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孕婦喊疼想剖腹產被多次拒絕,跳樓自殺身亡事件?


這篇文章很長,希望你們能仔細看。

討論一件事情要從事件本身的事實入手,而不是憑藉刻板印象加以揣測。

對於這次榆林孕婦跳樓事件,一屍兩命怎麼都是一個悲劇,對於悲劇,我們要還原事件真相。

然而當丁香醫生徹徹底底從現有的渠道去梳理這件悲劇時,卻發現,事件的雙方,似乎都在閃爍其詞,簡簡單單的事件經歷居然還原起來這麼困難。

一. 究竟發生了什麼?

截止到 9 月 5 日,關於這次榆林孕婦跳樓事件,所有信息可以從三方面獲得:

  • l媒體報道
  • l醫院聲明
  • l家屬聲明

其中院方的信息來源包括兩個:

  1. 8 月 30 日孕婦入院的《知情同意書》(來自媒體時候曝光,詳見文末圖片);
  2. 9 月 3 日微博@榆林一院發布的一個微博聲明(詳見文末圖片);

而家屬方的信息來源也是兩個:

  1. 9 月 3 日孕婦丈夫針對醫院微博聲明所發出的簽字聲明(來自媒體曝光,詳見文末圖片);
  2. 9 月 5 日孕婦丈夫接受北青報採訪時的陳述(媒體報道,詳見文末圖片);

根據這是個信息來源,我嘗試還原孕婦從入院到墜樓整個過程的時間線:

  • 2017.8.30 15:34 孕婦馬某入院
  • 2017.8.30 當日 孕婦馬某經過檢查(B 超/彩超)家屬簽署《知情同意書》(存疑)
  • 2017.8.31 上午 10 時/9 時 孕婦馬某進入待產室
  • 2017.8.31 下午 孕婦表示疼痛難忍(存疑)
  • 2017.8.31 晚上 20 時左右 孕婦馬某墜樓 事後經公安機關確定為自殺。

然而這短短 5 點的時間線信息,除了第 1、3、5 條反映孕婦入院、入待產室、墜樓時間節點的信息可以通過雙方共同的證詞確認以外。

反映事件內容的第 2、4 條時間線,醫院和家屬卻打起來了口水仗。

二.疑點在哪裡?

首先就 8 月 30 日,孕婦入院的首次檢查。

家屬的觀點是:

身心健康,做了 B 超,胎兒健康(來源孕婦丈夫 9 / 3 聲明)

然而醫院的 8 月 30 日的《知情同意書》上寫著:

臍帶可能異常……必要時剖宮產,家屬表示理解,要求靜滴縮宮素催產經陰道分娩,諒解意外並簽字

但是醫院在 9 月 3 日的微博聲明卻寫到:

因胎兒頭部偏大(彩超提示雙頂徑 99 mm,一般足月胎兒雙頂徑不大於 90 mm),陰道分娩難產風險較大,主管醫生多次向產婦、家屬說明情況,建議行剖宮產終止妊娠,產婦及家屬均明確拒絕,堅決要求以催產素誘發宮縮經陰道分娩,並在《產婦知情同意書》上簽字確認順產要求

好了這就出現了三個說法:

  1. 家屬:當時醫院告訴我孩子沒事,做了 B 超一切正常
  2. 醫院 30 日診斷:孩子可能臍帶異常,必要時可能要剖宮,家屬理解但要求順產。
  3. 醫院 3 日聲明:孩子是頭大,順產風險大,建議剖宮被拒絕。

孕婦丈夫所說入院檢查時孩子一切健康的說法,有簽了字的《知情同意書》擺在這,抵賴不的。

(簽有孕婦丈夫延某姓名的知情同意書,時間顯示是 17 / 08/30,)

但是作為一個醫生,我卻從榆林一院的兩份信息內容上確實可以看出一些問題。

榆林一院在 3 日的微博聲明中表示,醫院要求剖宮的理由是胎兒頭偏大, 並且按照院方所說,家屬在簽署《知情同意書》時是知道這個理由的:

(圖片來源,@榆林一院微博申明)

但是在 30 日醫院給出的《知情同意書》上,我們並不能看到醫院向孕婦家屬告知任何關於胎兒頭偏大的信息。

也許診斷是後面做完善診斷時做出來的,也許是家屬又簽過第二封知情同意書,但是在現有流出的 30 日《知情同意書上》,我們看不到院方關於胎兒「頭偏大」的診斷。

而在 30 日的《知情同意書》上,我們看到醫生給出的診斷是「臍帶異常可能」。

(圖片來源:媒體曝光的 8 月 30 日《知情同意書》)

這個用詞就很好玩了。

在分娩中,臍帶異常是非常重要的剖宮指征,如果真的有異常,那就需要立即剖宮產,沒什麼廢話的,根本不應該試產;如果是異常並不嚴重,那就不影響分娩,而可以順產。

但是在《知情同意書》里,臍帶異常究竟是嚴重還是不嚴重,醫生只給出了一個模稜兩可的回答。

所以,至少在這份《知情同意書》上,孕婦馬某究竟是不是需要剖宮產,醫生沒有給出明確建議。

至於醫院申明說 30 日孕婦入院時院方就強烈要求剖宮產,而孕婦丈夫的申明裡隻字沒提 30 日究竟院方有啥表示。

雙方各執一詞,沒法驗證,暫時不管。

我們再看第二個存疑時間點,也就是 31 日孕婦馬某進入待產室後發生的事。

孕婦馬某是 8 月 31 日上午 10 點(院方說法)或者 9 點(家屬說法)進入待產室的,這個不用啥爭執,總有記錄可以確定。

按照孕婦丈夫在 3 日發布的聲明所說:孕婦上午 9 時進入待產室後,只在下午 6 時,孕婦因為疼痛難忍出來要求剖腹產是見過一次,家屬同意,醫生表示需要檢查,隨後否決了剖腹產要求。再後來,也就是 2 小時以後,孕婦就跳樓了。

照孕婦丈夫的這番陳述,從 31 日 9 時孕婦進入待產室,到 20 時墜樓,這 11 個小時里他只見到孕婦 1 次。

但是在 5 日,孕婦家屬接受北青報記者採訪時,卻說:

我妻子期間疼痛難忍有兩次,出來跟我說『疼得不行』。第一次是 17 點左右,第二次是 18 點左右。她出來喊疼的這兩次,我都主動跟醫生說,她疼的話咱們就剖腹產。其他臨床的產婦都可以證明我說過這個話。但是醫生回復說,檢查後產婦一切正常,快要生了,不用剖腹產。

(圖片來源,北青報採訪報道)

9月3日申明說只見過1次,9月5日採訪卻說見過2次,事發不到一周,而且是在產房外面等待見面這種事,孕婦丈夫卻能記錯,顯然是有些問題。

當然誅心之論我們不去討論,我們再看看醫院的說法。

(圖片來源:@榆林一院微博聲明)

醫院說產婦是因疼痛多次強行離開待產室,無論是院方說的「多次」,還是家屬所說「兩次」「一次」。現有信息都無法佐證,但是待產室按照要求,每個小時都會詳細書面記錄產婦各類情況,相信到時如果公開,是可以了解的。

不過這裡要說一句,無論是家屬還是院方,都只表示 31 日下午時,孕婦孕婦出來只是說疼,並沒有其他問題,但是疼痛不是剖宮產指征,要是因為疼就要剖宮產,那幾乎沒人能自己生孩子了。如果疼,那麼就解決疼的問題,而不是簡單的剖宮產。那醫生有沒有給出相應處理?

