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中華民國撰史官方不把《清史稿》修訂後列為《二十五史》?
清史稿保留了24史的體例、視角乃至思考方式,應該作為傳統的終結列為25史,要麼官修中國史、民國史,官修清史在體例、視角以及取捨等方面肯定與24史風馬牛不相及,清史稿作為北洋時期的官修稿具有不能替代的歷史身份,最有資格成為25史。
清史稿曾經被國民政府列為禁書,因為它政治上『污衊革命、藐視先烈』。
比如清史稿寫到王國維自殺時說『時局益危,國維悲憤不自製』。大家知道,1927年國民革命軍北伐節節勝利,北洋政府節節潰敗,但是清史稿卻說『時局益危』,顯然是站在了維護清朝的立場上。
清史稿還貶低民國和辛亥革命, 把起義說成賊亂;承認了許多清帝退位後給出的謚號;貶低太平天國運動等等
其實這也不奇怪,編寫清史稿的人本身就以清朝遺老為主。
官方腦子抽了才把清史稿定為正史
癸巳,以四川民亂,諭趙爾豐督飭諸軍迅速擊散,仍分別良莠剿撫,被脅者宥之。甲午,波密野番投誠。
這是四川保路運動
甲寅,革命黨謀亂於武昌,事覺,捕三十二人,誅劉汝夔等三人。瑞澂以聞,詔嘉其弭患初萌,定亂俄頃,命就擒獲諸人嚴鞫,並緝逃亡。乙卯,武昌新軍變附於革命黨,總督瑞澂棄城走,遂陷武昌.......丙辰,張彪以兵匪構變,棄營潛逃,奪湖北提督,仍責剿匪。
這是武昌起義辛亥革命
來來,如果武昌起義是「謀亂」,革命軍是「匪寇」,那麼在辛亥革命中參加過革命軍的太祖又是什麼?
清史稿字面意思就是個初稿,所以未入25史。
現在還在審核的《清史》才是正史(未出)
2002年8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批准啟動《清史》編纂工作至今,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已六易其稿,擬定了共92卷的《清史》目錄,計劃每卷約35萬字。
因為清史稿是遺老遺少們寫的,不是正史,地位大概等同於明史紀事本末或者國榷。清史還沒編完
修史的目的在於蓋棺定論,以史為鑒,承上啟下,追思過往,繼往開來等,不在體例,文言,視角等特徵。
二十四史除了早期的是個人完成,國家認證,後期的直接就是國家工程了。就連元朝修宋史也中間做了很多工作,從元初折騰到元末。元史,明史都是這樣。個人修的問題才大呢,清史稿被扒很多問題根本沒法定為正史。
另外,時代發展了,文化文運動都多少年了,用白話文不是文言文不行,也不是為了照顧普通人,完全就是沒必要用文言文,白話文時代了何必用佶屈聱牙的文言折騰自己?
另外聽說清史還會有很多插圖,利用技術發展,順應時代潮流了不是?沒準過些年官修民國史時候,還會有視頻呢,期待生前能看到。
《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第二條: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中華民國權力來源並不是繼承自滿清的天命,天命這條線自溥儀退位時就斷了,官修正史也就沒必要了。
哪有本朝人修本朝史的能被當成經典的道理
清史稿為老趙頭所撰,趙本人雖然頗有進步精神,但內心仍忠於清室,寫清史稿時春秋筆法頗多,諱而不談晚清諸多腐敗劣跡,而多有垢污武昌起義之嫌,書成而舉世議之,故而不錄。
此外,編撰時間過短也是此書漏洞頗多的原因之一。
先問是不是,再問為什麼。
台灣版《清史》一年速成 筆墨官司几上幾下
2010年07月27日 14:12 來源:中國文化報
上世紀60年代,由台灣地方當局組織纂修的八卷本《清史》一經面世,即引發了很大爭議。試想,僅短短一年時間,如何能編出一部規模宏大、能夠涵蓋近300年史事的學術精品呢?
