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現代的刑偵技術,無差別殺人案到底能不能破?

排除掉監控探頭這個因素,或者嫌犯已經針對監控探頭做過準備(事先查過場地,很快換了衣服等等)
從十二宮殺手等例子看,如果罪犯沒留下生物證據(比如指紋,頭髮),就算兇器扔在現場也沒事,有目擊證人都不怕。


1994年,黑龍江省呼瑪縣,一名離異的女人和她十三歲的閨女在家中被殺,女孩兒還被強姦了,當時現場沒有腳印沒有指紋,目擊者也只看見了一個模模糊糊的男人進入到了被害人家裡,那會兒沒有監控警察只能寄希望在嫌疑人流下的生物檢材上面。可當時的技術來講,這個玩意根本就做不出來什麼結果,就做出了血型,原因是,嫌疑人留下生物信息樣本太少,沒有辦法獲取更多信息,而送檢的檢材卻越做越小,最後專案組便沒有繼續,而是把檢材保留了下來,等待著機會。雖然警方先後鎖定了幾個目標但是最後都排除了,案子一直懸著。

1996年,還是呼瑪縣,一個家屬區里發生了一場火災,可奇怪的是,家中的女主人隨著大火也失蹤了,活不見人死不見屍,大火燒掉了所有的證據,沒有目擊者,當然也沒有監控。

1998年,一個廢棄的工廠,幾個工人在一個地窖里發現了一具白骨化的屍體,從兩年前那位死者丈夫筆錄中民警辨認出了這個屍體身上內衣的特徵,從而判斷這具屍體就是大火後失蹤的張某。

調查她的社會關係,警方確定了一個姓刁的嫌疑人,可去找他的時候,發現他早已經外逃了,按照以往的思路,他應該會和他家裡人聯繫,可是這大哥卻從來沒和聯繫過家裡,警察只能從其他地方搜集信息去尋找他的下落。

2014年,距離第一起案件案發已經過去二十一年,嫌疑人是誰仍未可知。
距離第二起案件案發過去了十九年,嫌疑目標雖然能夠確認,但是,他在哪裡依然是一個未知數。

這二十一年裡,刑偵技術發生了飛速發現,微量物證技術廣泛作用,負責偵辦的民警將檢材送達公安部,專家說,理論上是沒有問題,不過檢測的檢材由於之前消耗太多,這次剩下的只能做一次,不成功的話,那就徹底完犢子。

所幸的是,通過實驗還是做出了父系染色體,最後和刁父一比,第一起案件的真兇個第二起的是同一對象,民警回去一打聽,一下子解開了為什麼在縣城那麼小的一個地方,第一次案發後尋找關係人時找不到刁這樣一個人的原因,因為他在第一起作案後便對他的大嫂實施強姦,民警在外圍大量排查的時候,刁就一直在看守所里服刑,這便是他最狡猾的地方。

掌握了刁的DNA信息後,民警在全國的信息庫里比對,中午在廣州找到了這個人,後來在當地警方配合下,把刁抓獲,試想如果當初檢材消耗完了,那麼這起案件的告破就會遙遙無期。

以上內容,來自《法治在線》欄目《緝兇二十年》


第一課快破千贊的回答,大家再給力一下好嗎,讓我看到你們的雙手(??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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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天有個案例,一家3口被殺,全場沒有任何遺留證據,沒有目擊者,沒有動機懷疑對象,拖了好多年沒有辦法。
(第一次上百贊,好激動。更正一下,應該是我記錯了,應該是我在中午的法制在線看的)
最後好像是在十年後(沒記清楚具體時間),一個法醫猜測那把刀沒有護手,大力捅人的時候有可能打滑割到兇手自己的手,試了三次終於提取到兇手的dna。
但是沒有懷疑對象,茫茫人海怎麼找人?
高潮來了,警察竟然開啟了一個全城的dna普查。重點在中小學,因為密集好統計,學生也聽話。每個家族姓氏提取幾份樣本進行分析,確認了一個家族dna有重大懷疑對象。然後根據家譜提取dna,遺傳學知識推導,最後發現了一個在外打工的人有重大嫌疑。跨省抓捕後採集dna完全吻合。
親娘啊。。。。說起來就是這麼簡單,說起來就是這麼難。花費的時間和人力物力太過巨大,不知道當地公安局怎麼這麼拼⊙▽⊙後來抓到嫌疑人警察都哭了,鼻涕一把淚一把的,找了你十年,可算找到你了╯﹏╰


