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榆林第一醫院孕婦因疼痛想剖腹產被多次拒絕,跳樓自殺事件?
8月31日,馬某在陝西榆林市第一醫院待產時跳樓身亡。據院方,因胎兒頭部偏大,醫護人員建議剖宮產,然而家屬堅持順產,醫生稱「產婦由於疼痛兩次走出分娩中心和家裡說疼得不行,想剖腹產,但家屬一直不願意,堅持順產。」
【「榆林孕婦跳樓」事件進展:家屬發文稱並非醫院所言】9月5日上午,北青報記者聯繫到墜亡產婦馬某的丈夫延先生,對於醫院發布的聲明,他表示不認可。延先生稱,「兩次我都主動跟醫生說,她疼的話咱們就剖腹產。但是醫生回復說,不用剖腹產。」
先說一句,男方家人禽獸不如
女人生孩子,就是一隻腳踏進了鬼門關
這件事讓我想起我媳婦生孩子的時候,醫院也是一樣的態度,不主張,不拒絕
醫生為了保護自己,讓自己免責,根本不會主動關心任何產婦,什麼都讓家屬決定,根本不管產婦死活,出了事情才開始找證據推脫。
當初我媳婦待產的時候,醫生讓我簽字,自己決定順還是剖,我說我不了解,聽醫生的,根據產婦實際情況來,醫生只搖頭說我們不管,你們自己決定自己簽字,跟我們沒關係,實際情況是醫院每年都有產婦因為大出血死亡,她們必須規避風險。溝通了半天,醫生一點沒鬆口。可是我哪敢擅自決定呢,然後單獨和每個醫生和助產士嘮嗑,熟絡熟絡,慢慢的醫生和助產士才鬆口,每個人都說你媳婦這種情況,孩子太大了,順產對大人小孩都有相當的風險,容易劇烈疼痛,小孩容易窒息,而剖腹產完全沒有這些風險,再加上鄰床等待順產的產婦疼得叫了一天一夜,最終我們選擇剖腹產。
媳婦進產房前我做了所有的心理準備,甚至想到了羊水拴塞,如果萬一有意外我也不想獨活了,媳婦也有點緊張,給遠方的家人打了電話,然後跟我說怕萬一,怕萬一出不了手術室,我說你不要亂想,一切都會平平安安。後來進了產房一切順利,孩子出生後讓我媽抱去了病房,繼續在手術室門口等待,結果十分鐘,二十分鐘,半個小時媳婦都沒有出來,放下的心漸漸又吊到嗓子眼,見到有護士出來就問怎麼回事,後來才知道縫合傷口以後要觀察半小時,確定一切正常媳婦才被推了出來,精神很好,做了媽媽很開心也很激動。
現在孩子一歲半了,回想起當初媳婦妊娠劇吐,反應劇烈,不能吃飯,酸中毒,人暴瘦,勸她為了身體放棄孩子,她還是一直堅持了下來。等身體好了以後,孩子又檢查出臍帶繞頸兩周,後來又繞頸繞腹,甚至有一次胎心異常,辛虧媳婦細心,及時發現及時住院,入院的時候醫生告訴我們,有些孕婦等胎心沒有了才來醫院,後悔都來不及。現在看著可愛的寶寶,很感激媳婦當初的細心和堅持。
一個女人,愛你才會為你付出一切,願意承受懷孕生子的艱難痛苦,是為了這個家庭,為了當一個愛人和一個母親的責任,希望所有的丈夫和婆婆都能珍惜老舍真的是神人啊,能寫出《抱孫》這樣的文章,放到現在看也絲毫不過時。
全文:抱孫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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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軍已出動,不過這水平有點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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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你們貼張圖:
注意下面簽字2次了。
【以下為9月5日答案】
這不是醫生和醫院的錯,但也不同意「萬惡的家屬」論。
如果只是如此歸因,以後還會出現一樣的問題。這顯然是制度本身存在的巨大問題。
如果是一個毫無親人的產婦這樣,該怎麼處理?是不是一個病人,非要一個家屬才能手術?病人和家屬意見衝突時,現在的法律和制度是不是有太大的bug?
為什麼制度上,在這種情況下,完全忽視了產婦自身的權利,把權利和責任全部放在了家屬身上?
這是一個最基本的人權問題。
如果是一個生病的兒童,疼得想要用麻藥,醫生也給了專業的醫學判斷,適合使用麻藥,但是一心希望孩子智力不要受到任何影響的父母,就有100%權利,甚至超越醫療專業判斷,不給孩子用藥?
