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無法方便購買(代購印度葯違法)到便宜的印度抗癌藥,是因為利益集團阻撓嗎?還是生命權低於知識產權?

引用之《現代快報》報道了一例因從印度非法代購藥品被公訴的案例,再次引起了社會對抗癌藥品內外價格差異巨大的關注。
夫妻開淘寶店幫人代購印度抗癌藥 因涉嫌銷售假藥面臨刑罰 - 現代快報多媒體數字報刊平台
在印度工作的孫平夫婦,先是零星幫朋友代購易瑞沙、格列衛等抗癌藥,之後開了家淘寶店,從印度藥品代理商那裡拿到低價葯賣給國內客戶。不料卻被溧水檢方提起公訴。
據悉,他賣的葯價格只有國內和美國、瑞士等國家正常價格的1/15到1/20。
兩高關於辦理危害藥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銷售少量根據民間傳統配方私自加工的藥品,或者銷售少量未經批准進口的國外、境外藥品,沒有造成他人傷害後果或者延誤診治,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巧了,最近在感染科實習,聽我們主任講到印度治療丙肝的葯在淘寶上可以買到,治療效果挺不錯,有一部分患者服用後病毒甚至可以轉陰。
老師說:國際上考慮到印度屬於不發達國家,所以允許他們仿製美國等國家在生產專利保護時間內的葯,但僅可用於印度本國人民購買和使用。所以他們生產出來的一些抗癌藥,抗病毒藥療效相對好,而且要比瑞士美國等國家便宜。而由於中國,加入了WTO,不能侵犯這些國家的藥品專利權,在正規情況下,只能通過引進的方法或者等到產權保護的時間到期後仿製,才能讓國人用上這些新葯,特效藥,但這些葯大多非常昂貴,一般人家吃不起更不可能長期吃。
印度的仿製葯在淘寶上流行,一方面是國人有需要,治療效果好,價格便宜,吃得起;另一方面也是印度發現有利可圖,有些葯3-5k一盒,只能吃一個月甚至是一周,我國人口基數大,患者不在少數,你想想光靠賣葯印度能掙多少錢,淘寶上的賣家能掙多少錢。
老百姓要治病要吃藥要負擔費用,購買印度葯無可厚非,我們老師碰到一些患者也會建議他們去網上買這些葯。但要知道,這種行為對於買家和賣家來說並不受我國法律保護也不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有些藥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無法保證,不排除有黑心商家賣假藥的情況存在;持有專利的國家一旦發現這種情況的存在,也會對我國詰難,要麼撤葯要麼賠錢,這些都是目前無法解決的問題。

看了看其他回答,我有一個不成熟的小建議:如果您對醫療行業的實際情況或者國際政策不夠了解,還是不要強行回答。不懂裝懂誤導他人,國家不替您背這個鍋。


生命權說的是別人不能終結你的生命,但是你要是生病了,難道你要去跟病毒還是癌細胞判刑嗎(錯的又不是製藥公司),所以這個邏輯是行不通的。

至於為什麼葯這麼貴,因為如果你不給賣這麼貴,可能就沒有人想製藥了,這個豈不是更糟糕。雖然你老了需要這個新出的葯貴,但是反正等到你孫子輩老了,現在這些貴葯也就不貴了。社會總是在發展,人總是在進步的。不能因為自己享受不到好處,就斷送了子孫的利益。

這就叫什麼,收你同輩的有錢人的錢,去拯救你孫子輩的窮人。我國人民不是喜歡劫富濟貧嘛,怎麼到這件事情就反水了?因為不能馬上濟貧?

之所以製藥這個事情要這麼貴,其實歸根結底是因為,這跟挖比特幣是差不多的,大部分情況下靠賭(逃。分子的結構那麼複雜,樣本空間那麼大,就算你能夠剪枝,你也要花費很多錢去嘗試,才能得到一個好用的結果。


我覺得挺奇怪的,專利保護怎麼就侵犯了生命權?照這麼說病人沒錢看病醫院不給治療也是侵犯了病人的生命權了?富豪不把錢捐給癌症病人也是侵犯了病人的生命權了(如何看待新聞「白血病大學生集體向富豪借錢治病」? - 知乎)?我想不通葯企不把葯賣給沒錢的人和上面這兩個例子有什麼區別?為什麼葯企就要承擔額外的義務?