感謝Kai Wang的邀請,「以現代的刑偵技術,無差別殺人案到底能不能破」這個問題屬於犯罪學和刑偵學的問題。這個問題可能難以用能或不能來回答,「無差別殺人案」能否「以現代的刑偵技術」告破主要取決於以下四個因素:A現代刑偵技術的發展水平;B現代刑偵技術的使用程度;C犯罪嫌疑人的反偵查能力;D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數量和頻率。
以A現代刑偵技術的發展水平而言,不同國家和地區的發展水平是失衡甚至差距甚大。熱播美劇《Crime Scene Investigation》中展示的很多鑒證手段略有誇張,但基本都能在美國的刑事案件中找到原型。不管是犯罪嫌疑人本身DNA、虹膜、指紋、聲音等的分析比對,還是各種兇器、衣物纖維、鞋帽飾物等物證的收集固定,的確能夠幫助偵查部門縮小嫌疑人範圍。再加上互聯網時代和高科技社會對個人信息和活動的無孔不入,偵查部門其實可以採取技術偵查措施如監聽、監視、數據排查等方式來鎖定嫌疑人。而有些發展中國家的欠發達地區則不同,可能連大規模的鑒定中心以及使用衛星、基站、資料庫的能力都不具備。
以B現代刑偵技術的使用程度而言,國家和政府對案件的關注和投入不同將會是決定案件是否偵破的關鍵。犯罪是孤立的個人反對統治關係的鬥爭,雖然現在早已經發展到是有組織的個人反對社會的鬥爭,但國家機器能調用的資源是超越一般人想像的。如果案件本身性質惡劣,引發民憤,激起關注,那麼以舉國之力來偵破案件會容易許多。中國之所以命案破案率高也有這個原因,因為「命案必破」仍然是一項公安方面的不成文原則,政法委書記也好(往往兼任當地的公安局長),一把手也罷,對於命案都會要求政府調動大量資源來偵破。
以C犯罪嫌疑人的反偵查能力而言,犯罪嫌疑人若有足夠強的反偵查能力,那麼即使不是無差別殺人可能也難以偵破。美國歷史上有不少series killer,他們當中有些雖然變態但也算智力超群,通過無差別殺人來混淆視線、防止偵查部門鎖定身份並不是新鮮的舉動。他們當中被抓的原因往往要麼是誤打誤撞,要麼是不作死就不會死。比如有些犯罪嫌疑人就像犯罪心理學揭示的一樣,往往受到內心內疚感或不安感或成就感等心理動因的驅動,返回犯罪現場,打聽偵查進展,確認證據毀滅等,因而重新落入偵查視野。此外,既然是無差別殺人,那麼就不是過失殺人或激憤殺人,決定他殺人的因素很可能會一直促使他殺人,而在理性或不完全理性狀態下的殺人並非無跡可尋,FBI的犯罪刻畫就是針對這個而產生的。在看似毫無規律的人類行為背後總隱藏著一定的規律,就看上述AB兩個因素的情況如何了。
以D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數量和頻率而言,犯罪嫌疑人能否控制自己的行為也是一個關鍵。很多犯罪嫌疑人如果事了拂衣去,可能也就消失在人海。但是殺人總有原因,那個原因沒有消失,而又缺乏足夠理智去控制,那麼遲早有一天,犯罪嫌疑人會繼續犯罪。《沉默的羔羊》里那個野牛比爾殺害年輕漂亮女性就是因為「貪婪」,因為「看見」才會「貪婪」,所以第一個案子的發生地點可能就是犯罪嫌疑人生活的地帶。而數量和頻率一高,就容易出現規律或者失誤。畢竟殺豬也是有難度的,更何況是針對活生生的人類實施的傷害行為,殺人不成反被殺的也不少見,而如果真的出現非常專業殺人的「殺手」又等於暴露了自己的「專業性」,從而縮小了可能的範圍。
總體而言,ABD因素和C因素呈逆相關的關係,」無差別殺人案件「當中C越高,D越低,那麼AB能起的作用就會越小。我們常說「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但現實中的犯罪黑數卻不在少數。相信總會有些案件尤其是無差別殺人案件是沒有偵破的,但是當你手染血腥剝奪生命的那一刻起,也就失去了相信別人和安心睡眠的能力,這也許是另一種意義上的」報應「吧!


不要問了,刑偵技術有很多保密內容的,你知道了壞人也知道了,壞人知道了,案子就難破了。


說一個我知道的吧,武漢大學珞珈學院有個女生被殺了,然後警方周邊四五個大學所有男性師生提取DNA,當時新聞都報道了,當時質疑還挺大的。現在查一查應該能找到當時的新聞。
但是大家不知道的是,其實現場並沒有提取到嫌疑人的DNA,只是有幾個有作案時間的懷疑對象,DNA採集了以後,根本就沒檢驗,警方呢,就靜靜的等。果然其中一個懷疑對象跑了,跑回老家了。前腳溜,後腳警察就跨省抓人,突擊審訊,就招了。


這個問題,我曾經問過警察蜀黍,不過我問的是:
相比較有動機犯罪和無差別犯罪哪個有難度~
其實答案很顯然,我也很無聊~
當然是無差別犯罪!

