, 辯論的每一句話其實都是廢話, 用廢話來阻擋別人表達自己的觀點, 除了為這個社會添堵,阻礙社會進步外沒有任何價值

3) 那麼辯論的意義在於?

辯論是一種人們刻意設計的, 本身沒有任何意義的, 卻非常適合用於訓練邏輯思維能力的 思維訓練。

對於辯論命題w, 在已知在真實生活中0&

但是, 就像高維空間幾何對於三維空間沒有任何意義一樣, 辯論及其技巧對於真實生活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4, 辯論和邏輯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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