答案顯然應該以醫學判定至上。
我以為最理想化的情況是:
1,產婦真的非常疼,表達了自己極其疼痛的主張。
2,醫生也判斷了,客觀的,醫學上最好的方式是剖腹產。這是醫生的職業判斷。
3,院方對產婦進行一段短暫的攝像的問答,確定產婦至少留有足夠與基本的理智和判斷力。
4,院方告知產婦和家屬,在這種情況下,產婦的權力大於家屬。
5,院方儘可能在家屬在場的情況下,讓產婦自己簽字手術。並且明確確認,產婦自己非常清楚手術的風險,同樣最好錄像。
6,這樣的話產婦自己對風險負責。經濟上,費用由產婦負擔。但是因為夫妻共有財產,如果男方因為出現意外拒付費用,法院可以強制執行。
高利網貸/炒股票,都可以遠程APP錄像避責,人命關天的事為什麼不?
【以下為9月6日更新】
今天更詳細的新聞報道了更多的信息,其中的重點是明確公布了產婦簽署了,把決定權交給丈夫的文書。
我依然認為:通過這件事,我們不應該只是譴責家屬的惡。因為明明在制度上,是有漏洞的,是可以改善的,否則從這個悲劇中,我們都沒有收穫到更有價值的反思。
和之前的回答一樣,個人看來這個事件中,最主要的矛盾是:
為什麼一個人會失去「為自己選擇更科學的好選項」的權利?
這是比批判男權思想,封建認知,人性本惡等,更要緊的痛點。
我們不能只是一句話說:
產婦自己簽字授權了,就讓她自己為這份悲劇買單,不是嗎?
這裡需要反覆問:
產婦在簽字授權之前,有沒有完全且清楚被告知了她的權利和義務?
她知道不知道簽字以後,會出現現在這種悲劇的可能性呢?知道還一定會簽嗎?
她知道不知道,她可能有辦法收回授權的呢?
如果簽字就會徹底失去,一個人為自己活下去做更好選擇的權利,那這種制度,難道還沒有問題嗎?
還是那句話,現在連買個有風險的理財產品,銀行都知道,不能只是讓客戶簽個字,有的要錄像,有的要反覆抄寫一段文字,確保簽字人對協議的了解和意願。這份事關生命的協議有做到嗎?
我相信徹底掐滅產婦求生意志的,是她「以為」的絕望。但如果她疼成那個樣子以後,知道有辦法自己做主,選擇更好的方式活下去,她還會跳樓嗎?或者她早知道會有這種悲劇的可能性,她內心會不會好受一點?
我們需要的不只是「罵死」沒良心的家屬,我們更需要一個制度上的幫助,讓一個疼死了的產婦,在簽了授權書後,能有一個醫生告訴她:別怕,在制度上,就算家屬都不管你,你還有辦法活下去啊!
不論這個辦法是,錄像判定有自主行為能力,然後撤銷授權,自己決定剖腹產,還是其他什麼方式。我們現在需要的難道不是這一點嗎?
再則,如果非要誅心的話,我覺得某一方面,這其實是「醫鬧」的鍋。
是醫鬧讓制度變得如此冰冷殘酷,只求避責,不論死活。
感觸很深。因為老媽說生我的時候把她痛得死去活來的,且本來後面幾周產檢顯示我的孩子偏大,怕我痛所以一直勸我剖,還提前詢問了醫生看能不能剖(我家這邊醫院要求順,生不下來了才會剖,剖都是有指標的,一般不給剖)。見紅那天一早,婆婆給送去了醫院。老媽去單位請了假也趕緊跟過來,醫生檢查宮頸還沒開。老媽就找醫生商量要求剖宮產並很快達成一致。但婆婆和公公不樂意啊,一開始讓順,後來估計又找了算命先生,說是那天日子不好,要第二天早上八點零八分才能剖開抱出來,還要求我轉院。而那天10點多,我就發現開始流水出來了,醫生說是羊水破了,這還怎麼能轉。老媽跟我老爸商量,基本定下來,又和我老公(老公在外地,還沒趕回來),大姨,幺舅商量,和婆婆現場說,電話里說服公公,那場面,跟吵架一樣一樣的。後來,其實我當時是有點懵的,對順和剖,還是拿不定多少主意的。但我公公婆婆的理由真真是讓人啼笑皆非啊。所以,果斷聽我媽的,剖,然後自己刷刷刷簽了字,有一張還是病危通知書,那叫一個豪爽。後來,母子平安,且不怎麼疼,藥效過了我都還不知道,臭小子8斤半,巨大兒。感謝老媽為我堅持!生孩子的時候產婦真的是很脆弱且很害怕沒多少主見的。勸各位,生孩子的時候,一定要早早把自己的爸媽接到身邊,包括月子,能自己爸媽照顧就自己爸媽。反正,如果有二胎,我是堅決不會在婆家過的了。
一般如果是醫院的錯,那攝像頭應該都是壞的,而現在醫院卻公布了視頻。。。。
請注意事情發生在陝北,死者及其家屬住在陝北的農村。
那裡的人生活狀態怎麼樣?夫妻之間的關係怎麼樣?媳婦在男方家庭中的地位怎麼樣?這三個問題我都不知道。
我猜測那裡女兒=一份彩禮錢,妻子=長工+生育工具,媳婦兒在家裡根本就沒有話語權。
理由:1.死者父母一直未出現在報道中,因為他們的話語不會被重視;2.男方為什麼不同意剖腹產;3.死者下跪兩次,壞了寶寶和家人談事情還需要下跪,而且解決不了問題。
死者肚子里的寶寶千萬別是個女孩子啊……
總之,這裡不是應該討論醫院,也不應該討論女權,這裡應該討論的是他們生活的環境和你生活的環境有多大的差別?
