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4歲女童在飯店叫喊而疑似衝上去踹小孩一腳的女大學生最新翻轉事件?
Sina Visitor System(2017-05-16更新)
今天女大學生踢孩子事件的完整視頻出來了,請各位再談談看法?給看視頻不方便的同學描述下:
1、第一步呢,小女孩玩捉迷藏,躲到房間內的椅子底下,她的母親指著她批評
2、女大學生突然爆炸,衝到牆角朝著椅子踢——這回視頻是完整的,沒有昨天那麼模糊 ,可以非常明顯看出這個細節——不是踢牆壁,而是踢椅子,小女孩躲椅子那邊。(視頻里看到女孩踹了椅子,椅子並沒有大幅度擺動,孩子看不到,有可能在椅子另一邊也有可能在桌子底下,即無法確定有沒有碰到孩子。)3、接下里女孩的母親也爆炸了,2個人打起來。(基本上是母親單方面爆發女孩,刪了好幾巴掌)
4、最後還有一幕,女大學生同學還朝著另外個小女孩扔水杯
5、宋女士(小女孩母親)打了來勸解的服務員2次,其中有大力扇耳光一次、打完指著服務員不知道叫喊什麼。所以服務員也生氣了,反擊,攻擊力比宋女士強多了(並沒有看到直接打擊),打完宋女士立刻蒙圈。
所以昨天我認為女孩母親有說謊,今天完整視頻看,女孩母親還真沒說謊,那女學生確確實實是攻擊孩子。另外這個事件的孩子還真談不上需要嚴厲批評的程度
虎撲的討論串
女大學生踢孩子一事完整監控,之前熱帖監控被剪輯了關鍵幾幀
我依然覺得年輕人在三觀還沒成熟和處理事情的能力還沒得到培養的時候不應該上知乎這種網站,也不應該盲目學習諸如「如何根治熊孩子」這種問題下的回答,更不應該聽別人吹牛逼說自己把熊孩子怎樣怎樣治的服服帖帖,因為那些答主大多也是打個嘴炮過個嘴癮,發泄一下剛才被他們認為的熊孩子惹出的怨氣,他們根本不必對自己的答案負責,反正也是抖機靈賺贊同,也不必對任何人有交代,現實生活中誰學誰缺心眼,真出了事傷了人操心你為你背鍋的還是你爹媽,你說你爹媽招誰惹誰了(嘆氣)
看了視頻。
1.首先孩子母親是存在對孩子的教育行為的,孩子剛躲過去可以看到孩子母親伸出手指著孩子,應該是叫孩子回來不要吵。後面打人事件,開始打人是可以理解的,看到自己4歲孩子被踢,每個母親都會氣得打人。但是後面雙方被隔開之後還打服務員,明顯屬於過激了,這是屬於她的錯誤。
2.服務員存在明顯拉偏架行為。服務員第一次拉人是對的,當時施暴的是孩子母親,年輕女性已經暫時停手,這時候拉住孩子母親可以有效制止衝突擴大,受到孩子母親的攻擊也沒有還手,很值得讚揚。
但是第二次拉人就不一樣了,這時候是年輕女性拿東西扔孩子,這時候你要麼叫同伴兩邊都控制住,要麼就別管。單單拉住孩子母親讓扔東西的女性一走了之算怎麼回事。
3.關於年輕女性,明顯是脾氣暴躁的典型,很明顯她就是沖著孩子去的,沒踢到孩子大概是因為孩子在凳子後面躲著。之後採訪中她說因為之前有次吃飯親人被孩子的叫聲刺激的心臟病犯了,所以第一次打孩子我可以勉強理解她,那第二次呢?看她踢了凳子以後不怎麼動了以為她冷靜下來了。結果沒想到她看孩子母親停下來了以後,收拾了自己的手機錢包,然後一把抓住桌上的東西照著孩子臉就砸過去了,請注意她是吃了一半走的,瓶子應該不是空的。結合這個再看她之前站著不動,大概就是「我就站這兒了,有本事你過來打我啊」這種心態了。作為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成年人,對一個4歲幼童上來直接拿腳踹,我實在無法理解。
好多人的觀點是:孩子都四歲多了,還那麼控制不住自己就是沒教養,該打!女大學生才20歲嘛,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打孩子是情有可原。呵呵。
單說事件的起因,
4歲小孩在公共場合嬉戲玩耍和動腳踢小孩這兩個行為都會觸發矛盾,因為自身受到了侵犯,但矛盾的級別根本不在一個檔次。