1961年,由台灣地方當局組織纂修的八卷本《清史》付梓。該書一經面世,即引發了很大爭議。次年3月,台灣「立法委員」劉振東(1897—1987,北京大學法學院畢業,後留學美國哥倫比亞大學主修歷史學與經濟學,獲博士學位,曾任中山大學教授)提出質詢,指出台灣版《清史》存在的十方面問題,認為這部書「體制不對、立場不對、態度不對、見解不對,錯誤甚多」。之後,他又多次質詢。這場筆墨官司几上幾下,沸沸揚揚地打了一年多,成為當年台灣政界學界的一起公案。
一年速成的《清史》
國民黨政權敗退台灣之後,於1954年召開了第一屆「國民大會」。會上,100多位代表聯名敦請台灣地方當局延攬史家,從速編纂清史。其後,幾位台灣「監察委員」於1959年又提出「敦促政府迅修清史案」。次年,第三次「國民大會」中200多位代表聯名提出「請政府迅速編成清史以維護文化傳統案」,聲稱「大陸確已著手編擬清史,顯有篡竊之企圖,故此事刻不容緩」。
在這一波波聲浪之下,蔣介石終於同意纂修清史,並在「國防研究院」成立了清史編纂委員會,張其昀為主任,蕭一山為副主任,彭國棟任總編纂。但這部《清史》從一開始就被定位成「獻禮工程」,張其昀決心於1961年「元旦出版第一冊,雙十節出齊,以為慶祝五十年國慶之貢獻」,這樣,留給修史者的時間就只剩下一年了。
經過內部討論並徵求各方意見,台灣「國防研究院」清史編纂委員會首先擬定了21條凡例,後來成為台灣版《清史》卷首的敘例。凡例中明確此《清史》將以《清史稿》為藍本,主要是修訂而非撰寫。之後修史人員明確各自分工,除23位編纂委員以外,又外聘了幾位專家參加撰稿和修訂工作,最後由主任和總編纂負責統稿。一年後,台灣版《清史》告成,以「國防研究院」和台灣中國文化研究所合作名義刊行。
劉振東質詢案的來龍去脈
劉振東提出質詢後,1962年6月,「國防研究院」清史編纂委員會作出書面答覆,對台灣版《清史》是否為正史、是否已有人批評、對孫中山稱名而未稱「國父」、本紀是否歪曲事實等方面問題加以回答,基本上不同意劉的觀點。張其昀同時致信劉振東,稱諸多學者曾在美國亞洲學會年會上討論該書,「反應良佳」。
10月,劉振東在「立法院」會議上對《清史》問題再次質詢,提出了長達4萬字的《重修清史方案》。他指出,歷代政府對於官修正史,都十分鄭重謹慎,不敢掉以輕心,因為一旦「自壞民族之歷史」,將成為民族之罪人,而清史編委會的答覆,卻「公然說謊,修辭不誠」。
「國防研究院」清史編纂委員會再次答覆,對劉文中涉及的學術問題和有關細節進行了辯解,稱劉振東「讀書太少,少見多怪」。「行政院」副院長王雲五則在「立法院」會議上口頭答覆,說這部清史「不是官修的正史」,「所以對於現在的這部清史的編纂並不是政府的意思,而且事實上連史也說不上,因為編者在序里就已說過『稍作增補以存史料』,它僅是一種史料而已」。
1963年8月,劉振東發起第三次質詢,評價清史編委會的答覆是一篇「沒頭沒腦毫無內容的罵街文字」,指出即使台灣版《清史》不是正史,最起碼也應該算是台灣地方當局組織編纂的官書,當局對該書的質量問題應該負責。他認為通過自己的反覆質詢,台灣當局,特別是學術界,對於這個問題更加重視,大家都同意清史修纂是國家大事,真理因辯論而益明,經過幾番質詢與答覆之後,對於修史大業必能有所裨益。他堅信自己所提出的種種意見完全正確,並表示願在學術界對此展開公開辯論。