天哪!知乎還有一個著名問題「女生到底該不該婚前買房?」想到這裡不寒而慄,如果一個女孩子婚前買了房,確實是其個人的婚前財產,然後找了個看重這筆財產的老公(例如條件遠不如女孩的),是不是可以借這種機會除之而後快?比如這個跳樓身亡的女孩子有大額婚前財產,而且婚後與男方家庭成員相處不愉快(比如女孩條件好,有居高臨下之態)。總之我不信這位延壯壯的胡扯,畢竟他之前是簽過字按過手印的。醫院的各位可不想哪個產婦死。
如今中國有99%以上的婦女是在醫院裡生產,作為緩解疼痛的替代方案,剖腹產極具吸引力。在劇痛面前,越來越多的女性不願意自然順產。
隨著2016年元旦中國結束了長達幾十年的「獨生子女」政策,低迷許久的生育水平終於有所回升。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推算,自2000年以來,2016年是人口出生最多的一年,新生兒數量超1786萬。
也就是說,在中國每年有將近千萬的孕婦要面臨分娩時宮縮的疼痛。網傳的痛感排名都把「生孩子」歸為最高級,儘管其科學性有待考究,但民間對女性生產的看法大多是「在鬼門關走了一圈」。
2017年8月31日,陝西榆林市一產婦要求剖宮產,卻被多次拒絕。最終產婦因疼痛難忍,情緒失控跳樓,搶救無效過世。目前家屬與院方各執一詞,仍無定論。
院方聲明表示,曾3次建議對產婦實施剖腹產但均被家屬拒絕。根據目前公開的消息,產婦由於疼痛兩次走出分娩中心和家裡說疼得不行,想剖腹產,醫生不得不尋求家屬簽字同意。
家屬則說,院方無視了他們的請求,說有醫生稱:「檢查後產婦一切正常,快要生了,不用剖腹產。」
陝西榆林孕婦墜樓事發病房
在對男方家屬的一片譴責聲中,也引出了對於女性生產的討論。有網友評論說:「生孩子的疼,你沒經歷過,那種疼,你自己都想拿幾把刀子在肚子上豁一道口子,只求趕緊結束。」
然而中國在對產婦的非藥物鎮痛支持上並不先進,孕婦在生產時要承受更多的痛苦。據北京護理醫學會的研究,目前歐美等發達國家分娩鎮痛率為90%以上,而中國分娩鎮痛率僅為1%。
如今中國有99%以上的婦女是在醫院裡生產——30年前只有一半左右。作為緩解疼痛的替代方案,剖腹產極具吸引力。在劇痛面前,越來越多的女性開始選擇剖腹產。
在正常的分娩情況下,分娩的方式包括自然(陰道)分娩和剖宮產兩種,即我們平時所說的「順產」與「剖腹產」。世界衛生組織(WHO)2010年的報告稱,中國有46%的嬰兒是通過剖腹產出生,全球排名第一。
2017年《美國醫學會雜誌》(JAMA)的最新研究發現,中國的這項數據實際上約為35%,與美國的人數相近。且孕婦剖腹產的比例也因地區而異,上海高達65%,而西藏卻只有4%。在對分娩方式的選擇上,中國人依然存在不少根深蒂固的看法。
類似陝西榆林的事件在2007年就有發生。北京朝陽某醫院曾接診一名生命垂危的孕婦,而其丈夫卻始終拒絕在醫院的剖腹產手術單上簽字,一直表示:「再觀察觀察吧。」最終導致孕婦難產而死,一屍兩命。
電視劇《產科醫生》
在電視劇《產科醫生》中也有這樣的橋段,一名懷有「巨大兒」的孕婦需要進行剖腹產。在手術開始前,其母親聞訊趕到,執意要求順產,導致嬰兒在生產過程中差點窒息而死。
陰道分娩的確是人類繁殖後代最自然的方式,這也是講求「道法自然」的中國人對剖腹產存有偏見的原因之一。不少家長常以「自己當年如何如何辛苦,你不也活蹦亂跳」的理由來勸誡晚輩順產。
自然順產動畫示意圖
不可否認,自然分娩的過程中,胎兒通過產道的擠壓,將呼吸道內的分泌物排出,能減少濕肺及其他併發症的發生,增加其對外界環境的適應性。中國民間也一直存在「順產的孩子更聰明」一類的傳言。
除了對胎兒的影響外,不同的分娩方式還會對產婦造成影響。山東大學一項關於分娩方式對母嬰身心健康機制的研究發現,剖宮產產婦併發症發病率均高於順產產婦。
不僅如此,由於剖宮產是一種非自然的過程,作為腹部大手術本身對婦女的健康會產生不利影響,還可能會引起其他產後併發症。
