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候的人,寫字遇母親名字,有減一二筆的習慣么?
紅樓夢中,賈雨村提及林黛玉讀書凡遇母親「敏」字,皆念作『密』字,寫字遇『敏』字,亦減一二筆。《琅琊榜》中麒麟才子,看書做批註時,遇母親閨名,亦減二筆。是為何意?
本答很長,實在抱歉。
古代避諱主要體現在國諱,即統治者及其親屬、聖人(孔丘等)、神明(耶火華等)的名字上。家庭像個小朝廷,長輩的名字不能亂說亂寫,也要避諱,這就是家諱。
對名字的忌諱和敬畏雖然是人類社會的普遍現象。可是很多民族並不介意父輩的名字或其中一部分出現在自己的名字中。歐洲世界用長輩的名字命名嬰兒是普遍現象。中國西南的少數民族,有一種父子連名的傳統。抗戰時期,語言學家羅常培的團隊在雲南搞田野調查時,發現明初大理楊氏三代的姓名「楊賢—楊賢慶—楊慶定」,趙氏三代的姓名「趙福祥—趙祥順—趙順海」,父親名字的末字是兒子名字的首字。
這並不符合中國傳統文化。中國除了南北朝時父子不嫌同名,像「之」字(王羲之、王獻之、王靜之三代)、「僧」字(王僧達、王僧亮),幾代人可以一起用(這有宗教因素在內),其他時候父輩的名字是要嚴格避諱的。明代,隨著雲南漢化程度的加深,當地的「父子連名制」也慢慢消失了。
家諱怎麼避?以父諱為例
家諱中,最重要的父諱。目前遺留下來的家諱記錄,也是父諱最多,從中可以看看古人怎麼避家諱。
要避諱,首先最好是盡量不寫這個字。《齊東野語》說,杜甫的父親名叫杜閑,所以杜詩中就沒有閑字。
遇到躲不開了,可以改字。清代語言學家王念孫,在他的《讀書雜誌》中討論《荀子·天論》中「三者錯,無安國」這句話時,就把「安國」改成了「安邦」。因為王念孫的父親名叫王安國。
也可以缺筆。南宋著名詩人陸遊的兒子陸子遹,出版陸遊的《渭南文集》時,將書中的遊子都缺了末筆。這就是缺筆諱。
無論如何,總歸就是不能正常地寫出父親的名字。在生活中也要盡量避開父親的名字。
自己的稱呼不能犯諱。宋庄綽的《雞肋編》記載了一段故事:浙江處州(麗水)有人叫潘二,但是別人叫他「兩翁」,而不是「二翁」。他父親叫潘義,和「二」諧音,就只好改成「兩」。這段記錄很有意思,說明宋代吳語中,一部分疑母和日母細音字同音,很可能是舌面的?。
跟名字有關的事物也要避開。
南宋江少虞《事實類苑》提到,劉溫叟父親叫劉岳,他就終身不聽音樂,因為「岳」、「樂」諧音。《宋史》和《齊東野語》記載,徐積父親叫徐石,他也終身不用石器、走路不踩石頭,遇到石橋沒轍了,只好叫人背著過去。
避諱有時還會影響自己的職業生涯。
比如考試時,帶有父親名字的科目就不能考。詩人李賀父親名晉肅,有人就說他不能舉進士。為此韓愈專門寫了一篇《諱辯》駁斥這種鬼話。白居易也遇到過類似的事情,因為他的祖父名鍠,與宏諧音,就不能應宏詞科考試,最後是書判科出身。放到現在,陳妍希的孩子不能考研,黃渤的孩子沒法考博,名字帶個高,那就只好讀完高中去打工了。
工作時,得到的官職犯了諱,不能入職。
北周陸逞被任命為御正,「正」和他的父親陸政諧音,犯了嫌名,無法就職。