三次質詢之後,「行政院」院長陳誠在答覆中推託編纂台灣版《清史》並非「行政院」直接主辦,該院已將劉振東的質詢案送交「國防研究院」,請其在後續的修訂工作中予以採納。這樣,經過一年多的唇槍舌劍,此事最終以不了了之的方式平息下去。
對台灣版《清史》的評價
那麼,塵埃落定之後,對台灣版《清史》究竟應該如何評價呢?筆者認為,綜合各方面評論來看,首先可以肯定這部《清史》確實優於《清史稿》。這一點連反覆對其質量問題提出質詢的劉振東也同意。他承認,「《清史》以《清史稿》為藍本,經一年的修正,比原書較優」。
首先,台灣版《清史》對《清史稿》的內容進行了部分訂正。一方面,台灣史家修改用詞,使其筆法較為客觀。如書中有關明清戰爭的內容,《清史稿》中稱明朝「寇」「犯」等字樣,一律修改為「攻」。其他如在行文中根據情況將「誅」改為「殺」、「僭號」改為「建號」,「為亂」改為「舉事」等。另一方面,台灣版《清史》增補了一些史事,改正了部分錯誤。這在紀、志、表、傳各部分中都有所體現,如本紀中,台灣史家根據《清實錄》等書的記載,對一些錯誤的時間記載加以修改,還增補了一些重要史料。《天文志》中增補了一些天象記錄,《災異志》中刪除了一些荒誕不經的內容和並不罕見的三胞胎記錄等,其他地理、職官、藝文、邦交各志也有一些修訂。表的方面,對部分年表進行重新規劃,更正了《清史稿》原表中的幾千處錯誤,還重寫了《大學士年表》和《疆臣年表》的序言。傳的方面,《后妃傳》中不再避諱,客觀記錄了清代帝王誕生後的名字,如「太祖生」改為「生努爾哈赤」、「太宗生」改為「生皇太極」等等,又刪除了宣統退位後在民國年間給予舊臣的封號、謚號,其他各傳增訂或改正的地方還有很多。
其次,台灣版《清史》新編了《南明紀》、《明遺臣列傳》、《鄭成功載記》、《洪秀全載記》和《革命黨人列傳》。這部分內容大多源於國民黨敗退台灣引發的政治需要和學術興趣,雖然由於政治取向問題使得某些史評未必客觀,但台灣學者對這一部分是下了較大功夫的。他們廣泛收集史料,增補了許多史實。從彭國棟《清史纂修紀實》一文所見,僅《南明紀》就引用了55種史料,《鄭成功載記》亦引用數十種。這樣,僅從保存大量史料一點來看,這部分就自有其史學價值。
但是,總體上看,台灣版《清史》確實是錯漏百出,無怪乎劉振東義憤填膺地3次質詢。身為總編纂的彭國棟自己也承認,台灣版《清史》80%沿用《清史稿》,因倉促付印,沒有時間詳細考證,該書本紀中的時間錯誤還有許多地方沒有修正。又如《天文志》中正文與附表內容不符,《清史稿·地理志》中原來就缺少的察哈爾一卷居然仍沒有補入等等。即使是修史者自己非常重視的新編部分也有諸多問題,有些提法在清史範疇里顯得不倫不類,有的地方不合體例。例如《革命黨人列傳》四卷,第一、二卷是編年體,第三、四卷是傳記體,名為列傳並不合適。此事雖被提前發現,但是因為該書的目錄早已印出,為了前後一致而沒有更名,最後造成了名實不符的錯誤。
台灣版《清史》之所以留下了這麼多的遺憾,除了當時台灣缺乏清代檔案文獻資料、修史條件並不理想等客觀因素外,和主事者不按學術規律修史,一門心思與內地纂修清史搶時間、打造「獻禮工程」有著很大關係。短短一年時間,無論如何也編不出一部規模宏大、能夠涵蓋近300年史事的學術精品。此前只有同樣為人詬病的《元史》編纂如此倉促,無怪乎張其昀不得不在台灣版《清史》序中聲明「依新史學之體例與風格,網羅有清一代文獻,完成理想中之新清史,則寄厚望於後來之作家」。回顧半個世紀前的這段史事,發人深省,可資借鑒。