剖腹產動畫示意圖
隨著生產技術的進步,順產的傳統觀念也開始有所動搖。
2017年4月安徽蕪湖就出現一例產婦自然生產導致大出血死亡的案例。一系列悲劇的發生,讓孕婦們對順產望而卻步。
從理論上來說,剖宮產是通過剖開腹壁及子宮取出胎兒的一種非自然的生產方式。正確地選擇手術指征,運用得當,剖宮產手術不僅能夠挽救產婦和胎兒的生命,還能保證孕婦正常生育和繁衍後代的能力。
然而在20世紀初的中國,孕婦難產則大多求助於「穩婆」。1901年英國醫生博爾特的回憶,接生婆為了給嬰兒「開路」幫助生產,會用長指甲抓破孕婦的會陰、陰道甚至宮頸,給孕婦造成無法治癒的傷害。
過去負責接生的「穩婆」
南京醫科大學張慰豐教授提供的數據顯示,在1920年到1930年之間,估計有20萬無知識的舊式接生婆分布全國,導致產婦死亡率為15/1000,嬰兒死亡率為30/1000。
「中國婦幼衛生拓荒者」楊崇瑞曾在1928年做過一項統計,當時中國每日孕產婦死亡不少於500人,其中有400人並非無法搶救。
剖宮產手術能夠避免分娩過程中一些不必要的死亡。哈佛醫學院產科醫生蘇珊·C·哈勒斯坦在對中國生產情況調查時發現,「在西藏,剖腹產十分罕見,一些本來可以避免死亡的母親和孩子無疑沒有進行剖腹產手術。」
根據WHO的說法,為了挽救兒童或母親生命,醫學上必需的剖腹產應占出生總量的10%至15%,而目前中國35%的數值卻遠遠超標。浙江省2000年的剖宮產率為32%,到2010年已經高達68%。中國有25%的產婦根本沒有必要進行剖腹產。
2000-2010年浙江省剖宮產率變化
很明顯,影響中國分娩方式,導致剖宮率「畸高」的因素有很多。除了必要的醫學因素外,社會文化、醫療服務和孕婦及其家庭的因素等都對剖宮率有一定影響。
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曾就孕婦選擇兩種不同分娩方式的原因進行過調查,從收集到的931例問卷中總結出了10項選擇剖宮產的原因。其中,「怕到時試產失敗再開刀,吃兩遍苦」、 「怕陰道分娩時間長,風險大」 以及 「怕痛」排名前三,共占 89.80%。
上海市孕婦選擇剖腹產的原因
需要注意的是,如今先進的剖宮產在中國也成為滿足迷信的一種手段。《美國醫學會雜誌》(JAMA)的研究發現,許多中國父母和祖父母要求進行剖腹產,是希望讓孩子在黃道吉日里出生。
比起順產會讓胎兒和產婦更為健康,中國的長輩更願意相信「生得好」。俗話說好年不如好月,好月不好日,好日不如佔個好時辰。中國傳統文化看重的「生辰八字」,關係著一輩子的前途與姻緣。
小S(徐熙娣)的第一胎就是剖腹產,其生產日期比預產期提早了4天。因為當月的16日為吉日,20日則「諸事不宜」。許、徐兩家在商議之下,決定在16日讓小S提前接受剖腹生產。
對於中國剖宮率偏高,有專家呼籲,有關部門應制定一套較合理的剖腹產「准入制度」,把不必要的剖腹產「擋在門檻外」。2010年,中國婦幼保健協會啟動了「促進自然分娩,保障母嬰安康」項目,從國家層面通過系列措施給剖腹產「降溫」。
根據中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33條:
醫療機構施行手術、特殊檢查或者特殊治療時,必須徵得患者同意,並應當取得其家屬或者關係人同意並簽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時,應當取得家屬或者關係人同意並簽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又無家屬或者關係人在場,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況時,經治醫師應當提出醫療處置方案,在取得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被授權負責人員的批准後實施。