這個規定後來形成法律。清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卷六「居官避家諱」介紹說,《唐律·職制篇》規定:「諸府號官稱犯祖父名而冒榮居之者,徒一年。」《疏義》舉例:「或父名『軍』,不得作將軍,或祖名『卿』,不得居卿任之類。皆須自言,不得輒受。」
更有甚者,自己要死了,還要考慮死後謚號不要犯家諱,以防父親的棺材板壓不住。
《明史》上說,朱希周臨死前告誡兒子們:「他日倘蒙易名典,勿犯我家諱。」大概他揣測自己是高級幹部,很可能得到帶「文」字的謚號,但是文犯了父親朱文雲的諱。最終朝廷給了「恭靖」的謚號,總算可以含笑九泉。
犯諱
正因為父諱十分重要,犯諱成了一件很嚴重的事。惡意犯諱是古人打嘴炮時一項有力的常規武器。使用得當可以不戰而屈人之兵,用得不好就連自己也一塊兒炸了。
答主小時候就善於使用犯諱戰術,喊完敵人爸爸的名字扭頭就跑,往往大勝而歸。但是由於腿短,也常常被敵人逮著摁在地上摩擦。
南北朝時,對避諱看得特別重。到別人家做客時,最好預先翻翻別家的譜牒,知道他家忌諱那些字,要不都不好意思出門。因此,惡意犯諱的案例就特別多。
《南史》上記載,南朝謝庄的兒子謝瀹曾和劉勔的兒子劉悛一起喝酒。劉悛說:「謝庄兒不可雲不能飲。」直呼其名。謝瀹當然不服,回答:「苟得其人,自可流湎千日。」諧音「劉勔」,憋得劉悛啞口無言。
同書《王亮傳》又說,王攸的兒子王亮當晉陵太守時,屬下晉陵令沈巑之性格粗放,多次犯諱,實在令人受不了,就把他給擼了。沈巑之氣不過,問他:「下官以犯諱被代,未知明府諱。若為攸字,當作無骹尊傍犬?為犬傍無骹尊?若是有心攸?無心攸?乞告示。」連說「猷」、「猶」、「悠」、「攸」,字字扎心。王亮光腳落荒而逃,沈巑之出了口氣,拍掌大笑。
面對這種情況能夠熟練應對,可以看出一個人的水平。王僧虔的兒子王慈就精於此道。《南史》記載了他兩次經典戰例。
第一次,謝鳳的兒子謝超宗到書房找王慈,看他在練書法,問他:「卿書何如虔公?」這是很不禮貌的。王慈立刻回答:「慈書比大人,如雞之比鳳。」完美的回擊,謝超宗屁滾尿流而逃。
第二次,蔡興宗的兒子蔡約到寺廟裡拜佛,看到和尚在行懺儀,開玩笑說:「眾僧今日可謂虔虔。」王慈回答:「卿如此,何以興蔡氏之宗。」
有這種戰神,也有窩囊的。比如同樣是謝家人,謝靈運的孫子謝超宗就不像謝瀹那樣善戰,不但吃了王慈的敗仗,還常常莫名吃癟,毫無還手之力。
《南史·謝超宗傳》說,宋孝武帝對謝超宗的文章十分讚賞,對他的族叔謝庄說:「超宗殊有鳳毛,靈運復出。」這句話有謝家三代的名字,皇帝地位高,可以不避諱。衛將軍劉道隆在場,他比較傻,不知道鳳毛是什麼意思。出來找到謝超宗,問他能不能把寶貝給他看看。謝超宗很奇怪,說家裡都窮掉了底了,哪有什麼寶貝。劉道隆說:「旦侍宴,至尊說君有鳳毛。」謝超宗一聽父親的名諱,嚇得不得了,光著腳跑進房間。劉道隆還以為他進屋找鳳毛給他看,等到天黑不見他出來,悻悻而返。
甚至躺著也中槍。
《金樓子》記載,他的兒子謝幾卿官拜率更令,他的馬夫也叫謝超宗,來討賞,說:「超宗蟲蟻,就官乞賚。」謝幾卿沒法回答。馬夫以為他不答應,就不停地說,謝幾卿落荒而逃。