作者簡介
趙晨嶺,1978年生,國家清史纂修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中國人民大學歷史學院史學理論及史學史專業博士生。
轉載自台灣版《清史》一年速成 筆墨官司几上幾下
因為爛。
明清史乘的一大特點就是龐雜混亂,尤其清代。滿族人民民風質樸,例如《滿清實錄圖》就採用的是圖文並茂的模式。然而之後統治者寓禁於收的政策大大打擊了私家史的發展,同時正史也一改再改。至於《清史稿》看上去想繼承清修明史的體例,然而此書是北洋政府為了籠絡前清遺老所做,編纂者也是一群遺老,前前後後拖延了十五年。編撰潦草,遮遮掩掩,夾帶私貨,比如:把辛亥革命稱為「國變」;稱鄭成功為「海寇」;將王國維列入《忠義傳》;支持張勳復辟;列傳部分羅列抄襲公文;甚至連卷目也未編完… 可以說不但史學價值極低,還會給初學者帶來干擾。
以上觀點來自於謝國楨所著的《史料學概論》(P127-130)。這裡安利一波,一本能正本清源的史料工具書,遇到問題翻一翻,大有裨益,噢耶!
聽說快修好了。挺費勁的。歷代官修史書都是這麼費勁,不費勁的也有,但粗製濫造。
沒記錯的話,二十五史本來也沒有清史稿,加的是新元史……
一般都是後朝給前朝修史,清史稿卻是幫滿遺折騰出來的
不可能的,等滿清遺老勢力死完了,刪定清史稿,才有可能真正定稿。
沒有必要。
《清史稿》這種因為各種問題被婊過十萬甚至九萬次的半成品列進正史,除了滿足強迫症患者的湊整需要之外,毫無意義。中華書局出版的二十四史附的是清史稿,可不是新元史,新元史是個人編纂的,而且前有元史。清史稿可是成立了機構,在北洋政府(在一段時間內是代表中華民國的合法政府)的制度框架下費了十多年集體完成的,從1911年至1949年,沒有重修,也沒有定稿,是孤本。我的本意是修舊如舊,按照文物的標準蓋棺定論,與二十四史合璧,組成完整的帝國歷史鏈條,而不是越庖代俎,國家操刀割裂我中華文物典籍。僅僅是為了融進去官方觀點與意識,實在沒必要把清史檔案彙編成三千多萬字的「巨著」。把歷史還給歷史,保持典籍原貌豈不更好?所以本人建議國家重新規劃,按一定標準修一套三千多萬字的簡明通史,更能達到黨和政府的目標。至於民國史,可以與中華台北商量著來,共同官修。
本人剛剛同看到志部分樂二,而且好多沒看懂,尤其是天文部分(向來僅僅局限於認字)。等我接著往下看,說不定會和現在的看法有所不同。所以現在屬於不成熟想法,大家可以文明議論,不要過於苛求。謝謝
穢史
那時候和舊社會劃句號的時代 。 一個新時代來臨, 還要一部帝王史,顯然不適合!
一個時代的終結吧
中華民國至少在政治符號上已經跟過去的舊中國划上了句號。
介於清史稿的傳統政治傾向性,中華民國不把
清史稿(即使清史稿在傳統史學上有諸多的優
點)列入二十五史。但其實在史學上沒有影響清史稿的史料地位。
因為清史稿是一夥遺老遺少搞的,誰讓國民黨無能,沒有官方編史。想必是民國大師高風亮節,不屑這份潤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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