中國從1982年開始實施手術同意書制度,其初衷是為了保護患者,而在今天它卻變成了隨時可能刺向患者的利劍。如前文北京某醫院的案例中,因作為家屬的男子堅持讓妻子順產未簽字,最終造成孕婦搶救無效死亡。
為了避免此類事件的發生,在美國,不管是公立醫院,還是私人診所,只要有病人送來,都要在第一時間進行救治。哪怕病人沒有醫療保險,甚至付不起醫療費。
在醫生需要對病人進行手術時,病人頭腦清楚,只要病人簽字即可,家屬的簽字只能起輔助作用。若遭到家屬反對,便由醫院設立的「道德辦公室」作出最後決定,一般該辦公室都會採納醫生的意見。
在德國,對有判斷能力和簽字能力的患者,醫生在手術前會詳細說明手術的風險以及用藥後可能帶來的副作用。如果患者同意簽字,醫生便能為他實施手術。
陝西榆林孕婦墜樓事發病房
中國保護孕婦的手術同意書不應成為生命的禁卡。
中國《侵權責任法》第55條明確規定了患者的自決權,即患者本人有權知道病情和醫療措施,並有權自主作出決定。
即使某些病人在入院時將此知情同意權委託給了家屬行使,但家屬代做決定的權利仍然來源於病人,二者矛盾時,醫生應尊重病人自己的意願。
臨床婦產科醫師更要嚴格掌握剖腹產指標,鼓勵孕婦自然分娩,並對生產方式的選擇做出謹慎且合適的決定。
產婦分娩是否痛苦,反映了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為產婦減輕痛苦,是對生命個體的尊重,也反映了一種生育文明。
對於一個母親而言,含辛茹苦懷胎十月,卻要在臨盆之時感受巨大的絕望。除了疼痛本身,還有人無法決定自己的身體和命運的那種無助感。
請記住,在謹遵醫囑的前提下,選擇剖腹產還是自然順產,是作為一個媽媽最基本的權利。與孩子無關,與丈夫無關,與婆婆更無關。
——網易噠噠
這個悲劇讓我想起了一年前我生孩子的時候,也是極其危險,每每想起來都心有餘悸。我40周整的時候入院,入院原因為妊娠高血壓,入院當天產檢顯示孩子七斤三兩,醫生判斷不具備剖宮產指征可以順產,之後經過檢查確定我為子癇前期,入院當天見紅,轉天開始靜脈催產素催產,共催產兩天,第一天沒有任何反應,第二天催產開始疼痛,當天晚上兩點開始產前陣痛,可能由於催產素的原因,一開始就兩三分鐘疼一次,幸好有老公在旁邊加油打氣,陪我深呼吸,因為當時已經是深夜,只能看到前台值班護士,在疼痛難忍的時候我要求見醫生,護士說醫生上手術了,但當晚沒有任何手術,然後堅持說我宮口沒開兩指,不能進待產室,讓我回病房等,之後一直兩三分鐘疼一次,實在疼的受不了的時候去前台找過護士好多次,一直沒有見到醫生,因妊娠高血壓我非常害怕,大概五點半的時候護士才給醫生打電話給我靜脈注射硫酸鎂,注射之後感覺好了很多,早上大概七點多開始半分鐘一次,我疼的在病房喊,吵到了查房的醫生,跑過來檢查說我宮口已經開了七八指了,要求馬上進待產室,剛進待產室,助產士檢查說宮口全開了就把我羊水扎破了,水一下子全都涌了出來,至今還清晰記得那種感覺,清晰記得當時大約九點左右,這時候,助產士開始教我用力讓孩子出頭,我很努力在使勁,可是孩子頭一直沒出來,助產士覺得我不用力,很不耐煩,中間幾次胎心監護顯示孩子已經有輕微窒息,這是助產士跟我說的,這個時間大約三個小時,其間就我自己在努力給孩子出頭,助產士大概一刻鐘會進來一次鼓勵我,因為當時是假期,待產室當天只有我和另一名產婦在待產,十點左右的時候那名產婦選擇剖宮產因為孩子八斤多具備剖的條件。