前者的矛盾非常小,正常反應是選擇寬容,或者稍微提醒一下父母,也可能有人還會覺得小孩可愛,不覺得有侵犯;
後者的矛盾明顯是不可調和的,再寬容的人也不會允許別人踢自己小孩;
因為這位女性上升了矛盾級別,她做出的反應是不正常的,導致母親打人,後續的行為相比踢小孩都是正常反應,後果主要來自「踢小孩」這個因;
但假如爭吵的過程中某人準備拿刀捅人了,由此產生了更嚴重的後果,那就是不正常的反應,上升了矛盾級別,後續更嚴重的結果就歸於「拿刀捅人」這個因。
所以,我堅決反對這位女性「踢小孩」的行為,非常自私和愚蠢,有了矛盾應該在正常的範圍內解決,能原諒的可以選擇原諒,建議沒事多背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吧。
自問自答下:
首先呢,視頻經過大家自己看。
我就提個問題:
對於教育孩子時候,知乎高亮回答都是說要和孩子好好溝通,不要打孩子。
甚至中國家長標準的先罵後打都要批評,你要好好說不能打;
這回碰到個具體案例,女學生一上來就踢孩子,這麼一片叫好的?
我看的是同一個網站么?
順帶說下,父母皆禍害這觀點呢,知乎也有不少贊同者。理由都是從小受過父母的傷害。
總結起來
1、要好好和孩子溝通的
2、上來就踹孩子的,喊打的好的
3、另外個角度看父母,父母是禍害的
4、父母從小特別愛我,我很幸福的
知乎er什麼人都有
在知乎見識到更大的人生。
就是不知道什麼樣的人生才是知乎er的主流
我覺得現在好多人的寬容度太差了,一部分叫囂著熊孩子有多討厭,一部分天天來知乎分享原生家庭給他們的創傷,說自己小的時候父母對他們非打即罵,對他們的傷害不可磨滅,他們如果成為父母定要跟孩子講道理。也不知道這兩類人到底是不是一群人。
先不說視頻里的事,就說昨天我自己遇到的。昨天521,帶孩子去公園玩,我家寶寶17個月。期間碰到一伙人似乎準備求婚,弄了氣球拱門和一些氫氣球。有幾個氣球打好氣還沒來得及裝在拱門上,風大,就吹跑了。那群人沒發現,我兒子撿到了,我說我們拿過去還給哥哥姐姐們吧。於是剛會走的小朋友拿著氣球還回去,其中一個男的看到了,大喊,「誰管氣球啊,都讓熊孩子拿走了,快過來拿回來。」然後一個姑娘過來,對著我們說「這是我們的私有物品,你們沒權利拿。」
我不知道這些人還記不記得自己小時候的善意被人誤解的感受,我也不知道為什麼這幫人見到小朋友就默認是熊孩子。但我知道,這群人都是對愛嚮往的,要不然也不會幫別人求婚,我不知道她們結婚了以後會不會要孩子,如果他們的孩子因為一些做善良的事就被叫熊孩子是什麼感受。
再說回視頻,一群人糾結姑娘到底是踢的凳子還是孩子,在我看來,這沒有區別,因為從你踢出去那一腳來看,我就知道你是什麼貨色了。
還有一群人說孩子不教育社會幫你教育,孩子的媽媽沒教育嗎,明明手都抬起來指向孩子了,話還沒說完社會就替她教育了嗎。我不知道你們期待母親怎麼教育孩子,也像這個姑娘一樣憤而起身一頓揍嗎,那跟某些人說自己原生家庭傷害的父母有什麼區別呢。
還有人說媽媽不應該回懟姑娘,請問這些人,媽媽如何做是符合你們的心意的,看著自己孩子被踹,然後默不作聲嗎。
現在社會對於所謂熊孩子現象的處理方式未免有些偏激了,就這件事情而言,說句不中聽的話,把小孩子換成小狗啊,小貓啊,這事情恐怕都沒有這麼大的爭議。小狗沖你叫,你要膽敢踢上一腳,扔個杯子什麼的,憤怒的廣大網民分分鐘給你來個人肉道歉加賠償一條龍服務,所以關於這些引起廣泛爭議的什麼成都女司機被打事件啊,老人被外教毆打事件啊,孕婦被打成流產啊,七歲男孩被踢成腦震蕩啊,等等,究竟有什麼值得討論的呢?歸根結底,還是因為這個國家有很多人本就懦弱卻充滿惡意,平時生活中受的氣無處發泄,一旦有人遭遇同樣的境況甚至更慘時,便成了他們的狂歡。來,同志們,舉起手來,為懲戒熊孩子的英雄歡呼吧,她做成了你們心心念念卻不敢去做的事情,不是嗎?