的確是利益集團阻撓。
像什麼輝瑞,楊森,諾華,葛蘭素史克之類的巨頭,他們這些利益集團阻撓了人們方便的購買印度葯。
人家要賺錢的。
我知道你會說微軟,還有眾泰。
微軟沒精力,沒錢和每一個(絕大多數的盜版個人用戶)人打官司。再說了,他也在養魚,而且他利潤早就已經分攤完畢了。
眾泰雖說面臨官司,但是,選擇眾泰的客戶和選擇原版的,完全是兩種人,沒有一點點重合市場。容忍度高多了。

但是藥品嘛,呵呵。

對於中國政府嘛,其實沒必要這樣。但是,如果有舉報的,也必須處理。這件事,起因是誰?要搞清楚。
1.國家機關主動出擊,有可能,但可能性太太低了。食藥局閑的蛋疼,和他們沒利益關係的事情瞎操心?惹得一身騷?還是網路銷售,難度也較大嘛,也罰不了幾個錢。。
2.海淘藥品的競爭對手。沒辦法,必須受理必須管。可能性高一點,同行是冤家嘛。絕逼匿名。
3.最終消費藥品者。沒辦法,必須受理,必須管。可能性最高(最終病人沒好,大家一拍兩散)。絕逼匿名。
4.藥廠專業人士舉報。沒辦法,國家機關自己貼錢也得管。瀆職,玩忽職守,很多辦法等著呢。可能性並列最高。

怎麼管?法律。不是弱者有理,不是窮人有理,同樣也不是富人強者有理,而是法律有理。

一定要區別開來,否則,看不清問題的實質。起因是什麼,這是唯一的關鍵。
而這個關鍵問題,居然沒有提及或者說沒有明確。
判斷依據?按照最後判決來看,3和4的可能性最大。沒毛病吧?
以上。


還有以下。以下不是技術性討論,只是純吐槽。
據說按照人類良知,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
同樣是據說按照人類良知,人命最重要。
那麼,這兩樣衝突時,誰優先?
專利……病人。病人死了,專利方無恥。專利方的私有財產小於人命。
自己家裡……拆遷。打死了拆遷的。被拆遷方的私有財產大於拆遷隊生命。只是舉個例子,說明很多人邏輯的混亂。
其實吧,很多事實存在的東西,都不願意承認。比如,我們個人經常犯錯。比如,一切都有代價,任何東西,包括生命都是有價格的。這個價格,是市場價格,而不是自己給自己開出的價格。
比如我,假設發生無過失交通事故。對方全責,我家人得到的賠償,現在上個網就能有個大致數字。這就是市場價。到了命這裡,和我個人收入職業沒關係了,只有一個可預見的數字。
但是家人不滿意,聯合了很多人,最終拿到十倍賠償,法律也通過了,以後全部執行目前100倍標準。(據說剛解放時,個別地區交通事故會處決肇事司機)。
馬上,汽車設計難度增大多了,安全性能壓倒一切。所有車碰撞都不能過關。買車需要和廠家簽署免責條款。舊車不敢開出來了。新車起步300萬。好多人失業了,沒錢,缺醫少葯,病餓,抑鬱,自殺,治安惡化被殺,被處以死刑……
高危行業沒有市場……都關門了。能源化工藥品等全部沒有,司機風險太高也沒幹的了。只有保險公司業績驚人。警察,軍隊,消防,沒聽說過那是什麼機構。你說人命無價?