但是有一個問題,殺人不簡單啊!
要知道正常人是沒有勇氣去殺人的,尤其是激情殺人更不可能有完善的計劃!
那麼假設一個冷靜有計劃的變態鬼無差別殺人,他要面對哪些問題:
?攝像頭
現在城市攝像頭的覆蓋面積很可怕,你不僅要躲避道路上的,還要躲避各個商業點的!
這裡帶來一個問題,殺人會濺血的!
無差別殺人,你不可能會事先入室迷殺吧?入室很有難度地!
那麼在道路上鎖定被害人,一般會尾隨至偏僻點,昏暗的小區,伸手不見五指的陋巷等等
那麼,你怎麼尾隨?
當一個人,被另一個人尾隨半個小時,甚至更久,他會有危險意識的!

假設變態男,戴了口罩/手套/兩面衣或者兩套服裝,在尾隨被害人走進某弄巷動手後,血濺當場,四否要馬上換衣物?
馬上換,想一想,當攝像頭捕捉到可疑目標,而這個目標在離開案發地很快換了衣物,是不是還要被捕捉下去?

那麼不馬上換,好嘛,帶著血你敢打車?你敢進人潮的商場?

好的,嫌疑人膽大包天,白天在鬧市無差別作案,時候扔掉沾血衣物逃離,進入商場等人潮密集地換裝~
(不要把逃離想的那麼簡單,尤其那些長得特有特點的同志,比如過高/過矮/在明顯部位有紋身的人等,哪怕在密集區也容易被鎖定!)
那麼帶來第二個問題

?DNA
扔掉的衣物,會不會帶有變態男的毛髮?(帽衫/T恤等套裝很容易粘上你的頭髮哦!)

深夜作案,尾隨作案中,在被害人有保護意識下,會不會有搏鬥?搏鬥過程中會不會有抓傷,劃傷等等~(深夜,被人尾隨,相信很多人會有被侵犯的心理!)

變態男在尾隨過程中,有沒有吸煙(吸煙人群請遠離犯罪!我說真的!我不相信我這個一天兩包煙的人,會在尾隨中扔掉多少我的唾液。。。)

好的假如這些都沒有留下,問題三

?就近排查
要知道,作案,尤其是尾隨作案,選擇的地形一般都是自己熟悉的地方!
不熟?你想被警察圍追堵截么?你想在案發後逃離過程中被憋在某道路上么?

你必須知道,你選擇的作案時間段,道路上人群多寡,駕車逃離還要確保不堵車!
那麼怎麼做?在自己熟悉的居住地?辦公地?還是事先踩點?

這裡又面臨一個問題
?踩點的保護措施
在案發前的踩點工作,很少有人會偽裝!
想想一張臉,屢次出現在案發地周圍,會怎麼樣?
好的,你偽裝。。。
再試想一下,一個沒事帶著鴨舌帽,口罩的人,總出現在案發地,會不會被懷疑?
而且,總不能是跨市跨省作案吧?
要是在案發地有窩。。。
好嘛,走上你家喝茶吧~

再來一個難度
?跨區域作案
踩點都跨區,作案也跨區~
對於普通人來講,就叫那麼一張身份證,你想咋跑呢?
長途客車?火車風險大啊,飛機更不敢!
我就不相信,誰會為了殺個人,花幾十萬買一個全新的公安部可查戶口!(跑路的老闆我信,一個隨機殺人的。。。)

好嘛,小道消息,幾百塊一張的二手證也不少,拿著去買短途慢運火車票也可以~

這樣你以為就消失於無形了?
?鬆懈
想一想,一個人跑到別的地區作案後,享受到了高潮和刺激,回到本土會怎樣?
舒爽啊!
要不要在剛下車後買個雞蛋餅?打個車回家?或者自己開車?難道步行?
你總不能在車上也偽裝吧?
這個。。。是人海茫茫就一張臉,但是。。。
兄弟啊,逢命必破是我國公安的死命令啊!
為了一條命,再大的代價都得上!

新城市再來一場你追我趕?
還是有落網嫌疑啊?
(是的,在某個環節我可以稍微變動還可以增加難度,但是我感覺再細講,警察蜀黍該找我談談了。。。教授犯罪罪,我當不起,也惹不起)

?偏遠地區作案
鄉村/森林
想想一個花姑娘,采著蘑菇去學堂~
嗯,好像不是這麼唱的。。。
路上跳出開個大叔,手拿一米開山刀,一刀你高興啊,二刀我舒爽啊~
死了。。。

那麼,請問,一個外出的人,肯定會有目的:
走親訪友,上班等等,那麼這個被害人就有明確的路線~
在案發後,嫌疑人處理掉血衣,跑路了~~(又要老生常談了。。。)

