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名牌遊戲中發生打架怎麼辦?
當時在玩撕名牌的遊戲。因為兩隊對於規則理解的出入,導致劉同學名牌被撕後情緒一直很激動(劉和我方隊友一換一)。當時劉同學在與現場志願者的協調中,我方隊友與劉有一些口角。隨後我把我方隊友拉開。我對我隊友說:「你沒必要和他吵,他已經輸了(具體的記不清了,意思差不多)。」就在這時,劉同學從背後很用力的把我名牌撕下,還說:「那你還玩什麼啦!」這引起了我的憤怒,我推了一下劉同學的肩膀並說:「你想幹嘛。」準備讓他道歉並拿回我的名牌(因為他這樣是違反規則的)。誰知他直接一拳上了打在我的左臉靠近眼睛的地方,把我眼鏡也打飛了。然後我還手,一記後手直拳打在劉的臉部。之後我們被拉開,我當時想避免事態的惡化,所以一直在往後退。反倒是劉同學不依不饒往我這裡衝來想打我,我心裡也怕他過來打我,所以在後退的時候我出拳了。(然後他好像倒了好像沒倒記不清了)之後他還是不依不饒向我衝來。之後我還是因為害怕他過來出拳了。然後他倒在地上,我被拉架的人帶到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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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是學校組織的。(上海某大學)
那個同學被我打掉了兩顆牙齒,打斷了兩顆牙齒。我身高186,83公斤學過泰拳,我真的感覺沒發上力,怎麼就把牙打掉了...。他好像還當過幾年兵....
現在劉情緒穩定,準備私了。但他父母一定要走法律程序。
學校不準備開除我,準備處分我。
現在他爸媽想把他帶回老家看牙,但這樣子費用我們家就沒法控制了。
在場的所有隊員和志願者都說劉腦子有問題,想打架還打不過。
但我真的是下手太重了...失手了...
其實就想問一下有沒有辦法把損失降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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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是可以追究校方的責任?因為規則上說如果隊員被撕了會被工作人員帶到「監獄」但當時並沒有工作人員帶他。但之後還要在這學校混下去。如果追究校方責任成功的話 我可以挽回不少損失,因為光在醫院就花了我們家六萬多,還有他們家人的各種來回機票,營養費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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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準備在上海修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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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我基本是全責、我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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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賠償對方多少錢有沒有一個大概的範圍。
現在醫藥費60K ?他父母來回機票錢 住在上海這幾天的酒店的錢 ?精神損失費什麼的?營養費等等等。
請問那精神損失費一般是多少呢,有沒有範圍?(醫院說是九級傷殘)
還有在與對方進行溝通(私了)時需要注意點什麼?
謝邀。
不是每一個發生在學校的事故、事件,學校都要出來兜底做賠,特別是你們是大學生、是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
我也學過泰拳,但是技擊技能不是一上來就放大招的,特別是泰拳這種殺傷力有明顯的提升的格鬥術。你完全可以撤步,亮出最基本的開膝立肘防禦姿勢嘛。當然,這個不是重點。
重點是你的責任問題,首先一點,就算你是防衛,但也有過當之虞,防衛也要講求基本法、遵循「比例原則」。那麼現在對方要私了,你可以不用擔心刑事、行政上的責任了,這點我覺得算是萬幸了。但是,民事責任,我覺得是免不掉的,你畢竟有個侵權行為,對方先動手,頂多是個抗辯,但別寄望於以此來完全的推脫掉,當然,你也沒這個意思。
至於學校在這個事件中的責任,很抱歉,我的理解是無責:
校園侵權案件,法理支撐在於《侵權責任法》的第38條到第40條,法條我Po給你了,你自己對照下我加黑的部分:
第三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第三十九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
第四十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人員人身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至於你關心的醫療費的問題,你或許有個誤區,對方看了多少,你就得賠付多少。你們談得攏最好,談不攏的打官司,法官會綜合全案和各種鑒定意見等等來定的。
我主要說一下民事賠償方面吧。
首先,你的確實施了侵權行為,但是侵權責任也是有免責事由的,因為受害人即你那個被打的同學他主觀上存在過錯,所以可以減少你應承擔的責任。 如無免責事由,以下是賠償情況。因為侵犯的是他的人身權,所以主要的承擔責任方式是人身損害賠償。根據你的情況,需要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的合理費用;殘疾生活補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九級傷殘應為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x20x20%)。
至於精神損害賠償,我覺得你是不必賠償精神撫慰金的,根據司法解釋,未造成嚴重後果,精神損害賠償訴訟一般是不予支持的。就算真的要賠償,也會根據你的過錯程度,法院所在地評論生活水平以及你的經濟能力來確定賠償數額。
加之你的情況存在免責事由,你的精神損害賠償大概就是賠禮道歉。具體的人身損害賠償就需要根據減少責任的多少來進行賠償了。個人認為你不需要賠償他父母的交通費和誤工費。建議你找個專業律師或者法學院通過司考的同學法律援助一下,不要一個人和受害人及其家屬交涉。
最後,不要因為此事自暴自棄,更不要因為此事變得膽小懦弱。這件事無非是給了你一個教訓,告訴你衝動是魔鬼,但是有時候男人就是要衝動一點,我可不是教育你打人噢,我是希望你保持一顆熱血的心。我們不惹事,但也不怕事,遇到事就解決。我們有錯,但我們只承擔我們應承擔的那一部分,不要想欺負我們。
謝邀
@王橙子 我並不是學法律的,所以不能提供任何幫助,不好意思,不過我認為既然事情已經這樣了,樓下就不要再說什麼該怎麼正當防禦了,現在最重要的是怎麼解決問題
被打的那個不一定在法律上就佔優勢。難道組織方沒有表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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