很久之前在另外一個關於小孩的帖子下看過一個回答,原文找不到了,大意如下(答主應該是一名律師老師),套用到本題目的回答如下
1.作為一名老師,我會跟你談教育話題,關於兒童早期教育、家教以及如何管理自己情緒化舉動。
2.作為一名律師,我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小孩對你的侵犯,你應該來找我解決問題,與你攻擊小孩不夠成因果關係。其次,需要你自己承擔舉證責任,證明小孩聲音大於多少分貝,對你造成了什麼心理創傷。而你攻擊了我的小孩,我會用法律手段起訴你。
3.作為一名父母,你要是打了我孩子,看我不揍你到爬不起來!不用強調各自理由,只不過是各自對各自的行為負責罷了,自己能夠承擔自己行為的代價即可。
孩子吵鬧並沒有越過社會規範的底線,但從女學生髮脾氣開始,女學生、孩子母親、服務員,都接連越過了底線。在這個事件中,分析誰越過底線「合理」(即分析觸發越線原因是否有道德優勢)無助於解析事件的對錯,因為所有越過底線的行為都不應該,但越過底線的順序是確定的,這個女學生需要承擔這個事件的大部分責任。
另外,年幼的孩子在家以外的其他場合是乖巧還是吵鬧,和家庭教育關係不是太大,更多的是天性,當然如果孩子到了6歲還沒有規矩感,就是父母的疏忽。況且這個事件中,女學生就沒有給孩子及孩子母親一個機會體現孩子是否可以接受管束,她不是出於社會公德去教訓這個孩子,就是純屬發脾氣,確切說是自控能力差。我二十歲的時候也很討厭各種熊小孩,但我媽卻會說:他們還小,不懂的,沒辦法。我現在還沒有孩子,只是見得多了,漸漸能明白我媽對他人熊小孩的寬容是為什麼,他們其實還是小動物。。。
希望社會的戾氣更少一些,寬容更多一些,不要動輒暴力解決。我不關心這個母親該如何改進,但是從中還是學到了自己遇到此類該怎麼處理。
所謂熊孩子(僅指吵鬧哭泣的那種)有沒有可能只是暫時情緒失控的小朋友呢?僅憑几分鐘就認定一個熊孩子會不會草率呢?