?作案地要熟啊!
被害人所經過的路線,附近的村莊/山裡的獵戶/護林員等等
要排查吧?
好的,還是跨區作案,城裡來的,或者一個在城市的鳳凰男回鄉~

案發前後交通工具要被排查,大巴車/火車點等等~
假設是陌生人,畢竟鄉土啊,本地的就那幾百戶,跑車的司機肯定熟~
那麼問題來了,這時候有個陌生人。。。你說繪畫時是不是重點監控啊?
再說,現在的大巴,有監控啊。。。

再假設,變態男自行駕駛~
嗯,一個陌生人,來到案發地,不可能沒人看見啊!
咋說也有幾個印象啊!
農村小超市的大媽,曬太陽的二大爺,追著汽車跑的二狗子家滿5歲的小娃娃~

車輛大小/牌標/車牌/車色/萬一碰到的懂車型的三傻子更完了。。。

作案後逃離,根據二大爺/超市大媽/小娃娃/三傻子的描述:
重點監控所有入城道路!找到嫌疑車輛。。。
哥別告訴我你租的!租的還要身份證呢!

?吃喝拉撒~
兄弟,知道技偵么?
刑警是警察,片警是警察,技偵也是警察!
用一句很老的歌詞是:
他大舅,他二舅,都死黑皮子!

你說,在你蹲點狩獵時,要吃吧?要喝吧?哪怕你沒有遺留這些垃圾,要排泄吧?
好的,技偵的朋友上吧~
研究便便的不止阿拉蕾,還有我們的警察蜀黍~~

雖說噁心,但是逢命必破啊!
捧著7塊全素的盒飯也得盯著排泄物研究!
(鞋印和輪胎印我就不說了)
我就不信有幾個犯罪分子連排泄物都帶走,這心理素質,以前干特種兵的?自己都噁心~
(所以,有糖尿病的人,沒事也別犯罪了。。。飲水量和排泄頻率會讓你死的很慘)

?逢命必破
嗯,這是老傳統了,雖然蠻不講理,但是確實有效果。。。
一個人,面對整個團隊或者說整個國家機器

不好混啊!
而且,第三代身份證的普及,保留DNA和指紋,你想跑?
面部識別,也越來越先進。。。你去銀行辦張卡都要掃臉了不是?
現在三方共享資源(移動運營商/銀行/公安)

唉,這兩年我總掛口頭上的一句話:
共產黨有文化,太他媽可怕了。。。
知道第三代身份證的普及,對我的業務有多大的衝擊力么?
有苦說不出啊!

不怕流氓會武術,就怕流氓有文化?共產黨有文化,死一摞流氓!

當年很多懸案/要案,放在如今。。。分分鐘弄死你~
而且不是很所有人的心理素質都能抗幾十年!
很多人感覺中國警察不行~
你見到的,也就是片警/協警~
幾百塊,或者3K以里的工資,面對著轄區內高發的案件,早就麻木了,警力優先針對大案~
幾百塊的扒竊案?對不起,找治安去~
幾千塊的網路詐騙?對不起,我們網安追著的都是上千萬的案子~(很多都是極少成多,但是追回來的資金,抱歉,就那麼點,給誰?分到的當然感謝,沒分到的,哪怕案子破了,還以為警察蜀黍沒管呢!)
殺人案?精神病?官官相互?要不你去找人大談談,規範一下我國對精神病的認證?


說真的,很多不是警察的鍋,警察都背了。。。
更何況有的案子,被害人根本懶得報案,甚至對於協同跟進的熱度都不如家裡貓生病來的緊張。。。

現在是群眾把警察當神,有困難第一選擇~
現在是群眾把警察當奴才,隨叫隨到,啥警民合作?我們納稅人養著你們,你咋那麼多事呢?總問我幹啥,抓人去!

奉勸一句:
少犯罪,頻率越高死的越快~
別不把中國警察當回事,以為在網上看多了黑警察,就真感覺那是一幫廢材。。。

我國警方的經驗。。。甩各國幾條街,各種稀奇古怪的案子,為資料庫和警務通帶來了很多經驗!