這點,我們到現在也看不到任何信息。

三. 剖腹產,順產,究竟誰來決定?

當孕婦進入醫院以後,整個事件就變成了孕婦本人、醫院、家屬三方的溝通交流。但是在決定如何生產問題上,醫生的醫學建議是異常重要的,因為無論是孕婦本人還是家屬,他們都不清楚正確的醫學指導是什麼樣。

一般來說分成三種情況:

  1. 孕婦已經明確出現剖宮指征,那就代表需要剖宮,這個時候無論是孕婦本人還是家屬拒絕,醫生必須詳細書面指出不進行手術的後果和風險,並且盡最大可能說服孕婦或者家屬,至少需要一份有家屬簽字的,待產當日的《知情同意書》
  2. 孕婦一切正常,完全不需要剖宮時,那麼醫生應該本著順產的原則給予指導。如果孕婦因為疼痛而要求剖腹產,醫生不能放任聽從,而是用醫學手段解決孕婦疼痛,比如無痛分娩等。
  3. 剖腹產和順產的指征各占 50%,那麼醫生需要向孕婦及家屬說明兩種情況的最終結果風險以及收益問題,而最終決定則要看手術知情同意書上的簽字。簽字的權利人權利人順序是:患者 &> 配偶 &> 父母 &> 子女 &> 最緊密關係人及醫院主管等;當患者情緒不穩定或者不清醒或者存在民事行為能力瑕疵時,權利人順序則從配偶開始。

那我們按照這個標準來評價此次榆林一院的做法。

假如孕婦馬某有明確剖宮指征,那醫院應該全力說服家屬,但是現有的剖宮指征證據不明朗,30 日《知情同意書》里語句模稜兩可,而現在也沒有看到待產當天也就是 31 日的《知情同意書》,

假如孕婦馬某一切正常不需要剖宮,只是疼痛難忍,那麼醫院應該給予醫學手段解決孕婦疼痛而不是放任不管,更不能讓孕婦產生剖腹產來減輕疼痛的念頭。醫院對於這點上怎麼做的?我們還不知道。

所以,最終極的問題來了:

這個孕婦馬某,到底需不需要做剖宮產?院方在 31 日當天有沒有給出明確的建議?家屬在 31 日當天究竟如何簽字的?

這才是整個事件最核心的問題。

事件發展到現在,又成為了一個羅生門,院方和家屬各執一詞,圍觀群眾也不知所措。

院方在處置孕婦馬某時因為怕承擔責任而把生產的選擇權推給了孕婦家屬?這點我們不得而知。

孕婦家屬在事發後為了避免擔責同時獲得賠償而矢口否認醫院的剖宮建議?這點我們也不得而知。

無論上面哪一種猜測都是誅心之論。

想要徹底平息口水戰,需要拿出的是待產當天,也就是 8 月 31 日當天,醫院開具的《知情同意書》,這樣我們就能知道,孕婦馬某究竟面臨的是什麼樣情況,醫生的處置是否妥當,家屬的行為是否不人道。

我們拭目以待後續的發展,無論如何,真相,比論斷更重要,事實,比情緒的宣洩更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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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指出,醫院 30 日出具的《知情通知書》上,家屬簽字時間是 31 日。之前水印擋著,容易看不清,我專門截圖下。

這就更讓人好奇,到底是有什麼問題要剖宮產,是臍帶異常?還是巨大兒?這點只能讓整個事件更加破朔迷離。

靜待事件進一步發展吧......

參考信息:

1.醫院出示的 8 月 30 日有孕婦家屬簽字的《知情同意書》

2. @榆林一院 9 月 3 日的微博聲明:

3. 孕婦丈夫延某針對醫院 9/3 聲明發出的聲明:

4. 9 月 5日北青報採訪孕婦丈夫延某的報道截圖:


我關注在了一個奇怪的點。

就是很多人結婚的時候,根本意識不到,配偶,這兩個字的份量。

很多人評價說應該女方父母簽字,配偶又沒有血緣關係云云。但是法律上,配偶的權利,的確要高於父母。如果給予父母更高的權利,就隱隱的有一種原生家庭高於一切的想法了。

所以,希望大家意識到,結婚不只是搭夥過日子,找個人嫁了那麼簡單。
結婚之後,你的配偶,是除你之外的,擁有對你的財富,生死的最高決定權的人。
為了結婚,隨便找一個人,這幾乎等於把自己往火坑裡推。
這種事,不分男女。結婚要慎重。

希望這位產婦逝者安息。

不管原因是什麼,都希望這樣的悲劇是會越來越少的。


最近的wephone創始人自殺事件,很讓人唏噓和同情。

事件有很多的特殊性,但是「閃婚」的背景,卻是很明確的。其中可能還有對男方急於結婚心理的巧妙利用。

還是那句話,結婚需要慎重,不分男女。


基友生娃剛回職場,壓力比較大,私密群里我沒談論此事,怕影響她心情。
今天早上她主動談論這條新聞,於是想答一下。

很多孕媽,在沒有明確必須宮剖的情況下,都會想著先試一試順產。然而現實情況是千差萬別,難以預估的。
好友待產時,就帶著「我有一個夢想,順產」的念頭去了醫院。如果是確定百分百宮剖,是可以提前預約的,減少一些痛苦。
結果住進去後,一開始陣痛她就受不了了,當時按醫院指標,她沒見紅羊水沒破宮口都沒開,是需要等等再看的,但她當場痛跪了。
邊上的護士小姐也是按著正常流程跟她說,你現在階段還早呢,指標也正常,再忍忍,你要是剖了後面要生二胎會後悔的。
我基友不幹了,當場吼,老娘不生二胎啊!護士小姐依舊苦口婆心地勸,這個都是這麼說的,後面要生你會後悔的。

接下來的事情很簡單,我基友當場發飆要剖,老公和婆婆懟著護士要求剖,並態度堅決地表示不剖就轉院。於是簽字安排了手術,娃兒生下來八斤多,我基友身體素質向來不錯,身材又高大,當時預估的胎兒重量是7斤不到。生下後,護士表示,難怪受不了要剖。

再來說個特別能忍痛的孕媽,忍了兩天一夜的結果是縫了一百多針,孩子最後夾出來都青了……那孕媽也是不破羊水不見紅。非常堅決得迷信順產,結果比剖得慘烈多了。

1.在醫院,醫護人員按經驗、看指標做事是沒有錯的。醫護人員,又不是靈媒,他們無法切身體會每個人不同的疼痛耐受力和確切的身體狀況。
2.順產臨時轉剖,產婦和家屬堅持,醫院會勸,但不會阻攔,哪怕指標不符合,哪怕才剛開始陣痛,也可以剖,不存在不讓剖。
3.生孩子的事,姐妹們還真得信一下自己的直覺和生存本能,指標是指標,你是你,就算是虛驚一場,難道兩條命還不值當這些錢么?