前段時間去遊樂場玩,娃看到一個空著的賽車模型,酷炫,就坐上去玩,旁邊搭積木的小男孩不幹了,直接哭鬧,非要我閨女下來,一直喊叫著這個是他要坐的,甚至還上手拉扯了。男孩的媽媽在遠處觀望看見了,開始喊,這是大家玩的,讓他放開。男孩不依不饒坐在地上開始嚎啕大哭。如果是視頻中的女大學生估計應該也要一腳飛踢上去了。男孩的另一個阿姨也過來勸,男孩不聽,當時我就在保護女兒的距離冷冷的看著,腦海里划過的也是各種知乎關於熊孩子的論調。再後來男孩媽媽受不了抱著男孩到了外場,外場也有很多人在玩,罵聲哭泣聲持續了一陣後,男孩不哭鬧了。我覺得女兒也玩了一會了,就和她商量,這是公共的玩具哦,我們輪流玩一會吧?閨女開始也不大願意兩三回合後,也下來了,男孩順勢上去玩了會,他媽媽和他說只能玩五分鐘,就要讓給別的小朋友,過了很短一會,他媽媽說五分鐘到了,下來吧。很乖順的下來了,和我閨女輪流玩。我閨女玩了一會,他側著頭問是不是五分鐘到了?我閨女不理他,他就問我,是不是五分鐘到了,你告訴她應該讓我了哦,態度溫和判若兩人。
我是想說,孩子,大多數是天使和魔鬼的混合體,失去理智的頻率比大人多得多,因為自控能力差呀。難道我要因為幾分鐘的哭鬧就定義他為熊孩子嗎?可他冷靜的時候還是很懂理守規則的呀?在開始的時候只是誤會了規則,以為他喜歡的就是他的,他要做的事就能做到。
動不動給人添標籤,誇大情緒,負面抵抗,其實最後只能雙輸。很多年前了,我的大學同學,一個女的,和她男朋友去大排檔吃飯。幾個小夥子喝多了,看了她一眼,她就讓她男朋友為她出頭。她男朋友一開始不願意,後來受不了她唧唧歪歪,就嗆了那伙人幾句。他一轉身,對方站起來,一刀扎到肺上,當場死了。
那男生的葬禮,這女孩根本沒去。過了幾個月,又找了一個男朋友。
這個女大學生,暴力襲擊一個4歲小女孩。她期待什麼後果?沒有她旁邊的男生,她敢這麼干?萬一對方狠起來,這男生上不上?出了事誰負責?到時候恐怕這女生早不知道躲哪兒去了。
我看視頻里這男生沒動手。聰明人啊。這種傻了吧唧的事還是別摻和的好。
這女大學生,就算環境吵了一點,她也不疼不癢的。哪兒那麼大火氣?說白了還是欠揍。
咱不說小孩對不對。大奸大惡的人多了,咱還是好好想想怎麼收拾那幫人吧。
一個陌生的四歲的女孩子,在你附近躲貓貓,我的反應是很可愛啊。可能會提醒一下她,不要在這裡玩,要注意危險什麼的。那個青年女子(真不能稱呼她為女大學生,污了大學生的名)二話不說,直接上去踹一腳,這個是變態才能做出來的事情吧?這樣變態的事情,知乎上還有不少人覺得爽到了,覺得是「做了我一直想做而不敢做的事情」,真是很難以理解。
看完整個視頻,真心覺得,以後沒有爸爸在,媽媽一個人帶孩子出去吃飯是真心有風險,鬼知道會遇見這樣的神經病!
1.四歲的孩子,如果和大人一樣,安靜乖巧的全程做好吃飯,我反而覺得孩子的天性被壓抑了。不是說孩子應該吵鬧,而是說這點真的無法完全避免。
2.孩子並沒有碰到女大學生,但是她直接爆炸了,身邊同伴拉了她一下也沒拉住,徑直去踢孩子。別說是 只是踢凳子,扯淡的沒邊兒了。
3.任何人碰到別人發瘋一樣踢你孩子,踢你年邁的父母,這樣的絕對弱勢群體,絕對都是反擊,這應該是正當防衛。
4.服務員不應該只控制母親,而保護著讓女大學生離開。擱誰,誰都急。我想服務員出現的時候只看到母親打女大學生,估計還不知道怎麼回事呢,如果知道整個事情,應該是雙方都隔開,報警。這點我覺得服務員處理的不好,但是這中間應該有時間差和誤會。
5.女大學生臨走還朝小孩扔東西,所以我才稱她是神經病,是不是欺負小孩不用負責任,所以這麼為所欲為,如果孩子爸爸在,非把她往死里打。
6.教育自己孩子是父母的事情,你可以跟母親吵,打,但是直接打一個四歲的幼兒,真的感覺不可思議,所以,別說視頻中的母親想人肉她,我也真想知道這人是哪兒的大學生,後續警察是怎樣處理的,大學是怎樣處理的。
這帖子下的有些回帖,真是讓人大開眼界。
一邊喊著要法治要皿煮、暴民都該死;一邊喊著打得好,你不教育我替你動手。
我想請問到底是要法制還是叢林?