還有一句:
偷腥的人,別找警察結婚,隨時監控~


笑…算是專業相關題…

我這麼說吧,看智商。一個沒有受過專業反偵察訓練或者沒有足夠縝密的構思的話,還是很大幾率被查出來的。

例如:一個普通人奔襲到千里之外的小山村,周圍沒人看見也不可能有監控,一刀過去就捅死一個不知道是誰的人,然後馬上跑路。現場沒有遺留任何東西和指紋。

也還是很大概率被抓到(這就看當地警力和上心程度了),真的想抓的話,大範圍排查周邊居民對異常人口印象和案發現場足跡,尤其是能找到被遺棄的衣物或兇器的話,基本短時間內就能找到兇手。
但如果好幾天都沒有線索,那基本就是懸案了。
但實際上普通人幹這種事,最大的可能是還沒開始跑就被逮到了。

稍微專業一些的做法是殺人手法和逃跑方式事先策劃好,但殺人時間和對象隨機。純粹為了殺人而殺人,毫無目的性。
例如同樣是奔襲千里到小山村,但全程坐黑車,避免在交通系統里有記錄。沒有監控沒有人看到。用增高鞋墊穿大三號的鞋子,帶上手套,用氰化鉀甚至更強烈的藥劑隨便毒殺一個路人。然後攜帶所有東西不要丟掉,一直步行至公路上攔下一輛非本地(越遠越好)只是路過的貨車,給錢要求順路搭載到另一個城市然後再坐黑車回家。(一般這個時候警察都還在村子裡盤查走訪。是不會直接大量幾百警力盤山搜查的。等他們展開範圍以後你已經在家看新聞了。)
到家以後將大三號的鞋子和一些其他衣物一起拿去捐贈給貧困山區,將剩餘的藥劑處理掉。總之不能丟垃圾桶更不能丟棄在任何公眾場合。如果附近有高山,直接拿去丟懸崖下。


一般這樣是查不出來的了,除非你運氣實在不好,貨車司機剛好在本地路段出事被盤查的時候恰好發現。否則一般長途貨運,下一次經過的時候起碼是一兩周以後了。

刑偵其實就是就是靠兩樣東西:
1線索 例如血跡兇器指紋目擊者等
2人心 通過對罪犯心理的推敲而判斷動機及下落等

其實刑偵之間差距也很大,落後地區的你猜能有多厲害?
很多普通話都說不標準,就不談破案了。只能抓些蠢貨。
所以只要1不留線索,2你腦子比第一批那些刑偵人員好使就行。

一般這樣隨機無目的殺人,只要第一時間沒有證據抓到人,後面只要沒有意外基本都沒辦法的了。

其實上面兩種方法都算蠢,有點腦子的應該都不會用這種不經大腦的方式。

例如隨機入室給不認識的人下個慢性毒劑。最好搞個滅門,警察基本就奔著仇殺去查了。

刑偵學的都是套路,看到有些答案說不該在網上說出來的,還有保密的。我只能說多少人打入內部了,就那點教科書式課程早就爛了,全教的常規犯罪套路。偶爾不按套路就沒轍了。

要是還有更高端的我就不清楚了,但僅看目前全國範圍大量推廣的刑偵教育,大部分人都能學的,當然不可能是多難的東西。


真正有能力的罪犯根本就不care,該怎麼玩還是怎麼玩。

不過基本沒人會做這種浪費精力有沒有好處的事情而已,除了某些以殺人或者逗警察玩為樂趣的。


講個六扇門盆友說的案例吧。我所在的江蘇某五線城市市郊城鄉結合部處發生一起命案。被害人是失足婦女,通過屍檢六扇門斷定了案發時間,但是因為案發地比較偏僻附近沒有監控和目擊證人。就是一起簡單的謀財害命案,可現場沒有任何有用的線索。這時候盆友的領導六扇門老司機X隊發現案發現場附近有中國移動的信號塔。迅速打電話給中國移動,要到了所有在案發時間進入案發地點附近這個信號塔的手機號。結果六扇門得到一個大約N人左右的名單資料。盆友和他們的同事挨個排查,最後找到了犯罪嫌疑人。盆友經常調侃的語氣和我說:不要犯法不要犯法不要犯法,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希望知道的人別拿這個顯擺,偵查措施屬於保密的內容,公開出來弊大於利。


工作幾年,說來也經歷過好幾起殺人案了,可以說一下我所了解的。

工作在東部某省份,刑偵技術在全國來說應該不差,出了命案之後領導也是很重視的,第一時間組建指揮部指揮案件偵破工作,不過說來說去也就那麼幾招。

一是法醫對屍體解剖,鑒定死亡原因、致命傷、死亡時間之類的,不過犯錯也是有的,影響案件偵破也是木有辦法的。

二是現場痕迹檢測,無非指紋、腳印以及能獲取dna之類的,不過就算獲取到了dna,也沒有非常完整的庫來做比對,只能針對特定嫌疑人做比對,不過我國新一代公民信息記錄肯定會包含dna的,大勢所趨。

三是圖像偵查,主要通過案發現場或附近攝像頭採集到的圖像來收集信息,應該說對目前大部分案件,圖偵是最重要的,很多工作都需要立足於圖像偵查,不過就我們這裡來講,市區攝像頭還好,縣城以及農村的攝像頭大部分都不給力,用到的時候恨得牙痒痒。

四是技術偵查以及網路偵查,應該說這是非常有效的一塊,也就是針對電子設備,多的就不說了。

至於其他的常規手段,比如分析關係人,排查附近人員之類的不多說。

總的來說,對目前大部分命案都是卓有成效的,畢竟大部分人作案沒有那麼嚴密,反偵察意識沒那麼強,命案又是不計代價來偵辦的,雖然很多地方不盡如人意,效果還是良好的。

ps:今年就經手過一起無差別殺人案,依靠很糟糕的圖像信息以及其他一些手段,案件還是很快告破了的。


剛好最近又碰到一起殺人案,破案神速,不得不說,公共場所攝像頭絕對是公共安全的重要保障。政府多宣傳一下治安探頭,不知道能不能給潛在的犯罪分子更大的威懾呢?