除了共產主義實現後,目前最理想的北歐高福利下,也有相當比例的人吃不起昂貴的藥品。窮人的命就是不值錢。因為總體上說,錢就是命,窮人的命不值錢,相當於說窮人沒有錢一樣。
不發達國家人均壽命低於發達國家,為什麼?錢少。這和窮人吃不起貴葯一樣,問題在於窮。格列飛吃不起的都很多很多的。這些人怎麼辦?沒人關心關心?免費提供可以,但是這些人前往醫院困難,能不能給他們送過去?同時,他們的飲用水看起來問題嚴重,先修水井很重要,路太難走了,也要修路,沒工作總不行,給他找個好工作才是王道……
我靠,有完沒完了?


可悲的是,某人說「印度抗癌藥是符合WTO和專利法的」從字面上講是正確的。不過某人先要腦補下什麼是WTO,WTO是世界貿易組織,前身是關貿總協定。也就是說WTO本身是個協議性質的,某國加入WTO是指某國跟其他已經加入的國家達成了多邊貿易協定。重點,協定,協定可不都一樣的哦,例如中國早就加入了WTO,但西方國家卻不承認中國是市場地位國家。哪么印度加入WTO官員藥品方面的協議是什麼呢,是,印度可以不受專利約束的仿製專利抗癌藥品。明白了吧,中國要是未經過專利所有者允許,而仿製專利抗癌藥品那是違法的,也違法了中國同其他國家簽署的WTO協議。而印度未經過專利所有者允許,而仿製專利抗癌藥是不違法的,也沒有違反法印度同其他國家簽署的WTO協議。這就是為什麼印度仿製的抗癌藥物便宜的原因。某人居然用WTO說事兒,想想也真是醉了

簡單的一句話:專利保護的目的就是為了保護專利所有者的利益。中國跟那些有專利保護的國家簽了協議,中國不可以未經專利所有者允許而仿製人家的專利抗癌藥物。而印度也跟那些有專利保護的國家簽了協議,印度可以未經專利所有者允許而仿製人家的專利抗癌藥物。

印度 對 其他國家:我們印度 人多,國窮,老百姓缺醫少葯,你們的專利藥品太貴,我們印度老百姓承受不起。所以,你們要想跟我們印度簽署WTO協議,就得允許我們印度可以不用專利所有者允許就可以自行仿製你們的專利藥品。

其他國家:好吧,我們同意。

中國 對 其他國家:我們中國堅決保護你們的知識產權,保證絕多不會作未經專利所有者允許而仿製你們的專利藥物的事兒,也絕對不允許進口未經過專利所有者允許而仿製的藥品進入中國。

其他國家:這個嘛,你們中國政府還需要更進一步加強對我們的知識產權的保護哦。

至於討論最的 生命權 還是 知識產權 的問題。生命權和知識產權應該不算同一個層級的問題,也不應該對立來看。知識產權的保護是應該的,沒有知識產權保護,研發新葯的公司賺不到錢,就沒有研發新葯的動力。而專利葯太貴,普通老百姓又負擔不起,也是現實存在的問題。哪么,這是個互相博弈的問題,製藥公司自然想獲得最大的利益,不要期望他們有什麼「良心」,而提倡生命權優先的,也不要試圖剝奪知識產權保護,剝奪了知識產權保護只能是殺雞取卵。通過博弈,施加影響力,施加壓力,迫使製藥公司在其可接受的範圍內盡量降低專利葯的價格。這不算什麼好辦法,現實中效果也不太好,但現實中可行的辦法也只有如此了。在沒有更好的辦法前,也只有如此了。生活是艱難的,從來就是如此。