能不能不要等我們天賦點好了再變來變去?
想起舍友經常在宿舍教導我們——最毒婦人心,女人狠起來不講道理。。。
黑人問號臉,視頻明明不完整怎麼就成完整視頻了?
家長手指孩子到女學生站起來之間30幾秒去哪兒了?
家長手指孩子都說了什麼?監控的聲音去哪兒了?
如果光看視頻女學生全程沒回頭,她什麼耳朵準確無誤聽出小女孩所在的位置?
為什麼沒有在場其他食客的證詞?
光憑兩個當事人嘴說的話能信?
最後,女學生起身發作之前她男票就沒點察覺?女學生會什麼都不和男票講直接起身懟孩子?男票對事發經過的描述為什麼沒有?
看完我的回答題主還覺得監控就是事實真相?還覺得事情有反轉?
明明還是一團漿糊讓我們把這個問題說得更知乎一點:
魯迅先生說過,「勇者憤怒,抽刃向更強者;怯者憤怒,卻抽刃向更弱者。不可救藥的民族中,一定有許多英雄,專向孩子們瞪眼。這些孱頭們!孩子們在瞪眼中長大了,又向別的孩子們瞪眼……」
要不怎麼說先生就是先生,幾十年前就完美的回答了這個答主提出的問題,真是太陽之下無新事……
好了,停止扯淡。說白話就是:
你遇見熊孩子啦,熊老人啦……有本事你弄他父母(兒女)啊!等他來出頭,打一頓,打完賠錢你認了,這叫英雄。注意別打到進去……
全家都混蛋的,事後弄,別留證據,連錢都不給他。偏激,但也值得理解。
就敢跟老人孩子來勁,你就別冒充正義了,太不光棍。
勸架需謹慎啊。。。勸架也是門技術活啊。服務員挨打不冤啊。。。有多少勸架最後演變成混打,還有打架的沒事,勸架的被搞死的。
多年前剛上班,就被一個「混社會」的朋友,上了一課,現在都還記得。。。
那時候認識他沒多久,一起吃飯的時候,給我們講了一段他自己的經歷。
說有天他和一朋友出去宵夜,大概都喝了點酒,和隔壁桌一個哥們發生了矛盾,總之互看不順眼(大概原因是對方喝酒聲音太大),然後發生了口角。他那個爆脾氣,衝上去就準備弄人了。和他一起的朋友還算理智,手腳也麻利,連忙追上去死死拉著他。勸他算了,畢竟屁大的事。
- 他朋友手腳快,拉架及時,可是對方那個哥們的朋友,反應慢了一拍。結果就是他衝上去,被自己人拉住。對面那個哥們正好抬起腳就給了他一腳。然後那哥們就被他朋友拉著快速的離開了現場。飯錢給沒給都不知道。
惹到他的那個哥們屁事沒有,全身而退,他衝上去挨了一腳。
- 怒氣值已滿,本想開大拿一殺,結果被豬隊友坑,怒送一血。
最後他一再告誡我們:「以後遇到發生矛盾,要打架,我動手的時候千萬別拉我,等對方打算還手的時候,立馬記得上來拉架。而且一定要拉住對方。。。千萬、千萬不要拉我」
- 這服務員也是,出於好心上來勸架,可勸架真不是這樣勸的。。。女大學丟東西的時候,你不上去控制住,等一方挨打要還擊的時候,你上來拉被打的人。。你這不是技術性拉偏架么?
- 被打的人滿腔怒火的時候,你上來擋槍眼了,不打你,打誰啊?
