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暴走漫畫王尼瑪稱被監控,創始人回應系公司網管滋事」?

新浪科技訊 12月21日下午消息,近日,暴走漫畫的IP王尼瑪在微信朋友圈發布了關於遭到公司創始人兼CEO任劍的不公待遇。

  王尼瑪表示,自己不是王尼瑪,只是個頭套而已,只是個帶頭套的人。「任劍是公司的老大!王尼瑪只是頭套!而我只是一個暴漫的簽約藝人。可我永遠不可能真人出鏡。」

  王尼瑪說自己受到了諸多不公正待遇,第一,監控設備安裝到卧室;第二,打欠款借條,欠條打了錢只給一半;第三,藝人合同里有苛刻條件,十年保密協議、五年賣身契,另外附加個人所有技術歸屬權為公司。「我已經收到任劍的威脅啦!他說能讓我永遠開不了口,離職的時候給我一份離職禮物。我其實就是那個給公司賺錢的工具,說句實話,我真的為公司賺了不少錢。」

隨後,任劍也在朋友圈闢謠,「一切都好啊各位,謝謝關心。離職的網管拿著公司的微博和直播賬號滋事,已經交由公安局處理。」

任劍在接受新浪科技採訪時表示,實際上,發布這些謠言內容的這位員工是公司網管,負責電腦網路,招聘進來時曾說自己有欠債,一共借給他15萬讓他還債,但借款他全部用來買摩托車,自己依舊通過各種借款渠道借高利貸。

  「撐不住了再開口問我借錢,我不借了並且覺得他不稱職,離職也是他自己提的,我們順勢就答應了(12月14日)。但是借款合同是2年所以我們還是要保留2年後讓他還錢的這個權利。」

  但在昨日,公司發現有2個微博登陸不上去,登陸手機和密碼都被修改,在大約凌晨2點,公司鬥魚和熊貓的直播賬號也被掛上了其他內容。

  據任劍介紹,目前該事件已移交警方處理,立定性是職務侵佔和網路盜竊。

  王尼瑪為暴走漫畫官方主編,以及旗下的《暴走大事件》節目的主持人,也是暴走漫畫的核心IP。此前的11月,暴走漫畫旗下的《暴走大事件》曾因內容問題被下架,現已復播。(宵寒)


已向正規媒體回應過此事是一名離職員工在胡鬧,公安機關已經立案調查。現在逼我證明我是我,我是誰你們不早就知道了嗎!動不動就讓我上熱搜,下周大事件的本子還沒寫完呢!


大家好,我是任劍,我是暴走的幾個聯合創始人之一,由於編劇水平最差所以只好當了CEO。我本想繼續待在幕後暗中觀察,但王尼瑪說不能老是只讓他一個人的名聲頂在外面,所以趁著最近上了次熱搜,我就順便出道了,未來請多多指教。接下來給大家分享一下這次熱搜風波的進展,希望能消除大家的一些誤會。

事件先後:12月14日,我司一名前員工因為被高利貸追債,問我借錢,我拒絕後提出離職,至今未辦理離職手續。12月20日晚,該前員工操作極品國產阿香的微博以及一位金融博主爆料稱王尼瑪被我迫害離職。12月21日,該前員工接受了一系列正規媒體的採訪並進行了直播持續爆料。12月22日凌晨,前員工道歉並發布了視頻,金融博主轉發澄清誤會。

此事件的性質最終是一場惡性鬧劇,所有人,公司、媒體、粉絲、路人都被耍的團團轉,對此向大家表示由衷的抱歉。

彙報一下我這幾十個小時都做了什麼:

- 查清到底發生了什麼

- 請律師介入,報案,去公安機關遞材料

- 安撫親朋好友同事我們還好好的

- 和媒體朋友溝通澄清誤會

- 目前已與該前員工碰面,正在積極配合提供材料

在這過程當中,我發現澄清這個事兒的邏輯似乎是個死循環:我們必須在保護王尼瑪真實身份的前提下去證明其他人不是王尼瑪。┑( ̄Д  ̄)┍所以事件演變成了我必須一條一條的自證清白。那我就一條一條的自證清白吧。

目前各方網友的質疑:

1. 監控、賣身契、天價違約金等控訴是怎麼回事?

監控:一個放在電腦旁邊的攝像頭被說成是監控,這個攝像頭也是他自己買的,這是他本人提供的攝像頭購買記錄:

賣身契和違約金:勞動合同期限五年是他本人當時的要求,違約金是我們HR定的30萬。實在不知道要解釋啥。

2. 這個人有沒有以王尼瑪的名義約炮?

網路的傳言我也無法核實真假,員工的私生活只要不干涉工作我也無權過問。有一次粉絲群里傳出一名自稱是他女友的人說要到某個漫展去找王尼瑪算賬,把我們全部人都嚇一跳,還臨場調配安保人手,最後也是虛驚一場。此事後我們嚴肅的警告過他。

3. 為什麼一個網管能跟CEO借15萬?