癌症病人知道印度便宜葯的少,也缺乏博弈能力。

它們的利益無法在決策是成為關注點,也沒有人為他們發聲。醫藥利益集團就強大的多了。

越弱勢越被傷害。


為了得獎學金,你拼了老命努力學習,不少人學到口吐白沫甚至死去,最後你幸運地活了下來,答了一張滿分的試卷。
你心想嘔心瀝血終於有回報了,這時有人跳出來說,你看旁邊的那誰誰誰,多可憐啊,不考到多少分就要去跳樓了,你既然學習這麼好,讓他抄抄唄,不讓的話我就鄙視你,就罵你,就說你為了獎學金連良心都不要了。你旁邊的人偷窺了你的試卷,其他考場的人在你身上裝攝像機竊聽器。
拿獎學金的時候,你被告知由於考試大家都是滿分,所以獎學金要被平分,只剩不到1塊錢了,而你的生活費已經用完,第二天,你啃著饅頭看著抄了你的試卷的人拿著獎學金吃香喝辣。望了望自己手裡的饅頭,老淚縱橫。
第二年,你心想,我也不學了,抄別人的,不一樣可以拿獎學金么,還沒有生命風險,哼。
考試的時候,大家都想著今年抄誰的呢,結果發現大家都沒學,抄鬼去。結果大家都交了白卷,期末考試全校平均分0分。由於學校教育水平太差,被告知取消教學資格,所有學生強制退學,開除球籍。
所以,為了獎學金努力學習的你,憑什麼要給別人抄?


格列衛的價格主要體現在藥品的研發費用上。諾華的藥品平均研發費用大約是40億美元,格列衛算費用高點100億好了。可這種葯的售價折算下來要五萬美元一名患者。僅僅在中國,就有五百萬潛在患者可以吃這種葯,擴大到全球,有一千萬之多。也就是說,這個葯按目前的價格,其潛在銷售市場高達五千億美元!
格列衛的造價從印度葯的售價來估計,其造價僅為售價的二十分之一以下。就算諾華將葯價降低10倍,銷售僅覆蓋到5成銷售市場,其銷售額也達到四百億美元,並能保持120億以上的毛利潤!
然而諾華沒這麼做,原因很簡單。要做到覆蓋五百萬人市場規模的生產能力,其需要投入大把資金。即使從長遠看,這樣的投資會產生巨大的效益,依然不會有資本進行擴大再生產。
道理很簡單,現在的產能和價格,足以保證諾華的利潤。大規模擴大產能後降價,雖然看起來總利潤增加了,但是卻增加了投資風險。總利潤的大規模上漲,則會給諾華更大的來自社會輿論的壓力-試想,如果諾華僅僅依靠一種藥物就能穩定保證120億美元的毛利,那麼這個公司的利潤毫無疑問將壓倒其他一切公司。這時的輿論會如何看待諾華?
最後,就算諾華進行了大規模投資擴大的產能佔據了市場。然而大規模擴產也意味著技術的大規模擴散。這對諾華來說顯然不利。

最後說下,格列衛的巨大潛在市場,使得其價格哪怕降低十倍,也是一筆巨大無比的買賣,還有巨大的利潤。這個如此利潤之大,以至於其研發費用與之相比也幾乎可以忽略不計。所以說,高價藥用來補貼研發費用的說法是站不住腳的。其不選擇擴產能降價是有原因的。總而言之,這是一個以盈利為目的的企業,他不追求短期的利潤最大化,更不會考慮患者的需要。諾華是一個誕生與小國瑞士的企業,他追求的是長久而穩定低調的撈錢。這與中國企業那種有利益就想辦法擴大在生產的思路完全不同。瑞士是個小國,沒辦法保護他的某一個企業長期攫取數百億美元的利潤。這才是問題的關鍵。

-----------------------------------------------------------------------------------

試想下,如果格列衛的專利期還有十幾年,幾百億美元規模的利潤市場在這,這筆利潤回歸美國,在美國國內會帶動數千億美元的GDP。這麼大的市場空間和利潤,結合美國製造業的現狀,會有哪個美國政府不去認真保護這一市場,會不去向印度施壓攫取利潤?

事實上,如果是美國人,那麼擴產能意味著數以萬計的工作崗位,這是美國政府急需的。擴產能降價,則意味著開拓更大的市場,獲得更多的利潤。降價十倍,一盒葯還有1200元RMB,相對於3-4百左右的造價,至少有120美元的利潤,一個患者一年就是2800美元!我們不說其他市場,單說中印市場。對中國,1200一盒,一個患者一年不到3萬塊錢,換回一個勞動力,這在中國是合算的,絕大多數患者是願意且有能力掏這筆錢的。一年28800塊錢,這葯就有進入醫保目錄的可能,如果國家補貼葯價中的一部分,那麼在國內幾乎所有能吃的患者都會選擇吃藥保命。中國市場充分開發,這就是上百億美元的利潤規模!