關注這個問題好多天了,一直不敢發言,生怕說錯了,今天看了完整的視頻,應該可以說兩句了:
1.孩子無辜,她只是想玩個躲貓貓而已。當然你非要說媽媽管教不嚴,也不能說錯。但你讓一個四歲的孩子,在大人們吃飯閑聊的時候,一直枯坐著?何況孩子並沒有太出格的舉措。
2.孩子被「驚嚇」,媽媽發飆,這也能理解,動物還護犢子了。
3.服務員上去勸架,媽媽不分是非,打了服務員,反應過激。此處服務員沒還手,應該表揚。
4.女生準備離開飯店。
請注意,重點來了:
此時兩人被隔開,媽媽第一波情緒已基本宣洩完,她已經把孩子抱起來了,如果女生正常離開,兩人應該不會再發生肢體衝突。
但這時候女生又做了個非常挑釁也非常幼稚的動作,
她 居 然 拿 東 西 去 扔 母 女!!!
就是這個舉動又引燃了第二波戰爭。
5.女生扔完東西後,快步離開。
媽媽當然不幹了,又要追上去,但這時服務員又攔住了媽媽。
這個舉動就有待商榷了。
因為這種情況下,媽媽很容易感覺你是在拉偏架。
誠然服務員是好心,但在這個時候(事態本已漸漸平息,女生又發出了挑釁行為),我個人覺得,最好的辦法就是,別再插手了,說不好聽點,都已經離開飯店了,打死打活跟飯店已經關係不大了,外面的事交給商場保安去管吧。
服務員的阻止,讓媽媽再次失去理智,掌摑了服務員。
6.媽媽擺脫服務員後,準備去追女生,而一直表現良好的服務員,終於按捺不住了,直接回擊了媽媽,從視頻中可以看到,這兩下回擊還是很重的,媽媽當時被打的扶了半天門。
服務員這兩下子回擊,直接拉低了之前的表現得分,說直白點,就是坐實了「拉偏架」的嫌疑。
本來是勸架,結果變成互毆;
本來應該得委屈獎,結果變成「不要工作」。
7.媽媽發視頻人肉,不想置評,這是她採取的反擊之一,實際上此時已經無關孩子驚嚇一事了,而是大人自己找回面子和攻擊敵人的手段,如果違法了,就用相關法律來處罰她。如果沒有,這種殺敵一千,自損八百的事還是別干。
8.女生接受採訪道歉,怎麼說了,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希望當事人都吃一塹長一智吧。
特別是那個女生,再這麼不成熟,搞不好碰到更危險的事。
對那個媽媽,得理需饒人,老人家說過:有理有據有節,可不是白說的。今天你一時痛快,發微博人肉他人,即使不違法,那就要有心理準備,有一天被別人把隱私翻出來掛到網上。
最後,祝願那個小女孩不要有陰影,很快淡忘此事,快樂地享受童年。
有一種聲音是:
打一巴掌給個委屈獎,呵呵,希望你這輩子能得很多委屈獎。服務員第一下就應該還手!他們的工作內容不包括挨打不還手!你給他們發年薪百萬?站在各種制高點還要給服務員頒獎了,頒你妹!這種女人就該第一下打懵她,來花錢吃個飯還不知道自己是誰了,誰欺負你孩子你撕誰去,拿服務員出氣,呵呵,答主,你怎麼看?
首先我要說,我並沒有任何歧視服務員的意思,其實為了避免這種嫌疑,直接用A男子來代替,可能就更好理解了。
怕誤傷,就不要在中間架著,離遠遠的,沒人能打到你。
B要去打C,A非死死攔住,在中間架著,誰知道你是不是來「拉偏架」的。
你只是個服務員,你的工作職責就是服務好顧客,自己不要跟顧客或他人產生矛盾就好了,並沒有義務,也沒有權利去「拉架」。
清楚嗎?