反對目前排名第二的答案
以現代的刑偵技術,無差別殺人案到底能不能破? - 栗先生的回答

最初我看到這個答案的時候,我作為一個移動通信業內人士的最大感受是疑惑:1中國有三大移動運營商移動聯通電信,你看到附近有移動的信號塔就推定人家用的移動的號碼?2城鄉結合部的1個基站2/3/4G加起來每小時用戶數至少在一百以上,而且也不一定是你看到這個基站就用這個基站的信號,可能要篩選附近好幾個基站的話那就更多了,他原文里說「移動提供了一份20多人的名單」(現在改成了N人),我直覺這不太科學。於是點了反對。

我去查了下一些用到通信技術來偵破的案例,大多是運營商和通信管理部門來配合的,沒發現警方有啥NB的黑科技。於是我去這個答案下面寫了評論,說了下我在技術方面的疑惑,同時拋出我的觀點:「我不是說鼓勵犯罪,是想說現在的移動通信網路輔助刑偵真沒有想像那麼簡單。退一步說,如果真這麼簡單,那你擔心你的隱私權么?」如下是我的評論和他的回復。

他回復我的語氣不是很友好,但是迴避了我的疑惑,以至於我懷疑他有沒理解我想討論的重點。我只想告訴他,也許他的朋友運氣好,正好就查到了線索,但你這是海撈針的思路,況且黑卡也不少,不能因為你一個案子而覺得所有的無差別殺人都能破。他覺得我很可笑也很可愛,但顯然他除了嚷嚷自己跟公安系統如何如何熟悉,並沒有能力去分別到底什麼情況能通過運營商查到線索。

最可笑的是他這一句話「我覺得我不是老司機我不知道他為什麼那麼叼」,也就是說別人跟他吹個牛他堅信不疑,我作為專業人士告訴他這個是不可能的他卻不去分辨。最後我勸他不是專業人士別來強答,他果斷拉黑了我……知乎的戾氣和用戶素質確實令人擔憂啊

說了這麼多對答案的反對,卻並沒有正面回答到題目,那我說一點移動通信對於刑偵方面的一些輔助吧,也算是從這個角度回答一下題目吧。看了下其他答案都說有可能泄密,我盡量簡練。

周克華案子的時候,我所在項目運營商也被要求配合調查,聽說是省公安廳下的文件,讓從手機號碼方面查一下。我們先去案發地現場測試,看可能會佔用到哪些基站,然後把附近5-10個基站全天用戶號碼調取出來,由運營商內部把有實名信息的全部去掉,然後出來一份大約500個左右的黑卡號碼提交了上去,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為啥,因為公安機關也知道他的反偵察能力很強,基本不會留下電話卡這麼明顯的線索。另外要跟500個號碼的線索,工作量非常大的。

所以如果公安機關有目的嫌疑人或者號碼,需要查行蹤,這個不關機是很好查的;但如果指望通過未知嫌疑人的活動區域來大海撈針是很困難的,可能偶爾有一些成功的案例,可能現在全名實名制也更加精準了,但仍然很難。


中國破案率多少?40%?還是50%?可想而知了。無差別?流竄全中國,殺人不分左右。無固定目標,晝伏夜出,息於荒郊野外,不使用任何現代化交通工具(火車汽車飛機等)只騎自行車。不搶,不姦,不留活口。作案目標主要在城鄉結合部。我們這附近縣市就有滅門案十幾年一直未破,作案手法據說是職業殺手所為,一刀割喉。拉網排查一無所獲,只能變成懸案了


我家在南方 是不發達的南方 在墓園還沒統一由政府管轄的時候 大多數家庭都有自己在山頭上的墓園 而且是幾代人(據說)
初中的時候清明回家掃墓 出了二級路口往自己家旁的墓園走 一路上蠻多井的 村裡人都是自己打井水 走到一個有高高水塔的水庫的時候 看到在水庫旁的井口下有很多高跟鞋和包包(不是深井 井口很大的 裡面已經幹了)
那時候我問我媽 我媽還刻意告訴我是有人偷東西吧 不想被抓到就把證據丟在這 反正沒人來看
我不傻 看到高跟鞋 還有很漂亮的包包 下意識就想到關於女性很可怕的事