而對印度市場,印度格列衛的價格5-6百左右,效果稍差。那麼如果美國政府強力施壓,並且同意以政府出面向諾華施壓,專門向印度提供售價110-120美元左右價格更低的格列衛。相信印度政府也不會強頂施壓,無視知識產權生產仿冒的格列衛。這就一方面保證了格列衛在印度市場的銷售,另外能保住印度格列衛走私至國外所佔領的市場。這對諾華和美國政府又都是有利的。美國政府向國內企業施壓,諾華降低了保命葯的售價,也有利於美國政府與諾華企業形象的提升。

另外,由於諾華充分開發了市場,擴大的產能,而藥品售價也不高。一旦專利過期,其稍微降低售價至800元左右,依然可以保證一名患者1400美元左右的利潤。而此時其他的仿冒者如果要仿製,依然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仿製出來的葯價格上也不會比諾華製藥便宜太多。對於患者來說,既然吃了這麼多年諾華的葯,價格也貴不了幾百塊錢,而藥效上諾華更有質量保證。作為患者,繼續選擇諾華的葯更為明智。那麼諾華依然能在專利過期後保證數十億美元的利潤市場,這又是對諾華非常有利的。


沒錢買葯就該等死,這不是自古以來的普世道理嗎?

「那些刁民為什麼要造反,乖乖餓死不好嗎?」不要以為這種觀點很假,達官貴人們真的就是這麼想的。

古往今來,所有的例子都在告訴我們:有背叛階級的個人,沒有背叛階級的階級。

不要相信所謂帝王、貴族、資本家的良心,從總體上他們總是傾向於犧牲民眾的利益自肥的。

人民的權利從不是從天而降,不是神所賜予,也不是帝王、貴族、資本家心生惻隱而主動給予的,所有這一些,都是人民的抗爭所得到,是因為人民彰顯了自己的偉力,那些立於高處的階層不得不作出了退讓。


目前為止的一切現實制度都在偏向於部分人,所以每一個時代都會有些人在合理合法地逼死人,現在的人在宣稱專利保護能保證藥物研發,沒了專利保護以後就沒新葯了,這是多恐怖的事情呀!死了張屠夫,得吃帶毛豬了!然而以往的貴族也是這麼說的,從前的地主也是這麼說的,甚至於如今的貪官們也是這麼說的。可一個個新的世界仍然出現了。

現在的資本主義社會就是歷史的終點了嗎?我不認為是,這些或那些資本主義社會存在的體制上的缺陷終將埋葬這箇舊制度。


合法合理甚至有益於社會進步的所謂不得已不可避免的犧牲,從歷史的角度我們可以承認這些不得已存在的合法性,但如果以為這些不需要予以糾正、解決,那不可以說是具備知識分子的良知。

沒有誰應該為這個時代的發展作出犧牲,如果不得已而有,解決這個問題也應該是未來社會應該努力的方向。


昨天去請教了一下,得到了一些準確的說法。

一個公司的藥物上市以後,化合物的分子式是公開的,公司通過專利來保護。也就是說,任何廠家幾乎都有能力複製,但是由於專利保護,只要複製就會觸犯法律。

印度為什麼有便宜的抗癌藥呢?因為印度的公司做了一部分工作,他們業內叫「Me too」,顧名思義,就是仿製,他們會在原有藥物的基礎上,去改變分子式,進而達到既不觸犯專利權又能製藥的目的。其實分子式是很敏感的,有時候改一點點,效果就截然不同,所以那些仿製公司也是下了點血本的,當然和幾十億的投入不能相提並論。