簡單說吧,當兩人打起來時,你唯一的權利和義務就是在旁邊看熱鬧,而不是參與到其中去。
制止打架鬥毆是警察的事。
如果你躲在一邊,顧客還是衝過來打你,那你才能防衛。
既然你出於好心,想去制止,參與進去了,那就要有這種覺悟,被「誤傷」到。
如果誤傷了,你能不還手,當然應該頒「委屈獎」。最起碼老闆應該給你發錢,因為你幫他減少了門店裡財物的損失,也給其他顧客以安全感。
但被「誤傷」後,你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開始參與到鬥毆中,那對不起,性質發生變化,你也違法了。
特別是本案中,服務員是在店外,卡住顧客的脖子推在門上進行毆打。
這是雙重的惡劣,不但是違法參與了鬥毆,而且給外面的顧客(並沒有看到店內發生事)什麼印象?他們只看到這個門店的服務員衝出去毆打顧客。這家店好彪悍,以後得繞著走。
最後更新一次吧:
我知道因為屁股不同,所以看問題的角度就不同,傾向性也就不同,比如對此案中三個角色的看法,為人父母的自然會傾向於「媽媽」,干服務行業的自然會傾向於「服務員」,而年輕的學生更多地傾向於「女生」,當然並不是全部,但大抵是如此吧。
想完全從一個公正的角度來評判,真的是很難很難,所謂的100個人眼有100個哈姆雷特吧。
但以此案為例,想提醒大家的是:
1、一個永恆的話題,孩子要保護好。特別是人多嘈雜的地方,不但要避免受到人為傷害,還要避免受到環境的傷害。
2、年輕人不要衝動,象這個女生的行為,真是讓人不理解,特別是最後事態本來已經控制住,她可以正常離開,還要拿東西扔向母女,真是心智欠缺。
如果感覺被小孩影響吃飯了,正確做法應該是向家長示意,如果不能解決,那就向餐廳投訴,而不能自己去採取任何行動。
3、這位媽媽的舉動,從人性的角度能理解她,
但從法律的角度看,她動手打人,那就是違法了,應該受相應的治安處罰。
4、服務員,上來勸阻是想控制住事態發展,本意是好的,但事態發展嚴重了,那個媽媽情緒非常激動,已經不是他能控制得了的了,這時最好放棄努力,保護好自己和其他不相關的人即可,並給110打電話報警。
「媽媽」損壞了店內設施,可以依法索賠,
「媽媽」打壞了女生,自然該罰款罰款,該判刑判刑。
但他採取的是最差,也是最不應該的行為,毆打「媽媽」,這就讓性質完全變了,同樣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沒辦法,這就是法律。他前面受的委屈,只能在處罰時考慮從輕,但不能做為不處罰的理由。
而他的本意是維護飯店的利益,但最後在店門口毆打顧客,卻是嚴重地抹黑了飯店聲譽。
附錄:
一個非智障,非潑婦,家有律師,熟讀條例的精英人士對話(很長,實在無聊了再看吧):
早在幾年前,我在混天涯的時候就跟人因為一點瑣事爭論過,她講她在公車上遇到的妹子是如何大快人心的賞了一個熊孩子一巴掌,老實說,混跡論壇多年的經驗告訴我,這件事一定是假的,但當年的我仍然認認真真的跟他爭論:無論如何,成年人就不應該對小孩子動手
之前的輿論導向,帶來這樣的事件是必然的,彷彿熊孩子個個都是十惡不赦的天生反社會人格,你一旦規勸一句:他們還是孩子,就會被罵的親媽都不認識,我想說,這些熊孩子,我們的確沒有慣著他們的義務,他們當中有些惡劣分子,仗著年幼無知的免死金牌,的確做了一些惡行,但是,那些惡毒的具有反社會人格和高智商的熊孩子,畢竟是少數,大多數孩子面對成年人都是不折不扣的弱勢群體,你一巴掌下去,成年人可能就疼了幾分鐘,而熊孩子卻很有可能因此受傷乃至死亡,甚至有可能留下心理陰影,而且做了父母的設身處地想想,任何一個人對你的孩子動手,就算是你孩子的錯,當時當下,你能做到客觀冷靜嗎?
所以我覺得,怎樣看這件事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應該正一正年輕人骨子裡的三觀,傳統美德里的尊老愛幼,不能因為幾個奇葩就都毀了,面對年幼的孩子,讓一讓沒什麼大不了,就算不讓,也不要覺得「我不慣著你,你爹媽不揍我替他們揍」,網路上一時痛快,帶來的貽害是無窮的,你可以跟他爹媽叫板,就算動手也是成年人之間的較量,而如果你傷害了人家的孩子,就像這個視頻里的家長,拼盡最後一口氣也不會讓你好過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