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人的本質在其現實性上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

馬克思如是說


出自《費爾巴哈提綱》第六條。這是馬克思第二次對人類本質做規定。這句話經常被引用,作為早期馬克思和成熟馬克思的分裂的證據之一。

首先把《提綱》第六條完整引用出來:

Feuerbach resolves the religious essence into the human essence. But the human essence is no abstraction inherent in each single individual.

In its reality it is the ensemble of the social relations.

Feuerbach, who does not enter upon a criticism of this real essence, is consequently compelled:

  1. To abstract from the historical process and to fix the religious sentiment as something by itself and to presuppose an abstract – isolated – human individual.
  2. Essence, therefore, can be comprehended only as 「genus」, as an internal, dumb generality which naturally unites the many individuals.

必須要看見,這句話是用來批評費爾巴哈的。我們可以看見,馬克思認為,費爾巴哈規定的人類本質無非是另一種形式上的宗教。之所以稱之為宗教,是因為費爾巴哈認為對於每個個體而言,都有一種固有的、自然的、先天的人類本質。對於馬克思而言,這種人類本質是抽象的,這種先天地規定人類本質的行為,與宗教無異,並不能實現完整的人類的解放。故而馬克思進一步批評費爾巴哈:

1. 將人視為一種抽象的、孤立的個體;

2. 費爾巴哈規定的這種普遍性是內在的、靜態的。

這是馬克思說「人的本質在其現實性上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的語境。可以看出,這個時期的馬克思對「交往」、「社會關係」非常重視。馬克思認為對人類本質進行抽象的規定是宗教式的、形而上的。他將人類本質交付給了「類」,個體在類生活中的交往和交往關係構成了人本身。這不來自於形而上的理論推導,而是來自於人本身。

這和《手稿》里馬克思所規定的人類本質(自由自覺的生命活動)是非常不一樣的。故而,如我們上面談到的,《提綱》第六條經常被引用作為早期馬克思和成熟馬克思的斷裂的一個證據(哪怕《手稿》和《提綱》的寫作之間相差只有一年)。但是,《手稿》里同樣也談到了類,四個異化規定第三個就是類的異化。這要求馬克思主義者選擇下列兩條進路中的其中一種:

1. 承認馬克思存在早期/成熟的斷裂,證明《手稿》的異化規定里談到的「類」和成熟期使用的「交往」、「社會關係」不是一回事;

2. 不承認這一斷裂。證明《手稿》里的「自由自覺的生命活動」的人類本質和《提綱》里的「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是不矛盾的,亦即可以辯證地調和的。

從某種程度上而言,這是阿爾都塞馬克思主義(Althusserian Marxism)及其反對者之間的一個主要分歧。


謝邀,本條目 出自《費爾巴哈提綱》,算是馬克思早期對於人本問題的一個論斷,實質上,全篇提綱都是對於費爾巴哈人本主義的一些批判。

費爾巴哈對於人本問題的論述,尤其是對於人本質的論斷大致歸於以下兩點點:

(一)人與自然的關係。自然界是無意識的實體,在時間順序上具有第一性,人是有意識的實體,雖然在其發生的時間上是第二性的,但在地位上則是第一性的。即自然基礎論。

而自然基礎是貫穿整個時間流性的存在,自然基礎即一切有形的總和,變化所造成的普遍性,結構性均是內蘊的,任何普遍事物均為自然基礎框架內的存在形式。

(二)人與他人的關係。人是自然人。但社會的人意味著人與人的聯繫,而且這種聯繫決定著人的本質,此為超越自然屬性之上的人本質。

他承認了人的社會性建構,但是他依然將人在自然基礎上的形式(或者說「類」)孤立地作為人本質的基本來源,人本質即其自然本質,簡化一下可視作為其生物學本質。


但是這兩點的論述有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
1,否定了人本身的主體性。
2,缺失了社會性實驗對於人的身份確定的建構性論述。
3,樹造了一個無視歷史語境,貫穿時間始終的絕對存在。
4,依然將人本質定義為一個孤立,抽象的形式總和。

故而,馬克思這句話實質上就是對於這些值得商榷的問題之批判。
1,人的類概念就是社會的概念,據此把類存在物理解為社會存在物,把類生活歸結為生產生活,把類本質歸結為勞動,並為其從人的勞動中揭示出人的個體本質來進行發展。而馬克思對於人本質的論斷大概經歷了前後兩個階段,
(1)早期來源於《手稿》中對於異化的探討,有引述「類」的概念,而此處對於人的本質的論述更接近於「自由自覺的活動」在實踐中所產生。這對於費爾巴哈有一定繼承。
(2)後期,就更強調了人本身的社會性,尤其是強調社會關係總成對於人本身身份確定的論述,從而展開對於人本質的論述,個體在社會性的實踐生活和社會交往中構成了人本身。這是《提綱》的說法,也是成熟時期馬克思更常用的概念。。