另外呢,有的時候,會竟然陰差陽錯的「Me better」,也就是說,本來只是想改一下分子式「合法地」做一個仿製葯,結果沒想到,因為改了那一點點,藥效反而更好了。

這個世界,就是這麼可笑。


-------以下原答案

我老婆是做藥物設計的,是最開始的那個階段,研究蛋白質的特性,研究小分子,研究那些相互結合力啊什麼的(我是外行我說不清也搞不懂)。

她的成果會交給做試驗的人,一次試驗的花費大概從幾百美元到上萬美元不等。情況好的時候,能篩選到一兩個或者幾個有活性的。這樣的試驗要做很多次,讓人感覺要做無數次一樣。。。

在經歷「幾乎是無數次」的試驗之後,如果幸運,有可能找到有效的成分,下一步就要去做動物實驗了。動物實驗的花費我就不知道了,但是應該不菲,畢竟時間搭進去了。

如果幸運,動物實驗通過了,就可以開始臨床試驗了。

一期臨床試驗要做至少七八十個人吧,一般要找健康的志願者,現在對癌症的藥物,也有很多癌症患者參與。

如果幸運,一期通過了,就可以開始二期了,這時候才是真正驗證藥效的階段,健康人和患者一起試,確定有療效,而且還安全,找的都是志願者,要做至少一兩百人。

如果幸運,二期通過了,就可以開始三期了,這個階段是全面驗證,甚至還要對比安慰劑和真葯,這一個階段要做至少三五百人。

如果幸運,三期通過了,恭喜,該葯可以上市了。

但是四期臨床試驗還要繼續做,要一直持續。

好了,這基本上就是一個新葯從研發到上市的大致過程(我不是專業的,所以有錯誤和遺漏,請指出)。這個過程中的任意一個階段出現問題,就等於前功盡棄,都要打回到最初的那一步,重新開始。

這個過程需要多久呢?一切順利的話,至少四五年,長則不知道。

這個過程要花多少錢呢?不一定。據最新的統計數據,美國近20年上市的主要的一百多種新葯,平均每一種新葯從研發到上市總共的花費是25.58億美元,其中直接的花費是13.95億美元,因研發失敗而導致的間接花費是11.63億美元。

說到這裡,再看看那些便宜的抗癌藥,那些逆向工程,我感到無比的痛心。


為了一次的結果正義而去破壞程序正義,最終會在將來損失無數次的結果正義。

保護正版的意義不需多言,遍地盜版的結果就是正版死絕。
我只是不大理解為什麼國家不管軟體盜版卻盯著藥品,我想如果國家也盯住軟體盜版,那麼如仙劍那樣的好遊戲今天一定層出不窮,如果國家盯住小說盜貼,那麼某點的大神級作家及作品能多十倍

而且國家給你關門的同時也開窗了:自己人肉去買,買完自己用,不算違法


不是生命權低於知識產權,是有些人的生命權低於知識產權。而這個知識產權所保護的,是未來一些對社會更有價值的人的生命權,通過保證藥物研發能繼續而實現。
同樣的資源下選擇保護更有價值的人的社會,在和其他社會的競爭中更有優勢,所以很多社會選擇這麼做。


嗯,如果全世界都像印度那樣不要臉,估計以後不會有什麼像樣的新葯出來了。
其實,對那些患者而言,研發新葯的公司算得上救命恩人了吧。


知識產權和生命權總得取得一個平衡的,比如醫療保險就是對這個平衡的努力。

我知道如果不保護知識產權,葯企沒有研發動力,但是你的葯沒人買得起也沒意義啊。


咱們是社會主義國家,可不能搞的跟資本主義一樣,一本教科書三百刀,為了防止上一屆的把舊書賣給下一屆,一年出一個edition換換習題。

你看看歷朝歷代,以及資本主義社會的剝削,土地兼并,那都是合理合法有理有據的,但是人民認嗎,革命人民會先砸碎鎖鏈,然後砸爛你的狗頭。


窮人要死的時候,不會去管什麼知識產權和你們所謂的道德,行為發展得惡劣一點,社會就要承擔後果!以為自己能相安無事嗎?
病人注意力會轉移,為什麼自己會窮,為什麼自己傾家蕩產也買不起一盒葯,矛頭指向的是社會,是每一個社會上的人
可以不去幫別人,但也別把人往死里推