其實想要順產,在懷孕前就要做很多工作,鍛煉身體,控制體重,不控制體重的反面例子是老舍的《抱孫》。
我是親眼看見按順產教程整套訓練下來的同事,非常彪悍的在半小時內生完的。但這依舊是非常個人的例子,按這套訓練下來,最後剖腹產的也不少。

在這件事件中,我覺得比較荒唐是得知,公立醫院有控制剖腹產分娩比例的指標。
拜託,數據化管理不是這麼用的好嘛?
我自己親歷,同一個項目,按著指標數據強行去做,強行修假數據,和後來換了個老闆,按市場情況+真實數據,做出銷售策略調整,效果是完全不同的。
真數據才有用的,哪怕不好看,但能找出真正的癥結解決問題。
不好看的數據,需要細化數據分析的項目,去尋找原因,得把為什麼剖腹產比例會高的諸多原因找出來,一一去解決,該是政策的,政策改進,該是科研解決的,至少也提供了科研攻克方向。而不像現在這樣拍著腦袋說,要控制在某個比例。
其實,對於這麼多順轉剖的產婦早就應該收集數據分析原因做改進了。我就好奇我基友這樣實際重量超標的佔比是多少?有沒有辦法去做一些預測上改進?

至於產婦的丈夫,不想評價什麼,也不想惡意猜測什麼,但是姐妹們,一定要找個心智正常的人過日子。
心智正常的人表現之一,就是對於不知道的,無法切身體會的東西,有所敬畏。
而不是狂妄無知得認為自己的見識水平凌駕於專業醫護人員之上,認為產婦還能出來走動就沒什麼。


1,我生產前痛了整整50個小時,從我開始痛的時候,我一遍又一遍問醫生開了幾指。因為太痛了。我的公婆卻在一直跟我說,人家都生了,你怎麼還不生?

2,雖然我雙頂徑偏大,最後一次B超顯示雙頂徑10.3-但是我本身體格也大,想試著順產。醫生同意試產。而公婆實在熬不住我發作兩天不開指,去找醫生給我剖宮產。醫生一次一次解釋沒有剖宮產指征加上我個人選擇順產。後來幾乎是守在醫生辦公室不走讓醫生給我剖腹產,結果醫生非常 經驗的對他們說「剖腹產之後好幾年不能要二胎的!」然後,我公婆就再沒騷擾過醫生要求剖腹產,反而一直跟我打氣說要順產。後來胎位不正我猶豫是不是要剖腹產的時候,是他們給我信心!給我力量!說一定要順產!什麼巨大兒?不怕!什麼肩難產?不會的!嗯,最後確實生下來了。8斤7兩。孩子平安,醫生收拾好了孩子先出去。我大出血還要在產房繼續觀察。觀察完從產房推出來,只有老公等著我,公婆跟著護士看孩子了,我爸媽跑樓下找鍋給我煮雞蛋去了。

3,我們生活在一線城市,公婆雖是小城市出來的,但退休前都是老師。平時相處都不錯,鄰里的關係也處得不錯。算不上一般人眼裡的刁民。甚至還有人評價他們「誰給他們做兒媳婦真是積了八輩子福」。平時我們相處還算融洽。從來沒有爭嘴吵架過。即便如此,上面的1和2還是在我生產的那幾天真實的發生了。

4,剛剛得知這個新聞時一家人在吃飯,我念出了這個新聞。婆婆第一句話就是「這個產婦心裡有毛病!」公公第一反應是,「這個女的太不負責任了!」可能在他們看來,抑鬱症就是矯情吧。

5,幸好我有個給力的老公。


這是發生在我自己身上的故事。基本上可以代表大多數中國家庭的客觀現狀和處境吧。


先貼一個知情人的回答

再說一個自家身上的事情:我大姐有一年生女兒難產大出血,縣醫院用盡手段搶救不過來,直接給下了病危通知書。其實那時有一個最見效的手段:切除子宮。但是大姐的婆婆不同意,因為那樣以後就不能生孫子了。大姐夫和我媽都不言語。後來還是緊急轉往市醫院,花了好多錢才救回來的。
我那時在外地上班,回家後才知道這件事情,我媽說你差點永遠見不到你大姐姐。我就特別生氣地問我媽為什麼當初不切除子宮,我媽說不能給人當家,不然以後會落埋怨,是我讓人家斷子絕孫的。
那是讓我最無語的一次經歷。原來在重男輕女的農村女人只是傳宗接代的工具,連自己的生命都不重要。
所以現在看到新聞里老報道某地娶媳婦多難財禮多貴的問題時,一點也不同情。
不作死就不會死。


本來想匿,後來想想還是不匿了。

這件事情是我閨蜜發給我看的,對於計劃明年生豬崽子的我,她不下一次的當著我的面,要梅郎保證,生孩子的時候發生任何情況,只準保我。

為了怕梅郎不認賬,她還特意錄了好幾段錄音,她說假如那時候梅郎扛不住家裡的壓力,想要保小崽子,她會找人把梅郎削到閻羅殿,自己再用這幾段錄音向法官求情。

對於此,梅郎每次都是哭笑不得。

可我,每次都會覺得心頭暖暖的,好幾次都有想哭的衝動。

因為我和她從小到大見了太多太多因為生孩子,而遭受磨難甚至為之付出生命的事情。

我們出生的小村子很偏遠,一直到現在,村子裡都沒有一條像樣的馬路通向縣城。

晴天出門吸一鼻子灰,雨天根本沒法通車。

我是上了大學之後,才見到書里提過的公交車是什麼樣子。

在那樣一個交通閉塞,思想更閉塞的小村子裡,女孩子如果不讀書,不走出去,16.7歲就要籌備嫁人的事情,18.9的媽媽幾乎遍地都是。

因為窮,村子裡大部人都不會選擇去醫院生孩子,一般都是村子裡年紀較大的阿婆來接生。

孕期檢查也是很少有人去做,一是去縣城實在太麻煩,40多分鐘的山路,三輪車顛顛頗頗,正常人顛到城裡都能吐個一塌糊塗,更別提孕婦了。

二是去醫院檢查也確實貴了點,可能幾百塊錢對於人均麥肯錫的知乎來說,也就是分分鐘的事,但對於我老家那些月均只有2000左右的人來說,真的是一大家子一周的口糧。

因為缺少檢查,很多孕婦胎位不正,胎兒過大的現象並不被得知。

生孩子全靠運氣,全程硬生。

而且在我們那邊,保小不保大是默認的守則,不用說,都明白。

我媽當時生我的時候,硬生了整整四天,哭了整整四天,要不是接生婆說我可能會在肚子里被悶死,我奶奶她們完全想不起來把我媽媽送到醫院去。

醫生說,在晚幾個小時,我和我媽全都保不住。

我媽生我的時候,才21歲啊!

