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走漫畫里的姚明形象是否構成侵權?


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營利是一個判斷標準.


姚明畫像meme的版權肯定屬於畫那幅畫的人呀 所以不需要經過姚明本人的同意 只要作者授權的話怎麼轉怎麼改都不算侵權


姚明不會這麼不解風情的。


著作權和肖像權是兩碼事,由兩個主體享有。著作權因創作而產生,肖像權乃與生俱來之人格權的一項。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許可使用姚明形象的漫畫作品,可能同時侵犯姚明的肖像權和作者的著作權。
怎麼和姚明沒關係呢?



這種訴訟應該由暴走漫畫自己發起,不錯的炒作機會。


據暴漫的創始人說,他們已經向姚明取得了非營利性的授權。就是一般在微博、朋友圈傳播的暴走漫畫可以用;不過不能用在商品上,比如印成衣服,就不行


應該不侵權吧。這已經成了種抽象的符號。不清楚。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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