實際上這盒葯幫助了窮人,大部分情況下並不會給藥商帶來巨大的直接損失,因為這種病人死也買不起這盒葯


不請自來,首先我國也是藥物研發大國,肯定不能學習印度這種破罐子破摔的流氓做法,畢竟這樣做也意味給那些高校里項目們一點賺錢的希望啊,現在一個重點藥物的研發費用前後5000萬都是說少了,畢竟臨床實驗就是無底洞,不搞專利保護沒人幹了肯定不能學習印度這樣來。
其次印度的藥物看似便宜其實也是匱乏的,很多新葯都是明碼不進入印度的,甚至有很多歧視性政策。這點你既要看到買不起的人也要看到那些買的起的人啊,要不你也學習印度有錢人直接飛到美帝去住梅奧醫學中心?
最後,我國的藥物其實也有很多是出口的啊,建立這種專利保護體系明顯對整個醫療系統是有利的,當然會導致部分人買不起葯,但是你真的覺得印度的仿製葯就是良心藥品了嗎,我怎麼記得印度藥物出事概率很高呢2333333


我說你們就老實承認窮人生命權很低不好嘛?是的,不止低於知識產權,還低於錢,還低於權利,這是現實。但是為了社會良好發展,我們還是會虛偽地說生命無價(至於是誰的生命?當然不是你的。),所以老實賺錢吧,儘可能地爭取自己的保障,比討論這些有意義。


印度抗癌藥是符合WTO和專利法的,不知道一些人在反駁啥。印度葯現在大量出口歐美知道不?
即使是專利葯在印度也非常便宜,因為印度官方的議價能力很強,能把價格壓得很低。
我國一些過了專利期的藥物也貴的離譜,甚至是印度的上百倍。
所以別跟我說我吃了幾顆假藥就會導致人家的新葯研發中斷,這很幼稚。


這根本就和知識產權沒關係
現在的狀況就是,你自己去印度買藥或者直接從印度的藥店訂藥寄到國內是合法的,但是幫人家買就非法
如果說中國政府真的保護知識產權的話,印度藥應當在海關就被攔住
還有一點就是,藥品這麼重要的東西,居然是由政府在制訂標準,政府管得太寬了,應當允許民間的機構進行藥物評測並開放一切的自由交易


反對不可思議的印度粉們,印度是怎麼玩的全世界都知道。某些人雙標玩的好,剛剛罵完看盜版書的窮學生,就來噴醫藥公司,這種人也是潛在醫鬧患者,開藥開貴了就是剝奪生命權,醫療費貴了就要鬧革命。如果國家發明了值10億的能活200歲的葯是不是還要給你們免費續命?這個問題很簡單,不讓買沒有專利權的葯,保護的是什麼,是製藥行業,如果不保護藥品知識產權,我們將失去一個有自主產權的製藥行業,你聽說印度仿製葯大國,聽說過他研發出什麼重量級的新葯嗎?整個國家的研發創新能力已經被仿製葯剝奪,能仿幹嘛研發呢,研發了也是被人仿。所以題主,印度仿葯大法好,但是欲煉神功,必先自宮,我們這麼有前途的民族,你說要不要自宮掉一個行業。


推薦閱讀:

印度女性的生存現狀如何?
蒙古人可以穩定地統治印度,為何無法穩定地統治中國?
印度AZD9291和孟加拉9291哪個好?在網上找了好幾天,各種代購,不一樣的價格,都不敢相信了
印度毛派的現狀與前景如何?
在香港出生長大、從未離開香港的印度裔永久居民,是否具有中國國籍?

TAG:印度 | 海外代購 | 抗癌 | 淘寶代購 | 藥品銷售 |