因為我是女孩,我奶奶不止一次的抱怨,當時那400塊錢花的真冤,用她的原話,一個丫頭片子,還不如不生。

25年過去了,我媽只要提到這件事,我總是跟著我媽忍不住的掉眼淚。

心疼我媽差點因為我而失去了大好年華,也無奈自己出生在那樣一個孕婦命比紙還薄的地方。

當然,我媽在村子裡算命很好的,我隔壁家哥哥的媳婦,比我大一歲,在我讀高三的時候,生孩子難產大出血,接生婆害怕出人命,半途走了,後半程全是她婆婆給她接生,夜裡我除了聽到產婦陣陣的哭喊聲,還有她婆婆時不時的在那罵她:沒見過這麼沒用的,生個孩子都生不出來,平時吃的都餵豬了。

我很難想像她在人世的最後一夜,是怎樣的絕望。

她死的時候,我18,她19,那天的太陽非常好,照的人很暖和,但她卻冰涼涼的躺在那,無人管問,她婆家人都在圍著她拚死生下來的那個孩子。

小孩子今年5歲了,他爸又娶了一個,誰也沒有告訴他,他能來到這人世間是他媽媽拿命換來的。

哎。


看了這個新聞,心裡很不平靜。

多年以前,我家裡就有這麼一個活生生的例子。

我的一個姐姐,就是遇到了這樣的事情。

那時候,還沒有實行二胎政策。

當時,她要生孩子了,打了催產素,還是生不下來。在那裡,疼得死去活來。

婆家一家人,沒一個人跟她建議剖腹產。即使當時醫生也說還是剖腹產吧,婆家人都不說話,她老公也不簽字。

就這樣干挺著,直到我們娘家親戚得知了消息,趕過去。

我們娘家的意見肯定是簽字手術了。

這個時候,婆家一個親戚說,哎呀,生孩子誰不疼啊,都是這麼疼過來的。再看一會吧。

我家弟弟脾氣不好,一聽他們婆家這麼說,就挽袖子要打人。

場面一度失控。

最後,還是醫生髮了狠話,說再不決定,出了任何事概不負責。

就這,才不情不願簽字,進了手術室。

結果,也很不好。

孩子缺氧,到現在上學這麼久了,說話走路都不利索。

智力還是受到了影響,學習比一般孩子費力太多。

更可惡的是,孩子變成這樣,婆家人一天都沒管過,都是我姐和我姨在照顧。

鍋被婆家甩爛了,我們娘家一直在補鍋,一補就補了很多年。

呵呵噠。

看一下網上關於做手術簽字的說法解釋:

如果是自然人和有民事行為能力,自己是可以給自己簽字。

但是,如果本人不能完全理解手術的風險,
或者手術有可能損害第三方利益,那就需要家屬同時也簽字。

從條文來看,假設我得了闌尾炎需要手術,在我清醒並且明白手術風險的時候,我可以自己給自己簽字。

但是,如果生孩子,那就要徵得丈夫等親屬的意見,才能簽字。

也許,因為我們這個社會的倫理觀念和現實狀態,默認了生孩子這件事涉及了第三方利益吧。

所以,姑娘們,找對象的時候真的要睜大眼睛找啊。

萬一攤上了這麼一家人,真是無處話悲涼。

聽評論區知友補充說,這家人準備醫鬧,要賠償。

這人壞起來,真是壞得徹底啊!


該說的大家都說了,友善度不要了,我就想換個點吐個槽。

這回成天bb中國剖腹產率太高是因為女人太嬌氣的,那些非專業醫生的順產萬能黨,可以安心閉嘴了么?

成天屁都不懂,看個科普就敢逮到人就教育,順產好啊順產好,你生孩子一定要順產啊!

特別還有些母嬰論壇里的傻x,對,我就是說xx樹,xx大本營,x籃網這些。

沒事就特么比誰遭罪,誰能忍住不打無痛,要是誰順產完清個宮 簡直臉都要仰到天上去了,簡直瀰漫著為孩子越遭罪越光榮的臭味!簡直mdzz!

成天就會bb,過去怎麼生的啊?!過去沒有剖宮產沒有無痛,女人就不生孩子了么?過去吃什麼,現在吃什麼?過去孩子多大,現在孩子多大?過去一屍兩命草草埋了,現在一屍兩命醫生都得嚇得抖。過去那些難產去世的呵呵你一臉。

順產當然非常好,但是什麼生產方式都是有一定適應條件的!人命第一好么?!

順產率提高,是要有產前檢查,產中無痛,產後教育配合的!

順產率提高,是要有產前檢查,產中無痛,產後教育配合的!

順產率提高,是要有產前檢查,產中無痛,產後教育配合的!

現在即使在城市,產檢率都不那麼高,妊娠期高血糖都不控制,產婦體重都不控制,胎兒的體重雙頂徑都不控制,雙頂徑105+,9斤大胖小子能順產個毛線啊?!還笑話人家5斤孩子營養不良,抱著自己8,9斤孩子嘚瑟,我呵呵!你知道不知道這種巨大兒將來糖尿病風險多高?

產中就是一幫人在一個大房間,都脫了褲子硬生,助產士忙到腳打後腦勺,根本沒時間指導安慰疏導,產婦們又疼又懵逼,哭都不敢, 簡直回到原始社會,更別提無痛了好么?!

產後夏天捂大被中暑死,關門窗不洗澡不刷牙坐月子,側切比剖宮產更遭罪!

整天只看到美國美國美國 日本日本日本,成天bb人家順的多。

人家給了孕產婦多少指導協助,你看到了?人家無痛普及率多高,你知道?人家初生兒平均體重和平均雙頂徑多少,你調查了?

都tmd是人類,人家能有人協助指導扎著麻藥吹著空調保留尊嚴沒那麼痛苦地生。
你這邊要求中國產婦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克服困難和要死的疼痛跟人家看齊順產率,不是蠢就是壞!

本來聽醫生的才是對的。
結果傻x們非得一味說順產好好好,子癇妊高也要順,心臟病非要懷孕。醫生讓剖也不剖,母子平安還公開嘚瑟,不感謝醫生辛苦,就覺得自己厲害,忽悠一幫子沒文化的傻x,讓大家都覺得醫生說話如放屁,風險警告如嚇唬人。

那些不聽話的沒挺過來的,根!本!沒機會嘚瑟好么?!


現在出人命了,開心了么?人血饅頭吃得爽么?!

總結:
1,不是專業的人,不要拿自己經驗指導這種涉及人命的事情。

2,不聽醫生非聽不專業的七大姑八大姨的是傻x。

3,全面保障才能安全順產!

