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最近鬧的轟轟烈烈的網路立法問題?立法之後真的會更加限制言論自由?還是如黨報所說,只是加強監管,規範網路環境,保護個人隱私?

現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網路信息保護的決定》的全文已經出來了: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2-12/28/c_114195221.htm


我支持網路立法!

其實對於普通用戶,網路早就實名了。

你的手機號碼,你的QQ,你的郵箱,網警要找到你只是分分鐘的事,論壇,微博要封殺你也是分分鐘的事,我朋友在路邊拍了一個人自焚的照片發微博,不到半小時微博就被封了。

所以與其沒有法律沒有標準,不如有一個標準有一個法律來界定界限。反正對於普通民眾來講,你不會失去更多。


謝邀。

問題中所說的網路立法,指的應該是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中的《加強網路信息保護的決定(草案)》議案。據媒體報道,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李飛介紹,有三個要點:一、國家保護能夠識別公民個人身份和涉及公民個人隱私的電子信息,這是重點;二、為此,將實行網路身份管理,以解決查處侵害公民權益的網路違法犯罪活動中的取證難、查處難問題;三、為維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還將賦予有關部門對網路活動進行監管的必要權力。

從這三點看,黨報所說並不錯。至於言論自由,這需要定義,即什麼樣的言論,才算超越了言論自由的範圍。不應該屬於這部正在審議中的法規的範圍。

但是,由於要實行身份管理,當然會產生自律的提示作用,這也沒什麼不好。但問題提出的擔心似乎是,我要說了什麼被認為不妥,一查就知道是我說的了,或者還要追究我了,那麼,我就不敢說想說的了,於是言論自由就被限制了。

我不同意問題中「更加限制言論自由」的說法。如果尊重歷史,知乎上多少上了點年紀的人,都可以回顧一下,不管有過些什麼曲折和挫折,我國公民的言論自由,總體上是在朝放寬的方向走。我個人認為,寬鬆還將是今後的趨勢,這是擋不住的。

一、傳統意義上的控制,比如媒體、雜誌或出版社之類,是編輯部控制。而媒體或雜誌,都是有管理部門的。媒體或雜誌,認為你說的不合適,不讓你發表面世就行了。現在依然是。

二、有了互聯網後,進入了自媒體時代,雖然各網站會有網管員,但言論上放得更寬,甚至幾近放任。

三、無論是媒體、雜誌,還是出版社出的書,實名從各種角度去評說當局方針政策的,甚至意見完全相左的,有的是。

四、至於在民間的各種場合,人們的言談,更是相當隨意了。

毫無疑問,這是市場化進程的成果。從前,因言獲罪,隨時都可能發生,你如獲罪或因言不當,被單位開除,你將可能失去飯碗。在那樣的年代,你的一切,都是國家、政府、單位安排的,要是判你有罪,或者不再安排你工作,你的日子都會很慘。人們只能說規定說的話。

現在,相比之下,體制內的人比體制外的人,說話謹慎些。如果實名,體制內的一些人,在網上說話,隨意度可能會打點折扣,畢竟體制內還有體制內的規則約束。但即使是體制內的,人們也還可以發現,有些名人,說話尺度也是很大的。說了也就說了,也未見槍打出頭鳥。

中國的犯罪律條中,早已沒有屬於思想犯罪的相關條款,至於危害國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都是有專門定義的,利用網路,當然也可以實施這樣的犯罪活動。可是一個正常的普通人,你會去犯這些條款嗎?

當今的網路問政、網路反腐,可視為言論自由的表現形式之一,大大地推進了中國民主化的進程,當局目前是主張而非禁止的。

對網路立法,我是贊成的。比如涉及個人的信息保護方面,我的手機天天都有推銷信息,不勝其煩,甚至還多次接到過詐騙電話,我也弄不清是誰泄露了我的個人信息。而利用網路信息的違法犯罪活動,已經數不勝數,不管一下,有不作為之嫌,行嗎?