澄清一下,這裡5w5是我借的,還有9萬多是我的助理借的,前後總共15w左右。他在入職前就跟我們坦白過他身上背了高利貸,但是非常誠懇的表示要洗心革面好好工作,我很感動,希望真的能夠幫他走出泥沼重新開始,於是和他簽署了總額為10w的借款協議,先借了5w5,後來發現他拿錢買了車而不是還債,於是很生氣就沒借後面的部分了。後續他錢不夠用繼續向我的助理借,我的助理起初並沒有跟他簽署書面協議,12月14日確認離職的時候讓他簽署借款協議,他當著我助理的面把協議撕了,然後跑了。

4. 為什麼我堅稱他是網管,他曬出的卻是演藝合同?

認為這是我撒謊的石錘的朋友沒有錯,但我也沒有在撒謊。大家都知道,我們的藝人許多都是因為編劇拖稿啊,攝像師虛焦啊,由於外面藝人不好請,經常隨機抓個同事就演了,任何同事都可以沒事來出個鏡,老出鏡老出鏡開始有粉絲了就轉崗成藝人了。也有是以表演名義簽進來,但因為有特殊才能會兼其他的工作,或者因為不能勝任藝人工作而轉崗。這位前員工就屬於後者。他在來公司之前自己是開過電腦城的維修小攤,人看起來聰明伶俐,做事情手速也很快,這個能力我認可,轉崗成網管之後還做的挺好,轉崗後他也偶爾以黑尼瑪的身份在直播間出鏡,並非自稱的「王尼瑪B角」。勞動合同里關於轉崗的描述:

如果隨便誰帶個尾戒就能證明他是王尼瑪的話,pino還帶尾戒呢。王尼瑪有時候水腫帶不上也會懶得帶。

5. 王尼瑪到底是誰?

王尼瑪和我一樣也是暴走的聯合創始人之一,他是暴走整個內容部門的總監,暴走大事件的總編,他是我認識的最牛逼的編劇,我作為CEO的存在就是為了讓他能夠繼續儘可能不妥協的去專註創作,所以我的一大部分工作就是調解商業組和編劇組的日常撕逼,嗯,我和他經常因為廣告吵架對罵J 而隨著王尼瑪火了之後,他必須要花時間代表暴走去參加各種各樣的活動,只能見縫插針的去創作。這不,昨天在直播前一刻還在吭哧寫本子。所以想不想找替身,他和我都太想找了,我們曾經笑說我們招人先看肚子吧,肚子像的優先錄取,所以公司的同事有「一肚」「二肚」「三肚」這樣的代號,我大概是「一百四十七肚」。他這段時間生病,一直是忍痛在錄節目,讓他去住院做個手術,發現前後加起來時間會超過一周,但是每周都得錄大事件啊!他根本無法擁有超過一周的假期!於是他決定採取緩慢治療,慢慢吃藥。這個事情他是絕對不會跟你們說的,他這個人比較矯情,討厭賣慘。這段話我故意沒有提前發給他看。你說這樣的人,他再是個死變態再怎麼跟我吵架我也愛他。所以大家放心,你們愛的王尼瑪就是我愛的那個王尼瑪,你們在暴走大事件看到的王尼瑪從來就是他一個人,從第一季到現在到以後全都是他,歡迎大家逐幀看他肚子的變化,接受實錘。

最後關於這個前員工,今天人已經主動到西安,現在已經認錯並在積極配合溝通提供材料,我還沒想好怎麼處置他。我想先狠狠的臭罵他一頓然後去喋個面再說。

PS:12.24更新: 很多朋友提到手紋,我在內部調查了一圈,確認那篇微博的手的確是該前員工的手。該前員工作為隨行工作人員參與了某一次漫展。漫展期間又忙又亂,隨行的助理和同事們拍了些照就發微博了。事情已經過去太久,且2016年的夏天是漫展多發期,幾乎一周一次漫展,大家的記憶都有些模糊,所以花了些時間去調查。這個事情的確是團隊行事不妥被鑽了空子,已將助理團隊拖出去斬了五分鐘,以後對王尼瑪的微博會嚴加管理。

PSS: 最近深有體會,澄清一個事情所要用的精力是造謠的幾十倍,即便假王尼瑪承認造謠,仍有人覺得他是遭到了迫害被錢收買了或者這是我們在炒作。暴走是一個製造快樂的團隊,我們希望大家關注的是我們產出的節目和內容,而不是公司內部這些家長里短的破事。接下來,公司內部會做的一系列舉措,包括公司對員工的招聘管理要求,網路賬號密碼制度加強,和對引起這一切的造謠離職員工的處理辦法。在憤怒之餘,我也在思考,一個被高利貸迫害的受害者,到底是什麼迫使他說出做出這樣的事情,就算立案定罪了,是否真正的「壞人」就得到了懲罰?我們應不應該做些什麼去避免類似悲劇的發生?平安夜,祈求暴走平安,祈求世上少點悲劇。


我認為。我已經找到王尼瑪的扮演者,就是第五季40期那位跳男德舞的領隊!!!有圖為證!看右臂上有什麼相同?發現了沒?