犯諱的對象不同,後果也不同。同樣一個「光」字,在阿Q面前說是一種享受,在朱元璋面前說,就是一種可敬的作死行為。犯了家諱,輕的只是賓主不快,中等的被穿小鞋,嚴重的會有生命危險。
宋張端義《貴耳集》有一個故事,官員趙范在任襄陽知府期間,有一名娼妓到來,趙范問她來幹嘛,她說:「因求一碗飯方到此。」「飯」字犯了他的嫌名「范」,「方」字犯了他父親趙方的諱,一黑黑倆。趙范怒上心頭,把她宰了。這是最極端的情況。
家中其他諱
家諱中,父諱之外,就是先祖的諱了。祖父最親,也就最多。
如周綸刊刻父親周必大的《周益文忠公集》,他的祖父周利建的名字,敬缺末筆。
又如清道光三十年(1850),南京甘煦的津逮樓用木活字排印黃鴻沐的《帝里明代人文略》時,書中的棟字缺筆,是避他的爺爺甘國棟的諱。
祖父以上曾祖有一些,再高的因為親情疏遠,就不多了,可是偶爾還有。
曾祖的,如:
上文的《帝里明代人文略》,書中的欽字也缺筆,是避他的曾祖甘邦欽的諱。
清宣統二年(1910),文獻學家葉昌熾出版《藏書紀事詩》,書中「永」、「源」、「荃」、「榮」都缺了最後一筆,避曾祖葉永源、祖父葉秀荃、父親葉震榮。
更高的祖先的,如:
北宋的張琥,因為和自己的五世祖名字諧音,改名張璪,見《宋會要輯稿》。
南宋的錢端禮在刊刻自己的《諸史提要》時,書中鏐字的?、佐字和俶字的最後一筆都缺了。這是避家中地位最高的祖先,吳越王錢鏐、錢佐和錢俶。
以上是直系的。一些講究的人或家庭,不但避諱直系祖先,還避諱旁系親屬,像父親的兄弟,祖父的兄弟等。
南宋的張世南,伯父叫張大正,他在自己的《遊宦紀聞》中記載伯父的名字,是這麼寫的:
宋代沈括《夢溪筆談》中「混同江」寫作「混融江」,因為他的伯父名字叫「同」。
清代杭州梁家對家諱特別講究,可以說是集大成了。
清代拜訪人家要先投刺,把自己的名帖遞上去。當時習俗,名帖上要寫個「正」字。清梁章鉅《浪跡續談》里提到,他聽杭州人說,大學士梁詩正家中,子侄輩投刺,名帖上寫的是「肅」字,就是避梁詩正的名諱。
梁詩正的孫子,歷史學家梁玉繩,出版自己的《史記志疑》時,正字改作正或缺末筆,啟字缺末筆,敦字缺末筆,同字改作仝。這是避諱他的爺爺梁詩正、大爺爺梁啟心、生父梁敦書、伯父兼繼父梁同書。
對母親的避諱
國諱關係到生命,比家諱重要,形成文獻記錄的避諱案例絕大多數是國諱。家諱中,父祖諱最重要,絕大多數家諱是父祖諱。至於母親,按照諱法是要避諱的。
《禮記·曲禮上》說:「逮事父母,則諱王父母;不逮事父母,則不諱王父母。……夫人之諱,雖質君之前,臣不諱也,婦諱不出門。」
這說明對女性名字的避諱,約束力弱,範圍窄,這和女性的社會地位有關。
東晉由於皇后、太后的勢力較強,對她們的避諱特別多,甚至壓過皇帝。可是崇德太后褚蒜子,曾下詔說:「古者內諱不出宮,但勿聽以為名字。至於吾名,但在見避過禮,其或過謬,皆勿卻問,以煩簡書也。」事實上的確沒有發現對褚太后避諱的案例。可見即使在女性避諱最盛行的時候,也有主動放寬要求的,文化影響了政治。