利益相關:我是做汽車機械的,看不爽我說的噴我,別噴醫生。


看了這個新聞,我突然想起來我初中時候讀過的一篇小說,名字作者我都忘了,但是內容真的是刻骨銘心。

這小說寫的是五個小姑娘目睹了各自家裡的事兒:不允許奶奶上桌吃飯,哪怕是奶奶自己的生日宴;哥哥懷疑嫂子出軌而當眾暴打嫂子,打得嫂子滿身是血;姐姐生孩子的時候難產,男方家裡要保小孩舍大人,最後姐姐被接生婆綁在牛背上,用牛犄角把孩子拱出來……

最後結尾五個小姑娘一塊兒自殺了。

如果是這樣的未來,活著還有啥意思。

我動用了我的一切回憶和所有可能的關鍵詞,在網上搜了一個多小時,終於找到了這篇小說。

1986年葉蔚林發表的《五個女子和一根繩子》。

1991年在台灣拍成了電影,裡面還有張世。據說還有一個大陸版拍的電影,演員有陶慧敏,就是小白菜,我愛我家裡的小晴表妹。

收生娘娘指揮,七手八腳將產婦抬起,抬出堂屋,抬高,翻邊臉朝下,肚子對準牛背脊,橫架上去。收生娘娘左手扯住牛鼻圈,右拳猛擊牛屁股。牯牛馱住產婦團團轉,越轉越急……鮮血從產婦腿間不斷湧出,流過腿彎,在晃蕩的腳尖凝成凍膠狀的血塊。滿屋綠頭蒼蠅飛舞……桂娟奇怪:姐姐身上竟有那麼多血,流不完的血……」「媽媽——」桂娟低叫一聲,轉身將頭抵住牆壁,只覺得天旋地轉。

小說這一段給我的幼小心靈帶來了極大的衝擊。一名堅定的女權支持者可能就是那時候誕生的。

「男人也打女人?」
「不打不打,女人是寶貝,寵都寵不贏。」
「萬一女人又跟別的男人相好,怎麼辦?」
「怎麼辦?這個……隨女人自由去,男人管不到的!」
「幾多好!」荷香嘆口氣。
桂娟想起慘死的姐姐,脫口問:「那裡的女人也生孩子?」
「還講,不過生起來蠻順當的,有醫生哩!」
「幾多好!」桂娟放心了。

這是小說里五位小姑娘在神婆營造的幻境里,與之前死去的小夥伴的對話。她們幻想小夥伴死後能活在那樣一個美好的世界裡。

這是三十一年前的小說。三十一年前的幻境。

五個女子集體弔死的消息,很快傳遍全村。當時明桃爹媽剛吃罷早飯。留給明桃的一碗碎米紅薯粥還擺在桌上,爬著幾隻蒼蠅。爹先跑出門,媽落在後面;媽出門前沒忘記將那碗碎米紅薯粥,倒回鍋里,蓋好蓋子。
繞在油榨房橫樑上那根長繩子,十來天沒人敢動。後來明桃爹去偷偷取下,金梅爹知道便向他討。兩人吵一頓好的,差點動了手。不過最後村裡人做公證,還是把繩子判給金梅爹。證據充足:全村獨獨他家有苧麻。

這是這篇小說的結尾。

一碗碎米紅薯粥。一根苧麻繩子。

就這樣。


助產士的採訪視頻已經出來了,建議找來看一看,手機不好編輯。

視頻可以簡單概括為:聽醫生的我們順產(家屬的話)=我們不做剖宮產(經過整理後的記錄)。
從助產士的採訪來看,家屬的意志和醫院並不是對立的,他們都認為產婦沒有剖宮產的必要。醫院方面的根據是其專業知識,而家屬也是聽從醫院方面的意見——這和醫院先前的說法可以說是非常不同了。

所謂家屬說的不做剖宮產只是助產士的一種記錄方式,而且是扭曲了原意的記錄方式。

就本視頻來看,醫院和家屬都是對產婦的死有責任的——他們都高估了產婦的承受能力,並未聽取並重視產婦的感受和意見,以至於發生了這一慘劇。
而根據另一個醫院產科副主任的視頻,產婦的指征是不適宜剖宮產的,醫院的這一處置並不算錯,錯就錯在醫院忽略了產婦的痛苦,未採取鎮痛措施,並且在事後自作聰明的放出視頻和截圖引導輿論。

這麼看來,那渣男、惡婆婆、吝嗇鬼、訛錢等貼在產婦家屬身上的標籤是否還站得住腳呢?那開了讚賞的相面斷案文章是否又是一個笑話呢?

ps:剛看了一下,相面神探的文章果然刪了,應該已騙了不少贊吧,又騙了多少讚賞呢?


我「如何看待」的稿件寫了三分之二,接到編輯老師的通知,說不能寫了。跟禁令賽跑這事我又輸了。

好在稿件的前三分之二是抄 @丁香醫生 、 @田吉順 老師等大V,後三分之一還沒想好寫什麼……要這麼想我沒啥損失。

目前,陝西省紀委已經進駐醫院,醫院肯定是要擔責任的。孕婦整個過程中處在可剖腹產可順產的情況下,醫院把兩難的選擇拋給不具備專業能力的家屬,是推卸責任。孕婦鎮痛沒做好,存在疏失。讓開了八指的孕婦跳樓了,即便孕婦再求死心切,醫院也沒有做好看護職責。

舉一個栗子:

朋友心情低落來做客,走開一會兒竟跳樓了!屋主被判賠8萬_佛山在線

在家接待心情不好的朋友來訪,一不留神朋友跳樓了!沒有盡到照顧職責,承擔20%的責任,賠8萬元!於是大家想想,病人一挂號就跟醫院簽定了買賣合同,醫院要對病人的人身安全責任啊!好端端一個孕婦在你們醫院跳樓自殺了,你們的措施不到位啊!你說要賠多少!你們榆林第一醫院職工廁所的燈居然是聲控的,不一邊用一邊喊就會黑,這錢為什麼不用在保護病人上!賠錢吧!嗯,雖然按照我的見解,我覺得一個完全安全的醫院是知乎的精英們都未必能承擔的起的。

鄧鉑鋆:醫患關係緊張的局面該怎麼解決?

之前的答案說過,中國的醫療官司,在醫療事故莫須有的情況下,橫豎要像前文提到的這位要賠償跳樓的訪客的倒霉蛋一樣,承擔10%~40%的責任。因為我國的醫院要替社會承擔一定的救濟職能。至於醫生和醫院是不是當冤大頭,這無所謂,反正你們情緒穩定。

目前我國的醫療官司是舉證倒置,別人打官司要證明「你有錯」,醫院打官司要證明「我沒錯」,這就很被動了。由於醫學的複雜性,病人可以說「我不學醫我不懂」推卸風險責任,法院也可以這麼說……「因為我也不明白是怎麼回事,你們就給病人發一筆『人道主義』吧!」醫生做什麼都是錯,為了避險要多做檢查追求穩妥,為了不被砍要推諉麻煩的病人,為了推卸責任要讓沒有經驗的患者陷入選擇的兩難,醫患關係因此惡化,吃虧的還是病人。