右臂是不是都有一顆黑痣?如果說可能會有人黑痣長在一樣的位置,但是我想在同一團隊里這概率是不是太小了呢?有這麼巧合的事嘛?因此我認為:雖說這人不是王尼瑪本人,但是他至少現在的王尼瑪扮演者。


已獲當事爆料人授權:

(因當事人要求,文中涉及其朋友圈的非公開圖片已刪除,替換為null )

關於當事人的真實職務,當事人公開了其與西安摩摩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即暴走漫畫相關節目製作組的母公司)所簽署的勞動合同的部分內容。

[null]

可以確認該員工與暴走方面所簽署的為演藝合同,與下圖中摩摩科技CEO 任劍所聲稱的離職員工職務為網管不完全相符。

所以……該圖中所說其他內容的可信度恐怕也要大打折扣。

另外,當事人也發照片嘗試證明其為節目中「王尼瑪」形象的實際扮演者:

[null]

可以看到,他手上戴著和「王尼瑪」曾在微博上發布的照片中相同的戒指,大家也可通過掌紋輔助判斷,是否存在兩者為同一人的可能性,只能請大家自行判斷。

此外,36氪曾經對當事人進行電話採訪,在http://www.bilibili.com/video/av17487898可以聽到這次採訪的錄音,大家也可以作為輔助參考材料。

而截止目前,當事人已經又否認了自己是王尼瑪的扮演者:

[null]

另外,暴漫公司CEO 任劍也同樣在這個問題下做了「澄清」。

總而言之,大家請結合上述證據鏈自行推理,我不下任何結論。以下段落來自我正在撰寫的關於此事的線索整理文章,只代表我的個人觀點:

正如文章開頭所言,「王尼瑪」多半就像其他虛擬角色一樣,從來不是一個真實存在的人,而只不過是皮套演員戴著玩偶頭套按照劇本走台罷了——本來這應是一個常識。
但是長久以來,暴走漫畫一直在給自己的粉絲灌輸著「王尼瑪是一個真實存在的人」這一概念——這個「王尼瑪」既是在節目出鏡的那個戴頭套的人、也是微博上與粉絲互動的那個人、更是在知乎上一呼百應的那個大V……最重要的是,暴走漫畫的粉絲深信著這個「王尼瑪」是暴走公司的創始人和實際決策者,他們堅信暴走大事件所宣揚的價值觀都是基於這個人的人格。
而「王尼瑪」之所以能獲得如今的號召力,靠的就是對其產生了個人崇拜的這些年輕觀眾,他們嚮往著這個能行自己所不能之事的「英雄」,相信他的一切,認同他的一切,支持他的一切。
那麼,當這群人意識到「王尼瑪」其實是由寫文稿的小A、審稿的小B、念台詞的小C、戴頭套的小D、運營微博的小E、在知乎答題的小F等等等等和自己一樣平凡的人們拿著微薄的薪水、迎合著大眾的胃口、在老闆指指點點下構建起來的虛偽「偶像」的時候,他們會不會覺得自己受到欺騙,「王尼瑪」在他們心目中的形象又會不會崩塌呢?
這個問題的答案,暴走漫畫的管理層們顯然比我們更清楚。他們至今依舊在死命地維護著粉絲們對這個虛擬形象的想像,所以這個離職員工只能是網管,而絕不能是「王尼瑪」的皮套演員。
「王尼瑪究竟是誰?」——在這個依然沒有聖誕老人的冬日裡,這恐怕是暴走漫畫的老總們最害怕看到粉絲提出的問題。


真假不知,不過這件事兒讓我想起《黑鏡》第二部中的一集——《沃多時刻》

沃多時刻是英國的一個脫口秀節目,主角是這個虛擬的動畫形象(真的很醜),這個形象叫沃多,擅長講各種黃笑話葷段子,很受歡迎。

雖然表面上只有沃多,但我們都知道,這種脫口秀背後都有一個龐大的團隊,沃多也不例外,他的背後是整個節目組,而男主(右二)只是負責把節目組編排好的台詞念出來並做出相應的表情而已,

直到有一天,某知名政客爆出了一個大丑聞,沃多的節目組決定蹭一下這個IP,講了幾個笑話後不過癮,恰逢選舉,他們決定突襲選舉政客的競選現場,對競選人冷嘲熱諷,搞得這些職業政客很難堪,沃多變的更火了。

後來節目組覺得這樣很有意思,為了擴大節目的影響力,乾脆以沃多的形象參加競選,由於沃多的毒舌很受歡迎,他居然支持率一路領先,大有競選勝出的趨勢。

可是男主作為沃多的扮演者,他自己知道節目組和自己除了講幾個低俗的笑話以外一無是處,他還是個比較正派的人,他認為節目組通過這樣的方式擾亂競選完全是胡鬧,於是與製片人發生了激烈衝突。後來他乾脆想找機會利用沃多的形象終止這場鬧劇,卻被製片人制止了。