中午的時候醫護人員來過最後一次鼓勵我給孩子出頭,之後只有一名實習助產士陪著我,除她之外所有人都去參加婚宴去了,當時已經不是很疼,只是折騰的沒有力氣了,我還在努力出頭,其間兩分鐘宮縮一次、很痛苦,之後兩點多他們才回來拉我進產房,之後發現孩子肩膀寬,判斷肩難產,然後我感覺到很多隻手在產道扒拉,我疼得喊了一聲之後暈了過去,等我醒來的時候就聽到孩子不連續斷斷續續的哭聲,然後就是醫生給兒科醫生打電話速來會診的聲音,我當時嚇壞了,怕孩子真有什麼事,還好在急救之後孩子哭聲連續了,然後護士跟我說孩子八斤三兩,之後出產房我才聽我老公說孩子輕微窒息肩難產,已經送到兒科保溫箱了。之後我覺得不對勁,從扎破羊水到進產房五個小時,孩子在沒有羊水的環境里被產道反覆擠壓,就讓我老公去找醫生了解情況,結果我老公看到的醫生那邊的分娩記錄我是十一點就宮口全開扎破羊水的,後來孩子沒事,我們才沒有追究,雖然時隔一年多,寫這段話的時候,我全程都在流淚,女人分娩的時候在醫院得不到任何的尊重,對於產婦本就是一個巨大的心理摧殘,呼籲醫院能夠更人性化一些,能夠減少悲劇的發生
首先我要說,評論我關了各位
想留言的抱歉了,我只是想發表一下我的想法
這個事情,首惡肯定是丈夫、婆婆和娘家媽這些人
面對自己最親近的人,如果跪倒求剖腹是真的
他們的做法實在不是人,說他們吃人血饅頭很形象
希望他們得到報應
其次,我覺得醫院也有問題
現在一旦有人說醫院有問題,就一堆發言說答主愚蠢的,來支持醫院的
但是我恰恰覺得,是醫院的不敢承擔責任、所以才造成今天的局面
我當然理解,是被醫鬧們鬧怕了
我也理解他們希望做到完全無責,所以寧可不顧產婦的個人意願,也要家屬簽字才肯做手術
但是,現在的情況是,哪怕步驟做齊了,
不一樣面對醫鬧嗎?
為什麼不能在那個姑娘那麼絕望的時候救救她
因為她自己簽字是可以的
那麼多人都貼出來相關規定了,家屬簽字是「並需要」
而不是「並必須」
難道這悲劇,不是醫院的規避責任和男方一家的喪心病狂一起造成的
我並不贊成醫院給對方家屬賠償
但是,我希望醫院能夠不要和稀泥
未來希望醫院能夠把「並需要」不要當成「並必須」
給姑娘們留點活路
其實談到規避風險,甚至可以採取產婦簽字?錄像確認產婦完全清醒並了解風險,個人簽字全程負責的方式去規避風險
一旦出現問題婆家醫鬧,我覺得這個錄像的公之於眾,都要比窩窩囊囊的被鬧事賠錢來的痛快作為法學生,我來分析一下法律制度的弊端吧。
根據侵權責任法 第五十五條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並取得其書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並取得其書面同意。
用我通俗的話來說,做手術要徵得患者的同意,如果跟患者說不適宜的,才需要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
然而,敲重點了。。。。。
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行政法規)
第三十三條
醫療機構施行手術、特殊檢查或者特殊治療時,必須徵得患者同意,並應當取得其家屬或者關係人同意並簽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時,應當取得家屬或者關係人同意並簽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又無家屬或者關係人在場,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況時,經治醫師應當提出醫療處置方案,在取得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被授權負責人員的批准後實施。
用我通俗的話來說,在這部行政法規裡面,患者做手術,不僅要孕婦的同意,還要家屬或關係人的同意並簽字。
也就是說,行政法規的內容和侵權責任法的規定相抵觸。