但是從辯證法的角度來說,這兩個並不產生矛盾,在學理上有一定繼承性,就個人而言,我覺得這兩者不是割裂的。而是對社會性本身的側重在具體性上的表述。


2,將對象定位在現實的歷史的人。而不是費爾巴哈設定的是『一般人』,費爾巴哈的「一般人」是一種人文通性基礎上的一個感性抽象,並通過宗教批評填滿這個人本設定。但馬克思更強調人及其具體活動的歷史性生成,即後世整個左派學理中一直強調的所謂「歷史語境」,我們要將人本身更多依託到工業社會以來,社會生態對於人需求,人性表述,以及人本身的建構性,而不是利用形式化做一個價值懸設。這某種意義是對於費爾巴哈的揚棄。


3,人是社會歷史運動的主體,社會歷史的進程及其方向是由社會歷史運動主體的共同作用決定的,因此人類社會發展的自然歷史過程存在並實現於歷史主體的人的實踐活動之中。而人本身通過勞動和社會實踐在自我意志和需求的指導下,產生的自發性創造活動,形成現有的普遍社會生態,這個普遍性並不是某一個絕對存在中內蘊的一個外部變化,而是發展過程的主體性變化。在實踐基礎上,社會規律和人本規律是辯證統一的。

4,歷史語境中的人士可以通過經驗觀測,其社會生態的變化,積累,矛盾是主觀能動的實踐產物,而不是某一絕對存在的僵死,孤立的元事實的重新組合。而這個整體語境是歷史語境,也是社會性體現的歷史意志,社會生態出於這個指導下不斷變化,而不存在無視歷史語境的外部自然主體的總成。

就如此。。。。


上述回答通通是照抄一遍問題,這就說明國人對馬克思主義是多麼陌生。答案很簡單,比如,你是一個打工仔,又是一個丈夫,又是一個父親,又是一個兒子,又是一個黨員,又是XX的小學同窗,又是……這一切加起來,就是你。


魯賓遜一個人的住在荒島上,與一般動物沒什麼大區別。所以才要配個星期五給他,組成一個互相的關係


我的理解是這樣的
1人是社會關係的產物,這個論斷首先否定了,近代哲學從自我意識出發把人規定為抽象的,孤立的,實體化,先驗的本質。
2費爾巴哈是從直觀的個體出發到個體聯繫的社會,這樣規定類本質,馬克思認為這實際上是舊唯物主義的前康德水平,馬克思反過來從社會來規定個人。
3從社會關係規定個人包含了,對意識的本質的認識。自我意識,語言不過是社會的產物,人的本質也就是歷史的產物,摒棄了實體化,抽象化的個體主義。是歷史唯物主義的基點。也預示了現代哲學語言學轉向,是分析主義的隱形開端。
4社會關係怎麼來的呢?不過是人們從事物質生產實踐結成的生產交換關係,這樣既暗含了馬克思實踐的觀點,又預示了馬克思即將進行的政治經濟學批判。
沒讀過阿爾堵塞,歡迎拍磚。


我第一次看這個提綱時候,有一種海德格爾在說黑格爾的既視感。

馬克思和海德格爾都想要建立能解釋時代的哲學,他們批評前輩和同輩哲人所固守的靜止永恆的、缺失時間性,因而與時代的脈動脫離的哲學。

馬克思的成果是造了一條名為革命的小舟,載著人類隨著時間的河流順流而下,與時俱進。直至匯入大海,得到無前提的自由。在此之前自由只存在於革命狀態中。

海德格爾相信,歷史是有著自我意志的巨獸,人類是巨獸身上的虱子。只要以巨獸為信仰,築起一個存在的神殿,即可在巨獸的奔騰,時代的巨變之中享有精神的安然。

這是大前提。

回到這個文本中來吧,先來看第一條,馬克思借指出舊有唯物主義中人的主體性的缺席,進而造成能動面的缺失。轉而由唯心主義中發展出來的能動部分啟發,補上了這一環。

第一條,是馬克思的辯證唯物主義哲學的基礎完成。是解釋第三條的前提。

第三條,有的譯法是「人的本質其實就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

很容易讓人想起給另外兩個名句的譯言:「存在的真理就是本質。」以及「存在即合理」

這樣一比,就能看到這個譯法是不行的。它把原文之中,結合第一條,馬克思已經表明了的,辯證唯物主義哲學當中的時間的流動性,給抹消了。

那麼現在把它還原回來,這句話是:人的本質,在他的現實性上,它是他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

在這裡,人是主體,在流動的時間節點上,被圍繞他產生的社會關係歸集定義。主體和客體,主動和被動完成了辯證統一。

這是對第一條的印證。

也正是在這裡,馬克思對作為個體的人,有超越/貫穿整個時間流動的存在的可能(即存在無視時代性歷史性的人的本質、特性、專屬意識),表達了徹底的否定。

這種否定會導向什麼?來看第九條吧。

馬克思在完成了新唯物主義的築基和驗證之後,就尖銳鮮明的把舊唯物主義視作對立面來批駁了。這種立場轉變是提綱一條條的逐條驗證所推進的,到了第九條,終於一百八十度反轉了。