男主被節目組的人扔出直播車外,聲嘶力竭的想要勸人們不要在理會這場鬧劇。可是製片人扮演的「沃多」號召人們圍毆男主,人們毫不猶豫的把男主打了一頓。

在本片的最後,沃多甚至了統治了全世界!整個世界變成了類似於《1984》的那種黑暗社會。而男主角作為曾經的「沃多」,卻流落街頭食不果腹,被警察拿著警棍驅趕,望著自己曾經扮演的角色唏噓不已。

《黑鏡》真的是頂級的科幻片,這一段虛擬的故事,卻正好印證了現實。

虛擬的IP是不會依附於某個人的,就像王尼瑪,暴迷們都以為他是一個人,實際上他真的是一個人嗎?王尼瑪不過是一個團體的代言人,換一個人,帶上那個頭套,加個變聲器,他還是王尼瑪,並不存在哪個真的王尼瑪,哪怕頭套底下的人換了一萬次,粉絲都看不出來。

至於所謂的三觀正,,當然我們也不能說暴漫三觀正是假的。可是大家要明白,三觀正與不正,說什麼話做什麼事,都是那個頭套背後的團隊群策群力的結果,是他們仔細研究過才發聲的,發出的聲音一定是對他們最有利的聲音,那隻不過是一個賣點而已,咪蒙三觀歪,王尼瑪三觀正,都不過是個賣點而已,並不是由某個人的性格決定的,雖然暴漫對社會的貢獻要比咪蒙大一萬倍,但二者在本質上是一樣的。

暴漫我也愛看,從高一看到現在,但是他也只是一個脫口秀節目。但是希望大家能夠想問題的時候多一些理智,不要像那些把沃多選上去的選民一樣,被別人牽著走。「此生無悔」這種話,還是不要輕易說出口。


這讓我想起了李誕在《吐槽大會》對於PAPI醬的評價:

「我沒法吐槽PAPI醬,因為PAPAI醬不是人,只是一個商品,是一個來自姜逸磊的商品」(大致意思)

這點跟王大頭一樣,用本次事件向我們揭露了一個殘酷事實:王尼瑪只是一個精心運營的商品,那些在舞台上說出的每一句讓我們感同身受、熱淚盈眶的台詞,都不是來源一個三觀正直活生生的人,而是一群文案策劃通宵達旦寫出的劇本,是一份不知道做了多少網民偏好分析的報告產物。



emmm,我一年前的回答有些應景。


昨天偶然截的圖。


某女星一直以清純高冷聞名,後被扒出出道時其實曾想走性感路線,擠胸露背熱舞,如今裝純只是人設需要可以賺錢罷了;

某男星一直以專情好男人聞名,後被扒出出軌/嫖娼/騙財騙色;

某夫婦的浪漫愛情故事甜蜜夫妻感情一直在媒體上廣泛傳播,後被扒出簽好協議各玩各的;(以上莫對號入座,這種人很多)

王麟一直以低俗鄉非網路歌曲聞名,後來在知乎表示這根本不是她喜歡的音樂,只是公司要求,有受眾可以賺錢罷了;

咪蒙一直以三觀極歪文字粗鄙聞名,後來大家發現她是山東大學中國古典文學碩士,曾在第一財經周刊等媒體任職,如今寫這些東西只是粉絲愛看可以賺錢罷了。

類似的例子,三天三夜都說不完,從娛樂界傳媒界隨便拉一個出來都是這樣,越火的越是如此。

只要在媒體上混,那就都是公司打造出來的IP,都是為了賺某一受眾的錢精心打造出來的形象,只是他們的腦殘粉們一直堅信這就是他們本人,善良/正直/逗比/純情/有愛心/三觀正……

甚至連政治人物也是如此。《娛樂至死》裡面寫道,自從電視普及以後,胖子和禿子就再也沒能成為總統候選人。只不過目前屌絲文化興起,所以政治人物形象也有所改變。

王尼瑪作為當下自媒體上最大IP之一,他能例外?其他人都是演的,只有尼瑪老公一個人是真實的,是真性情正三觀?

不過好像每個明星的腦殘粉都是這麼想的,都把自己的「愛豆」當做例外。

另一方面,資本從它誕生的那一天起,每一個毛孔都在滴血。只是現在比幾百年前文明點,新興產業比傳統行業文明點而已。以前是黑奴貿易種族滅絕,是童工女工血汗工廠,現在只不過變成了權錢交易,莆田系醫院,盜版抄襲,情色擦邊球,強行安裝大禮包等等。

你和資本家講善良,講榮辱觀,講三觀正?他本人可能很善良,但作為資本家的他根本不可能善良。馬克思曾說過,資本家是人格化的資本,他只是資本的代理人罷了,而資本是沒有感情的。資本既不會講善良,也不會講邪惡,它只按照自己的規律發展,這個規律就是不斷在流動中增殖,不符合這個規律就會被其他資本吃掉。這件事三觀正能增殖那他就流向三觀正,那件事三觀歪能增殖那就流向三觀歪,如果你大聲呼籲:

資本啊,停一停吧,請等等你的人民!

