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陳奕迅2010DUO演唱會的改編版《與我常在》?

據說後面的即興很牛逼


《與我常在》是陳奕迅1997年發行的專輯,差不多二十年了,然而專輯裡依然有一些不可錯過的好歌。

聽到這首歌的時候是正在跟一個好朋友相處,那段時間我住她家,年少的友誼總是如愛情一般濃烈和極端,只有愛和不愛,只有形影不離和冷眼相看。那時候的我們每天一起吃飯逛街看電戲,聊天睡覺寫信,如熱戀期的情侶,甚至許下是彼此將來沒有男朋友也沒關係互相依靠的誓言。

所以,厭倦和決裂也許是由誰有了新朋友或者男朋友開始的。

到後來談戀愛的時候,和所有戀愛中的女孩兒一樣——分享。迫不及待地想要時時刻刻一起分享,分享興趣愛好分享感情分享一切自己喜歡的事情。

在一起看每齣戲 在一起嘆每口氣

再細常 同偕到老的況味

每分鐘也抱緊你 沒有一秒共你別離

還攜手看著生與死

在一起與你工作 在一起與你摸索

兩個人 同時佔有的快樂

每分鐘與你揮霍

沒有一秒沒我在旁

還攜手看著天空黑與光

坐著卧著都分享 日日夜夜也為彼此設想

站著望著都分享 就在夢內發掘這真相

林夕已經具體到每一幅具體場景了。

在一起看每齣戲,在一起嘆每口氣。最好的朋友和最愛的戀人。和他們在一起的那種狀態如此依賴,仔細想想那種畫面很溫暖和友愛,沒有一秒的分離,兩個人生活努力想融為一個人,一個人又藏著兩個人的期望和秘密,一起工作,一起摸索,一起攜手看天空黑與光,親密無間到同生共死。

與我常在,如此溫馨浪漫。

然而如此表面的恩愛,兩個人只能到夢裡去發掘真相。

我想你一定有過當別人頗有興緻地給你分享某一故事或者物品的時候,你驚訝讚美,其實心裡悄悄地不屑一顧。所以,當你想要時時刻刻與愛的人分享什麼的時候,面前的他也會有嗤之以鼻的時刻嗎?

這一份想要『與我常在』的期望,其實怎麼會不讓人失望。

除非你是我,才可與我常在。

不久前收到一個朋友的信息,他說:「其實你知道么,一個人有時候真的無依無靠,用或者濫俗的話說,真的好寂寞好寂寞。雖然有那麼真心的夥伴,可是自己也想找個人可以讓兩個世界相互依偎,好好地愛著彼此,鬧些小脾氣斗下嘴。只是覺得,我不知道該怎樣說,我們都是詞不達意的孤獨患者。」

說到底,還是孤獨。一個人的不知所措。

可是怎麼會不孤獨呢,從生下來就是一個獨立的個體,與生俱來,不可消散。

打一個不恰當的比方,即使我們每天24小時和愛人在一起,一起分享交流,當你們一起沉睡後,你所做的夢,你的大腦意識都是你自己的,並不是你和他共同所有的,所以,怎麼會沒有孤獨。

即使有人時時刻刻與你在一起,與你一起逛街、看戲、工作、吃飯、散步、看日出月落,但卻沒有一個人能一直和你的情緒你的感受保持在同一個頻率,想你所想,痛你所痛。

我從前特別依賴於別人,害怕一個人獨處,直到有一天自己一個人在家心情鬱悶抄寫《無量壽經》,抄著抄著便沉沉睡去了,醒來的時候,看見筆停頓處,經書上寫著:「人在愛欲之中,獨生獨死,獨去獨來,苦樂自當,無有代者。善惡變化,追逐所生。道路不同,會見無期。」

除非你是我,才可晝夜常在。

這個世界充滿著巧合的契機,巧合的你和他中意同一本書同一套戲同一首歌,巧合地你愛他,他也愛你。除卻巧合之後,那些不太巧的事,是不是應該尊重它的存在,彼此留下一些空間給這種不巧合。

戀不來,從厭倦里偷取愛恨。

李宗盛那一首《陰天》應該是最好的例子和勸慰了吧。「開始總是分分鐘都妙不可言」,熱戀和厭倦。時時刻刻地粘在一起分享和消費感情,這一種『與我常在』是不是真的如此溫馨浪漫。

歸根結底,我們要明白的還是我們總會一個人,總會孤獨,除了自己沒人可以無時無刻相伴,陪你纏綿,陪你浪漫,陪你天涯海角。明明他不是你,所以你能要求他什麼呢。理解愛護你所有一切,陪伴追逐你直到永遠?