當前,醫院都是公立的,管理都是粗放的,醫院的管理者不怎麼關心醫院的經營成果,這麼賠賠也無妨。一但將來醫院真心關心經營了,醫患關係搞的這麼對立,醫患糾紛解決渠道搞的這麼不公,顯然是撕逼全面爆發的節奏。你全村來哭喪,我請黑社會。你找黑律師設圈套,我能請更有名的大律師展示程序正義。不就是拿10%~40%么,我的名律師能把終審官司拖上八年,期間讓你出一堆「你媽是你媽」的證明,出一堆其他親屬放棄索賠的證明,讓你這錢拿的噁心死!這是可行的。

我們在目睹社會的撕裂。醫生應當對病人的痛苦保持同情,現在看來顯然做的不夠。不僅僅是醫患之間,不僅僅是貧富之間,不僅僅是地域和城鄉之間,不僅僅是咪蒙老師的粉絲和執著傳統生育文化、家庭觀念,說一通「不就是生孩子嘛」、「生孩子哪有不疼」的人之間。


說個不是輿論主流的看法吧。

對於這件事情始末發展到現在,各個報道基本已經畫出了輪廓,即不尊重女性人權的封建思想殺死了產婦。

大多數人在罵家屬,這確實該罵,朋友圈裡一片聲討,可是罵完痛快以後,可能還是會有這樣的事出現。

大家其實沒有發現,這個事件發生在三線以下的城市,醫院資源供給不足,導致管理上確實存在一些不當。

非追究醫院責任,其實醫院確實也逃不了一些問題,畢竟大部分醫院在無剖腹指征的情況下都是推薦順產,只憑痛覺,是優先考慮鎮痛,就算這家醫院沒有麻醉醫師做無痛分娩的項目,產婦在臨產前兩小時竟然可以一人獨自離開,可以跨越安全防護設施跳樓,這些也確實存疑。

這些疑問反映出的問題,遠比批判家屬問題更加嚴重:醫院資源無法分配均勻,人手供給不足,保護醫務工作者的行政法規在緊急情況下限制發揮等等,本質上都是當前醫療形勢不得已的問題。

在醫院基本上想剖腹產的,必須滿足兩個條件:醫生支持和家屬支持。

這時候並不是尊不尊重女權的問題,而是大多數人覺得產婦沒有清醒的決策思想。放在這個事件上一樣來看一樣,大多數人也在疑問在遇到人渣家屬情況下,見義勇為的醫務工作者去哪了?

去哪了?他們在當今的法律法規框架下。

我的姑媽是退休的產科主任,她看到這個事情的時候說,放在那以前,雖然那時候也會碰到這麼奇葩的家屬,但是醫生碰到緊急情況敢為了產婦剖,任何那時候大部分醫生在緊急情況下,都會以病人生命健康為優先。

可是現在,醫鬧多了,大多醫生都不敢了,別說內外婦兒這些科室,連醫技科室都專門惡補過法律知識。

婦科里小姑娘被男朋友丟下後邊哭邊說病情的失魂落魄;
產科里有在那說這胎又是女生的唉聲嘆氣;
還有重災區兒科,聲音最大的不是孩子的哭聲,是家長懟醫生的質疑聲。

如果醫生稍微強硬點為患者說話,反而被家屬懟回去。

這是我老婆/孩子/爸媽,關你什麼事。

但是出事之後又會說

我的老婆/孩子/爸媽出事了,你醫生幹什麼吃的,賠錢!

太多太多醫鬧,要打要殺要賠,輕則罰款,重則對醫生的執業生涯造成妨礙。

最關鍵的現在各大公立醫院還推行「醫院執業評定與患者滿意度掛勾。」

滿意度是誰說了算?

初衷是讓患者滿意,然而大多數生病生得意識不清的患者哪裡懂什麼,都是家屬一句話說了算。

一個靠技術的職業硬生生被拉扯成看人臉色的服務業,一邊得治病,一邊還怕你身邊的人不滿意。用來思考診斷疾病的腦袋,還得分一大半用來提防人心。

患者沒有安全感,醫生也沒有安全感。

不是想神聖化醫務工作者這個職業,畢竟老師,警察也都很辛苦,但是社會群眾,特別是身為病人的監護人一方應該給予醫生更多信任,不要以最壞的惡意揣測醫務工作者。

醫學可以是服務業,但是只服務於生命科學。

醫患關係緊張,想得利的人總會撈到好處,行醫越來越艱難,但是再難再苦,到頭來,最受苦的還是那些沒辦法出聲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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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憤青以為只要家屬想剖就剖,大多數不能剖腹產都是家屬阻止,其實不是的,剖腹產必須有相應的指征,大部分醫院是能順產盡量順產。

為什麼?不僅僅因為順產真的對寶寶的身體健康有好處,也在於如果大家都憑自己的意願想剖就剖,就會又出現另一種極端:為了黃道吉日生。

比起順產會讓胎兒和產婦更為健康,很多老一代更願意相信「生得好」。俗話說好年不如好月,好月不好日,傳統文化看重的「生辰八字」,關係著一輩子的前途與姻緣。

看看以思想開放著稱的對岸,小S的第一胎就是剖腹產,其生產日期比預產期提早了4天。因為當月的16日為吉日,20日則「諸事不宜」。許、徐兩家在商議之下,決定在16日讓小S提前接受剖腹生產。

根據WHO的說法,為了挽救兒童或母親生命,醫學上必需的剖腹產應占出生總量的10%至15%,而目前中國35%的數值卻遠遠超標。浙江省2000年的剖宮產率為32%,到2010年已經高達68%。中國有25%的產婦根本沒有必要進行剖腹產。

所以,任何事件都不要只看表面一起罵街,物極必反。


這姑娘的生產過程跟我的個人經歷很像,所以上來說兩句,也算是提供一個看問題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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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三月在北京一個三甲綜合醫院生產,臨近生產才被告知該醫院沒有無痛分娩。由於有妊娠糖尿病,不能超過40周,因此在38周多住院催產。在醫生詢問想自己生還是剖宮產時,想著順產恢復快、不留疤、對孩子好,果斷選擇了順產。這完全是我的自主選擇,我想著周圍的朋友同事同學這麼多順產的,她們能順,我肯定也沒有問題。此時我對生產過程的疼痛並沒有準確的認識。

上了軟化宮頸的葯一天、掛了催產素一天,終於開始有動靜了,在一個周六下午真正開始疼了,到晚上10點開了三指,這會已經疼崩潰了,幾乎願意做任何事情去終止這種疼痛。因此我和老公一起求醫生給我剖腹產。

然並卵,生過孩子的都知道,醫院並不會因為痛的受不了就給你剖,如丁香醫生的回答里所說的疼痛並不是剖宮產的指症。而且醫生護士太忙了,對於產婦的疼痛她們早已麻木了。

當晚值班醫生說,你已經開了三指了,最疼也不過如此了,你再堅持堅持就生了。如果現在剖就要受二茬罪,剖腹產你以為就不疼啊,術後壓肚子也疼得死去活來的。現在晚上麻醉師都下班了,只有一個麻醉師值班,萬一有什麼重症病人送來了都不夠用,醫院不可能現在給你安排手術的。到明天早上該上班了你都生了。聽完我就回去了,話說的這麼清楚,已經沒有選擇的餘地了。疼了一整晚,一分鐘都睡不著。