––––分割線––––
直到一年後 看到真龍新聞 警方發現了一個犯罪團體做案證據 稱這個團體 專門在大沙田行兇的 強姦 搶奪 放高利貸 總之說的無惡不作 我一看記著拍的地方 我擦這不就是清明看到的嗎 而且 相比當時 幾乎多多少少的井裡都有一些。。。

但是

哪怕說的怎麼樣 最後一個人也沒抓到

至今我快大3 這件事一直沒有後文 彷彿昨天的太陽 過去就是過去了

在我們這個城市 說真的 那天你的同學失蹤了 說白了亦或是發生了犯罪行為 我想就算留下了證據警方一般也差不到 這不再是罪犯的問題


自己親身的事 周末 家裡門被翹 不敢出聲 打電話報警說有入室搶劫 到了晚上都不見派出所的來 後來打電話過去 派出所的人教我們收集好證據給他們取證

呵呵


理論上可能的,只要沒人報案,也沒有人發現屍體,就不會有人去查。


刑偵技術破案的細節不可能都公開,但要相信警察,相信國家。祝好。


能。請勿懷僥倖心理。
除非像我以前一個答案說的:
你奔襲千里,到荒無人煙的落後地區殺幾個個基本無社會關係的可憐人。

要殺隨機的一個城裡人而不被偵破,你必須是:
1有反偵查能力的戰士(退伍軍人/公安)--避開漫街遍樓的真眼假眼。
2心理素質過硬的屍體處理大師(醫學/解剖學背景)--在城市中作案後碎屍百段再封入密閉容器中封存。
3運氣非凡的賭徒(經常扶老奶奶過馬路雙色球能中的那種)--謀殺沒有短時間內引起被害人家屬懷疑,不至於數天內迅速立案(例如打斷受害人上班上學,夫妻相聚,接送孩子,參加活動等)。

否則,必破。


破案不看動機,不看手段。只看案子大不大。對於單個警察來說,破案是困難的,但是警察是國家暴力機器嘛。
舉個例子

三年前,兩省交界處某村莊,一小超市發生一起五人死亡的滅門案。
案發夜間三點,村莊沒有監控。現場凌亂,沒找到兇器以及腳印以及指紋以及兇手血跡,死者多身中十數刀。超市現金未丟失,這麼一看,大家會以為是仇殺吧?接下來就要走訪村子詢問死者平日有沒仇人?
次日早七點村民報警,十點後兩省警察設卡封鎖交通,調取了三日內所有通話錄音,同時監聽當地所有電話,聽到某手機向親戚要錢準備出遠門,根據電話定位跟蹤調查了一個未成年人。
最後是買東西時看見收款機有錢,準備搶劫,夜間入室殺人,殺人後後悔,一分錢沒帶走。

這個案子調用了兩省數百人,兩日破案。。

可能會有同學出來表示手機是私人物品,監聽是違法的。不過這個事吧,我也這麼覺得,但我也沒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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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都是我編的,接下來編不下去了。╮(﹀_﹀)╭
大家淡定,我就不匿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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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第一個案件後更新了部分內容,也是評論區問的最多的問題。
其實我本人和刑偵毫無關係,有一個刑警朋友,所以偶爾會聊聊這方面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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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書記的提問,這是一個悖論

越是精心策劃的犯罪行為,越是擁有漏洞。


你又要無差別殺人,又要毀滅所有生物證據,這就是既要即興表演,還要表演的完美無缺!這不策劃是不可能的啊,但是策划了又不算是無差別殺人了。


而且當你策划去殺一個人,在毀滅證據過程中,其實你已經再重新創造證據了,就和說謊是一個道理。


我記得我問過我的刑警朋友幾件無頭懸案。


印象最深刻的是兩件。


幾年前吧,A殺死了B,將B肢解,一切證據都指向A,A被警方控制後也供認不諱,承認殺人。


但在辦案民警錄口供的時候,民警疏忽大意,問了最致命的一個問題。「B的頭呢?」

「在他身上啊。。。」


這一句話,就將A的所有證言全部推翻,因為B的頭一直沒有找到過!也並不在他身上!