女性在家庭中同樣弱勢,母諱的案例鳳毛麟角。清周廣業的《經史避名匯考》專辟一卷(卷四十三《閨閣》)記載對女性的避諱,共39條,其中一半涉及母親,其中又只有極少數算是母諱。
原則上說,對母親名字的避諱,沒有什麼特殊的方法。
首先要躲,盡量不要觸及這些字。
上文提到的詩人杜甫,據說他的母親姓崔名海棠,杜甫為了避諱,他的詩集中就沒有海棠詩(說法出自《詩林廣記》載唐鄭谷《海棠詩跋》,有爭議)。
有時運氣不好,諱主動找上門來。
南朝宋謝弘微,名密。過繼給他的堂叔作兒子,他的名字「密」就犯了嗣母的「內諱」,只好以字行。因為「婦諱不出門」,所以女性的諱叫「內諱」,不過也有學者認為是嗣母先祖的名諱。
躲不開,只有死。
古代有「崔子渡河」的故事,崔子母親死的早,後媽總是用他母親的名字叫他,不應就打。可能父親也窩囊。崔子進退兩難,想要自殺,又怕破壞父親的名聲。只好借口自己能渡河,肚子上綁上石頭,下水淹死了。別人以為他不會游泳而溺死,算是保全了父親的名聲。
實在要稱母親的名字,不能用名,允許用字。
《魏志·鍾會傳》裴松之注說,三國時魏國的鐘會為他母親作傳時,寫道:「夫人張氏,字菖蒲。」只說字,不說名。
至於平時說話、寫字遇到了母親的名字,則改字或缺筆。很遺憾,確切的例子,我們只找到《紅樓夢》。婦諱不出門,留下記錄真的很難。
古代遇到母親的名諱必須缺筆嗎?
最後,直面題主的問題。可是由於案例太少,下文的主觀性就很強。
古代中國這個概念,很寬泛,很複雜。在這2000多年裡,避諱的寬嚴和避諱方法都不一樣。
首先,對母親名字的忌諱從先秦開始肯定一直都有,這毫無疑問,直到今天我也不敢公然說出我媽的名字。但是不同時期寬嚴就不同。
漢代以前(上古),可以推想,寫字遇到母親名字中的字是不會避諱的(除非是單字)。因為當時的諱法是「二名不偏諱」。孔子的母親叫顏征在,可是孔子日常既說征(《論語·八佾》:「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又說在(《論語·季氏》:「不在顓臾,而在蕭牆之內。」)。說明孔子並不忌諱單個的「征」或「在」,只有碰到全名「征在」才有忌諱。漢代以後,隨著單名增多,這種諱法就式微了,後來二名就偏諱了。
南北朝到宋代,是中國歷史上諱法最嚴格的時代,名字里單獨一個字拿出來也要避諱(早期大部分是單名)。從上文可以看到,南北朝的避諱案例特別多。考慮到缺筆諱唐代已經出現,在家中行文遇到母親名字,減筆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們並沒有什麼證據。
元、明,避諱制度鬆弛。國諱基本不避,相比來說,家諱肯定也很弱。明代的崔銑,他的母親姓李名慧。但他為兒子崔滂寫墓志銘的時候,說「滂早慧」。他行文時就不避諱母親的名字。
清代避諱制度又嚴格起來。張秀民先生曾說清代家諱極其罕見,他只舉了《帝里明代人文略》。可是我們還能發現好幾個例子,考慮到目前留存的家諱材料並不多,可以猜想清代家諱並不算特別罕見,而且諱法謹嚴。目前知道的清代家諱都是避男性,《紅樓夢》可以證明清代也有避母諱的。
第二個問題是在避諱嚴格時期,對母諱會嚴格迴避嗎?