對這次審議的《加強網路信息保護的決定(草案)》議案,最終出來的會是一個什麼樣的東西,現在還不知道,具體的,就不好說了。


謝邀。
個人看來,互聯網早該實名了。實名的好處很多:
1、每個人為言論負責,網路上多數噴子,其實更多的時候沒有在抨擊黨和政府,而是攻擊其他人,你看看方舟子戰韓寒之類的鬧劇。
2、可以加快推進遊戲分級制度,你以為現在的防沉迷系統真的驗明真身啊。
3、遏制身份盜用引起的詐騙等犯罪行為,對類似行為至少可以追究到一些人的責任,讓監管有力起來。

貌似歐美日韓很多國家互聯網用戶實名早就做了,也因為這樣,信息保護也做的更好(這一段根據@kun yu 提供的信息,說明是放屁,所以此前幾句不用搭理我),互聯網無論怎樣,都並不應也不該成為法外之地。


不敢相信,韓國實名制的前車之鑒擺在這裡,知乎上居然看不到反對實名制的聲音?是反對的聲音被和諧了還是大家真喜歡這部法律?

下面是官媒的口徑,先承認韓國實名制失敗了
「韓國還是世界上第一個強制推行「網路實名制」的國家。為規範上網行為,減少網上不良信息,韓國政府逐步推行「網路實名制」。早在2002年,韓國政府就開始在政府網站推行網路實名制,此後逐步推廣。2008年,韓國國會通過一項修正案,將實名制擴展到所有日訪問量超過10萬的網站。但是後來,韓國網路用戶個人信息泄露事件不斷發生,網路實名制越來越受到民眾的質疑。尤其是2011年7月份,韓國門戶網站Nate遭到黑客襲擊,超過1000萬用戶的個人信息被竊取。事件發生後,韓國政府於2012年8月23日宣布廢除網路實名制」

官媒再來引導輿論,以下為摘錄:
「儘管有人質疑韓國網路實名制「限制和破壞了網民的言論自由」,但它被廢除的最主要和最直接的原因卻是對網民個人信息的保護不得力。不可否認的是,韓國網路實名制有效遏制了網路暴力的蔓延,韓國也因之成為網路安全程度最高的國家之一。這是韓國加強網路監管的一次積極探索,為我們帶來了兩條重要的啟示:一是如何讓實名制下的網民能感受到「言論自由」,二是既要在法律層面明確保護個人信息的地位,還需在技術上保障信息安全。」

鏈接 http://news.sina.com.cn/w/2012-12-27/092425906404.shtml
----------------------------------
問題是:憑什麼敢相信政府能保障我的信息安全而不是侵犯和出賣我的隱私?


學者胡泳的博客里有反對的意見匯總:http://huyong.blog.sohu.com/250385018.html


我是同意網路立法的。雖然在現有的體制下政府對於言論自由管制很嚴,但對於這個領域的立法,上面所闡釋的方面就不重複了,主要我想說一下我的媒體倫理與法規的老師@展江給我們闡釋的邏輯:
任何法律的制定最重要的是不能違反憲法,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有這樣的條款:

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第四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由於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定取得賠償的權利。

所以如果對網路立法的話,起碼在法律條款中是不會出現反言論自由的條款的,這在程序上為人們在網路上行使言論自由和輿論監督的權利提供了依據。

但又一點,在知乎上混的知友可能都明白,雖然憲法中有規定保護公民的言論自由,但實際執行過程中總是忽略這一條,那麼網路立法又有什麼意義呢?
我想這是基於一個信念:中國正在向進步的方向前進,中國的未來是會比現在更加民主,更加講法治的。即使現在有這樣那樣違法憲法的事件產生,但如果網路立法出台,有公民意識的人們就有了一個可以依靠的武器,而如果沒有這樣一部法律的話,中國5億多的網民實際上就是處在一個「三不管」的灰色地帶,那麼,你選擇哪條路?
最後想用展江老師的一句話結束:其實害怕網路立法的不應該是網民,而是那些執政者。


我對這事一點不知道。
但是,就這幫人的操行。
我持悲觀態度。
先不違憲再說吧,這都不著急。


推薦閱讀:

上網的時候,電腦里的任何信息都會暴露出來么?軟體是不是能隨意訪問任何數據呢?
區域網路由設置問題,一個公網ip,多個無線路由器怎麼設置?
公司封了 QQ ,網頁 QQ 也不可以上,怎麼辦?
如何在公網下載學術文獻?
REG007.com 搜索出註冊過的網站的實現原理是什麼?

TAG:媒體 | 互聯網 | 政治 | 計算機網路 | 個人隱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