第二天早上,依然還是三指,我們繼續求醫生給我剖,一個主任來了,說我給你打一針安定休息一下,然後我們進產房繼續掛催產素和葡萄糖,你的情況是可以生的。

遂進了產房繼續煎熬,期間人工破水,我躺在自己的羊水、血和排泄物里承受著疼痛,助產士很兇不讓叫,我只能咬著床欄強忍著宮縮,床欄的鋼管都咬彎了。終於到下午六點才見到了我的寶寶。

我從開兩指到生,用了18個小時。到如今時隔半年,回想起來還如噩夢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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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根據我自身的經驗,我猜測事情可能是這樣:

姑娘一開始選擇了順產,宮縮太疼了後悔了,想剖腹產。家屬可能一開始想著還是順產好,誰生孩子不疼啊,忍忍就過去了,猶猶豫豫沒同意剖。後來看姑娘崩潰了,實在不行了,終於同意要剖了去找醫生,醫生一看都開這麼多指(新聞里說是十指),孩子也沒有宮內窘迫、胎心異常什麼的,馬上就能生了還剖啥啊,而且晚上都下班了,哪有醫生和手術室安排?但姑娘已經失去了理智。。。

如果是這樣,在現行醫療體制的情況下,醫院的做法是在情理之中的。而因為不了解家屬,現在也沒有過多的證據,他們的行為和意圖就不加以揣測了。

我對死去的姑娘沒有任何不敬,我的生產過程和她特別相似,我當時也願意做任何事情來終結這種疼痛,但尚保留一絲理智。所以特別理解她心疼她,才忍不住寫了這個答案。

希望大家不要再過多的關注是醫院還是家屬的過錯,這位姑娘和她的孩子的死如此慘烈,不應該僅成為茶餘飯後的談資、公眾號批鬥渣男和婆婆的話題,而應該成為推動我國無痛分娩大範圍普及的一個重要契機。誰說女人生孩子就該疼,在科學技術如此發達的今天,發達國家早已成熟運用這項技術了,為什麼這麼多女性還要在生理上承受這種無意義的疼痛,同時在心理上承受巨大的恐懼和折磨。

我們理應有選擇的權利。


這兩天輿論一邊倒指責榆林跳樓產婦丈夫,但我要幫丈夫說兩句。只寫要點,可以討論

1.丈夫拒絕剖腹產的告知書時間為30日(文書時間30日,簽字時間標為31日,醫院未具體說明,在法律上可以認為此告知書告知內容為30日的),跳樓是31日,院方未提供入院至死亡之間的其它告知書,如不能提供可以認為醫院未在病情變化後再次告知,未盡到詳細告知義務;

2.30日告知時剖腹產只是一個可選項,家屬有權拒絕,在家屬拒絕後醫生未提出異議,可以認為此拒絕行為在當時並無不當(醫生有權根據醫療常規否定家屬意見並按程序進一步告知或上報上級衛生行政部門);

3.產婦多次找家屬,但期間沒有醫生出面解釋,家屬得知信息疑為護士告知(家屬表述為醫生應為誤解),產婦與護士處獲得的信息混亂,加上家屬無專業知識,應該無法判斷是否要改變拒絕剖腹產意見,且護士告知可視為無效告知,涉及治療措施的告知只能由醫生執行;

4.按護理記錄,產婦宮口已開全,一線護士不在現場,二線護士如無法證明確實在現場,此行為已構成是護理差錯;

5.疼痛控制在這例病例中很不專業,即沒評估,也無分析,更無告知、無干預,關鍵是對疼痛原因沒有鑒別,很有可能存在漏診;

6.順產是首選生產方式,有痛苦,但對母嬰都好,按公開的告知書內容,家屬選擇沒有不當,不應該被污名化;

7.醫院說明中未見31日醫生診斷和意見,是否在生產過程中存在觀察和處理不當,期待進一步信息公開,這裡多說一句,國內順產產房一般都是助產士(護士)負責,沒有醫生,或由病區值班醫生代管,明顯不符合執業要求;

8.護理記錄為護士簽名,僅為單方面記錄,不能替代告知書;

9.護理記錄中產婦極不配合情況,應該已超過護士處理能力和許可權,如果存在胎位異常、羊水栓塞、臍帶異常等情況導致的疼痛、煩躁,會極為危險,此時是否有醫生到場處置,必須說明,如果醫院不能拿出排除上述情況的證據,存在漏診可能,責任更大。

作為一名醫生,很不希望生命逝去,更不希望在生命逝去後還不能警示我們什麼應該糾正,什麼應該改變;一味的玩弄輿論,忘卻本職,給崇高的職業留下污點,真的好嗎?如果都不敢簽字、都要求剖宮產真的好嗎?生命、道德、職業都是要敬畏的。

9月9日晨,看了大家的討論,感謝朋友們的關注,剛玩知乎,有些操作還不會,有人說我把評論摺疊了,如果是的話十分抱歉,我手機、電腦都試了,還沒找到,也沒搞懂恢復的法子,讓我慢慢學,技術有點跟不上,原諒。

寫這個回答不是想聖母,只是可惜生命,也有點同情家屬,還對醫院的做法不苟同,不想追究責任,只想改善未來。

我處理過三起醫院內跳樓自殺的糾紛,一個燒傷,兩個腫瘤,這種事發生,對醫院、醫務人員衝擊非常大,相信每個當事人都會不斷被打聽有沒有錯,是你們逼的嗎,別人看你的眼光都會讓你難受,壓力不是一般的大,有一個當班護士當時正好巡視病房,門一開,原來患者坐在窗台上,直接就跳了,加上後面處理過程的壓力,護士姑娘有了心理問題,醫院領導、護士長怎麼關心都沒用,半年後受不了還是辭職了。

同樣的,對家屬的衝擊也非常大,他們同樣要經受親戚、朋友、社會的拷問,有時同樣沒有解釋的機會,有一個的家屬就表示,我知道你們醫院沒錯,但你不賠點錢,親戚還不把我們子女戳死,以為是我們沒做好,把老人逼死了。

在醫院自殺,醫患雙方都沒有退路,必須搞出個對錯,而且死搞,這是一個死結,要處理好必須冷靜,不能簡單粗暴,不能求一時快感煽風點火拉輿論,也不能喪權辱國息事寧人。

這事我幫家屬分析幾句,是因為真的同情他們,我沒看到家屬過激的行為,是講道理的,也沒不顧事實亂加指責,這應該就是我們醫院、醫務人員想看到的患者家屬,理性才能平靜,才能還原事情的本來面目。

患者家屬已經給了醫院時間,給了醫學界、醫生時間,我們應該做的,難道不是自我檢討,自我提高,從關心生命的角度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避免下一次悲劇嗎?如果發現了問題就是背了責任,就會掏錢,我覺得也沒什麼不好,逝者已逝,只要我們發現的問題能避免下一個逝者,就值得,抱著這種態度,更多的公眾才會就事論事,才會有更多的寬容、等待,才會有信任和諒解。