在這一條里,馬克思指出了辯證唯物主義哲學參與改造歷史的進路和目標。

即,與舊有唯物主義所立足和關照的市民社會截然對立的,一種實現了歷史意志的人類社會,或者作為一個整體意識存在的,社會化的人類。

那就是時光盡頭的海洋,個體猶如水滴一般存在其間的,無需區分自我和非我,也無慮時間變遷的,實現了最終形態上的人類融合以及補完的,不朽和最終的共產主義社會。

PS:我貼不上來原文,其實馬克思的寫作風格是非常簡白直接的,比海德格爾厚道的多的多。如果看德語原文,貫通前後,是非常好理解的。主要還是翻譯模糊了很多精微之處,這也是沒辦法的。


我粗淺地回答一下, 人之為人, 是因為群居,因為是社會之人, 從出生與家人的關係,及長大同窗的關係, 長成後同事的關係,公共與各種機構各種角色的關係(公安, 醫院等)私密下與各網友的關係。那句著名的詩「網」 特別形象地描述人人身在其中的狀態...
所有的這一切, 造就了你, 或者說, 你造就了這一切,恩, 是相互的, 有時運, 也有命運, 有定數, 也有無限可能。


想像有兩個世界,一個世界有你一個世界沒有你,兩者之間的不同就是你生命的意義。而兩者相減,就是你的社會關係的總和。


這句話智商不高到一定程度真的理解不了。理解這句話的人也能理解世界的本質。只有在理解世界的本質的基礎上才能更好的理解人的本質。當你出生的那一刻,跟你聯繫的最直接的就是父母關係,以及通過血緣聯繫著的所有關係,然後你所處的環境中有很多人跟你構成鄰居關係,你去讀書,又有了同學關係,你去工作,又有了工作關係…… 每個人都是以角色的名義跟你產生聯繫,人與人的關係會隨著環境的改變而改變。希望對你有幫助,


人類只有作為社會的時候才在歷史中有位置。你可以想像歷史或者世界裡只有兩個東西,一個叫做自然,一個叫作社會。這個世界上只有這兩個概念是有意義的。那麼個體人類只能從「作為社會的一部分」獲取自身所有的意義。


我第一次看到這個定義的時候,我的心情是充滿激動的,因為這個對「人的本質」的定義簡直太美了,一針見血。

馬克思毫無疑問是偉大的哲學家,他對於關於人的本質的看法既定了人是脫離不了社會這個群體的,因為社會這個集體,人才走向了文明。一個人如果脫離了社會或者切斷了與社會所有的聯繫,那麼他活著的就沒有任何意義。注意,我說的他活著沒有任何意義指的是活著的意義建立為社會做出貢獻或者推動社會進步的基礎上,他不能為社會產生任何好的或者壞的影響。

有人可能覺得馬克思的這個定義有不妥,心理不服氣。那我問你,你為什麼要進行社交,為什麼要購物,為什麼要參與經濟行為?這些其實都是在處理或者建立社會關係。關係不僅僅是物理形式的,單方面的,還有可能是主觀形式的,例如你暗戀一個漂亮的女生,而她可能完全不知道。


人是有思想的群體性動物,自然性,社會性,精神性三者缺一不可!


借用貼吧一個老哥的觀點:人是量子態的


這種概括怎麼覺得冷冰 冰的 。


人的現實性就在於感性的生命活動,社會關係乃是生命活動的產物,所以說人的本質在其現實性就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


馬克思的人的本質思想是馬克思哲學革命變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馬克思主義哲學史上未被深入開發的重大研究課題。在我國,由於對馬克思的實踐唯物主義理解的滯後,對馬克思的人的本質思想的研究和定位一直停留在「社會關係總和」的淺層解讀上。近年來發現的材料證實,「社會關係總和」只是馬克思對人的個體本質的表述,此前,為了全面揭示人的本質,他曾先後提出過五個鮮為人知的人的本質的定義:這就是馬克思在1843年底至1845年初集中論述的「人是人的最高本質」、「人的類本質」、「人的發展的本質」、「人的共同體本質」和「人的社會聯繫本質」。人類社會和人類歷史就是人的本質的外化,沒有人的類本質和發展本質等,歷史就將失去前進的方向和動力,私有財產和異化這個「歷史之謎」也會變得撲朔迷離和不可理解。


不以為然。這種定義簡單粗暴的抽象化,而抽象不可避免地丟失信息。我們不需要「定義「,或者說相比較定義人是什麼,我們只能接近回答或者「定義」相反問題:人不是什麼。


人的本質只能又神來闡釋。

人,是不可能發現自身本質的。

共性、特性都不是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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