前面已經提到了「婦諱不出門」。母諱只在家中有效。
諱法嚴厲的南北朝,南朝宋的王琨避諱過甚,父名懌,母名恭心,都不許別人犯諱,當時的人都說他矯枉過正。這當然是指他避母諱,因為母諱算婦諱,不出門的。
像上文的《史記志疑》和《藏書紀事詩》,其中涉及到的避諱字都是父祖諱,並沒有發現避母諱的案例。難道這兩部書中都沒他們母親名字中的字嗎?我想未必。
就《紅樓夢》而言,賈雨村在得知林黛玉遇「敏」字改音缺筆後又說:「怪道我這女學生言語舉止另是一樣,不與近日女子相同。」雖然前後文沒有明顯的因果聯繫,但是林黛玉避諱是不是給賈雨村留下「不與近日女子相同」印象的因素之一,也未可知。也許一般女子是做不到林黛玉那麼細緻的。
第三,就算行文要避了,是否一定要缺筆,這也未必。
不同避諱手段產生的時間不同,改字諱秦代就有,空字諱更早,缺筆諱和改音諱都是唐代開始的。不同時代流行的避諱手段也不同,清代就偏愛缺筆諱和改字諱。
同時期國諱和家諱的避諱手段沒有明顯不同,屬於家諱的母諱,想必也不會脫離這個範圍。林黛玉念「敏」作「密」,改音,很特殊,因為這是口頭的。寫字時就要減筆,因為清朝缺筆諱非常流行,不管是國諱還是家諱。
簡單地說,古時候的人,寫字遇母親名字,未必會避諱,這得看當時諱法的寬嚴和個人的愛好;避諱時未必減筆,也可能改字,或者用其他方法,這得看當時流行的避諱手段是哪些,減筆(一般是一筆)只是其中可能性比較大的避諱手段。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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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梁玉繩《史記志疑》清乾隆刻本
[清]葉昌熾《藏書紀事詩》清宣統二年長洲葉氏刻本
[清]周廣業《經史避名匯考》(《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7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清]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11
避諱啊,古人很講究避諱的,「為尊者諱,為親者諱,為賢者諱。」你這裡說的,是避諱的一種:家諱,是一種封建等級、倫理觀念的體現。唐代詩人,被成為「詩鬼」的李賀,就是因為他的父親叫晉肅,「晉」與「進」同音而犯了家諱,便不能參加進士考試,縱使他才華橫溢,也無用武之地,終身不得志~
這是一種缺筆法的避諱方法。
我國古人的避諱之風起於周,定於秦漢,盛於唐宋,極於清。《說文解字》解釋「諱,忌也。」《禮記·曲禮上》說:「入境而問禁,入國而問俗,入門而問諱。」說的是到他人家中,要先問其家人名諱,以免在交談中因犯諱而失禮。古代也有避諱的原則,據《公羊傳·閔公元年》記載:「春秋為尊者諱,為親者諱,為賢者諱。」在這一原則指導下產生了避諱的方方面面,如國諱、家諱、內諱、聖諱、憲諱等。古人常需避諱,他們在小心謹慎之中總結了種種避諱方法,主要有三種,即改字法、缺筆法和空字法。
改字法即以同義或同音字取代本字。例如《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秦時改「正月」為「端月」,是因秦始皇名政,與正月之「正」音同,因而避諱。1975年年底,在湖北雲夢縣睡虎地考古發掘戰國末至秦代的墓葬中,出土了大量秦代竹簡,一批叫做《語書》的竹簡中幾處「正」字,都作「端」字,如「以矯端民心」、「毋公端之心」等,「端」應為「正」,很明顯是為避始皇諱而改的。又如宋仁宗名趙禎,同「蒸」音,故將「蒸」字改為「炊」字,所以武大郎賣的蒸餅只能叫「炊餅」。
缺筆法是用本字而省缺筆劃。如《紅樓夢》第二回中,賈雨村說到林黛玉時,說她的母親名賈敏,所以黛玉寫「敏」字時,就缺一兩筆。
空字法是將本字空而不寫,或畫以「□」,或書以「某」字,或直書以「諱」字。唐人撰《隋書》時,為避李世民諱,書王世充作「王充」,空「世」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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