那隻能是失心瘋了,如果某個資本家真的良心發現停了下來,那過不了多久他就會被吃掉,資本就會去尋找新的代理人。

真正優秀的資本家都會想方設法把僱員的收入保持在剛剛能夠維持生活的地步,只有這樣才能保證他們持續最大化地貢獻自己的剩餘價值,正如爆料中任劍做的一樣。

王尼瑪,或者任劍,既是媒體大IP,又是大資本家,粉絲們說他塑造青年三觀,說他當代魯迅?

P.S.

我並不是批判王尼瑪,市場經濟就是這樣,他的存在當然比咪蒙要更有正麵價值,但這並不是因為他本人三觀正,只不過是為了賺錢罷了。把暴走大事件當做一個不錯的娛樂節目看就好了,非把他當成聖人,當成精神導師,那隻能是捧得越高摔得越慘。

最後送一段《滄浪之水》的情節:

胡一兵說:「看見了吧!世界變它不是變哪一點,它是一個系統工程,所以對抗它是沒有意義的。就說我們台里,杜芸你知道吧,人人都知道,名主持吧,她主持的今夜真情欄目,是台里的王牌節目。」

我說:「說起來一套套的,看著也挺純情,台型不錯,聽說她犯錯誤了。」

他說:「如今那叫有本事。她是什麼東西,有名的公共汽車,她相信真情?在表演呢。不知道別人看了節目是什麼感覺,我看了覺得那些被請來的嘉賓,簡直就是被耍猴。她還煞有介事地剖析別人情感生活,黑色幽默也不是這樣幽的。人們天天面對著一個虛擬的世界,在那裡婊子對著成千上萬觀眾談真情,世界已經走到這一步了,我們還認什麼真?我都把自己當作黑色幽默的最後對象了。」

我說:「公共汽車,你也搭了一回?」

他說:「如今身價高了,百萬富翁也攏不了身了。」

我說:「你們台里就不會找一個別人?」

他說:「節目收視率高,也不敢隨便換人。只要有人看就行了,管它做戲不做戲呢。領導現在什麼都講實際。」


後續更新:12月22日,暴走漫畫前員工爆料一事再度發生反轉。該員工在朋友圈和微博上再度現身,解釋自己「不應該說自己是王尼瑪和扮演過王尼瑪,只是因為高利貸還款日實在太壓抑,才做出傷害公司的舉動」。暴走漫畫CEO任劍也對36氪表示,已收集證據,就造謠污衊、職位侵佔和資產盜竊三點,考慮是否對該前員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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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題中爆料的「王尼瑪」一開始聊了26秒,通過他極富辨識度的聲音確定了是這個人確實跟「王尼瑪」這個IP人物有千絲萬縷的聯繫。

之後又在今天下午事情愈演愈烈之後,深聊了20多分鐘,從他口中了解了一些情況:

確實有題干描述的高利貸等債務糾紛,但他的身份絕不是網管這麼簡單,而是王尼瑪的B角。

他跟我說,自己學王尼瑪的聲音學了三年,每個字都記下來反覆練習,(他跟我說了一段王尼瑪在暴走第一季第一句話,以我的辨識能力,分不出和純正王尼瑪的區別),最後在2016年4月簽約暴走成為藝人,並不經常上節目,但是會主持一些直播。

因為和暴走CEO任劍有借款糾紛,再加之薪資微博、要還高利貸等等,他最終想離開暴走,雙方因是否能繼續使用王尼瑪的聲音而產生分歧,最終演變成今日的局面。

我們事後也從暴走聯合創始人郝雨這邊了解了一些信息,除了否認爆料的人跟王尼瑪IP有關以外,也隔空回應,競業禁止條款是文化行業正常操作。

暴走明年有三部大電影要上,之前一段時間又遇上一場大的風波,此時出亂是所有人都不願意看到的局面,希望雙方妥善處理此事吧。

以後企業打造虛擬IP時一定要慎重,如果不形成深度綁定,今日之事只會重演。

具體可以看我們36氪後續這篇從商業視角寫的報道:復盤暴走漫畫糾紛,王尼瑪究竟是誰?

文| 王海璐 閆浩

編輯 | 方婷

王尼瑪張著大嘴的頭套 ,頂著片綠葉的頭套下面,李鬼李逵的鬧劇正在發生。昨日起,微博賬號「極品國產阿香」爆料稱,自己是暴走漫畫"王尼瑪",因為在公司受到不公正待遇,接下來將「實錘暴走漫畫的一切謊言」,語氣激烈,矛頭直指暴走漫畫創始人、CEO任劍。