從法理上來說,孕婦做剖腹產,假如沒有特別情況,一般是只需要徵得孕婦的同意即可,行政法規與法律規定相抵觸的當然不得適用。並且《醫療機構管理條例》,是國務院令第149號,1994年2月26日由國務院頒布,從1994年9月1日起施行的關於醫療機構的管理條例。而侵權責任法是新法,更沒有道理適用醫療管理條例的第三十三條。
然而,很遺憾的是,為了防止醫鬧,第三十三條還是被用了。
歡迎批評指正。
生過孩子的女人都知道開宮口的那段時間有多疼
我姐生寶寶的時候我在她旁邊陪著,她是那種特別能忍特別堅強的人。
堅強到什麼程度?就是她那會不小心把剛燒開的開水潑到自己手臂上,能皺著眉頭說沒事沒事(那個時候我在旁邊都嚇壞了)現在她手上還有特別明顯的疤痕。
然後她七點鐘那會吃完飯,宮口未開,一直很清醒的跟我記宮縮,五分鐘一次,還不是很疼。旁邊的產婦像只小貓一樣蜷縮在那疼得只能「哼哼」的叫了。
九點這樣子,她突然跟我說疼起來了,然後是三四分鐘疼一次。到底有多疼我不知道,姐姐的話形容來說是:
你的肚子像一個洗衣機,然后里面就是脫水模式,不停的卷啊卷,腸子子宮什麼的都擰成一股繩。或者是有千千萬萬隻螞蟻一直在啃噬你的小腹,或者是用一個1t的鎚子砸在你的背後
聽著也感覺沒多疼啊。
但是我看著她的臉慘白慘白的,身子一直哆嗦,汗如雨下,每隔三分鐘,她咬牙齒的聲音就咯吱咯吱響,要麼死命的瞪大眼睛,要麼兩隻腳蹬得床要散架,要麼用頭撞床板。實在不行了,她就起來走,蹲著走,捧著大肚子,眼淚和汗水都嘩嘩的下來,喃喃著疼死我了疼死我了。
我看見她這麼難受就去把醫生叫來,然後醫生檢查了一下說宮口沒開,還要等。
就這樣到十二點(依舊是三分鐘一次劇痛),姐姐已經疼得不成人樣,不停的在房間里走來走去,每疼一次就用頭撞牆,真的。我又去把醫生喊來看一下,檢查還是宮口沒開,醫生喊姐姐快休息,別走了。
醫生走之後姐姐幾近崩潰,說想剖,我就去問能不能剖。多次回答是她能順產的,試試吧。
後來的我就不多說了,就是三點鐘依舊是又喊醫生來檢查一次,未開,姐姐當面問醫生能不能剖,疼太久了了她受不了,醫生冷笑了下說剖什麼剖,快點睡覺。
就這樣到六點鐘吧,期間我睡了一個多小時,姐姐還是那樣,不停的疼,不停的走,不停的哭。真的不知道她這個晚上怎麼熬過來的。然後主治醫生上班,給檢查宮口,已開兩指半,可,以去打無痛分娩。
最後就是打完無痛分娩姐姐眼睛立刻閉上睡覺了,她說,真正體會到了從地獄上到天堂的感受。
問她這個問題的時候她說還是很後怕的,如果再來一次她還是選擇去剖腹產。
我說這件事的原因就是因為,醫院都有順產的指標,我不知道順產會不會多給醫院掙錢,但是當產婦無法忍受產程的疼痛的時候,定死的規矩還那麼重要嗎?1.這種事情為什麼產婦自己不能做主,以致產生這樣的悲劇(懂相關政策的能出來說下)。
2.到底是哪個混蛋說的順產比剖腹產好,目前為止沒有看到過任何科學的依據(能看到的論文大都是順產後產婦智力受損倒是真的)。
3.她有一群假親人
看這種新聞真的很難受,我懷孕時也是順產,生產前我媽就說希望我剖腹產,怕我遭受兩次痛苦。婆婆和老公沒有明確說怎樣,但都有意無意的表示順產好,順產的孩子聰明,你的身體恢復的也快什麼的。結果後面進產房很久都出不來,慘叫了有八個小時不止,當時也是多次想死不想生了,可惜房間是封閉的,最後我媽哭著要求趕緊剖出來,然後半小時完事了。
以前會懷疑生孩子真有那麼痛,痛到忍不住哭喊不已?那樣太難看了,我生小孩的時候絕壁不要。不就忍幾個小時,我可是骨折加燙傷都能不哼一聲自己去醫院的漢子,結果臨到頭髮現真是憑我以前受的傷根本無法想像這種疼。
如果怕疼請優先選擇剖腹產,避免順產剖腹產都試一遍,剖腹產除了比順產恢復時間長,並不怎麼痛,前幾天可以用鎮痛棒,過了那陣就不咋痛。
說順產的小孩腦袋被擠更聰明的,但現實往往是難產經常會導致智力低下,而且決定智力高低不是腦袋被擠擠就行了(我當時腦袋也被夾了,醫生強力要求順產我就同意了,現在醫院都不建議剖腹產,不知道咋回事,是不是順產率必須達到多少啊?