我的朋友說,屍體是第一證物,也是最關鍵的,如果你能創造了屍體上的矛盾,那麼警方是拿你毫無辦法的。

不過沒過幾年B的頭就在一個施工工地里被挖出來了。
A立刻伏法
(這也是為什麼歷史上有那麼多變態殺人狂喜歡把屍體用水泥藏在自己家裡的原因)
-------------8月29日晚更新內容-----

第一個案件中有證物與證言的矛盾,A暗示警官頭沒有消失,但證物顯示矛盾,證據鏈斷裂。

相似的案件我想起美國的辛普森殺妻案,不熟的大家可以去查一下。

辛普森的殺人罪名應該是事實,明眼人都可以看出來,但是李昌鈺博士提出了手套證據的疑點,還有作案時間上的不可能性,讓辛普森逃過一劫。

這裡不評價辛普森案件,但李昌鈺博士本人是一名出色的刑偵偵探,他個人肯定是知道辛普森就是殺人兇手的,但由於證據鏈的斷裂,他依舊替辛普森提供了最關鍵的無罪證明。


雖然中國不是走無罪推定流程的國家,但明顯的證據鏈斷裂依舊會影響嫌疑人的定罪。


我說的兩則故事都發生在長江三角區的發達城市裡,刑警與法院的綜合素質都屬於國內前列,所以刑訊逼供基本可以排除。(不黑不吹的說,刑事案件的冤假錯案越來越少了,現在翻案的大多是十五年以前的案件,那時候確實是很黑暗。)

----更新內容結束--------

第二個很經典。

C是一個老人,家住城鄉結合部,在每次回家的路上,會有一段沒有監控的視頻區域,區域內附近有一條小河。


這天早上老人出門,經過無監控區域後消失,屍體在下午被人發現,是在附近的小河中溺亡。

老人身上有明顯掙扎和打鬥痕迹,但由於老人早上很早出的門,所以並沒有目擊者。

現場只留下一個皮鞋腳印。

警方基本上把那天出現在無視頻監控旁邊的所有人員都排查了,但是沒有一個符合。

然後警方拿著腳印的模印走訪周圍所以商場,詢問購買同一款鞋的人的信息,但是毫無所獲。

就這樣完全消失了。
其實完美犯罪並不是不可能,但刻意的追求完美犯罪是無法完美的。

留下無關緊要的全部證據,做一個天衣無縫的完美矛盾,警察就拿你沒辦法了


不過呢,我一直覺得只有超能力,才能讓矛盾完美無缺,否則,總有露餡的一天。


寫的有點亂見諒


澎湃新聞28日從浙江溫州市公安局甌海分局茶山派出所獲悉,12月26日中午,寧波某高校18歲的大一女生阿虹(化名)在溫州大羅山景區山路上墜亡。事發時,阿虹正在溫州大羅山景區山路上騎著一輛「死飛」。

死飛(Fixed Gear),又稱單速車、固定齒輪自行車,為了追求簡潔、個性,有的「死飛」甚至去除了普通自行車上包括前後手剎在內的零件,前進時想剎車後車輪必須做倒蹬動作。因不符非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死飛」在國內不允許上路,目前深圳、瀋陽、廈門等城市已禁止「死飛」上路或銷售。

25日,阿虹從寧波趕往溫州看望高中同學並為同學補慶生日。26日,兩名女生結伴去大羅山騎車遊玩。阿虹騎著同學的「死飛」,同學則借了一輛普通自行車。阿虹一路跟在同學後面,當騎到一個U形拐彎處時,阿虹撞到路邊護欄,連車帶人一起掉下近10米高的山崖,摔到了步行台階上。

微博網友「呢喃nnnnnn」目睹了事發經過:「今天早上去大羅山爬山的時候,遇到一個大學生騎車太快,從山上飛下來,騎得是死飛,正好摔在我面前……千萬別在山上騎車太快,要小心注意。」

接警後,茶山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發現出事阿虹沒有戴安全頭盔,騎的確實是「死飛」。阿虹的姐姐告訴民警,妹妹從未接觸過「死飛」,也不是很喜歡運動。


我想到兩個案子,跟殺人無關,卻也是無法破案。都是曾經哪兒看到的,憑印象寫。
第一個案子,是一對同卵雙胞胎兄弟和一個妹子,在三個人都喝醉的情況下,發生了關係(也許兄弟倆都幹了,也許是其中一個)。醒來後,誰都不記得是雙胞胎中誰跟妹子幹了。幾個月後,妹子懷孕並生下了孩子。兩兄弟都認為孩子是對方的,不是自己的,不願撫養。於是妹紙告到了法院。DNA提取技術無法分辨孩紙的生父是同卵雙胞胎中的哪一個。案子卡住了。最終案子怎麼判的我當時沒有看到結果。如果判其中一個撫養,沒有證據。如果判定兩兄弟都撫養,孩紙只可能有一個生父,那必定冤枉一個!
第二個案子類似。兩個人喝醉了酒,輪流開車,在荒郊野外路上撞死了人。因為沒有目擊證人,而且最近的監控在5公里外的路口。雖然路口監控看得到司機,但是5公里內換沒換人開車誰都不記得。兩人都覺得,並一口咬定是自己開車撞死的人(測謊通過)。這個案子如何判定?判定任何一人,都可能冤枉一個,放跑真兇。兩個同判,必定有一個被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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