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周杰倫方文山涉吃霸王餐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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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塘旅遊文化公司負責費用,方文山公司負責拍mv,周杰倫負責在鏡頭前擺pose。酒店泄露行程導致mv費用增加,於是旅遊公司不給酒店錢了,於是酒店把負責拍mv的方文山公司告了,把負責擺pose的周杰倫名字掛媒體,周杰倫就這樣成了街頭一霸。
微博上看到的,覺得總結得很好先貼段新聞報道吧:
在嘉善法院,記者看到了賓館的起訴狀稱:被告北京方道文山流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因周杰倫、方文山在西塘拍攝MV需要入住原告賓館,具體時間為2014年11月26日至28日。但2014年11月29日,被告公司拍攝完畢準備退房時,卻借口拒絕支付相關住宿費、餐飲費等費用。為此,原告曾多次與被告文化公司進行交涉,均未能及時回應和支付。
不差錢純炒作
酒店為引起關注,拿回錢,順便增加以後客流量。總之→_→就是為了弄個大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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