這條微博發表不久後即遭刪除,再更新時已經是危機公關後的標準說辭,「微博賬號和直播賬號被離職網管盜竊,現已恢復,並報警了。」

風波之後,36氪同時採訪到了涉事的雙方——爆料人,及暴走漫畫聯合創始人郝雨。爆料人稱,自己的真實身份是「王尼瑪」的B角演員。「王尼瑪」是暴走漫畫旗下最受歡迎的IP,是視頻節目《暴走大事件》的主持人,也是《暴走動畫》、《暴走恐怖事件》的主角。正如迪士尼旗下的米老鼠,既有動畫里的平面形象,也有樂園裡由真人扮演的角色。對大多數觀眾而言,王尼瑪這個人格最直接的體現,就是一位穿著襯衫、帶著頭套的男子嬉笑怒罵,點評時事。

在任何活動中,王尼瑪從來不曾以真面目示人。就算是在微博紅人節領獎,在一眾網紅中,他也是帶著頭套,彷彿來自二次元的人物。而這回引發風波的核心問題,恰恰是扮演王尼瑪的真人到底是誰?

據自稱王尼瑪B角的爆料人稱,自己與暴走漫畫簽的是藝人合同,2016年4月入職,學了王尼瑪本尊3年,才有與王尼瑪極度相似的嗓音。因為是B角,所以很少出現在節目中,但在一些直播中曾經出演過王尼瑪。

36氪向郝雨求證此說法,得到的回答是爆料人屬暴走漫畫前網管,已於12月14日離職。這位員工跟暴走漫畫一切內容、IP都沒關係,日常職責是負責技術維護。

她同時表示,「極品國產阿香」是暴漫的小號之一,由團隊所有,因為交給這位爆料的員工運營所以綁定了他的手機號,是公司財產。自稱B角的爆料人(以下簡稱B角)則稱,這個微博ID是自己的私人賬號,如今被刪除並註銷,完完全全是一起變形的危機公關。「你爆了我的號就爆了,你幹嘛說那個號是公司的。上面連V都沒有加,那是我自己的賬號。我們還吐槽過,自己還做這種事情,我覺得特別打臉。」B角說。

這次導致雙方決裂的直接原因,是B角與公司之間的借款糾紛,以及離職協議中一些關於競業保護的條款,包括不能從事公司性質有關的演藝活動,B角說。

「我們是有競業禁止條款的,這就是個文化行業的正常操作吧。」這是郝雨的回應。

如果放在其它普通公司,這可能就是一起常見的勞資糾紛。但這件事的特殊之處在於,它涉及一個擁有1650萬粉絲的微博賬號,一個有商務合作、有內容輸出的知名形象。王尼瑪的商業價值不亞於一個二線明星,他的每期節目光是在微博上就有幾百上千萬次播放量,他以嘉賓身份出席魅族的發布會,明年他還將有自己主演的大電影。

據自稱B角的爆料人稱,暴走漫畫CEO任劍之所以會絲毫不留情面,最大的原因是暴走漫畫正在上市前夕,「王尼瑪不能成為不穩定資產」。

「魅力人格體」一度是兩三年前內容傳播圈裡流行的概念,意為未來的傳媒將不再以信息為中心,而是以人格為中心。這個理論放在微博大V身上尤其適用,粉絲忠誠的是博主在點評一切時表現出的態度和觀點。團隊在製造大V時,也傾向於創造出一個具體的,有性格的人格。「小野妹子學吐槽」顯然比「冷笑話精選」更容易親近,「錦衣夜行的燕公子」也比「靈魂有香氣的女子」更讓人有交流互動的慾望。除非是papi醬、辦公室小野等以短視頻為主的博主,否則與其露臉,不如保持神秘。

王尼瑪大概是微博上塑造得最為成功的人格。沒人知道那個創造出王尼瑪角色,最開始在頭套里錄製第一期節目的本尊長什麼樣。觀眾看完暴走漫畫集體創作出的節目之後,把好感加諸在這一個形象身上。對創造人格的團隊而言,這麼做的好處在於,哪怕扮演者跳槽,節目也可以一直繼續下去。

至於觀眾,其實並不那麼挑剔。人們可以隨意想像頭套後的長相,他可以是「當代魯迅」,也可以是一個辛苦創業的90後。但是,王尼瑪不應該是陷入柴米油鹽,陷入這種瑣碎的,負面的勞資糾紛中。

截至21日傍晚,雙方都已經表示要報警,最後的結果還需要靠官方仲裁。可以肯定的是,這起糾紛無論最後如何處理,灑狗血般的過程都讓王尼瑪的神秘度和好感度打了個折扣。 之後的網綜節目,如果是要依循類似的路徑打造IP,要做的第一件事,可能是得把員工合同和網路安全許可權梳理好。


這件事情里可以吐槽在我看來非常搞笑的點有這麼幾個,我從小到大舉例一下:

這麼多人都覺得就只有一個人。

當然比這麼多人都覺得只有一個人更搞笑的是,公司自己也非要堅持是一個人。

當然比公司自己也非要堅持是一個人更搞笑的是,B 角居然找了個騙炮借高利貸的人。

買賣人設不好做啊,需要小心翼翼做的事情居然有這麼大的紕漏。


生意上的事,隨便怎麼搞都ok吧。

我就是喜歡看一群年輕人把個節目當成信仰的。


看了一下王尼瑪創始人任劍與離職王尼瑪秦焦之間的撕逼,不得不感嘆人設已崩,

一、任劍撒謊無疑

任劍稱秦焦為網管,已經被勞動合同、微博實錘打臉,確實存在b面王尼瑪。

拋開賬號被員工盜用,管理上的缺陷不談,這次撕逼給公司名譽造成了不少的影響。

這其實能夠預防的,用人單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可以約定競業協議(離職後需支付經濟補償)、保密條款,員工負有相應的保密義務。離職後員工單方違約,所造成的損失,用人單位可以起訴要求違約金以及賠償。

二、雙方維權措施。

從目前的信息來看,雙方爭議尚屬民事範圍里的勞動糾紛,向刑事案件發展為時過早。

秦焦認為遭受公司壓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起訴解決。他所聲稱的「非法拘禁」,只是單方描述,需要足夠的證據作為立案支撐。

而任劍的職務侵佔一說,是公司對付離職員工中,比較常見的威脅套路,民間借貸和侵吞公司財產是兩回事。

三、「王尼瑪」屬於職務作品。

王尼瑪從來都不是一個真正意義上帶著頭套的演員,而是一個團隊運營出來的ip產品。

節目里那個有情懷善吐槽的死胖子,只是人設而已,他所呈現的三觀,是集所有網民智慧的產物。

秦焦作為公司員工,扮演王尼瑪參演的幾期網劇《暴走大事件》,屬於職務作品,根據《著作權法》第十六條,著作權歸西安摩摩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享有。

故,鐵打的頭套,流水的員工。

四、關於暴走大事件

在我看來,《暴走大事件》確實是一檔不錯的脫口秀節目。

陪伴觀眾的幾年裡,嬉笑之餘,也試圖碰觸過一些敏感的社會議題,拓寬了言論的尺度。

但這畢竟是一家商業公司,以盈利為導向,怕是承載不了太多的期許與溫度。

王尼瑪,不止是一個頭套。

王尼瑪,也只是一個頭套。


真假未知,是不是炒作也未知,但是對『王尼瑪』的打擊是致命的。

一直以來,王尼瑪給大家的印象里,他是一個活生生有溫度的人,他會憤怒,會耍賤,會賣萌,會變態。

但是這個『演員』傳達的信息:

王尼瑪不是一個人,只是一個精心運營的IP。

他說的那些話,他的那些口無遮攔、疾世憤俗與慷慨激昂,並不是出於他的個人性格,而是出於那些每個月拿XXX工資的文案策劃,出自他們熬著夜在電腦前對粉絲喜好的揣摩。

跟薛之謙一樣,人設已崩

至此,王尼瑪是誰,已經不重要了。

以前看《暴走大事件》心裡激動的時候,覺得自己像個憤青,以後要是還這麼激動,只會覺得自己像個傻B了。

而這個『演員』下手也真狠,他不以王尼瑪自居,也不試圖帶走這個IP,只想毀了這個形象,魚死網破。


2017年12月21日17時更新

有人提到了隔壁的STN,屎蛋是團隊負責人,是整個公司的精神領袖,無論多少人參與節目製作,節目的最終效果會帶著強烈的個人風格痕迹,所以我們覺得屎蛋的節目體現出來的就是屎蛋的個人人格魅力。

本來按照王尼瑪的人設,王尼瑪與屎蛋一樣,王尼瑪一直以老闆自居,動不動提到自己的2000個員工,全權控制張全蛋和趙鐵柱的工資漲跌。

但是出了這個新聞,我們知道了,原來王尼瑪不是棋手,他也只是個棋子。


我就是好奇啊,一個「網管」有什麼不可替代性可以一入職就借款或者說是預支15萬?


我想起《舞!舞!舞!》中的五反田,想起那個高度發達的商品社會。
一輛汽車的損失不算什麼,那是商品,是可以報銷的;一個熒幕形象也是商品,總有別的演員可以替代;乃至演員本人,也是商品——人是商品。


我們的時代有很多大眾創作,經久不衰的波蘭球、暴漫「前身」的Rage Comic,ACG界有同人奇蹟東方——它們的魅力就在於「大眾」,在於共同創作,具有反商業化的精神。

暴走漫畫的立身之本也是反商業化的,愚以為是「草根文化」,是平民用自嘲的方式與自己的生活找樂子。而自從暴漫捲入商業化激流,就不可避免地越陷越深。
暴漫團隊開始樹立「偶像」,如唐馬儒、張全蛋,用自暴自棄似的「屌絲」形象,維持「草根文化」這最後的堡壘。實際上,用「表演的」就已經變味了。
然而幾年來還是滑向了營銷號一般的套路。

現在,到了商業化揭開底牌的時候了。節目也好創作也好,都是商品,商品只講究利潤,而個人體驗是不重要的。
王尼瑪也只是商用形象,他對於暴漫受眾有什麼意義是不重要的——扮演他的人是誰,就更不重要了。


呂秀才:
王尼瑪用「老大哥曾經幹掉過王尼瑪」的方式幹掉了王尼瑪。

尼瑪尼瑪到底是尼瑪誰?
是尼瑪誰殺了尼瑪?
而尼瑪尼瑪又殺了誰!