這首歌在勸慰對方的同時也在安撫著我們自己。學會享受自己的生活,欣賞屬於自己孤獨,看書看戲聽音樂寫文章,一個人從鏡內發展恩愛,自由而快樂。

每次聽這首歌都不會覺得是97年的作品,陳奕迅年輕的聲音聽出一種無可奈何和淡淡滄桑感,在充分表現聲音的同時,也把整首歌的歌詞展現得淋漓盡致。

Eason曾在大陸的演唱會裡說過,《與我常在》是他最喜歡的歌之一,總是換不同的編曲在演唱會上演繹,2010年的DUO演唱會他就唱得很詼諧很有動感,一副看開之後開心得要死的樣子。

無論是時間還是空間上,我們都是一個個獨立的個體,珍惜每一次同行和陪伴,卻也不過分依賴失去自我,終究這世間我們還是要獨自行走,品嘗一個人的燈火闌珊。

在一起 會有多美

在一起 也會不美

一個人 同偕到老不靠運氣

擴展閱讀:

關於這首歌,網傳的是有三個不同的版本。

「一 、自己戀著他人,但卻又是暗戀,無法言語。所以才會千方百計的設計出種種戀愛的感覺。

二 、他人戀著自己。對方對自己的愛,自己沒有感覺,所以很嘆息的說了一句,除非你是我,才能與我常在。

三 、自戀。其實,戀著的正是自己。所以,才會一個人,從鏡內發展恩愛;所以,才會一個人戀不來,才會晝夜同在。」

但其實關於歌曲的解讀向來都沒有一個標準的答案,你們所聽到的都是你們自己的故事和理解,不是林夕的,不是陳奕迅的,也不是我的。所以,我們所寫的只是自己的故事和理解,我想沒有對錯,更不值得去爭論,只是想與你們分享。

祝,傾聽愉快。


創建於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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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而言就兩個字,瀟洒。唱的實在太瀟洒。

現在大家都知道那晚陳重感冒嗓音質量打了很大折扣,但開嗓之後其實陳的演出狀態非常好。

很多人覺得duo那場像車禍現場,但其實陳只是在音色上顯得過於干啞(重感冒打封閉),在音準並沒有太明顯的失誤,這得益於陳高超的演唱技巧和音感。在極為不利的嗓音條件下找到最合適的演繹方式,這需要對音樂有極強的理解能力(參考同場的約定及喜帖街)。

而在節奏上陳已經趨於完美。在這首live中對於附點的運用如火純青,使整首歌始終富含著很強的表現力,這種即興發揮出的律動感聽著非常過癮,且不會令人覺得乏味。

我覺得很多人不欣賞也很正常,國內許多聽眾對於音樂的欣賞還是偏於保守的。他們對於歌曲可能更希望歌手可以中規中矩的演繹,最好能和cd里一樣。而不是歌手即興發揮根據當時的情緒自由演繹。

這版的與我常在在我看來是完全可以超越cd原版的,因為聽著實在太過癮了。


這裡順便提一句,國內大部分聽眾對於一首歌好不好聽還基本停留在音色以及高音的使用上。這也是為什麼鄧麗君這樣無比優秀的歌手只被人記得其出眾的音色而其在節奏與語感上的造詣往往被忽略。


不要據說,你自己去看一遍現場版的live再來證實自己的觀點。個人而言很喜歡這個版本的與我常在,當時的Eason嗓音應該是不在最佳狀態,但完全唱嗨了,即興發揮這種自信也真的是信手拈來,點贊給他,2010年DUO的他和他的團隊。


這首歌作為手機鈴聲六年了


只能說eason唱的入戲了,然後在演唱會的即興編改其實也蠻不錯的,同一首歌其實用不同的心情去唱帶給觀眾的感受也是不一樣的。


被我大學室友評為最牛逼版本的存在,每次KTV他必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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