補充於9月10日午後。

科室主任、助產士先後亮相媒體,真相大白已經可以預期,事情發展終於回到了應該走的軌道,為重重壓力下的一線醫務人員點個贊。

我們的技術可以有不足,服務可以有不滿意,但醫務人員底線絕不能被突破,事實就是事實,操守就是操守,不能被輿論帶偏了,也不能被壓力壓垮了。

希望早日看到事情了結,願家屬能得到慰籍,醫療能得到改進,醫院管理層會被懲戒,更願可憐的產婦和她的孩子一路走好。


在有錄像、簽字、手印、證人、當事人的情況下,依然有人質疑醫院流程問題

那麼我們可以暢想一下,沒有這套簽字流程醫院要承擔的後果

順便我們再想想這套流程為什麼會出現


其實我覺得事情特別簡單。
按這家人現在的態度,當時產婦如果是跟他們說了兩次剖腹產然後醫院不同意的話,產婦根本用不著自殺,因為家屬早就鬧起來然後剖腹產了。


這件事情最大的問題在於模稜兩可,產婦的條件不太好,但並不是不可能順產。
我因為上半年剛生了孩子,也了解了一些這方面的知識。現在上海的公立醫院都是鼓勵順產,像這種情況,可順可剖,一般是鼓勵先陰道試產,發生風險再順轉剖。但是也有怕疼、怕難產的產婦及家屬,在這種情況選擇直接剖的。
而這個案例的問題是,先決定順產,中途又變卦。且在產婦變卦時,只是疼,並沒有絕對的剖腹產指征。當時推我進產房的醫生就警告我說,疼要自己忍住,不會因為疼而給我剖腹產的。事實上醫生應該見得很多,有些產婦一疼起來,嗷嗷亂喊,說什麼的都有,不但有叫醫生給她剖腹產的,還有叫醫生殺了她的。不可能一一滿足。是否該剖,不能產婦說了算,應該是由醫生來掌握的。
而本案例的第二個悲劇之處是,醫患關係緊張,雙方互不信任。剖腹產指征不明確,醫院為避免擔責,把決策權交給病患一方,從而引起了家庭矛盾。
自殺是極端情況下矛盾激發導致的極端做法。家庭矛盾應該是由來已久的,產婦也有可能心理不太健康,導致行為偏激。
醫院主張剖腹產而家屬不同意的可能性大,否則不至於導致產婦自殺。但醫院不能說一點責任都沒有。從案件的描述來看,醫院在事件中的態度太過於弱勢,沒有對患者家屬的決策起到權威的引導作用,太過於卸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補充。
從後續公布的視頻之類證據來看,這個事件一開始矛頭指向家屬,說產婦下跪求剖腹產,像是醫院方面搶佔先機帶節奏。個人猜測,可能堅持順產更像是醫院方面主導,自殺的結果可能是劇痛之下產婦意識不清醒導致的,也包含產婦之前就心理不健康、承受力差的可能。
看了一些數據,雙頂徑99並不算很大的,我女兒6斤7兩算是比較標準的新生兒體重,雙頂徑96。知乎上還看到過有雙頂徑101順產成功的例子。所以說是可順可剖,是否巨大兒並沒有定論。
我覺得這個案件真是能反映出來醫院的很多問題。對產婦、對病人的心理關懷太不夠了。我生孩子的上海某區婦幼,環境很好的,但有些醫護人員的態度還是不怎麼好。待產室不給家屬陪產,導樂也只有一間。我覺得整個產程最受罪的不是陣痛,而是手上扎著留置針,鼻子里插著氧氣管,肚子上綁著胎心儀,因為羊水破了身下墊著產褥墊。我想側躺一下減輕疼痛醫生也不許,因為胎心測不到。我說平躺太痛了,醫生說生孩子肯定是痛的。如果不是加錢請導樂,就要在一般產房生,三個產床一間房,宮口沒有開到八指以上醫生也不會來管你。不正是因為這個原因,醫院沒看住那個自殺的產婦嗎?開放二胎了,醫院的人手和設施也得跟上啊!


到第八天頭上,少奶奶連雞湯都顧不得喝了,疼得滿地打滾。王老太太急得給子孫娘娘跪了一股香,娘家媽把天仙庵的尼姑接來念催生咒;還是不中用。
一直鬧到半夜,小孩算是露出頭髮來。收生婆施展了絕技,除了把少奶奶的下部全抓破了別無成績。小孩一定不肯出來。長似一年的一分鐘,竟自過了五六十來分,還是只見頭髮不見孩子。
有人說,少奶奶得上醫院。上醫院?王老太太不能這麼辦。好嗎,上醫院去開腸破肚不自自然然的產出來,硬由肚子里往外掏!
洋鬼子,二毛子,能那麼辦;王家要「養」下來的孫子,不要「掏」出來的。娘家媽也發了言,養小孩還能快了嗎?小雞生個蛋也得到了時候呀!況且催生咒還沒念完,忙什麼?不敬尼姑就是看不起神仙!
又耗了一點鐘,孩子依然很固執。少奶奶直翻白眼。王老太太眼中含著老淚,

心中打定了主意:保小的不保大人。媳婦死了,再娶一個;孩子更要緊。 她翻白眼呀,正好一狠心把孩子拉出來。 找奶媽養著一樣的好,假如媳婦死了的話。告訴了收生婆,拉!

恐怖,太恐怖了 ,從頭到腳不寒而慄!
不敢想像當時的她是經歷了何等的疼痛和絕望,才會在分娩的時候帶著未出世的孩子跳樓自盡!
看到新聞的第一反應是老舍的《抱孫》,那是1933年的小說,八十多年過去了,這樣荒謬殘忍的事情依然在這個國度上演著,依然有愚蠢惡毒的王老太太在草菅人命,她們愚蠢,她們強勢,她們視所有的女人如產崽的豬玀,她們為了香火可以把生育機器扔掉,反正只是個機器,不是人……全然忘記她們自己也是女人。

痛苦之下,絕望之下,帶著肚中的孩子跳樓,在「最親近的」家人的逼迫下,母子一同化作水泥地上橫飛的血肉。我腦海中浮現出一個詞:

修羅場


挺好的。

產婦解決了生孩子疼得不行的問題。

公公婆婆解決了如何避免小孫子剖腹產出生的問題。

家屬未來領到賠償款解決了女兒、媳婦自殺的問題。

醫院用公共衛生支出賠償,解決了患者情緒不穩定自殺的問題。

地方政府和稀泥,解決了社會不和諧的問題。

簡直多贏,有什麼問題嗎?


今天聽一個人說,在美國,醫生決定怎麼處理,家屬是管不了的,而且如果萬一出了這種事,這個丈夫可以被告謀殺,判得再輕也得傾家蕩產。

如果醫生處理沒錯,病人死亡,家屬再鬧再告也是沒用的。

而我們所謂的平民醫療,醫生承擔了所有責任,不敢做超常規治療,更經常不敢做主,事事徵求家屬意見,碰上這種混蛋,就是一屍兩命和以前不肯簽字病人死手術台上的悲劇。家屬能比醫生懂?

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跟我說這段的是個醫生,但是沒去過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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