王尼瑪:
是我!殺了我?!

呂秀才:動手吧。


1 王尼瑪原來不是人,是一個公司精心策劃的IP。

2 社交媒體時代,因為「人」有溫度、會溝通,所以媒體賬號都在賣人設——表面是個「人」的賬號,比表面是個機構的賬號,更容易圈粉。

3 在商言商,觀眾喜歡吃什麼,商業媒體就生產什麼。觀眾普遍比較喜歡「雞湯」,「感動」,「熱血」,「懷舊「,」批判「,哪怕觀眾想吃屎,也一定有人能量產。事實上,很多屎是存在的,你很難判斷是先有屎後有吃屎人,還是先有需求後有供給。

4 其實我們都不能確定頭套背後的」王尼瑪「究竟是誰,我們也都不能確定這個鬧事的到底是不是所謂的」離職網管「。畢竟每次出事,鍋都習慣性的丟給了臨時工、實習生、欠費離職人員。能不能再爆發點新的想像力呢?

@閆浩 的回答顯示:這個人的真實身份,顯然不是網管那麼簡單。


不管怎麼扯,在知乎的人設是崩了

為什麼?有怨報怨,有仇報仇唄

豫章書院,打響第一槍的是溫柔,衝鋒陷陣撕逼的是我們,最後主流媒體終於報道了

然後你們過來做個節目,「哼,哈,今天我們要揭露豫章書院!」然後還弄個消息「我們因為勇敢揭露豫章書院被下架啦」

兄弟,那時候人民日報都報道了呀,別的人理不清時間線容易被糊弄,我們親身經歷的還能弄不清?

幼兒園,下午開始大家找資料的找資料,查背景的查背景,全部被敏感

然後晚上了,你過來吼一嗓子

不管怎麼說,知乎是來討論問題,不是來表達情緒的吧?

當然我也偶爾抖機靈我有錯,但真正嚴肅探討問題的時候,你這一嗓子,特別礙眼

說實話,你是媒體,你的信息比我們都多,那麼多員工,稍微派個小編下點力氣做個深度調查不難吧?但是你沒有嘛,不過涉及敏感,我理解

五五開,爆出來的是松鼠,然後衝鋒在前的是帝師,人家吃完一波傷害把五五開錘死了,你又跑出來懟了。人家已經被實錘錘死了,你鞭屍有什麼勁呢

在別的地方,觀眾不知情,但知乎次次都是第一排吃瓜群眾,你每次等水落石出了跑來蹭熱度,大家會沒看在眼裡?

天下苦尼瑪久矣呀

「我早看他不爽了」這句話,很多人估計都想說,但知乎上暴走粉絲多,你又在知乎有賬號,抬頭不見低頭見的。所以不少人憋著

現在找到機會,不趕緊給你添點油?

話說回來,我認為王尼瑪團隊,也要好好反思反思自己

網路上的幾個網紅媒體,我覺得有這麼幾類

1 咪蒙新世相,不管三觀正不正,人家次次都是自己帶節奏,帶著大家的話題走,偶爾蹭下明星的熱點

2 南方系,36K是報道別人,但人家自己出記者找資料搜集的內容,不管屁股歪不歪是不是公關軟文,人家一手的內容在那,憑本事賺錢,你也不好說什麼

3 辦公室小野,奇葩說,邏輯思維什麼的,屬於不跟著大流,關起門來說他們自己內容

4 那麼到你了,你們這個節目,提供了什麼價值,算什麼類型呢?

要說是媒體,你們沒採訪沒一手內容

要說是綜藝節目,卻沒自己節目每次跟著熱點搞得媒體一樣

要說最像的,那就是脫口秀了,可我從沒見過哪家的脫口秀,台詞內容都各種用別人的,動不動「有網友說...」微博的「知乎大神」被舉報了,你們這是不是也得給個說法?

就算退到最後,你們這麼多員工,比如這次五五開,派二個人始終跟著好了,做深度探討,比如研究背後的整個外掛產業鏈?也是不錯的呀

可你們還是沒有,稍微深點的活,就不愛干,每次就是蹭熱點,

不解決問題,怎麼產生價值呢?

你們給我的感覺,有點像娛樂版的共青團,網路新聞十佳球集錦。但他們敢幹的事情,你們不敢

所以爆料中說待遇不高,我是信的,因為你們乾的,其實始終是很原始的新媒體小編乾的事,靠一個視頻化來躲避侵權。沒有價值,自然就無法支撐高薪水,如果你們想要走遠,我覺得始終還是要思考,暴走大事件,要提供什麼樣的內容和價值的。

有人不信,那要實錘給實錘嘛

:國內有哪些很火的東西是抄襲搬運他人成果的?

隨便挑點截圖方便你們感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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