七月中孕婦跳樓,一屍兩命。孕婦含恨自盡,胎兒臨到出生前一刻枉死,還是在中元鬼節,我怎麼想這事擱恐怖電影里都是標準的死胎嬰靈索命。家屬現在不趕緊去燒紙祭奠跪求原諒,還打算拿著逼死妻兒訛詐醫院的錢去找個新老婆繼續生兒子?只怕午夜夢回,還能再見到厲鬼嬰靈,一家人最重要是整整齊齊啊。
這個回答可能迷信了點,但是誰知道呢。如果世上真有厲鬼冤魂索命,大概也是冤有頭債有主,誰害死人誰入土啊。
沒有別的,只是心疼。心疼那個跳了樓的26歲的即將成為媽媽的女人。
越長大越知道人心險惡。身邊到沒有什麼讓我感覺人心險惡的例子,主要是從新聞上和知乎上。每次看到這種讓人不寒而慄的事情,特別容易產生共情。
看到這個新聞兩天了,我總是會想這個26歲的女人她經歷了怎樣的疼痛,怎樣的掙扎才能去下跪,下跪去求別人同意自己剖腹產子。然而,最後,她還是妥協了,向這個對她來說毫無溫暖,甚至毫無憐憫的世界妥協了。
在這件事情中,我最想不明白的就是她自己的爸媽到底在幹嘛,到底在想什麼。這件新聞出來之後,我反反覆復想起我媽曾經和我說的一句話。
那是在三年前,我媽,我大姨,和姨夫一起去照顧我即將臨盆的嫂子。回來之後我媽紅著眼睛和我說:「我 在醫院就想好了,以後我閨女生孩子,我誰都不管,我就管我閨女」。每每想起這句話我都想哭,我知道,我媽她心疼她自己的閨女。沒準也想起來當年醫療條件不好在家生我的情景。我可惜為什麼這個榆林的孕婦沒有我這樣的一個媽媽。刨去一切外在條件,醫院也好,婆婆也好,老公也好。難道自己的媽媽不是最該在乎自己性命的那個人么?我只可惜,為什麼自己親媽在場,看到女兒疼的下跪求助竟也無動於衷。落得一個如此的結局。
對於這個男人,如果做丈夫的意志堅定想要讓妻子少遭罪,一個婆婆她真的能起作用么?到底因為什麼,因為順產便宜?因為順產孩子聰明?因為順產容易繼續生?不管什麼原因,哪一個原因他占理了?為什麼不人肉他,他這不是犯罪嗎?如果不人肉他,他會很快再找下一個女人,如果下一個女人和現在這個女人一樣難產呢?要讓悲劇繼續發生么?不人肉他,不讓大家知道他自己,他的家庭嘴臉是怎樣的醜惡,他會繼續害下一個女人。呵呵。也許他會拿著現在這個已經過世的妻子和孩子性命換來的錢去找下一個女人。
最後,我想過如果是我遇到了這種事情怎麼辦。抓起手術刀,質問他或者所謂的婆婆,你們知不知道我有多疼,如果不讓我剖,我就殺了你們,拿刀揮向他們。然後告訴醫生,所有的後果我自己承擔。如果不能傷到或者威脅丈夫和婆婆,那就假裝做捅肚子或抹脖子的假動作。我就不信,他們能眼看我死在他們面前還敢攔我。
人,不應該被允許犯罪。
換句話說,這種涉及人命的不管是不是屬於犯罪範疇,都應該讓他付出代價。因為有些錯誤是不應該被原諒的。最後,希望這個可憐的媽媽肚子里懷的是個男娃,希望這個狠心的丈夫再也不能娶妻生子,畢竟,他應該還這兩條人命債,不是嗎?
唉,看了這個新聞真的好心寒。為什麼自己生孩子而自己卻沒有選擇用什麼方式生產權利。
最直觀的感受是,各大平台又開始收智商稅了。
什麼中國思想落後啊,剖宮產比較先進啊,順產害人啊,但是中國剖宮產只有1%,美國有60%啦。
???
孩子們!非巨大嬰的剖宮產風險,這幾年才小於順產,而且技術沒有普及!
在2011年的世界衛生組織調查中,中國剖宮產的比率就達到了46%。雄踞世界首位。
這麼說吧,按照中國的醫療環境來看,剖宮產絕壁不比順產先進。
剖宮產有較高几率引起併發症,剖宮產不見得就比順產安全,特別是沒有指征的剖宮產,醫療風險要比順產大很多!
所以思路是不強製為原則。尊重孕婦。
否則強制剖宮產和強制順產有什麼區別?到時候又跳出來馬後炮?當時為什麼不順產?
至於站隊,這次不能站醫院,孕婦的要求怎麼可以置之不理,這套制度和溝通手段應該有問題。
當然也不能站家屬,這種豬隊友很可怕。
最後,田園女權們,這次涉及侵犯的是人權!人權!
求你們,別在朋友圈解放全人類了。想想怎麼在這個信息嚴重不對等的環境中保護自己吧。
智商稅真的很貴。
最後希望普及無創剖宮產技術,減少孕婦的痛苦。
我更加關注兩個問題。
其一,孕婦是成年人有權利決定自己要求刨腹產還是順產。
其二,孕婦生產時,應有(女性)家屬陪同給予鼓勵和關懷。
各位打臉嗎?啪啪啪的響
專訪墜樓產婦醫院產科副主任:當時無需剖宮產]9月8日,新京報記者專訪當事醫院婦產科副主任。霍軍偉說,他曾在產婦馬某某待產過程中對其進行過檢查,馬某某指征正常,產程順利,無需進行剖宮產。他同時表示,馬某某墜樓後,現場醫護人員向其彙報稱「病人不見了」,這是不正常的。
這是最新新聞,我只想問問上面那些指責家屬,說醫院的怎麼圓回來?這件事這麼明顯醫院帶節奏,竟然看不出來,一個跪字就足以看出醫院的不良用心。仔細看看視頻,那才是真正可怕的。
另外說一句,當時孕婦的娘家人都在。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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